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题名: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   作者:白颦州州州州   简介:(作者微博@白颦州州州州州(ID有五个州),欢迎大家的友好交流。)   李明霄是一名网络小说审核员,在他九杀了一篇名为《反派上位攻略》的纯爱虐文后,他成功穿书了。   身为国内最大小说网站晋河的审核员,穿书套路他摸得一清二楚,拯救主角,给予爱与关怀,然后——被太阳。   “呸,爷钢铁直男。”   为了不被太阳,完好无损地重回现代,李明霄努力避开所有被攻太阳的设定——师尊、师兄、温柔关怀、高岭之花,并认真教导攻成为负责体贴的绝世好攻,还兢兢业业地牵线攻与受。   正当他准备功成身退时,他发现,受黑化了。   李明霄怒砸桌椅:“这种剧情是可以写的吗?啊?!审核员呢?”   江尽楼俯在李明霄身后,紧攥住他的手,柔声道:“明霄哥,你在说什么?”   哦,审核员竟是我自己。   内容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明霄,江尽楼 ┃ 配角:顾言叙 ┃ 其它:白凭舟   一句话简介:穿书拯救虐文受却收获病娇年下攻   立意:最深沉莫过于互相救赎 第1章 穿书虐文   李明霄看着头顶刻着繁复云纹的雕花床架,再次陷入沉默。   他,一个朝五晚九兢兢业业卷死肝活工资每月只有两千五的社畜审核员,穿书了。   时间倒退回一炷香前,他正坐在电脑前,给一位名叫白凭舟的作者批复第九次杀文站短,当按下“发送”键后,他突然两眼一黑,再次睁眼,入目的便是一片古色古香仙气飘飘的场景。   而身边聒噪的嚎叫声一刻没停:“师尊啊!您终于醒了!弟子这就去叫药师叔给您检查!”   “你......叫我啥?”   “师尊啊?您难道不是云杉崖的明霄仙尊吗?”   李明霄陷入沉默,好半天,他颓然地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拍了拍那名弟子的肩膀。   “不必叫你药师叔了,子路,你先退下吧。”   ——明霄仙尊,正是那篇被杀九次的古风耽美虐文《反派上位攻略》中的反派。   乍一听这名字,是不是觉得明霄仙尊是主角?不,你错了,文中真正的反派是主角攻顾言叙,他充其量算是个炮灰反二号。   李明霄在短暂的沉默后很快地接受了自己穿书这个事实,身为国内最大小说网站晋河的审核员,他什么奇葩设定没见过?实不相瞒,他以前还在网站短佩干过,穿书早已经是他看烂的梗了。   而《反派上位攻略》更是比市场文还烂大街的马路文,剧情毫无新意。   顾言叙是魔王之子,被村中老人收养,十年后,老人去世,顾言叙成为孤儿,过上了人人喊打的生活。   如此凄凉的童年持续到十五岁,顾言叙误打误撞救下从象姑馆逃出来的主角受江尽楼,江尽楼受尽虐待,二人同病相怜,相识相知,结拜为兄弟,并约定一同拜入仙门。   仙门收徒大会上,云杉崖师尊李明霄,一眼相中水性灵根的江尽楼,欲收其为炉鼎,江尽楼却执意带上毫无灵根的顾言叙。   李明霄为得到江尽楼,便答应了此请求,二人拜入师门后,李明霄展现出了无尽的双标。   对江尽楼极尽纵容,事事亲力亲为,却对顾言叙动辄打骂,任其自生自灭。   发觉江尽楼对顾言叙隐秘的情感后,李明霄怒意大发,对顾言叙愈发憎恶,后期更是设计将顾言叙推下悬崖。   本以为毫无修为的顾言叙将粉身碎骨,谁知顾言叙觉醒了上古魔族之血,王者归来,将李明霄挫骨扬灰,报仇雪恨,并凭借超强武力,一统三界。   原本的魔族反派一跃上位成三界首领,于是乎,作者给该小说起名为《反派上位攻略》。   热不热血?热血!激不激动?激动!爽不爽文?爽文!   按理来说,这篇文章应该分配到男频金手指区,那为啥被分到了女频耽美区呢?   这就不得不提顾言叙与江尽楼之间的爱恨情仇。   顾言叙,前期受尽不公待遇后期王者归来,妥妥的晋河热门强攻设定。   江尽楼,一朵单纯善良美丽温柔的小白花,妥妥的晋河热门弱受设定。   强攻弱受,绝配!   那为啥这是部虐文呢?   因为顾言叙是个渣攻!一个被悲剧童年扭曲、被无良师尊激化的反社会变态。   江尽楼感念顾言叙相救之恩,对他逐渐倾心,又心疼于顾言叙在师门的不公待遇。   常常将李明霄给他的珍贵丹药塞给顾言叙,而自尊心极强的顾言叙却以为江尽楼在向他炫耀师尊的偏爱,对江尽楼心生恨意。   尽管后来江尽楼表明心意,已被仇恨蒙蔽双眼的顾言叙却早已不知爱为何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他开始利用江尽楼扳倒李明霄。   以为被江尽楼背叛的李明霄大怒,撕开自己伪善的面具,强迫并囚禁了江尽楼。   江尽楼心如死灰,却仍挂念顾言叙的安危,强忍不适任由李明霄折磨,终于得到探望顾言叙的机会,谁知顾言叙冷漠地扔下一句:“像你这样人尽可fū的人有什么资格探望我?”   江尽楼肝肠寸断,终于发现了顾言叙的真面目,幡然醒悟,不再施以顾言叙半分目光。   再之后,顾言叙王者归来,开启了一如既往的追妻火zàng场情节——江尽楼逃,顾言叙追,他们都插翅难飞。   追到江尽楼,又是被晋河作者们写烂了的强制ài情节。   写到这里,故事戛然而止,没错,这是篇未完结文,谁都不知道它是圆满大结局还是悲剧意难平,除了作者白凭舟。   虐不虐?虐啊!狗血不狗血?狗血啊!烂大街不烂大街?烂大街啊!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九连杀——他绝不会承认他杀文的主要原因是他与炮灰反派同名。   以至于当看到签约申请上作者怨念颇深的“这次再不通过审核员被穿书”时,他只是嗤笑了一声,毫不犹豫地编辑杀文站短并点击“发送”,一套过程行云流水,流畅至极。   笑死,他妥妥社会主义接班人,只相信科学,这辈子都不可能穿书。   然后......他就穿书了。   既来之,则安之......个屁啊,虽然他嫌弃穿书梗烂到爆,但穿书发生到自己身上这件事新鲜到他想超老母好吗!   作者?Hello?Can you hear me?编辑组长?Hello?Can you hear me?读者们?Hello?Can you hear me?   没有回应。   很好,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李明霄开始回想自己审核过的穿书文。   穿书文定律一,他应该会有个随身系统,李明霄沉思半刻,准备按照书中的方法召唤系统。   “001?”   房内一片死寂。   “001,出来吧!我就是你的命定宿主!”   房内依旧一片死寂。   “难道需要滴血认证?”   李明霄从身旁的梨木抽屉中抽出一把泛着银光的匕首,认真端详了两秒,然后......   把它扔回了抽屉。   什么傻哔玩意儿还得要他流血?这玩意儿不要也罢。   穿书文定律二,“过去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他的脑袋”,李明霄端躺在床上,闭上眼,认真等待着记忆碎片的降临。   半炷香过去了,没有。   一炷香过去了,没有。   两炷香过去了......   ——李明霄睡醒了,依旧没有。   穿书文定律三,“为了不被主角千刀万剐,他决定好好照顾主角”,李明霄沉思了一会儿,觉得这条定律很不靠谱。   为啥呢?   因为对主角采取温柔策略的,最后都被痴情主角太阳了。   穿书文定律四,“为了不被主角千刀万剐,他决定远离主角”,李明霄沉思了一会儿,觉得这条定律更不靠谱。   为啥呢?   因为对主角采取无视策略的,最后都被抖S黑化主角太阳了,简直是百分百小黑屋设定。   为了将剧情走下去,成功回家,同时避免被主角攻太阳,李明霄决定从此刻开始杜绝所有高危设定。   耽美穿书文设定,别!来!沾!边!   首先,他必须搞清楚目前是个什么态势。   于是李明霄轻咳两声,将子路唤了进来。   ——子路,云杉崖大弟子,在《反派上位攻略》一文中并没有存在感。   然而真正成为明霄仙尊后,李明霄才发觉子路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存在。   ——移动的背景资料啊朋友们!古代的家庭保姆啊朋友们!任劳任怨工具人啊朋友们!   来,让我们一起说,谢谢子路!   子路很快便推门进来。   “师尊,有何吩咐?”   如果非要说原文中对李明霄最忠心的人,那只能是子路了。   身为前期李明霄收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徒弟,子路深知李明霄的性格与喜好,认真负责地承担起打理云杉崖的任务。   尽管后期李明霄将一心放在江尽楼身上,无暇顾及他,他也从不抱怨,依旧尽职尽责。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好小子!是做小弟的料!哥们儿我一定不会亏待你!   李明霄清了清嗓子,摆足了师尊的架子,示意子路坐下,接着道:   “你来这云杉崖多久了?”   “回师尊,弟子拜入云杉崖已有十年。”   李明霄缓缓点头,十年,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他这幅身体,经过仙术驻颜,甚至不知道具体年龄。   “既然已在崖中修炼十年,那么为师今日便考考你修炼得如何了。”   “是!师尊。”   子路紧张地搓手,等待着师尊的考验。   “为师问你,凡间现在是什么时候啊?”   “......啊?”   看着子路呆愣的模样,李明霄故作严肃地屈起手指敲敲床沿。   “怎么?在仙门待久了,连凡间是哪一年都忘了?为师向来教导你要心系苍生,造福于民......”   子路欲哭无泪,师尊明明教导他要两耳不闻窗外事,潜心修炼,得道升仙。   “回师尊,现在是万历二十六年。”   万历二十六年,顾言叙正好十五岁,已遭受了五年的唾弃与白眼,当然,此时的他内心依旧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望。   听闻仙门五年一度的入门考核即将举行,他踌躇满志地踏上了走向仙山的路。   “那好,为师再问你,该如何探查自己的修为?”   “回师尊,闭眼凝神,从天灵盖顺经脉直到丹田,便可窥得自己的修为。”   这不都是入门知识么!虽然觉得师尊今日考核的问题十分奇怪,但子路依然十分详细地回答。   “如何施展自己的功力?”   “回师尊,气沉丹田,气随心念而动,以手为引,气从手出。”   李明霄点点头。   “不错,基础牢靠,下去罢。”   子路满头雾水莫名其妙地退下,李明霄继续沉思起来。 第2章 拯救主角   虽然他是钢铁直男,虽然他给了《反派》九杀,但这并不影响他恪尽职守的优良品质——他认真地阅读并研究了全文。   因此对于这个架空世界的细节设定记得还算完善。   整个故事以修真为背景,修真者按修为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炼气期,金丹期,元婴期,出窍期,分神期,合体期,渡劫期,大乘期。   按照子路所说的方法,李明霄探了探自己的丹田——他修为不浅,早已晋升渡劫期。   接着,他开始运用气息,从掌中拍出一道白光,“嘭”的一声巨响,梨花木柜碎成尘末。   我超!网文作者诚不欺我!玄幻世界牛哔!   尽管沉浸在“劳资好牛”的快乐中,李明霄仍旧没忘记本书中两位可怜的主角。   想要避免被主角攻太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娃娃抓起,不断向孩子灌输关爱国家,报答社会的正确思想。   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为孩子提供轻松快乐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俗世的污浊,避免孩子的心灵被扭曲。   简而言之,就是他!李明霄!解决这本三观不正破烂书的正道的光!撒在了大地上!   他必须在主角们惨遭社会毒手之前拯救他们,顾言叙好说,他心灵扭曲的起点在仙门入门考核后,不着急。   关键是江尽楼!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为啥说江尽楼童年悲惨?因为他出生于青楼,母亲是青楼有名的妓/女,生下他后失血过多而亡,他被鸨母养到八岁便卖给了象姑馆。   象姑馆,顾名思义,像姑娘一样的男孩儿住的馆子,放到现代来说就是鸭子会所,还是童子鸭。   八岁起,江尽楼就被迫开始学习讨男人欢心的本事,在十四岁那年,接了第一位客。   被各种好玩娈童的变态折腾了近一年,他才终于找到机会逃出象姑馆,遇到了正背着行囊徒步行往仙山的顾言叙,顾言叙将他带到一座破庙里,并一路保护他不被象姑馆的打手抓到。   江尽楼第一次遇见对他的身体没有起贪恋之心的男人,不禁产生了好奇与依恋之心,一路相处下来,义无反顾地坠入情网。   多么单纯的小白花!   李明霄恨铁不成钢,甚至想把作者揪出来扔到象姑馆——蛇精病啊你个傻哔玩意儿!人家描述受的凄惨童年都是爹不疼娘不爱,顶多遭下人毒打,吃剩饭剩菜。   到你这里TM的非要安排个象姑馆,还要安排一年被变态虐待的经历。   我象!象!象你大爷。   这下好,没有被温柔对待过的纯情小白花一下子就被渣攻骗了!后期还任由渣攻把他啃得渣都不剩!   这种三观不正的烂文就算让主角攻太阳他一万遍他都不能审核通过好么!   为了让小白花感受温暖感受爱,不被坏男人拐走,他必须尽快把小白花从象姑馆那种虎狼之地带出来。   李明霄大步流星冲向房门,突然想起自己的人设是精致(鸡毛)优雅(爱装)的仙尊大人,便缓下脚步,有模有样地负手出门。   “啊,那个......子路啊。为师出门一趟,记得守好云杉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一切等为师回来再商议。”   “是,师尊。”   李明霄觉得自己像是准备出门上班,叮嘱家里儿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的负责任的爸爸。   果然,他李明霄不论在哪里都是品质优良的好男人。   按照记忆里的方法,李明霄御剑飞行,很快便到了京城,一路询问下,终于找到了京城最大的象姑馆。   整个象姑馆足有三层,富丽堂皇,与京城最大的青楼不相上下。   几名穿着打扮明艳妩媚的男子娇笑着揽客,象姑馆二楼的栏杆上,还倚着不少身段窈窕的小倌。   哪怕在白天,也不断有客来来去去,其中甚至有不少女子。   光天化日!伤风败俗!有伤风化!有失体统!   身为二十一世纪遵法守纪连续三年被评为市良好公民的有志青年,李明霄表示他绝不能容忍小白花遭受变态男女人的玷污!   尽管他九杀《反派》,尽管他无时不刻骂作者傻哔,但这并不影响他对江尽楼的心疼与喜爱。   李明霄深吸一口气,望向象姑馆顶楼,不知为何,他感觉顶楼传来了阵阵歌剧美声。   千老师“莫?吴允ni?”的咆哮声在他的脑海中响了起来。   天马行空的幻象并没有让他忘记来此的初衷——拯救主角受!   很好!社会主义有志青年满腔热血开始沸腾了呢!   李明霄一跃便上了三楼,二楼和三楼便是恩客们“办事儿”的地方,而三楼都是初承雨露的男孩儿。   只见门窗紧闭,里头传来阵阵淫言秽语和男孩儿们娇媚的喘息声。   如何辨别主角受?   他一定是人群中最高风亮节,最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在一片嗯嗯啊啊声中,唯有主角受不甘雌伏于人,奋力抗拒。   “不要!滚开!滚开!”   没错!就是这一间!   李明霄气聚丹田,以手引气,“轰”的一声,门窗裂开,李明霄手刀飞快地往俯在少年身上的肥腻男人脖子上一砍。   ......   靠北,肉太厚,没砍动。   没等男人转过头来,李明霄在他后脑勺重重一拳,男人晕死过去。   ——高中生物老师说过,后脑勺是人体生命中枢,同时也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   受到外部伤害,轻则昏迷,重则丧命,殴打必须避开......个屁,大爷我打的就这里,该!   李明霄看向一旁已经吓傻了的少年——果然长得很清纯小白花。   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尘土,李明霄单手负在身后,维持着自己禁欲圣洁的仙尊人设。   他背对着窗,阳光从他的脑袋后撒下来,似乎响起了“哈利路亚”的BGM。   只见他另一只手伸向那名少爷,清冷的嗓音有如仙乐,与这象姑馆格格不入:“江尽楼,我带你离开这里。”   超!什么绝美救赎!他!正道的光!成功护住小白花的处子之身。   “我、我......不是江尽楼......”   那少年小心翼翼道。   好半晌,又问道:   “为什么要离开象姑馆?妈妈待我们很好。”   李明霄流泪,少年啊!你已经被这社会的污浊吞噬了!   “你不是不愿他触碰你?既然如此,我带你出去!”   少年认真地解释道:   “妈妈说恩客们爱听我们喊不要,这样男人才会产生征服欲。”   对不起,打扰了。   “对了,你要找的江尽楼在左数第三间。”   李明霄默默转身,退了出去,把自己方才震碎的门窗搭好——他是木系灵根,修门修窗他在行。   然后飞速奔向左数第三间——意外地只听到恩客色眯眯的叫唤声,却没听到少年的半分喘息。   他奶奶的,不会是小白花反抗过于激烈,这畜生把小白花给打晕了吧,真是为了肉/欲不择手段!   李明霄气急,顾不上使灵力,一脚便踹开了房门。   故技重施,将趴在少年身上的猥琐男人给打晕了。   一拳一个下头男!   李明霄一脚将晕过去的男人踹下床,这才得以看见男人身下的江尽楼。   还好,还好,尽管衣衫被扯得七零八落,但应该还没有遭到侵犯。   目光顺着身体移到脸上,李明霄终于理解文中描述的“天资绝色,绝世独立”是个什么level。   他觉得不能完全怪明霄仙尊,毕竟像江尽楼这样的美貌,男人很难不心动。   初闯入房间时,李明霄没有忽略小白花恍如死灰般空无一物的眼神——无可奈何而空洞失魂。   审核小说是一回事儿,真见到这样的场景又是另一回事儿。   李明霄的心无可避免地疼痛起来,这样的疼痛令他无暇顾及自己的人设,小心翼翼地蹲在床边,看着江尽楼轻声问道:   “我带你离开,你可愿意?”   江尽楼缓缓地将头转过来,看清来人的模样时,他眸中划过一丝错愕。   “你是......明霄......仙尊?”   奇怪于江尽楼异常的反应,李明霄顿了顿。   他估计是自己人设崩了,小白花不相信——明霄仙尊,以往很少下山,更少与人交流,在民间被奉为高岭之花,禁欲系代表,这样的神秘感甚至让他吸引了大批追慕者。   果然,穿书文人设不能ooc,否则将引起怀疑。   李明霄站起身来,手一负,架子一端,清冷禁欲那味儿就上来了。   “不错。”   江尽楼沉默了许久,终于道:   “为什么是我?”   呃......这个,他总不能说因为你是小说主角受我必须拯救你并走完剧情才能避免被主角攻太阳吧!   ——别问为什么他笃定自己按照穿书文套路走一定会被太阳,他审核的穿书文没有万本也有千本,每一位穿书的可怜人都不相信自己会被太阳,兢兢业业地走着系统交代的任务。   这个系统,它美其名曰“完成任务就能让宿主回家”,然而每一条任务都加速了宿主被太阳的进度。   而他,李明霄,对晋河穿书套路倒背如流的优秀审核员,绝不可能重蹈覆辙!   眼下,他必须糊弄过去,成功带走江尽楼。   江尽楼此时再怎么怀疑他,内心深处也渴望有人能带他走,而且原文描述他单纯善良,特质之一就是很好糊弄。   “这不是你该知道的。”   看似答了,实则没答,全是哔格,没有感情,李明霄觉得自己真是装得一手好哔。   “你真的会带我走吗?”   江尽楼抬起头,过分精致的面庞透露着久逢甘霖的疑畏,目光里满是希冀,使他看上去愈发楚楚可怜,惹人怜爱——什么叫破碎感美人!这才是鼻祖啊兄弟们! 第3章 千金少爷小白花   李明霄是个钢铁直男,钢铁直男的本质是什么?   没错,天生对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事物充满无限保护欲。   看着如此人畜无害的小白花,李明霄心软了——去他大爷的人设吧,美人就该被温柔对待!   “嗯,我说到做到。”   李明霄转过身去,留下正人君子伟岸的背影。   “我不看你,你将衣服穿好,我们即刻离开。”   然后小白花就一声不吭地乖乖窝在他怀里,被他御剑飞行带回了云杉崖。   被陌生人带到天上,一路高速飞行,还没有安全措施,正常人都该尖叫吧?   可江尽楼一路安安静静,也没有开口问自己将被带到哪里,像是已经无条件地信任并依恋上了这个将自己救出象姑馆的人。   李明霄很是欣慰,主角受不愧是主角受,不矫情,不造作,乖巧听话,心地善良,顾言叙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啊?!   尽管这个世界的顾言叙还并没有对江尽楼做什么,甚至根本不知道江尽楼是谁,但李明霄心里已经将这个还没出场的主角攻骂了一万遍。   并决定主角攻拜入师门后对他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让他接受人道主义的洗涤,从此洗心革面,做一个温柔体贴的绝世好攻!   感到欣慰的同时李明霄又感到忧愁,他在现代的年纪比怀里的小白花大了整整一轮,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江尽楼认作自己的闺女。   闺女信任自己,他确实很开心,但小白花你是不是太没有安全意识了喂!他是谁都不知道说信就信说跟着走就跟着走啊?万一是人贩子要把你拐跑怎么办!   明明你还没有经历那一年的磨难啊!怎么一下就对他依恋上了?还是说容易相信别人是主角受的基本人设啊?!   李明霄决定在对顾言叙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还要对江尽楼进行防狼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教育。   抱着人落地云杉崖,正好被守在崖头的子路看见,子路惊讶地张大嘴巴,几乎能塞下一个鸡蛋。   他向来不苟言笑无情无欲的师尊居然!带了一个!美人回来!   李明霄径直抱着江尽楼进了主屋,并吩咐子路道:   “去打水来,再去寻件朴素些的干净衣裳。”   将江尽楼放在床上,李明霄开始替江尽楼把脉。   随着进入这具身体时间的延长,他对原主灵力的掌握也愈发娴熟,如今已能游刃有余地使用原主的各项技能——包括把脉。   没错,水系灵根,灵力纯粹而充沛,除了较为瘦弱,身体各项机能还算健康。   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系,每一系都有不同的修炼心法,且符合相生相克之说。   原主是木系灵根,水系灵根与他相辅相生,何况江尽楼实在是生得天人绝色,用来做炉鼎再合适不过,对于原主突破渡劫期大有裨益。   但在现代,禁养娈童强jiān未成年是犯法的知不知道!养炉鼎?下半辈子很有判头!   这种残害祖国未成年花朵的事儿,他干不出来。   “仙尊......”   “不必客气,叫明霄哥就行。”   李明霄嘴在前面飞,脑子在后面追,说完他才反应过来,他可能又要ooc了。   但江尽楼依旧乖巧地叫道:“明霄哥。”   李明霄老泪纵横,是什么光一闪而过——原来是主角受人性的圣光!   顾言叙你个畜生!   子路很快把衣服寻来,水也打来了,飞也似地逃了出去——师尊要办事儿!他懂!他都懂!   李明霄将素色的弟子服递给江尽楼,柔声道:   “收拾收拾,换上吧。”   说罢便打算转身出去,谁料竟被江尽楼扯住了袖子。   李明霄疑惑地转头。   “怎么了?有哪里不舒服吗?”   江尽楼轻咬下唇,摇了摇头,似是做了什么决心一般,颤抖着手解开了自己的衣衫,那衣衫本就七零八落,这样一扯,大片春光便展露在李明霄眼前。   干什么?干什么!晋河可不能搞颜色!小白花你要ooc了你知不知道?   “明、明霄哥,我、我没有什么能报答你的,唯有身体......”   李明霄飞快地伸手,在江尽楼闭上眼等待男人情yù降临时,拉上了江尽楼的衣服。   望着江尽楼不知所措的眸子,李明霄厉声道:   “谁教你用身体报答的?”   像是在盘问自己学坏的闺女。   江尽楼像是被吓住,无措地揉搓着自己的衣角,将头埋得更低。   “妈、妈妈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李明霄扶额,看来这个所谓的妈妈对孩子们不算差,孩子们都很信服她,但她三观不正啊!三观不正的老师说的话咱不能听啊女鹅!   难道说顾言叙救你出来那一夜你也这么干了吗?啊!倒贴不可取啊!自降身价啊!容易被抛弃啊女鹅!   “明霄哥,我哪里做错了吗......”   看着小白花小心翼翼充满失望的眼神,李明霄没出息地再次心软。   有些事儿,真不能怪原主,这谁扛得住啊?   李明霄深吸一口气,正色道:   “身体是最为宝贵的东西,不可轻易许人。恩情更不可用身体偿还,唯有遇见你真喜欢,并真正待你好的人,才能与他灵肉合一,知道了吗?”   江尽楼似懂非懂地点头:“可我喜欢明霄哥,明霄哥待我好。”   李明霄扶额。   “不,尽楼,你觉得我好,是因为除了象姑馆的那些变态下头男,你没见过其他人,世上好人很多,待你好的人更不会少,有的人居心叵测,有的人两面三刀,你须仔细分别。”   虽然没听懂什么是“下头男”,江尽楼依旧扬起明朗的笑容。   “嗯!我知道了!明霄哥!”   李明霄满意的点点头。   “好了,换衣服吧。”   带孩子不容易啊!带女鹅尤其不容易!左防变态右防狼。   越想李明霄越觉得必须尽快提高江尽楼的功力,有武艺傍身,日后才不至于被欺负。   江尽楼灵力纯粹,天资聪颖,勤加修炼,必成大才,只是原主将江尽楼当做炉鼎,为了方便控制,除了一些简单的净身术、驻颜术,根本不教他实用的术法,这才导致江尽楼后期灵力薄弱,甚至被顾言叙囚禁,废掉筋脉,功力尽失。   顾言叙你个畜生!   他必须尽快寻一些适合水系灵根修炼的功法来。   正想着,迎面走来一位肤色偏白的瘦削男子,凭借对原书的记忆,李明霄认出他是原主至交好友,药无银。   原书对药无银的描述并不多,只知道他医术高超,是仙门百药山山主,性情古怪,至今未收弟子。   “小霄霄~别来无恙~听说你带回来个小美人儿~”   李明霄内心疯狂咆哮,原来是这个古怪吗!!!这满屏的波浪线是怎么回事儿啊!!!   “看不出来~高岭之花还有开窍的一天~”   药无银贴了上来,本着钢铁直男同性相斥定理,李明霄飞速后退一步,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药无银做西子捧心状,悲怆道:“小霄霄~你变了,曾经的我们无话不说......”   “打住!”   李明霄满脸黑线,震惊扶额,原主是个弯的他知道,毕竟正常人也不至于收男子为炉鼎,虽然江尽楼美得雌雄莫辨。   但这莫名其妙的交友嗜好是怎么回事儿?啊!   李明霄头一回觉得自己对明霄仙尊如此陌生。   “你怎么知道我带了人上山?”   李明霄狐疑道,但没过多久,他就想明白了。   ——子路这糟心孩子!他千算万算却没料道子路是个大嘴巴!   “哎呀~整个仙门都知道了,你这人真不厚道,居然还瞒着大家~”   “云杉崖明霄仙尊带回来个小美人”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消一炷香时日,仙门上下人尽皆知。   “啥?明霄仙尊看上了个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对小美人一见钟情要与她结为道侣?啊?还是个男的?”   “啥?明霄仙尊好男色还强抢了凡间的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男女通吃?”   事态越来越离谱,前来云杉崖拜访的人也越来越多。   这事儿换谁都不至于引发这么大的骚动,但是明霄仙尊就不一样了——明霄仙尊,一位清心寡欲几百年的老处男,仙门著名目空一切高岭之花,对美人毫无兴趣的三界著名柳下惠。   李明霄觉得很离谱,既然原主如此清心寡欲,到底为何产生了将江尽楼收为炉鼎的想法?   想了半天,他想通了——这都是为了展现主角受的魅力啊!   可以,无良作者,等爷回去十杀你吧!   应付完一波又一波同门师兄弟,李明霄觉得自己快把此生的话说完了。   拖着嗡嗡地脑袋往回走,他这才想起,虽然他早已辟谷,但江尽楼还是一介凡人,这时候早该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于是他又折身去炼气期弟子吃饭的小餐堂给江尽楼打了满满的饭菜——在象姑馆小倌们必须严格保持身材,这样才能充满柔弱的美感。   李明霄呸了一口,放他奶奶的屁,十四岁的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保持什么身材,长高长壮才是要紧事儿。   所以当江尽楼看到面前满当当的食盒时,竟不知该从何处下筷。   李明霄目光如炬充满怜惜地看着他,果真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孩子,看到丰盛的饭菜都被吓住了。   “吃啊,别客气,不够还有。”   江尽楼点点头,艰难地吃起来。   “你平日里在象姑馆都吃些什么?”   江尽楼停下筷子,认真地回忆着:   “鲍鱼、海参、燕窝......”   李明霄呆住,超!什么千金少爷生活!妈妈,象姑馆还缺人吗!   但仔细想想也很合理,象姑馆都是达官贵人去的地儿,江尽楼生得如此美艳,若接上客肯定是与花魁一般的存在。   这样的摇钱树,那鸨母不得可劲儿宠,伺候得细皮嫩肉的才好服侍那群官大爷。 第4章 凡间偶遇主角攻   李明霄边看江尽楼认真干饭边怀疑人生——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有钱人的快乐我们虽然不懂,但这难道能说明他们不快乐吗!啊!   不!不能!有钱人的快乐我们想都想不到。   即使脑海里万马奔腾,李明霄依旧关注着小白花的一举一动。   这才发现江尽楼的动作似乎很不自然。   孩子的成长必须面面俱到,事事尽心。   “怎么了?哪里难受吗?”   “我......我没事儿。”   江尽楼低着头,脸上泛起红晕,李明霄很了解这种被带回家的孩子,自卑而敏感,不愿麻烦他人。   “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   帮!必须得帮!   但我们得聪明地帮,在现代,110是个万能求助电话,警察叔叔会出面解决一切问题。   而在这个超蛋的架空世界,古代警察叔叔——衙役,同样有效。   不要总是觉得古代社会很黑暗好吗!衙役们也有很多清廉正直的官员!个个都是贪官污吏人类社会早就完蛋啦朋友们!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转身找来了衙役,在衙役的疏通下,人群立刻散开,几个没事找事的小喽啰被逮捕归案。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今天,正道的光,也撒在了大地上。   看罢,便功成身退,留下顾言叙茫然地站在原地。   做尽善事不留名,这就是流传世纪而不衰的雷锋精神。   又买了些营养丰富的菜,回到云杉崖,李明霄十分愉悦,果然,修改《反派》这本破烂文的重大任务只能由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来。   相信在中华传统美德的引导下,这个超蛋的世界将变得和谐而美好。   穿书前他是一名成日窝在五十平米小公寓里吃喝拉撒的打工人,尽管如此,他对生活充满希望,将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   别的不说,做饭这事儿他在行。   将食材放下,他觉得还需要让子路去百药山偷些锅碗瓢盆,整个厨房出来。   药无银天天煮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会少。   这时候,李明霄木系灵根的体质就发挥了莫大的作用——拆家,修屋,造厨房。   仙门弟子修至元婴方可辟谷,但辟谷后并非不能食用五谷杂粮,只是一饱口腹之欲后还需服用化食丹。   日后顾言叙拜入师门,少说也得有一年的炼气期,这段日子伙食可不能紧巴。   当然,他也不完全是为了江尽楼和顾言叙。   中华美食博大精深,要他真像仙人一样只喝露水,想都别想!   别说他不同意,他老妈,他姥姥都不会同意。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国以民为先,民以食为天。   忙活完,李明霄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以昭显自己的成就感——事实上,他只是输出了点灵力,根本无关痛痒。   接下来,他准备去仙门藏经阁寻几本适合水系灵根修炼的书来。   虽然他自认很熟悉原文,但小说毕竟是小说,很多细节他也不清楚。   好在他为了了解修真类小说,特意上网恶补过网文中的那些修仙方法,只要按图索骥,慢慢挑,总能挑出适合江尽楼的功法来。   心念微动,阖眼睁眼间,他人已经站在了藏经阁前。   ——修真世界就是好哇!这瞬移的本事放在现代能给他的小电瓶车省多少电!   为了避免ooc,李明霄始终单手负在身后,面色淡漠如水,缓步踏入藏经阁。   但翻阅完水系灵根各种经书后,他蚌埠住了。   好家伙,与其说水系灵根适合做木系灵根的炉鼎,不如说水系灵根就是天生炉鼎!   这简直是修真世界的O型血,不论哪种灵根,与之双修都能达到修为大增,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火系灵根则是修真世界的AB型血,不论与那种灵根双修自己都能修为大增。   李明霄怒,凭什么!就因为你红吗!   然而,不同于采阴补阳,阴阳相济的修炼模式,火系灵根与水系灵根相互排斥。   这才制衡了火系灵根的双修优势,不至于让火系灵根修炼者从水系灵根修炼者身上得到太多的好处从而损伤水系灵根的经脉。   而纵观整个藏经阁,关于水系灵根的记载大多集中于驻颜术和房事。   原因其一是水系灵根非常罕见,几乎百年一遇,水系灵根者大多容貌昳丽,并多为女子;其二是水系灵根者天生灵力稀薄,大多手无缚鸡之力,不适于修行。   炉鼎的修为越强,对主人的帮助越大。   难怪原主对江尽楼这么痴迷,江尽楼非但是百年一遇的水系灵根,灵力还尤其纯粹磅礴,简直是突破渡劫期直升大乘期的不二之选。   李明霄满脸黑线地关上所谓的权威经书,继续翻找。   找了整整一下午才终于从一堆落灰的经书中翻出一本名为《御水诀》的典籍。   李明霄盘腿认真看了起来。   由于少有水系灵根且灵力纯粹者,这本典籍几近失传。   哪怕是在穿书前,李明霄也清楚水乃生命之源。   作为八大行星中唯一被液态水覆盖的星球,地球同时也是太阳系中唯一能够孕育生命的星球。   水似最柔,实则最坚,以柔化刚,万法之巅。   一个具有天赋的水系灵根者,其潜力无法想象,集大成者甚至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引江河之水,搅东海之浪。   简而言之,就是水系灵根这玩意儿,牛哔,非常牛哔!   李明霄当机立断,决定认真监督江尽楼修习《御水决》。   《反派》被九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三观不正。   没有真善美,坚决不结尾。   反派都上位成功了,世界像话吗?不像话!只有将力量的剑刃交到正派手里,才能保卫世界和平。   那么我问你们,《反派》里唯一的正派是谁?   没错!就是——江!尽!楼!   只要江尽楼变强,他就能够避免被无良师尊当做炉鼎、被黑心渣攻囚禁强制、被傻哔作者反复摆弄的悲剧人生。   如此你们再看这篇文章。   哔格高不高?高哇!中心思想深不深刻?深刻哇!剧情发展合不合理?合理哇!   李明霄满意地拍干净《御水决》上的灰尘,带回了云杉崖。 第5章 进化吧,小白花   李明霄带着《御水决》推门而入。   就见江尽楼正勤勤恳恳地拎着抹布打扫卫生。   虽然......但是抹布这东西和你真的很格格不入啊小白花同志!   “咳咳......在做什么?”   李明霄轻咳两声,试图掩盖内心的咆哮。   江尽楼听见声音,抬起头来,伸出手擦擦头上的汗,露出明朗羞涩的笑容。   “我想帮明霄哥收拾收拾。”   李明霄自穿书而来,对自己的房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多年的宅男本性与原主鸡毛洁癖的人设并不符合,导致他根本没来得及整理自己的房间。   他观察力向来不敏锐,并不能看出房内抽屉有无被翻动的痕迹。   但对原文的了解使他无条件相信江尽楼——白凭舟笔下的江尽楼实在是温良得堪比小白兔一样的孩子。   李明霄坐下,并示意江尽楼过来。   江尽楼放下手中的抹布,很是乖巧地照做。   “尽楼,你可想成为仙门弟子?”   江尽楼看上去极为兴奋地点点头。   李明霄仿佛看到了两只兔耳朵在甩动。   能够变得强大起来,江尽楼作为主角受,是肯定不会拒绝的,关键在于后续剧情该怎么走。   “明霄哥......是想收我为徒吗?”   李明霄正低着头沉思,并没有注意到江尽楼眸中划过的一丝森然。   “尽楼......可有资格进入仙门?”   “自然。”   李明霄浑然不觉江尽楼语气的变化,缓缓点头,仍旧沉浸在头脑风暴中。   说到收徒,他想起来了,一年后便是仙门五年一度的入门考核,唯有考核通过方可成为仙门弟子。   尽管主角攻顾言叙凭借过人的耐力与毅力成功通过了考核,可他毕竟被探测为没有灵根,走修仙这条路难成气候,根本没有仙尊会收他。   接下来又到了莎士比霄讨论太阳的时间:收还是不收,这是个问题。   收肯定是要收的,没了主角攻,他的努力屁都不是。   但此时的顾言叙身边没有江尽楼的贴心陪伴,活脱脱一个缺少关爱的小可怜。   一旦收顾言叙为徒,他绝对逃脱不了被太阳的结局。   为什么呢?   首先,师尊、师兄作为晋河高危职业,几乎个个难逃被徒弟太阳的命运。   其次,杀千刀的作者为了使这段太阳看上去合情合理,总爱把宿主设定为主角攻的救赎——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了你,我依旧坚定地选择了你。   但朋友们你们觉得离谱不离谱,那能叫救赎吗,那明明叫宿主的唯一选项,主角攻的自我攻略!   不论宿主带没带系统,与俊美帅气后期起飞的主角攻搞好关系都是黄金生存法则好吗。   话说回来。   救赎——正如目前的顾言叙,在一众仙尊都不要他的情况下,明霄仙尊他“咻”地一下出现了,伸出了圣光普照渡满金光的手,坚定地吐出“我要你”这三个字。   按照晋河热门穿书文设定,会发生什么?   没错!顾言叙会震惊,会感动,一颗被寒冰伤害得淋漓尽致的心如遇三月春风,重新鲜活地跳动起来。   他会将明霄仙尊当做自己的救赎,并无可自拔地爱上明霄师尊。   但他李明霄不是一般穿书人,他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吗?显然不会。   经过认真思考后,他想到了一个十分稳妥的办法——让子路收顾言叙为徒,他来当主角攻的祖师爷!   嗨害害!想不到吧!乖徒孙!叫爷爷!   避免高危行业的同时达到教育主角攻的目的,李明霄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   但仙门规定,唯有仙尊方可收徒。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子路他现在已经是仙门一座山头的首席大弟子了(虽然整个山头只有他一个弟子)!成为仙尊不是早晚的事儿嘛!   解决了顾言叙,还剩下江尽楼。   顾言叙没有灵根,被子路收为徒弟,仙门还能纵容自己胡闹。   但江尽楼身为纯粹的水系灵根,若成了子路的徒弟,仙门估计能和自己闹翻。   李明霄觉得这个险咱还是不能冒。   但在穿书文作者的设定下,原本情深似海,羁绊颇深的主角攻与主角受在穿书世界都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为了达到成功牵线两人的目的,李明霄在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时时撮合,刻刻拉拢。   目前看来,他亲自收江尽楼为徒是最为恰当的选择。   但!朋友们!这条路绝对达咩!   首先,让我们站在晋河穿书文作者的角度来思考一下,他,穿书宿主,收了江尽楼却不受顾言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没错,顾言叙心觉不公,对偏心的高岭之花师祖爷心生恨意,然后怎么着?对,由恨故生爱,又是典型小黑屋情节。   而且这样江尽楼不就成顾言叙师叔了么!这都差辈儿了啊兄弟们!你见哪本正经修真界恋爱文是师叔和师侄组cp的?   最终,李明霄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他喜滋滋地停止头脑风暴,准备洗洗睡。   而他沉思了多久,小白花就在一旁乖乖站了多久。   李明霄心生歉疚之心,安抚性地摸了摸江尽楼的头。   “放心,你一定能成为优秀的仙门弟子。”   江尽楼被李明霄摸了个措手不及,顿时愣住,面上浮现出几分不自在,眸中甚至划过古怪之色。   李明霄只以为他是害羞,笑着摇了摇头,便自顾自地去铺床褥。   在藏经阁坐了一下午,他还没来得及给江尽楼准备房间。   只能暂且委屈小白花和他挤同一个房间了。   见李明霄把褥子铺在地上,江尽楼似是明白了李明霄的意图。   乖巧道:   “明霄哥,我睡在地上会不会太占地方了,要不......我给你守夜吧!一晚不睡,我没关系的。”   李明霄错愕地看了他一眼。   不,小白花,你根本没明白我的意图。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睡什么地铺,床上睡去。”   还守夜,守什么夜?熬夜长不高知不知道?长不高的主角受以后只有被主角攻压着的份儿,都没机会反攻的,女鹅咱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李明霄在现代社会是一条母胎二十五年的单身狗,但这并不影响他生个粉雕玉琢的女儿的梦想。   而江尽楼精致、柔弱、乖巧、听话,满足了他对女儿的所有想象。   女儿必须要富养!   尽管他很清楚江尽楼作为晋河耽频主角受,性别是妥妥男没错。   但他属实很难将江尽楼与“儿子”二字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他还有个三岁的弟弟,他爹妈老来得子,对他弟宠溺至极,导致他弟一整个混世魔王。   每次帮爹妈带弟弟,他都容易产生一头创死自己的想法——这更坚定了他不生儿子的信念。   铺好床铺,李明霄自然地躺到了地上。   “看我做什么?快睡。”   见江尽楼一瞬不瞬地盯着他,李明霄催促道。   象姑馆夜里最是热闹,估计江尽楼从小到大都没安安静静睡过觉,想到这里,他愈发心疼起来。   “放心,云杉崖夜里很是宁静。”   李明霄拍拍松软的床褥,示意江尽楼快过来睡——虽然原主人不怎么的,生活档次真是没话说,难怪说他鸡毛,连床褥都要熏香。   李明霄很是嫌弃,他并没有用香料的习惯,故而今夜子路打算替他点上香炉,点上熏香的时候,他果断地拒绝了。   江尽楼依言爬上床,迅速躺成规矩的姿势。   李明霄不禁感叹——不愧是主角受,这放在现代学校怎么着也得是个省模范生吧。   正准备熄灯,就听见江尽楼轻声问道:“明霄哥,以后我就睡在这里吗?”   那咋行呢,你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了,必须要学会自己睡觉。   “不,明天就让你子路哥帮你整理个房间出来。”   ——子路,全文最任劳任怨的老好人!   让我们一起说,谢谢子路。   房内忽然陷入黑暗,是李明霄把桌上的烛台吹熄了。   刚打算爬回被窝,又听见江尽楼好奇的声音:“明霄哥,我还以为修真者熄灯,都是隔空‘咻’地一下呢......”   李明霄默。   他想起来了,作者为了塑造原主高岭之花的清冷形象,搞了一个很鸡毛的设定——隔空取物,隔空熄灯,隔空打人。   早说啊!知不知道他爬过去吹灯再爬回来很累啊?!   但李明霄毕竟在马克思主义的熏陶下生活了二十五年,身体已经被牛顿定律支配得妥妥的,一下子对这个鸡毛设定还有些适应不过来。   害,真心疼其他穿书宿主,在修真界想不ooc都难啊!   生活不易,明霄叹气。   为了不引起小白花怀疑,李明霄板起了教导主任的口吻:“修真者的确能如此行事,但我们身为仙门之人,须以天下大事为己任,对民间疾苦感同身受,时时警醒自己心系天下苍生。”   懂了吗,女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智慧的结晶啊!   江尽楼没说话,不知道他听懂没。   “行了,快睡吧。”   李明霄满意地翻身钻进被窝,很好,今天又是带着满满成就感入睡的一天!   很快进入梦乡的李明霄并没有注意到床上的江尽楼睁开了眼,那幽深的眸子黑得发亮,久久地,没有阖上。 第6章 是小黑花哦   师尊,很奇怪。   不,在这一世,他应该叫——明霄哥。   江尽楼听着身旁均匀的呼吸声,缓缓阖上眼眸,回忆如潮水般涌来。   这是他重生的第九次。   与其说第九次重生,不如说是第九次机械地重新演绎着他的人生。   他并非不相信“不喝孟婆汤就会带着前世记忆投入轮回”这样的说法,但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活在一本书里。   冥冥之中有丝线牵引着他,制约着他,操控着他,好让他按照既定的轨道,一刻不停地走下去。   第一世,他受尽顾言叙的折磨,在地牢中混混度日,不知今夕何夕。   忽然某一日,在一片昏暗中,他失去知觉。   再次睁眼,他回到了十四岁自己初承雨露之时,这一世,他依旧没法避免被侵犯的命运。   但好在,对于前世的变数,他掌握得一清二楚,这一世,他比第一世逃出象姑馆的时间早了半年。   半年的折磨,依旧像无休无尽的噩梦一样痛苦,但他学聪明了不少,除了身体上的□□,他并没有吃太多苦头。   前世的经历让他看清了李明霄的自私和野心,看清了顾言叙的狠心和偏执。   他决心远离,一辈子都不要踏足仙门,就这样平凡简单地过完一世。   但就好像老天偏要与他开玩笑,好像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   在逃跑的途中,他再次被顾言叙救下——分明第一世的顾言叙半年之后才会到达京城!   他开始怀疑顾言叙是否也是重生之人,一路上频频试探,结果令他松了一口气——顾言叙的的确确还是那个顾言叙,对仙门充满景仰与向往。   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只要没有爱上顾言叙,一切都不会发生。   可被顾言叙救下后,他的言行举止开始逐渐不受自己的操控,明明内心无比抗拒,可还是像被人夺舍了一般说着第一世说过的话,扬着第一世那样依恋的笑容。   看上去就好像......他再次义无反顾地爱上了顾言叙。   这个认知令他感到绝望,好在他并非彻底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在能够自由活动的时间,他想尽办法逃离顾言叙的身边。   可每一次!几乎每一次!都会被“夺舍”的那个人操控着身体回到顾言叙身边。   哪怕他绑住了自己的身体无法行动,最终也一定会被顾言叙找到。   他和顾言叙像是有着命定的羁绊,被人用丝线紧紧地缠绕在了一起。   他无可避免地再次成为了修真者,而收他为徒的,依旧是那个想把他收为炉鼎的李明霄。   他逐渐接受自己动不动就会被“夺舍”的事实,但他不愿重蹈上一世的覆辙。   他必须变强。   只有这样才能在与命数的搏斗中求得一线生机。   事情出人意料地进行得很顺利,前世没有教过他什么功法的李明霄居然开始教他练习《御水决》。   除了他时不时被“夺舍”给顾言叙送去上好的丹药,一切都。   ——顾言叙开始憎恨他了,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他真的生活在一本书里,被人为地操控着喜怒哀乐,那么顾言叙一定是主角。   而他的作用,大概就是让顾言叙像上一世一样觉醒魔王之血。   他不愿再次承受李明霄的百般欺辱,前世的那些记忆与他而言痛苦得就像捅穿胸膛、凹凸不平还带着小刺的荆棘丛。   于是他决定代替李明霄,将顾言叙推下悬崖。   第一次,失败了,顾言叙被树枝挂住,没有掉下悬崖。   第二次,失败了,顾言叙被一位路过的仙长救下,没有掉下悬崖。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没有一次成功。   直到他再次被“夺舍”,不受控制地激怒李明霄,被他套上锁链关在狭小黑暗的屋子里。   心如死灰地躺在散发潮湿气味的木板床上,他不止一遍地质问那该死的命数。   为什么?分明是掉下悬崖就能觉醒的魔王之血,一定要李明霄的愤怒,一定要他的牺牲?   这一切都好像在嘲笑着他的徒劳无功——多么愚蠢的、蝼蚁一般的人,竟妄想与命数抗衡。   李明霄每天夜里来到这所屋子,对他做着猪狗不如的事,强迫他发出婉转娇媚的声音。   他终于被折磨至崩溃,产生了自杀的念头——既然无法改变命数,这命不要也罢。   他买通伺候的婢女,让她偷偷带来匕首,带毒药,带长绫。 第7回 ,失败了。 第8回 ,失败了。 第9回 、第四回、第五回......   不论他何时自杀,濒死的那一瞬间都会被李明霄发现,迎接他的不仅是求死不能的痛苦,还有李明霄更为疯狂的惩罚。   再后来,正如第一世那样,顾言叙踩着血归来,而他也在遇见觉醒魔王之血的顾言叙那一刻起,彻底丧失身体的控制权。   一切按照原有的轨迹,按部就班地上演着。   他无法闭眼,无法抗拒,也无法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重演着上一世的悲剧。   很快,他就迎来了第二次重生。   接下来,是第三次,第四次。   他发现每一次重生都会发生细微的不同,例如逃出象姑馆的时间,被李明霄囚禁的时间,或者是顾言叙觉醒魔王之血的时间。   但不论重生多少次,他都逃不开被凌/辱,被侵犯,被囚禁的命运。   渐渐地,他意识到自己根本力掌控自己的人生,更无力与命数抗衡。   更令他感到崩溃的是,每一世,他都要被迫听着自己对顾言叙说出那些恶心的话,被迫看着自己对顾言叙做出讨好的举动,被迫感受自己与顾言叙斩不断的该死羁绊。   第九次睁开眼,他变得麻木。   看着身前哼哧哼哧的男人,除了早有预料般地嗤笑一声,他竟再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尽管程度越来越轻,可前几世的他仍旧会做出反抗,会感到不甘。   可如今的他,虽身体仍是处子之身,灵魂却早已雌伏于人几百年,受尽了凌/辱与折磨。   初承雨露对于他而言又算什么呢?   他半点也不挣扎地躺在床上,任由男人撕开他的衣服,程式化地再听一遍他几乎能倒背如流的淫言秽语。   无休无止,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而他,根本无处发泄,一旦他的所作所为不符合他惯有的性格,他的身体就会被“夺舍”,不受自己操控。   就在他闭上眼,准备再一次承受处子之身被破开的剧烈疼痛时,他听到“砰”的一声巨响。   门窗被踹开了。   紧接着,他身上一轻,男人晕了过去,并被来人踹下了床。   眼前发生的一幕全然不同于以往的每一世,这个变故令他有些怔愣。   那个人的脸也随着男人的滚落出现在他眼前——是李明霄,他眸中升起的一丝期冀顿时消散。   他自嘲地笑了一声——他究竟在期待些什么,明明早就该知道,不管细节如何变化,命数都不会变啊......   可接下来,他就听见那人轻声问他:“我带你离开,你可愿意?”   他从未见过李明霄如此怜惜的眼神,如此小心翼翼的模样。   在他的记忆里,李明霄向来是一个自私的人。   尽管在囚禁他之前,李明霄待他确实不错,可那也只是因为他能够作为炉鼎,帮助他顺利度过渡劫期。   李明霄自视甚高,目空一切,绝不会如此屈尊蹲在一个小倌的床边,更不会用这样的语气说话。   他想,这一世的变故,好像有点大。   他顺着李明霄的意思,跟着他离开了象姑馆。   这一世的李明霄,很奇怪。   这一世的李明霄,让他叫他“明霄哥”,这个称呼很新鲜。   毕竟他已经叫了九世“师尊”了。   对于前几世的李明霄来说,“明霄哥”这样的称呼俗气至极。   他突然觉得,这一世似乎有点儿意思。   为了探测李明霄是否真的性情大变,他解开自己的衣带,露出妈妈教的楚楚可怜的单纯神色,对李明霄“剖白心意”,说自己愿以身相许。   这是一步险棋,毕竟九世的命数里,他都逃不过被李明霄侵犯的命运。   世人都说李明霄高岭之花,可重活几世的他早就能一眼看穿李明霄对他的渴望。   这样的自己,李明霄就算要维护自己正人君子的形象暂且忍耐住了,那贪婪的眼神,难以自持而紧握的双手,还是会露出他的马脚。   可意外地,那人眸中一片清明,什么都没有。   没有渴望,没有隐忍,没有贪欲。   甚至还严肃认真地教育他要学会辨别人心。   李明霄......是这样的人吗?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新奇,仿佛站在他眼前的这个人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李明霄,而是另一个同名同姓的人。   李明霄很快出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一整个上午没吃东西的他感到饥饿起来。   九世的修炼让他掌握了大量功法,但为了不引发李明霄的怀疑,他从来只跟着李明霄的教导,缓慢修炼。   进入元婴期的弟子才开始辟谷,不再进食凡间的食物。   前几世入门后,李明霄为了保证他的灵力不受凡间烟火之气的影响,几乎刚入门就给他服用了筑元丹,使他直接突破炼气期,晋升元婴。   于是他坐在房间,安静地等待李明霄拿来筑元丹。   --------------------   作者有话要说: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 第10章 女鹅的变强之路   结果李明霄给他捎了满满一盒饭。   满到他手足无措。   满到他几乎要觉得李明霄是实打实要待他好。   可他很快就发现,轨迹似乎并没有发生改变——李明霄问他想不想拜入仙门。   他一面努力扮演好对仙门充满景仰,对自己心生自卑的乖巧小白花,一面感到自己的魂灵被分成两半。   一半麻木不仁,像是早已有所预料;一半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像是被人带到云端后又狠狠抛下。   这样的痛苦让他几乎快要忽略眼前这个李明霄和曾经那些李明霄的区别。   但惊人的理智让他没有放过那些线索——他所认识的李明霄,哪怕身处荒郊崖洞,也绝不会屈尊降贵睡在地板上,更别说把床让给一个炉鼎;他所认识的李明霄,必须点着香炉才能入眠;他所认识的李明霄,从不会亲自爬到烛台那儿去熄灭灯烛。   与李明霄同床共枕的那些时日让他对李明霄的习惯了如指掌。   他曾经无比痛恨于自己对李明霄的了解,可如今竟如此庆幸自己足够了解李明霄——眼前这个李明霄,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这个认知令他再次兴奋起来,不一样的李明霄能否代表他不一样的人生?   他像是身处绝境久逢甘霖的濒死者,在漫长的黑夜中终于抓到了一束光。如此小心翼翼地试探,带着期冀,又如此恐惧将会陷入更深的绝望。   江尽楼一晚上没睡着,以至于第二天早上起来李明霄盯着他那两道大大的黑眼圈疑惑了许久。   江尽楼不自在地别过脸去。   “明、明霄哥,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李明霄摇摇头,收回目光,怎么回事儿,咋这孩子还生两个黑眼圈出来了呢?   他睡相算好的啊,不打鼾不磨牙不说梦话,难不成原主打鼾?   没道理啊,他不是高岭之花吗?作者?Hello?请问你们家高岭之花会打鼾吗?   哦!他明白了!小白花在象姑馆呆了十四年,估计早就习惯夜里聒噪的声音了,没这聒噪的声音估计晚上还睡不着呢!   孩子的心理健康咱们也必须照顾得面面俱到!   李明霄认真地看着江尽楼的眼睛,道:   “尽楼,嫌夜里太安静了就和明霄哥说,以后让你子路哥陪你睡,他打鼾可响了,包你满意。”   ——让我们一起说,谢谢子路!   江尽楼:???   明霄哥......真的很奇怪。   “尽楼,你是水系灵根,灵力十分纯粹,勤加修炼,必成大器。”   李明霄摸了摸下巴。   “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便带你修炼,你意下如何?”   江尽楼愣住:“今天?”   李明霄点点头。   江尽楼踌躇了半晌,小心翼翼道:   “会不会......太快了些?”   曾经的李明霄从没有对他说过“勤加修炼,必成大器”这样的话。   不对,应该是,没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人们只会说:水系灵根?不错,很适合做道侣啊!   所以他从没想过李明霄会这么快开始教导他修炼,毕竟一个炉鼎,太强了会控制不住的。   “明霄哥要教尽楼怎么变漂亮吗?”   啥?变漂亮?修炼还有这好处?   不过李明霄很快就反应过来,江尽楼说的应该是原主教的驻颜术。   但是——女鹅,你这个想法不对,大大的不对!   “修炼是为了变强,不是变漂亮。”   李明霄板起脸严肃地教育起小白花来。   “只有变强才能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江尽楼有些想笑——在命运捉弄下,变得再强,也保护不了自己啊。   “那明霄哥要教尽楼什么?”   “若你答应,从今天开始我就教你修炼《御水决》。”   李明霄从衣袖中掏出《御水决》递给江尽楼。   江尽楼低头看着手里的功法。   《御水决》,这本书他并不陌生,在第二世以后的每一世李明霄都教导过他。   虽然教得并不多,但他能明显地感受到《御水决》所记载法术的强大之处。   只是以往的每一世,李明霄都是从房间的抽屉内拿出的《御水决》,崭新的扉页,像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一样。   这一世他直接被李明霄带到了房间,于是他借收拾房间的名义翻找了李明霄的书柜抽屉,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没有,都没有。   而李明霄当下递给他的这一本,破旧泛黄,像是在藏经阁堆积百年,好不容易才重见天日。   江尽楼将那本《御水决》紧紧攥在手里,抬头扬起一个明朗的笑容。   “谢谢明霄哥!”   李明霄落泪——啊!是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哦,原来是尽楼小天使头上明亮的光环。   见小天使十分配合,李明霄也迅速开启了苦口婆心语重心长模式:   “尽楼,你如今尚未晋升元婴,每日饭食不可马虎,我和你子路哥会提前备好每日的饭食,你须得按时用膳,切记不可因修炼废寝忘食。”   江尽楼乖巧点头。   “修炼不可图快,须得打好基础,炼气期久些没关系,切记稳扎稳打,万不可走捷径。”   原主给江尽楼服用筑元丹,飞速跳过了炼气的步骤,李明霄直接一个大写的漏。   这就像是高考英语,没有丰富的词汇量做支撑,直接学习应试技巧,考出来的分数能漂亮吗?   显然不能。   江尽楼乖巧点头。   炼气期?这倒是一个新鲜体验,以往的九世,他都凭借筑元丹一步晋升元婴。   也许李明霄说得对,他后期修为再难有所长进,或许就是缺少了炼气期筑基的过程。   “现在,盘腿坐好,闭上眼睛,感受气流在筋脉内流动。”   李明霄令江尽楼坐下,握住了他的手。   “我来替你疏导。”   江尽楼下意识地缩了缩手——他其实并不习惯他人的触碰。   李明霄只以为他是害羞,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再次握住。   “不必感到羞赧,闭上眼感受就好了。”   江尽楼听话地闭上眼,他知道自己应该集中注意力,去感受自己丹田逐渐汇聚起的气流。   但手心传来陌生触感令他很是不自在,注意力便不自觉地涣散了几分——与李明霄同床共枕几百年,他似乎才知道,原来李明霄的手,如此温暖。   感受到江尽楼气息涣散,李明霄故意学着教导主任板起脸喝了一声:“集中!”   江尽楼这才甩开脑海中的杂念,随着李明霄的引导,认真梳理起自己的筋脉来。   江尽楼悟性很高,再加上几世打下的基础,很快便掌握了梳理筋脉的方法。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   原主有一套理论叫做“凡间谷肉,腌臜之物,伤身毁心,修真之人切不可沾染”,李明霄不以为然。   狗屁,要不是他占据了原主的身体,他早就代表袁爷爷揍他了!   不吃饱哪有力气修炼啊?天天喂孩子喝露水,孩子能变强才怪!   看看他们家尽楼,昨天吃了满满当当一盒饭,灵气照样纯净,这修炼速度,多快!   不过炼气期之后的修真者再服用凡间食物,的确会对灵力的纯净度产生较大的影响——不然怎么说仙子不食人间烟火呢是不是。   那饭也不能不吃啊,孩子成长要营养均衡啊。   知道为什么修仙者都瘦削文弱么?年纪轻轻就断了粮,哪儿能长肉啊?不信你去仙界找找,你能找到一个魁梧剽悍的仙人算我输!   所以啊,在那些仙侠文设定里,原本强出地表的修仙者一旦被废了修为就会变成大废柴。   想他女鹅如此单纯善良可爱,难免容易遭人陷害,万一修为尽失岂不是会叫人欺负了去?   这他能忍?不能!   所以!除了提高江尽楼的修为,他还决定每天监督江尽楼撸铁、引体向上、负重跑,争取做到一拳打飞十个下头男。   啊哈哈哈哈,顾言叙,等着被压吧你!   畅想一番未来后,李明霄满意地负手离开。   说干就干,让子路从宗主哪儿整几块铁过来,他今日就给女鹅磨俩大杠铃出来。 第11章 认真养孩   江尽楼看了看面前的大杠铃、沙袋和铁支架,再看了看面前满脸骄傲的李明霄。   “明霄哥你......锻造了几件新武器吗?”   这几件武器,虽不如仙剑轻盈澄澈,却也别致,只是与李明霄的气质似乎不太相符。   “不,这是我特意为你打的大杠铃。”   李明霄指了指其中看上去最为笨重的“武器”。   江尽楼愣了愣,按理说重活几世,三界的武器他或多或少都听过,但这件武器的名字他却十分陌生。   “大......钢铃?是会发出声响的钢铃吗?”   果然单纯的孩子能联想到的东西都很单纯。   女鹅,是时候让你见识一下现代社会的力量了。   李明霄将双手负到身后去,开始脸不红心不跳地忽悠起来:“为了塑造刀枪不入的金身(长肌肉),活络滞涩的筋脉(多流汗),拓展虚浮弱小的体格(长个子),我特意为你锻造了三件法宝。”   紧接着,李明霄挨个儿介绍起来:   “此法宝名为大杠铃,坚持托举日后便能力大无穷;此法宝名为沙袋,坚持负其跑步日后便能瞬间移动;此法宝名为铁支架......”   为了让孩子理解透彻,李明霄还特意给他示范了一个引体向上——一个,不能再多了,再多就暴露他中考体育没及格了。   没想到抛却法力加持,原主和他,菜得不相上下。   “为了让修炼事半功倍,你须日日勤加练习使用法宝,不可懈怠。”   李明霄稳住自己做了个引体向上落地后有点没站稳的jio,严肃地教导道:   “明白了吗?”   女鹅!加油!翻身反攻咱们指日可待!   看着地上的三件“法宝”,江尽楼陷入沉默。   这样的修炼方式,纵观三界,他也从未听说过。   不过按照李明霄的说法,这样练下去会变得很......强壮。   他故作天真地抬头问道:   “可明霄哥,这样不就不漂亮了吗?”   “为啥?”   李明霄疑惑。   “妈妈说漂亮的人都是纤弱娇美的。”   哦,又是这个妈妈。   李明霄流泪,这说明什么,启蒙老师影响孩子的一生啊!   漂亮的定义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不是局囿于纤弱,何况纤弱本身也只是往来象姑馆的那些恶臭男人为了方便控制提出的无理要求罢了。   而且!虽然他爱叫女鹅,但尽楼同志你毕竟是个男的啊喂!要漂亮做什么!啊?!   男儿当自强!给我雄起!给我反攻!给我掌管三界!   开个小玩屑......但仔细想想,由江尽楼来掌管三界总比顾言叙要好。   至少有了真善美,审核通过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一下。   题归正传。   “别听她放......说的。”   差点就说出国粹了。   自从带回小白花,李明霄就开始认真提高为人父的自觉——必须为孩子起到榜样作用,不可出口成脏。   “富有生机就是美。”   背诵着威.布莱克的名句,李明霄觉得自己有点文人那味儿了。   看着似懂非懂点着头的江尽楼,李明霄不禁发出感慨:前人的智慧在教育中起到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啊!   江尽楼低下头去,眸光微动,握紧的手心被他自己捏得发疼。   这一世,李明霄所说的话总与这世道格格不入,可偏偏总能轻而易举地刺中他层层包裹着的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一下子就让他的伪装溃不成军。   “行了,洗手吃饭吧,吃饱饭才有力气训练。”   饭桌上。   江尽楼极尽乖巧地按照李明霄的意思缓慢进食,但还是在李明霄和子路灼灼目光的压迫下放下了碗。   “这位妹......弟弟,不必客气,接着吃啊。”   子路道。   “我盐放多了?不该啊。是不是辣椒放多了?”   李明霄道。   江尽楼:......   该怎样礼貌又不失委婉地告诉李明霄他们炽热的目光扼住了他进食的喉咙?   “明霄哥,你们这么盯着我,我......”   李明霄顿悟,懂了,这是有生人在,孩子害羞呢。   “行了,子路,你先忙活去吧。”   子路依言退下。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换了个姿势,继续盯着江尽楼吃——看着自家孩子吃自己做的饭果然是满满的成就感啊!   江尽楼:......   “明霄哥,要不......你也吃点儿?”   “没事儿,你吃,我看你吃就行,吃吧。”   多么懂事儿的孩子啊!李明霄很欣慰,拿起筷子又给江尽楼夹了个大鸡腿。   “多吃点儿,长身体。”   江尽楼看了看碗里夹来的鸡腿,虽然他不大爱吃肉类食物,但看着李明霄满脸期待的模样,不自觉地便将鸡腿塞进了嘴里。   意外地很好吃。   “这些都是明霄哥做的吗?”   过去的九世,李明霄从不允许他吃凡间的食物,更别说亲手为他做饭吃。   “是啊,淡了?少吃点盐,对身体好。”   李明霄以为江尽楼嫌他做的菜清淡,毕竟他那个小魔头弟弟天天吐槽他做菜不爱放盐。   “没......”   江尽楼低下头看着碗里的米饭,眸中划过几分令人读不懂的情绪。   “挺好吃的......”   李明霄再次欣慰,小天使不愧是小天使,又听话又不挑食。   但养孩子的确是一件很烧米米的事情。   李明霄摸了摸腰间的钱袋,叹了口气。   在现代,他拥有的最便宜大碗的东西就是他的工作,价格便宜,量又足,一天能审十几二十篇文,薪水却低到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个无业游民。   结果一穿书还真成无业游民了。   明霄仙尊在仙门的俸禄虽说也不少,但在他富养女鹅计划面前根本不够看的,更别说日后还有个鹅子顾言叙。   虽然鹅子能穷养,但还是要养,养就有开销,有开销就得花米米。   他觉得自己得充分发挥二十一世纪新青年的智慧,开个小号挣米米养孩子。   李明霄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出路。   干什么活儿能够充分发挥他的才华又能快速地赚到米米还能让他干回老本行呢?   那就是——写话本啊!   凡间的话本虽然已经很发达了,但市场一直集中在武侠话本和文人爱情。   而他!晋河优秀审核员!即将开辟凡间话本两大新市场——狗血言情!以及,玛丽苏言情!   这一块儿,他能保证就算白居易来了都无法与他匹敌。   说干就干,李明霄当机立断站起身来回房间找出笔墨,端坐在案桌前,行云流水,下笔如飞。   原主的字迹清雅端正,狗血剧情居然也有了几分阳春白雪的意思。   嗯,名字就叫《回宅的诱惑》。   文案就写:当灰姑娘嫁入望族,幸福的神话生活,却变成了幻影。   刻薄冷漠的婆婆,自私狭隘的夫君,她苦苦维持的婚姻,更在闺中密友的介入下,彻底粉碎。   一个柔弱的善良女子,如何被现实逼到无路可退......   这是什么?朋友们!是烂俗文学吗?   不!你错了,这是激励女性奋起反抗封建压迫的赞歌!这是打开女性文化市场的钥匙!这是教育古代女性自强自立的典范!   而《反派》!这本三观不正的破烂文也将在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李明霄的修改下,成为一本立意深刻,主旨清晰,内涵高雅的好文。   李明霄越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笔名......笔名就叫白凭舟吧,谁叫他在现代社会是个审核员,而不是网文写手呢,姑且借用一下原文作者的笔名。   李明霄吹干初稿的墨迹,满意地点点头——一部新生代连载巨著诞生了。   他站起身来将文稿塞进衣袖里,负手起身,寻了个帷帽遮住脸,打算去一趟凡间最大的书铺子。   刚经过大堂的饭桌旁,就发现江尽楼已经将碗筷收拾得干干净净。   没吃完的还不忘封了起来,没浪费半点粮食。   ——不愧是主角受!温柔贤惠这一块儿拿捏得死死的。   “好好打坐,不可懈怠,我出门一趟。”   江尽楼乖巧点头,又问道:   “明霄哥要去哪里?”   前几世的李明霄几乎从不去反间,可这一世的李明霄似乎总爱往凡间跑。   “秘密。”   李明霄神秘莫测地笑笑,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江尽楼愣在原地,看着李明霄远去的背影,直至再也看不清。   而且,这一世的李明霄似乎有很多秘密瞒着他。   【凡间】   “公子写的话本,文笔出众,跌宕起伏,转折巧妙,小店诚心与公子合作,不知公子意下如何?”   李明霄回忆了一下他老妈砍价的招数。   首先,姿势必须要矜贵,要让对方觉得他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人!   “那就要看店家出个什么价了。”   “这......咱们都是收成五五分,这规矩是变不了的呀!”   听!   “变不了”“不能再低了”“其他地儿都是这个价”,乍一听好似十分为难,实际上这都是商家的惯用说辞。   但为了赚多多的米米,这个时候我们能妥协吗?不能!   怎么办?软硬兼施!   先来软的。   “店家有所不知,我家中一儿一女,开销颇大,实在是走投无路,这才出此下策,写起了话本。要不,哪个男儿没有仕途壮志......”   “这......您得向前看啊......”   对啊!他得向钱看啊!   行,软的不吃,再来硬的。   “看来店家没什么诚意,在下告辞。”   李明霄声音冷漠,动作决绝,一把抽走店家手里的文稿,塞回衣袖里。   果不其然,店家急了。   “诶!这位公子!您别介呀,这样,四六分?四六分还不成?行行行,三七分,三七分总成了吧?”   李明霄停住脚步。   ——砍价这块儿还得是咱妈!   --------------------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喜欢俺的文,哭哭,好怕大家后期会失望,俺会努力的! 第12章 偶遇痴情男二   在李明霄的认真监督下,江尽楼每日的生活十分有规律——修炼,使用法宝,吃李明霄做的饭。   加之江尽楼天资聪颖,功法提升得很快,不出半月,就突破了炼气期。   非但如此,也不知是不是每天撸铁、负重跑、引体向上的缘故,短短半个月,江尽楼身上娇美的味道就尽数褪去。   这是李明霄乐得见到的,唯一令李明霄感到难过的是符合他一切想象的女鹅没有了——那种被乖巧精致洋娃娃一般的漂亮女鹅叫“明霄哥”的感觉,谁懂!   李明霄:女鹅成长得太快有时也令人感到惆怅呢!   进入炼气期就不能食用凡间的食物了,但仙门的瓜果点心,琼浆玉露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而且仙门好几座山头,山上总有灵鸡,灵兔,也能打来给江尽楼补补身子。   对于仙门子弟而言,膳食并非每日必需品,只偶尔心血来潮尝尝鲜。   不过李明霄向来遵守养孩子就得吃饱饱这一条贯彻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养崽原则——又名“奶奶外婆养崽法”。   什么灵鸡灵兔灵野猪的,做法估计和凡间也差不多。   李明霄决定这段日子好好研究研究仙门菜谱。   而之前,为了不让本该蜜里调油八点半档的主角攻和主角受变成叔侄CP档,李明霄并不打算收江尽楼为徒。   而是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提到本文只出场了四句话的,明霄仙尊的挚友——药无银。   药无银,百药山山主,人称百药仙尊。   性情古怪,醉心草药,在原文中自始至终都不曾收徒。   李明霄觉得,他可能会有点孤单。   所以他决定忍痛割爱,把女鹅分给药无银做徒弟!   (药无银:我真的会谢!)   于是就出现了以下一幕:   “药兄,尽楼这孩子,水系灵根,乖巧听话,天赋极佳,你收了他吧。”   李明霄认真且严肃。   药无银无疑也发现了李明霄近来性情大变,只道是小美人让这千年榆木开了窍,谁知还没半月,就将人送来了他这里。   心里没鬼才怪。   “小霄霄~不是我瞧不上这孩子~”   药无银将江尽楼上下打量一通,摊了摊手。   “这么好的孩子你自个儿不留着~让我收~我实在是不敢信呐~”   李明霄有苦难言,没错,如果是原主,这么好的弟子绝不可能拱手让人。   但这事关他会不会被太阳这个问题,这是可以说的吗?啊?!   在这种局面下,李明霄扯什么谎都显得牵强,只好垂头丧气地带着小白花原路返回。   回程路上,他发现江尽楼情绪并不高。   以为他是被药无银拒绝后心里难受,李明霄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背——十四岁的孩子成长得很快,心理健康也必须时时重视。   “没事儿,尽楼这么优秀,总会有......”   “明霄哥不要我了吗?”   江尽楼打断了他的话,眉眼中几分失落,望向李明霄的眼神里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李明霄愣住。   忘了这茬了,寄人篱下的孩子总会害怕被讨厌,被丢弃,对他人的一举一动都十分敏感。   绝不能让女鹅产生自卑的情绪!   李明霄柔声道:“不,只是在其他仙尊那里,你能得到更好的教导。”   他虽掌握了使用原主身体的方法,但他毕竟是个冒牌货,教学质量这方面肯定不如其他仙尊。   仙门四大仙尊,除了明霄仙尊李明霄,百药仙尊药无银,还有桃李模范,每年座下收徒好几百人的莲衣仙尊,以及同样座下门徒众多,不问出身,因材施教的孔邱仙尊。   害!本来想给女鹅报个一对一,结果药无银不答应,看来只能报大班课了。   江尽楼许久没说话,好半晌才道:“可明霄哥不就是仙门最厉害的仙尊吗?”   李明霄再次愣住。   卧槽?真的假的?原文没写啊?原来原主这么牛哔的吗?   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为啥江尽楼被原主囚禁却没有一位仙尊出面替他主持公道。   很有可能就是因为——打不过啊!   不过仙尊之上还有掌门,他在仙门可不能为所欲为。   “还是说......尽楼不漂亮了,所以明霄哥不喜欢尽楼,想送尽楼走了?”   见李明霄许久没回答他的话,江尽楼再次发问,低垂的眸子划过一丝暗芒。   他看得出来。   李明霄初带他回云杉崖时,尽管对他没有□□的欲望,可看他的眼神总充满莫名其妙的疼爱与怜惜。   可自从自己按照他的指示日日修炼,那怜惜就一点一点地转化为叹息。   这种感觉,令他很不舒服。   骗子。   假惺惺地对他说什么“富有生机就是美”,结果还不是和那些人一样,只爱他娇柔的模样。   而且,明明每一世都不惜一切代价收他为徒,怎么这一世要把他让给别人?   “这是什么话?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喜欢你了?”   李明霄满头雾水,不明白向来乖巧的孩子怎么一下子闹起了别扭。   难不成是青春期到了,开始叛逆了?   “那为什么不能收我为徒?子路哥不也是你的徒弟吗?”   “这......”   李明霄语塞。   女鹅你在说什么东西啊,虽然被主角攻叫“师叔”真的很爽,但你爹地我容易被太阳啊!   见李明霄久久不说话,江尽楼心下自嘲般地笑了一声——真奇怪,明明是他上赶着要把他从象姑馆带出来,为他搜罗典籍法宝,天天做饭给他吃,现在又要把他扔给别人,不管不顾。   “我知道了。”   一改往日跟在李明霄身后的乖巧模样,江尽楼负气般独自往前走着。   李明霄不知道江尽楼好端端的怎么还较上真了,却担心他走得急,磕碰到什么东西,便也加快脚步,紧随其后。   果不其然,江尽楼与对向而来的一位仙门弟子撞了个满怀。   江尽楼毕竟才十四岁,个头方到来人的下巴,于是乎被磕了头。   李明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唉,这乌鸦嘴。   他赶忙走上前去查看江尽楼的伤势。   这名弟子他有印象,是莲衣仙尊座下首席大弟子耽参苟。   听听他这个名字,听出点什么来没有?   没听出来?你把参换个读音再听听!   这个时候大家可能该感到疑惑了,作者到底为什么对一个仙门子弟如此大的恶意。   没错!他就是《反派》中的男二号,如果把江尽楼和顾言叙看作双男主的话。   耽参苟在仙门收徒大会上对江尽楼一见钟情,前期更是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一枚优秀备胎的素养。   一度被读者们评选为年度最佳男二。   耽参苟爱江尽楼,江尽楼爱顾言叙,顾言叙爱......他自己。   都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但很可惜,他们的爱不是三角形,所以最后崩了,顾言叙带着江尽楼远走高飞,留下耽参苟形单影只。   最惨的是无良作者为了设置大量让顾言叙吃醋的情节,每次耽参苟出场,不是在作死,就是在作死的路上。   最后甚至为了救出被顾言叙囚禁的江尽楼,他以身犯险,然后被正在追妻火zàng场的顾言叙一刀捅死了。   痴不痴情?痴情啊!可不可怜?可怜啊!最可怜的是还要被无良作者取名为耽参苟啊!   可以,无良作者,等爷回去十杀你吧!   耽参苟见他,惊异道:“明霄仙尊?那这位就是......”   ——传说中被明霄仙尊一眼相中的绝色美人了!   果然很绝色!   后半句他没敢说出来,听大伙儿说明霄仙尊对美人极尽宠爱,占有欲可强了,成日里就让人待在云杉崖不准出门儿呢!   他怕他夸了美人一句,明霄仙尊削他。   好在李明霄并不知道仙门上下的传闻,不然他真的会连夜召开仙门大会,批判这群不着调的小不正经。   小小年纪毛长齐了没有?敢编排起师长的八卦来了!   还占有欲!占!占!占你个头!没见过封闭式训练吗?   江尽楼看着耽参苟一脸磕到了的表情,眸中划过几分疑惑。   不管重活几世,一直没变的还有耽参苟对他的一见倾心。   曾经他感念于耽参苟的不离不弃,也痛恨于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次又一次被顾言叙用不同的方式杀死。   逐渐麻木后,他明白过来,耽参苟对他的一见倾心就像他对顾言叙的一见倾心一样,是不能自主的,耽参苟的死也是他拼尽全力所无法改变的。   每每看到耽参苟,他都能从他身上读出自己的愚蠢与无力。   而这一世,耽参苟看到他,并不同以往的每一世,露出羞涩和怔愣的神情,反而像......抽风了一样,目光在他和明霄哥之间扫来扫去。   在脑海中梳理了一遍耽参苟的戏份后,李明霄自动把耽参苟划分到“拱白菜小野猪”列表。   虽然他是一只没有拱到过白菜,下场还无比凄惨的小野猪,但他也是一只小野猪!   习惯性地将江尽楼揽到身后,李明霄摆出老丈人打量候选女婿的姿态来。   嗯,小伙子不愧是男二,长相没话说。   但怎么笑得这么鸡贼?作者?Hello?你们家痴情男二是这种贼眉鼠眼式设定吗?   达咩!绝对达咩!   “大清早的不修炼乱晃啥呢?再不回去修炼我可告你师尊了啊。”   耽参苟:!!!   他都还没夸这美人呢!明霄仙尊就把他记恨上了?   别说打小报告,明霄仙尊明明以前根本不管他们胡作非为的,呜呜呜......   江尽楼若有所思地看着拦在自己身前的身影,不自觉地,将身子更靠近了些。   --------------------   作者有话要说:   签约被杀了呜呜呜!编辑!告诉我!你到底要什么! 第13章 莎士比霄的太阳   听李明霄说要告师尊,耽参苟立马行礼告辞。   “参苟突然想起到时辰该打坐了!”   明霄仙尊,拜拜嘞您!   接着一溜烟跑了,李明霄看着耽参苟跑远的背影,心情复杂。   耽参苟这孩子,在做女婿这方面,你说他差吧,原文给他的描述的确是俊逸清雅温柔痴情;你说他好吧......这跳脱怂包的性格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喂!   女鹅,咱还是别跟男二混了,看他这样子日后铁定没出息。   送走小野猪二号,李明霄没忘记关心江尽楼的伤势。   “尽楼,撞到哪里没有?”   耽参苟不是铁打的,江尽楼虽为水系灵根,却也不是水做的,并没有那么柔弱。   方才二人相撞的那一下,于江尽楼而言根本无关痛痒。   这一世的李明霄对他的身体十分关切,他甚至总能从李明霄身上读出莫名其妙的父爱来。   尽管有些关切过度,但他从没有感到排斥过,甚至在半个月“父爱”的包围下,都快习惯了。   但这回,他却异常地感到有些烦躁。   他不是小孩子,更不是精致脆弱得像瓷片儿一样的女娃娃。   和李明霄相处的这半个月让他摸清了这一世李明霄的性子——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他只要展现出乖巧听话的柔弱模样,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让他心软。   因此尽管有些反感,但目前装柔弱是让他能留在李明霄身边的唯一手段。   何况他也只能扮演柔弱的江尽楼,前几世的教训让他明白,只要他的言行举止不符合自己既往的性格特征,他就会被“夺舍”,身体开始不受意志的控制。   许是这一世的他还没有遇见顾言叙,所以至今身体都未被“夺舍”过——那种感觉很糟糕,这一世他不想再体验。   “明霄哥,我没事儿,就是头有点疼......”   “头疼?”   李明霄担忧起来,不会吧不该吧不至于吧,咋还头疼起来了?!本来女鹅就已经够傻白甜了,这一撞会不会直接从傻白甜退化成漂亮国上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啊?   “那咱们不去拜访莲衣仙尊了,快回房间歇着去。”   “明霄哥......”   江尽楼抬起他一分楚楚两分可怜三分小心四分翼翼的眸子。   “我听闻莲衣仙尊座下弟子众多,我怕......和他们相处不好......”   李明霄陷入沉思。   嗯......这的确是个问题,作者给顾言叙的设定是“帅得天神失色惨绝人寰”,为了衬托顾言叙的“俊美英俊貌比潘安”,仙门中自然少不了他的一大批迷妹。   而我们的主角受江尽楼,由于和顾言叙关系亲密,引发了顾言叙迷妹们的疯狂嫉妒,因此原文中江尽楼常常遭受她们的排挤、陷害。   如此说来,日后顾言叙入门,没他看着,女鹅的确容易受人欺负。   李明霄叹气,搞雌竞真的要不得啊要不得!虽然江尽楼不是雌的。   看来把江尽楼送到莲衣仙尊那儿上大班课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而且还给了小野猪二号钻空子的机会。   哼,别以为他看不出来!这臭小子想拱白菜的心思昭然若揭!活该寡一辈子!   (耽参苟:明霄仙尊?你礼貌吗?)   “那只能去孔邱仙尊那儿了。”   江尽楼眸子暗了暗。   前几世,他费尽心思想要从李明霄的魔爪中逃出来,做梦都想拜入其他仙尊的门下。   这一世这个梦成了现实,他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真奇怪......明明理智告诉他最后总斗不过命数,放弃这个离开的机会,说不定会再次沦为李明霄的玩物。   可私心让他不舍得离开。   他不知道这种私心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李明霄给他做饭时?李明霄为他寻来法宝时?还是说......在象姑馆瞥见他怜惜眼神的那一眼,就已经落地生根了呢?   “孔邱仙尊不收水系灵根的弟子,他说水系灵根教不出正经苗子......”   李明霄顿时火冒三丈:   “放他(哔——)的屁!净TM(哔——)?(哔——)!他不乐意收,咱们还不乐意去呢!”   李明霄怒气冲冲,瞬间打消了送女鹅去孔邱仙尊那儿的想法。   “他说教不出,我还偏要教个正经苗子出来,让他座下无人能敌!”   (无辜躺枪的孔邱仙尊:......)   目的达成的江尽楼唇畔勾起一丝笑意,语气仍怯生生道:   “明霄哥,是不是尽楼太差劲了,所以孔邱师尊不愿收水系灵根啊?”   “不,尽楼是明霄哥见过最好的!”   这不公的社会啊!到底为何总要伤害一个单纯善良乖巧听话的孩子!   看着江尽楼如此失落的模样,李明霄愈发心疼起来,对孔邱仙尊的怒气更上一层楼——啥破仙尊,说好的不问出身,因材施教呢?   慢着,怎么江尽楼对仙门懂的比他这个看过原著的还多?   算了不管了,小白花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李明霄不再反抗,被主角攻太阳就被主角攻太阳吧,孩子纯真的心灵必须由他守护!   在热血沸腾的宣誓中,李明霄仿佛听到远处传来熟悉的歌声:   他说风雨中,屁股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那尽楼是不是能继续跟着明霄哥了?”   李明霄老泪纵横,是啊,乖女鹅,你爹地我终究还是要被太阳了。   李明霄打消了送江尽楼出崖进修的念头,但距离收徒大会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因此李明霄并未正式收江尽楼为徒。   万一江尽楼日后改变主意了呢?是吧!   江尽楼的生活再次变得规律起来——修炼,使用法宝,吃李明霄做的饭。   除此之外还多了一项——跟着李明霄去凡间。   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因为对李明霄的秘密感到好奇才跟去,他只是要防止变数,避免李明霄对他做不利的事情。   本着这样正当的理由,他装柔弱扮可怜时一点儿都没感到不好意思。   李明霄果然很吃他这一套,软磨硬泡几天就任由他跟在身后了。   他发现李明霄平日里经常待在房间里写什么东西,一写就是几个时辰。   写完后就会带着那一沓东西去凡间,再把那一沓东西交给书铺子里的人,接着书铺子的老板就会给他一袋银钱。   他其实并不是很好奇,一切都是为了防止变数。   “明霄哥给他们的是什么?”   李明霄掂了掂手中银钱的重量,笑道:   “秘密。”   “哦......连我也不能说吗?”   “不能。”   看着江尽楼满脸失落的样子,李明霄感到有些好笑,果然对万物感到好奇是单纯小白花的基础设定。   但女鹅,别说是你,就算他老妈站这儿他都不能说他写了些什么东西。   李明霄默默地叹了口气,当代年轻人的现状——二十七八岁,点个外卖还偷偷摸摸,爹妈面前还不敢玩手机,谈恋爱还怕爹妈发现。   没等李明霄惆怅结束,一道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剑眉英目,俊美非常,正是顾言叙无疑。   不管后期的顾言叙多么吊炸天,前期的顾言叙也只是个受尽欺负的小可怜。   此时顾言叙正在被客栈小二刁难,那小二嗓门洪亮,不消细听,就能听得一清二楚。   “穷鬼可别来咱家客栈讨晦气!快滚!”   说罢,狠推了顾言叙一把,把他推倒在地。   顾言叙像是早已习惯他人恶语相向,默默地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怀中还抱着一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小白狗。   李明霄用关爱漂亮国上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的眼神看了一眼那位小二。   兄弟,你知不知道你今天搞的这个人是谁,你怎么敢的啊?   跟我一起念,不作死就不会死!   好的,接下来又到了莎士比霄思考太阳的时间: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虽然目前看来他可能逃不出被太阳的命运,但能少挨一顿是一顿。   李明霄将刚拿到手还没捂热的钱袋子塞到江尽楼手里。   上吧!女鹅!创造主角攻和主角受的美好救赎式初遇!   “尽楼,去帮那个孩子把账结了。”   江尽楼诧异于自己能在这时候碰上顾言叙,更诧异于李明霄的态度。   前几世的李明霄不把顾言叙整死都算不错了,更别提替他付钱。   而他九世都被顾言叙囚禁折磨,对于顾言叙受难,他只能感受到无尽的快感,根本生不出同情的情绪来,即使此时的顾言叙只是个孩子。   “明霄哥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为何要帮他?”   察觉到江尽楼似乎不太情愿,李明霄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女鹅,怎么肥四?你不是传说中最善良最乐于助人的主角受吗?   而且那可是你未来老攻啊喂!   “不是帮他。”   李明霄看着楼下的顾言叙,不知是在对江尽楼说,还是在对自己说。   “而是在帮一个无辜受欺的孩子,不管是不是他,我们都得帮。”   太阳就太阳吧,正义不能缺席。   日出东方,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美好和平的世界必须由他新时代有志青年谱写华章!   --------------------   作者有话要说:   美国上世纪70年代陷入经济滞胀期(文中不允许出现真实国家名、地名,看不懂的宝宝尽管提问嗷)   江.口嫌体正直.楼 第14章 入门考核   “知道了,明霄哥,我这就去。”   江尽楼一如既往地扮演着小白花的角色,李明霄说啥他便做啥。   这一世他与顾言叙的初遇,如此熟悉,又如此不同。   熟悉的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   不同的是两人的角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成了施以援手的那个人。   随着脚步的靠近,顾言叙的面容逐渐清晰起来,常年营养不良让他几乎快瘦脱了相,却依旧难掩俊美,眉宇间透露着与年纪不符的隐忍稳重。   “你需要帮助吗?”   第一世,他慌乱逃脱中与顾言叙撞了个满怀,顾言叙扶住他,轻启薄唇,问的便是这句话。   那时的他满怀希冀,几乎将性命系在了顾言叙身上,全然不知未来会发生什么,毫不犹豫地向他寻求庇护。   他有时很想站在顾言叙的视角去看看,当年的自己是个什么蠢模样。   然而顾言叙终究与他不同。   他淡淡地摇头,轻声说了句“谢谢”,便抱着怀里的小白狗离开了客栈。   那小白狗许是顾言叙顺手救的,就像当年顺手救下自己一样——不过前几世他并没有见过这只狗。   江尽楼没有跟上去,他本身也不大想把手里的这袋银子给顾言叙——李明霄已经够紧巴了,还总想着要接济别人。   对于李明霄这种莫名其妙的善良,他总是不理解。   这世道少了谁不能继续转呢?何必多此一举,帮助无辜受欺的孩子,何必多此一举,把他从象姑馆带出来,又何必多此一举,为他寻法宝。   他现在,已经没法用百毒不侵的模样去应对命数的不公了啊......   “他不肯收?”   李明霄看着江尽楼拿回来的原封不动的钱袋,疑惑道。   江尽楼嗯了一声。   李明霄叹了口气,主角攻不愧是主角攻,这骨气实在令人叹服。   原文中顾言叙浑身上下只几个铜板,一路寻上仙门来,不是睡大街就是睡马厩。   方才估计是想求店家收留他在马厩待一晚,谁知那店家如此不近人情,非但把人赶了出去,还要辱骂一通。   李明霄已经不想再骂无良作者了,骂了也无法改变顾言叙的悲惨童年。   审核文章的时候他只觉得前期悲惨后期王者归来这样的设定普通又套板。   可当顾言叙的悲惨如此直观地铺陈在他眼前,他心头竟泛起难以言喻的心酸。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悲惨的童年令他难以共情他人的痛苦,世道的不公令他害怕失去,死而后生的经历令他心生偏执。   也因此一次次伤害了文中唯一一个真心待他的江尽楼,荣登年度渣攻榜首。   “也罢,我们回去吧。”   李明霄和江尽楼回到云杉崖后,日子有条不紊地继续进行着。   江尽楼依旧每日修炼、练习法宝、吃李明霄做的饭,还有时不时跟着李明霄去凡间。   然而他们再也没有遇见过顾言叙。   白驹过隙,岁月如梭,转眼春去秋来,一年时日飞也似的过去了。   很快就将迎来仙门五年一度的入门考核。   “明霄哥,该起来用膳了!”   李明霄迷糊间听见耳边少年的嗓音,人还有些呆愣。   自打江尽楼突破炼气期,不再适合食用凡间的饭食,江尽楼便只好不辞辛苦地在仙界搜罗营养丰富的食材。   结果江尽楼不知何时起逐渐将做饭这事儿揽了过去。   江尽楼天资聪颖,学什么都快,没过多久,做饭就做得像模像样了,再之后他便乐此不疲地研究仙界的食材,换着花样做给李明霄吃。   子路对食物兴趣不大,在原主的严格教导下,他进入元婴期便不再碰凡间食物,连仙界食物也很少碰。   尽管李明霄穿书后一改原主的教育方法,子路也依旧没有改变不吃食物的习惯。   李明霄倍感欣慰的同时也倍感惆怅。   都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可他单身二十八年练出来的好厨艺居然快被才碰厨房半年的十五岁孩子赶上了,像话吗这!   果然“上得厨房,下得厅堂,温柔贤惠,家务到位”是晋河虐文主角受标配么?   加之李明霄干回老本行,经常熬夜肝文,故而赖床成了常态,以往是他从院子里把修炼的江尽楼叫回来吃饭,如今倒成了江尽楼一日不落地唤他起床。   李明霄惊觉自己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   李明霄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又慢吞吞地拖着身体洗漱,这才慢吞吞地踱步到饭桌旁。   而此时江尽楼早已将李明霄的膳食摆好,准备去训练了。   “你不吃了?”   “我吃过了,明霄哥。”   李明霄点点头,看着江尽楼的背影呆愣了许久。   不得不说小孩儿长得就是快,一天一个样儿。   也不知是不是自己严格监督江尽楼饮食锻炼的缘故,这才一年不到,江尽楼几乎快蹿得与他一般高了。   非但如此,在一年修炼下,江尽楼刚被带回云杉崖时的精致柔弱气也消磨殆尽,这个时候再叫女鹅就明显不大合适了。   唯一不变的是,江尽楼一直乖巧听话,很少让李明霄操心。   嗯,痛失女鹅,又没完全失。   没过多久,就到了仙门入门考核的日子。   每位仙尊都可以通过传送镜观看考核情况。   李明霄并不担心顾言叙无法通过入门考核,主角攻之所以叫主角攻,肯定是有亿点主角光环在的。   但没有江尽楼的帮衬,多多少少会比原文更艰难些。   李明霄滑动传送镜,很快就找到了抱着小白狗的顾言叙。   这玩意儿有点像现代社会的监控,能够多角度多方位观看考核现场,甚至还能多时段反复观看。   正逢江尽楼清晨修炼完回来,李明霄抬头示意他水已备好,叫他去沐浴,便接着看起考核现场来。   事实上只要施个净身术就能将满身狼藉打理干净,但李明霄身为在马克思主义支配下生活了二十五年的现代人,还是喜欢烧热水泡澡。   加之他想要江尽楼多多锻炼,下山挑水、提洗澡水也成了江尽楼每日修炼内容。   “明霄哥在看什么?”   江尽楼凑过来,刚锻炼完的身体还隐隐散发着热气,汗水打湿他额前几缕碎发,晶亮的眸子尤其好看。   李明霄再次震惊——什么叫网文照进现实?有人锻炼了一早上身上的味道还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这你TM敢信?   果然主角受绝不能与脏乱臭三字沾边。   “没什么,看看入门考核的现场罢了。”   李明霄往一旁挪了挪,为江尽楼腾出位置,江尽楼却顺势往李明霄那处挤过去。   如此几个来回,李明霄忍无可忍,把江尽楼推远了些。   “坐好,别影响我。”   江尽楼乖巧答话。   “知道了,明霄哥。”   见李明霄不断滑动着传送镜变换视角,江尽楼好奇地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却发现不论画面怎么变换,最终都会定格在顾言叙身上。   江尽楼眸中划过一丝戾色,声音却显得尤其天真。   “这不是我们上回在凡间遇到的那个人吗?明霄哥怎么只盯着他看?”   “此人天赋绝佳,是个好苗子。”   李明霄脸不红心不跳地忽悠道。   孩子,这可是主角啊!是你未来老攻啊!来你告诉我,我不看他我看谁?   事实上顾言叙毫无灵根,根本不适合走仙门的路数,不过凭江尽楼现在的修为也看不出来,还是先不要让他起疑为妙。   李明霄专注于顾言叙的一举一动,根本没注意到江尽楼眸色沉了几分。   ——李明霄撒谎了。   曾经的每一世,李明霄都不愿收顾言叙为徒,但碍于自己执意要求,才勉为其难地将顾言叙收入门中,之后便不管不顾,任其自生自灭。   而这一世的李明霄,好像对顾言叙关注得有些过头了......   “那......明霄哥打算收他为徒吗?”   “当然不。”   李明霄毫不犹疑道,废话,除非他想被太阳。   江尽楼似乎对李明霄斩钉截铁的回答感到很满意,颇为愉悦地往李明霄身上靠了靠。   “真的吗?他好冷漠,尽楼不太敢和他说话,如果明霄哥收他为徒,尽楼会很害怕的。”   江尽楼这一靠,几乎整个身体都贴在了李明霄背后。   如此一来,李明霄再也没法忽视从江尽楼身上传来的热度。   what the f**k?你不是水系灵根吗?到底为什么体温这么高啊喂!冰火两重天确定不会感冒吗?!   李明霄轻咳两声,不自在地把江尽楼靠在他肩窝里的脑袋推开。   他在现代向来独来独往,尽管穿书后过上了养孩教徒的群居生活,可一下子也很难习惯他人的触碰。   只好找个理由把这朵今天莫名黏人的小白花支开。   “怕什么,我不是说了不收?行了,快去洗澡,当心着凉。”   江尽楼勾起唇角轻笑一声,答话却依旧乖巧。   “知道了,明霄哥。” 第15章 明霄哥的气味   江尽楼将自己沉在巨大的木桶中,房内缭绕着几许雾气。   一片朦胧模糊了他美得足以倾倒众生的脸,水珠从他发尾滴落,沿着紧实的身体线条落到更深处。   十五岁的身体尚显青涩,但一年的锻炼已让他的身体蕴含着不容小觑的爆发力。   却不知是不是天生体质的问题,倒没怎么显现出肌肉,不至于让他看上去过分壮实。   仙门也有春夏秋冬,五年一度的入门考核正值立春,夜里却依旧寒凉。   不过此时的江尽楼并没有什么心思去琢磨顾言叙。   挖掘李明霄的“怪异”之处成了他这一世最大的乐趣。   比如他今天新发现的——李明霄身上的气味很特殊。   曾经每一世的李明霄都爱熏香料,檀香的一度成了他化不开的噩梦。   这一世的李明霄却从不爱用那些东西,方才靠近了,他才感受到有浅淡的气味缭绕在他鼻尖,似有若无地勾着他靠得更近些。   开始只觉得微甜,像熬到化开的红豆粥,散开后始尝到苦味,像沉底的古茗,香涩地滞留在舌尖,足以令人回味许久。   象姑馆恩客来来往往,他却从没闻到过这样的味道,只觉得世上没有香料能够复刻。   檀香冰冷得像蛇,几乎攀附在他的颈脖上,欲将他溺毙。   李明霄的气味传来时带着他的体温,极淡,却足够温暖。   江尽楼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几轮,舌尖抵了抵上颌。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很敏感,却不知道竟敏感到一点若有若无的气味都能够勾起身体深处最原始的yù望。   江尽楼将手探下,喉间溢出几声低哑的闷哼。   命数叫他雌伏于人几生几世,让他比谁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将人禁锢在身下,彻底占有才能满足他极度匮乏的安全感。   而过往那些不堪入目的性/事只能带给他无尽的羞辱与痛苦。   尽管他这一世的身体尚未历经任何情/事,但男性的本能总会引导着人追寻更强烈的快感。   而此时的李明霄全然不知江尽楼房内发生的事儿,他正一瞬不瞬地盯着面前的传送镜。   离谱!朋友们,真的离谱!   主角攻有主角光环他理解,但这也太TM过分了!   第一关,人家累得气喘吁吁躲避悬崖上掉落的大滚石,稍有不慎就会被砸成重伤考核失败。   顾言叙气定神闲地站在原地,大滚石却连边儿都不沾他,专门躲着他落。   第二关,在仙山任意捕获一头灵兽即可晋级。   要知道仙山灵兽极通人性,战斗力更是不容小觑。   大部分人会选择捕获体型较小,性情不甚凶猛的食草灵兽,但毕竟僧多肉少,食草灵兽逃跑的本事也不是盖的,想要捕获并不容易。   应试者们逐渐涌入仙山深处,寻找猎物。   唯有顾言叙,抱着怀里的小白狗,自顾自地寻了块干净地儿坐下,正当李明霄以为他准备摆烂时,一只被其他应试者射伤的灵鹿跌跌撞撞地逃到他身边。   “噗通”一下直接倒在他身前,紧接着传送镜上便倒映出晋级信息——应试者顾言叙,成功晋级。   合理吗?这合理吗啊?!   李明霄内心疯狂咆哮。   Hello?裁判?他要实名举报有人开挂!   第三关更加离谱,一对一车轮战,自由挑选对手,打败三人即可晋级。   大家自然争先恐后地挑选全场能力最弱的人,没错,这个人就是顾言叙。   如此一来,主动权竟交到了顾言叙手中,按理说顾言叙应该要选择实力没比他好上多少的人才对,这样方有以弱制强的机会。   可他选人似乎毫无规律可言,很快地随意指了三个人,紧接着,纷争开始了。   结果不管天分多高的,遇到顾言叙都倒了大霉:甲拉肚子,乙突发癫痫,丙对顾言叙一见钟情,自愿放弃考入仙门的机会,要送心上人晋级。   李明霄内心再度咆哮,这位兄台!你没事儿吧?!恋爱脑僵尸都不吃啊!   结局毫无悬念,顾言叙与其他二十来位应考者成功晋级。   只需在日落前爬上九百九十九级仙门阶梯,即可在收徒大会中被收入仙门。   然而在原文中,即使顾言叙成功通过考核,一步一步爬完了仙门阶梯,最后也没有仙尊肯收他,毕竟谁都没想过一个毫无灵根的孩子居然能通过入门考核。   若非江尽楼执意相求,顾言叙估计只有被送出仙山的份儿。   试想一下,这对于一个踌躇满志,拼命通过考核,满怀期望进入仙门的孩子而言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   虽说入了仙门后顾言叙也没有得到几许善意的对待。   李明霄看了看床头的铜镜,叹了口气——原主你无情,你冷漠,你禽兽不如。   不过长得还挺好看的。   李明霄转回头,虽然今天顾言叙这波入门骚操作属实把他看麻了,但不得不说原文中顾言叙的经历很叫人心疼。   以他的根骨,九百九十九级阶梯是何其......卧槽!大哥!你砸传送镜干嘛?破坏监控犯法的啊!   没错,顾言叙拎起地上的尖锐石块,把监控给砸了。   陪考员,即上一届入门的师哥师姐们,火速御剑赶来,将顾言叙带上仙门谢罪。   顾言叙面色淡然:“你们只规定我要日落前赶到,没规定我要用什么方法吧?”   那确实......没规定。   于是乎,顾言叙成了几百位应试者中第一个获得参加收徒大会资格的人。   李明霄默,他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他懂得明霄仙尊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个鬼啊!   原文明明说好了顾言叙凭借异于常人的耐力和毅力,费尽千辛万苦,与江尽楼相互照应,二人才终于在日落前爬完九百九十九级阶梯。   你现在这么轻轻松松飞速闯关我真的合理怀疑你也被穿书了啊顾言叙同志!你以为你在玩男生女生向前冲吗?!   李明霄大惑不解。   最重要的是,他找不到理由阻止顾言叙被赶出仙门啊!   如果按照原文正常发展,即使顾言叙没有灵根,他还能说这孩子意志力惊人,值得培养。   现在他咋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李明霄头很大。   而此时,正巧江尽楼沐浴完毕准备打坐修炼。   先前为了让江尽楼更顺畅地突破炼气期,李明霄一日不落地在他打坐时替他梳理筋脉。   如此细致地引导,以江尽楼的智商理应早该掌握梳理筋脉的方法了才是。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作者给主角受增加了降智设定,每每李明霄准备放手让江尽楼试着自己梳理,江尽楼总会出点岔子。   一会儿是气息不稳,一会儿是又是筋脉紊乱。   总之没了李明霄这修为就是提高得不顺畅。   无奈,每日到了江尽楼需打坐修炼的时间,李明霄就让他进自己房里,替他梳理。   唉,楼子,没了我你可怎么活啊!   开个小玩屑,除了梳理筋脉需要李明霄在一旁引导外,江尽楼各方面都提升得非常快。   这才在云杉崖呆了一年不到,即将晋升元婴期,元婴结成,筋脉钢化,自然不再需要梳理。   这样的修炼速度放眼整个仙门都十分罕见,原主自视天分甚高,可晋升元婴期也花费了整整三年时间。   更别说越往后,晋升突破所耗费的时间越长,有的人甚至卡在炼气期,不得要领,穷极一生连个丹都没结成。   好在修为越高的人寿命也越长,不然这谁扛得住?   “明霄哥?我来打坐了。”   顾言叙已成功获得入门资格,剩下的也没有必要再看了,李明霄衣袖轻拂,传送镜顿时消失在眼前。   “进来吧。”   江尽楼推门进来,动作熟练地上床坐在李明霄身边,眸子晶亮,有点像他曾经帮朋友养过一阵的小奶狗。   不过今天的江尽楼并没有立刻乖乖闭眼打坐,而是偏头朝李明霄肩窝靠近了几分,几乎快触碰上方堪堪停住。   江尽楼一靠近,清新的皂角味就混着发梢尚未干透的水汽扑面而来。   接着李明霄就听见江尽楼低低道:   “明霄哥身上好像有味道。”   李明霄皱眉,低头闻了闻自己的衣襟。   “有味道吗?我今天没流汗啊?”   江尽楼摇头。   “是又甜又苦的味道。”   “是吗?”   李明霄反应过来,感到有些好笑。   穿书前他患有低血糖,身上一直带着牛奶巧克力,许是这个原因,导致他身上总散发着巧克力的味道。   这种味道他自己已经习惯了,并不闻得出,但他那个混世魔王弟弟总爱说他身上有巧克力的味道,让他变巧克力给他吃。   没想到一朝穿书,低血糖没带过来,巧克力的气味倒是带过来了。   江尽楼没见过巧克力,只能形容它的气味又甜又苦,倒是挺贴切。   “之前也有人这么说过。”   “谁?子路哥?”   江尽楼微微皱眉,他还以为只有他离李明霄这么近过。   “不,你不认识。”   李明霄拍拍身前的床褥,示意江尽楼快坐好修炼。   江尽楼却不依不饶起来。   “明霄哥的朋友,我哪个不认识?”   曾经几世的李明霄都生性冷淡,几乎从不与除了子路和药无银以外的人交流。   尽管这一世李明霄变得很好说话,却总待在房里,很少与外界交流,虽时不时去趟凡间,他也都跟着,并没有见李明霄结识其他的朋友。   “是明霄哥以前认识的朋友吗?”   “小孩儿操心这么多干嘛?快修炼。”   李明霄扶额,在某些方面,江尽楼总有些过分的执着。   “我乖乖修炼,明霄哥在收徒大会上会正式收我为徒吗?”   “收收收,快修炼。”   李明霄被他缠得烦不胜烦,随口催促道。   目的达成,江尽楼这才听话地闭眼打坐。 第16章 收徒大会   翌日,便到了原文中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收徒大会。   这是主角攻和主角受开虐的起点。   然而在李明霄的不懈努力下,剧情已经被毁了个七零八落,开虐是不可能开虐的,毕竟之前也没甜过。   子路人老实,没心眼儿,在带弟弟这方面更是没话说,把顾言叙交给他李明霄很放心。   万万没想到,事到临头出了点岔子。   顾言叙砸碎传送镜的行为引发了莲衣仙尊和孔邱仙尊的极度不满,二人强烈反对将这样毫无灵根又不守规矩的孩子收为弟子。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正当李明霄打算支使子路出面解围时,向来对收徒之事并不上心的药无银发话了。   “这人嘛~总守着条框戒律多没意思~我看这孩子挺不错~”   药无银悠闲自得地扇着一纸折扇,扇面上一个大大的泼墨体“药”字。   “你入我百药山~如何?”   同样坐在看台上挑选弟子的李明霄茅塞顿开——原来药无银一直以来没收弟子的原因是因为通过入门考核的孩子都太乖顺了,不合口味吗?   剧情发展到这里,原文早已崩坏得面目全非。   除了一直以来都乖巧听话的江尽楼能让他产生些许自我安慰,李明霄已经没法儿直视这被改得完全不知走向的穿书世界了。   话说回来,顾言叙入百药山其实是最好的选择,一来和江尽楼不会变成莫名其妙的叔侄CP档,二来上百药仙尊的一对一私教课肯定比上子路的大学生辅导课专业性更强。   何况顾言叙毫无灵根,根本不适合跟着仙门路数修炼,但药无银不一样,药无银修的草药学,顾言叙跟着他能学到不少东西。   “百药仙尊说得在理,孩子有创造力,是好事嘛!没有灵根都能通过入门考核,何其艰......聪颖!”   李明霄连忙帮腔,咱可不兴逐主角攻出师门啊,目前谁都不知道顾言叙啥时候觉醒魔王之血,能少拉点仇恨就少拉点仇恨啊朋友们!   说的就是你,孔邱仙尊!做人不要太绝!   (无辜躺枪的孔邱仙尊:莫?)   李明霄鲜少插手仙门事物,如今他既开了口,其他两位仙尊也不再多言,算是默许了药无银收他入百药山。   反正药无银自个儿也是个怪人,天生纯粹的木系灵根,却懈怠修炼,成日醉心于草药。   若不是他在炼丹制药方面的成就实在大,凭他那点修为,哪能混上仙尊的位置?   这样不着调的师尊,教出的弟子能成什么气候!   如果李明霄能听见莲衣仙尊和孔邱仙尊的内心活动,估计会泪流满面——仙门终结的起点就是你们这些老古板对主角攻的轻视啊喂!   知不知道原文中顾言叙觉醒魔王之血后单手灭了整个仙门!咱们四个最后被灭得连渣都不剩了啊喂!   然而事件风暴中心顾言叙同志全程垂着眸子,看着怀里的小白狗,始终不发一言。   李明霄没觉得奇怪,毕竟原文对主角攻的描述一直是寡言少语,分外冷漠,万年冰山脸。   于是李明霄替药无银又问了一遍:   “顾言叙,你可愿成为百药山弟子?”   直到这时,顾言叙才缓缓抬起头来,看不清神色地应了声:   “嗯。”   李明霄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几乎全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紧接着人群骚动起来。   ——是什么东西闪瞎了他的双眼?啊!原来是主角攻俊美的脸庞!   离谱,太离谱了!作者请问你在哪里?有考虑过配角们的感受吗?   好在这个特效只持续了一秒不到,李明霄猜测这是一次性群体释放技能,作者专门为主角攻设定的buff,作用是能让在场所有适龄女子一见钟情,女子们成功倾心后该技能失效。   在场的人除了四位仙尊,还有仙尊们带来的几个首席大弟子,以及和顾言叙一同通过入门考核的应试者们。   李明霄挨个儿看过去,果不其然——主角攻桃花一号,桃花二号,桃花三号......都在场。   原文中这些天真的桃花普遍认为顾言叙哪怕没有灵根,进入云杉崖后也会在李明霄的悉心教导下有所成就,何况顾言叙还如此俊美。   因此在刚入门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妹子们对顾言叙趋之若鹜。   可当她们逐渐了解顾言叙在云杉崖的处境,知道顾言叙的确是个无法修炼的废物后,纷纷粉转黑。   非但看不起顾言叙,还自负地认为顾言叙伤害了她们的感情,没少打着“惩治渣男”的“正义”旗号给顾言叙使绊子。   当然,后期她们的下场并没有比渣都不剩的仙尊们好到哪里去,几乎全被做成了人棍。   李明霄背后陡然一凉,用同情的目光看了看在场的桃花们。   所以说有句古话怎么说的来着?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人生在世,少干点坏事儿,容易遭报应。   没能成为主角攻的祖师爷,不过至少李明霄也算达成了“摆脱被太阳命运”这一成就。   但到了这一步,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怎么回家。   按照穿书文套路,宿主的大结局基本三种:第一种,放弃回到原世界的机会,与主角攻相守终生。这个绝不可能,他在现代还有爹妈和小魔王弟弟,他必须回去。   第二种,刷满主角攻好感度,即可回到现代。笑死,无良系统的无良套路罢了,最终宿主基本逃不开被小黑屋的命运,他才不干。   第三种,完善剧情,创造美好和谐大世界,勤勤恳恳走完原文,即可回到现代。   嗯,这个不错,虽然前期剧情崩坏得差不多了,但只要该有的剧情顺利进行就行。   比方说顾言叙和江尽楼都成功进入仙门......慢着,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事儿了......   完了!忘记把江尽楼带来收徒大会了!   李明霄颤抖着手拍了拍子路。   “那啥,子路啊,快去把尽楼叫来。”   同时他的大脑飞速运转该想个什么理由才能解释他的行为,江尽楼这孩子像闺女一样乖巧听话,内心也像闺女一样极度敏感细腻。   估计一大早发现他只叫了子路没叫他就已经难过上了。   (江尽楼:我难过,我不说。)   没过一会儿,子路就带着江尽楼来了,其他几位仙尊忙着挑选弟子,竟也没注意到子路的去留。   果不其然,江尽楼眼眶发红,满脸委屈,在李明霄身边坐下,垂着头不看他,一开口就是:“我还以为明霄哥把我忘了......”   李明霄顿时觉得自己无恶不作,罪无可赦。   他轻咳两声,道:   “怎么会呢?我不过是觉得像尽楼这样优秀的弟子,必须压轴出场。”   江尽楼眸中划过一丝暗芒——明霄哥真的,一点都不会说谎。   然而李明霄只能看见江尽楼破涕为笑,一下又成了乖巧听话小白花的模样。   “真的吗?我就知道明霄哥对我最好了。”   看着江尽楼身上迸发出的圣光,李明霄觉得自己良心隐隐作痛。   也不知道原主和主角攻是怎么忍心对这样纯良的孩子下手的。   见场上弟子几乎都被收入仙门,李明霄清了清嗓子,开口道:   “诸位仙尊,今日收徒大会,我想破例收一位孩子为徒,特意带来想叫诸位师叔师伯看看。”   说罢,示意江尽楼站起身来。   在场的人纷纷看向江尽楼,顾言叙也不例外。   顾言叙显然认出了江尽楼正是那日在客栈想要帮助他的人,但对于他在收徒大会上突然出现并没有感到意外。   “弟子江尽楼,问诸位师叔师伯安。”   江尽楼依次行礼,言行举止端方合礼,毫无纰漏,极具仙门风范。   “不错,不错,能让明霄仙尊破例的孩子果真不同凡响。”   莲衣仙尊和孔邱仙尊满意地点点头,又问道:   “不知这孩子是个什么灵根?金系?还是火系?”   金系灵根和火系灵根主属攻击,功法也大多集中在打斗,这两种灵根的孩子很容易培养成材。   李明霄摇摇头。   “水系。”   水系灵根?虽说仙门也有不少水系灵根的弟子,但她们的修为几乎全部集中在金丹期,再难突破。   明霄仙尊这样看中修为的人,居然会收一名水系灵根的弟子为徒?   要知道,云杉崖首席大弟子子路,乃天赋极高的金系灵根,跟着李明霄才十年,却即将突破元婴期。   当年莲衣仙尊和孔邱仙尊为了抢这名弟子都快打起来了,谁知最终花落云杉崖。   李明霄知道众人在想什么,毫不在意道:   “水系灵根培养不出好苗子,不过世人的偏见罢了,尽楼既入了我云杉崖,我定会悉心教导。诸位同门可要勤加教导自家弟子,届时比武大会,莫落了下风。”   此话一出,众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心下觉得这明霄仙尊未免太自负了些。   还落下风?求他们下手轻些,莫伤到那细皮嫩肉的水系灵根弟子才对吧?   耽参苟坐在莲衣仙尊旁边,弱弱道:   “师尊,其实我觉得尽楼师弟挺厉害的,上回我碰见他......”   “你个没出息的,就你话多。”   莲衣仙尊重重在他头上敲了一记。   “与其担心那个水系灵根,不如想想子路!上回比武大会怎么被子路压着打的,忘了?”   “没压着打......子路师兄还让了我好几招呢......”   耽参苟声音越来越小,直到莲衣仙尊一个眼刀飞过来,他才彻底噤了声。 第17章 主角攻的预知能力   收徒大会尘埃落定。   药无银收起自己张扬的泼墨扇,对顾言叙挑挑眉。   “乖徒儿~走~和我回百药山吧~”   顾言叙没说话,却紧跟在了药无银身后。   事实上,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已超出了他的预知。   没错,预知,这一切都要从他捡到一只小白狗说起。   他自幼失去父母,被村中老人收养,直到十岁老人去世。   再往后便是五年流离失所,受尽白眼的非人生活,尽管如此,他拜入仙门的热忱从未消磨,于是他收拾好行囊,准备从自己生活了十五年的小村徒步前往仙门参加入门考核。   事实上,他没什么需要收拾的物什——两块干巴的谷壳饼,一件尚可换洗的单衣。   一路不知挨了多少饿,受了多少冻,但这些艰苦对于一个踌躇满志的孩子而言并不算什么。   直到他捡到一只小白狗。   那天,他正巧被人误会为小偷团团围住,虽说没过多久衙役便跑来驱散了人群,但这一跑也耗费了他不少精力。   那时正值夏季,夜里睡在大街上并不觉寒冷,只是蚊虫时常咬得他睡不着觉。   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他决定在小巷子里将就一晚,却发现同样睡在这里的还有一只小白狗。   他没管那小白狗,他连自己都顾不上了,哪儿还有精力去在意一只狗的温饱。   结果那小白狗仿佛是在刻意等待他的出现,一见他便兴奋地摇着尾巴蹭了上来,甚至——说了句人话。   “卧槽!儿砸!爸爸可TM找着你了!”   他瞪大双眼,狗会说人话带给他的震撼令他暂且忽略了这条狗话语间的无礼之处。   “你......是神兽?”   四海八荒,能够口吐人言的动物只有传说中的四大神兽:玄武,白虎,青龙,朱雀。   按照古籍中的记载,眼前这只毛皮白色状似小狗的生物很有可能是白虎。   虽然实物和传说距离有亿点远 ,但心理素质异常强大的顾言叙并没有表现出过于惊诧的情绪。   “都吐人话了,可不得是个神兽嘛!”   那小白狗躺平望天,面露菜色,看上去很是滑稽。   “反正,我生是你的爸,死是你的狗,你可不能扔下我。”   顾言叙面露不解道:   “爸是什么?”   小白狗一本正经解释道:   “爸就是好朋友,好兄弟的意思。”   “可我们并非挚友,也并非兄弟。”   小白狗无语了好半晌。   “我当时到底给你搞了个什么人设啊......”   顾言叙并没有接它话茬,小白狗却不甚在意地自我介绍起来:   “免贵姓白,你可以叫我......”   “白虎?”   顾言叙这次倒十分认真地接起了它的话。   “......”   小白狗再次望天,罢了,何必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计较。   “你开心就好。”   紧接着,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儿发生了,白虎说它能够预知他的未来。   这种话实在很难让人相信,他只扯了扯嘴角,没说话。   如果世上真的存在这种能力,人生将变得何其无趣,过早地知道结局,却无力改变又是何其痛苦。   和一只神神叨叨的狗待在一起,顾言叙觉得自己都快要变得不正常起来,于是他提起轻得几乎没有重量的行囊,决定另寻歇脚的地方。   白虎见他起身离开,便开始心急地证明自己。   “诶?你别走哇!你不信?我证明给你看不就成了!你叫顾言叙,没爹没妈,被人收养长大,十岁彻底成了孤儿,现在想去参加入门考核!我说的没错吧!”   顾言叙脚步一顿,转身看向白虎,眉心微凝。   “你怎么知道这些?”   “我说了,我能预知你的未来。”   话说到这地步,顾言叙也只好停下脚步重新坐下听它说。   紧接着白虎开始滔滔不绝地预告他的一生,直到口干舌燥也没停。   总之大概意思就是,路上他会遇上他的命定之人,拜入仙门后他会过得很凄惨,但最终他会觉醒魔王之血。   “荒唐。”   无怪乎顾言叙感到荒唐,毕竟突然来了条白狗告诉你你是魔王之子,换谁都很难相信。   白虎的嗓子已经干到冒烟,见顾言叙依旧一副“我就静静看你演”的模样,索性开始摆烂。   “害,爱信不信,反正你得带着我。”   “为何?”   顾言叙皱眉。   “我不说了嘛,我是你爸爸。”   顾言叙没再理会它,见天色已晚,自顾自地寻了块干净地儿便闭上眼睡了过去。   打算翌日再继续行进。   谁知白虎像是铁了心要坑上他似的,他走到哪儿它便跟到哪儿,还在他身后不断嚷嚷,十分聒噪。   无奈之下,顾言叙只好带上白虎一路行进。   没过几月,天逐渐变得寒凉起来,顾言叙周身只穿着薄薄的单衣,夜里便十分难挨,一人一狗只好请求客栈收留他们在马厩过夜。   谁知出师不利,连连碰壁,一路问下来竟没有一家客栈肯收留他们。   顾言叙习以为常,倒是白虎仰天长嚎,说出来的净是他听不懂的话:“造孽啊!我当初为啥不给你设定个亿万富豪的背景!这也太吃亏了!”   正当此时,一个相貌漂亮得过分的少年向他走来,开口便问道:“你需要帮助吗?”   他能感受到怀里的白虎明显地激动了起来,只是碍于旁人在场,它并未开口说话。   顾言叙敢笃定他从未见过面前这个少年,但他却能从这个少年的眸中捕捉到一丝几不可查的恨意。   天生的警惕心让他下意识地拒绝了少年的帮助,而那少年也不再多言,转身毫不迟疑地离开,好像只是来不情不愿地完成个任务。   少年离开后,白虎才兴奋地催促道:“我说什么来着?路上你会遇到你的命定之人!这就是你老婆!愣着干啥!快去追老婆啊!”   “什么是老婆?”   顾言叙再次不解。   “害!老婆就是你媳妇儿,你达令,你亲爱的,你另一半!”   “荒唐。”   别的他没听懂,但最后一个词他听懂了。顾言叙虽从没对谁动过心,但能让他动心的人至少绝不该是男子。   “你活该孤寡!”   白虎恨铁不成钢,但看着江尽楼的背影,它不禁纳闷起来。   “奇怪,这个时候江尽楼应该刚逃出象姑馆,哪儿来的钱呐?”   细细想去,奇怪之处越来越多,它记得自己给江尽楼的设定是精致漂亮的柔弱小白花,方才那个少年的确精致漂亮,却半点不显柔弱。   而且江尽楼看见顾言叙应该要泫然欲泣地扑上去,两个人再你侬我侬一路才对,目前来看,这段剧情显然也不会发生。   到底出啥岔子了?   白虎大惑不解。   顾言叙虽没听懂白虎讲的话,却记住了“江尽楼”这个名字,如果白虎真的能预知他的未来,这个人会和他有很深的羁绊。   很快,二人就到了传说中的仙山——仙门与人界唯一的连接口,而入门考核也即将开始。   “你不是怀疑我预知能力的真假?入门考核你按我说的做,我保证你第一个通关。”   白虎信誓旦旦地用爪子拍拍胸脯。顾言叙也正好想趁此机会摆脱这只不知打哪儿来的小骗子狗,便一切听从它的指示。   谁知,白虎每次预料都十分准确,甚至在第三轮车轮战时准确地指出了参赛者中即将突发状况的人。   最后也是它告诉他可以砸传送镜,省去攀爬九百九十九级阶梯的力气。   眼前发生的一切无不在证明着白虎预知能力的真实性,他果真成功拜入仙门,成为了第一个得到参加收徒大会资格的应试者。   但白虎的预知能力时灵时不灵。   比如它预告他和江尽楼都会被明霄仙尊收为弟子,但事实上,明霄仙尊只收了江尽楼为徒,而他拜入了百药山。   它还预告李明霄为人自私冷漠,可方才李明霄为他出言解围的模样,一点都不像自私冷漠的人。   它先前甚至预告江尽楼会对他一见倾心,可他仔细观察后发现江尽楼到场后满眼都是明霄仙尊,根本来不及分给旁人半个眼神。   说他对明霄仙尊一见倾心可信度还高些。   对此,他并不大放在心上,倒是白虎满脸不可置信,一直喃喃着:“完了完了,世界崩坏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 第18章 主角攻受撮合行动   李明霄最近很苦恼。   他认真分析并比对原文剧情后合理怀疑——顾言叙被穿书了。   然而此时的顾言叙正在百药山潜心学习草药之术,自己贸然前去试探显然不大妥当。   但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药无银近来正在炼制一种名为肾宝的丹药,恰巧少了一味药材,于是匆忙决定前往巫山采摘,此行来回短则三月,长则一年。   临走前药无银将爱徒顾言叙托付给好友李明霄,并嘱咐李明霄悉心照料。   为啥没嘱咐李明霄悉心教导呢?因为两人专业不通。   虽然药无银和李明霄都是仙门大学木系高等教授,但药无银带顾言叙修的是冷门草药学,李明霄修的是热门土木工程学。   教导顾言叙这块儿,李明霄还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正如每个欢迎孩子好朋友上门玩耍的爸爸,李明霄细心地为顾言叙准备了房间和洗漱用品,还让江尽楼去后山打了两只灵雉。   顾言叙无法修炼,因此没有辟谷,每日仍需去炼气期弟子的饭堂食用饭食。   公共食堂能有啥肉,人来都来了,李明霄对别家孩子和对自家孩子向来一视同仁,肉不能少。   “饭堂就在云杉崖下,非要吃明霄哥做的饭吗?”   “胡闹。”   李明霄卷起小半截袖子,在厨房做菜的样子显得很是温润。   “哪有赶人出去吃的道理?”   “可平日都是我做饭,怎么顾言叙一来明霄哥就要做饭了?”   江尽楼靠在门边,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他。   李明霄觉得有些好笑,只当这是小孩子的表现欲。   “我不是想让你和顾言叙多熟悉熟悉么,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你来做吧。”   李明霄擦了擦手,将锅铲递给江尽楼,接着便走了出去。   拿起锅铲的江尽楼面色阴郁——明霄哥总是无法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虽然还是不爽,但让顾言叙吃他做的饭总比吃明霄哥做的饭要令人舒心些。   没过多久,顾言叙便背着行李,抱着一只小白狗到了云杉崖。   子路依旧履行着哥哥的职责,将人行李收拾妥当,又给小白狗整了个窝。   “来了?坐下吃点点心先垫垫肚子吧。”   李明霄招呼人坐下。   “尽楼在做饭,洗洗手,很快就能吃了。”   顾言叙沉默地坐在椅子上——昨夜白虎再三警示他,知人知面不知心,李明霄不是好人,日后会害他坠崖,必须万分小心。   而此时李明霄也在细细打量着顾言叙。   顾言叙自从跟着药无银上了百药山,药无银对他很是照顾,不过几月,已尽数褪去了小可怜的模样。   在绣着云纹的素白弟子服衬托下,很有几分未来毁天灭地大BOSS的气质了。   李明霄不禁感叹,哔格这块儿还得是主角攻。   “汪!”   顾言叙怀里的小白狗吠了一声,尽管吠得没个狗样,但还是成功吸引了李明霄的注意。   “这狗是?”   “捡的。”   顾言叙答话向来简洁明了。   “哦......可有名字?”   “白虎。”   李明霄点点头,穿书世界没有狗粮这种东西,只能用生鸡肉凑合凑合了。   “那我去给它准备点生肉。”   “它吃饭就行。”   顾言叙出言阻止了他的动作。   “是吗?”   李明霄疑惑地望了顾言叙一眼,又看了看在百药山几月好吃好喝,养得肥嘟嘟的小白狗,不禁感叹——中华田园犬真是世界上最好养的犬种。   “让子路带它跑跑吧,小狗太胖了不健康。”   “好。”   “汪?汪汪汪!(啥?我不去!)”   顾言叙自动忽视白虎的拼命挣扎,将它交给了子路。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顾言叙!你个龟孙子!)”   子路带着白虎越走越远,房内陷入一片尴尬的宁静。   此时再无旁人,李明霄斟酌了一下措辞,决定试探试探顾言叙是否真是穿书而来。   “小叙,或许——你相信光吗?”   顾言叙:“?”   见顾言叙神色茫然,不似作假,李明霄摸了摸下巴。   不会吧,这年头居然还有雄性生物不看奥特曼?   那......   “Timi——”   顾言叙:“?”   卧槽?游戏也不打?   不,冷静,既然他会穿书,还会穿进一本耽美虐文,至少说明他肯定看过《反派上位攻略》!   李明霄深吸一口气,掷地有声道:   “无良作者白凭舟!”   顾言叙:“?”   明霄仙尊会不会害他坠崖他不知道,但他觉得明霄仙尊可能精神有点不太正常。   见不管怎么试探顾言叙都毫无反应,李明霄皱起眉,陷入沉思——难道真的猜错了?   正当此时,江尽楼用托盘端着做好的菜推门而入。   你看!你看!你快看!倾国倾城,温柔似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说得不就是你老婆吗顾BOSS!   李明霄仔细观察顾言叙的反应,果不其然,顾BOSS抬头深深地看了一眼江尽楼,眸中饱含不可言说的情愫。   九杀《反派》但认真读完了全书的审核员李明霄表示——磕到真的了。   事实上以上都是原文忠实信徒李明霄的脑补,顾言叙只是单纯地想看看白虎所说的他的命定之人到底什么样罢了。   在李明霄看来,他和顾言叙方才的谈话实在是冰冷又尴尬。   但在江尽楼眼里,他一推开门就看见明霄哥和顾言叙二人相对而坐,相谈甚欢。   江尽楼面色一沉,鲜美的枸杞银耳羹、松茸灵雉汤、云菇炒肉片被依次重重地放上桌。   看得李明霄心里一颤,乖徒儿!在老攻面前注意形象!你温柔如水的形象啊!   顾言叙自然也察觉到了江尽楼来者不善,而且隐约猜到了原因,于是往一旁挪了挪。   江尽楼自然也没客气,坐在了二人中间。   “尽楼,注意礼节。”   李明霄扶额——逆徒,关键时刻掉链子。   “小叙啊,尽楼平常不这样......”   “我一直都这样。”   哦豁,会顶嘴了,李明霄太阳穴突了突,算了,叛逆期的孩子要耐心引导。   “小叙,有什么需求,不要拘束,把这儿当成自己家。”   本着尽地主之谊的原则,李明霄努力让顾言叙感受到云杉崖的温暖,避免以后觉醒魔王之血把云杉崖挫得渣都不剩。   于是他给顾言叙夹了个大鸡腿。   “尽楼手艺向来不错,你尝尝。”   老婆的手艺哦!有没有一整个爱住!   捕捉到李明霄的动作,江尽楼敛去眼眸中划过的阴冷之色,抬头弱声道:   “明霄哥,我也想吃鸡腿。”   “一只灵雉两只腿,你在长身体,剩下那个你吃,多吃点,不用管明霄哥。”   李明霄老泪纵横,你看,哪怕主角受不再是女鹅,也依旧是贴心小棉袄,想吃鸡腿还要经过他的允许。   江尽楼:......   “不吃了。”   江尽楼神色郁郁地戳了戳碗里的米饭。   咋又不吃了呢?青春期的孩子真是喜怒无常。   李明霄摇摇头。   用完膳,江尽楼留下来陪李明霄收拾碗筷,顾言叙则被李明霄赶回房休息,毕竟没有让客人干家务的道理。   虽然江尽楼不说,但李明霄明显地感受到了江尽楼的闷闷不乐,为保证孩子心理健康,李明霄当即便问道:   “怎么了?一天都恹恹的?”   江尽楼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   “明霄哥,我不喜欢顾言叙,不能让他走吗?”   李明霄不禁感到有些好笑,没想到十五岁的孩子还会说出幼儿园小朋友才会说的话。   便也用引导三岁弟弟要和小朋友们和平共处的方式引导江尽楼:   “为什么不喜欢他?”   “因为......”   因为明霄哥给他做饭,嘘寒问暖,还给他夹菜。   但江尽楼没有说出口,他知道李明霄喜欢乖巧听话的孩子,这些话未免太任性了些。   “因为他看上去很凶,尽楼不敢和他说话。”   李明霄微哂道:   “小叙性格比较内敛,只是看上去冷漠了些,你多与他相处相处,就知道他是个善良的好孩子。”   乖徒儿!趁你俩现在还没有误会,勇敢大胆追爱吧!和平美好伉俪情深鸳鸯戏水的生活指日可待!   江尽楼手上动作一顿。   “明霄哥看上去很喜欢他。”   “还好吧。”   李明霄心不在焉地与江尽楼闲聊着。   “那明霄哥为何不收他为徒?”   李明霄顿觉心累,尽楼这孩子,最近好像和收徒这事儿杠上了,隔段日子不问上一句都不正常。   因为他不想被太阳!这是可以说的吗?啊?!   “小叙毫无灵根,不适合在云杉崖修炼。”   “可明霄哥上回不是说他天赋绝佳么?”   李明霄默,内心却开始疯狂咆哮——擦!你的设定不是傻白甜吗?记性这么好是怎么回事儿啊?这都几个月前的事儿了?   “嗯......再高明的医师偶尔也会有误诊的时候嘛。”   青春期的孩子特别难缠,说得越多错得越多,李明霄收拾好碗筷便将江尽楼推出了厨房。   “行了,碗筷我来洗吧。快去修炼,再过半月就是比武大会了,好好表现。”   飞速将厨房门关上的自然没有注意到江尽楼愈来愈沉的面色。   明霄哥最近总爱逃避他的问题,而且对他也不似往常那样耐心。   顾言叙有什么好?长得没他好看,性格没他乖巧,更不会洗衣做饭烧水,凭什么让明霄哥对他特殊对待?   真是......令人很不舒服。   而此时的顾言叙正待在子路为他准备的房间里,听着白虎兴奋的叨叨。   “咋样?见着你老婆没?是不是特别好看!特别温柔!特别贤惠!”   白虎对自己设定的小白花主角受那是一百个满意,完全满足了他对自个儿老婆的所有幻想。   “怎么样?有没有心脏怦怦跳啊?”   顾言叙颇为老实地摇摇头。   “并无。”   白虎十分震惊,当时他描写江尽楼和顾言叙的初遇,有一段话十分经典——“江尽楼扑到他怀里抓住他衣襟的那一刻,就已经抓住了他的全世界。”   儿砸!我给你设置的专一痴情人设呢?   “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是你见过最好的人?”   顾言叙继续摇头。   如果非要说他见过的最好的人,那只能是师尊。   白虎依旧不死心:   “那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符合你心目中另一半的标准?”   顾言叙这回没说话,事实上,他并不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伴侣。   白虎却以为顾言叙默认了,它就说嘛,江尽楼是他为顾言叙量身打造的老婆,顾言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第19章 神TM珍嬛传   很快又到了与书铺约定交稿的日期,李明霄戴上帷帽,打算动身去一趟凡间。   此时江尽楼还在院子里修炼,想着一来一回也不过一个时辰,李明霄便没带上他,独自一人去了。   然而收了银两准备回仙门时,李明霄却意外遇上一个“熟人”——孔邱仙尊座下弟子,吕佩珏(jué)。   这个人,说熟不大妥当,毕竟李明霄私下里从未开口与她说过一句话,甚至在仙门都很少碰面。   可说不熟也不对,因为吕佩珏是《反派》一书中戏份最多的女配角。   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首先,吕佩珏是原书中对顾言叙深爱程度仅次于江尽楼的人;其次,吕佩珏是原书中除江尽楼以外陪伴顾言叙时间最长的人。   有多长呢?顾言叙扫地,吕佩珏陪他扫;顾言叙在后山打鸟,吕佩珏陪他打;顾言叙受罚,吕佩珏站在一旁眼泪婆娑地守望。   总之,只要剧情中有顾言叙没江尽楼的地方,处处都有吕佩珏的影子。   最后 ,吕佩珏还是原书仙门内除了江尽楼以外没有被顾言叙挫骨扬灰的唯一幸存者。   但是!朋友们!抛开原书,回归现实!一件离谱的事儿发生了。   离谱就离谱在,顾言叙在收徒大会当天释放闪瞎眼群体技能时,这妹子吃多灵果拉肚子了,人不在场。   当然也不在茅坑,修真者哪儿还有什么排遗行为呢,多不优雅!   总之顾言叙那个一次性群体技能没打到她身上,换而言之,顾言叙最大的一朵桃花——啪!没了!   李明霄自然不会替顾言叙感到惋惜,他永远支持正宫,桃花这种东西必须得断干净!好在原书中顾言叙并未脚踏两条船,脚踏两条船的男人就该断叽叽!   不过拥有顾言叙这种桃花泛滥还不知拒绝的老攻,日后他的小白花徒儿肯定会受很多委屈。   为了江尽楼日后的幸福,李明霄决定对顾言叙刻不容缓地进行男德培训以及优秀老攻素养系列课程培训。   想毕,他正打算离去,谁知吕佩珏那儿遇到了点麻烦——她出门儿忘带钱袋子了。   虽说不是自家孩子,好歹也是同门所出,能帮衬就多帮衬点。李明霄半点没有犹豫,立刻上去替吕佩珏解了围。   吕佩珏感动得稀里哗啦,怀里紧紧抱着两本还未拆封的话本,向李明霄连连道谢。   “姑娘不必多礼。”   李明霄忙将她扶起来,转身准备离去,结果吕佩珏脆生生的一声“弟子谢过明霄仙尊!”又把他给吓了回来。   “你如何得知是我?”   他明明戴了帷帽!   吕佩珏含羞带怯地垂下头道:“弟子仰慕明霄仙尊已久,明霄仙尊的音容笑貌在弟子脑海中挥之不去......”   “你等等!”   妹子,咱就是说仰慕没问题,但你能不能换个词,“音容笑貌”确定是形容活人的吗?   “你不在万生峰好好修炼,来凡间做什么?”   万生峰,孔邱仙尊教导徒弟的地方,举峰上下几百名弟子,每日晨修,场面尤其壮观。   虽说吕佩珏不是他云杉崖的弟子,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仙门所有弟子的安全都需要时刻关注。   “今日是话本放售的日子,弟子特此前来购买。”   说罢,吕佩珏把手中抱着的两本话本递给李明霄。   “明霄仙尊,您别告诉我师尊,他不让我看这个。”   吕佩珏说是这么说,事实上根本没带怕的,要不然也不会敢把话本递给李明霄看。   仙门弟子最怕的就是明霄仙尊,因为他不苟言笑,总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可最不怕的也是明霄仙尊,因为他向来不管弟子们的小动作,更别说打小报告。   李明霄接过话本,心觉其中一本十分眼熟,翻开一看,果然是《回宅的诱惑》,另一本则名为《珍嬛传》。   李明霄:???   神TM珍嬛传,果然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觑,这个时候就已经有大型替身梗宫斗剧范本了。   “这是什么?”   “这是凡间卖得最为火爆的话本,都是一名叫白凭舟的话本先生写的。”   吕佩珏耐心解释道。   李明霄:???   《回宅的诱惑》是他写的没错,他认,但这本《珍嬛传》到底哪儿来的,啊?!话本先生还和他重名!你们都没有作者防重名机制的吗?!   翻开一看,第一章 大致剧情清晰明了——名叫珍嬛的女主角和好姐妹沈眉妆、安陵蓉三人共同参加选秀,均被胖橘皇帝相中。   说这不是盗版《甄嬛传》你信吗?啊?!世事真能如此巧合?李明霄百思不得其解。   “明霄仙尊,你看完了吗?看完了还我呗,再不回去师尊该骂了。”   见李明霄拿着话本不肯放手,吕佩珏有些焦急——怎么回事儿?向来不问俗尘的明霄仙尊难道也有看话本的爱好?   李明霄轻咳两声,板起脸,将话本收入袖中。   “没收。”   吕佩珏:???   谁骗她说明霄仙尊不管事儿的?出来!看她不打死他!早知道明霄仙尊会没收她话本,她才不会这么傻送上门来给明霄仙尊抓,呜呜呜,这下好,只能等明霄仙尊回仙门再偷偷去买了。   李明霄却好似看穿了她的想法。   “你跟我一起回去,此话本有损心性,不可购买,再有下次,我将尽数上交给孔邱仙尊。”   吕佩珏僵住,好想逃却逃不掉,只好苦着脸跟在李明霄身后。   回到云杉崖,李明霄不意外地发现江尽楼守在他房内。   方才看《珍嬛传》耽搁了些时日,果然还是被敏感的小白花抓住了把柄。   “明霄哥背着我去凡间了?”   “我见你在修炼,便没叫你,这不回来了么。”   李明霄赶忙哄人,这事儿算他理亏,先前答应好了江尽楼每回去凡间都要带上他。   “明霄哥一个人去的?”   “当然。”   李明霄自认实话实说,半点没有隐瞒,看上去江尽楼也没再追究。   但在李明霄看不见的地方,江尽楼不动声色地将眸中的戾色压了下去。   明霄哥他——又撒谎了,他明明看见他和吕佩珏一路回的仙门,吕佩珏跟在他身后,脸上挂着他喜欢的那种乖巧笑容。   (吕佩珏:我话本被你师尊收了!懂?!)   然而《珍嬛传》给李明霄带来的冲击过大,以至于他在给江尽楼梳理筋脉时都有些心不在焉。   不管怎么说,最近发生的这些事儿实在是太蹊跷了。   以往他在审核小说时从没想过穿书会变成现实,但这的确发生了,穿书既然能发生在他身上,自然也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当然,他不排除另一位叫白凭舟的话本先生真是自己构思出的《珍嬛传》。那顾言叙又该如何解释?真的只是主角光环这么简单吗?   如果他的思路是正确的,穿书可以发生,重生、系统、穿越为什么不能发生?   如果顾言叙是重生的话,一切都说得通了,为什么轻轻松松就通过了考核,是因为他早就经历过一次。   为什么没有拜入云杉崖,是因为他早就知道待在云杉崖没好日子过。   此时的李明霄自动忽略了药无银这个变故。   细细想来李明霄只觉得背后发凉,如果主角攻真是重生而来,作为原文主角攻的人渣师尊,他确实不会被太阳,但他一定会被挫死!   察觉到李明霄满腹心事,江尽楼停下修炼,转头看他。   “明霄哥在想什么?”   看着江尽楼无限天真的眼神,李明霄心里紧绷着的弦放松下来。   还是小棉袄好哇,一想到顾言叙说不定会把云杉崖挫成渣渣,还会把小棉袄带走关在小黑屋里酱酱酿酿,李明霄内心就一万个不舍得。   老父亲的保护欲让他忍不住将江尽楼圈在怀里,长叹了口气。   “小孩哪儿懂大人在想什么。”   江尽楼顺着李明霄的动作将头埋进他肩窝里,深深地嗅了嗅。   “我不小了,今年十五,该及笄了。”   李明霄好笑道:“及笄是女子的说法,你又不是女子。”   说罢,李明霄感到心头松快了不少,便想放开江尽楼。谁知江尽楼双手环上了他的腰,黏在他身上不肯松了。   “明霄哥想我是女子,我便是女子。”   “我何时说过想你是女子?”   江尽楼没说话,只蹭了蹭李明霄温暖的颈窝,眸色深了几许。   明霄哥当然没说过,但他知道,明霄哥喜欢精致漂亮的女孩儿。   李明霄拍拍他紧紧环在自己腰上的手,示意他松开。   不知道黏人是不是晋河小白花主角受的通用属性,自从来了云杉崖,江尽楼越来越喜欢贴在他身上,膏药似的,越扯他他越起劲。   见江尽楼又开始耍赖皮,贴他贴得更近,李明霄索性也随他去。   在云杉崖修炼了一年,凭他的力气早就扯不过江尽楼了。   两人就这么静静地抱着坐在床上,江尽楼很是乖巧地窝在他怀里,李明霄也没觉得不自在,都是带把的,更何况还是自家孩子。   许久,久到江尽楼几乎快要沉溺在李明霄甜糯微苦的温暖香味中,逐渐睡过去。李明霄才轻声道:   “尽楼,你相信重生吗?”   --------------------   作者有话要说:   冲!希望俺25号前能上个新晋榜QAQ 第20章 生日(上)   江尽楼顿时清醒过来。   这句话像腊月在暖和的毛氅里灌进去的一桶冰水,哪怕鼻尖萦绕着李明霄温暖的香味,也让江尽楼遍体生寒。   “明霄哥为什么这么问?”   李明霄并未察觉江尽楼语气的变化,只叹息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世事变化无常,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是吗......”   江尽楼敛眸,是啊,世事多么无常。   但好在,李明霄看上去并没有发觉他的秘密。   房内沉寂了许久,李明霄又缓缓道:   “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其实我不是真正的明霄仙尊。”   李明霄也有秘密,这个秘密在他心里埋了一整年,几近溃烂。没有人明白一个人身处异乡,扮演着不属于自己的角色,演绎着不属于自己的人生,是一种怎样的孤独。   他总对自己说终有一天要回去,可他连回去的方法都不知道,只是凭借着自己对穿书文套路的了解,自我安慰罢了。   江尽楼是他在这个世界全部的情感寄托,他对爸爸妈妈、小魔王弟弟甚至那个剥削压榨他的无良老板的思念,只能化为父爱倾注在江尽楼身上。   而关于顾言叙很有可能是重生者的这个猜测,激起了他压抑在内心久不见日的恐惧——如果真的死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穿书世界,他在现代的亲人朋友该怎么办?   江尽楼纯净的眼睛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倾诉欲,在这个世界他唯一能够诉说这个秘密的人,只有江尽楼了。   事实上,他还存了些私心,把一切都告诉江尽楼,凭江尽楼重情重义的性子,真到了顾言叙要挫灭云杉崖的时刻,他一定会护他。   也许他依旧逃不开被挫骨扬灰的命运,但他不是平白无故背着原主一堆锅冤枉死的,这就足够了。   “明霄哥在说什么?你怎么会不是明霄仙尊呢?”   江尽楼状似懵懂道。   没有人知道此时的他心如擂鼓,迫切地期望李明霄说出所有他想知道的答案。   他其实知道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只是想听李明霄亲口印证他的猜测罢了。   李明霄指了指自己。   “这,不是我的身体。一年前我的灵魂突然就钻了进来,一睁眼,就成了明霄仙尊。”   李明霄顿了顿,似乎在思考令人信服的措辞。   “但我本来的身体也不在这儿,在另一个世界,总之,我不该是你们这儿的人。”   江尽楼静静的听着,没有说话。   李明霄自嘲地笑了一声:“害,跟你说这些干什么,很难以置信吧?换我我也不信......”   “我信的,明霄哥。”   江尽楼冲李明霄笑了笑,只是笑意未达眼底。   他的猜测对了。   他一直想探究清楚的秘密被李明霄亲手摆在他眼前,答案比他预料中来的快得多。   他的明霄哥,和曾经哪一世的李明霄都不是同一个人。   但奇怪的是,得到答案后的心情并没有太欣喜。   他原以为明霄哥是仙门以外的人,故而进入明霄仙尊的身体后,使用仙术并不熟练。   可他说他来自另一个世界。这超出了江尽楼的理解范围,但他至少明白了一件事儿——如果有一天李明霄离开了明霄仙尊的身体,他在哪里都找不到李明霄。   “所以......明霄哥打算回自己的世界去吗?”   “不回去,还能去哪儿呢......”   不知道是不是说出了压在心口一块大石的缘故,李明霄感到身体很轻,迷迷糊糊中就想睡过去。   留在这里不行吗?   江尽楼想问,但他没问出口,明霄哥睡着了,并不会回答他的问题。   听着李明霄均匀缓慢的呼吸声,江尽楼就着窝在他怀里的姿势沉沉睡去。   【翌日】   两个人睡吧,暖和是暖和,就是容易引发误会。   没错,子路照旧给李明霄提水进来时,一眼就看见床上抱在一起的两道身影。   李明霄甚至还没来得及开口解释,他就边念“打扰了打扰了,师尊,对不住”边夺门而出。   被子路误会的结果就是,仙门再次传开重磅大新闻。   “听说昨夜明霄仙尊和尽楼师弟睡在一起!”   “啥?明霄仙尊昨夜把尽楼师弟给睡了?”   “哦哟哟!世风日下啊......”   “不可能不可能!我明霄仙尊肯定是被江尽楼勾引才会破戒的!我就说,水系灵根,还是象姑馆带来的人,怎么可能是正经苗子!”   对此,李明霄感到十分无语,按理说,他是个带把的,江尽楼也是个带把的,睡一块儿能发生什么?   顶多就是像他以前在宿舍里和兄弟们一样,互帮互助一下。   何况他们家尽楼怎么就不是正经苗子了?比你们谁都正经!   但他并不打算深入思考传谣者的逻辑,毕竟这本该死的耽美虐恋文从头到尾都没啥逻辑。   今日有更值得思考的事儿。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向后羿道歉,对不起,他徒儿今天生了个日。   作为一名具有仪式感的现代宅男,李明霄十分注重生日,尤其是自家孩子的生日。   算算日子,一年前的今天,江尽楼被李明霄带回了云杉崖。   他曾经问过江尽楼是否记得自己的生日,江尽楼却笑着答道:“明霄哥带我回来的那一天,就是我的生日。”   挺好,改变原文,迎接新生嘛!李明霄很快就接受了这个说法,所以今天是他的小白花!小棉袄!前女鹅!乖徒儿!江尽楼的生日。   一个充满仪式感的生日不能缺少礼物,什么礼物能集精致强大实用于一体?没错,那就是主角攻的佩剑。   顾言叙的佩剑名为破世,原文描述其“削铁如泥,吹毛利刃,在仙山中吸收日月天地之精华数千年,孕育出剑灵”。   一个前期废柴后期王者归来的晋河主角攻,最不能缺少的设定是什么?没错,是机遇。破世就是作者为顾言叙设置的机遇之一,也是原文中除了魔王之血最大的机遇。   这把剑拥有剑灵,滴血成契,除非断剑,否则永不叛主。主人受到致命攻击,它会自动从剑鞘飞出抵挡伤害,可以说,拥有这把剑,就拥有了保命符。   如果没有这把剑,顾言叙根本无法从仙门围剿中脱身,更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踏平整个仙门。   原文比武大会上,顾言叙险些被同门弟子打死,关键时刻破世飞身而出,抵挡了那名弟子的攻击。   被李明霄陷害坠入悬崖,也是破世相护,吊着一口气,在蚀骨的恨意中,顾言叙才能觉醒他的另一个机遇——魔王之血。   正如李明霄曾经所说,想要维护世界和平,提升这本破烂文的哔格,权力必须交到正派手中。   顾言叙如果没有重生,他无疑是正派,可万一他真是重生而来,他就是妥妥大反派,毁天灭地挫死李明霄囚禁江尽楼的那种大反派。   在试探出顾言叙是否为重生者之前,李明霄不敢冒这个险让他得到破世,这把破世必须交给目前全文已知的最大正派——江尽楼。   何况他与江尽楼在一起生活这么久,说没感情肯定是假的,曾经他把江尽楼当亲生女鹅,如今江尽楼是他的徒弟。有了破世,他就能护自己周全,哪怕顾言叙没有重生,李明霄私心里也希望江尽楼得到破世。   于理于情,李明霄都必须抢到它,并把它送给江尽楼,作为他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日礼物。   而原文中顾言叙得到破世的日子,正是今天。   原文中顾言叙被李明霄罚去清扫后山落叶,然而满山灵树,哪怕正值春季也无时不刻在落叶子,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眼看着日头过半,顾言叙依旧勤勤恳恳地打扫着后山,突然他的手指被树枝划伤,血落在地上,渗透泥土,紧接着一柄剑从地下破土而出,这柄剑就是破世。   虽然出场方式有点草率,但这改变不了它牛哔的本质。   想到这里,李明霄不禁感叹,主角攻不愧是主角攻,人生处处是机遇,扫个后山的工夫就拥有了金手指。   而他把血涂满整个后山都不一定能与破世成功结契,何况他也不能这么干,一来榨干他血也不够用,二来结契需要江尽楼的血。   那么李明霄会扛起锄头勤恳挖地吗?   不!   如果顾言叙是重生者,为了得到破世,他今日必定会来后山,重复他上一世的动作。   而他只需守株待兔,顾言叙准备在哪儿划破手,他就在哪儿把顾言叙打飞。   在顾言叙拥有破世之前,李明霄可以单手碾死一百个顾言叙。   不要怪他恃强凌弱,为了三界和平,重生版顾言叙必须领盒饭!   此时的顾言叙的确在赶来后山的路上,他虽并非云杉崖弟子,却住在云杉崖,来往后山十分方便。   “你信我!你信我!成败在此一举啊儿砸!”   白虎叼着顾言叙的衣角拼命往前扯。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   顾言叙无奈地跟上。   “我昨天不是说了吗?今天你的剑会出世!跟我拿剑去!”   顾言叙微微蹙眉。   “我没有灵根,要剑也无用。”   白虎赏了他个大白眼,龟孙子,爷给你设定的超级大buff,你居然敢说无用?   “李明霄以后推你下悬崖你就知道厉害了!”   “为何他会推我下悬崖?”   顾言叙将白虎松开的衣角整理妥当。   “因为他嫉妒你啊!他爱江尽楼,江尽楼爱你......总之你听我的没错!”   “今晨子路师兄跟我说尽楼师弟和明霄仙尊昨夜睡在一起......”   并无强迫之举,所以二人应该是两情相悦才对。   未等顾言叙将后半句话说出口,白虎就气冲冲地打断了他。   “昨天就睡了?!李明霄这个畜生,没了你插足,动作居然这么快!”   (李明霄:人在崖中坐,锅从天上来。)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忙着考科目一,实在没抽出时间更新,不好意思大家(爱心爱心爱心) 第21章 生日(下)   白虎带着顾言叙熟稔地行进着,很快就找到了原文中割破他手指的树枝。   白虎顿时兴奋地转起圈圈。   “快!儿砸!割手指!你的破世就能出土了!”   顾言叙看着那树枝,却迟迟没有动作。   “怎么了你?快割啊!”   白虎急得直刨土,恨不得能亲自把破世挖出来,却听见顾言叙没什么情绪的声音传来。   “我不想要那把剑。”   “你疯啦?这么好的东西你不要!”   白虎大惑不解,他甚至怀疑顾言叙是不是脑子坏掉了,破世是多少人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   “你其实不会预知未来吧?”   顾言叙定定地看向白虎,虽然用的是疑问句,语气却异常肯定。   “那些预测是出了点小偏差嘛!但在未来,破世能救你的命!性命攸关的事儿,你不信也得信!”   白虎气急。   笑话!说它不会预知未来?顾言叙的人生都是它创造的,它能不知道嘛!   它心知先前几次预测错误让顾言叙起了疑心,但这能怪它吗!它也不知道它写的这部小说到底出了啥毛病啊!   “那你告诉我,我未来会发生什么,为何破世能救我的命?”   “这破世你不拿,比武大会就只有被成季岔打死的份儿!”   成季岔,孔邱仙尊座下弟子,人如其名,成绩差,人品也不咋的。   “为何成师兄欲置我于死地?”   “哎呀!因为他喜欢吕佩珏,但吕佩珏喜欢你!他嫉妒你呗,自然巴不得你去死!”   你个龟孙,咋就不明白呢!白虎恨铁不成钢。   “可我与佩珏师姐素未谋面,何况仙门人尽皆知,佩珏师姐仰慕明霄仙尊已久。”   “你傻不傻!人心会变的嘛......等等,你说啥?素未谋面?”   白虎愣住,他给吕佩珏的设定明明是收徒大会对顾言叙一见倾心,难不成收徒大会又出什么岔子了?   它闭上眼开始仔细回忆,擦,果然,吕佩珏当天并不在场!意思就是,吕佩珏对李明霄的倾慕并没有因为顾言叙的出现而发生改变。   弄啥嘞这是?啊?!咋它给主角攻设置的最大桃花也没了!   “与其说你能够预知我的未来,不如说你猜测了我的未来。”   “啥?”   白虎满头雾水,儿砸讲话太深奥,他这个做爸爸的居然听不懂。   “每当现实不符合你的预测时,你都表现得十分不可置信,不似作假。”   顾言叙解释道。   “如果没有发生变故,我的人生或许真的会如你所说,但......”   “你是说,现实中发生了某种变故,所以导致它与我的预测产生了偏差?”   顾言叙轻轻点头。   白虎坐在地上开始认真思考起来,这个道理他并非不懂,这正是著名的蝴蝶效应。   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两周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的一场龙卷风。   换句话说,某个系统产生的微小变化,将会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可能导致其他系统发生极大变化。   同理,在这个穿书世界,哪怕一个细如草芒的变数,也可能会令顾言叙的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可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呢?”   白虎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这个世界除了它以外还有其他穿书者?   “你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变故。”   顾言叙淡声道。   没错,原书中的顾言叙身边没有一只会“预测未来”的白狗。   也许它的到来真的扇动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你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   白虎疑惑道。   它清楚顾言叙话里有话。   “既然已经产生偏差,你不该执着于你的猜测。”   “偏差确实不少,可对得上的也不少啊!破世这种绝世宝物,你绝不能舍弃!”   白虎实在搞不懂偏差和取得破世有什么关系,还别说只是那些小岔子,就算差了十万八千里,又怎能放过这么个好东西!   “重复地过着既定的人生,不可悲吗?”   已知像一个魔咒,就像挣扎的鱼儿知道自己逃不开死亡的命运,便会放弃挣扎,陷入长久的麻木与绝望。   已知的人们不相信自己能够改变已知,于是选择顺从。   人们恐惧未知,却不知正因为这份恐惧,他们才得以找到自己鲜活的□□,怀揣着惴惴不安的期许,自主地向前行进。   “回去吧。”   顾言叙不再看那树枝一眼,反而转身朝山下走去。   如果已知告诉他,他将会得到那把剑,他将与江尽楼两情相悦,他将被李明霄推下悬崖。   那就让一切重新变为未知。   白虎看着顾言叙远去的背影,顿觉一口老血闷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   只能说不愧是它创造的主角吗?真他娘的有个性!响当当的绝世灵剑他是说不要就不要啊!罢了,这个剧情已经彻底崩坏的世界还有什么修正的必要呢!   想通后,白虎迅速进入摆烂状态,四爪并用地跟上顾言叙,一人一狗一同离去。   直到山中再也听不到他们的脚步声,一直隐匿在不远处的李明霄才现身来。   李明霄快步走到树枝前,虽然不明白顾言叙怎么突然离开,但顾言叙既然在这里站了那么久,这儿大概率就是破世所在之地。   他没猜错,顾言叙果然是重生者,只是他这一世为何没有取走破世?这一环李明霄没想通。   然而时间紧迫,不容许他深入思考下去,他毫不迟疑地运用灵力挖掘起来。   顾言叙自己走了自然最好,省得他要撕破脸把人打飞。   身为二十一世纪守纪公民,李明霄将“君子动口不动手”原则贯彻到了极致,当然,他绝不会承认这是因为自己根本打不过,只能讲道理。   也不知道他挖了多久,直到日薄西山,土地内才终于迸发出一道银光。   李明霄如释重负,小心翼翼地清开那道银光周身的尘土,很快,一柄绝世灵剑开匣见日。   灵剑初出鞘,剑光如饮冰,剑柄如流墨,与原文描述得分毫不差,靠近剑身,甚至能听见它微微颤动发出的凤啸龙吟。   李明霄难掩激动之色,将破世插回剑鞘,负在身后。   回到云杉崖后,他马不停蹄地闯入江尽楼的房间,打算让江尽楼立即滴血结契。   谁知江尽楼结束训练,此时正沐浴完准备更衣。   “尽楼!”   李明霄火急火燎地撞开江尽楼的房门,入目的便是紧实有力的背肌。   嗯,撸铁好哇撸铁妙,一年前还是白净娇软美少年,现在隐隐有几分要练成晋河热门攻身材的趋势了。   李明霄脑海里率先划过欣慰,欣慰了好一阵才意识到自己贸然闯进人青春期孩子的房间多么不妥。   “那啥,换衣服呢,哈,哈哈,没事儿,接着换,接着换......”   李明霄装作无事发生地退了出去,原本过分激动的心情瞬间平静了一大半。   捕捉到李明霄不自在的神情,江尽楼唇畔勾起一抹浅笑——明霄哥早该意识到,他不再是那个精致漂亮的小倌了。   退出去的李明霄也意识到自己如此着急地将破世送给江尽楼,似乎缺乏了些仪式感。   怎么着也得有个生日蛋糕、安排个许愿环节什么的吧?穿书世界没有生日蛋糕这玩意儿,看来只能做碗长寿面了。   据说长寿面必须整碗一根不许断,嗯,技术活儿,没点功底还真做不出来。   所以——   “子路!快来和面!”   让我们一起说,谢谢子路!   子路认真地揉着面,李明霄认真地看。   不愧是《反派》一文中最全能的工具人,小到鸡毛蒜皮大到国家大事他全都会。   原文中子路是为数不多对顾言叙施以温暖的人,顾言叙本打算留他一命,可惜最后子路为了保护李明霄还是死在了顾言叙剑下。   李明霄不禁抚膺长叹。   原主!你瞧瞧你寄几!强jiān未成年害了多少人!   “子路,最近修炼得如何了?”   李明霄自知自己对子路的关心不如江尽楼,顿觉十分愧疚,好在子路十分自律,修炼半点没落下。   “弟子即将突破元婴期,却如何也不得要领。”   李明霄点点头。   “不必心急,等你药师叔回来,我去替你求几瓶丹药,洗髓伐经,大有裨益,届时定能突破元婴。”   和药无银做朋友就是好哇,灵丹妙药,永不断货。   “再过几日便是比武大会,咱可不能让千尘谷的人看扁。”   千尘谷,莲衣仙尊座下弟子修炼之地。   按照原文,今年也是千尘谷与云杉崖比试,不出意外,莲衣仙尊会放出自己的首席大弟子耽参苟。   拱白菜小野猪二号!   “手下不必留情。”   子路愣住。   “啊?”   师尊,这是可以说的吗?   本以为子路会热血沸腾地拍着胸脯点头答应,谁知他支吾了好半天才道:   “那个,师尊,耽师弟进步很快,去年弟子尚可胜他一筹,今年弟子修炼瓶颈,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嗯,这是个问题。   但你为啥会知道千尘谷弟子的修炼进度啊?还有你修为明明胜出小野猪一大截好不好!不足个锤子啊不足!   李明霄内心再度开启疯狂咆哮模式。   “耽师弟私下里经常找弟子切磋,所以我们彼此知道对方的修炼进度。”   看出李明霄的疑惑,子路老实交代道。   “师尊,今年耽师弟再打不过弟子,回去该挨莲衣仙尊训了。”   看来小野猪也是只可怜小猪啊,还好遇上子路这么个老实孩子。   “既如此,你想让他一回便让罢。”   --------------------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是有意蕴哒~对于江尽楼而言,这一日他被李明霄带回云杉崖,摆脱了九世轮回;对于顾言叙而言,这一日他觉醒自我意识,摆脱了原文剧情的束缚,两个人都成功获得人生自主掌握权。   好耶!让我们一起祝主角攻受生日快乐! 第22章 长寿面   眼看着快到饭点,李明霄又陷入了两难境地——到底该不该叫顾言叙来吃饭。   叫吧,一想到他是重生者李明霄就瘆得慌,怕自己一不留神就被毒死在风华正茂的年岁;不叫吧,顾言叙毕竟还是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营养得跟上。   纠结了半天,李明霄还是让子路把人给叫来,人破世都被他抢了,怎么一顿饭还不给人吃了?   结果子路回来告诉他,顾言叙已经带着白虎去弟子食堂了。   这波操作李明霄属实没料到,但这也令他松了一口气。   子路汇报完毕,人也回屋修炼去了,他早已辟谷,从不上桌用膳。   此时,江尽楼正好路过大堂准备去厨房做饭,李明霄便一把拽住他。   “尽楼,我与你子路师兄已经准备好晚膳了,快过来吃!”   江尽楼不明所以地被他拉着坐下,眼前赫然摆着一碗长寿面。   面上点点翡翠葱花点缀,李明霄还特意打了两个荷包蛋,汤底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指大动。   “这是什么?”   看着江尽楼不明就里的神态,李明霄感到有些好笑。   “长寿面啊,今天不是你生日?”   “嗯......”   江尽楼垂下眸子,掩去眸中令人读不懂的神色。   九世轮回让他几乎快忘记自己还有生日,在青楼里他从没过过生日,卖到象姑馆后自然更不用说。   他不记得自己的生日,但他要记得那些恩客们的生日,李家的公子腊月初八、康城郡主四月廿三、淮南王嫡子八月十六......   九世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恩客们生日要多说些讨巧话,说得人心花怒放,他就能得到赏赐。   有的恩客心里美了,动作会温柔不少,不至于让他疼得整宿整宿睡不着;可有的恩客被他夸得兴致高了,反而更加粗暴。   他不能反抗,为了活着。   可这一世被李明霄带回云杉崖后,他竟下意识地贪恋起这样安逸的生活。   这一世的他仍是处子之身,干净得就好像他从未经历过凌nüè与强bào。   江尽楼看着那碗长寿面,恍然觉得此生如梦,真实又虚假。   真实的是他,虚假的是李明霄。   自从知道了李明霄的秘密,他总产生这样的幻觉——天地突然碎了,一睁眼,他躺在象姑馆的床上,陷入第十次轮回。   这一世的李明霄依旧自私,冷漠,看向他的目光里带着肉眼可见的贪欲;这一世的顾言叙依旧对他充满执念,把他囚禁在地牢里,不见天日;这一世的他,依旧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扮演自己。   他知道自己不该学曾经的顾言叙,可此时的他好像突然理解了他的执念。   当一个人在无边的黑暗中发现一束光,刚开始他也许会小心翼翼地不敢靠近,慢慢地才开始追逐它、拥抱它,希望它施以微薄的同情,陪他久些,再久些。   可最后,邪念就会充斥他的身体,在他脑海里疯狂地叫嚣着:把它,永远留在黑暗里吧。   李明霄就是他的光。   此时的江尽楼并不知道,执念起,心魔生,菩萨妖魔,只此一念之间。   他只是下意识地觉得,他该留住李明霄。   “怎么不吃?尽楼不爱吃面吗?”   李明霄心下有些忐忑,难不成是这碗长寿面太普通了?也是,小白花在象姑馆什么没吃过,荷包蛋撒小葱做长寿面确实寒碜了些。   “不,很好吃,谢谢明霄哥!”   江尽楼扬起一抹明朗的笑容,眼里有闪闪的亮光。   见状,李明霄松了口气,笑道:“喜欢就好。”   江尽楼缓慢且细致地咀嚼着,他想记住这碗长寿面的味道,像记住明霄哥的味道一样。   如果哪一天明霄哥丢了,他能找到他。   “明霄哥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七月十五。”   李明霄下意识地把自己的生日说了出来,说完才意识到原主好像从不过生日这玩意儿,他并不知道原主的生日。   算了,都ooc几百回了,不差这一回。   七月十五。   江尽楼指腹轻轻划拉着碗沿,他知道这是明霄哥的生日,不是明霄仙尊的。   他的明霄哥真是一点都不会演戏,总爱露馅。   “以后每年尽楼生日,明霄哥都能给尽楼下面吗?”   江尽楼颇为自然地一把搂住李明霄的腰,将脑袋往他身上靠,看向李明霄的眸子里满是期冀——他知道李明霄根本招架不住他撒娇。   果然李明霄半点没犹豫。   “当然。”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儿。   “拉勾!”   李明霄无奈地将小指递出去,与江尽楼盖了个章。   拉勾是幼儿园小朋友才玩的招数,你究竟有没有点十五岁大孩子该有的自觉啊江尽楼同志?!   “盖章了可就不能反悔啦!”   江尽楼收回手,轻轻地摩挲着方才与李明霄盖过章的地方。   “知道,知道,快吃吧,面该坨了。”   李明霄好笑地催促道。   气氛烘到这儿,是时候拿出生日礼物了!   “尽楼,我有件东西想送给你。”   说罢,李明霄转身回房拿出了那柄破世。   银芒如刃,几乎要刺穿江尽楼的眼睛。   这把剑,他熟得不能再熟,它曾插入李明霄的身体,斩断囚禁他的锁链;也曾取走耽参苟的性命,斩断他最后一丝希望。   江尽楼用尽全身力气克制住手部传来的轻颤,将声音放柔放缓,再露出疑惑的模样。   “明霄哥,这是什么?”   “礼物。”   李明霄解释道。   “它名为破世,是被封印在云杉崖仙山的一柄千年灵剑,一旦滴血成契,除非毁剑,否则永不叛主。”   “明霄哥怎么得到这把剑的?”   江尽楼声音有些发涩。   “啊,这个,云杉崖的东西,我自然知道了。”   李明霄摸了摸鼻尖,爹地我敢说我是抢了你老攻的剑吗?啊?!   “喜欢吗?”   “嗯。”   喜欢就滴血结契啊龟徒儿!愣着干啥!   “明霄哥为何要把这把剑送给尽楼?”   “害,也没什么,就看你平日里没个傍身的武器。”   说着说着,李明霄突然想起原文中江尽楼的经历,如果可以,那些经历最好永远只是小说。   “有了破世,没人能逼迫你做不想做的事情。”   顿了顿,李明霄又补充道。   “还能帮助你完成你想完成的事。”   破世静静地躺在桌上,剑刃处泛着摄人的寒光。   帮助他完成想完成的事吗......   江尽楼拇指划过剑刃,交接处很快泛起血光,又即刻被剑身吸收,无影无踪。   破世嗡嗡地震动两下,江尽楼清晰地听到了其中的凤唳龙吟。   李明霄一瞬不瞬地观察着破世的反应,见状,他知道契约结成了。   江尽楼也在契约结成的那一刻对李明霄露出了极尽单纯的笑容。   “谢谢明霄哥,尽楼一定会好好使用它的!”   李明霄这几日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破世现在与江尽楼成功结契,看来三界不会如原文一样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了。   此事也总算告一段落,接下来的几日一如既往,李明霄认真地监督江尽楼与子路修炼。   很快便到了原文的一个关键节点——比武大会。   依照原文,耽参苟的比试对象是子路,没错,虽然子路让了几招没让小野猪输得太难看,但小野猪还是输了。   不过以目前的态势,大概率子路会故意放水,露个空门给耽参苟攻,这一局输的怕是云杉崖。   顾言叙对成季岔,原文中由于成季岔的官方女神吕佩珏喜欢顾言叙,比武大会上成季岔竟然对顾言叙动了杀心。   虽然事实上吕佩珏并没有爱上顾言叙,成季岔不至于动杀招,但毕竟顾言叙毫无灵根,也无破世傍身,得想个法子护住他才行。   至于江尽楼,原文中他的比试对象是吕佩珏。   由于吕佩珏是原文戏份最多的女配角,无良作者为了体现出江尽楼的醋意,又想搞一点虐文小九九,于是设计了江尽楼下手没注意轻重,打伤吕佩珏这个情节。   此时的顾言叙对江尽楼已经产生了不小的误会,又将吕佩珏当作至交。见吕佩珏被打伤,心急如焚地冲上前去以身相护,甚至瞪了江尽楼一眼,伤透了江尽楼的心。   非但如此,由于打伤同门,江尽楼失去了继续比赛的资格。   虐不虐?虐啊!狗血不狗血?狗血啊!   好在这一世吕佩珏不是江尽楼的情敌。   坐在看台上的李明霄认真梳理着剧情,心想着以尽楼的修为,挺进前三甲问题不大。   结果——吕佩珏还是被江尽楼打伤了。   李明霄:???   原来你不是因为吃醋才下手没轻重,而是本来就下手没轻重吗江尽楼同志!   让我们把时间倒退回两个时辰以前。   今日的天空万里无云,三春暖阳,缕缕微风,一年一度受众瞩目的仙门比武大会正式拉开序幕。   李明霄一袭白衣,正襟危坐于看台上,与其他两位仙尊一同品评诸位弟子的修炼成果。   首先向我们走来的是莲衣仙尊千尘谷代表队,他们正以整齐的步伐,以青春的风采展示出他们的必胜信心,他们将把拼搏的汗水挥洒在赛场!他们将用灿烂的笑容拥抱胜利的辉煌!   紧接着迎面而来的是孔邱仙尊万生峰代表队,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他们坚信,是雄鹰,就该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该畅游四海!   压轴出场的是百药仙尊百药山代表队,他们......不好意思,只有一个人。   他周身缠绕着主角攻王霸之气,脑袋上顶着明晃晃的“气运之子”四字,身后跟着通体雪白的......嗯,一条也许是灵兽的狗!   我们相信他,一定能开拓出一片属于他自己的广阔天地!   最后向我们走来的是明霄仙尊云杉崖代表队,他们......稀稀拉拉,零零散散地迈着......从容不迫的步伐......   其中一位代表队员坐主席台上去了啊啊啊啊!江同学!请不要坐在李副校长身边!   另一位代表队员坐千尘谷班上去了啊啊啊啊!子路同学!请不要坐千尘班班长旁边!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章风格有点沉郁,没事儿,再过几章又快乐了哈!   (PS:压轴是倒数第二个,没写错嗷~) 第23章 比武大会   江尽楼乖巧地坐在李明霄旁边,时不时给李明霄添个茶,摆个点心。   “明霄哥,菊花茶,降火。”   “嗯。”   李明霄顺手接过,抿了一口。   “明霄哥,松溪白茶,宁神。”   “......嗯。”   李明霄看江尽楼一眼,接过,抿了一口。   “明霄哥,青柑普洱,回甘。”   “......”   江尽楼同志你有完没完了!啊?!虽然身为仙门人他并不需要上厕所,但喝这么多茶确定不会泡发吗?!   “那啥,尽楼,不必添茶了。”   “是!明霄哥!”   江尽楼依言将几个大茶壶放回去,抬头便是一个闪瞎众人双眼的标准晋河主角受小白花式笑容。   李明霄以为江尽楼总算能安分下来坐好看比试,然而事实证明他过于天真。   “明霄哥,海棠糕,酥脆可口。”   “明霄哥,水晶糕,清凉解腻。”   “明霄哥,青梅糕,酸甜开胃。”   李明霄:......   江尽楼同志请你不要再散发温柔贤淑之光了好吗!!!你老攻在台下!!!   随着一声锣响,百药山与万生峰的比试正式开始,场上顿时骚动起来。   见状李明霄不禁感叹,顾言叙不愧是主角攻,一出场排面十足。   虽说比武大会的规矩是点到即止,但顾言叙毕竟毫无灵力,被成季岔的灵波扫到也够他受的。   李明霄暗暗催动内力,准备关键时刻代替破世为顾言叙化去杀招,保他性命无虞。   孰料根本没派上他的用场。   药无银估计早就料到比武大会他这位乖徒儿将要占下风,前段日子也不知道都教了顾言叙些什么玩意儿。   总之成季岔还没来得及使出他的招式,突然仙剑一撂,人倒在地上狂笑起来。   “哈哈......痒死我了,痒死我了......顾言叙!哈哈......你动了什么手脚!”   顾言叙神色平静道:   “痒痒粉,一炷香时日自动消退。”   成季岔平日里作威作福,得罪了不少同门,纵使他在台上丑态百出,台下也无人替他说话。   成季岔边挠痒痒边憋红了脸大吼道:“顾言叙!你作弊!你不要脸!”   李明霄轻咳两声,传音入室,谪仙般的声音响彻会场:“顾言叙身为百药山弟子,运用草药之术取胜,并无不妥。”   闻言,成季岔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奈何明霄仙尊发话,再不甘也只能灰溜溜地挠着痒滚下台。   仙门弟子们只知道百药门炼丹制药厉害,殊不知药无银还爱研究痒痒粉、易容丸、变声水等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再加上顾言叙并未伤人,这一局毫无疑问是他胜了。   李明霄敛去内力,只道自己是闲操余心。   没过多久便轮到了云杉崖,子路执剑上台,对面正是耽参苟。   莲衣仙尊板着脸,如果目光能化作实质,耽参苟身上估计已经被盯出两个洞了,意思很明显——打不败子路,今夜站着听训,别想睡觉!   耽参苟委屈巴巴地拎着自己的剑与子路互相行礼致意。   锣鼓声响,比试开始。   正如李明霄所料,子路程式性地与耽参苟切磋几招后,便露出了一个空门。   可他这个空门露得实在拙劣,除了子路自己,没人看不出来他是有意为之。   李明霄扶额,说子路老实吧还真是老实,帮别人作弊都作得这么明显,生怕老师看不见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钓鱼执法。   本以为耽参苟凭借这个空门三两下就能撂倒子路,谁知耽参苟也跟卡机了似的,那么大个空门摆着,就是不攻,甚至还手足无措了好一会儿,随后更是放慢了动作。   子路以为耽参苟一直没看懂自己的意思,急得他直冒汗,怕自己空门露得还不够明显,便暴露出更多拙劣的破绽来。   台下耽参苟和子路小孩儿过家家,台上莲衣仙尊怒目圆瞪,催动内力对耽参苟传音入耳道:“混账!做什么呢!子路这么大个破绽还不攻?!今年又想被他压着打是吧?!”   耽参苟同样传音回来:“师尊,子路师兄是故意让我的,您怎么会看不出?”   莲衣仙尊气得直想拍桌,却不能叫旁人看出端倪,只好强压怒火传音道:“你管他让没让!千尘谷年年败给云杉崖,你可是我座下首席大弟子,你叫我面子往哪儿搁!”   耽参苟平日里不敢反抗自家师尊,这回却异常硬气:“不行,师尊,子路师兄本该赢的,这个胜利我不能要。”   说完,整个人躺在地上不肯动了。   子路见状,一时竟也不知该作何动作,台上顿时一团糟,最终结果自然还是子路胜出。   李明霄无语望天。   他是想来感受原文中热血澎湃激情似火的修仙者战斗场景,不是来看花园宝宝的啊喂!动不动就躺下你们以为自己是一只可爱的玛卡巴卡吗!   终于轮到江尽楼上场,看着自家孩子笔直的身段、如雪如松的气质,李明霄露出了欣慰的笑意。   十五岁的江尽楼个子蹿得很快,加之一年的高强度训练,尽管面容依旧精致,身条却挺拔俊朗了不少。   负剑走上比武台时,引发台下好一阵惊叹声。   李明霄抬了抬头,骄傲之色尽显——好看吧?我云杉崖的。   破世千百年方见天日,仙门内并没有人认出江尽楼背负的那把剑是破世,只以为是李明霄为他新锻的仙剑。   除了白虎。   目光触及破世,白虎整条狗都呆在了原地。   那是破世吧?那是他给他儿砸专门设置的破世吧?儿砸!你抬头看哇!你破世怎么到你老婆手里啦?!   对此,顾言叙表示并无情绪波动。   江尽楼对面走来的正是吕佩珏,虽然事实上二人并不如原文所说是为情敌,但为了防止剧情重蹈覆辙,李明霄决定出声提醒一下,便对江尽楼传音入耳道:“尽楼,点到即止,不可打伤你佩珏师姐。”   打伤她可就要失去参赛资格了,何况老攻还在台下呢。尽楼!贤良淑德小白花形象拿捏起来!   平日里不管李明霄说什么,江尽楼总会露出明朗的笑容乖乖答应。   这回却眸色微沉,并未说话。   第一世,他十分讨厌吕佩珏,因为她无时不刻围绕在顾言叙身边。   第二世,他只觉得她可悲,为了顾言叙卑微到尘埃里,到最后除了性命,一无所有。   再后来,他已经不大关心吕佩珏了,尽管每一世他都必须要演一出打伤吕佩珏的戏,心下却觉得麻木而无趣。   说到底都是无法挣脱束缚的人罢了,两只扑火的飞蛾,有什么贵贱之分呢。   这一世他的身体从未受人控制过,他知道这一世他只要稍稍控制力道,就可以得到继续参赛的资格。   但不知为何,这一世的他居然对吕佩珏产生了如第一世的讨厌情绪。   明霄哥之前瞒着他与吕佩珏去了凡间。   明霄哥每次和他去凡间,总是很快便会回到云杉崖,和她却去了好几个时辰,有说有笑地回来,她满眼盛着闪闪的亮光。   (吕佩珏:你管那叫有说有笑?看看清楚啊这位师弟!我在点头哈腰!)   仙门弟子都知道,她喜欢明霄哥,他不信明霄哥不知道,可明霄哥一点都没拒绝。   (吕佩珏:我那叫仰慕!仰慕!)   明霄哥之前总让他对敌人不必手下留情,一见她,却要他点到即止,不许伤害她。   明霄哥会不会也喜欢她呢?   那些人都说吕佩珏活泼可爱,乖巧讨喜,是了,明霄哥向来喜欢乖巧讨喜的孩子,而他,却不是明霄哥身边唯一乖巧的孩子。   这个认知令他嫉妒得发疯。   他不要明霄哥最喜欢他,他要明霄哥,只喜欢他。   “就算你是明霄仙尊的弟子,我也不会手下留情哦!”   吕佩珏结手作诀,招式标准,灵力纯净。   可在江尽楼眼里也不过是花拳绣腿,曾经的每一世她都不敌他,更别提这一世。   所以他很不小心地出手重了,打出的那一道水系灵波直接把吕佩珏甩下了台。   江尽楼仅用上了六分灵力,招式也收敛了不少,因此吕佩珏的伤势并不严重。   再下手重些,他就没理由跟明霄哥说他是不小心的了,明霄哥会生气的。   此时的李明霄并不知道江尽楼心里在想些什么,因此哪怕江尽楼下手再重些他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去。   毕竟尽楼与吕佩珏无冤无仇,何况他还是小白花式的晋河标准温良兔系主角受。   但吕佩珏被打伤,江尽楼自然失去了后续参赛资格,李明霄还得连连向孔邱仙尊示歉。   “孔邱仙尊,是我教导无方,让他伤及您爱徒,我回头一定好好教育他。”   这事儿才终于揭了过去。   很快,比武大会到达尾声,虽然过程与原文不太一样,结果却无甚区别——子路成功晋级并夺得魁首,江尽楼失去后续比赛资格,也自然没有名次。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无良作者掉马 第24章 无良作者掉马现场   原文中江尽楼因打伤吕佩珏失去比赛资格后又懊悔又难过,为了孩子心灵健康发展、不被挫折击败,李明霄打算去江尽楼房里给予关怀与慰问。   此时夜已深,云杉崖黑灯瞎火,万籁俱寂。   凭借江尽楼房内透过窗户传来的微弱灯光,李明霄勉强能辨认方向,便径直朝江尽楼房间走去。   待走近门口,他忽然感到脚边一坨毛绒绒的不明物体正在挪动。   李明霄一惊,下意识地抬脚将脚边那团不明物体踹飞出去。   随即耳边传来一声惨叫,附带一声“哎哟卧槽”。   李明霄:???   他没听错吧?那团东西骂的是国粹对吧?的确是国粹对吧?!   李明霄微眯眼眸,凑近瞧那团东西——看上去是雪白毛绒的一团,像是只什么动物。   再仔细看去——卧槽!这不是总跟在顾言叙身后的那只小白狗吗!叫什么......白虎!   李明霄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白虎刚才说人话了,说的还是现代社会著名国粹。   联系上回去凡间交稿的经历,李明霄心如擂鼓般跳动起来,不确定道:“恭喜叶小主,您可真有福气?”   那边黑暗里沉寂了三秒,也不确定地回道:“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李明霄顿时心肌梗塞!超!破案了!《珍嬛传》居然是条狗写的!   白虎内心活动同样天崩地裂,天知道,他只是想来确认一下他儿砸的老婆是否安好,顺便看看那柄剑是否真的是破世。   结果两条短腿还没爬到江尽楼房门口,就被人毫不留情地一脚踹飞。   踹飞已经够离谱了,谁知道最离谱的是,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和它一样也是现代穿书者!   再回想它曾经跟着顾言叙去书铺交稿时,意外瞥见的另一名白凭舟的《回宅的诱惑》,白虎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   试探性的问道:“你怎么穿着品如的睡衣?”   李明霄:......   超啊!双倍证实!   见李明霄颇为无语的模样,白虎激动起来,一句“亲人”正欲出口,江尽楼的房门突然打开来,生生把“亲人”二字卡在他喉咙里。   “明霄哥,怎么不进来?”   李明霄本想来安慰江尽楼,谁知临时出了这么个岔子,眼下又必须搞清楚白虎的身份,只好随意扯了个谎:“哦,这个......小叙的狗丢了,我帮他找找。”   说罢,抱起白虎,站起身来。   “原来跑到你院子里来了。”   “找狗?”   江尽楼目光落在李明霄抱着白虎的手上,神色晦明莫测,抬头却又露出三分失落七分单纯的笑容。   “我还以为明霄哥是来找我呢。”   白虎缩了缩脖子,怎么回事儿?它怎么感觉江尽楼的眼神有些......危险?不不不,肯定是它多想了,它亲自设定的小白花主角受,明明就是一只毫无棱角的温良小白兔。   “哈,哈哈,没啥事儿我就带它回去了,尽楼,你也早些歇息。”   李明霄催促江尽楼回屋,江尽楼颇为乖巧地点点头。   “嗯,晚安,明霄哥。”   看着李明霄抱着白虎匆匆离去的背影,江尽楼面上的笑容迅速淡去,神色顿时冷了下来。   帮顾言叙找狗?明霄哥之前一直和顾言叙在一起么......   【李明霄房内】   “这么说,你是《反派》的读者?”   会穿书的必定读过本书,这个定律李明霄懂。   谁知白虎低下狗头思索了两秒,小心翼翼抬头道:“咱就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作者喃?”   李明霄:???   白虎:“嗯。”   李明霄:!!!   “你就是那个无良作者白凭舟?!”   李明霄仿佛看到自己脑海里奔过一群草泥马,但作者穿书这种剧情他审核得也不少,因此他很快冷静下来,接受了事实。   他知道作者狗,但他没想到作者是真的狗。   在没见到作者前,他有一万吨吐槽憋在心里,想要一泄为快,谁知真见到作者了,他却一句话也不想说。   “这么说,你是我的忠实读者了?”   白虎,不,白凭舟抬起狗头,挺起胸膛问道。   哎嘿嘿,没错,原文作者在此!他已经准备好被要签名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   李明霄满脸黑线道。   “我是审核员。”   “......”   白凭舟陷入沉默,良久,他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短佩的?”   “短佩能看到这本书?”   你说得对啊!白凭舟泪流满面。   “晋河耽频审核员有几个来着?”   “挺多的。”   正当白凭舟眸中希冀之光渐亮时,李明霄道:“不过耽频虐文区只有我一个。”   “所以......”   “嗯,是我。”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承认。   “九杀站短都是我写的。”   白凭舟崩溃,尼玛啊!你是怎么好意思这么淡定地说出这种话的!九杀一名优质作者你良心不会痛吗?   一人一狗面面厮觑,最终相视无言——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再多吐槽此刻都显得如此无力,不如一笑泯恩仇。   “这么说,顾言叙知道原文剧情了?”   李明霄率先打破沉寂,虽说他曾对这个无良作者无比不满,可异乡遇同胞的确让他心安了不少,对白凭舟也不自觉地多了几分惺惺相惜的感觉。   “害,怎么不算呢?”   白凭舟撑着他的狗脑袋,趴在地上。   “不过他不信,这样也好,顾言叙是我儿砸,他受苦,我心里未必好受。”   听到他这番话,李明霄心里赏了他个大白眼——顾言叙受的那些苦究竟是谁丧心病狂写出来的啊喂!   不过至少这也说明顾言叙并非重生者,先前是他误会了。   “话说回来,我先前还奇怪怎么剧情和我想的不一样呢。”   白凭舟换了个姿势,躺在地上。   “原来是你从中作梗。”   “顾言叙是你儿子,尽楼就不是了?”   李明霄皱眉道。   “难不成你真想让他经受那些非人对待?”   “冤枉啊大哥!”   白凭舟站起来,眼里包着两泡泪。   “我穿过来的时候,特意跑去象姑馆看了一眼,那时候小白花已经被你救走了!何况,我是条狗!我是条狗诶!”   知不知道他混得有多惨!走哪儿都要被人驱赶!有了上顿没下顿,风餐露宿的好不容易才遇到顾言叙。   “活该。”   李明霄对白凭舟心下依旧有气,虽说那些剧情都是小说,但他早已把江尽楼当做亲弟弟,一想到他再去晚些,那些事儿就会发生在江尽楼身上,他心里就堵得慌。   “接下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白凭舟歪了歪脑袋。   “怎么回家!”   李明霄一巴掌把他脑袋呼正。   “你是原文作者,快告诉我怎么回去。”   白凭舟沉默起来,李明霄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白凭舟幽幽地抬起狗头。   “你以为我为啥现在都还没回去?”   李明霄:......   “害,大哥,你别急嘛,回不去也挺好的,小白花温柔贤惠,长得还特漂亮,虽然最后肯定属于我儿砸,但他现在不还在云杉崖么!”   李明霄点头,嗯,尽楼的确温柔贤惠,天姿绝色,目前看来,顾言叙没有重生,桃花没有泛滥,未来也不会黑化,努力上进,英俊帅气,两人简直般配得不能再般配。   李明霄表示这门亲事他同意。   但!这是重点吗?啊?!   李明霄深吸一口气,板起脸盯着白凭舟。   白凭舟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只好悻悻道:“哈,哈哈,也不是没办法啦。”   说罢,他正色道:“我在穿书过来时,脑海一直重复着一道声音,让我阻止世界的变化,任务成功即可回到现代。”   听到有回去的办法,李明霄变得认真起来。   “我当时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但现在看来,应该是你的到来造成了剧情的改变,我的任务则是需要保证剧情按照原文发展,阻止你继续改变剧情。”   “这是什么意思?”   李明霄皱眉。   “难道尽楼必须要经历原文那些鬼事?顾言叙也必须要拜我为师?可现在已经......”   “我猜不是这样,否则我应该算任务失败,早就噶了。”   白凭舟摇了摇头。   “我猜只要大结局符合原剧情要求,应该就能任务成功,你也能顺利回到现代。”   “你不是未完结?”   “害,我虽然未完结,但我大纲都写好了,总之,大结局就是顾言叙统治三界,和江尽楼终于解开误会,二人过上酱酱酿酿的xìng福生活,然后......”   “打住。”   李明霄扶额。   “意思就是,想要回家,我们必须帮助顾言叙一统三界,还得让顾言叙和尽楼在一起?”   “差不多。”   李明霄陷入沉思,他觉得让顾言叙和江尽楼产生爱情小火花并非难事,一个俊美帅气,一个柔美贤惠,没有看不对眼的道理。   难的是让顾言叙一统三界。   原文中顾言叙被李明霄推下悬崖,被巨大的绝望与恨意推动觉醒魔王之血,再加上破世这一无敌外挂,这才拥有了令三界望尘莫及的实力。   可如今破世在尽楼手里,虽说没了破世,只要觉醒魔王之血,顾言叙也能牛哔到逆天,但他实在不忍心一个无辜的孩子背负那样深重的绝望,还要被推下悬崖。   --------------------   作者有话要说:   签约被杀六次的可怜作者是谁?哦,原来是我呜呜呜。 第25章 水的用途   想不明白的事儿,李明霄索性先放放,毕竟如今距离顾言叙坠崖的时间节点还有很远,他们可以慢慢琢磨。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如常。   不过李明霄对顾言叙的身份不再怀疑,便也不再防着他,反而让他与江尽楼一块儿训练。   一来锻炼身体,为以后成为一统三界的大BOSS作准备;二来增加主角攻受亲密度,说不定哪天就擦出爱情的小火花了呢!   对此,顾言叙并未多言,江尽楼却颇为不满,又碍于自己乖宝宝的人设不能对明霄哥任性,只好采取撒娇战术,好在这个战术百试百灵,总能让明霄哥心软。   “明霄哥,顾师兄看上去不太愿意和尽楼说话的样子......”   (顾言叙:?)   李明霄柔声安抚道:“你顾师兄只是看上去冷淡些,其实很好说话的,而且他懂得很多草药知识,与他待在一块儿,你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小白花!不要怕!你老攻真的很好!请速速陷入爱河!   “可是明霄哥给尽楼打造的法宝,顾师兄也不会用,不如还是......”让他一个人修炼吧。   江尽楼话还没说完,李明霄就抬起手打断了他。   “不必担心,你顾师兄学东西很快,只需尽楼你稍加指点便是,正所谓教学相长,这也有利于你的修炼。”   在李明霄看不见的地方,江尽楼指节紧了紧,在手心掐出深痕。   ——又是顾言叙!   顾言叙就这么好吗?明霄哥说那些话的语气,就像与顾言叙认识了很久一样,明明才认识了几个月。   不,不对,他想起来了,明霄哥很早以前就很关注顾言叙,有一回去凡间,明霄哥让他把自己辛苦得来的银两交给顾言叙,入门考核明霄哥也只盯着顾言叙一个人看,收徒大会上还出面替顾言叙说话。   顾言叙对于明霄哥而言很重要吗?还是说,在明霄哥心里,只有顾言叙才重要呢?   “明霄哥,你知道的,尽楼修炼总控制不好力道,万一把顾师兄打伤了,尽楼会很愧疚的。”   江尽楼状似苦恼道,墨黑色的瞳眸深不见底。   “顾师兄周身又没有灵力护体......”   说不定会丧命呢,明霄哥。   “你这么说也是啊。”   李明霄摸了摸下巴,说来也怪,尽楼灵力纯粹,天资聪颖,修炼速度极快,断然不该出现连灵力都控制不好这样的炮灰级bug。   但尽楼每夜都需要他梳理筋脉,比武大会上又失手打伤了吕佩珏,这些都证明了他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   明明有好好筑基,怎么还是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难道又是晋河兔系主角受某种不为人知的设定?   但不锻炼怎能身体强健!药无银把徒弟交给他,他绝不能辜负药无银的期望!   何况药无银每年给云杉崖送来不少上等草药,作为报答,他必须为百药山培养出一个乐观开朗健康强壮的孩子!   (五年后被哔得毫无还手之力的药无银:我谢谢宁嘞!)   思来想去,李明霄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尽楼,不如以后打水烧水的活儿,都交给你顾师兄吧!”   从云杉崖脚下挑水上来,打满足足两桶水缸,再烧好水由子路分别提到云杉崖各个房间去,这是江尽楼的日常。   李明霄起初是懒筋犯了,又正好需要锻炼小白花的力气与耐力,便把这活儿移交给了他。   可随着江尽楼修为突飞猛进,挑水于他而言变得越来越轻松,加之江尽楼本身就是水系灵根,修的又是《御水决》,操控云杉崖山脚那弯小清流绰绰有余。   因此挑水也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   然而顾言叙并无灵力护体,力气与常人无异,将挑水这个活儿交给他,就又能发挥它锻炼力气与耐力的作用了。   李明霄越想越觉得这个办法很可行。   江尽楼面色却不自然起来。   他自然也知道这个方法的可行性,但这事儿绝不能交给别人做。   “明霄哥,尽楼都习惯了,怎么突然......”   “挑水这活儿对你来说已经没什么作用了,但对你顾师兄作用很大,正好也能为你多省出些修炼时间。”   李明霄盘腿坐在床上,并没有注意到江尽楼愈发不自然的神情。   “那个,明霄哥,尽楼其实也想和顾师兄友好相处。”   江尽楼放软语气,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更加柔美可怜。   “尽楼一定会努力克制自己的力道,绝对不会伤害顾师兄的。”   “这么说,尽楼答应同你顾师兄一块儿修炼了?”   李明霄心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主角攻受天然吸引力么!克服恐惧也要迈向老攻!什么绝美爱情!   白凭舟同志!白凭舟同志!收到请回答!收到请回答!   小白花情窦初开剧情解锁!主角攻受感情线走势良好!任务进度1%!over!   “嗯。”   江尽楼乖巧点头,没让李明霄看见自己眸中划过的暗色。   李明霄满意地为江尽楼整理好方才因修炼而有些凌乱的衣襟,示意他快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突然房门被打开来,是子路提着烧好的水进来了。   “师尊,热水......啊啊啊对不起你们继续!”   李明霄扶额。   子路同志没有人教你进师尊房间要敲门吗!每次都在某些莫名其妙的时间点推门进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不过他也能理解子路不敲门的习惯,毕竟原主经常入定,五感闭塞,敲了门也听不见,原主又十分信赖子路,便默许了他自由出入。   但是!子路这熊孩子再怎么忠心也敌不过他爱脑补还大嘴巴啊!   于是第二天,仙门又多了一条劲爆新闻。   “明霄仙尊不行?真的假的?”   “子路师兄亲眼所见,这还能有假!还没一炷香呢,就穿好衣服完事儿了。”   “啧啧啧,我就说,什么高岭之花,不就是那方面能力不足嘛!”   “不许你这样说明霄仙尊!一定是他昨日辛苦操劳于崖中事物才、才这么快的!”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子路急匆匆地退出去后,李明霄有苦难言地把一脸“子路师兄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的江尽楼也拎了出去。   ——别再问了小白花!这是你该懂的吗?啊?!十五岁的孩子保持天真单纯才是正途!   江尽楼心情愉悦地回到自己房间,准备明日同门弟子问起此事的时候,再添油加醋一下。   门在身后缓缓合上,也合上了一切不为人知的隐秘心思。   明霄哥不是水系灵根,没有修习过《御水决》,水的用途,他显然并不清楚。   如果此时的李明霄能够听见江尽楼内心的想法,估计会觉得很好笑——作为一名现代人,他对水的接触比这些动不动来个净身术的仙门人可多得多。   但这里毕竟不是受牛顿定律支配的马克思主义世界。   随着对《御水决》的修习日渐深入,江尽楼逐渐发现自己不但能操控水的流动,甚至能够感知水的心声。   没错,心声。   意思就是,他能够通过水感知万物,与万物共情。只要他把自己的部分灵息注入水中,便能随着那簇水的流动感知到山川丘岳,沟壑纵横。   如《御水决》所言,集大成者能够通过水感知人的情绪,甚至心理。虽然不能将人的想法逐字逐句地翻译出来,却也能猜个模糊大概。   不过以他目前的修为显然还不能够达到这样高的境界,尽管前不久他已跻身元婴期,修为不算低,也只能做到感知万物形态罢了,何况这还是一件十分耗费灵力的事儿。   但江尽楼乐此不疲。   起初他并不知道水的这种用途,只是某一日见明霄哥风尘仆仆地回来,看上去很是疲惫,便想用自己的灵力为明霄哥缓解一下——水系灵力具有一定的治愈作用,这个仙门上下人尽皆知。   试探了一下水温,江尽楼便将灵力注入烧好的热水中,替李明霄提了过去。   做完这些,他也没有多想,回房接着修炼去了——他已晋升元婴期,没有理由再让明霄哥替他梳理筋脉。   结果刚进入虚空之境,神识中便出现了几个破碎的画面。   尽管画面云雾缭绕,看上去不甚清晰,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明霄哥。   沐浴时的李明霄习惯性地将长发撩起,露出引人遐想的修长颈脖,水珠从他下巴滴落,滴在锁骨上,划向胸膛,再沿着那点殷红滑落到更深的地方。   由于常年不见阳光,李明霄皮肤十分白皙,在热水的作用下泛着红晕。修长的五指随着他的动作在那具体胴体上游走,从纤细的腰肢划向被水淹没的地方。   江尽楼一惊,顿时从虚空回到现实。   那是......明霄哥沐浴的场景吗?他的神识中怎么会出现这个?   他突然回忆起《御水决》中的话来——万物皆有灵,水为物之始。   他尽力平复自己躁动不安的心,翻开《御水决》细细研读起来,像是打开了一个奇异的新世界。   他知道这样的行为很不妥,明霄哥若是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   但他终究没抑制住内心疯狂生长的私欲,于是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都偷偷地往送去明霄哥房内的水里注入了一缕灵力。   并不断地麻痹着自己:没关系,他只是想让明霄哥舒服些,明霄哥会谅解的。何况,除了他,谁会知道这件事呢。   果然,李明霄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每日如此的结果是,每当江尽楼晚上打算修炼之时,明霄哥房内云雾缭绕的画面都会在他的神识显现,令他根本无法静下心来,整整半个月,他的修为增长速度较之前缓慢了不少。   尽管如此,他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奇异满足感。   ——明霄哥的身体,只有他一个人见过。   (浑然不觉的李明霄:洗澡就是好,洗完神清气爽。)   --------------------   作者有话要说:   排雷(预警):尽楼的属性是人前小白花人后黑化值100%的变态病娇,想法会比较偏执,而且后期受刺激后会做一些嗯,你们懂的事(你们懂什么我不说)。   and药无银被哔,也不一定是你们想的那个对吧,也可以是打架打不赢嘛是不是(狗头.jpg) 第26章 魔族公主   接下来的几日,江尽楼与顾言叙从早到晚都待在一起训练。   在李明霄看来,二人早已互诉衷肠,看上去像戏水鸳鸯,只差送入洞房。   可实际上,二人相视尴尬,训练全程无话,明霄哥来视察,江尽楼才装模作样一下。   大致情形应该是,李明霄来之前,江尽楼一言不发,顾言叙认真研究。   顾言叙自然不在意,只是觉得江尽楼并不如传闻中那样娇美柔弱,看来仙门昨日的传闻是真的。   明霄仙尊的确不行。   他师尊曾告诉过他,欲求不满就容易产生小情绪,他必须多多包容。   (李明霄:药无银你TM一天天的到底教没教顾言叙点正经东西!)   江尽楼也意外地发现,自己这一世靠近顾言叙,并不会被操纵身体,尽管他现在的行为已经很不符合他单纯善良的形象。   两人都不主动与对方说话,场面冷得连空气几乎都快要凝固。   然后,李明霄带着白凭舟来了。   再然后......   “顾师兄,这个沙袋不是这样用的,来,我教你。”   顾言叙:?   “顾师兄,我是不是太用力了?对不起。”   顾言叙:??   “顾师兄,你没有灵力护体,已经很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   顾言叙:???   他师尊曾告诉过他,女子脾性喜怒无常,像女子的男子脾性同样如此,而且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一点就着,他必须多多包容。   (药无银:为师的把妹秘籍已尽数传授给你~言叙~不要让为师失望~)   对自己解释完后,顾言叙没再在意江尽楼突如其来的态度转变,反而点点头道:“谢谢江师弟。”   两人一派和睦,其乐融融,李明霄仿佛看见二人周身飘起粉红泡泡。   对此,他与白凭舟表示十分满意。   李明霄对白凭舟传音入耳道:“看来主角攻受日久生情定律恒成立啊。”   白凭舟:“汪(对)!”   “我没看错吧?他们互相对望时眉目含情!眸生秋水!面带春色!”   白凭舟:“汪汪(没错)!”   “那我们是不是回家有望了?”   白凭舟:“汪汪汪(太对了)!”   李明霄不满:“旺你个头啊旺......哦,对不起,忘了你现在是只狗。”   结束与白凭舟的加密通话,李明霄把它放下来,对那边“训练得正起劲的小情侣”道:“小叙,训练累了就回去歇着吧,尽楼,你整理整理,同我去凡间。”   “好的,明霄哥。”   江尽楼不动声色地瞥了白虎一眼——总觉得,明霄哥最近老爱和这只白狗待在一起。   是因为顾言叙吗?   听到李明霄的话,顾言叙依言站起身来准备回房,没有灵力护体,几个小时的训练量对于他来说确实有些吃不消。   江尽楼冲顾言叙状似歉意地笑了笑:“顾师兄,尽楼失陪了,明霄哥不管什么时候去凡间,都必须要带上我才行。”   说到“必须”二字时,他特意加重了语气。   李明霄扶额,不是你非要跟着我,不带上你就闹小情绪的吗!还有这个自豪的语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喂!   顾言叙愣了愣,随即点点头。奇怪,他怎么觉得江师弟在有意强调明霄仙尊离不开他呢?   江尽楼简单地整理一番便随李明霄一同御剑出行。   江尽楼个子快蹿得与李明霄一般高,两人一块儿站在李明霄的仙剑上,显得有些逼仄,江尽楼必须紧紧地贴在李明霄身上才能够站稳。   李明霄看着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心下琢磨着过段时间该教尽楼御剑飞行了。   到了书铺子,江尽楼照例在门外等候,李明霄则进门交稿。江尽楼并非不好奇李明霄手里拿着的那厚厚一沓是什么东西,只是就算问了李明霄他也不会说,索性不再问。   拿到银两,李明霄心情愉悦地大步走出来,却一个没留神撞上了人。   “哎哟!”   听声音,是个小姑娘。   “谁这么不长眼,敢撞本公主!”   江尽楼正在不远处等李明霄,见状忙冲过来拦在二人之间,满眼紧张地看他是否受伤。   “明霄哥,没事儿吧?”   李明霄又是感动又是欣慰地抬手拍了拍江尽楼的头,不愧是他用心培养了一年半的孩子,简直人间小棉袄实锤!   见二人不搭理她,那姑娘气得嗓音拔高了八个度。   “大胆贱民!撞了本公主还敢在那儿你侬我侬!”   李明霄这才抬起头去看她。   小姑娘看上去年纪不大,个子也不高,相貌十分可爱,穿着打扮却显得有些......嗯......老气——一身紫黑色的纱裙,搭配黑色的指甲,满头还戴着叮当作响的银配饰。   她身后还跟着乌压压一群丫鬟,又自称“本公主”,看来是个惹不起的大人物。   李明霄仔细回想了一下原文,却怎么也没对上号,正想着这是哪号角色,那姑娘身边跟着的丫鬟便主动报上名来。   “我们家公主可是魔王大人的掌上明珠,尔等贱民还不快跪下行礼!”   哦,我们家尽楼可是未来三界之主的老婆!尔等刁民还不快磕三个响头!   李明霄面无表情,内心毫无波澜,但事关仙魔两界和平,他必须表个态。   “是在下莽撞了,还请姑娘海涵。”   慢着,那丫鬟刚才是不是说这小姑娘是魔王大人掌上明珠?这么说她是魔王之女喽?   李明霄想起来了,她在原文中是有戏份的,虽然少得可怜,但身份绝对足够尊贵,毕竟按血缘关系来算的话,她可是顾BOSS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啊!   毕竟是魔界的重要人物,她的名字也比其他十八线小配角正经得多,艾洛琳,魔界没有姓氏这玩意儿,取名全随缘。   按理来说,以魔王大人种马的特质,艾洛琳应该有上百个兄弟姊妹,那凭什么魔王大人独宠她呢?   因为艾洛琳的母亲是魔后,一个在魔界只手遮天的强势女人,对于丈夫流连花丛的行为,她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自己也养了不少面首。   顾言叙的母亲则完全相反,用原文的话来说,她只是个“魔王不知道在哪儿瞧上的下等女人”,别说妃了,连个妾都算不上,顶多算个通房,魔王自然不会在意他。   艾洛琳就是典型的父母宠溺过度的案例,她娇纵,她任性,她还色胆包天。   江尽楼被顾言叙绑回魔界后,艾洛琳一眼相中了他,想要江尽楼做自己的面首,丝毫不怂她哥,天天跑去对江尽楼软硬兼施不说,后来居然还给江尽楼下药。   最后自然是被顾言叙发配到魔界边疆去了,对于一个自小娇生惯养的小公主而言,这已经算得上是个十分痛苦的折磨。   李明霄汗颜,敢碰江尽楼也确实是够不要命的,来,跟他一起念,不作死就不会死!   而艾洛琳也的确如原文所说,十分好色,色胆包天。   “你以为你是......啊,好帅,不是,大胆!谁允许你直视本公主!你是谁家的男儿?成亲没有?”   等看清李明霄的脸,艾洛琳突然就转换了语气,虽说依旧傲慢无礼,却表现出了对李明霄的浓浓兴趣。   虽然李明霄本人只是个戴着黑框眼镜常年坐在电脑前审文的终极宅男,但明霄仙尊的皮相却十分清冷俊美。   (李明霄本人默默吐槽:我的颜值只是被眼镜封印住了而已!你等我摘眼镜!)   见艾洛琳放肆地上下打量着李明霄,江尽楼皱起了眉,冰冷的目光落在艾洛琳身上,艾洛琳突然感到后背发凉,一个激灵,注意到了李明霄身边站着的江尽楼。   只一眼,艾洛琳就觉得心漏跳了几拍,哇,这个人更好看,脸比画像还精致,她喜欢!   “你又是谁家的男儿?跟本公主回魔界,本公主封你做大驸马!”   意思就是还有二驸马,三驸马......九十八驸马呗?李明霄不禁想要抚掌称绝,封建社会男人们那一套她个小丫头倒是拿捏到位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字数少了点,太困了,明天多补一点嗷。 第27章 得到爱意的代价   李明霄轻咳两声,伸手将江尽楼揽到身后——艾洛琳同志,为了您日后的生命健康安全,这边诚挚地建议您不要搞事!   “在下云杉崖李明霄,这位是我的弟子,江尽楼。”   闻言,艾洛琳脸色大变,瞬间收敛了自己花痴的神色。   江尽楼什么的她没听说过,但明霄仙尊的名头不管在哪儿都很响亮。   仙魔两界内里和不和无所谓,至少两界象征性地保持着长久的和平,艾洛琳要是敢把明霄仙尊绑回去当面首,估计当晚就会引发两界大战,更别提她也没那本事把明霄仙尊绑回去。   “原、原来是明霄仙尊,小女失礼。”   艾洛琳秒怂,站在李明霄面前乖得像个做错事儿的小学生,连带着身后的婢女们也乌压压地跪了一地。   奇怪,不是说明霄仙尊常年不出云杉崖么,怎么她初来凡间游玩就碰上了。   不过传闻还真不是空穴来风,明霄仙尊果真俊美非凡,最近还传言他和那个样貌比女子还精致的徒弟有一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算了,还是别盯着看了,大家都说明霄仙尊高岭之花,冷漠无情,万一真要去找父王讨个说法,那可不是跪两天那么简单的事儿了。   “无妨。”   李明霄面上不显,内心却无法否认地爽了一把——他终于明白为啥晋河打脸文这么火了,不得不说顶着明霄仙尊的名头真是能肆无忌惮!   “艾洛琳公主方才不是想我的徒弟同你一块儿回魔界?带路吧。”   “明霄哥?”   “啊?”   江尽楼与艾洛琳的声音同时响起,一个委屈巴巴,一个不可置信。   “明霄哥真要尽楼跟她去魔界做驸马吗?”   江尽楼轻咬下唇,眼神慌乱,看上去有些不知所措,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却紧紧攥起。   明霄哥怎么能,把他推给别人。   艾洛琳则整个呆住,怎么办怎么办,她只是顺口一说!谁知道流年不利,碰上的居然是明霄仙尊。   虽然来凡间前母后同她说带什么回家都可以,可她也不敢带明霄仙尊啊!   还有阿苓,平日里不是很会说话么!怎么这时候跪在地上大气不敢喘一个了!关键时刻掉链子,急死她了可!   阿苓,正是刚才那名帮腔的婢女。   李明霄安抚性地捏了捏江尽楼的手,被江尽楼一把回握住,力气之大令李明霄忍不住“嘶”了一声,嗯,看来练大杠铃很有效果。   见李明霄生疼,江尽楼赶紧松了松手上的力气,却依旧没放开,低头哑声道:“明霄哥,尽楼不想做魔界驸马。”   李明霄笑着对他传音入耳道:“放心,有我在,没人敢动你。”   反复确认李明霄不会把他推给艾洛琳做驸马后,江尽楼才慢慢放开手。   事实上,李明霄有自己的打算。顾言叙必须统一三界,这样他才能回家,可他也断不可能为了回家把顾言叙推下悬崖。   但不管怎么样有句古话说得好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想要统一三界必先了解三界是不是,人界与仙界在原文中描写的篇幅都不少,但到了魔界之后就只剩下满屏的XXOO情节了,以至于李明霄根本不知道魔界什么样。   为了推动剧情发展,顺便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李明霄决定择日不如撞日,正好有艾洛琳做全程导游,不去白不去。   艾洛琳想不出理由拒绝,只好苦着一张小脸带二人去了魔界。   李明霄没打算让魔王老儿知道他来了魔界,又见艾洛琳苦哈哈的,知道她在凡间还没玩够,便只让阿苓带他们四处转转。   艾洛琳一下又快乐起来,并再三向李明霄保证不会告诉父王,随即乐颠颠地一溜烟跑了。   李明霄不禁在心中发出感叹,女儿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他要是魔王大人,指不准怎么宠艾洛琳。   “明霄仙尊,江仙士,这边请。”   阿苓得令,立刻执行起了导游的职责。   李明霄与江尽楼一身素白,在人群中十分扎眼,他这才发现原来魔族人的服饰几乎都是深色,看上去有些死气沉沉,但市集上的气氛却十分热闹,奇珍异兽随处可见。   魔族人大多不拘小节,男女老少都聚在一块儿,笑得很是肆意。   他审核过的很多小说都说魔物丑陋,真见到了其实并非如此,行人走兽,虽称不上精致,却充斥着野性的美,尤其是魔族女子。   艾洛琳是小女孩儿,又是王室,穿着打扮相对来说较为保守。但集市上的这些女子就不一样了,露腰露腿都是基操,有的女子身上布料少得只能遮住重要地带。   她们无一例外都身材火辣,美艳妖媚,举止放荡,这是魔族女子的天性,喜好追寻□□的快感。   白花花的ròu体在眼前晃荡,但李明霄并没有太多感觉,毕竟他是个思想开放的现代人,尊重穿衣自由。   江尽楼却白了脸色。   按理说他出生在jì院,又在象姑馆呆了六年,这样的场景应该见得不少才是。   但他下意识地不愿明霄哥看见这样的场景。   他厌恶那些举止放荡、神态妖媚的女人,就像厌恶他自己。他知道明霄哥不会对那些女人产生任何yù望,就像最开始对他没有产生任何yù望一样。   明霄哥那么干净,肯定也喜欢干净出尘的人。   李明霄越用心如止水的眼神漠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江尽楼就越感到可悲。这会让他清楚地意识到,他和明霄哥不一样。   曾经象姑馆的妈妈告诉他,男人如果喜欢一个人,肯定会产生yù望的。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在象姑馆时,喜欢他的男人们时不时就会来点他的牌子,越喜欢他,点他点得越频繁;曾经的每一世,那个明霄仙尊都边说爱他边疯狂地掠夺他;还有顾言叙,他们都是这样的。   因此他也下意识地将爱意与yù望划上了等号,不断地麻痹自己,想要得到爱意就是要以身体为代价的,尽管那些人的爱意,他一点也不想要。   现在他明白他想要得到谁的爱意了,可那个人不要他的身体,这一下子打破了他的认知,令他一下子慌了神,令他感到手足无措。   他不知道除了身体还能用什么得到爱意,也不知道除了yù望还有什么能代表爱意。   就像他不知道明霄哥到底爱不爱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得到明霄哥的爱。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见江尽楼状态不对劲,李明霄担忧地伸出手去探他额头,却被江尽楼突然扑上来死死抱住。   李明霄愣住,却不知道江尽楼哪里不舒服,只好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背。   “怎么了?是不是水土不服?我们回去吧。”   “明霄哥,我没事,就是突然有点头晕......”   江尽楼深深吸了一口李明霄身上酣甜微苦的气息,闷声回道。   他知道明霄哥想回家,他必须找到明霄哥,不管明霄哥在哪里。   江尽楼迫切地想要知道李明霄的一切秘密,想要知道李明霄回去的节点,回去的方法,想要知道所有能让他找到李明霄的信息。   所以每次李明霄来凡间他都必须要跟着,明霄仙尊不曾做过的事,明霄哥做,那就是反常,所有反常联系在一起就能组成明霄哥的秘密,他一丝一毫都不会放过。   同样,前几世的李明霄从来没有来过魔界,明霄哥却要艾洛琳带他来,这也是反常,他必须搞清楚明霄哥要做什么。   确认江尽楼恢复如常,李明霄才继续跟着阿苓往下走。   沿途走了约摸一炷香时日,阿苓在一座极其壮观的九层魔塔门前停下,介绍道:“这是我们魔界最为出名的占星塔,能够预测气运,您二位要不要试试?”   “占星塔?”   李明霄跟着阿苓走进去,发现塔内漂浮着许多不同颜色的透明晶体,每个晶体上刻着不同的符文。   塔内场地很大,场面也十分热闹,除了来来往往的魔族老少和其他两界的游客,还有不少戴着暗紫色斗笠、看不清面孔的人,有点儿像卡牌手游里的巫师。   “没错,那些戴着斗笠的人就是占星师,无论您想测什么都能测到的。”   真的假的?这么玄乎?这不就是算命么?李明霄表示自己身为通读马克思主义坚信科学的无神论者,完全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所谓的“命运”。   正如著名动漫电影人物哪吒所言——我命由我不由天。   “真的吗?好神奇啊,明霄哥,尽楼能去试试吗?”   见江尽楼一脸兴奋的模样,李明霄到嘴边的“不必了”三字吞了下去,温和道:   “想试就去试试吧。”   于是阿苓带领两人找到了端坐占星塔正中央的那位占星师,并向二人介绍道:   “这位是我们魔族最有名的占星师。”   随后她向这位占星师介绍起了江尽楼。   “这位是明霄仙尊的弟子,请您替他占星。”   占星师将全身包裹在大斗笠里,见来人是公主殿下的贴身婢女,礼貌性地朝她点了点头,随即便对江尽楼勾了勾手。   “占星人,上前来,让我瞧瞧你的命。”   江尽楼走上前去,一道紫色的球形结界便将二人包裹在其中。   “占星结果只能告诉占星人,其他人会被隔离在结界外,听不清谈话内容。”   阿苓对李明霄解释道。   李明霄点点头表示了解,抛出了另一个问题。   “这分明是占卜人的命运,为何叫占星?”   “魔族占星术已有上千年历史,据我族占星书记载,人的运势与星势相关。伟大的魔族先人划分十二星宫,依次对照占卜,再具体的奴婢也不知道了。”   十二星宫?好家伙,这不就是古代的黄道十二宫,现代的十二星座么?都是玄学,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东西,哪儿能当真。   罢了罢了,小白花难得有什么想玩的东西,玩玩就玩玩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米错就是星座梗啦,宝贝们来无奖竞猜一下尽楼和明霄哥的星座吧! 第28章 命数   结界内。   桌上摆着一个不断转动的星盘,那名占星师没有将脸从斗笠中露出来,只用手掌覆盖在江尽楼头顶,紧接着,暗紫色的烟雾从地底腾起,将江尽楼缓缓吞噬。   江尽楼一瞬不瞬地看着那烟雾爬上自己的身体,直到他的视线被完全淹没。   第一世的他不相信世上存在所谓的“命数”,后来也在一次又一次重复中慢慢说服自己——命数既定,不可更改。   到了这一世,遇到李明霄,他又开始怀疑起来。   然而命数真的能够被窥探吗?   若是人人都知道了自己的命数,日子该多么麻木无趣,一如曾经的他。   “真的什么都能知道吗?”   “人各有命,魔界占星术可不是凡间糊弄人的算命摊子,你的命数,我已知晓。”   占星师收回手掌,烟雾也随之散去。   “但你须明白,知晓自己的命数可是背天的事儿,终有一日要遭天谴。”   江尽楼皱了皱眉,没听懂她的话。   占星师摊开手掌,星盘迅速地转动起来,停下时盘面上浮起十条线,其中九条大同小异,第十条却只有一半。   占星师顿住,面色古怪地抬头看了江尽楼一眼。但由于戴着斗笠的缘故,江尽楼并不能看清她的表情。   “我的命数,是什么?”   “我说了,这是遭天谴的事儿,你不该问。”   占星师伸手将那十条线拂去。   “天谴是什么?”   占星师笑而不答。   占星师神乎其神的模样多多少少令江尽楼有些烦躁。   “那我能知道什么?”   江尽楼眸色沉沉,眉间郁色更甚。   “运势。运势是命数的延拓,命数是运势的选择。”   占星师缓缓答道。   然而江尽楼依旧没听懂她的话。   占星师笑了笑,随意从星盘上浮起的晶体中择了一块。   “你的爱人,生辰在七月十五,巨蟹宫。”   江尽楼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躁郁的心绪顿时散去,他别过眼没敢看那块泛着粉色柔光的晶体。   “而你,生辰在十月二十七,天蝎宫。我说得没错吧?”   占星师定定地看着他,目光穿过斗笠,有如实质。   江尽楼没答话,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生辰,也不知道什么地些宫天些宫。   “他......喜欢我吗?”   “他会喜欢的,如果你一如你所表现的那样。”   占星师放开晶体,那晶体晃晃悠悠地在空中浮了起来。   “但你可不是。”   晶体慢慢上升回归原位。   “别那样盯着我,占星人,我不过实话实说罢了。放心好了,今日在这里我所说的任何话,没有人会知道。”   “他......会离开吗?”   江尽楼声音低哑,像被人狠狠打了一拳却无力反抗。   “什么都不做的话,他自然会离开,我以为你清楚。”   “我该怎么做?”   占星师肆意的笑声从斗笠里传出来,像是觉得江尽楼这个问题很愚蠢。   “这不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么?不想让他离开的话,不让他离开不就好了?这取决于你自己。”   占星师摊开手,只见她手心里浮起暗紫色的雾气,雾气从中间逐渐散开,散开的地方形成一面水镜。   水镜内缓缓浮现的赫然是李明霄的影子。   江尽楼的手缓缓攥紧,却又像泄了气似的松开。   “他想离开,他会不高兴的。”   这句话像说服,像警告,在说服谁,在警告谁,只有他自己清楚。   “占星人,自私点儿可不是什么坏事儿。”   占星师把玩着那块晶体,她还看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儿呢,做占星师总能看到不少这样有意思的事儿。   江尽楼没说话,不知道是听进去了还是没听进去。   “还想知道些什么吗?占星人?”   “......”   他有很多想知道的,明霄哥什么时候离开?会以怎样的方式离开?离开以后......还会记得他吗?   “不了。”   知道得越多,未知的恐惧将他缠得越紧,一种本不该有的yù望与执念开始肆意滋长起来,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他想,他或许不该踏入占星塔。   结界逐渐散去,梦幻与现实重新连接在一起,见江尽楼出来,结界外的李明霄有些诧异。   “这么快就出来了?”   他在家用手机看星盘都能看一个小时,果然高科技比不过人脑的智慧么?   “嗯。”   江尽楼面色有些发白。   “明霄哥,我们回去吧。”   见江尽楼状态不佳,想着自己对魔界风土的好奇心满足得也差不多了,李明霄便点了点头。   与阿苓致意后,阿苓带领二人走出占星塔,准备将二人送至仙魔两境界线处。   而占星塔内,那名占星师重新结起结界,侧躺在椅子上,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磕在桌上,发出缓慢的敲击声。   占星师能够知晓所有人的命数,除了自己。因为她们没有命数,终生待在暗无天日的占星塔里,不得踏出半步,这就是窥得天机的惩罚。   来找她占星的每一个占星人无一例外都有十条命线,其中九条几乎一模一样,第十条只是短些,走势却也与前九条无甚区别。   每个人前九条命线的长短不尽相同,那代表一个人的寿命,第十条则代表这个人的一生。   年纪越小命线越短,年纪越大命线越长,当第十条命线与前九条长度几乎一致时,就代表此人命数已尽,过不了多久就会寿终正寝。   她们只需读出九条中任意一条命线的命数,就能准确地说出第十条,也意味着能够知晓这个人的一生。   但今天来的这个人却不一样。   他的九条命线虽开头与结局一致,中间却总有大大小小的差别。   最古怪的是第十条命线,已经彻底扭转了方向。   她从出生开始便在塔内学着做占星师,却从没见过这样的命线,因此这个人往后的命数她根本看不透。   但从占星结果来看,方才那个占星人名叫江尽楼,是仙门弟子,十条命线都一致说明,他是云杉崖明霄仙尊的弟子。   前九条命线中,他的尘缘线都与一个名叫顾言叙的魔族人联系在一起。   顾言叙?魔族人?她怎么没听过这名字?   算了,不管了。   然而这一世他的尘缘线却与那位明霄仙尊相联系。   再往后的命数她也不知道了。   但好在除了直接窥探命数以外,她们还能通过星盘预测运势。   占星术最大的原则就是占星师不得向占星人透露其命数,否则占星人就会想方设法地去改变那些不好的命数,然而最终他们会发现命数根本无法改变,任谁都会崩溃的。   不过有一种东西能够代表命数,那就是运势。   “运势是命数的延拓,命数是运势的选择。”   举个简单的例子好了,一个日后会因吃下毒苹果而死的人来到占星塔,占星师读出了他的命数,知道他会因吃下毒苹果而死。   但占星师不能说,占星师只能告诉他,你可以选择吃下毒苹果,但你会死;你也可以选择不吃,这样你会活下来;当然,你还可以选择吃下无毒的香蕉,这样你非但会活下来,还能缓解饥饿。   尽管她们知道,这个人一定会选择吃下毒苹果。   准确地来说,命数像极了一张全是选择题的考卷,这张考卷没有正确答案,天就是命题人,人就是答题人,而占星师便是作弊偷窥其他答题人答案的人。   由于作弊,她们失去了考试资格,但她们也因此知道了题干(题目内容)与题支(ABCD选项内容),也知道了其他答题人的选项。   如果说命线是他们了解题干和其他答题人答案的手段,星盘就是她们了解题支的手段。   江尽楼,二十七日天蝎宫,天命带煞,生性多疑偏执,在意细枝末节,占有欲与破坏欲强烈。   有意思的是,他似乎一直在克制这种情绪,导致他的星宫甚至在往双鱼宫倾斜。   双鱼宫,心思细腻,温柔多情,敏感内敛。   更有意思的是,他的爱人——那位明霄仙尊是巨蟹宫,十五日巨蟹宫,温和顾家,却命犯孤星,独来独往。   巨蟹宫的尘缘线与天蝎双鱼两宫联系均十分紧密。   意思就是,不管是天蝎宫还是双鱼宫,都能与之结成一段美好的情缘。   双鱼宫与巨蟹宫以星盘来看,的确很合适,但这位十五日巨蟹宫早就习惯了孤独,也从不敢直面自己的感情,过分乖巧听话的孩子根本拴不住他。   虽然不知道这个占星人问的“离开”是什么意思,但事关分别,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她没有透露命数,因为她不知道他的命数,但她知道自己在引导江尽楼选择正确的答案。   然而眼下似乎出现了一点棘手的事儿。   “他会喜欢的,如果你一如你所表现的那样。”   这是她方才对江尽楼说的话。   不过她又没说那位明霄仙尊不会爱他本来的样子。   而且,喜欢可不是爱啊。   但看上去他好像误解了她的意思呢......   --------------------   作者有话要说:   1.当时想明霄哥生日的时候随便整了个数字,但琢磨来琢磨去还是感觉射手座不太符合明霄哥性格,所以把生日改成七月十五了,哈哈,对不起认真看文的宝子们!   2.尽楼重生了九次,所以他其实一共活了十世,可以理解咩宝子们?   3.全文都是虚构的,与现实生活无关,参考了星座学和黄道十二宫,但毕竟不一样,二十七日生的天蝎宝子和十五日生的巨蟹宝子千万不要代入哈!大家都是lucky的宝贝!   4.这一章是不是有些难懂?没事儿,会慢慢理清的。 第29章 解析篇(命数)   怕宝宝们看不懂,所以我从网上摘抄了一点星座学相关的知识来解析一下上一章。   可跳过本章,直接开始剧情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巨蟹宫:   1.巨蟹座男友性格温柔、顾家,一切以家庭为核心   2.巨蟹座男友有较强的想象力和动手能力,可以帮助伴侣搞定生活中的琐碎   3.巨蟹座男友感情细腻,是痴情的代表   4.巨蟹男友很善良、富有同情心   5.巨蟹座男友性格比较内向,他们经常把自己的情感隐藏起来,不会轻易让别人发现   6.巨蟹座男友对另一半脾气很好,非常懂得去包容另一半   7.巨蟹座男友具有强烈父爱属性,对另一半非常宠溺   再来看看天蝎宫:   1.xìng欲很强,占有欲更强   2.报复心强,尤其是在感情上   3.敏感多疑,控制欲强   4.爱吃醋   5.内心火热,外表冰冷   8.天蝎座性格非常极端   7.天蝎座对爱人很好,保护欲很强   8.天蝎座很被动   再来看看双鱼宫:   1.双鱼座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黏人   2.双鱼座温柔浪漫爱上你就只对你倾心付出   3.双鱼座恋爱后的样子就是情绪一天变千回   4.双鱼座生气要先哄再讲道理   5.双鱼座天真但他们不傻只是比普通人爱幻想   但有意思的是,巨蟹座和天蝎座还有双鱼座匹配度都是百分百!撒花!但是我们江尽楼同志就是觉得明霄哥喜欢天真单纯浪漫温柔那一挂,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事实上,就算是偏执多疑的小江,明霄哥也不会抛弃你的QAQ!   所以我们的剧情走向就是中间会有黑化情节但是大结局是happy ending,爱看虐恋的宝子们排雷啦!   让我们一起感谢占星师的助攻!小黑屋太阳剧情预警!   --------------------   作者有话要说:   PS:一切材料均非原创,全部摘抄自百度或相关公共性网站,如涉嫌侵权评论区或私信告知 第30章 掌门大人程白羽   李明霄与江尽楼二人回到云杉崖后,平静的日子一如往昔,三个月飞速逝去。   药无银终于从遥远的不知道哪个旮旯里采到了他需要的药材,风尘仆仆地赶回百药山。师尊回来,顾言叙自然也带着白虎回百药山住了。   云杉崖一下子竟显得有些空荡。   李明霄颇有些惆怅,他觉得自从自己把江尽楼从象姑馆领回云杉崖,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已逐渐对这个穿书世界产生了归属感。   虽然这微末的归属感不足以让他打消回家的念头,但每逢离别之际,总容易悲春伤秋。   但显然江尽楼同志完全无法理解他这种情绪,一听说药师叔回了百药山,整个人看上去颇为兴奋,甚至自告奋勇地要帮顾言叙收拾行李。   结果药无银采药回白药山后,一刻没耽搁地闭关炼药去了,像是不记得自己还有个徒弟似的。   无奈之下,李明霄只能接着帮药无银带孩子。   对此,云杉崖江弟子与百药山顾弟子都有些闷闷不乐。   为了调整孩子的情绪,保证孩子心理健康,李明霄决定组织一次夏游。   夏游嘛,几个人去也没意思,于是李老师联系了22届万生班孔老师和千尘班莲老师,得到了两位老师的大力拒绝和反对。   但怎奈掌门校长刚好出关,并表示全力支持云杉班李老师的工作,官大一级压死人,因此孔老师和莲老师只能带着自己班上的孩子们踊(mèn)跃(mèn)积(bú)极(lè)参加夏游。   看着满门疯跑无比兴奋的孩子们,和不断黑着脸喊“肃静”的孔莲二位仙尊,李明霄从未如此感激九年义务教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一优良政策。   夏游的时间定在两天后,孩子们都满怀期待地准备着,女弟子们去凡间采购了许多帷帽用于防晒,还贴心地为仙门上下准备了防虫防尘的药物,而男弟子们全在磨刀霍霍准备比赛谁猎的灵兽多。   对此,李明霄再次心生感慨,女儿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   一切事务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唯一令李明霄感到有些诧异的是原文中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掌门大人。   让我们把时间倒退回两个时辰前。   此时的李明霄刚被孔莲二位仙尊以“影响学生学习”的理由拒绝,恰巧子路推门而入告知了他掌门出关这个消息。   对,没错,又是子路,一个通晓仙门上下所有事务,并光速传播创造仙门和谐美满大同社会的优秀弟子。   李明霄觉得子路哪哪儿都好,就是爱脑补过度,总误会他和尽楼的关系。   于是他带上夏游这一伟大的建设性想法去了掌门房内,还没敲门,房门就像有自动感应似的缓缓打开,房内传来一道温和而沉稳的声音。   “是明霄吗?进来吧。”   李明霄直呼内行,不愧是灵力值max的仙门之首,这种技能就算放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穿书世界也能装一手好哔!   见到掌门本人时,李明霄更是吃了一惊。   仙侠电视剧中的掌门大多满眼沧桑白发苍苍,周身萦绕着高深的内力与看破红尘的佛光。   然而眼前这个人非但不苍老,而且还十分俊美!只见其人眉目如画,气质儒雅。李明霄敢说这个人的颜值与原主不相上下。   不同的是,原主明霄仙尊周身透露着疏离与冷漠,这个人却多了几分温柔与包容,也许这就是他之所以能够当上掌门的原因吧。   好一个温润如玉的少年郎......不,不对,修仙者灵力越强,驻颜的功效也越厉害,除了对容貌毫不上心的孔邱仙尊,人们大多爱惜自己的羽毛,修仙者使用驻颜术已成常态,这个人说不定是个五百岁的老古董。   “明霄,你来找我,所为何事?”   “噢......那啥,掌门大人,我想申请带弟子们夏游。”   作为一个现代人,“掌门大人”这样的词说出来总是有些别扭。   那位俊美的掌门浅笑了一下,李明霄感到眼睛被狠狠地晃了晃。   超!刚才是什么光闪了他一下?是掌门大人眉眼间迸发的慈爱的圣光,还是他俊美容颜折射的神光?   对了,他想起来了,原文中掌门大人是有名字的——程白羽,但只出现过一次,因此他刚才一时半会儿也没想起来。   “夏游是为何物?”   程白羽真诚发问。   “就是一种能够提高团体凝聚力,加强课外动手能力,改善沟通能力的技能性荒野探索活动,改编自九年义务教育拓展项目春秋游。”   高不高端?大不大气?牛不牛哔?   李明霄脸不红心不跳地忽悠着这个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掌门。   程白羽轻笑一声,缓缓点头道:“你想做,那做便是。”   出现了!经典霸道总裁语录!这位兄台,我知道你说这话其实是因为刚刚没听懂!   “谢过掌门大人。”   李明霄有模有样地行了个礼,想着快回去宣布夏游这一条校方上级规定。   人还没走到门口,李明霄突然又被程白羽叫住。   “明霄。”   “?”   李明霄不明所以地转过身去。   程白羽却只是笑了笑。   (李明霄:这位兄台你到底为啥这么爱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好像变了不少。”   “是吗?人总是会变的嘛。您闭关了几十年,这很正常。”   李明霄面上冷静非常,内心却疯狂咆哮——男人你这该死的直觉!   “你以前从不会叫我掌门。”   “嗯......是吗?”   不叫掌门那叫啥?小白白?小羽羽?   危!   李明霄大脑飞速运转,果然穿书人容易ooc,自己拙劣的演技在几百岁的老油条面前根本无所遁形。   然而程白羽似乎并没有深究下去的打算,状似无意地转移了话题。   “听说你最近新收了个徒弟?先前不是说云杉崖只会收一名关门弟子么?怎么改主意了?”   嗯......嗯?!原主居然还立过这种flag吗?那他岂不是啪啪打脸了?不过想想原主收徒是为了衬托主角受的特殊之处,李明霄便觉得这个情节很合理。   “嗯......这孩子挺不错的。”   程白羽也没问哪里不错,只是给李明霄煮了盅茶,递给他。   “尝尝,你最爱喝的巫山银针。”   李明霄一言不发地接过,默默喝了起来,气氛一时半会儿间显得有些尴尬。   最后还是程白羽开了口。   “叫什么名字?”   “啊?”   李明霄不明就里。   “你的弟子们。”   “哦哦,大弟子叫子路,十年前收的,性子很温厚老实,就是爱八卦。还有个孩子叫尽楼,挺乖巧。”   就是有点爱撒娇,不过李明霄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李明霄认真地向程白羽介绍着弟子们的性格,不过在他看来,子路真的是个很神奇的老实人,毕竟爱八卦还大嘴巴的老实人他也是头一回见。   “我以为以你的性子,只会收天赋异鼎的人为弟子。”   程白羽给李明霄饮尽的茶杯再次添上茶水。   这句话李明霄不知道该怎么答,毕竟原主的性格的确如此。   程白羽见李明霄久久没答话,也没为难他,只是又问了他许多门中事务,有些琐碎得他都怀疑程白羽是海关查户口的工作人员。   如此大约一个时辰,掌门大人才大发慈悲放他离开,李明霄走出掌门房间时,感觉自己大大的脑袋,大大的疑惑——原主和程白羽到底是什么关系?   原文只说过明霄仙尊是除了程白羽以外仙门最强的人,虽然在后期黑化顾BOSS眼里他俩加起来都不够看。   但从方才程白羽对他的态度来看,两人之间肯定有点东西,但有点啥东西,钢铁直男李明霄是半点都看不出来,于是他索性放弃。   宣布完夏游这一条上级“硬性规定”并成功收获孔莲二位仙尊的不满后,李明霄愉快地回到了云杉崖。   刚到云杉崖,他就听见耽参苟兴奋的声音。   “子路哥!等我师尊和你师尊点完人后你跟我一组吧!我听说这次组队计分的!谁猎的多,谁领的奖品越厉害!”   嚯,他前脚才宣布完,这小子后脚就知道了,比子路还快。   这幅样子像极了春游秋游不在一个班的好姐妹,提前约定好排队解散后要和对方汇合。   先前他总觉得耽参苟是一只小野猪,想要拱他们家的小白菜江尽楼。   但看见眼前的场景,再联系先前种种事迹,一个荒唐的想法在他脑海中诞生了。   情况变了,又没完全变。   耽参苟还是一只小野猪,他还是想拱他们家小白菜,但小白菜变成了子路。   李明霄故意重重地咳嗽了两声,结果那两人依旧聊得欢畅,并未发现他的到来,反而一道月白色的身影从一旁蹿了出来,直接扑到他身上。   熟悉的体温迅速席卷了李明霄的身体。   “明霄哥,你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下午你就知道了。”   李明霄故作神秘地笑了笑,打算将人从身上扒拉下来,不出所料地——没扒拉动。   小葵花师尊课堂开课啦!为什么孩子力气小老不好?快用葵花牌小儿专用大杠铃。   --------------------   作者有话要说:   得赶赶进度,要不写不完了(狗头.jpg) 第31章 小江真的很心梗   仙门弟子们摩拳擦掌翘首以盼的夏游终于来临,陪同弟子们出行的除了负责保护弟子安全的三位仙尊——没错,百药仙尊仍在闭关炼药,还有掌门程白羽。   会御剑飞行的弟子驾着仙剑满天飞,倒是省下了一笔坐马车的开销,其余弟子则带着行李坐马车。   李明霄本尊其实会御剑飞行,但海拔七千米的风刮在脸上还是有点影响形象,而且高处不胜寒,于是他选择坐马车。   李明霄选择坐马车,江尽楼便也会选择坐马车,这很正常。   但程白羽选择坐马车,还与他坐同一辆,这就很不正常了。   这位兄台,请问您满到快要溢出来的灵力真的不需要释放一下吗?   在李明霄的示意下,江尽楼乖乖叫了声掌门,随后便跪坐在李明霄身边,替李明霄添茶摆点心,在程白羽的视角看,俨然一副贤妻模样。   程白羽微微点头,眸光掠过江尽楼与李明霄紧挨着的胳膊。   “明霄,你的弟子,举止可不合仙门规矩。”   啊?仙门规矩?不合仙门什么规矩?   李明霄满头雾水。   江尽楼可是《反派》中出了名的严格恪守仙门教条。   “掌门大人,尽楼向来乖巧,不知他哪里没做得妥当?”   “弟子给师尊敬茶,须位列师尊席下,双手举杯没过头顶。”   程白羽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神上下扫过江尽楼,令江尽楼感到有些不悦,尽管程白羽并未做出任何过分的事儿,但本能告诉江尽楼眼前这个人并非善类。   不过他很清楚遇到这种情况他该怎么做。   “是,掌门,尽楼受教。”   果然,下一秒他身侧便传来李明霄的声音。   “掌门,你这样说就过分了,教不严,师之惰,是我让尽楼不必如此拘束,他只是听话而已。”   李明霄下意识地维护自己不会回嘴的乖徒弟,怕他在老油条掌门面前吃亏。   在李明霄看不见的地方,江尽楼唇畔勾起一抹笑意——他知道,明霄哥最舍不得他受委屈。   随后他又状似担忧地扯了扯李明霄的衣袖,在李明霄耳畔轻声问道:   “明霄哥,孔邱仙尊曾要求弟子须敬重师尊,不可与师尊玩笑打闹,更不可靠近师尊一尺之内,尽楼现在是不是应该离你远些?”   “别听他胡说,亦师亦友才是师生相处之道。”   李明霄皱起眉,神色严肃地“纠正”起小白花的思想——感谢新世纪教育师生关系的转变。   (孔邱仙尊:不可!万万不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弟子必须敬重师尊!)   “嗯!我听明霄哥的!”   江尽楼扬起明朗的笑容,挨李明霄更近了一些。   程白羽没有错过江尽楼的小动作,轻笑了一声,对李明霄道:   “是了,你向来这般不拘于礼数,曾经你我同门时你便是如此,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点都没变。”   李明霄:?!   啥玩意儿,原来原主和掌门师出同门的吗?!001呼叫白凭舟!001呼叫白凭舟!收到请回答!   江尽楼的眸色一瞬间冷了下来,如果到现在他还看不出来程白羽对明霄哥是什么心思,那他未免也太蠢了些。   不过程白羽说的那些话,对他构不成任何威胁,毕竟与程白羽师出同门的李明霄不是他的明霄哥。   但这种自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江尽楼突然感到满心无力,甚至对李明霄心生埋怨来。他知道三界许多人都对明霄哥虎视眈眈,可明霄哥什么都看不出来,不知道拒绝更不知道避让。   可同时他又感到庆幸,如果明霄哥在情情爱爱这方面足够敏感,大概也不会给他机会侵入他的生活。   直·满脸莫名其妙·男李明霄如坐针毡,虽然不知道老油条掌门和小白花之间有什么恩怨,但纵使迟钝如他也感受到了两人间的电光火石。   终于熬到马车停下,李明霄飞速逃离修罗场。刚下马车,带着青草味的谷风就扑面而来,李明霄还没感叹完古代空气就是好就再次陷入修罗场。   “明霄哥,尽楼和同门师兄弟都不太熟悉,尽楼和你一起走行不行?”   “不太熟悉更应多多交流走动,明霄,切不可纵容弟子。”   “明霄哥......”   李明霄脑袋瓜子嗡嗡地疼,哄走程白羽后,他采取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让江尽楼和顾言叙一起走。   一来江尽楼与顾言叙先前一直一起训练,彼此也算熟悉,不怕小白花社恐;二来增进一下主角攻受的感情。   主角攻受!请放下羞涩!速速在一起!   说罢,他就把顾言叙招了过来,把二人推在一块儿,顺便抱起了灯泡作者白凭舟。   “明霄哥!”   江尽楼眉心轻蹙,下意识地拉住李明霄的衣袖。   比起“明霄哥会不会喜欢顾言叙”这样的猜测,他最近发现了一件更让人感到烦心的事儿——明霄哥似乎总在撮合他和顾言叙。   但是显然李明霄并不能理解他烦躁的情绪,以为江尽楼只是害羞,便带着满脸“哥都懂”的神情,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手。   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给小情侣发挥的空间。留下原地满脸黑线的江尽楼和已经习以为常的顾言叙。   而李明霄抱走白凭舟还有另一个目的——研究原文顾言叙坠的那个崖。   首先我们必须原谅白凭舟低下的起名能力,能给仙门四个山头起出像样的名字已经耗费了他太多脑细胞,原文中这座一笔带过的崖就更别想有什么正经名字了。   它叫坠叙崖。   顾名思义,就是让顾言叙坠落的悬崖。   李明霄选择的夏游地点离坠叙崖并不远,因此绕过快乐向前行进的夏游大军,他很快就带着白凭舟到达目的地。   李明霄环顾一周,四下无人,这才放心地把白凭舟放了下来。   “当时顾言叙是从哪里掉下去的?”   白凭舟像模像样地在崖边踱着步子。   “喏,就是这儿!你给他喂了个大招,把他拍下悬崖,发现他没掉下去,还补了个平a,你忘了?”   李明霄:......   怎么突然觉得自己很有负罪感。   “其实......”   白凭舟突然坐下,面色神秘。   “我本来的设想是我儿砸在崖底吃下他的第三个机遇——血灵芝,才因祸得福觉醒魔王之血,不然莫名其妙就变强了谁信呐!结果我在更文时只想着让儿砸快快变强进化为顾BOSS,忘了这茬子事儿了。”   这么重要的事儿不早说?!李明霄实在无语,空气一时间陷入寂静,良久,他才重新开口:   “照你这么说,我们根本没必要把顾言叙推下悬崖,只要找到血灵芝给他吃下就行?”   “没错!”   白凭舟笃定地点头。   “行,我御剑带你去崖底,你回忆一下你的设定,带我去找血灵芝。”   “血灵芝,集日月天地之灵气,千年方生一株,可重塑肉身与经脉,医死人治白骨......”   白凭舟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还没介绍完,整条狗突然腾空。   “嗯?等一下啊啊啊啊啊啊啊太快啦啊啊啊啊啊!”   一人一狗很快到达崖底。   白凭舟惊魂未定地趴在地上,还没缓过神儿来,就被李明霄提溜起来找血灵芝。   白凭舟气结——可恶!穿书前是打工人,穿书后还是逃不开成为打工人的命运!   白凭舟带着李明霄左扭右扭,很快来到了一处生满高蒿的地方。   “儿砸就是摔在这儿,摔断了十二根骨头,摔出了二十二处淤青,摔开了三十二道伤痕......”   “打住,血灵芝在哪儿?”   李明霄边说边踏入这片高蒿地,不得不说顾言叙能活下来少不了蒿草的缓冲。   “就这一片儿了,具体到哪儿我也不知道,找找呗。”   白凭舟认真地嗅闻着土地,一人一狗开始仔细地翻找。原文描述血灵芝通体赤红,散发着血光,足有成年□□头大小,按理说该很好找才是,结果一个一狗几乎要把蒿草地翻个底朝天都没把血灵芝翻出来。   “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会在这里吗?”   李明霄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看向同样气喘吁吁的白凭舟。   白凭舟瘫在地上,粗声粗气道:   “没道理啊,难不成这是专属机遇,只有本人才能得到?”   “不应该,如果顾言叙的机遇只有他本人才能得到,破世就不会认尽楼为主。”   李明霄思索一番后答道。   白凭舟:奶奶的,破案了,儿媳手里拿的果然是破世!而且一定是李明霄给他的!   李明霄被白凭舟幽怨的眼神盯得有些不自在,别过脸去:“也许是你在原文中没提血灵芝,所以穿书世界自动取消这个设定了。”   白凭舟长叹一口气。   “唉,难道真要把儿砸推下悬崖吗?想想可真是下不了手啊。”   李明霄:“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明霄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   还有不到七天,就是原文中顾言叙坠崖的日子,他真的要亲手将顾言叙推下悬崖吗?   --------------------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已进行至25% 第32章 肾宝,好吃得不得了   李明霄将夏游的地点选在了灵山,灵山灵气充沛,孕育了不少有灵性的飞禽走兽。   捉灵兽是广受仙门弟子喜爱的比赛项目之一,灵兽机敏、攻击力强,捕捉灵兽十分考验弟子们的耐力与实战水平,因此孔莲二位师尊默许了这项“有失仪态”的娱乐活动。   子路与耽参苟一组,一个金系灵根,一个土系灵根,制造陷阱,穿刺突击,配合得十分默契。   江尽楼与顾言叙一组,然而两人一路上几乎毫无交流,仿佛身处两个世界。   顾言叙一路走走停停,并不参与灵兽的捕捉活动,只是根据药无银的《本草界门》往随身储物袋中收集草药。   江尽楼则隐藏在灵树之上,将灵力注入溪流之中,闭眼共情,很快便掌握了灵兽的行踪。   紧接着,只见他面无表情地睁开眼,手掌起落间,周边的溪水悬浮至空中,凝结成束,飞快地向灵树下正在吃草的一只灵兔袭去。   水至柔,也至刚。   还没等那灵兔反应过来,水绳便将它困住,动弹不得。   不过水系灵根的特性就是法术具有安抚性。水绳虽困住灵兔使它受了惊,却没伤它分毫,始终在它周身柔柔地流淌着。那灵兔慢慢地也不再挣扎,竟沉沉睡去。   捕捉灵兽不可伤及要害,用传送镜记录灵兽特征后,传送镜将自动把数据传送给仙门四位师尊,传送完成后须立即将灵兽放生。   这有点儿像任务打卡,为了证明自己的确完成任务,须拍照作为凭证并上传记录。   传送完成后,江尽楼撤去水绳,眼神暗了暗。   其实他只要稍稍使力,水绳就会收紧,勒死那只浑然不觉危险的蠢兔子。   或者根本不必安抚,直接捆住记录好再松开水绳就是。   但如果他那样做,兔子就再也不会相信他了。   他不想兔子害怕他。   所以他必须慢慢来,兔子感到舒服了,看到水绳会自己钻进来的,他有的是耐心等它入瓮。   顾言叙见江尽楼站在树上,久久没有动作,便出声道:“在想什么?不继续往前走么?”   “兔子。”   他在想兔子。   “你刚捉到的那只?”   那只兔子正好躺在离顾言叙不远的地方,顾言叙戳了戳它随呼吸一起一伏的小肚腩,它的左后脚便动弹几下。   “它状况很好。”   江尽楼没回答是或者不是,站起来继续往灵山深处走。   此时的他并没有想到,哪怕他的耐心足够等上千年万年,时间却是不等人的。   如果兔子在懵懵懂懂钻进翁的漫长过程中,被别人捉走了,或者......消失了,他该怎么办?   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没有答案。   因此当这个问题真正来临之时,他一下就慌了阵脚,所有聪明而温和的思路通通被击个粉碎,最终只会用最原始的手段解决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的江尽楼凭借水系灵根独有的共情与安抚能力,很快就能找到在灵山中敏捷逃蹿的灵兽,一个人很快就赶上了其他人两个人捕捉的量。   最后自然夺得魁首,亚军则是子路和耽参苟。   大家并无异议,自从上回比武大会江尽楼把吕佩珏打飞,仙门中关于他各式各样的流言蜚语都消匿了下去。   孔莲二位仙尊更是一副无语中透露着果不其然的模样——他们就知道李明霄绝不会收没有天赋的人为徒,这不,这种逆天的水系灵根苗子都给他挖出来了。   人收徒是收得少,但扛不住人个儿顶个儿的精啊!   奖品都是从仙门藏宝阁里挑选的小玩意儿,没啥特殊的。   江尽楼兴致缺缺地从莲衣仙尊手中接过奖品——明霄哥不在,也没有告诉自己他去了哪儿。   其实捉灵兽这事儿于他而言无聊透顶,他也并不想参与这些过分喧闹的娱乐活动。   但获得第一总归还是有一个好处——“尽楼,又是第一?不愧是我云杉崖的弟子!”   李明霄从远处小跑而来,一眼就从人群中捕捉到江尽楼的身影,没办法,孩子气质太出尘了。   “你子路师兄呢?”   “不知道。”   江尽楼撒娇似的往李明霄身上靠了靠。   “明霄哥刚才去哪儿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没去哪儿,就在周边看了看风景。”   马车在距离不远处停下。   “好了,走吧。”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又浩浩荡荡地离开。   回到仙门,不意外地药无银已经出关了。   李明霄打算去拜谒一下这个半年未见的故友,顺便把顾言叙送回百药山。   刚进门,李明霄便闻到一阵极其浓郁的药香,药无银发丝凌乱地从药炉后走出。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李明霄好像听到顾言叙叹了口气。   紧接着便看见顾言叙放下行李,拿起扫帚就开始收拾药无银炼药后的一摊狼藉。   夭寿了!他居然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未来毁天灭地顾BOSS干家务!   药无银却像是习以为常,拍了拍身上的炉灰,没事人似的打招呼。   “哎呦~我乖徒儿回来了~哎呦~还带上了你明霄师伯~”   李明霄不着痕迹地躲过了药无银的猛熊拥抱。咱就是说为啥是顾言叙带他不能是他带顾言叙喃?   随即他岔开话题:   “究竟什么药让你忙活了这么久?”   “这药数千年才可能炼成一瓶,只因其中一位珍药千年才得以一遇!”   药无银难得地正经了一小会儿,只见他摊开手心,赫然是一个金边小瓷瓶。   “不过呢~这药终究还是被我练成了~害~也没什么~毕竟是我嘛~”   李明霄没理会药无银的臭屁行为,问道:   “这药叫什么名字?”   药无银骄傲仰头:“没错~此药正是三大绝世之药之首——肾!宝!”   李明霄语塞。   是他想的那个肾宝吗?不会吧?不能吧?不好吧?   “......一瓶提神醒脑?两瓶永不疲劳?三瓶......长生不老?”   “不愧是小霄霄哦~学识真渊博~这都知道~”   药无银极其妖娆地转了个圈。   “不过不是瓶~是颗哦~一瓶只此三颗~”   真是他想的那个肾宝啊!李明霄表示玄幻世界果然无奇不有。   “小霄霄~我可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念在你我相识数百年的情分~送你一颗罢~”   说罢,药无银冲顾言叙招了招手,顾言叙心领神会,给他拿了个空瓷瓶来。   “这药一次性服用一瓶的确能够达到长生不老的效果~不过活久了可就没意思了~长生不老何尝不是一种诅咒~”   药无银边说着边把金边瓷瓶中的一颗药倒入小瓷瓶中,递给李明霄。   “这药服用后可重塑肉身,洗涤经脉~除了不能死而复生~你想要的功效它可全都有哦~”   卧槽!是好东西!   李明霄双手接过,随后又想起自己高冷仙尊的人设,轻咳两声道:   “掌门给云杉崖送了不少法宝灵器,得空了你去瞧瞧,有喜欢的,你尽管拿便是。”   “那我可不客气了~”   药无银将金边瓷瓶放入摆满药瓶的柜子里。   “小霄霄~还有啥事儿没有~没有的话我要洗澡澡了~”   “......告辞。”   李明霄把小瓷瓶揣入袖中,礼节性地点点头,便离开了百药山。   嗯......说到洗澡澡......   “咦惹~”   药无银闻了闻身上混杂的草药味儿,嫌弃地皱了皱眉。   再回头看看被顾言叙收拾得一丝不苟的炼药台和擦得锃亮的药炉,药无银愈发觉得自己配不上有顾言叙的百药山。   “那啥~乖徒儿~给为师寻件衣服呗~为师想洗澡澡~”   顾言叙默然折身去药无银房内给他找衣服,药无银则悠哉悠哉地去百药山温泉边泡澡边等乖徒儿给他送衣服来。   药无银本身是个十分随性的人,随性到什么程度呢?药炉积攒百年陈灰只是基操;练出来的药时间久了他自己也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给错药是家常便饭;好在毒药和医药他还分得清,这么久了也没吃死人,不然仙界就要少一位神医多一位半吊子了。   放在现代来看就是典型的外表光鲜亮丽,生活一塌糊涂。   药无银长相尤其儒雅,十分具有欺骗性,平日里热衷于打扮自己,而且他男女通吃,荤素不忌。   只要长得好,通通别想跑。   初见顾言叙时,药无银不是没被他惊艳到,毕竟这么帅的男子世间少有。不过他虽然没做过师尊,基本的师德还是没差,搞年下就算了,搞徒弟像什么话?!   何况顾言叙对他一塌糊涂的生活已经见识得够全面了,自己“仙界最精致修真者”的称号在他那里早已分崩离析。   不过话说回来有徒弟还是比孤家寡人好哇!   自从有了顾言叙!百药山干净了!炼药台整洁了!药瓶子有标签了!   这么好的徒弟,不要998,只要98,快来抢购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本草界门》名字改编自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界门纲目科属种嘛,内容也差不多。   and朋友们小黑屋剧情不远了! 第33章 回到现代   按剧本来看,除非自己被黑化顾BOSS捅死,肾宝对自己基本没啥用,于是李明霄决定将肾宝给江尽楼。   正巧江尽楼即将突破元婴期,水系灵根晋升相对而言较为艰难,肾宝能助他平稳迈向出窍期。   (药无银:李明霄你个败家玩意儿!)   用晚膳的时候,李明霄便将小瓷瓶交给了江尽楼,并特意嘱咐他今夜修炼前服下。   江尽楼乖乖点头,也不问李明霄瓶子里是什么东西,总之明霄哥让他吃,他吃就是了。   嘱咐完毕,李明霄照例回房沐浴就寝,然而正当他走到床沿时,一阵强烈的眩晕感突然袭来。随即他眼前一黑,头重脚轻地栽了下去。   李明霄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只记得是漫长的黑暗。   他是被床头的闹钟吵醒的。   睁开眼,熟悉的房间映入眼帘,身旁是初音酱大型等身抱枕,柜子里是各式各样的限量版手办,桌子上的电脑不断地响着社交软件提示音。   恍然间他觉得在所谓的穿书世界发生的一切都好像梦境——一场过分真实的梦境。   这梦真够久的。   李明霄甩了甩头,努力使自己清醒过来,关掉闹钟,从床上爬起,摸索着在桌上找到了自己的眼镜。   电脑打开,日期显示的依旧是梦里他“穿书”的那一天,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改变。   没错,一切都是一场梦,所谓的江尽楼、顾言叙,甚至是突然出现的同胞白凭舟也不过是梦境构造的产物。   开个小玩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部小说现在就该完结了。   但至少李明霄姑且这么认为。   没来由的,他很想再看看《反派》那本书,于是他十指在键盘上快速起落,打算将书名输入搜索栏,却意外地发现作者白凭舟向他发来了锁文申请。   李明霄微微皱眉,难道是自己连杀九次杀灭了作者的积极性?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于是李明霄通过社交软件向白凭舟发送了好友申请,对方几乎秒通过,并发来一连串消息,一时间,“滴滴”声充斥了整个房间。   甜甜小白粥:我去?晋河审核员?耽频虐文区的?   潇洒不是摆烂:嗯。   甜甜小白粥:这么说你就是李明霄?   甜甜小白粥:兄弟啊!咱们怎么突然回现代了?!   潇洒不是摆烂:?   李明霄这才意识到,那些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儿,可能全部都是真的。   李明霄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他当机立断编辑消息,发送了过去。   潇洒不是摆烂:见一面吧。   甜甜小白粥:行,我想吃火锅~   潇洒不是摆烂:海底捞?   甜甜小白粥:老板大气!   潇洒不是摆烂:AA。   甜甜小白粥:......   于是一人一狗,不,两人出现在了海底捞。   白凭舟真人长得很白净,个子高高,干净的笑容常挂在脸上,一看就是招姐姐喜欢的类型,虽然从气质来说显得有些吊儿郎当。   李明霄已经习惯了白凭舟小白狗的样子,突然变回人的模样他还有些不适应。   尴尬了好一会儿,李明霄才喊出他的名字:   “白凭舟......”   “那是我笔名,我真名叫白尚学,叫我尚学就行。”   白尚学正对碗里的葱花羊肉卷大快朵颐,含糊不清地回道。   “嗯,名字挺好。”   李明霄夹起锅里的肉。   可能白尚学的父母给他取名的本意是希望他向上好学,但加上前面那个姓氏就变味儿了。   不,忍住,不能笑,不礼貌。   “你在昏迷前,顾言叙有做什么特别的事儿吗?”   白尚学停住了手上动作,认真思考了一会儿。   “没有啊,就是坐在桌子旁整理草药。”   李明霄眼疾手快地捞起几乎快要煮碎的巴沙鱼。   “那就奇怪了,你不是说只有当顾言叙觉醒统一三界,并与江尽楼成功在一起,我们才能被传送回来吗?”   白尚学没客气,筷起筷落,就把李明霄捞起的巴沙鱼夹到了自己碗里。   “那只是我的初步猜测,毕竟我穿书后,“上面”的要求是让我阻止你改变剧情嘛~”   见李明霄瞪他,白尚学讨好地给李明霄捞了一手毛肚。   “害,别光说我儿砸嘛,儿媳没啥特殊之处?”   李明霄脑海中仔细盘演着他昏迷前与江尽楼在一起的场景。   “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服用了肾宝......”   “这么快就把肾宝用了?不愧是老板,您真是壕无人性。”   白尚学调侃他一句,突然,他夹菜的手顿住。   慢着......他有个大胆的猜测......   “你说......药无银找了三个月才找到的......千年生一株的草药......会不会......”   二人同时陷入沉默。   草啊!难怪找那么久没找到血灵芝!原来被药无银采走了!   “但尽楼服用肾宝对剧情不该产生影响......”   “嗯,有没有一种可能——”   白尚学艰难地吞下嘴里鼓鼓囊囊的虾滑。   “江尽楼也是魔王的儿子呢?”   ???   What the f**k?   “这又是你的什么操蛋设定?”   李明霄满脸黑线。魔王的儿子是什么鬼啊?!那岂不是和顾言叙成兄弟了!搞骨科?还想审核通过?   “哎呀,就、狗血虐文读者爱看嘛。”   白尚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想着我这可是耽频虐文,高低要整点狗血剧情嘛......”   “你之前不是说他们会过上幸福生活?”   李明霄恶狠狠地叉起盘子里的炸鲜奶。   “哎呀,我那不是还没说完就被你打住了嘛!”   白尚学咽了口唾沫。   “现在看来,估计系统只要求主角觉醒魔王之血就算完成任务了,我们自然也被传送回来咯!”   李明霄没回话,尽楼觉醒魔王之血了,他的修为会大涨,而且有破世护体,没人伤得了他,他一定能过上平稳安定的生活。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些不安。见他心神不宁的样子,白凭舟递了杯酸梅汁给他。   “害,回都回来了,就别想这事儿了!还是做人好哇!自由自在!”   白尚学边说着边把嘴擦干净。   “在书里走一遭,说出去够我吹一辈子了。这么说来我们也算兄弟了!晚上一起喝酒去?”   “不了。”   他不爱喝酒,而且酒量奇差。   见他拒绝,白尚学也不再强求。   “成,那我自个儿潇洒去!不瞒你说,以前没觉得做人可贵,做了一年狗后我就只想说——谢谢妈妈生下我,我这辈子一定好好做人!”   “你那书里还有什么设定没写上的?”   回去的路上,李明霄问白尚学。   “没了吧......你别这样看着我,真没了!”   也许吧。   白尚学心虚地咳了两声,两人在岔路口分道扬镳。   回到家中,李明霄的日子迅速恢复常态,原本心头的不安感也在时间流逝中渐渐消磨。   他一如既往地独来独往,待在自己便宜大碗的工作岗位上碌碌。起初他总会想起江尽楼来,他一下子消失了,这孩子会不会有些无措?他离开了大概原主会回来,原主待他应该不会差吧?   没什么能缓解他的担忧,他就只能不断告诉自己,尽楼可以独当一面的,何况那些都只是白尚学的设定罢了。   如此麻痹着自己,慢慢地,他不再常想到江尽楼。   只是偶尔奉父母圣旨帮忙照顾小魔王弟弟时,他脑海里总会浮现起江尽楼乖巧的模样。   “李明轩!别玩儿了,快去洗手吃饭!”   一米二的一年级小豆丁拿着李明霄的手机玩得正开心,冷不丁被李明霄催促,顿时不乐意了。   “就不!你喂我!”   “李明轩,你今年已经6岁了,不是3岁,快来吃饭。”   李明霄将饭菜摆上桌,见李明轩迟迟没有动作,便上前去没收了他的手机。   小豆丁也丝毫不带怂,整个人赖沙发上不肯动了,大声嚷嚷道:   “臭哥哥!就知道管我!我要让妈妈给你安排一堆老婆!天天管你!”   李明霄太阳穴突突地疼,回想起了被爹妈催婚的恐惧,尤其是他老妈,动不动就给他介绍王家的姑娘李家的姑娘,导致他一度对相亲ptsd。   “才多大就老婆老婆的?你尽楼哥哥喊吃饭从来不要我催......”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李明霄突然愣住。   李明轩眨巴眨巴眼睛,歪头问道:“尽楼哥哥是谁?”   李明霄垂下眼去。   “没谁......吃饭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再过两天要去军训了,军训20天,更新速度会放缓,估计一天顶多敲个两三百字吧哈哈,10.1再恢复正常更新嗷,爱你们~ 第34章 再次穿书   不知不觉间,日子过去了三个月,白凭舟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反派》硬是没更新一个字,也不知道收到了多少读者寄来的刀片。   无奈之下,李明霄只好联系白尚学。   潇洒不是摆烂:真不打算继续写下去了?   甜甜小白粥:得了吧,我现在一看到它就想起自己做狗的日子,不删文是我最大的善良。   消息后还附带了一个乌蝇哥的表情包——yācǐ啦你。   潇洒不是摆烂:......   甜甜小白粥:老发省略号小心被太阳(愤怒/愤怒/愤怒)   潇洒不是摆烂:......   结束聊天后,李明霄起身来打算关闭电脑,谁知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他突然感到天旋地转,人也毫无防备地砸到了地上。   倒地前李明霄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年轻人,还是要多锻炼,不然容易像他一样贫血。   李明霄是被冷醒的,明明昏过去前还是40摄氏度的高温天气,热得他不想踏出空调房半步,怎么一醒来又潮又冷的?难不成梦里他自己把空调温度调低了?   他缓缓睁开眼睛,却意外地发现眼前的场景并非他所熟悉的响着电脑提示音的房间,而是昏暗阴森的四壁,像是密室。   他试着动了动身体,却发觉自己的四肢根本无法动弹,他心下一惊,看向自己的双手,凭借天窗透下来的微弱光线,他勉强看清了——那是两幅银镣铐,将他的四肢牢牢地锁在了山壁上。   难道自己被绑架了?入室抢劫?杀人灭口?   一瞬间,各式各样可怖的社会新闻从李明霄脑海里蹿过。   不行,他必须冷静下来。   深呼吸几口,李明霄强压下内心的恐惧,既然他被禁锢在这里,身体毫无损伤,绑架者肯定不会急着要他的命,不管怎么说,先把人引来。   “来人!来人!有没有人!”   李明霄卯足了劲儿,密室内传来阵阵回音。   “我要死了!快来人!”   终于,在他的不懈呼喊下,密室的石门缓缓打开来,门外走进来一个婢女。   “您有何吩咐?”   李明霄皱了皱眉——婢女?怎么回事?cosplay爱好者?   “我为什么在这里?”   “奴婢不知。”   那婢女自称奴婢,态度也挑不出错,但明显没把他当主子。   李明霄晃了晃银镣铐,镣铐带着锁链撞击岩石,响起一阵当啷声。   “放我下来。”   “恕奴婢难以从命。”   那婢女微微颔首。   “你们要一直把我关在这里吗?”   “奴婢不知。”   婢女油盐不进的模样属实令李明霄生起一腔火。   “我要上厕所!还有我饿了!我要吃饭!”   本以为婢女会把他放下来,结果那婢女只是颇为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便一言不发地出去了,出去时还不忘“贴心负责”地把石门关上。   估计是给他准备饭食去了,还算良心尚存。李明霄想着,不过他上厕所咋办?用尿壶吗?   然而李明霄在黑暗里等到睡着又睡醒,甚至算圆周率算到了快一百位,也没等到那位婢女来给他送饭。   更加奇怪的是,他自己也没感受到半点饥饿。   难道他的身体被人做了手脚?   李明霄紧张地打量起自己的身体来,呼,还好,身体完整,但他越打量越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他的身体!不,准确地来说,这不是他在现代的身体——这是明霄仙尊的身体!   难怪他方才说自己要吃饭上厕所,那婢女那样看他。   这么说来这里也不是什么密室,而是一座地牢!   可是以明霄仙尊法术之高强,谁会有这个本事把他绑在地牢里呢?   李明霄气沉丹田,准备操控灵气,却发现自己的丹田像点脑死机了一样,无论怎么敲击键盘都没有动静。   李明霄每想要动用一次灵力,他身后的石壁便会发出一次亮光,他艰难地扭过头去,勉强看清石壁上刻着一圈又一圈他看不懂的符文。   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魔族用来压制修真者灵气的咒文,看来抓自己的是个魔族。但李明霄想破脑袋都没想到原主到底和哪位魔族有着剪不断的爱恨情仇。   他无法确定自己目前的处境——究竟是回到了自己第一次穿书的那个世界,还是重新读档来到了另一个穿书世界?现在又走到了剧情的哪一步?   在茫然与恐慌中,他只能无措地等待着剧情的发展。   不知过了多久,天窗透下来的光线越来越微弱,李明霄猜测估计是到了夜晚。   紧接着,他模模糊糊地听到外面传来说话的声音,是一道极其低沉悦耳的男声。   “今日有无异样?”   不知怎么,李明霄总觉得这个声音他曾经在哪儿听过,却死活想不起来是谁。   “回尊主殿下,今日明霄仙尊要求奴婢放他下来,除此之外,并无异样。”   是那个婢女的声音。看来这名男子就是她的主子了?紧接着,李明霄听见男子冷笑了一声。   “穷途末路之人罢了。”   李明霄竖起耳朵,想听得更仔细些,石门却一下子被打开来,婢女手上提着的夜明珠熠熠生辉,晃得李明霄眼珠子疼。   好大好亮的夜明珠!完蛋,被他装到了!   李明霄抬眼想看看到底是谁如此壕如此拽,看清来人时却一下呆住。   那人身材修长,眉眼十分漂亮,可令李明霄呆住的并非他惊天的容貌,而是他的样貌——分明与尽楼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眼前这个尽楼一身玄色衣衫,看上去比自己离开前成熟了不少,眉眼间是化不开的阴郁之色,唇角不带半丝笑意,冷得像一座冰雕。   他甫一踏入地牢,地牢里气压都低了不少。   难怪他刚才没听出来,看来是孩子变声期过了。   可那个向来把明朗笑意挂在脸上的孩子,怎么成如今这副模样了?   李明霄几乎不敢认,好半天才嗫嚅着轻声唤道:“尽......尽楼?”   李明霄本以为江尽楼会像以往一样笑着答应,谁知江尽楼极其森然地扫了他一眼,他便被噤声,半个字也说不出口了。   “谁允许你这样叫我?”   李明霄突然感到悲哀,不是因为再次穿书江尽楼对他如此冷漠,而是看到原本乖巧听话的孩子性情大变,变得暴戾恣睢——究竟是怎样的经历使江尽楼变成了现在这样?李明霄的心无可避免地疼痛起来。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为什么要把你关在这里,却迟迟没有取走你的狗命?”   江尽楼的声音冰冷而缓慢,像一条在咽喉处游走的毒蛇。   婢女指挥侍从搬来了一个宝座,又端来了茶果点心,江尽楼缓缓坐下,二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李明霄看着婢女端进来的各式瓜果,吞了口口水——穿书快一天了,他没吃饭也就算了,反正他也不会感到饥饿,可连水都不给他喝一口就过分了吧!   见李明霄没有任何反应,江尽楼也不恼,只自顾自地继续往下说。   “五年,我等够了,也忍够了,终于到了你的命能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啥?啥意思?是现在想要取他命吗?不会吧,穿了还没一天就要挂了!有这么玩儿的吗?   江尽楼接下来的动作给了他答案,只见婢女恭敬地呈上一把泛着银光的匕首,江尽楼接过,指尖轻轻蹭了蹭刀尖,瞬间就现了血光。   李明霄觉得自己估计要得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这种事关自己小命的紧急关头他居然还在想江尽楼手指疼不疼。   “所有的东西我终于都找齐了......只要有你的心头血为引,他就能回来。”   江尽楼转动着刀尖,扬起一抹残忍的笑意,他的眼睛像是酝酿着风暴的无边黑暗,要把人吞噬。   刀尖悠悠停下,正对准李明霄的心脏。   “那,师尊,我们开始吧?”   李明霄没法动弹,也无法说话,连咆哮一句“少侠刀下留人”都做不到。   刀尖越逼越近,几乎要划破他的脖子,江尽楼纯黑色的眼眸愈发深沉,李明霄突然没来由地感到委屈。   日他舅爹的!小白眼狼!想自己做明霄仙尊时多照顾他,不求他回报,只要他能健康成长,结果他倒好,现在居然要取他命。   虽然他心下清楚江尽楼还没有认出他来,把他当做原主对待,但他鼻尖就是忍不住泛酸。   “啪嗒——”   晶莹的泪珠从李明霄眼角沿面颊滑落,滴在江尽楼握着匕首的手上。   江尽楼一下愣住——与水接触,与水共情,泪水同样如此。   奇怪的是,他读到了愤怒,读到了委屈,却一点没读到恐惧。   可......为什么要委屈呢?   他停下手,看向李明霄,他很久没有正视过李明霄的脸了,把李明霄关进地牢以后,他更是再也没有踏足过此地,直到今天。   每次瞧见,哪怕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都会勾起他无边的念想,那种念想像四面八方涌过来的噬人的蚂蚁,密密麻麻,甩不掉,挣不开,折磨煞人,痛彻心扉。   刀尖一转,来到了李明霄下颌处,江尽楼微微施力,抬起了那张脸。   由于没日没夜的折磨,明霄仙尊那张原本俊秀无双的脸显得惨白憔悴,那张向来温润柔软的唇也干裂得不成样子。   他的眼神也该麻木不仁才对,江尽楼想。   可那双眼此时正死死地看着他,充满无声的控诉,还有几分难言的委屈,这样灵动鲜活的模样,好像他的明霄哥。   他所认识的明霄哥和李明霄用的是同一副皮囊,就像锁在一个身体里的两个魂魄,像是应该的。可自从明霄哥消失后,江尽楼看着李明霄的神情,看着李明霄的动作,却觉得无比陌生。   今天所有东西都找齐了,许是太过激动了吧......否则,他怎么会恍然间觉得明霄哥回来了呢......   江尽楼压下心头异样的情绪,将刀锋重新抵向李明霄的颈脖。   不能心软,只有取下他心头血,明霄哥才有可能回来。   “作为回报,送你个痛快吧。”   --------------------   作者有话要说:   黑化剧情get√计划五章内开启欢乐肉肉小黑屋剧情!(真的,骗人是小狗) 第35章 性情大变   李明霄闭上眼——刚穿书就被养了一年的孩子噶这种操作整个晋河估计都找不到第二个吧?   江尽楼盯着眼前人柔软的颈脖,眸光发暗,又渐渐倒映出刀刃划破皮肤带起的血光。   忽然,他闻到一种似有若无的熟悉的香味,初闻觉得微甜,像熬到化开的红豆粥,散开后又像沉底的古茗,香涩地滞留在舌尖。   江尽楼以为五年漫长的等待,自己已经快要忘记明霄哥的味道了。他不怕自己等待得太漫长,他只怕自己关于明霄哥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到最后只剩下一片空白,再也没有东西能够指引他找到明霄哥。   于是他找了很多制香人,寻遍天下名贵的香料,想要复刻出梦里萦绕着的香味。可上百位技艺高超的制香人,上千种稀世难得的香料,上万种制香的配方,都没法让他找到熟悉的感觉。   后来他放弃了,他想可能是......没有明霄哥的温度吧......   香味可以模仿得以假乱真,可用什么办法才能复刻明霄哥的体温呢?   “明霄哥?”   江尽楼咽喉发涩,声音无法抑制地发着颤,匕首“咣”地一声掉落在地。   他伸出手,想要抚去李明霄脖子上划出的血痕,却在半空中停住,像是怕碰疼了自己魂牵梦萦的人。   见他一副惶惶不安的样子,李明霄没出息地瘫软在地——小兔崽子!吓死他了!“唔唔——唔——”(小兔崽子,先把禁言术解开!)   江尽楼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把人噤声了。   重新获得声音,李明霄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道:“认出来了?”   江尽楼目不转睛地看着李明霄,浑身紧绷着,他怕错认,他怕现实把他的希冀敲个粉碎。   直到李明霄肯定自己的身份,他才顿时卸下一切武装,紧紧地抱住跟前的人。   一瞬间,日所思暮所想,倾泻而出。   ——他的明霄哥,真的回来了。   李明霄被他勒得喘不过气,用尽全力想要挣脱江尽楼的怀抱,却被搂得更紧,李明霄无奈,只好用脑袋抵了抵他的肩膀。   “你——你先解开镣铐——”   不过话说回来,尽楼这孩子长得还真是快,明明他离开的时候只比他高了一点点,现在居然已经比他高出一头了。   “明霄哥。”   江尽楼没有松手,闷闷地喊了他一声。   “嗯?”   李明霄疑惑地应道,江尽楼却没再往下说。有些事儿明霄哥不该知道。   比起解开镣铐,他更想把明霄哥永远锁在这里,哪怕他知道如果明霄哥想要离开,这个地牢根本留不住他。   他早就没有五年前那样的耐心等待兔子入翁了——除非兔子永永远远,刻骨铭心地记住他,否则没有什么能够填补他内心无底的空洞。   “怎么了?快解开呀?”   见江尽楼许久没有动作,李明霄催促起来。江尽楼却没有像以前一样依言照做。   “明霄哥,疼吗?”   “你试试疼不疼?”   对于江尽楼这种无厘头又莫名其妙的问题,李明霄一向将其视为孩子青春期的胡思乱想。   可算算年纪,江尽楼如今也该二十了,有哪门子的青春期。   然而在李明霄看来,他与江尽楼分开不过三个月,因此对于江尽楼如今莫大的变化,他并没有适时地改变自己与他相处的方式。   于是下一秒,李明霄就看见江尽楼捡起地上的匕首,将刀尖转向自己,瞬间江尽楼脖颈上便多出一道血痕,比他划李明霄的那一下更深、更狰狞。   起初鲜血只是缓缓渗出,没过多久便开始沿着他的喉结往下滑,然而江尽楼却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感受不到疼痛。   李明霄愣了一下,瞳孔放大,显然被江尽楼的举动吓了一大跳——他带过闹腾的孩子,带过害羞的孩子,却头一回要处理自残的孩子。   “你......”   “明霄哥,你说的所有话,我都会当真的。”   江尽楼想要尽量扯出一个明朗的笑,可五年没那样笑过,他已经不会了,那笑竟变得诡谲起来。   李明霄眉头深深皱起,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江尽楼的脸,似乎想通过他的表情神态确认他此时的情绪——他第一次感到眼前的人如此陌生。   直觉告诉他,江尽楼病了。   他曾经在精神病院做过志愿者,照顾一个患有严重抑郁症和狂躁症的孩子,那个孩子不过七八岁,却常常说出让他听不懂的话。   医生说他生病了。   发病的时候,那孩子会疯狂地抓咬自己,直到医护人员将他制住。   那孩子还养过一条小狗,任谁都看得出他多么喜欢那小狗,可最后他亲手把小狗杀了——因为小狗对别人摇了尾巴。   医生说他一开始还没有这么严重,但他没有朋友,老师也从不管他,父母更是不闻不问,于是病情越来越重,最终演变成了这个样子。   于是他问那个医生,那孩子一开始是什么样子的?   医生说,一开始好些,不过也不太好,很偏执,自残——就像他现在所看见的江尽楼。   他又问医生,他的病能好吗?   医生摇了摇头道,如果一开始耐心些,试着走入他的内心世界,好好引导,是能好的,但到了现在,也只能算是具行尸走肉了。   李明霄尽量放柔语气,不想刺激到江尽楼的情绪:“尽楼,你先放我下来,好吗?”   江尽楼看着他,歪了歪头。李明霄看出来他想尽量做出以前那样那样亮晶晶的、天真的表情,可二十岁的江尽楼显然不再适合扮演小白花的角色了。   “放明霄哥走了,明霄哥还会回来吗?”   这话问得实在无厘头,回不回来又不是他能决定的。何况,解开他的镣铐和回不回来有什么关系?   但李明霄只能耐着性子顺着江尽楼来:“我能走到哪里去?我只能待在你身边。”   他初步推测江尽楼十分缺乏安全感,并把自己当做了唯一的亲人,自己消失后他一下子失去了依赖的对象,加上那个明霄仙尊对他图谋不轨,加之同门的欺负,因此他逐渐形成了这样偏执甚至冷漠的性格。   (原主李明霄、同门: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为了安抚江尽楼的情绪,他必须给足他安全感,虽然不知道自己日后什么时候会被跳闸回现代,总之先把黑化值降到平均水平再说。   李明霄忽然觉得自己像是晋河快穿系统文里做任务的宿主,任务内容是攻略黑化值百分百的大BOSS,使BOSS黑化值归零。虽然他的过程不包括攻略,但降低黑化值这个目的是一致的!   (系统001:嗯......怎么不包括攻略呢?)   “真的吗?”   “那当然。”   李明霄重重点头。江尽楼却忽地笑了一声。   “我不信。”   随后他用带着几分委屈的口吻道。   “明霄哥最爱撒谎了,明明答应尽楼每年生日都给尽楼煮长寿面,却失约了呢。   “明霄哥,今天是尽楼的生日哦。   “尽楼放明霄哥下来,明霄哥给尽楼做长寿面好不好?”   李明霄一时竟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只默默地点了点头。   “真乖,明霄哥。”   于是锁住李明霄四肢的银镣铐被解开来,镣铐打开李明霄才发现它内里竟镶了绒布,难怪戴这么久他丝毫没感觉到疼痛。   江尽楼似乎很爱惜李明霄的身体,除了憔悴瘦弱了些,别无大碍,因此镣铐解开后他还不至于脱力到站不稳。   “走吧,我给你做。”   说罢,李明霄转身朝石门走去,却被江尽楼叫住。   “等会儿,明霄哥。”   婢女先前被江尽楼谴退,如今又被他召了回来,手上还端着个小盒子。   打开盒子,盒子中赫然是一个银手环,只见江尽楼轻轻执起李明霄的手,下一秒银手环便被套在了李明霄手腕上。   “别弄丢了,明霄哥,否则会有惩罚哦。”   李明霄低头去看那手环,手环很朴素,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除开内壁上刻着一圈符文。   李明霄细细看过,发现那一圈符文和墙壁上的符文别无二致。   李明霄内心轻轻叹了口气,都说了自己不会跑,还要用符文禁锢住他的灵力才肯放心,安全感已经低到这种地步了么?   “知道了,走吧。”   得到李明霄肯定的答复,江尽楼满意地笑了笑,石门这才缓缓打开来。   李明霄原先以为守着这座地牢的人只有那婢女一个,打开门才发现原来是层层卫兵严加把守,里三层外三层的几乎要把地牢堵得水泄不通。   见江尽楼出来,他们无一例外地跪地行礼,齐声道:“尊上!”   李明霄发誓,他看《武后传》时都没见过这么浩荡的阵仗,说实在的,还真是有点心潮澎湃呢!   江尽楼却漠然地走过,连眼神都没分给他们半个。   (李明霄:不亲民的领导不是好领导!听见了吗尽楼!亲民!亲民!) 第36章 久违的长寿面   仔细看去,那些卫兵竟全是魔族人。   看着眼前的场景,李明霄心里也明白了个大概,江尽楼果然觉醒了魔王之血,且有破世在手,应该已经接管魔界了。   李明霄通过对原文的了解得出了自己的猜测,因此对于眼前的场景他并没有感到错愕,但他平静的表情落在江尽楼眼里却变成了一种漠然。   “明霄哥不想知道你不在的这五年里发生了什么吗?”   江尽楼目视前方,眼睛里却空无一物,看向周身花草树木的目光没有一丝温度。   “很可笑吧,仙门出身却掌管着魔界。”   不管仙魔两界表面看上去多么和平,内里总有明里暗里的争斗,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仙门人嫌魔族放浪形骸,魔族人嫌仙门人装模作样。   李明霄摇了摇头,道:“这是你的本事。”   李明霄是真的在陈述事实,可这话在江尽楼听来却像是透着失望的嘲讽——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明霄哥有多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水系灵根修真者。   江尽楼苦涩地笑了笑。   “明霄哥,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是魔王之子。”   李明霄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因为不管做出什么反应,江尽楼都能解读出别的意思。   但说到魔王之子这一茬,他倒是有个疑点一直没明白——顾言叙与江尽楼都是魔王之子,为什么顾言叙在觉醒魔王之血前毫无灵根无法修炼,江尽楼却天赋异鼎修炼神速呢?   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找到白尚学弄清楚原委,既然他现在穿书过来了,白尚学大概率也会过来,不过这些还不是他目前该想的事,先安抚好江尽楼才最是紧要。   果然,李明霄不搭理他,江尽楼反倒消停了不少,默默地跟在李明霄身侧带路,这样看上去居然有了几分从前乖巧的样子。   江尽楼喜欢跟在李明霄身后,喜欢跪坐在李明霄身侧,不喜欢走在李明霄前面。因为这样的话他就看不见明霄哥了,只要他不回头,他将永远发现不了明霄哥的离开。   正因为无知无觉,所以回头发现的时候就会茫然无措,江尽楼深深地恐惧着这种未知。   魔界很大,李明霄推测江尽楼带他走过的地方是魔界的中心——魔宫,即魔王及其亲族居住的地方。   魔王在修缮魔宫这方面极尽奢华,其规模十分可观。李明霄跟着江尽楼走了许久才走到魔界的厨房。   魔族很重视口腹之欲,厨房里的物品一应俱全,相比之下,李明霄在云杉崖自个儿敲的小厨房显得万分寒碜。   也不知道是魔族菜品更丰富还是华夏五千年美食文化更高深。   话说回长寿面,这玩意儿吧做起来的确不难,不过他统共也只给江尽楼做过一回,当时说好年年陪他过生日,结果阴差阳错地放了他五年鸽子。   李明霄边想边拖出了一袋面粉,将面粉倒进碗里后他才想起来——他不会拉面条!上回做长寿面还是叫子路拉的。   李明霄在心里叹了口气,抬头问江尽楼道:“你子路哥在哪儿?叫他过来......”   给你拉面条。   李明霄话还没说完,就被江尽楼打断了。   “重要吗?”   医生说过那个患有抑郁症和狂躁症的孩子有极其强烈的领地意识,十分渴望在乎的人全部的关注。   虽然知道这是江尽楼赌气说出来的话,但李明霄还是没忍住皱了皱眉——小白眼狼,当初就不该让子路给他拉面条!   于是乎最后煮出来的长寿面几乎成了面疙瘩汤,面条一段一段的,糊成了片片。   李明霄看着碗里的面疙瘩汤,陷入沉默——古人的智慧真是伟大,现代科技的力量真是便捷。   “没煮好,将就着吃吧。”   李明霄抽了双筷子,将碗往江尽楼眼前推了推,略微有些不好意思道。   江尽楼看了看那碗惨不忍睹的面疙瘩,轻笑了起来。   “嗯。”   于是两人一个安静地吃,一个安静地看,李明霄感到自己莫名地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氛围——明明以前他也经常这样看着孩子吃饭。   不,现在再叫孩子似乎不太妥当。   方才一路上没仔细看,现在认真打量一番,江尽楼原本因过分精致而显得柔美的五官如今变得十分硬朗,虽然依旧美得不可方物,但的确有二十岁男子该有的样子了。   江尽楼吃相很优雅。他吃相一直很好,只是以前是小姐式的乖巧,现在是魔尊式的从容。   五年,三个月,都不过弹指一挥间。   没过多久,江尽楼就把碗里的“长寿面”吃得干干净净。人喂饱了就会变得好说话起来,见他还算餍足的模样,李明霄斟酌了一下措辞,道:“仙门如今怎么样了?”   “不知道。”   不,他知道。   江尽楼抬起眸,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明霄,似乎觉得把李明霄惹生气是一件分外有趣的事情。   永远做一个乖孩子是不会被记住的,一个乖孩子没法儿时时刻刻牵动着师尊的情绪,但坏孩子可以。   这是江尽楼在李明霄消失后才发现的,从耽参苟身上。   明霄哥身边总是有很多乖孩子,以前有很多,以后还会有很多。他做得再好再优秀也不过是众多乖孩子中的一个。   而且成为乖孩子就失去了被担心的资格。人们总过分相信那些乖孩子的能力,觉得他们能够独当一面,所以放置一旁不闻不问,而坏孩子总爱犯错,所以人们辗转反侧牵肠挂肚。   他要让明霄哥不管去了哪儿都记挂着他,这样明霄哥也许会出于担忧回来看看他。   他曾经害怕明霄哥知道他的劣根性,怕明霄哥讨厌他这样可恶的人,于是他总披着乖巧的羊皮,浑身散发着无害的气息。   然而事实证明羊皮留不住他的明霄哥。   如今明霄哥已经看到他的本性了,但明霄哥没有离开他,还给他做了长寿面,这让他忍不住想展露更多给他看。   他在赌,通过不断地试探试图找到明霄哥的底线,以此丈量明霄哥对他的爱,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有多么害怕触碰到明霄哥底线的日子到来,这意味着明霄哥对他的爱被他自己耗尽了。   李明霄太阳穴突突两下,不知道江尽楼哪里来的恶趣味,但他没打算同这只犯病的小白眼狼计较。   “明霄哥想去看看吗?”   江尽楼突然问他,脸上露出十分纯良的笑。   李明霄不知道他问这个问题是什么用意,明明很不想他回到仙界,还非要征求他的意见,所以他没搭理他。   但江尽楼自问自答了。   “明霄哥想去。   “明霄哥想去,我可以带明霄哥去,但不要从尽楼身边离开,否则尽楼会很难过的。   “尽楼只喜欢明霄哥,所以明霄哥也只能喜欢尽楼。”   无理取闹。   李明霄内心客观地评价了一句,但没说出口。   “我能到哪儿去?”   的确如此,在穿书世界,除了江尽楼身边,他也无处可去。   江尽楼却笑了,笑意却不达眼底。   “明霄哥明明很会躲的,一旦离开,尽楼哪儿也找不到。   “如果用李明霄的心头血招魂失败,尽楼会试着统一三界的。   “前提是明霄哥得在三界之内。”   统一三界的好处就在于三界所有秘辛角落他全部都能探寻。权力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你看,现在明霄哥已经很难像以前一样,说去哪儿就去哪儿了。   他一直很相信明霄哥说的话。   所以他很清楚明霄哥说真正的自己不在三界之内这句话是真的。但人的愚蠢之处不就是心存侥幸吗?甫一上位,他对魔族禁卫队颁布的第一道旨令就是搜寻明霄哥,他们却无从下手——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明霄哥长什么样子,他也不知道。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以后还会有第二个我,第三个我出现在你的人生里。”   李明霄摇了摇头,觉得江尽楼的行为称得上幼稚。他认为自己能够理解江尽楼对他的感情,这无非是一种依赖,因为自己将他从象姑馆带了出来,处处维护他,在他十五年的少年记忆里,自己可能是第一个对他没有索取目的的人。   因此江尽楼难以适应自己的离开,这种茫然走偏以后成了执念。   过度的依赖不利于人格的独立,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将江尽楼这种跑偏的执念扭回来。   “何况你现在身为魔尊,心思应该放在魔界生民上,而不是放在我身上。”   “不,明霄哥,你根本什么也不懂。”   江尽楼注视着李明霄,脸上原本就浅淡虚假的笑意彻底消失。   以前不懂,现在还是不懂。   “尽楼要怎么做明霄哥才会懂呢?”   明霄哥,我爱你。 第37章 重回仙门   江尽楼最后还是带李明霄离开了魔界,仙门入口处依旧是那座仙山,但李明霄由于银手环的限制,没法施展仙力操纵仙剑。   江尽楼搂着他的腰带他御剑飞行时他一度感到魔幻,恍然时间倒置——最开始他也是这样将江尽楼带回仙门,如今场景相同,两人的位置却神奇地调换了。   到了仙门门前,江尽楼将他放了下来,李明霄迈步进去,却发现江尽楼并没有跟上,他于是转头问道:   “怎么了?”   江尽楼笑了笑,似乎带着一丝苦涩。   “明霄哥觉得,我该以怎样的身份进入仙界呢?”   李明霄没再说话,且不说魔界与仙界明里暗里的龃龉,光是江尽楼叛出仙门,还掳走明霄仙尊囚禁如是年,这顶帽子就够仙门齐齐对他亮剑的了。   他突然感到难言的悲伤,曾经仙门的小弟子们会恭恭敬敬叫江尽楼一声师兄,师姐们会细致地给江尽楼准备夏游的物件,两位仙尊虽对自己不满,却对江尽楼赞赏有加。   可现在江尽楼居然无法光明正大地踏入仙界的大门。   觉醒魔王之血并非江尽楼所愿,但从觉醒那一天开始,他就必须承受修真者的驱逐与初到魔界格格不入的惶恐。   说到底他那时也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孩子,没有人天生就知道该怎样当一个魔尊。   “等我回来。”   他想去找白尚学弄清楚穿回来的原委,至于这次该如何回去,他反而没那么着急了。   他的确记挂爸妈还有弟弟,可看见江尽楼这幅模样,他回去的想法一下子所剩无几。而且根据上一回穿书的经验,他无论什么时候回去,现代的时间点都不会改变。   这句话明显地取悦了江尽楼,他倾身过来,伸出自己的小指。   “真的吗?拉勾。”   “多大人了都。”   李明霄嘴上嫌了他一句,手却顺从地伸了出去,勾上江尽楼的小指,并极其郑重地盖了个章。   “真的。”   李明霄顺利地进入仙界,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轰动,他没从正道走,偷摸从小道避开人绕到了百药山。   一路上他都在心里琢磨到底该怎么向药无银开口——江尽楼大发慈悲?人皇攻到魔界去自己趁乱逃离生天?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脱离虎口?   结果等他真正摸到药无银房里去,却发现偌大的房间内只有白虎一只狗。   李明霄试探性地喊了一句:“白尚学!醒醒!”   果然,白虎支棱支棱耳朵,瞬间就从地板上弹了起来,一开口便吐出人言。   “兄弟啊!你果然来了!”   没错,看来白尚学也穿了过来。   “怎么回事儿?药无银和顾言叙呢?”   白尚学抖了抖一身白毛,叹气道:“害,我回来之后儿砸还挺惊讶的,毕竟白虎变回正常狗已经五年了,不过这也正常......”   “说重点。”   李明霄不耐地打断他的话。   “哎呀,好嘛。就药老大今天偷偷去凡间逛象姑馆被儿砸发现了,儿砸提刀追去了......开个小玩笑,儿砸对药老大可不敢动手......”   李明霄表面淡然点头,内心却疯狂输出。   这里一个儿砸那里一个老大,仙门都快被你混成家族群了啊喂!   所以原来象姑馆那种垃圾地方还没有被封吗?慢着......重点应该是,你这个用词会不会有点问题啊白尚学同志?是真的学白上了吗?药无银去象姑馆为啥要偷偷?顾言叙又为啥要追?   李明霄满头雾水。   “算了,他们的事和我一条可爱的单身小白狗有什么关系呢?关键是我们应该怎么回去对不对!”   白尚学抖擞精神。   “好!下面就让我们来制定回家计划123吧!”   “慢着,我们为什么会穿回来?”   李明霄按住它激情四溢的狗头。   ”这个我也不知道,这回没有声音给我指示。”   说到这里,白尚学脑袋耷拉下来,叹了口气。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不过我想任务应该也不会太难,我们一定很快就能回家!”   “等一下......”   还有尽楼......   “等什么?你难道不打算回家了?”   白尚学将他的话堵了回去。   “当然要回。”   但不是现在。   “那不就是了!”   白尚学打断他,没给他开口的机会。李明霄只好无奈地闭嘴,打算之后再告诉他江尽楼的事儿。   “咦?你这是什么玩意儿?”   白尚学好奇地嗅了嗅他手腕上戴着的银手环。   “这个不好说,但它会禁锢我的灵力,我现在与常人无异。”   “你戴着这个,到时候行动起来多不方便,做任务难度系数直线上升。”   白尚学夸张地比了一个高度。   “走,去找掌门,让他给你解了,正好他今天出关。”   “这......”   他被江尽楼掳走这事儿整个仙门闹得沸沸扬扬,李明霄不确定自己突然出现在程白羽眼前会不会引发什么变故。   但灵力被锁住的确容易受制于人,他想要弄清楚这五年发生的事儿,眼下必须请程白羽帮忙解开禁咒,同时还得瞒过江尽楼。   因此他带着白尚学摸着小路又从百药山溜到了掌门修习的静室里。   那门依旧很高端,不用他施任何法术就自动开了。   程白羽端坐静室中央阖眸打坐,察觉到李明霄的到来,他缓缓睁开眼,眼神中却丝毫没有透露出意外,反而早有预料似的道了句:“你回来了。”   这一手杀了李明霄个措手不及,他只好尴尬地摸了摸鼻尖:“是、是啊。”   不知为何,李明霄总觉得程白羽的目光像把刀,划破他的皮囊,直逼他的魂灵。   但这怎么可能呢?他摇摇头,试图甩去自己脑子里的想法。程白羽说的肯定是原主从江尽楼手中逃了回来。   “你这次来寻我,所为何事?”   程白羽轻轻牵了牵手指,远处的案桌与茶具便尽数飞来,在李明霄跟前整齐地码好。   “巫山银针,不知道你爱不爱喝。”   “谢掌门。”   李明霄接过程白羽递来的茶盏,表面努力维持人设,内心直呼牛哔——有一说一,掌门绝对是整个三界装哔技能最多的NPC。   程白羽都问到这地步了,他再藏着掖着就显得不够意思了,于是李明霄开门见山道:“不知掌门能否为我解开一道魔族禁咒?”   “可以。”   雾槽?都不用问是什么禁咒的吗?果然强大的人就是不一样!   无视李明霄震惊的眼神,程白羽目光落到他手腕上的银手环上。   “此物魔气四溢,你说的便是它吧?”   “正是。”   李明霄重重点头——大佬,这位是真大佬。   “你且过来。”   李明霄于是放下茶盏,走到他身前去坐下来。   只见程白羽手掌在银手环上轻轻一覆,那银手环就剧烈震动起来,发出嗡嗡的响声,没过多久便碎成了几段撞击在白玉地板上,传来叮叮的灵音。   紧接着,程白羽便从储物袋中拿出一个锦盒,打开后,里头赫然躺着一枚一模一样的银手环。   李明霄再次震惊——大佬不愧是大佬,魔族法宝说有就有,还随身携带。   “此物你戴上,视觉上可以假乱真。”   李明霄点点头,虽然没明白程白羽干嘛画蛇添足要说个“视觉上”,但总之这事儿是办妥了。   他得快些回尽楼身边去才行,不然他该等急了。   “掌门大恩我铭记在心!来日一定报答!”   李明霄急匆匆地行礼后离开,压根没注意到程白羽今日的反常之处——从头至尾,程白羽都没有叫他一句“明霄”。   李明霄的背影渐行渐远,程白羽轻轻捡起地上碎成几段的银手环来。   李明霄让他解咒,估计指的是刻在手环内侧压制修真者灵力的魔族咒文。   事实上这个手环还有另一个咒——窃听咒。   空气中的音波断断续续,慢慢扩散开来,最后传到人耳里,变成不同的声音。   这就是魔族禁咒之一——窃听咒。   声音在叮叮一声灵音后戛然而止。江尽楼指尖用力,将手里的母环攥成几段。   窃听咒以子母两银环作为媒介,窃听者执母环,被窃听者执子环,子环被破坏,窃听咒失效。   他之前就隐隐怀疑白虎那只狗——明霄哥为何总与它待在一起,又为何对顾言叙如此上心,现在看来,一切都有了答案。   他的明霄哥又对他撒谎了,盖章在明霄哥眼里不过是哄骗小孩子的把戏,足以把他骗得团团转。   明霄哥一点儿都没有打消回家的念头,而且从不记得他说的话。   “我说过,弄丢手环会有惩罚的哦。”   江尽楼看着不远处李明霄出现在仙界大门的身影,面上勾起一个看上去还算愉悦的笑容。   然而在李明霄看不见的地方,那点笑意消失殆尽。   江尽楼眸中划过晦明莫测的光,薄唇几近残忍地轻声下达着最后通牒。   “明霄哥,你没机会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入小黑屋   明天居然要四点半起床集合,困困_ 第38章 表明心迹   李明霄径直走到江尽楼身边,打算同他一起回魔界。然而靠近江尽楼时,他忽然闻到一阵奇异的香味,那香味使他昏沉发晕,最终他没能扛过眼皮的沉重,很快眼前一黑,人便倒在了江尽楼怀里。   李明霄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他陷入一个巨大的蜘蛛网中,拼命挣扎也没能逃脱,身下的蜘蛛丝传来可怖的颤动,他艰难地转头看去,不远处的巨型蜘蛛口器翕动,正缓缓向他爬来。   李明霄一下子惊醒,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现实中的处境似乎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睁开眼,入目的是头顶繁复的沉木雕花和暗紫色床帘——他正躺在一张大床上,在陌生的房间。   这个房间整体色调十分暗沉,只有案桌上的烛火幽幽地冒着光。   这是什么地方?他怎么突然到这里来了?江尽楼呢?   李明霄一惊,想要从床上爬起来,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动弹,他慌忙低下头去看,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脚被束缚住了——约摸一指粗细的麻绳将他双手双脚死死绑住,不论他怎么挣扎都没有松动的迹象,而且那麻绳似乎带有魔族的咒文,他才恢复不久的灵力又使不上了。   李明霄开始认真地观察起绳结来,他在现代有学习过束缚结,但显然捆绑他的这个人比他精通此道得多,被捆绑的人凭自己的能力根本打不开这个结。   正当他绞尽脑汁思考着究竟是谁将他绑到这里来时,房间的门被人打开来。李明霄抬头一看,来人居然是江尽楼。   他顿时明白过来——是江尽楼把他弄晕,并关在了这里。   江尽楼手上还端着一个托盘,盘内的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见李明霄醒来,他看上去很是愉悦道:“明霄哥醒了?要不要吃点东西?尽楼亲手做的哦。”   事实上李明霄的身体并不需要食物,但他灵魂毕竟是一日三餐按时吃饭的现代人,哪怕穿书他也没有改变这种习惯。   不过此时李明霄并没有心情与江尽楼闲话家常。   他看着江尽楼,蹙眉道:“你这是要做什么?”   江尽楼极轻极轻地笑了一声:“明霄哥觉得我在做什么?”   江尽楼不答反问,随后像是知道自己得不到李明霄的答案,他自顾自地将托盘里卖相极好的银耳羹和糕点摆在了桌上,并执起勺子,舀了一口吹凉后送到了李明霄嘴边。   “明霄哥,乖,张嘴。”   李明霄偏过头去。   “你先给我松开。”   李明霄没领他的情,江尽楼也并不恼,只轻轻将碗搁下,慢条斯理地抚平衣袖上的褶皱。   “明霄哥不想吃银耳羹?不如尽楼给明霄哥煮一盅巫山银针吧,明霄哥看上去很爱喝。”   江尽楼直接无视李明霄的要求,目光落在李明霄身上,带着凉意。明明江尽楼唇畔勾着一抹笑意,可李明霄没来由地感到后背发寒。   “明霄哥,你想要的,无论什么我都会取来给你,哪怕搭上我的命。”   “你没必要这样......”   李明霄从未见过这样的江尽楼,不自觉的,他将身体往后退了退。   江尽楼自然没有忽略李明霄的小动作,他眼中划过一丝痛楚,目光缓缓上移,锁住了李明霄的眼睛。   “为什么要躲呢?我爱你啊,明霄哥。”   突如其来的表白打了李明霄个措手不及,这是他二十几年头一回收到同性的告白,下意识地,他选择了逃避。   “尽楼,你还小,你不懂,你这只是一种依赖,不是......”   “不懂的明明是明霄哥啊。”   江尽楼笑着打断他。一瞬间,神色又变得极其平淡。   “不......明霄哥明明懂的,只是总爱假装自己不懂。   “明霄哥真是.......太卑鄙了。”   “尽楼,你肯定是弄错了!你听我说!你是把我当做哥哥,所以才产生了那样的想法......”   李明霄没顾得上反驳江尽楼这番称得上是控诉的言论,他着急地想要阻止着接下来的一切。却不知道他说这些话只会将局面搅得更加糟糕。   “明霄哥怎么就是不明白呢?”   李明霄感受到身下柔软的床垫往下塌了塌——是江尽楼倾身坐了上来,这张大床容纳两人绰绰有余。   不明白江尽楼要做什么,但李明霄没来由地感到害怕。下一秒,江尽楼的手探上了他的耳廓。   (哔——)   “明霄哥对哥哥会这样做吗,嗯?”   “啊——”   (哔——)   迫切地想要逃离这种陌生的怪异触觉,李明霄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江尽楼并未防备他突然的举动,唇角处被磕出一块青紫。   李明霄也意识到自己伤着了江尽楼,动作滞了一瞬,呆呆地望着他。   “对不......唔——”   他再次被噤声了。   “不要再拒绝我了,明霄哥。”   江尽楼舌尖抵了抵自己唇边青紫的那处,垂眸看向李明霄的眼神里带着隐隐的兴奋,像极了窥伺已久的狼饶有兴致地看着终于落网的羊羔。   (哔——)   如果到了这时候李明霄还不明白江尽楼接下来想要干什么的话,那他未免太愚蠢了些。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江尽楼口中所说的爱,可能真的不是弟弟对哥哥的爱,而是伉俪之间的那种爱。   (哔——) 第39章 赋诗一首   车骑马匹踏雪尘,   在野朝政权旷野。   微微一笑很倾城,   博学广才当为用。   长夜当哭谢封喉,   佩玉雪光溅泥浆。   也无风雨也无晴,   有言道是为国死。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在评论区一起分享哦! 第40章 系统001   被江尽楼抱去沐浴清洗完毕,李明霄沉沉睡去,江尽楼没舍得再折腾他,压抑下未消的情yù,将人放在床上,他伸出手指细细地描绘起李明霄的轮廓来。   他体内升腾起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同时他也感到难言的空虚,这两种情绪撕扯着他的心脏,令他痛不欲生。   他终于得到了他日思夜想的人。   可尽管他能找来世界上最坚硬的玄铁,打造最牢固的锁链,把明霄哥紧紧关在自己的寝宫里,却无论如何也拴不住明霄哥想要离开的心。   他不知道三界之外是什么,他只知道那也许是他穷极一生都无法触及的地方。这个认知令他产生难以言喻的不安,他只能通过这种令明霄哥讨厌的方式试图紧紧抓住他,渴望他留得久些、再久些。   但明霄哥的来与去总是那么神秘,他根本找不到明霄哥离开与回来的契机。明霄哥总不声不响地消失,又毫无征兆地回来,叫他防不胜防,措手不及。   江尽楼鼻尖凑近李明霄柔软的颈脖,像从前那样感受着他身上清甜微苦的香味。   (哔——)   他轻轻叹了口气,手指从李明霄紧闭着的眼滑向他微蹙的眉心,抚了抚,似乎想要把它展平。   明霄哥,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哔——)   江尽楼眸色暗沉,喉结上下动了动(哔——)他手指紧紧攥住掌心,深深呼出一口气。(哔——)   睡梦中李明霄的身体由于突如其来的疼痛一下紧绷了起来,他眉头紧紧皱起,(哔——)   江尽楼却并没有留情(哔——)——明霄哥身上有他打下的标记,这能让他产生明霄哥属于他的错觉,让他有理由继续欺骗自己明霄哥是他的。   紧接着,他从抽屉中拿出几个银制的镣铐,包上软布后便用它再次束缚住了李明霄的脚腕。镣铐的另一端被他固定在沉重檀木制的床头柱上,失去灵力的李明霄根本无法挣脱。尽管如此,他还是没解开绑住李明霄双手的麻绳。   “明霄哥,我去处理些事儿,乖乖等我回来。”   他温柔地注视着李明霄并不安稳的睡颜,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天,也许只是几个时辰,李明霄终于从昏睡中醒了过来。   “嘶——”   意识回笼,运动过度的酸胀疼痛感顿时席卷全身,(哔——)。   江尽楼解开了他的禁言,但他此时一个字都不想说——万万没想到,他还是逃不过穿书被太阳的命运,而且还是被自己精心呵护了一年的孩子。   别的都暂且不吐槽了,但是为啥江尽楼那个地方(哔——)!看惯了他比女子还要柔美精致的脸庞,(哔——),简直是画风异变好吗!   还有那什么大杠铃,大沙袋,铁支架——造孽啊!造孽!李明霄抬起脖子看了看自己酸软无力的四肢,悔不当初。   其实江尽楼根本用不着给他帮上麻绳和镣铐,他现在根本爬都爬不起来。   长长叹了口气,李明霄躺在床上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江尽楼现在不愿意相信他的话,他也不知道该如何与江尽楼沟通。江尽楼现在像一个费劲千辛万苦得到心爱玩具的孩子,偏执而任性,不管别人说什么都不肯放开。   而他,李明霄,一个钢铁直男,被人(哔——)到昏过去之后,居然除了惆怅,并没有产生别的情绪。   也许江尽楼说的没错,那些看似隐秘的情感,他早该有所察觉。   突然,李明霄脑海里响起一道机械女声:“滴,成功采集宿主血液样本,正在匹配中......滴,匹配成功,正在唤醒辅助系统......滴,已连接宿主精神意识......”   紧接着,机械女声转换成可爱的童声:“宿主大人您好!我是你的辅助系统001!wow,宿主大人!您情况看上去不太妙哦~”   李明霄:???   什么系统001?原来他是真的有系统的对吗!原来他的系统是真的叫001对吗!原来开启系统的方式真的是滴血认证对吗!   还有那个挪揄的语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造孽啊!造孽!   与李明霄意识相连后,系统001能够清楚地听到他的内心想法,作为任务完成率100%的金牌辅助系统,它尽职尽责地做出了解答:   “001也很想与宿主大人建立连接呢!可是宿主大人在昨晚以前一滴血都没流过QAQ!”   所以昨晚的血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说江尽楼那只小白眼狼把他那里给弄出血了?!简直无恶不作!丧尽天良!罪不容诛!   “哎呀~宿主大人好涩涩喔~人家还是一只没成年的小系统啦,羞羞脸~   “是宿主大人的情敌昨夜在您脖子上咬了一口啦~”   001尾音扭得李明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他没有忽略001话里的关键词。   “情敌?什么情敌?”   “呜呜,忘记更新数据了,请宿主大人稍等一下噢......滴,数据更新中......滴,数据更新完毕。”   李明霄:???   “啊,是这样子的喔~001的使命是辅助宿主完成拯救三界的任务。目前看来,您已圆满完成任务了呢,作为任务奖励,您可以随时回到现代噢!”   “什么意思?”   李明霄越听越不明白。   “意思就是,如果宿主大人一穿书就成功激活001的话,001将会为宿主大人发放相关任务,按照任务引导,宿主大人将会与目标人物顾言叙建立亲密联系并成功阻止目标人物黑化,守护三界和平。”   李明霄满脸黑线——他这回听明白了,果然,他想得没错,每一位穿书宿主之所以都逃不过被主角攻太阳的命运,少不了无良宿主的推波助澜。   001继续解释道:“虽然宿主大人没有与目标人物建立亲密联系,但目标人物目前黑化值远低于平均水平,从结果上来看,您已成功完成拯救三界的任务,作为奖励,您将获得永久回归现代权。”   “永久回归?难道还有限时回归?”   “是的哦~由于NPC人物药无银将血灵芝炼制成肾宝,您成功完成阻止目标人物顾言叙觉醒魔王之血任务,获得三个月限时回归奖励。”   难怪他上次他把肾宝给江尽楼吃了之后就穿了回去。   “是的哦~由于那时您并未唤醒001,任务奖励即时发放,因此您并没有接到通知。但现在您想要什么时候领取永久回归奖励都可以哦~”   李明霄大致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江尽楼在你的原数据里是个什么任务定位?”   “是您的情敌噢~您需要阻止他与目标人物产生情感联系并取而代之呢!但如今看来——呵呵^_^——”   李明霄:......   最后那个颜表情是看笑话的意思吧?对吧?没错吧?   “根据现有数据分析,您接下来将会经受比昨晚更加(哔——)的(哔——)几乎每天都会被(哔——)而且(哔——)......”   李明霄打开系统控制界面,开启静音模式,顿时,聒噪的童声消失,他的脑海重回一片宁静。   没过一会儿,他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将静音模式关闭。   “江尽楼是魔王之子,为什么他能够修炼灵气?”   “因为人物江尽楼的母亲是天赋极高的水系灵根修真者噢~被魔王强制囚禁为炉鼎后设法逃出,被迫成为chāng jì,并在凡界诞下江尽楼后难产而亡。”   李明霄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喻的悲哀,灵力纯净的水系灵根何其难得,尽管如此也逃离不开成为炉鼎的命运。   水系灵根炉鼎之所以受欢迎,除了强大的灵力反哺能力与绝美的容颜,她们的后代也将完美地继承吸收转化灵力的能力,修炼天赋较常人高得多,江尽楼便是很好的例子。   “白尚学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   “唔,马上帮宿主大人查询一下哦~滴,开始调取宿主白尚学相关资料......滴,调取成功。   “分配给宿主白尚学的系统是任务完成率0%的青铜系统999,由于经常不管宿主死活被严重警告处分多次。”   李明霄:......   难怪白尚学只知道自己有阻止剧情变化的任务,不知道具体内容,原来是分配给他的系统玩忽职守。   “白尚学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当时能够跟我一起传送回现代世界?”   “宿主白尚学接收任务为阻止穿书世界发生变化,本意便是阻止目标人物顾言叙黑化,维护三界和平。因此,宿主白尚学与您的任务性质是一致的,任务奖励也是一致的。查询到系统999当时与女友系统888正在闹分手,所以它一气之下开始摆烂了呢~”   李明霄:确定这样不负责任的系统留在穿书世界不会出事儿吗喂?!   “对了,还有一件事儿需要宿主大人知悉......”   系统001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明霄开启了休眠模式——他听到了门外的脚步声,大概率是江尽楼回来了,不把它休眠,总感觉有人正磕着瓜子儿观看他与江尽楼在一起时发生的事儿。 第41章 番外.无叙   听着娃娃脸小郎君弹奏琵琶,感受着纱衣美倌纤纤玉手轻重有度地替他揉肩,再张嘴接过狐狸眼舞姬喂来的西域紫葡萄,药无银发出长长的喟叹声。   ——这才是人生在世意义所在哇!仙门恪守清规断情绝爱的教条都是放屁!   “药仙尊~好久没见你来找奴了,奴想您想得紧。”   “无银哥哥,奴这力道,可还舒坦?”   “仙家~啊——张嘴,奴给您剥了葡萄~”   被样貌俊秀的少年们这么一叫,药无银顿时感到身子都酥麻了半截,连说话的调调都清风霁月了不少。   “咳......近来仙门事务繁琐,我未能抽出身来。”   天地可鉴,药无银平日里在仙门的确不着调,但一旦出了仙界大门,形象不可谓不高风亮节、芝兰玉树。   有个词专门用来形容这类伪君子——道貌岸然。   不过他说的倒也没错。   五年前江尽楼觉醒魔王之血,魔气之强几乎将云杉崖的孕育着仙灵的花草树木侵蚀得寸草不生,仙门顿时炸开了锅。   而他的挚交好友李明霄也不知怎么回事,性情再次大变,变回了曾经那种漠视一切、冰冷到近乎残忍的性子。   对江尽楼的态度也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往李明霄有多么在意江尽楼,药无银自认看得一清二楚。可性情再次大变后,他竟不肯承认江尽楼是他亲收的徒弟。吐出的话比腊月的风刀子还要无情:“我怎么可能会收一个魔族做徒弟。”   话语间鄙夷之色尽显。   仙门的明霄仙尊厌恶魔族,哪怕上次仙魔大战之后两界签订了和平契约,宣布维系长久的和平关系,也并没有消磨掉半分明霄仙尊对魔族的排斥。   江尽楼的态度更加奇怪,以前他对李明霄那叫一个黏糊——这是仙门上下有目共睹的事儿。本以为他会委屈或是生气,熟料他面色平静,就好像这些事不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一样。   众人都以为他是心如死灰了,可药无银总感觉自己从他眸底深处读出了难以言喻的悲伤,还有被隐藏得很深的、可怖的执念。   尽管他不知道江尽楼的悲伤与执念来自于哪里,但他看得出来,这些都不是因为李明霄的厌弃。   最终的结果便是——江尽楼被逐出师门。   事实上江尽楼本不必落得个如此难堪的下场,仙门并没有哪条规矩说魔族人不许踏足仙界,何况觉醒魔王之血的江尽楼水系灵根并未被压制,甚至二者相辅相成,更有助于他修炼。   连门内最古板的两位仙尊——莲衣仙尊与孔邱仙尊,哪怕心有芥蒂,都没有表达出非要把江尽楼扫地出门的意思。但李明霄像是铁了心要把他赶得远远的,看一眼都嫌晦气,大有不将江尽楼逐出师门誓死不休之意。   尽管药无银早知道自己这位故友是个什么鬼性子,可这种翻脸不认人、半点不念旧情的行为实在令他感到心寒。   于是他直接闯入云杉崖,同李明霄大吵了一架,若非江尽楼也下定决心要离开仙门,他与李明霄估计能打起来,从此他与李明霄再无来往。   也不知算不算报应,不久后魔王去世,江尽楼即位,成为魔界新任魔尊。随后便用破世破开了仙山结界,闯入仙门,并绑走了李明霄。   再多的也不赘叙了,总之明霄仙尊被绑再次使仙门陷入混乱,仙魔两界自此势不两立,剑拔弩张。   仙门上下忙得团团转,药无银自然也不能幸免——最要命的是他的徒弟顾言叙。   每每他好不容易忙活完腾出点儿时间想去凡间会会他的小红娘、小玉郎,顾言叙就有一大堆炼药的问题要请教,一会儿这个草药,一会儿那个金丹。   明明是医药书上都有的东西,顾言叙非说自己听不懂,需得他讲解。   自己收入门中的徒弟还能怎么办?总不能不管吧?药无银没办法,只好压着满肚子火耐着性子为他讲解——要不是看在顾言叙相貌实在生得好看,他早就一书拍死他了。   但今天!无论如何他都要出来!象姑馆最近新来了个小倌,美得雌雄莫辨。才出了一回台子就夺得花魁的称号,据说那叫一个美若天仙眉目如画,他心痒了好一段时日了。   于是乎他今天想方设法地支开顾言叙,让他去炼药,这才从百药山溜了出来——想到这里,药无银突然发现顾言叙对他管得真是越来越宽了,从前是不许他乱扔衣衫乱放药瓶,现在他居然连来趟凡间都要看顾言叙脸色。   究竟谁是师尊!气煞人也!   突然,看台下传来一阵又一阵惊呼声,药无银知道这是那位花魁出台子了,兴奋得一下就从美人榻上蹿了起来往看台上看。   看台上的美人赤着玉足,红色的纱衣更衬得他肤白如雪,胸前两点殷红若隐若现,勾得人浑身发酥。   药无银一下激动了起来,手放在腰包上蠢蠢欲动,似乎下一秒就要把银两掷出去换美人春风一夜了。   然而还没等他取下腰包,整个人就定在了原地——厢房的门被人“砰”地一声打开来。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来人正是顾言叙,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过来的。   顾言叙面色发寒,沉默地盯着药无银,久得药无银甚至疑心自己马上就要被盯穿了。而那些本欢声笑语娇美柔媚地攀附在他肩上的小倌早就被吓得跪在了地上,大气不敢喘一个。   然而大名鼎鼎百药仙尊、三界著名神医药无银会怂吗?   会。   但他不会表现出来。   于是乎他假装没看见顾言叙充满质问意味的眼神,心一横,腿一叉,人也索性撑着头侧躺在美人榻上,哼哼唧唧道:“为师现在有事儿忙~你若没什么要问的~就快回去吧~”   “师尊说的忙就是在象姑馆看小倌搔首弄姿?”   药无银:啊啊啊啊干嘛打破砂锅问到底啊?!还让不让人放松了!让不让人放松了!   药无银没说出声,但他内心濒临崩溃,虽然他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泄了密,告诉顾言叙他在象姑馆——明明他偷溜出来时房里只有白虎一条狗!但现在追究这些似乎没什么意义。   “放肆!注意言辞!怎么就搔首弄姿了~此等绝色~神仙尤物~”   就算到了这种充满危险气息的时刻,药无银也不忘维护他心心念念的美人花魁。   “我看放肆的是师尊吧?在徒弟面前如此做派,是否有失师德?”   顾言叙冷笑一声,向药无银走来,好死不死,刚好挡住他看得正起劲的美人花魁的柔媚舞姿。   药无银很是不满道:“师德什么师德~为师才不要那玩意儿~孽徒~闪开!”   药无银难得硬气一回,顾言叙反而转变了态度。   “师尊好好看看,究竟是台子上那花魁好看,还是徒儿好看?”   药无银盯着顾言叙看了许久,垮起脸半天没憋出一个屁。因为他发现论相貌,那花魁似乎真比不上顾言叙,不对,应该说三界几乎没什么人能比得过顾言叙。   顾言叙从药无银的表情中读出了答案,语气稍稍柔和了些道:“那花魁有的,徒儿也有,师尊不如回去看徒儿?”   比花魁好看怎么了?有人花魁会跳舞吗?何况看了五六年,再俊的脸他也该看腻了!   药无银见顾言叙语气还算好说话,愈发蹬鼻子上脸,掷地有声道:“我不回去!要回你自个儿回~”   “是吗?”   顾言叙叫他给气笑了。   “既然这样,师尊就别怪徒儿采取强硬措施了。”   下一秒,药无银就被他腾空拦腰抱起,整个人挂在他肩头,天旋地转间,胃里翻江倒海,药无银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给颠出来了。   “大胆孽徒!这就是你待师之道吗!回去看掌门大人不罚死你~”   药无银扯开嗓子嚷嚷,平日里高洁有礼的形象毁灭殆尽。   “师尊都不要师德了,徒儿还要什么待师之道?”   说罢,顾言叙便扛着人步履从容地向象姑馆大门走去,任凭药无银怎么挣扎都不为所动。   药无银:李明霄你个杀千刀的!那会儿子教顾言叙举那什么大杠铃!这下好,他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李明霄:阿嚏!)   --------------------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已行进至75% 第42章 [锁] 第43章 [锁] 第44章 真心   李明霄阖上眼眸,听到那脚步声愈发逼近,他心下并不恐惧,但他身后某处密所隐隐作痛起来。   虽然他李明霄二十五年来洁身自好严守处身,但“开了荤的男人如狼似虎”这道理他还是懂的。   因此哪怕紧闭双眼看不见江尽楼的动作,他的睫毛也止不住地轻颤着。   这一幕落在江尽楼眼里却变了味,李明霄只听见江尽楼不明喜怒的一声轻笑,接着语调毫无起伏道:   “明霄哥这样怕我?”   李明霄在心头默默叹了口气,睁开眼看他。   “你回来了?”   “你来了”和“你回来了”这两句话看似模样差不多,内里的深意却大有不同,可惜江尽楼此时并不愿生出几分闲情仔细琢磨,他只觉得李明霄对他的态度太冷了。   太冷——太冷了,他受不了。   “明霄哥,怎么不装睡了?嗯?”   在做昨晚那些事儿前,他不是没想过明霄哥对他的态度会发生变化,可他那时自负地认为只要能锁住明霄哥,他就能忍受明霄哥所有的厌恶。   骂他无耻也好,说他恶心也罢,他都能受得住。   可当明霄哥真的露出那种令他陌生的表情时,他内心难以抑制地巨浪滔天,狂风无停,扼住他喉咙,逼得他喘不过气。   九尺之躯,扛得住仙门众人的围剿,扛得住魔族群起的暴动,却扛不住他的明霄哥微微颤抖的小动作。   一瞬间,所有冰冷坚硬的伪装溃不成军。   李明霄呼吸一窒——江尽楼突然倾身环住了他的腰,像从前一样将头埋在他颈窝里。   “尽......尽楼......”   江尽楼炙热的气息瞬间包围李明霄,呼吸一下一下地刮擦着他(哔——),惹得他难以控制地挣扎。   江尽楼显然很不满明霄哥对他的抗拒,不轻不重地在李明霄耳垂处咬了一口,(哔——)。   李明霄吃痛,心下叹口气,却不再挣扎,随他动作。   “尽楼知道明霄哥怕痛,我以往从不舍得明霄哥痛的。”   江尽楼自嘲地笑了声,接着道:“就像明霄哥以往从不会推开尽楼一样。”   ???   怎么又emo上了?李明霄表示江尽楼脑回路过于清奇,恕他难以理解。   但两人抱着抱着,他明显地感觉到江尽楼(哔——),分外有存在感,他后头又开始隐隐作痛。   又过了良久,李明霄终于憋不住开口道:“年轻人,注意节制......”   江尽楼倏地抬头,李明霄羞红的脸便映入他眸中。李明霄面容生得冷清,带上这几分春色,有种无端的勾人劲儿。   却没勾得他天雷地火,倒是把他心头方才泛上来的涩意熨得暖和柔软。   江尽楼复将头埋在李明霄颈窝里,低笑。   “我不碰你,明霄哥,就让我抱一会儿,可好?”   李明霄不说话,江尽楼权当默许,空气再度恢复寂静。   江尽楼始终没有变换姿势,就这样过了许久,久到李明霄觉得江尽楼睡着了。   他不自觉地偏过头去,打量起江尽楼来。   前几日他都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如今仔细一瞧才发现江尽楼面容难掩疲色,眼下乌青,原本就显得冷情的薄唇由于色泽浅淡,愈发叫他看上去生人勿近。   李明霄忍不住鼻尖一酸,放在现实世界,江尽楼也不过是个孩子。可在穿书世界,他早早地承受起一切,问鼎魔尊之位,其辛苦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   自己到底还是欠了他。   哪怕昨天才被做了那种事,他也没法儿恨江尽楼,甚至难以拒绝江尽楼的请求。   单身二十五年,李明霄其实从未分清过自己的感情,更不知该如何应对别人扑面而来的汹涌情潮,于是他选择了逃避。   如果愿意一辈子陪着一个人就叫喜欢的话,他是喜欢江尽楼的。   如果愿意接受一个人的亲吻、拥抱甚至是(哔——)的话,他是喜欢江尽楼的。   李明霄想挣开麻绳,抬起手臂,回抱住江尽楼,再像以前那样,安抚性地在江尽楼背上轻轻拍两下。   可他此时只能用单薄的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情。   “尽楼,我不会走,我会一直陪着你。”   既然回去的时间由自己来选择,那请让他自私些,陪在江尽楼身边,直到穿书世界再也不需要他。   江尽楼不可置信地抬起头看他,像是想要读出明霄哥撒谎的痕迹。   可李明霄看向他的眸子那样坚定,这份承诺那样沉重,逼得他不自主地相信。   “真的吗?”   明霄哥,他......能再赌一次吗?   李明霄郑重地点头,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吐出。   “尽楼,其实我并非三界之人......”   他开始缓缓讲起自己穿进书内的故事,这故事实在荒谬,说出来他自己恐怕都不会信。   可江尽楼始终认真听着,他仔细比对着自己猜测的情节,认真补充着自己不知道的情节,终于拼拼凑凑,凑出了真实的明霄哥。   再也不是虚妄一场空,再也不像噩梦里那样,碎了后就不见了。   “明霄哥,尽楼好高兴......”   李明霄看着江尽楼那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心口无端地刺痛起来,他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话来安慰,任何安慰似乎都太轻了。   李明霄沉默一会儿,突然抬头满眼认真地看着江尽楼。   “要不......你(哔——)我一顿吧。”   李明霄头一回在江尽楼面前吐荤话,没把自己整害羞,反而把江尽楼羞得不行。   “明霄哥,你——我——我们——”   李明霄见他这幅小媳妇儿模样,心里朝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   也不知道是谁,昨晚压着他不该干的该干的都干了一遍。   李明霄索性蹭了蹭床铺,将身上本就松松垮垮等于没穿的衣衫蹭了下来。   (哔——)   江尽楼眸子发红,再没忍住,欺身而上。   (哔——)   伴随着屋内逐渐沙哑脱力的哭叫声,天渐明。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1000字在哪里呀(狗头)打开大眼仔 第45章 大结局大纲   早上起来江尽楼依旧早早出去,系统001苏醒,把休眠前没说完的话告诉李明霄:   1.穿书世界出现了位面全知者(也就是神),他发现了李明霄穿书者的身份,李明霄再待下去就会有危险。   (神是谁,留给大家自由推测,首先修真世界修为够高就能修炼成神,其次前面也埋下了许多伏笔)   2.江尽楼其实是轮回者,九次轮回,无尽痛苦。李明霄特别心疼。   001告诉李明霄江尽楼轮回九次的原因就是因为李明霄杀文,解铃还需系铃人,李明霄是江尽楼的因,也是江尽楼的果。   李明霄很自责,为了不让江尽楼继续轮回,拥有这一世的幸福。   李明霄决定回去,并且把《反派》审核通过。   此时两人心意已经相通,李明霄就给江尽楼写了信,尽管万般不舍,但这就是保证位面平衡的最好选择,他相信江尽楼能够理解。   看到这里大家以为be了吗?   错,本人从不写be文,烂尾却从不be,我该死,请大家在评论区尽情骂我。   两条伏笔就牵出来了:   1.破世:破世这玩意儿为啥叫破世,是因为它真的可以打破次元壁啊兄弟们。江尽楼无法忍受和李明霄分离,一直在寻找能够去往李明霄世界的方法。   反正就神出现了,神就告诉他破世的作用。   感谢神好吧,江尽楼没疯太久,他就出现了。   神为啥要这么做呢,因为江尽楼离开之后,这个位面的错误也会被修复。   什么意思,江尽楼是轮回者,李明霄是穿书者,两个人都不该存在这个世界,是世界bug。   我为啥这么写——因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大家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穿越。   于是江尽楼用全部法力祭祀给破世,来到了现实世界。   小情侣们都在为彼此奔赴,不要骂李明霄,他不是个逃兵。   李明霄很自责,他觉得是自己造成了江尽楼九世轮回的不幸。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至少这一世的江尽楼是幸福的。   他不知道江尽楼离开他会有多疯,他才穿回来短短五六天,不足以让他看透江尽楼内心深处地偏执。   他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江尽楼坐拥万里河山,无尽权势,他在现实世界,一切重归原样,尽管不能陪伴江尽楼让他感到遗憾,但他回现代没得选。   第二个伏笔:   李明霄第一次穿回来,他弟弟说了啥大家还记得吗——相亲。   对,李明霄此时心里只有江尽楼,但为了应付他老妈,他要去相亲,他向相亲对象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并礼貌地送对方回家——对,李明霄穷鬼,自己没车,打滴滴送人家回去的,为了保证人小姑娘安全,自己也在滴滴上。   这无可厚非啊兄弟们,明霄哥是尊的很温柔很善良。   但是江尽楼不这么觉得,你想人辛辛苦苦来到现代,对现代一点儿都不了解,好不容易见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明霄哥。   发现他对面坐着个女人,明霄哥和那个女人有说有笑,对她照顾有加,一点都不在乎那个女人的穿着打扮。   现代装束对于江尽楼来说真的太暴露了,而且李明霄还和那个女人一起进了“小房间”(汽车),法术(汽车开走了)把他们带走,把他丢下了。   (写到这里真的很心疼江尽楼,so,为了补偿,我给他安排了强制嘿咻一大套。)   江尽楼吃大醋,觉得明霄哥不要他了,一切情意都是谎话,明霄哥就是撒谎成性。   此时他被经济公司看中,要他做演员。   拍出了第一条广告,直到这个时候李明霄才知道江尽楼来了这里。   然后就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明霄哥追夫火葬场,疯狂强制嘿咻情节。   嘿咻完就大结局,right。   番外就是写两人的现代生活。   不同角度不同玩法的嘿咻。   这是大纲,完整版人家有空再展开写吧哈哈哈。   爱你们,烂尾我该死,屁股给你们踹嘤嘤嘤。   所以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审核员你小子最好别杀在下的文,速速与在下签约,否则在下就带你穿书送你被太阳套餐。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