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 《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作者:江千里 文案: 现代人、妻受唐飞柳穿越中世纪——满地都是黄金大便、人们随地尿尿、衣香鬓影并一辈子不洗澡的贵族、还有茴香腌制藏红花染色的“美食”…… 唐飞柳表示:……就算死也不能这么过! 撸起袖子,他要给这些中世纪的野蛮人看看真正舒适的生活! 公爵:“……好吃,你做的食物很好吃,你看上去也很好吃。” 唐飞柳:“……公爵,你刚才是在和我调情吗?” 现代吃货人、妻洁癖受穿越成早产金发蓝眼绅士小少爷,遇到黑发黑眼恶魔之子大公爵。 金色小奶喵在黑猎豹身上打滚的日常。 主角吃货,所以吃的可能提的比较多。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异国奇缘 异世大陆 种田文 主角:唐飞柳、爱德华 ┃ 配角:劳伦斯、亚瑟 ┃ 其它:种田、基建、美食 ==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q i s u w a n g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q i s u w a n g .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第1章 哈喽中世纪   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小箱子,坐在豪华的欧式马车里面,外面雪白的马得得得地奔跑,驾车的车夫偶尔轻轻甩一鞭子,马儿就加快脚步。   外面是漂亮的欧洲乡村风光,只是外面耕种的人,都是穿着中世纪的、破旧的袍子,女人穿着旧旧的欧洲简单裙装,看上去就好像油画里面的乡村景色再现。   唐飞柳心中十分忐忑,他要去见一位非常不好惹的大人。   一年多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做着普通的办公室文职工作,努力生活。虽然取向和普通人不同,虽然和普通男人比起来,比起打球、打游戏、喝酒打架,他更喜欢做家务、做手工、热爱美食,当然也玩游戏,也喝点小酒、爱看足球……但是大体来说,唐飞柳还是个非常普通的,热爱生活的正常年轻人。   可是他就这么突然地穿了,开始唐飞柳是十分不能接受的,可惜活了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异世为人的事实。好在安慰的是家里还有人憎狗厌调皮却可爱的妹妹,好歹他唐飞柳穿之前,还救了两个落水小孩,总算一辈子也不冤枉了。   唐飞柳穿在了一位乡绅的小儿子身上,感受到了欧洲中世纪的无情冷酷无理取闹——作为亲生儿子,乡绅死的时候,把全部财产都给了他大哥,留给小儿子的只有五镑的安家费,接着他的亲大哥,居然把他直接赶出家门,一分钱都没有给他。   操蛋的是,他大哥这样做居然是完全符合法律的。   唐飞柳已经不想再回忆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发现自己又累又饿,兜里没有一毛钱,找不到工作,饥寒交迫交不起每个月两先令的房租的可怕日子了。   抱住自己宝贵的小皮箱,唐飞柳想起刚到这个世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乡绅的小儿子,是一位多愁善感又很柔弱的少年人,他才十五岁,就已经失去了家族的庇护,大哥把他赶出家门,他本该聪明点拿走父亲往年送给他的礼物,和这些年来他自己积攒下来的微薄零花钱,然后去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再是一名上等人,但是至少活的比一般的农民要好。   但是这个少年太伤心了,他带了几个小皮箱,就浑浑噩噩离开家,然后去城市里面,试图找到工作,但是他性格太天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他往日在家享受的白面包、烤的香嫩的小羊排、鲜嫩雪白的海鱼和鱼子酱,如同少女的皮肤一样甜蜜芬芳的桃子……都是非常昂贵的,就算小少爷忍耐了又忍耐,却还是因为不善于经营,让自己的财富越来越少,直至身无分文。   当小少爷因为贫穷和发热离开世界的时候,唐飞柳这抹异世孤魂就睁开了眼睛。然后,唐飞柳就只能独自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幸好他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虽然看着只剩下几口的白面包大感坑爹,但是好歹,唐飞柳和小少爷不一样,他是个成年人,他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唐飞柳一向善于照顾自己,也善于照顾自己身边的朋友,他虽然在工业发达的现代社会不那么优秀,但是到了这个一无所有的时代,他所会的那些有趣的手工和生活的知识,却十分弥足珍贵。   也幸好唐飞柳继承了小少爷的记忆,他知道了自己到来的地方是个陌生的世界,洛特帝国的一切都很像是中世纪左右的欧洲,甚至连货币也是差不多的,但是这个地方和欧洲比,似乎更加野蛮凶残一点。   这里还有农奴,有自由民,贵族们有自己的领地,绅士们有自己的庄园,西方在十七世纪就有了绅士学校,就相当于现代学校的前身,可是这里只有私人的家庭教师,只服务于自己效忠的贵族,识字还是一件出身优渥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医生也有出现,但是因为医生还只掌握了放血饿肚子的粗放手段,大多甚至只让人对着上帝祈祷,做手术就只是开肠剖肚、基本没什么人能活下来,牧师则是因为要从小去学习,并且这个时空的牧师要终身侍奉主,并不能成婚,因此也不算最好的选择。   法律则是因为大贵族分而治之的版图,每个贵族的领地法律都是由主人定下,在领地之中,贵族的意志高于一切,因此律师这个行业目前还远远没发展起来。   工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加快,但是远远没有到革命的地步,海上贸易发展的倒是十分蓬勃,贵族们十分富有,底层的人们却生活的十分辛苦。   所以留给不上不下的人们的选择余地,并不如十七八世纪的欧洲的情况那么好,那么多。   唐飞柳这个前身的小少爷兰斯,虽然出身优渥,也跟着家庭教师学习了很多,但是他这种没有继承权的、并不那么富裕的庄园主人的次子,一般能选择的余地也不大,成为一名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然后晋升为管家,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能找到一个新富裕的家庭成为一名家庭老师,也非常稳妥,如果成为贵族领地的管事或者臣僚,那再好不过,实在是不够优秀的话,商人的管账、熬几年开个自己的小作坊……只要愿意拉下脸,和一年最多只能赚个四五镑的富裕农民比,起步都绝对不会低于七八镑。   只是兰斯生来羸弱,是生理的也是心理的,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去,父亲和哥哥根本没对他上心,关心他的家庭医生和教师也并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   唐飞柳变成了兰斯,发现兰斯大约是早产儿,因此身体免疫力等能力都逊色于一般人,兰斯很瘦弱,记忆之中最喜欢看书、弹钢琴,平常在庄园里面,可以做到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古代的大家闺秀还要阿宅。   恩,只有喜欢宅居在家这一点,两个人是非常相似的。   唐飞柳苦中作乐地想。   他当时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困境是没钱,毕竟高热已经过去了,带走了真正的兰斯的生命,然而唐飞柳活下来,需要食物、需要住处和钱。   唐飞柳睁开眼休息了一天,就开始试着在小作坊干起了记账员,每个月有七个先令,付完房租之后,每个月还有五个先令,这听上去很可怜,但其实对一般人来说,这并不算一笔小钱了,五先令等于四分之一镑,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要知道,一只最好的大鹅也不过是六便士,也就是半个先令而已,在这个敬仰上帝的时代,能飞的高贵禽类都只要半个先令,猪肉羊肉等就更加便宜。   兰斯当时租的房子不算好,但也不算差,虽然小少爷短暂一生直到结束,都未曾从一个上等人的生活之中醒过来,但是他懵懂,却知道没有去找那种一个月一镑的住处。   因此唐飞柳也就没有想换地方,虽然这地方只是一个单间,还离唐飞柳上班的小作坊有半个小时走路的距离,但是至少这个出租的单间并不在贫民窟,而是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   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   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   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唐飞柳打听了许久,才明白了一件事情——这洛特帝国的人不洗澡,大家洗衣服都用清水洗,他们表示上帝的子民是虔诚的,不洗澡是表达虔诚的一种方法。   唐飞柳才恍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城市都有股臭气,并且想起自己这些天吃的面包,想到那些做面包的人都不洗澡不洗手,顿时再次几欲作呕。   神啊,你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什么呢?唐飞柳晚上艰难地擦澡,金发湿漉漉地在炭盆边烤火,看着天际的明月,内心觉得怪凄凉的——虽然有再活一次的机会确实很好,但是就不能让他在现代生活吗?!   天边的月亮又大又圆,真像腌的流油的咸鸭蛋。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梦到自己切了五个咸鸭蛋配粥,内心总算得到了短暂的安宁。   作者有话要说:   注:虽然大背景基本取材自中世纪欧洲,但是经济发展更像是十七十八世纪,社会形态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航海和工业发展已经萌芽,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期。 第2章 公爵   没有肥皂这种事情,别说洗发黑的床单,连头发都不能洗干净,这样绝对是不行的,唐飞柳喜欢自己做小手工,又喜欢跟风,网上看到什么配方都喜欢跟着玩一阵子,什么都不精,但是什么都学着玩过。   手工皂当年也大火过,唐飞柳关注了好几个手工皂达人,自己还曾做过手工皂送给朋友。当然,现代社会做这些比较简单,在洛特帝国,这里什么都没有,唐飞柳只能选择最简单最便宜的配方。   他先是烧草木,弄得满脸花猫一样的灰尘,终于搞了些草木灰,然后又买了许多带肥膘的肉——谢天谢地这地方的人知道把肉猪阉了,虽然肥肉也并不厚,看上去感觉生前应该是比较精瘦的,但至少不会有别的穿越小说中,猪肉那股腥臊味和酸味。   不过比较惨的是,洛特帝国虽然海外贸易做的很好,很多调料都有货,但是调料简直比金子还贵,一粒胡椒等价于一镑,偶尔还能更多……这种事情简直是对吃货的惩罚。   好在除了胡椒和糖之类,一般本土的调料还是不贵的,,好歹大蒜和葱姜还是比较便宜,盐大约是因为约克这边不算太温暖的关系,再加上离海有距离,因此也比较贵,贫穷的唐飞柳买盐回来第一件事情是用小铁罐把盒子盖住,并小心地放在角落,打扫的时候还会用一块干净的棉手帕把那块地方盖住,并无数次怀念现代社会一块五一包的盐。   不过唐飞柳买了那些肉,当然不只是为了做肥皂,毕竟肥皂用炸东西的废油都可以做,当然要物尽其用。唐飞柳把煮出来的油先拿来炸土豆饼,甚至奢侈地买了鸡肉做炸鸡块吃……反正以前在家唐飞柳是舍不得这么奢侈的,这些菜多费油啊!还容易长胖!   但是他现在的这个身体,被赶出来的兰斯小少爷在外面挨了快一年,从开始时候的白面包、鱼肉和体面的生活,到后来的拮据、小病不断,性格导致的工作不顺利……唐飞柳接手的时候,身体已经消瘦的吓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唐飞柳自身性格的原因,一改兰斯小少爷没有胃口的毛病,反而馋好吃的馋的厉害,而且大约也是正在长身体的关系,怎么吃都吃不饱。   反正拿新炸出的油脂直接做肥皂多浪费啊,唐飞柳干脆就在家里努力做各种好吃的炸物,接着就开始做肥皂,开始尝试的时候,毕竟不是以前做熟悉的方子,因此失败了几次,要么颜色怪怪的要么不能成型,看上去各种诡异,失败了好几次,油炸的东西都吃的腻了的时候,唐飞柳才终于做出来了几块长木盒那么大的肥皂来。   那肥皂看上去颜色不太漂亮,是不太亮的泥巴黄色,估计放在现代大家别说洗澡了,洗衣服可能都觉得不够美丽,但是唐飞柳却高兴极了,他拿着刀把肥皂切成手掌大的形状,这次做了三木盒的肥皂,每个木盒切了大概有八块肥皂,二十几块肥皂够用很久了,唐飞柳终于可以把那些肥油留下来,认真开始第二件事情,彻底改善伙食。   兰斯小少爷是个金发碧眼的少年人,原本样貌十分秀气,不过因为早产体弱,加上不太爱吃东西——毕竟说实话,洛特帝国做菜的技术,换唐飞柳他也吃不下——然后后来兰斯又饱受颠簸流离的辛苦,所以唐飞柳刚接手的时候,兰斯的样子十分难看,唐飞柳连着养了一两个月,才稍微看上去不那么吓人,脸颊也不再瘦的如同骷髅了。   开始改善伙食的时候,能选择的不多——自己烘焙面包太麻烦了,他住的地方并没有自己的厨房,根据记忆,现在标准的厨房还是绅士阶层以上的人独有的东西,农民和穷苦的平民基本上都只有一个简单的锅,和几个简单的碗筷而已,毕竟这边的烹饪方式还十分落后,连炒菜都还没有出现,基本都只是烘烤和煮熟阶段,这些都还是富人才能享受的。   也难怪兰斯掉落一个阶层之后,会把自己饿成这个样子。   唐飞柳没有办法,就只能艰难地自己整了个铁桶,让匠人给他切割个口子,在被人看智障的眼神之中拿回去,在上面架个壶,每天艰难地自己煮小麦玉米粥,给自己煎蛋、中午的时候为了不打眼,虽然不吃小作坊自己做的三无食品,自己也只做个简单的三明治,就这样还被工人用羡慕的眼神看,晚上则会好一些,炒个蔬菜炒肉、偶尔奢侈地煎一块小牛排小羊排什么的……   总之,除了外面的环境太恶劣了,唐飞柳自己的穿越生涯开始慢慢变得越来越舒适。   至少他一顿忙下来,当了衣服的二十镑,除了最开始花了三个多镑整理生活环境,其他的钱都存了下来,到后来每个月的工资五先令差不多能让他过的很好,唐飞柳甚至自己扯布剪裁、手缝了两套比较符合中下层社会生活的夹克、衬衫和简单的外套,穿上去干练利落,连手工作坊的主人都多看了两眼。   本来到了这里,唐飞柳就觉得他的穿越种田生活只剩下自己开个炸肉店什么的,反正洛特帝国的食物食物真的是一言难尽,大多都和著名的仰望星空一个风格,唐飞柳觉得他开个炸鱼和土豆的店子,大概可以制霸整个国家的美食榜单顶端。   然而他就在计划这件事的时候,改变的契机就悄然而至——开始是小作坊里面有人发热。   一个感冒,在现代看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买一包感冒冲剂,喝个三天,基本上症状就能好个大概,再难受点直接吃消炎药和感冒药,保证药到病除。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面,唐飞柳的记忆里,很多人都是死于感冒,在这里,轻度感冒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当而加重,而严重点的感冒基本是绝症。   第一个得病的是个半大的孩子,才十六岁的姑娘,她被作坊的主人赶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脸色通红,一边抽泣一边自己搬着东西。   唐飞柳听到身边的人说,那姑娘失去了父亲,母亲独自抚养他们三姐弟,两人都在做工,失去了这份工作,姑娘根本没有钱去治疗自己。   “可怜的安娜……”旁边的人们都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姑娘,可是没有人敢靠近她。   活在现代社会的唐飞柳,极少遇到这样可怜的人,他下了班的时候,想了一下,到底脚步顿了一下,转了个弯,终于往贫民窟走去。   在白天议论的人之中,唐飞柳知道那个姑娘大概住在哪里,他走到巷子里面的时候,就被流莺缠住了,唐飞柳满脸通红问到了地方,匆匆快走了好大一截,还听得到流莺们快活的大笑声。   显然刚才调戏唐飞柳这个金发碧眼又容易害羞的小可爱,让这些生活无趣的流莺得到了无数乐趣。   而唐飞柳则是第一次感受到异性这么凶残的热情,虽然他是个gay,但这些流莺竟然直接拿白花花的半个胸部往他的脸上蹭,唐飞柳依然会觉得脸上烧得慌,顺便再感叹一声他现在真的太矮了,兰斯的身高估计撑死一米六五左右,这在西方人种世界里面,这身高完全还是个孩子,事实上要不是换成唐飞柳,现在估计还能更矮,唐飞柳那么努力改善伙食,每天还会坚持喝牛奶,也是不想亏了正在长高的身体。   他走进去,绕了几次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女孩的家里。   他走进去的时候,听到房间里面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泣声,后来唐飞柳对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他只记得自己走进去,看到黑暗的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女孩躺在床上不知死活,房间门口,女孩苍老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男孩哭着,却根本不敢走进去,害怕被传染。   那一天,也是那女孩的幸运,唐飞柳用物理降温,守着女孩,和女孩的妈妈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女孩的温度就停了下来。   而唐飞柳也就是那一次,开始传出了名声。   洛特帝国的医学十分粗放,他们根本毫无任何治疗的方法,除了放血和灌肠、饿肚子基本上一无所知,这一切和欧洲当年的情况一样,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导致人们蒙昧,一无所知。   而唐飞柳的出现,让一些小病的人,开始慢慢得到了救赎。   唐飞柳第一次治病的报酬,是女孩掏出的全部积蓄——十个先令。半镑,这个价格还远远不及走入一所医院的问诊的钱,唐飞柳本来不想要的,却被女孩的母亲感激地塞到了手里,附赠一块手臂长的黑面包。   就这样,唐飞柳不知道为何就这样慢慢完成了转职,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那些被他救下的人就为他编好了身世——人们说他是一位尊贵的绅士,跟着优秀的老师学习了医学,却因为不信仰神,而被宗教把持的医院排斥在外。   这件事情被大家当做共同的秘密,唐飞柳开始还只是为贫民窟的人服务,直到一位绅士也生了疾病,在医院治疗,却更加严重的时候,他找到了唐飞柳。   简单的拉稀被放血又灌肠,唐飞柳看到病人的时候,病人已经奄奄一息,那一次唐飞柳战战兢兢,他除了因为自己一年总得感冒几次,又不想每次都直接吃药,所以对感冒注意知道点,其他的确实不知道啊!   唐飞柳只能先用自己老妈当年给他止泻的偏方开始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捣大蒜炒盐,然后混在一起冲水,给那位可怜的、虚弱的绅士吃。   幸好这时代的医学跟巫医差不多,唐飞柳的偏方虽然怪异,但是比绅士之前看的医生,还看上去还正常点,于是绅士挣扎着喝了下去,一整天连喝了四次,绅士的拉稀竟然慢慢停止了。   绅士和他的仆人都惊呆了,把唐飞柳奉为座上宾,那丰盛的食物让唐飞柳内心大痛——真是浪费材料啊!做的那么难吃!   喝一口葡萄酒……操蛋啊,葡萄酒里面居然加了无数胡椒和茴香,味道猎奇的让人想当场喷出来。   唐飞柳愁眉苦脸,阻止了那位妄想吃烤鹅的绅士,开始逼他吃燕麦粥,强迫这位绅士清淡饮食、调理脾胃了差不多半个月,那位绅士完全恢复了健康。   至此,唐飞柳终于一战成名。   唐飞柳很快辞职,每天都接待上门求治疗的平民或为花大钱的绅士贵族□□,房子也换成了一小栋简单的楼房,还附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大小跟现代的别墅差不多,估计有一两百个平房的两层小楼,甚至还有一个完整的厨房!   这房子在现代来看已经足够,但是在洛特帝国来说,只是个普通的市民所居住的正常地方罢了,但是就是这样,也花费了唐飞柳当时所有的诊金。   唐飞柳计划的很好,这个小房子未来自己一个人居住够了,在花园里面种点蔬菜,一楼暂时作为接待病人的地方,未来攒点钱,在隔壁或者同街区再买一栋房子,作为自己的私人小医院……   至此为止,唐飞柳都以为自己的人生是在中世纪当医生,为洛特帝国蒙昧的医学做出启蒙的贡献,结果唐飞柳正筹划的面面俱到的时候,变故突生——爱德华公爵的贴身仆人连夜而至,半强迫性地邀请唐飞柳马上出发,去黑天鹅城堡为生病的爱德华公爵治病。   唐飞柳顿时两股战战,很想当场装死!   如果是别的贵族也就罢了,这一年多,唐飞柳子爵也见过了,自认为已经足够淡定,而且黑天鹅城堡虽然他没去过,但是好歹去马车奔跑一天一夜的地方,他也曾去出诊过的。   好歹是个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唐飞柳怎么会那么害怕这位公爵呢?!当然是因为这公爵,据说十分凶残啊!   在长子袭爵的时代,在被大哥赶走活活饿死病死都不犯法的时代,这位爱德华公爵是老公爵的第三个孩子,黑发黑眼、六月六日出生,在圣典里面记载,六月六日下午六点六分出生的孩子,就是恶魔之子,生来噬母,长成之后杀父。   听起来很像封建迷信,然而这位爱德华公爵出生,他的母亲就因为血崩而死,他的父亲是虔诚的教徒,吓得半死,想要拔剑立马杀了这个孩子,却被约瑟芬皇后、爱德华的母亲的妹妹派来的人阻止,最后他选择把这个孩子困在了城堡的高塔里面,并要求除了仆人,其他人都不可以靠近城堡的塔楼。   中途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十六岁的时候,老公爵死了,长子把爱德华赶出了领地,爱德华在外面漂泊了一年,最后去了王都,在那里,爱德华找到了自己的姨母,并开始为约瑟芬皇后效力。然后十年之内,他的姨母约瑟芬皇后大出风头,原本后位岌岌可危,皇帝宠爱他的情人,甚至想废掉约瑟芬皇后,而那位夫人却突然香消玉殒,皇帝爱重的私生子也因为和人决斗而死;接着约瑟芬皇后所出的二皇子查理连连做了几件皇帝十分喜欢的大事,接下来上一位皇后生下的长子醉后纵马,摔下马而死,查理理所当然成为了整个帝国的主人。   这些事情,平民们当然不知道,是在唐飞柳给一位贵族治病的时候,这位贵族和探病的朋友说起爱德华公爵的哥哥和二哥突然惊马摔死,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将要回到黑天鹅城堡。   两人就说起这位爱德华公爵的往事,然后轻声说:“爱德华公爵帮助了差点和皇帝离婚的约瑟芬皇后,维护了母亲一族的荣光,他的表哥成为了皇帝,恰好他的哥哥们都如此不幸,虽然令人悲伤,但是爱德华大人继承这些,理所当然。”   如果唐飞柳是个本土长大的小绅士的孩子,只怕搞不懂这些贵族的弦外之音,但是唐飞柳可是网络大爆炸时代长大的人,厚黑学他虽然不太懂,但是各种电视电影甚至他最喜欢的种田文小说里面的阴谋诡计还少吗,这爱德华公爵明显不是个善茬啊!   当时的唐飞柳还在感慨,在如此淳朴的时代,居然也有这么个心狠手黑的人物,厉害了我的哥。   当时他当小说一样听,没想到爱德华公爵继承了爵位,回到了黑天鹅城堡几个月之后,唐飞柳就被带上了这奢华的马车,抱着他可怜的小皮箱,要去面见这位可怕的公爵大人了。   唐飞柳忧伤地看着窗外——他只希望这位大人病的轻一些,千万千万不要太严重了,这可跟在约克城和其他贵族的宅邸不一样,谁知道这位大人要是救不活的话,会不会让他陪葬!   唐飞柳忧伤着,马车哒哒哒地跑了很久,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到了黑天鹅城堡。   黑天鹅城堡坐落在悬崖上俯瞰众生,就像是坐在黑暗之中的野兽,庞大且压抑,看上去不像是迪士尼的画风,完全就是《古堡惊魂》那一挂的。   唐飞柳感觉胃沉甸甸的,他很想转身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双更 第3章 美食   马车一路驶进去,驶过高大的围墙,穿过大门……最后终于来到了这巨兽的心脏。   唐飞柳提着小皮箱,根本没办法休息,就被带着来到了城堡之中的卧室,卧室里面布置的出乎意料的简单,巨大的床上,躺在毛皮之中的,是一个嘴唇发干,脸色潮红的男人,他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五官深邃,鼻子很大很高,下巴正中一道弯勾,虽然病容憔悴,却依然可以看出,这个人样貌十分阳刚,性格大约也十分强硬。   唐飞柳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检查他的舌苔和嘴唇,顿时大急——这本来应该只是风寒感冒而已,可是仆人在路上也说了,爱德华感冒咳嗽了六七天,接着开始发热……按时间来算,他虽然紧赶慢赶,这个公爵也已经发热快两天了,必须马上降温,否则就算最后不死,也会变成白痴,到时候谁知道会不会连累到他。   唐飞柳检查完,赶紧一连串吩咐:“公爵大人是感冒了,所以发热,你们快去拿些冷水和柔软的毛巾来……”唐飞柳说着,觉得这样还是太慢,他咬牙,对身边公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又说:“有葡萄酒吗?”   贴身男仆伊万丝十分诧异,唐飞柳说:“我来不及跟你解释了,总之你拿几桶白葡萄酒来……不,还是我去……”   这位爱德华公爵发烧的时间太久了,他必须要尽快把爱德华的温度降下,然后才能开始治疗发炎和发热的部分。   要降温的快,有个被提到无数次的土方法,用酒精擦全身,帮助散热……可是他娘的,记忆之中,洛特帝国有白葡萄酒红葡萄酒,可是这帮粗放的人到现在还没有高度酒,中国这个时代白酒都已经到四五十度了,这帮彪形大汉还在喝十几度的酒。   十几度的酒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唐飞柳在种田文里刚好看过穿越前辈为了发家致富,在古代自己做高度酒的蒸馏方法,他只是提纯应该来得及。   唐飞柳一边想着,一边一溜烟跑出门,被带到了厨房,指挥着仆人把大木桶钻个洞,用掏空的竹管直接插过木桶,铁桶盖紧,连接好仓促拼起来的掏空竹管,装满了白葡萄酒放在火上开始煮,竹管的末尾,接着一个大铁盆。   很好,接着就是不断保持温度,肯定没那么准确,但是,蒸馏过的酒开始穿过竹管、在木桶的冷水中通过而凝结积聚,最终流了一盆的时候,唐飞柳一把就想搬起来,结果他这个十六岁的小身板,虽然养的比开始要唇红齿白、脸颊也有点肉了,但是身体还是很弱,根本搬不动,幸好一边的公爵贴身男仆伊万丝马上接过来,陪着唐飞柳飞快回到爱德华的房间。   “让他们继续蒸,一盆可能不够。”唐飞柳一边吩咐着,一边开始脱爱德华的衣服,伊万丝目瞪口呆,想要阻止,唐飞柳本来就急,一张雪白的脸气的通红,“一边去,我这是在救你主人的命!”   伊万丝焦急的团团转,可是又不敢真的阻止唐飞柳,管家戴夫这时候当机立断,说:“伊万丝,你先出去。”   于是唐飞柳就这么扒光了爱德华,拿着毛巾开始一遍遍给爱德华擦身体,并不断给爱德华嘴唇沾湿,免得他热脱水,和管家换班了好几次,天际开始明亮的时候,爱德华身上的高热终于慢慢退下去了。   唐飞柳却不敢松气,他终于一脸悲壮地打开了自己的小皮箱,里面是少的可怜的杏仁、甘草和陈皮,天知道这一小把东西花了他多少钱,连他再买个小房子设立医院都为此推后了!这都是去海外的商人当做调料带回来的东西,他们虽然不知道用法,然而不妨碍他们把这些“东方神秘的香料”卖上天价。   当时买这东西的时候,是唐飞柳正在治疗那个贵族的时候,他得到了不菲的报酬,结果那足够普通人花二十年的钱,就换成了这几样东西。   不是唐飞柳奢侈,他是想买着给自己当做救命药用的,中药有专门的炮制方法,再加上那些中药在被炮制出来之前的样子,唐飞柳是绝对不知道的,他这也是没有办法。   没料到虽然这身体比一般人虚弱,但唐飞柳他把自己照顾的太好了,这些珍贵的药材他根本没机会使用,仅有的几次感冒在初期就被他用喝热水和煮姜茶解决了,根本没舍得把这些东西拿出来,这时候,却得一次性全部便宜面前这公爵了。   唐飞柳十分哀怨,这玩意儿用完了就是用完了,那商人出海一两年才回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的,没有的话,有钱都买不到,更何况他还没钱。   只希望这位公爵大人能醒过来,再重重赏赐他酬金,不然他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唐飞柳叹着气,虽然脑子里面全是哀怨,但是这不阻碍他麻利的动作,也幸好接他的马车十分舒适,唐飞柳在上面无聊睡了好几觉,这时候熬夜熬得狠了,毕竟还是个十七岁的年轻人,精神也还好,他就这么小心翼翼地挑好了东西,拿手帕包着下去,马上让管家戴夫找到了凑合的容器,开始慢慢地熬药。   他熬药的时候,隔壁那个蒸馏的简单设备还在使用,厨房的下人们都一脸谨慎,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唐飞柳疲劳地让他们休息,把东西放在一边,自己拿了手帕里的材料开始认真地煎药,又让人取了生姜加进去闷煮,最后得到了一大碗黑乎乎的水。   高热褪去之后的公爵头晕却还是没彻底好,他迷迷糊糊被唐飞柳唤醒了,喝了一口温热的药,表情十分古怪,唐飞柳开始还害怕他吐出来,但是这公爵却几口喝了下去,然后躺下,又闭上了眼睛。   看来公爵要么毅力强大,要么平常吃的诡异食物习惯了,否则这药的味道这么销魂,唐飞柳闻了一下都觉得自己扛不住,他却十分淡定地喝光了。   爱德华公爵喝了两餐药,唐飞柳的存货就耗空了,戴夫管家早上看到唐飞柳熬夜,就派了人去约克城找那位出海的商人,打算买下那位商人的全部存货,因此在第二天早上喝了一碗浓浓的、加了糖的姜汤之后,中午爱德华公爵的药就被人快马送到了。   公爵城堡的马车已经比一般贵族家的马车要快很多了,骑马来回的人却更快,只是到达的时候,强壮的骑士也已经脸色发白,显见这样奔波也不轻松。   戴夫管家上楼想告诉唐医生药来了的时候,推开门,却看到劳累了一天一夜的唐飞柳,已经趴在公爵的床边睡着了。   而床上,黑发黑眼、轮廓锋锐的男人正看着趴着在睡觉的唐飞柳,显然也是刚刚醒过来。   “大人!”不苟言笑、从来以最高绅士标准要求自己的戴夫惊喜地叫,苍老的脸上顿时流下了喜悦的泪水,爱德华公爵点头,深邃的黑眼睛带着疑问,看着趴在他的床边,皮肤白皙的跟牛奶一样的金发少年,带着淡淡的不悦问,“这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老戴夫知道自己的主人领地意识十分严重,不喜欢房间出现陌生人,至今能踏入这个房间的,只有贴身男仆伊万丝和戴夫自己而已。   戴夫管家赶紧说:“是医生,兰斯·唐医生,您前天晚上开始发热,上次来的路易子爵曾说过,约克城有一位唐医生,在他严重发热的时候,救回了他的性命。”   “你说这个孩子?”爱德华看着金发少年,他看上去又弱又小,趴着睡觉露出了一小截腰,看上去又白又细,简直一只手都能握断。   爱德华从来都不喜欢这样柔软的东西,他皱眉,听着老戴夫解释这孩子做的一切,压低了声音问:“他给我擦洗了全身?”   “是、是的……”老戴夫高兴完,才开始感觉到主人的怒意,他咳嗽一声,说,“大人,您当时太危险了,圣殿的牧师说您受到恶魔的诱惑,很难度过……但是这位唐医生一来就开始为您治疗,他说您的状况是感、感冒……那个感冒就是要这样治疗。”   “得了吧,那些虚伪的卫道士,他们不过是一堆披着圣袍的草包和龌龊小人。”爱德华毫不客气地冷哼,转眼又看了一眼唐飞柳,声音柔和了一些,“既然这样,老戴夫,你安排一个房间,先让唐医生去休息吧,我感觉好多了。”   就在两人低声对话的时候,睡的流口水的唐飞柳还以为自己睡在柔软的床上,正打算翻身,顿时啪叽一声摔倒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   睁开眼睛的时候,唐飞柳就看到了皱着眉、面带不满,一副看上去就很凶残的公爵大人,唐飞柳顿时瞌睡都吓醒了,麻溜爬起来,点头哈腰地赔笑:“大人您好,在下姓唐,您叫我唐医生就行,您现在清醒了,有什么感觉,头还晕吗?身上是不是使不上力气,有没有酸疼的感觉,有食欲吗……”   唐飞柳一紧张就容易话痨,他嘀嘀咕咕说了半天,才发现爱德华正一脸冷漠.JPG的表情看着他,等到唐飞柳安静收声,才开始回答:“我觉得使不上力气,身上不舒服……我想吃饭。”   没有力气、声音低哑,唐飞柳飞快判断出来,爱德华公爵的感冒还没好,但是好歹还有食欲,已经脱离危险期了。   唐飞柳松了一口气,打算安静如鸡地离开,就听到老戴夫精神十足地问:“大人,您想吃点什么?”   “一份小羊排,一整只烤天鹅,一份白面包、一碗蘑菇浓汤,再来一整块苹果派,加上五个蜜渍桃子……先吃这点吧。”坐在床上的爱德华公爵声音嘶哑地说着。   唐飞柳目瞪口呆……他差点忘了,这个帝国的贵族就没有一点养生意识,他们只知道胡吃海喝,尤其是这个爱德华公爵,唐飞柳给他擦身体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人常年锻炼,又高又壮,肌肉硕大结实,胸口身上浓浓的体毛,就算是样貌阳刚硬朗,也无法阻止唐飞柳内心觉得他长得很像一头熊。这人估计还上过战场,身上有几道不算轻的刀伤,缝的歪歪扭扭,这人居然就这么活下来了,可见这个人野兽一般强悍的生命力。   可是,就算真的是野兽,在还在养病期间都不能这么吃饭啊!唐飞柳深呼吸一口气,为了自己两天一夜的忙碌结果不要因为一顿午饭而惨遭扼杀,转过头克制自己的无奈,认真说:“不不不,公爵大人,您不能这么吃午饭。”   爱德华公爵不悦地皱眉,问:“为什么?”   “因为您现在还在生病,大人!”唐飞柳的无奈都要突破天际了,但是他还是得给这位大号熊孩子科普,“在您的病好之前,您必须要吃的清淡,否则你的身体在努力对抗病痛,却还要分出一大部分力气去消耗不必要的食物,它们会很累的。”   这样简单的科普显然并不能说服爱德华,但是唐飞柳是绝对不会允许爱德华吃这一顿东西的,他转头就直接跟戴夫管家说:“戴夫先生,爱德华大人现在应该吃些小麦玉米粥,可以配上一些白面包泡软了吃,但是肉类除非是水煮鸡胸肉和清蒸的鱼,其他都不可以。”   “水煮鸡的胸脯肉和清蒸鱼……请问这怎么做?”爱德华没有说话,老戴夫却十分疑惑地问,唐飞柳愣了一下,想到中世纪猎奇的“美食”,很好,看来就算是公爵,也没有会做清淡饮食的厨子。   唐飞柳只能又跟以前一样,下楼去厨房,指点厨房的厨子怎么做鸡胸肉和蒸鱼。   那顿饭爱德华公爵吃的估计不怎么快乐,唐飞柳也十分不快乐,他毕竟是个异世游魂,就算脑海里知道一百种实物配方,也不敢随随便便在外面弄了吃。   就算是他敢,也不敢在这位看上去就写着“我脾气不好”的公爵地盘上作妖。   以往最多忍半个月的贵族豪华大餐,但是这一次,大约这位公爵生病,还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以前的暗伤爆发,于是来势十分凶猛,发烧又反复了两次,幸好每次都飞快褪去了,等到公爵彻底好全,那些珍贵的药草已经消耗的差不多,而时间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   本来治好公爵,唐飞柳就可以拿了医疗费快乐走人的,但是他真的忍不住这样销魂的饭菜了,他在公爵生病期间勇敢地指导厨娘给他做炒菜,开小灶,和厨娘建立了极为良好的关系,然后在他背着公爵快乐吃喝的时候,被公爵抓了现行。   吃着粗糙的小麦玉米粥,最多只能吃蒸蛋、蒸鱼和香煎鸡胸肉(少油版)的公爵,脸色深沉地看着唐飞柳,一脸漆黑、背后仿佛愤怒地伸出了恶魔的羽翼。   作者有话要说:   注:在真实的欧洲社会结构之中,唐飞柳是无法走入公爵的厨房的,也不能擅自使用公爵的财富,在这里是默认公爵的富有程度,让他对这些东西并不感觉到心疼,和管家对于医生的优待,让他获得了这样的自由。加在文章中细说桥段可能会造成拖沓,因此在这里解释。   文章之后发生这样的情况,基本都是默认同此原则。 第4章 厨房   这事儿怪唐飞柳,他是个吃货,没办法,从大吃货国出来的娃,哪一个对食物没点心得和要求了!   君不见多少留学生去了欧洲,从饭都煮不熟快速可以进化成卤菜大师、闷猪蹄高手、炒肝皇后;君不见多少去国外陪读的父母偷偷夹带菜种,把花园变成了菜地;君不见多少外国人到了中国,吃个辣椒炒肉都恨不得流泪念一首十四行诗赞美……这都还是在现代社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唐飞柳吃了几天那种放满了肉桂、茴香、胡椒、香草、大蒜、柠檬汁甚至还用藏红花染色成黄不拉几的烤天鹅、牛排、羊排……之后,终于忍不住想吃点正常的食物,也实在是十分值得理解的事情。   说真的,唐飞柳简直要为这个时空之中死去的鸡鸭牛羊不平,真的,它们死的太不值得了,不管什么肉都放茴香大蒜柠檬汁,不管什么肉都要用浓重的香料把食材本身的味道压下去,再用藏红花染成神奇的颜色,看上去不但辣眼睛,吃上去简直是各种一言难尽,连红酒里面都要加上肉桂粉和胡椒,这是什么神经病食谱啊!   虽然能理解这是风俗习惯造成的,这里的人觉得调料昂贵就作死放调料,觉得是尊贵的表现,但是难吃就是难吃,昂贵而难吃更是让人痛彻心扉!   唐飞柳非常不解,这洛特帝国其他地方都跟欧洲有不同的地方,怎么食物和落后的行为习惯——比如所有人都随地大小便——都全像了,一模一样啊!   唐飞柳一开始还能忍,不就是暗黑料理么,没关系,他都习惯了,所以每次出急症,药旁边就放着自己做的果酱和酱菜、牛肉酱。   他一般是拿已有的白面包,再把自己小皮箱带过来的果酱拿出来,夹上一颗从厨房摸出来的白煮蛋切片,就这么愉快地吃一顿。   要么就让人送来小麦玉米粥,然后自己拿出之前做的酱菜和卤牛肉粒配粥吃,吃完每一滴油都收拾干净,绝对不让人发现任何问题。   然而,这回呆在黑天鹅城堡的时间,比以往在别的地方来说,时间长了太多。唐飞柳出发时候随手习惯性带的酱菜和果酱虽然好吃,但是一个正常人也架不住每天这么吃喝啊,尤其唐飞柳现在这肠胃身体,娇气的很,过了半个月,真的扛不住了,因此他饿昏头的情况下,某天看到面前又摆上的、天鹅它妈都不认识的红色烤天鹅,闻到那想吐的茴香味道……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死就死吧,他瞬间下定了决心,他娘的再这么吃下去还不如去死呢!   他霍然起身,心想老子现在身为一个先天发育不好的早产儿,老子一个十六岁的、长身体的宝宝……再饿下去还不如马上拿跟面条吊死!   于是唐飞柳对关切的管家戴夫说,他吃不惯城堡里面太过华美的食物,他想吃点自己习惯的、简单的食物。   老戴夫劝告未果,只能带着唐飞柳去了厨房,唐飞柳和厨娘沟通了半天,厨娘表示完全不懂,饿的胃疼的唐飞柳果断挤开厨娘,在所有人惊恐的眼神中,自己炒了个仔姜炒鸡,再弄了个香葱煎蛋,小麦单吃还是有点糙,唐飞柳换成了面包,久违地吃了顿热的。   旁边的厨娘闻着香气,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厨娘顿时对唐飞柳的眼神火热,比看自己的情人都要眼神火辣,从那之后,她每天三餐给唐飞柳按教导开小灶,公爵城堡就是好啊,食材调料应有尽有,唐飞柳晚上感动地喝着放了半勺胡椒粉提香、味道完全不输给自己在现代做的鸡汤,一边差点乐的哼起来。   爱德华公爵就是这个时候进入小餐厅的。   在门口的时候,爱德华就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爱德华很难去说那是什么味道,他二十六年的岁月里面,从未有一次,只是闻到了香味,嘴里就开始分泌了唾液——天知道他已经清淡饮食了两个月了!   一个一顿饭至少能吃掉半只小羊羔加上十来个拳头大面包的男人,如今每天吃着青菜和清淡的肉,吃了两个月,爱德华很久不进餐厅用餐,都是送到了楼上的起居室,就是因为怕看着自己的医生吃大餐而眼馋。   而今天他悄然而至,则是因为两个多月的反复发作之后,这个晚上,他突然觉得肚子十分饿,爱德华有种觉得精力似乎突然又回到自己身体的感觉,天知道他之前能忍下来吃那些简单的东西,并不是医生的提醒有效,对爱德华来说,唐飞柳不过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并且身体瘦弱、眨巴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懵懂的小猫,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而爱德华对于食物有所偏执,虽然不像其他贵族那么纵情享乐,但他幼年成长经历,造成了他对于食物的在意和看重,他会听小医生的话,也是因为反复发作的时候,发现清淡的饮食确实让他变得更舒服,而且生病确实让他的胃口没有平日好,于是他才坚持了下来。   而这个晚上,觉得自己好了许多的爱德华公爵先生,突然感觉到了饥饿,他懒得按铃,于是带着贴身男仆伊万丝走入餐厅,吩咐伊万丝去叫厨房准备一些可口的食物……就在这个时候,那股带着钩子一般的香气出现了。   爱德华一路跟着走过去,停在了厨房外面,下人们吃饭的小厨房门口,他看到在烛火之下,他白天尽职尽责的小医生,此刻金发在明亮的烛火下发着光晕,他白皙的脸上,猫一般的眼睛散发出快活的光,右眼下的小痣都被照的纤毫毕现,他的唇因为吃着热气腾腾的食物而嫣红的如同樱桃,他饮下勺子里散发出香气的浓黄色汤汁,发出满足的喟叹……   “这是什么?”爱德华走过去发问,突然的声音把唐飞柳吓了一跳,唐飞柳转过头,顿时吓得弹起来,他站起来说,“是是是是是鸡汤!”   “鸡汤?”爱德华坐了下来,好整以暇地吩咐身后的伊万丝,“去给我端一碗来。”   “是,大人。”伊万丝毕恭毕敬地下去,没一会儿端来了一碗浓郁鲜香的鸡汤,旁边还放着唐飞柳私人改良配方、取了碾碎准备做面包的小麦粉,筛了好几遍,才掺了鸡蛋、剁碎的肉蓉、香葱和盐,小心煎出来的、香喷喷的小肉饼!   坑爹啊!   好不容易做出的肉饼子,还有鸡汤,唐飞柳恨不得泪流满面。他现在还是个长身体的宝宝,厨娘一天三顿饭显然喂不饱他,所以唐飞柳晚上总会自己溜到厨房给自己加餐,戴夫管家和下人们都知道,也习以为常了。   当下贵族们虽然生活过得十分奢靡,但是这不包括爱德华公爵,城堡里很多华贵的东西都是旧物,爱德华公爵至今参加宴会都习惯穿简单的新式西服,贵族们一天可能吃五顿,而爱德华对食物虽然看重,但今夜之前都是在乎量大、很多肉、吃的很饱——唐飞柳不得不说,虽然爱德华公爵对于生活基本上来说是个原始人,但是他这样克制,确实避免了得糖尿病高血压之类的贵族常有的疾病。   而也是因为这样,爱德华总被贵族嘲笑不像真正的贵族。   现在,爱德华公爵大病初愈,第一次在夜晚突然感到火烧火燎的饥饿,面前摆放的食物又是那么鲜香,他甚至都是第一次见到,于是爱德华公爵没有搭理站着的小医生,而是拿银勺送了一口炖了几小时、发出浓香的浓黄色鸡汤,然后,他黑色的眼睛微微眯了下,仿佛被挠了脖子的大猫。   而一边的唐飞柳有些捉急,他搓着手、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煎的、放了很多肉的小圆煎饼被一口口吃掉,直到最后一口被吃完,爱德华公爵才开始喝起了鸡汤。   唐飞柳顿时又饿又委屈,内心决定等爱德华走后用鸡汤下面吃,反正鸡汤很多,不信这个人吃的完!   爱德华公爵慢条斯理地喝完了三碗鸡汤,狗腿的伊万丝还把鸡汤里面的鸡肉全舀出来给爱德华吃掉,然后爱德华才擦擦嘴,对围观全程口水都要滴出来的唐飞柳说:“这是你亲手做的?”   “是。”唐飞柳绝望地看着一桌子骨头,因为饿肚子有点不自觉流露出委屈的表情,爱德华看到他的小医生水蓝色的眼睛里面荡漾着波纹,简直像是要哭了,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居然吃完了这个小孩的全部夜宵。   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想到这小家伙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却让他每天喝小麦粥,顿时又觉得自己还给他剩下鸡汤,显然还是一位体贴的绅士,于是又按下了那点微微的愧疚,他看着唐飞柳,继续问:“根据我的了解,你的父亲是一位小庄园的主人。”   “是的。”唐飞柳乖乖回答,他猜到了爱德华想要问什么。   果然,爱德华疑惑地问:“显然在你的父亲去世之前,一位绅士并没有机会接近厨房。”   “是的。”唐飞柳继续回答,他既然敢放肆吃喝,当然也是做好了准备的,他带着少年人的骄傲和小得意——这倒真的是本色演出——他笑着露出小虎牙来,“父亲的藏书里,有一位旅行家,他去过很多地方,记载了很多食物和当地特色东西的做法,我自小身体差、我的家庭医生告诉我不可以骑马打猎,也不可以太过劳累,于是我最爱看书,我把那本书全部看完,却一直没有机会实践,直到我离开家里……”   说到这里,翘起来的小尾巴似乎又难过地垂下去了。   “除了这些,你还会什么?”爱德华公爵倒是产生了兴趣。   唐飞柳没有办法接受这个帝国的脏乱习惯和粗糙的饮食,他比一般人抵抗力差的身体也决定了他不能随大流,否则兰斯的结局就是他的下一步,于是唐飞柳当然也为自己编好了理由,这会儿爱德华公爵问起来,他就一股脑地说了:“我知道如何用药草治疗生病的人,知道如何用简单的香料烹饪可口的食物,我还知道制作肥皂每天清洁自己的身体,还有很多很多……”   爱德华的眼神十分深邃,唐飞柳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的时候,他终于轻声说:“夜安,小医生,我觉得身体似乎好了很多,或许明天早上,我就不用再吃可怜的燕麦小麦粥,也许我能得到一份如同今夜这样美味的食物?”   他的语气虽然是疑问,但是唐飞柳可不觉得这位大人愿意得到否定的回答,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说到燕麦粥的时候,爱德华公爵的语气有种磨牙的错觉。唐飞柳只能尴尬地一下,抬头眨巴眼说:“遵从您的意志,大人。”   “那么……祝您夜安,医生。”爱德华公爵布置完任务,对着满脸心疼的唐飞柳微微昂起下巴,点了点头,才吃饱喝足地离开了。   那一个晚上唐飞柳也吃不下什么了,他本来打算自己用面粉现做面条的,但是在谈话之后,夜已经深了,唐飞柳懒得再折腾,只能苦逼地喝了一小碗汤,带着对肉饼的心疼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的时候,唐飞柳就被管家老戴夫亲自叫起床了,老戴夫有些尴尬,作为一位老绅士,虽然唐飞柳属于爱德华公爵领地的一员,他天然有为公爵服务的义务,但是爱德华公爵和其他的贵族不太一样,他对领地的自由民和绅士十分好,并不像其他贵族,只把他们当做比农奴稍好一些的奴隶,而且唐飞柳再怎么说也救了公爵的命,公爵居然下达这样的命令,让这位老绅士觉得有些不礼貌。   他有些尴尬地说:“十分抱歉这么早打扰您,我听说昨夜公爵大人吩咐伊万丝,说他的早餐必须由您亲自监督。”   幸好不是他亲自动手,唐飞柳松了口气,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带着嘟囔的声音轻声说:“好的,我这就来。”   老戴夫看着这个年纪不大的孩子,听到他软绵绵的起床音,顿时觉得心微微发软,他轻笑一声,笑着说:“不用着急,如果实在起不来,我让厨娘来您的房间听候您的吩咐。”   “谢谢您,不用了。”唐飞柳打着呵欠边说边下了床,吸拉着丝绸的拖鞋往起居室走,仆人端着热水从老戴夫的身后进来,唐飞柳洗脸刷牙,那双迷迷糊糊的蓝眼睛才彻底清晰了起来。   而一旁本来对这套行为十分惊讶的仆人,此刻已经习惯了这位医生的清洁方式,现在航海的人太多了,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观念,不得不说,这对唐飞柳改善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便利。   唐飞柳换了衬衣和夹克衫,终于下了楼,他让厨娘热了鸡汤,然后亲自揉面粉,做了细细的拉面,放在鸡汤里面,想到爱德华那可怕的食量,唐飞柳不得不用汤盆盛着这份鸡汤面,然后撒了葱花让人配上小碗筷,送到了爱德华的卧室。   很好,既然打发了这位嘴馋的公爵,难得起床这么早,干脆给自己做点好吃的好了!   唐飞柳完全没发觉自己偷吃好吃的,才会被怨念的爱德华公爵安排早起做早饭,事实上他十分喜欢做饭,在现代的时候几乎每周都会接待嗷嗷待哺提着食材上门蹭饭的朋友,这会儿看到吃个鸡汤和小肉饼都一副陶醉的公爵,唐飞柳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同情,所以他根本没觉得给公爵做饭这件事情其实是不太合常理的。   这会儿他想到昨天晚上没吃到嘴的小肉饼,顿时嘴馋起来,他飞快揉面粉放好准备发酵,这回做的分量特别大,和晚上夜宵不一样,白天唐飞柳做什么好吃的,都会分一些给老管家和厨房的下人,因此整个厨房都特别期待唐飞柳的到来。   这会儿看到他又在动手揉面,大家顿时眼睛都亮了。   唐飞柳不负众望,飞快揉面擀皮,又让厨娘在旁边剁肉蓉,厨房的负责人赖丽大婶向来都是亲自给唐飞柳打下手的,这回剁肉也是菜刀舞得飞快。   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爱德华在楼上吃完了一盆鸡汤面,擦擦嘴,对一旁的老戴夫说:“这小家伙在我的厨房里这么捣鼓多久了?”   “一个多月了。”老戴夫笑眯眯地说,“大人,医生救了您,就是城堡的尊贵客人。您不要怪他,当时我问过这些东西你在病中是否能吃,医生说要等到您的状态缓解一些,油腻和药物有互相抵消的效果。”   这话确实是事实,不过也是因为唐飞柳在长身体,又嘴馋了半个月,所以之前吃的全是各种油炸、红烧肉之类的菜。   最近似乎那股挖心掏肺的馋才好了许多,唐飞柳才做了鸡汤,但是按道理来说,煎的肉饼在病未好全的时候,爱德华是不可以吃太多的,毕竟现在吃的是中药,和现代的药不一样,很多忌讳也要更加注意一些。   当然,说了这么多,无法否认的是唐飞柳确实压根就没想过要给这位可怜的公爵大人改善一下伙食。   而老戴夫为了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的身体,也选择了明智的隐瞒。   而且……肉馅饼和软糯的红烧肉真的很好吃,但是真的很油腻,老戴夫笑眯眯地想。   而在厨房忙的热火朝天的唐飞柳还不知道,他马上就要被逮住第二次了。 第5章 清洁   爱德华公爵当然不会和这个小医生计较,他信任自己的管家,做出任何决策肯定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优先,美味的食物当然重要,但是拥有好的身体,才能让阴谋家无法觊觎他的财产和领地,有好的身体,才能慢慢地品尝更多的美味和胜利的香醇。   只是爱德华想到在烛火下陶醉地吃着东西的小医生,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猫抓的一样,他就是想刁难这个小家伙,总觉得他蓝色的眼睛带着着急的泪花,似乎特别容易让自己的心得到诡异的满足。   想到这里,爱德华迫不及待地起身更衣,然后往城堡的一楼走去。   而唐飞柳在干什么呢?   他在快乐地和赖丽大婶各自端了一碗香葱猪肉饺子,呼噜呼噜地吃得香甜,他的身体前段时间油腻吃的有些多,娇弱的肠胃就造反了,因此最近唐飞柳就已经开始控制自己太馋而得意忘形的食谱,这时候香葱猪肉的饺子鲜香无比,一口咬开,浓郁的肉汁混着小葱的味道充满整个口腔,好吃的话都说不出来。   因此爱德华身体大好的第一个上午,就再次发现了小医生又在偷吃。   他吃的很饱,此刻就能好整以暇地靠在门口,看着小医生一个个把那些奇怪的小东西吃到嘴里,他的嘴唇在白天更加红了,像是珍贵的樱桃一般,红的夺目,而他脸颊上的皮肤十分白,因为发热而飞红的时候,像是桃子一般,带着漂亮的粉。   金发碧眼的少年坐在简单的小餐厅,看上去却像是壁画里面神的孩子一般,漂亮又圣洁,爱德华握紧了自己手中的手杖,他的黑眼睛里面,流露出复杂的色彩。   唐飞柳浑身冒热气喝完一口大骨汤,转过头来的时候,差点被眼前黑发黑眼、满脸戾气的男人吓得呛死,他一边撕心裂肺地咳嗽,咳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一边竭力想打招呼:“大、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大人……咳咳咳……”   爱德华走过来,沉着脸轻拍唐飞柳的背,低声说:“一位绅士,吃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如此轻佻,要把所有东西都咽下去,才可以看其他的地方,知道吗?”   唐飞柳咳得全身发软,头昏脑涨,他咳完,才发现自己双手撑着的地方,显然是……显然是这位尊贵大人的……胸。= =   虽然隔着丝绸衬衣、夹克和西服外套,但是依然可以感受到那两块巨大的胸肌和磅礴的力量,唐飞柳觉得双腿更软了,他、他他他一个gay,还是个标准的、甚至有点娘的小零号,一个无1无靠,从未开过荤的小零号,这时候猛地摸到如此大的胸肌,唐飞柳觉得他的血要往奇怪的地方冲去了。   幸好,爱德华公爵身上的臭味让他及时清醒了过来。   唐飞柳赶紧放开了爱德华,脸上带着仓促掩饰的嫌弃。爱德华眯起了眼睛,唐飞柳就看到爱德华突然低下头,在他的脖子边细细地闻起来,唐飞柳觉得全身的寒毛都要炸起来了,而这时候,爱德华终于抬起头,问他:“你身上的味道……就是你昨晚说的肥皂?”   “啊?啊!”唐飞柳瞪大眼睛,看着爱德华,脸通红地回答,“对对,就是肥皂,大人你会生病,很大的原因是城堡的环境不够清洁,还有你们平常很少洗澡和清洁自己……”   一紧张就十分话痨的唐飞柳飞快地说着,然后猛地想起来现在很多人都信仰神,圣殿则说虔诚的信徒是不洗澡的,因为洗澡会招来妖邪。   其实就是在几十年前,曾发生过大型的瘟疫,当时本来已经流行使用各种昂贵的、掺杂香料的肥皂,他们被从遥远的海外运来,甚至也有人在当地设立了肥皂制作手工作坊,然而因为瘟疫的爆发,圣殿靠祈祷根本救不了人,他们培训的、只知道放血的医生也毫无作用,因此他们归咎这一切为洗澡产生的问题,导致了香皂在这个帝国的消失。   这就是唐飞柳根本找不到肥皂的原因,当然他是在事后听到作坊的人零星的言语,才打听清楚了这件事情。   这会儿在爱德华面前说完,唐飞柳有些心虚,但是他好歹记得这位先生对教会并无好感,毕竟爱德华可是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唐飞柳就鼓起勇气解释说:“瘟疫不是因为洗澡,清洁自己是对自己有好处的,产生瘟疫是因为所有人都随地大小便,那些粪便处理好可以让地更加肥沃,是很好的肥料,但是人们不处理的话,就会腐烂、产生可怕的病菌……”   想到约克城那满地的黄金大便,还有夜里打开窗户就倾倒屎尿的居民……唐飞柳说的简直是情真意切。   要知道城堡非常大,黑天鹅城堡的主楼里面,爱德华公爵起居的地方,确实都很干净没错,但是每当唐飞柳想走出去,在草坪里面逛一会儿,就能看到无数坨腐烂程度不一样的大便,旁边甚至还有下人正在现场制造新的,画面简直能让人瞎眼。   爱德华耐心地听着,他摩挲着自己的手杖,打断了唐飞柳的话:“你的想法很有意思,去我的书房慢慢说。”   说完爱德华转身往前走,唐飞柳眼睛顿时亮了——有戏!   说真的约克城再这么下去,在唐飞柳看来,再次爆发瘟疫都是十分正常的,因为满城都是粪便,城门口的墙根下粪便更是堆积如山,唐飞柳根本不能细想,他每次路过的时候,都会在手帕上喷满了香水,捂在口鼻上,否则根本不能正常地活着走过去。   大环境太恶劣,正常人都很容易生病,更何况是现在体弱的唐飞柳,现在只要是爱德华能理解这一套,这样在爱德华管辖的地方,开始命令人们改善这些,就能取得十分良好的效果了。   这样也能减少痢疾之类的可怕传染,在中世纪,这种病几乎是绝症。   因此获得现在这个解释的机会,唐飞柳还是非常高兴的,他跟着爱德华到了书房,几乎是刚坐下来就马上说:“我之前就因为没有重视这个说法,而发了高热,后来我好不容易根据那本游记记载的方法救活了自己,从那之后我一直坚持清洁的环境,到现在一年多,我至今还没有再次发病过。”   要知道普通人都很容易发热生病,只是身体好的人能依靠自己的抵抗力活下来,而身体不好的人则很容易夭折。   因此唐飞柳所说的话,还是非常有说服力的,爱德华摩挲着手上的绿宝石戒指,上面环绕绿宝石盘绕的小蛇因为多年佩戴,发着老银柔和的光,半响,爱德华突然说:“我的身体已经好了,为了感谢你,我曾想过要送你一个小庄园。”   唐飞柳顿时内心兴奋快要狂喜乱舞,一个小庄园!要知道有了庄园,庄园里面会有自带的农奴和仆人,一般都会一起转授,一个小庄园,最差一年都能拿到四五十镑!这是什么概念,是他从此以后就成了一位有财产的绅士,在他的庄园里面,他就是老大,他可以改善那个庄园,从此过上田园牧歌的生活!   然而,唐飞柳很快注意到了曾这个字,什么意思,爱德华公爵难道现在不想赐给他庄园了吗?   唐飞柳带着不可置信和控诉的眼神看着爱德华,爱德华看着他因透过窗的阳光而闪耀的金发,看着他那双不可置信而瞪大的蓝眼睛,嘴角微微掀起,又很快压下去,他咳嗽一声,说:“当然,你喜欢的话,我依然可以赐给你一座庄园。”趁着唐飞柳松口气,蓝眼睛露出快活光芒的时候,爱德华又慢条斯理地补上,“但我希望你能作为我的臣僚留下来,为我管理城堡内的饮食、清洁和医疗。”   “……大人您的意思是?”唐飞柳看着爱德华,疑疑惑惑地说,“我留在城堡里面,处理刚才所说的事情?”   看到爱德华点头,唐飞柳却有些愕然了,他想过爱德华也许会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是没想过爱德华会如此快速给他放权。   “大人,”唐飞柳呐呐地说,“您不害怕吗?”   帝国的所有人都说,洗澡是带来瘟疫的罪魁祸首,随地排泄甚至已经有千年的历史,唐飞柳知道这一切是错误的,是因为他在井井有条的社会里生活过,得到过好处,而爱德华是凭借什么获得了底气?   “我发热的时候,你不是一直在用煮过的白葡萄酒为我擦身体吗?”爱德华的话则让唐飞柳大窘:“我记得当我褪热之后,你还用软布沾上热水给我擦掉全身的汗,你说这样有利于我的康复……事实上你确实把我从死神的手中抢了回来。”   唐飞柳脸上简直要烧起来了,他呐呐地说:“这个、那个……我,我我……”   他说不出话来,他是个gay,爱德华发热的时候,他看着他雄壮的身体,根本来不及欣赏,只是焦急地替他降温清理,可以说除了底裤没扒,唐飞柳是看完爱德华全身了。他当时没感觉,可是当爱德华好了之后,唐飞柳可是根本连想都不敢想,虽然爱德华这种太过有侵略性的样貌,和那身彪悍的、充满野性的肌肉和胸毛,真的有点太猛太强悍,唐飞柳觉得有点太超过他的审美了,一看就是一般人吃不消的体力,让人有点怕,但是对于一个充满阳刚气息的男人,作为一个纯零,他依然有点无法抵抗这种荷尔蒙。   这会儿唐飞柳我了半天,才找到话说:“十分抱歉,大人,当时情况太过紧急……”   “我并没有怪你。”爱德华的黑眼在唐飞柳的脸上、身上、脖子上流连,他轻声说,“事实上我在家族藏书中也曾看到过研究科学的学者手书,他们所认同的地方,和你有相似之处,而你显然对此已经开始有了心得,所以我任命你去做这些。”   “是,大人,”唐飞柳眼睛亮晶晶的,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早就想从身边开始,改善洛特帝国的人生存现状了,“那我是从城堡开始,还是先挑一个地方进行尝试?”   “从城堡开始,”爱德华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你似乎每天都清洁了自己,伊万丝说你每天都要求送热水和巨桶到房间。”   “是、是的,因为没有澡盆。”唐飞柳小心翼翼地回答。然后他听到了新上任的上司说,“好的,那你今晚来到我的起居室,先教导我洗澡吧。”   ????唐飞柳整个人目瞪狗呆。   “洗澡的方法很简单……”唐飞柳觉得眼前的公爵显然是没弄明白洗澡的方法,马上开始努力解释,“我会送来肥皂,只需要用肥皂均匀地擦在身体上……”   然而爱德华却不再听他说话,打开了手中的卷宗,开始处理起领地的事物来。 第6章 dinner   夜晚还早,今天开始,唐飞柳不再是普通的医生,他当然要开始忙碌。这一天唐飞柳就在戴夫管家的带领下,已经开始管理城堡的饮食和清洁。   正式的任命下来之后,唐飞柳就正式可以被所有人称为先生,他终于从一位普通的市民,一跃成为了绅士阶层,虽然因此导致唐飞柳不能再享受客人的待遇,而是只能和臣僚一样住在戴夫的隔壁,但是唐飞柳完全没有意见,因为根据戴夫管家所说,每年可以领到足足五十镑年薪——这还不包括爱德华公爵打算要赠与他的一个庄园!   这种上司简直可以上年度感动国家十大人物啊!唐飞柳顿时对于爱德华公爵的敬意刷刷刷地上升了一倍,据说爱德华公爵因为久病,现在压了许多事情,在他处理这一切事情的时候,已经授意戴夫管家带着一大堆图纸,让唐飞柳挑选想要的庄园。   “其实在天鹅堡附近,有四五个公爵私人的小庄园,你也可以自己划一片地……这些都是被允许的。”戴夫管家显然十分照顾他,给唐飞柳详细解释,“选近一些的,不但安全,而且可以在休假的时候回去小住。”   “管家,您也这样吗?”唐飞柳虽然有这身体的全部记忆,但是一个足不出户的小少爷又能知道多少呢,因此唐飞柳这会儿确实一无所知,他问着戴夫,戴夫却微微一笑,十分自豪地挺起腰说,“城堡就是我的家,我一生为公爵的家族服务,并以此为豪。”   “那你的家人呢?”唐飞柳好奇地问。   “公爵就是我的家人。”戴夫慈爱地笑着回答,唐飞柳听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戴夫的意思——原来一直都是这样,当公爵生了长子之后,老公爵就会挑选一位孩子,作为长子的贴身男仆,同时这个孩子就会开始跟着上一任管家学习管家所要知道的一切,识字、念书、学习管理的方法和窍门,然后等到长子继承了爵位,贴身男仆继续学习到长子有了孩子的时候,差不多就可以成为副管家,等到老管家到了退休的年纪,他就会顺理成章成为新的管家。   一般人家的管家其实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但是贵族们却一般不会用有家室的人作为管家——因为管家掌握了贵族们太多的事情、领地的大部分事物和隐私,这样重要的人如果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容易产生私心,因此贵族们深深信任和依赖的管家,一般都是随着自己长大的管家。   贵族们都是联姻,很多夫妻关系都不好,各自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贵族绅士的管家和贵族夫人的贴身侍女,都是他们最为信任的人,他们或许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另一半,却绝对会和自己的管家/侍女商议。   唐飞柳听得张大了嘴巴,这个家庭构架……怎么可能愉快地生活下去啊!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实在是太不友好了,而且一生不婚,没有伴侣,这样岂不是也很惨。   但是显然戴夫管家并不那么觉得,他一脸自豪地说完,又感慨地展望未来:“公爵大人成婚已经太晚了,最近又生病,不过很快冬季的社交季即将到来,城堡将会举行盛大的舞会,冬季过后,或许就可以迎来公爵夫人,真期待小公爵的诞生呢!”   唐飞柳不合时宜地想着城堡外角落的黄金大便,心想电影里面的华丽奢华舞会他倒是理解啦,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和主角们一样,躲在城堡的角落想谈心,那他们就根本浪漫不起来哦,因为他们随便一踩很可能就踩到大便然后发出惊恐的尖叫,他们的丝绸长裙还可能扫到黄金,然后每个人身上还散发着常年不洗澡的臭味和浓烈香水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想到这里,唐飞柳遏制自己再想下去了。   一个热爱清洁、热爱生活的人/妻受(唐飞柳朋友封)是不可能坐视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唐飞柳的身后突然燃起了熊熊的火焰,他豁然站起来,大声说:“管家,你放心,我一定要让城堡干净漂亮的让所有人都惊叹!”   戴夫管家虽然并不明白唐飞柳突如其来的热血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这和他的目标是一样的,于是他露出了慈爱的笑容,对着唐飞柳肯定地点头。   于是唐飞柳把图纸放在房间,打算有空再看,反正庄园就在那里也不会跑掉,再说戴夫说他每个月可以有一天休息的时间离开城堡,到时候他可以拜托城堡守卫的骑士带他去各个庄园实地看看,看上哪个再直接说。   想到这里,唐飞柳顿时觉得干劲十足,他整个白天首先集合了厨房的人开始讲话,颁布了厨房的要求,首先就是所有人在做饭的时候,必须要用肥皂洗手!然后唐飞柳还展示了他自己用白棉布做的口罩,要求大家在厨房做饭,一定要戴上防止飞沫。   大家有些疑问,但是戴夫在旁边跟着,也不敢说,都乖乖地听话了。   唐飞柳花了一整天时间在监督厨房上,顺便监督大家给病好后胃口大开的爱德华公爵做了两顿饭,一顿是早上剩下的猪肉大葱饺子一盆、附带夹了香煎海鱼和香煎小牛排的简易大汉堡各一个,再加上加了糖的薄煎饼,上面涂满了浓郁的果酱,足足叠了十几层,一个改良的、没有奶油的浆果千层甜点就被盛在大银盘里面;这样色香味俱全、满是卡路里和碳水化合物的一顿,公爵对此的反应是,不错,但分量太少了。   于是晚餐的时候,唐飞柳对爱德华病好后的胃口有了新的认知,再加上听从有经验的赖丽大婶的意见,拿了半只小羊做小羊排,只是不让人放肉桂和茴香了,只把羊肉的血浸泡,尽力弄干净,然后用大蒜、盐和黑胡椒腌制起来,用碳火慢慢熏烤,没一会儿,香味就飘到了厨房外,让路过的仆人们都忍不住咽口水。   这一点当然是不够中午就没吃饱的爱德华吃的,但是唐飞柳也不敢让爱德华晚上吃的太饱太油腻,于是他在大家惊讶的眼神中,考虑了一会儿,就把羊排的肉分成几块,最嫩的肋排部分放在餐盘里摆盘,其他的则是剔骨,卷在生菜里面,用小银叉一块块固定好,看上去真是漂亮又奢华。   这样就算是拆分成两个菜了,接着拿半硬半干的白面包切片,上面涂上大蒜汁和黄油烤的香喷喷的,放在垫了布的餐篮里面。   一个贵族完整的一顿晚餐,必须要有一道冷盘、两道热菜、一份汤、一份甜点和一份水果……想到这里唐飞柳就觉得烦死了,为什么这里没有米饭,为什么!如果有米饭,分分钟他就可以做一堆中式菜,哪里有西餐这么麻烦,选择还少!明明他比较擅长的食物都是中餐!   他内心一边抱怨着,一边想了想,于是大逆不道地把早餐煮饺子的大骨肉拆下来,拌了蒜蓉粒和细碎的葱末、加上姜末和一些细细的芝麻,最后浇上一瓢烧热的油……得了,这丫就是前菜了!反正现在冷,端上去大约也就成冷盘了。   甜点懒得做千层了,就拿圆白菜和烫熟的豌豆粒,拌一拌中午剩的果酱、混合腌渍的蜜渍桃子切丁。   做到汤的时候,唐飞柳就直接让人装上中午就开始熬制的、做鳕鱼排汉堡的时候拆分下的鱼头、鱼骨汤,汤已经是奶白色,漂亮的仿佛牛奶一般,撒上盐和小葱,瞬间香气就让人口水不听使唤。   ……终于做完了这一切,纵然唐飞柳大多数是指挥,依然累了。高级男仆们端好了菜出去了,戴夫管家和伊万丝他们都得等公爵大人吃完饭,才能过来匆匆吃点晚饭。   唐飞柳现在是爱德华的手下,前厅是主人用餐的地方,他当医生的时候,被当成半个客人的时候,还能去那边坐着被招待,这会儿当了别人手下,却没办法去那边堂而皇之地受招待了。   看起来好像是地位下降了,但是唐飞柳心里明白,这个时代可不是什么人权至上的年代,而是半封建半奴隶社会,爱德华愿意招待他,他就是一位高贵的绅士,爱德华要是被惹毛了,只需要一句“蔑视贵族”,分分钟处死都是符合法律的,因为在爱德华的领地之中,他的意志高于一切。   而在外面行医,也并不那么快乐,不是每次都能有办法把贵族救回来的,能顺利度过,除了运气,事实上是因为到现在,都还没有重症出现过,而唐飞柳也有没救回来的重病患者,他甚至一直没弄清楚那个绅士到底具体是什么病!   幸好那个小贵族家人比较和气,还送他离开,但是如果换了个人,唐飞柳不觉得自己每次都能有那么好的运气。   因此爱德华抛来的橄榄枝,他是非常乐于接下来的,这个时代,就好像古代军阀混战,跟着最大的大腿混,至少还能混个丰衣足食,也比较安全。如果每天在外面那么飘着,谁都能来踩一脚,那才是真的没保障,每天都会心惊胆战。   因此唐飞柳在这个下人的小餐厅一直都坐的十分适应,他当时偷吃都躲在这里,不只是因为这边离厨房近,更是因为他心里明白自己的位置。   这会儿赖丽大婶已经组织人开始做仆人的晚餐,唐飞柳有点饿了,虽说是下人,但好歹现在他是整个厨房的头儿,没人能管他,于是他打了一碗浓香的鳕鱼骨汤,慢慢地喝着,然后切了面包,想给自己也做一份蒜香酥烤面包片,配上他早已经看好的羊肉。   可惜这样美好的计划被突如其来的传唤给打断了——伊万丝突然到来,然后恭敬地对唐飞柳说:“公爵大人请你去餐厅。”   放下碗,唐飞柳还以为晚饭出什么问题了,他匆匆忙忙去了餐厅,才发现爱德华还没开始吃,他看到唐飞柳到来,对他点点头,用眼神示意他坐下。   唐飞柳看到伊万丝和戴夫管家都对他点点头,虽然还在奇怪,但是如爱德华所要求地坐下来,然后爱德华对他轻声说:“这是什么?”   哦!原来这中世纪土鳖居然不会吃生菜包肉吗哈哈哈哈哈!   唐飞柳激励控制自己,才没让自己作死地拍桌狂笑起来,他咳嗽一声,却依然无法遏制住自己的笑意,说:“拿起银叉直接吃,是生菜叶包肉,这样会让肉没有那么油腻,吃下去身体会比较容易消化、会比较舒适……”没错,对于这个肉食狂魔来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稍微吃点菜叶子下去了。唐飞柳看着皱眉的爱德华,想起来了这个时代贵族觉得生的叶子和水果都不健康,水果还好,做成果酱或者蒸熟了他们就会吃,还很昂贵,但是菜叶他们会觉得是下等人吃的东西……   “事实上,蔬菜虽然廉价,但是和肉一起吃的话,它会让人比较舒适,容易消化,坚持搭配蔬菜的话,还会让人免于便秘的痛苦……”唐飞柳赶紧解释,“大人,在我看来,食物是没有贵贱之分的,蔬菜只要清洗干净,就不会让人生病。”   “在我看来也是。”爱德华显然并不是觉得蔬菜廉价而抗拒,他皱眉说,“我只是讨厌蔬菜的味道。”   ……这是,大型熊孩子吗?   唐飞柳深呼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然后对爱德华说:“事实上菜叶里裹着烤肉,咬开就会和肉汁裹在一起,会非常好吃,您先试试吧……”   蜂蜡做的蜡烛并没有油烟,爱德华看着唐飞柳,半响才慢吞吞捻起一枚银叉,把那块生菜包肉放在了嘴里。   羊肉一般来说是很腥膻的,但是唐飞柳也喜欢吃羊肉,冬天他的羊肉火锅和生菜包羊肉、烤羊肉串都并称为朋友之中过冬不吃一顿,这个冬天就白过的过冬三宝,果然,那肉一放在爱德华的嘴里,爱德华的黑眼睛就微微眯起来……唐飞柳已经发现了,这是这个公爵大人放松和愉快的表现。   显然,这块毫无腥膻之味,夹着肉汁和油荤、却被生菜的清甜冲散了腻味,美味的恰到好处,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的菜包肉,让他觉得十分满意。   肯吃第一口,接下来吃最符合往日食谱的烤羊肋排,就更加显得期待,而往日就让爱德华十分喜欢的、连骨头都软嫩无比的烤羊排,这次一吃,才觉得以前吃的都是泥巴!   羊排肥瘦适中,外层微微发酥,黑胡椒等香料第一次如此突出,在没有了茴香、迷迭香、香草……等一系列的香料大乱斗之后,仅仅是黑胡椒和微微的蒜香味,配上羊肉鲜嫩的味道,入口又香又嫩,牙齿上下轻轻碰一下就溅出香浓的肉汁来。   爱德华连咬了两口,然后突然停下来,把一整块咬了两口的肉放在了唐飞柳面前、伊万丝他们已经摆盘好的盘子里面。   唐飞柳目瞪狗呆,这是啥意思?!   他心中突然想到了当时上网看到的一个帖子……那是个中世纪迷的贴吧,里面有人说,回到中世纪啥都不好,但是如果穿成领主,可以养一大堆颜好身材好的欧洲帅哥骑士,然后吃肉的时候可以把肉骨头喂狗一样丢给和狗一起等待在旁边的帅哥们,那些骑士还会感动的一塌糊涂……讲真唐飞柳确实也罪恶地YY过几秒钟欧洲帅哥环绕一圈的画面……但是他真的没当真过啊!   话说起来人家欧洲在有小手工作坊的时候,都已经在酝酿工业革命了,马上就要解放奴隶了,人家好像这会儿还发明了蒸汽机,科技树已经点的唰唰发亮……为什么你们洛特帝国好的不跟人家像,明明经济在发展,航海贸易发展的那么好,社会却还是半奴隶半封建社会就算了,你们坏的却像的如此彻底啊!你们这个时代虽然香料还是很昂贵,贫穷的农民还是很惨,奴隶更惨……但是你们的普通人不是至少已经可以填饱肚子了吗?!便宜的鱼和猪肉不是也能一个月吃个几顿了吗?!为什么这种用肉打赏下人的陋习居然还存在啊!   满地大便!让人怨念就算了,把自己吃了的东西丢给人家,还指望你的下属会感谢吗?!   唐飞柳内心波涛汹涌,而他的面前,黑发黑眼的公爵大人,高傲而恰到好处地露出了一丝疑问——很显然,他真的很疑惑为什么小医生没有感动的流泪!他是认真的!   唐飞柳绝望地看着爱德华,犹豫地想着要怎么拒绝才能不让公爵大人恼羞成怒,可是爱德华却思考了一下,突然笑了,他说:“不必太过感动,吃吧。”   很好,现在再拒绝简直是不知好歹了,简直是罪大恶极了!   唐飞柳心如死灰,颤抖着伸出爪子,尽力想让自己避免看着那被咬了个缺的肉排。   唯一让唐飞柳庆幸的是,在他艰难地跨越自己的内心障碍啃肉排的时候,爱德华又示意身后的伊万丝为唐飞柳服务,给他夹菜和盛汤……并没有打算每个都自己吃一口喝一口再赏给他的小医生。   一顿饭下来,除了最开始吃别人口水、并且是一个不刷牙、只用布料擦牙齿的人的口水,让唐飞柳想想就不舒服之外,他自己做的美味还是十分治愈的。   让他绝望的是,吃完饭,爱德华擦擦嘴,轻声说:“好的,接下来你要教导我如何使用香皂沐浴了,小兰斯。”   唐飞柳本来以为觉得吞别人口水肉已经很惨了,却没想到,生活显然还可以再刺激一些。   他能怎么办呢?!   他当然只能告诉自己——这是工作这是工作,年轻人,要淡定!   淡定个屁啊!!!!   他应该已经是全世界最惨的穿越者了吧!绝对是吧! 第7章 开始   爱德华确实有一具让人惊艳的肉体。   往日穿着得体的衣服的时候,爱德华高大强壮的身材,还能被勉强遮盖起来,只让人觉得他身材强壮,当衣服被一件件脱下来的时候,当唐飞柳毫无遮挡地开始看到他雄壮隆起的肌肉,标准的八块腹肌、人鱼线,强壮的大腿肌肉……唐飞柳只觉得呼吸都要不畅了!   偏偏爱德华自己却一无所觉,他脱完衣服,就看着唐飞柳,等待唐飞柳指示下一步动作,整个人动作十分坦荡,毫无遮挡。   唐飞柳只能尽力让自己的眼神不要往奇怪的地方移动,他让自己昂着头,努力只看着爱德华的脸,从旁边的银托盘取出他特地留下的、做的比较成功的升级版牛奶皂,递给爱德华。   幸好这个时代贵族们虽然没有什么隐私概念,甚至有些贵族会因为太过肥胖和懒惰,而让自己的贴身仆人扶着自己、并握着自己的那东西尿尿……但是爱德华毕竟不是这个时代里标准的贵族,他自小独自长大,因此更习惯于自己处理自己的全部事物,除了病中这一段时间,爱德华的贴身男仆伊万丝需要把公爵的早餐端到床上方便他享用,其他时间里,伊万丝在房间内这一块工作,与其他贵族的贴身男仆比起来,简直到了无所事事的地步。   所以爱德华说的是真的,他让唐飞柳教导他沐浴,就真的只是沐浴而已。   “……因为是第一次用肥皂洗澡,所以开始会这样,等到多搓几次之后,就会开始起泡泡……”唐飞柳这时候自然了很多,他觉得自己太污了,爱德华是个标准的直男,他不能因为自己是gay,就觉得两个男人共入浴室什么的很奇怪,在直男看起来,大老爷们一起洗澡都很正常,更别提只是一起呆在浴室了!   唐飞柳就这么飞快地给自己做心里建设,而一旁的爱德华就眯着眼睛,仔细搓洗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人生第一次沐浴——其他人还有出生后在圣水中沐浴,但爱德华作为恶魔之子,连出生的那次沐浴都未曾有过——但人类是天生就享受温热的水流从皮肤冲刷过的快乐的,那些温热的水驱散了身上的汗渍和疲累,爱德华整整搓洗了三遍,唐飞柳也放开了心结,给他把背也搓干净。   最终爱德华迈入白天特地赶制的木盆之中,被温水浸湿整个身体的时候,忍不住发出了控制不住的轻声□□:“好舒服……”   “对吧对吧!”唐飞柳感觉自己得到了认同,顿时眉开眼笑,他得意地笑着,一边说,“晚上吃饱后,再泡个澡,简直是完美!”   “你说的很对。”爱德华感觉身上似乎被卸掉了什么重担一样,毛孔第一次舒适地张开,在水汽氤氲之中,他看着得意的小医生,吩咐道:“在我的起居室里面做上你说的浴室吧,我将给你和我一样高的权利,你可以放手去做。”   “可是,就像我之前说的,如果要把盥洗室做在城堡的楼上,可是个大工程……”唐飞柳得到授权,却有点犹豫,他当然想把浴室做好,这样至少以后他自己沐浴什么的都会比较方便舒服,可是城堡是完全没有内部的排水系统的,爱德华现在沐浴泡澡,都是选择在一楼,也是因为一楼这个房间虽然铺上石块,虽然铺上了昂贵的罗马泥浆,但是挖开角落两块石头,水就可以从石块中间的缝隙流走,这在一楼是好处,在楼上想修理盥洗室,那就是灾难了,水根本无处可排。   唐飞柳细细地解释,爱德华已经泡完澡了,他沉思一下,轻声说:“那就先把你说的下水道铺好,盥洗室就放在一楼好了。”   说完,爱德华看了唐飞柳一眼,恩赐地说:“作为这件事情的大工程,我允许你和我一样,拥有独立的盥洗室。”   “谢谢大人!”这和晚上的那块肉排不一样,唐飞柳是真的觉得开心了,一个独立的洗浴室,他不用端着水盆苦哈哈擦澡,可以泡澡,并且那个浴室只属于他,也不怕和其他人一起洗……虽然这个工程非常大,但是唐飞柳觉得值得了!   唐飞柳眉开眼笑,碧蓝的小鹿眼里面全是快活的光芒,爱德华换好睡袍回楼上休息了,唐飞柳虽然比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干净,但是其实这两个月都是擦澡居多,也好久没好好洗一洗了,他顿时也不怕晚,而是让下人送了水到隔壁房间,虽然没有浴盆,但是他哼着歌脱了衣服洗了个热水澡,只觉得全身都轻了许多,这个晚上,他带着满身牛奶皂的香味入睡了,并决心从明天开始,就尝试着更加放开手脚试试——目前这个局面是很好,至少获得了这个领地上最大领导的认同,解决了洗澡和吃饭的问题……但是唐飞柳会就这么满足吗?!   开玩笑,一个在现代生活过的人,怎么都不可能就这样满足吧!   唐飞柳的目标当然不只是这样,这个城堡虽然修建的十分威严和森严,看上去绝对让古堡迷们流下哈喇子,但是这是以军事标准修建的古堡,他看上去森严巨大,仿佛坐在山渊上的黑暗巨兽,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一座巨大的城堡,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十分不舒服。   这座山上的古堡,外面是巨大的草地,没有任何被利用起来的意思,城堡里面,有骑士们练习的地方、有养马的马房、牛棚甚至养牲畜的地方。   城堡的西面,住着戍卫的骑士们,而城堡的主人,则住在最中间的主宅,在卧室就能看到自己的领地,还有山崖下的村庄和果木林。   仆人们则在东面,太阳还未升起就会点灯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而就算是这样,城堡的人口也显得十分稀稀拉拉——这很正常,一座古堡最多能同时住下几千人,目前这样的安排,已经算是十分努力在维持城堡的活动人口范围了。   唐飞柳被安排住的地方,就是城堡东面的四楼。   一楼是厨房,二楼是低级仆人,三楼是高级仆人,四楼就唐飞柳、管家老戴夫和贴身男仆伊万丝。   而在公爵所在的那里,则是独立的高层,也是被四周四层的房间环绕着的高大主宅,一进门就是能举办晚宴的大客厅,左右转弯就是招待客人们小坐的房间,宴会的时候通常是女性的休息室和男性的吸烟室,二楼是留给前来拜访的人住宿的地方,三楼则是书房,四楼也是带起居室的主人卧室。   整个城堡其实是方方正正的,四周是四层楼的黑色砖石结构,中间是一个巨大的主楼,主楼旁边的建筑楼顶非常高,延伸出巨大的塔楼,一般是用来瞭望敌人的,这个瞭望塔围绕着主宅三面都有尖顶的塔楼,看上去有种哥特感觉,唐飞柳看的时候,分分钟觉得这里面要出来吸血鬼了。   不过他自己住在里面的时候,就觉得吸血鬼不但只能吸血很惨,要住在这种古堡简直就是惨上加惨,古堡虽然还算严实,但住在里面大而空,非常容易发冷,夏天估计都要盖棉被,冬天唐飞柳这破身体,睡一晚上被子还是冷的。   而诸如此类的毛病简直数不胜数,因此唐飞柳已经默默决定了,他要不断地尝试,冥冥之中存在的神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应该不是为了让他变成个苦行僧的吧!   唯一值得唐飞柳默默庆幸的是,目前的洛特帝国处在大航海时期,正是古旧的知识和新的东西冲撞、人们思维改变最为活跃的年代……当然目前还没到有些内陆的约克,但是至少这让唐飞柳少了许多麻烦。   而唐飞柳这么想着,就愉快地投入到了他新的工作之中,就仿佛每次他在家里兴致勃勃做手工、打扫房间一样。   不过弄下水道,虽然其他的都还好,至少挖开一楼的所有地面,爱德华已经特批了,但排水管道确实是个大问题。   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十分惊人的地下排水系统了,他们通常都用混凝土和铅管、铜管来做排水用的主要材料,但是在洛特帝国,好像有混凝土的前身,也就是罗马泥浆,这玩意儿准确来说其实跟水泥差不多,但是比现代常见的水泥稀一些,好用但产量低做法昂贵——对约克来说更惨的是它是晾晒干的,这让罗马泥浆的产出受到了巨大的阻碍。   不过要改良得更适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并且好消息是在离城堡不远的地方,就有这种泥浆的制造厂,是公爵的私产之一,唐飞柳对这件事情特别上心,用心给赖丽大婶加急培训,反正当时爱德华留下他作为厨房和城堡后勤的管理,也不是让他每顿饭都自己做,而是让他培训好整个厨房的人,只是现在唐飞柳要加急培训而已。   唐飞柳本来打算自己顶着,先从根头上教导厨房的人改变观念,洛特帝国的人觉得食物是有自己的属性的,而调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药材,于是他们为了让食物吃着对身体好,就疯狂乱加,并觉得食物吃不出原本的味道就是美味……   这种观念才是整个帝国食物都是黑暗料理的根源,但是唐飞柳现在没时间了,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填鸭式教会赖丽大婶,不过比唐飞柳预期好很多的是,唐飞柳做的食物不仅是征服了爱德华公爵,也征服了整个城堡的下人们,尤其是有幸尝过唐飞柳做的食物的厨房人员,他们简直是如饥似渴地主动学习着,这让唐飞柳轻松了很多,一时之间,城堡里面尽是从未闻过的香味,唐飞柳的示范食物全部呈给了爱德华,而下人们则得到公爵的恩赏,可以大家一起分吃那些成功或失败的食物——据说骑士们吃过大蒜汁和黄油涂抹的面包之后,都纷纷为之惊叹,只是都咂摸嘴巴,表示就是少了点。   在这个劳作物产量十分低廉的时代,也就只有富庶的公爵能把香喷喷的、没有掺沙子和木屑的小麦面包作为奖励给下人吃了。   唐飞柳之前都生活在约克城,更之前的记忆,则是小庄园的小主人的生活——也就是说,唐飞柳虽然耳听过许多穷苦的事迹,但是在这次深入乡下之前,唐飞柳其实根本不知道,无论是约克城的工人、城堡的下级仆人……他们其实都算是这个社会的中层以上人员。   就像是现代社会里,坐在办公室的人总在感慨自己的工资少、事情多、老板苛刻、不敢生病……但是在写字楼的外面,永远有干了一年领不到薪水的工人,有没文化只能埋头在湿闷的后厨洗碗十二个小时、只能拿微薄的薪水的人,有推着小摊期待地看着路过的人走过来、这决定了他们今天能否吃饱的人……   他们都在中层以下的角落,无人能够看到,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办法掌握发声的权利,他们就只能沉默地、努力咬牙活着,比任何人都努力,然而因为输在了最前线,于是一直只能节节败退,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其他的人,都会成为城市的泥土。   而唐飞柳这一次出发,是他在帝国第一次真正睁开眼睛。   这让和平时代长大的唐飞柳会看到这个美丽却也残酷的中世纪,也让他开始正确认识这个异世界的可怕和可敬。 第8章 杰斯   唐飞柳还是坐着马车出发,伊万丝和他坐在一起,前面是赶车的车夫,说是不远的地方,但是坐马车过去也要三四天的路程,出发前唐飞柳做了面包和果酱、小熏肉,带了一些烘的干燥的小面包。   说真的公爵虽然十分富有,据说比皇宫之中的皇帝也不差多少,公爵的领地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富庶……但是那都是传说之中的,唐飞柳作为一个现代长大,一直住在七十平方两室一厅的人,他其实无法想象公顷这个概念。   但是这富有在唐飞柳看来,其实生活水准在某些方面远不如一个正常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人。   尤其是爱德华公爵还是个根本不太关心这些的人,他是个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在唐飞柳离开城堡的时候,爱德华公爵已经恢复了晨练,每天早上太阳未曾升起的时候,就带着骑士们一起离开城堡,去山中潜行、模拟战斗。   目前约克一片安宁,帝国与周边的国家也非常的平和,互有姻亲,所有的贵族都在醉生梦死,都以皮肤雪白到能看到蓝色血管而感到荣耀,爱德华这样无疑是贵族之中的另类。   但是唐飞柳倒是蛮庆幸的,幸好他生活在这个另类公爵的领地之中,至少这样他还能坐着公爵特地吩咐准备的马车出门。   这次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是去找到罗马水泥浆,然后把它改良一下,再烧制成水泥管,用来铺就城堡的地下水系统,只要爱德华指派的下人学会,唐飞柳就可以回到城堡,届时让下人拉回来就行,虽然耽误时间了一点,但是也让唐飞柳有机会真正看到这个他注定要生活下去的时空。   唐飞柳是非常轻松去的,他带着自己那个有点磨损的小牛皮箱,身后是老戴夫特地准备的崭新行李箱,公爵甚至默认了他的管家和他的城堡新任行政管理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拿走一些昂贵的调料,并看着管家戴夫加派了一个二厨跟着挑食的新上任行政官出发,还有老戴夫让高等女仆戴茜加班加点缝制的新衣——约克的冬天已经快来了,纵然爱德华公爵这样的体魄目前还穿着透气的棉麻,但是唐飞柳可没有这样好的身体,他现在已经开始觉得手脚会冰凉了。   好在这时候虽然开始冷,真正的冬天却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唐飞柳轻轻松松地出发了,到了地方,这水泥厂所在的地方不大,与其说是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粗放的西方版农村。   村中的核心建筑就是罗马水泥厂,而因为水泥厂的工人们的存在,于是旁边就有酒馆和提供给前来买卖水泥商人的小旅店。   妓/女们在老板的允许下,在酒馆和旅馆里晃荡,穿着在当下时代看起来十分大胆的装扮——半截式的南瓜裤和肋的细细的束腰,把雪白的胸/部挤得高耸起来,像是绵软的云。   她们或者喝酒或者和客人调情,年长一些的大多都在工人的旁边喝酒抽烟,略有姿色,打扮的更为年轻动人的,则是摇着扇子对着远道而来的商人或者某个小绅士的高级男仆或管家放、荡地娇笑。   这是一副非常有历史感的画面,犹如油画一般厚重而对比色鲜明,穿着棉内、衣的女人们和抽雪茄的男人们嬉笑,外面则是马车惊起的灰尘。   “……我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而刚刚到达此地的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   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   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   “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   那女孩褐发,有深邃的眼窝,眼睛是透明的褐色,像是玻璃弹珠,她闻言娇笑起来,伸出手指轻轻划过杰斯健壮的手臂,笑着说:“……那这位英俊的骑士先生呢?看上去您似乎已经足够大了。”   唐飞柳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些人调情简直比现代人火辣多了,他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实在是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   他感觉整个人窘迫的要燃了,赶紧对杰斯说:“好吧,我觉得我们要走了,毕竟我们很忙。”   说着,唐飞柳根本不敢看面前这个艳光四射的女孩,低头就转身。   他听到身后的杰斯和女孩都发出大笑,杰斯说着:“虽然面对美人的邀约就这么离开,是对您美貌的无礼,可是请原谅我,毕竟我得送我的先生回到安全的地方。”   他特地加重了“安全”两个字,然后和女孩又发出快活的笑声。   唐飞柳脸和脖子都通红,但是他性格本身安静偏宅,窘迫的时候根本无法和杰斯争辩,因此他气呼呼地上了马车,一路上不肯说话。   而杰斯完全没意识到好脾气的唐飞柳在炸毛,他还在哈哈笑,因为两人一个是新任行政官一个是骑士,地位没有相差太大,出身也相同,因此一路上相处都好像朋友一样,杰斯此刻正位逗得唐飞柳生气而开心呢。   直到两人到了水泥厂负责人的房子,杰斯才勉强做出了威严的表情来。   这里是爱德华的领地,水泥厂也属于爱德华,这里管理人罗斯原本是一个商人,因为开设的水泥厂太过火热,于是遭到了贵族的掠夺,他一气之下,把自己的水泥厂主动卖给了老公爵,从而获得了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权利,而且还得到了公爵这样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因此买卖更红火,收入比以前还高了。   唐飞柳听到后觉得此人真是个天生的商人,也因此唐飞柳不想去打扰罗斯先生,他之所以开始想住在旅馆,也是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公爵,但是爱德华在此地没有建庄园,而这一代被划给水泥厂,周围虽然也有村子,但都是工人居多,因此也没有乡绅拥有这块地,于是想当然的,这里没有庄园可以借住。   而唐飞柳听说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他是新式思想的人,虽然手上有钱,但是他没有买地,而是都投资在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棉花纺织厂里面,因此住的地方并不太大。   不过那个旅馆的环境真的太差了,唐飞柳只能硬着头皮来到罗斯先生的家——然后他就无语了。   所谓的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一家住的比较简朴——竟然是一栋花园大别墅,上下有十四个房间,招待客人的独立客厅和房间还有独立的起居室,看上去就像是独立的三室一厅。   恩,怎么说呢,跟拥有一千多个房间、住在“小小的”黑天鹅城堡的“朴素的不像个贵族”的公爵比起来,这个地方确实十分朴素拥挤;跟唐飞柳记忆中当绅士儿子时候的、拥有七十多个房间的“小庄园花园房”相比,确实也显得不够气派。   唐飞柳再次明白了现代人和这帮真正古代土豪的想象差别,而罗斯先生显然是很希望能够招待公爵面前的红人治安官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因此容光焕发地带着休息一会儿的唐飞柳参观了一下,羞赧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太过简陋,再次刺激了一下在七十平方长大的唐飞柳后,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为了感谢您的招待,能请我的厨师今晚做晚宴吗?”唐飞柳彬彬有礼地笑着说,然后俏皮地眨眨眼睛,说,“当然,需要您最优秀的厨师协助。”   罗斯先生愣了一下,然后就激动地搓了搓手,一叠声地说:“太谢谢您了,这、这真是……玛丽安,还不快带着小珍妮吩咐厨房!”   一旁穿着最隆重会客裙子的罗斯夫人也激动的脸通红,对唐飞柳躬身,才匆匆离开了,真不知道勒成那样细的腰肢,到底是怎么走那么快的。   知识的鸿沟越是在落后的时代,越是巨大,唐飞柳只是不想吃藏红花肉桂天鹅,但是对于罗斯先生来说,拥有一道公爵城堡传出来的菜,显然能让他在社交界叫大出风头。   还有几个月就是冬季社交季,他的女儿也许到了将要进入社交圈的日子,有这样的加持——家族招待过公爵的行政官,甚至还拥有公爵府邸的一道私房菜——也许小珍妮就不必依靠大量的嫁妆,也能嫁给一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成为一位绅士夫人了!   难怪罗斯先生会激动,甚至手足无措。   唐飞柳记忆里也是有小庄园和乡间生活的,这也是他有意为之,他看到罗斯先生激动,笑了笑,两人又并肩去观赏罗斯先生私藏的艺术品了。   这是一次非常愉快的会面,罗斯先生连夜在罗斯夫人的口述下抄写了公爵堡的私房菜单,并盘算着要把这个作为他们的女儿小珍妮的最重要嫁妆;而唐飞柳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虽然奔波了好几天,但是没有任何发烧感冒的迹象,明天就能认真开始工作,一切都妥妥帖帖。   只有一个人十分悲伤,就是第一次惹毛唐飞柳的杰斯,他吃到了特制的茴香腌制的烤肉排,搭配干烘的干巴巴小面包,如果没有唐飞柳和罗斯一家面前香喷喷的食物对比,这也是十分丰盛的大餐了,可是在对比之下,杰斯可怜巴巴的,唐飞柳却不为所动,杰斯吃完了所有食物,却眼馋无比,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没吃饱,要知道这回他是打过了多少人才成为护送行政官的骑士,在城堡里,也不是每顿都能吃到行政官指点过的美食,可好不容易盼来一顿,还被他错过了!   杰斯第一次明白,得罪什么人,都不可以得罪能做好吃东西的人。即使那个人不到十六岁,身材比女孩子还娇小细嫩,皮肤比牛奶还雪白,即使被女孩子逗一逗都会全身发红、窘迫的根本不敢看女孩子……但是,只要他能做好吃的,他就是仅次于公爵之下不好惹的人之一!   杰斯这一晚参悟了人生的真理。 第9章 小肉饼   第二天一早起来之后,唐飞柳就在罗斯先生的带领下,到了水泥厂。   水泥厂的规模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还大点,只是基本上都是人工制作,罗马水泥其实非常坚固,千年后都能不腐,但是唐飞柳还是得把这个水泥改革一下,因为罗马水泥造价十分高昂,需要从远处运送火山灰,在蒸汽机都没被发明的时代,显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住得起干净整洁的房屋。   而且这种水泥的产出和干燥时间都太长了,纵然这里有二三十个工人,在罗斯先生的预算下,要把整个黑天鹅城堡的下水道弄好,正常的产出时间也需要两年以上。   这是唐飞柳绝对不想看到的,他绝对没有这个时间,要知道城堡里面本来就很冷,如果不把排水做好,冬天唐飞柳就没办法正常清洁洗澡,无法整洁就意味着生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生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和死神跳贴面舞……唐飞柳现在可不是为了别的,他是为了自己的性命在搏斗,更别提冬天是社交季,老戴夫管家可是在期待今年的社交季能够出现一位新的公爵夫人,想想在社交季,人流量如此大,如果不做好清洁工作,整个城堡将会充满了屎尿发酵的味道,再加上壁炉的烘烤……   唐飞柳稍微想了一下都脸色铁青,他摇摇头,让自己从可怕的设想里面清醒过来,然后对罗斯说:“很简单的一个办法,我听公爵说,这里有平民用一种黏土做自己房屋的“假水泥”,是吗?”   “是有这么回事,可是那些黏土其实并没有那么牢固,冬天的雪和风大一点就会让它们剥落。”罗斯疑惑不解,却也老老实实回答。   “我说的改良就是用这种粘性土……据说这一代都有这样的土质?”唐飞柳确认好,才继续说,“具体的配方我知道的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记得是这个黏土加入,按比例加入砂石、草木灰……或许火山灰会更好?然后结块凝固之后,在窖中烧好,再砸了碾碎……使用的时候再加入水就可以了……”   唐飞柳不是专业人,只能把他看到过的一些知识慢慢说出来,然后罗斯就招手叫了几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而唐飞柳的唯一工作就是告诉他们做的对不对,然后和唐飞柳记忆之中的水泥灰进行比对,这工作其实不难,唐飞柳眼见着他们尝试不过几次,就越来越接近,他顿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事儿已经成了,眼下只需要等着最佳的比例出来而已。   这些人并不笨,只是一直没想过这样的搭配罢了,如今唐飞柳一点出来,他们恍然大悟之下,做的比唐飞柳预计的要好许多。   松了口气之后,唐飞柳就有心情到处转转了。   他虽然是乡绅的孩子,但是那是小兰斯的记忆,他自己其实对这个时代真正的接触不多,于是唐飞柳就带着杰斯,在最后的等待时间里,终于开始在离水泥厂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爬山散心起来。   罗斯看到了水泥厂将在这一个秘方成功后得到多么可怕的利润,他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小珍妮这次进入社交界的时候,说不定目标就不再只是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说不定他甚至可以给小珍妮准备五百磅的嫁妆,让小珍妮嫁个真正的庄园继承人!   从此以后,他的女儿就可以被真正称为夫人了!这可是这群商人的女儿做梦都想得到的称号。要知道洛特帝国的阶层如此分明,是钱都无法打破的天然壁垒,贵族拥有领地和至高权利,而一位庄园的主人,说不定能够得到贵族的接见,已经是罗斯能想象的极限了。   罗斯心怀梦想,简直恨不得住在水泥厂,而唐飞柳乐的自在,在开始渐渐萧瑟的深秋乡间踱步,欣赏异国美丽的景色。   而就是在这样的契机里面,唐飞柳开始近距离看到乡野间的贫穷农民。   自由民十分贫苦,他们也不过就比奴隶好一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和私产。可是别说跟贵族的城堡比,就是罗斯先生那样“朴素”的住宅门口的下人房,都比这些自由民的房子要漂亮坚固。   村庄之中,自由民的房子都十分矮小残破,走近了就发现他们瘦削到让人觉得难过的地步,他们身上的袍子都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满是补丁,唐飞柳在工厂工作过,他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大多都是工厂包装衣服时候的麻袋所改制,十分粗糙,但优点是比棉布强韧,可是皮肤稍微娇嫩一点的人,都会被这样的麻布划伤。   那麻布袋子差不多是两便士一个,十分廉价,但是这群脸上带着愁苦的人,却显然除了口粮,口袋里面一个多的便士也没有了。   “洁娜,你不能再去了,洁娜!”就在唐飞柳心里沉沉的时候,有争吵声传来,接着响起来年轻女人带着愤怒的声音,“可是我不去能怎么办?我要眼睁睁看着全家人死去吗?!小杰米需要有营养的食物,爸爸的腿要治疗,我们甚至连过冬的被子都没有了……听着,妈妈,我不是在责备你,这是我愿意的,我爱你们,我不能失去你们,所以……让我照顾你们,好吗?”   “可是洁娜,我可怜的洁娜……”老年女人的声音带着泣音,而小男孩则轻声不安地叫着,“姐姐,姐姐你去哪里?妈妈为什么哭?”   “没什么,姐姐要去工作,回来就给小杰米带熏肉和香喷喷的面包,好吗?”年轻女人笑着对孩子承诺,换来孩子开心的欢呼声。   唐飞柳看到巷子里走出褐发褐眼的深眼窝女孩儿,他有些狼狈而尴尬,旁边的杰斯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欢快地打招呼:“我就说为何我的腿会自己走到这陌生的地方,显然连它也对美丽的女孩念念不忘。”   还挂着泪珠的洁娜扑哧笑出声来,眨眨眼睛,笑着说:“看在你这么英俊又讨喜的份上,来旅馆找我,我愿意给你算便宜一点。”   唐飞柳心情复杂地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然后洁娜扭着腰离开,他张了张嘴,几次想问,却又心情十分复杂,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杰斯转头,他火红的头发似乎都暗淡了下来,满是雀斑的脸上第一次带着郑重,他看着唐飞柳,认真地说,“小兰斯,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对一位女士露出怜悯,尤其是洁娜小姐这样的女士,她们很强大、很坚强,她们在保护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尊敬她们,如果你面含怜悯,这会让她们更难过。”   “我不明白。”唐飞柳皱眉,问杰斯,“我、我不明白,我能做什么?”   杰斯的表情顿时就柔软起来,他揉了揉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你这家伙,到底怎么活下来的啊?”   “喂!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会那么说?!”唐飞柳生气地拍掉他的手,皱眉说,“我们难道不应该帮帮洁娜吗?”   “嘘……”杰斯却低声说,他拉着唐飞柳一路往外走,然后才对不解的唐飞柳说,“……小兰斯,你的父亲没有告诉过你吗?你可以在社交的晚会上表达对这些人的怜悯,但是不可以在他们面前这样说。”   唐飞柳完全懵了,不管是他的记忆还是兰斯少爷的记忆里,都完全没有这样的“教导。”   “因为你帮不了所有人。”杰斯叹口气,说,“我儿时也曾经帮过一户这样的自由民,是我父亲庄园所属的一位村民,我和他的儿子气味相投,在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帮助了他们,而且也带着他和我一起识字……而我父亲一直没阻止过我。”   “这不是很好嘛?”唐飞柳听着,连连点头。   “然后某一天夜里,我的朋友因为贪玩,摔下了山涧,”杰斯的表情带着难过,他轻声说,“可是诺丁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调皮,但是他其实很听话,他说过他要成为我的贴身男仆,当我得知我以后无法继承庄园,不会有贴身男仆的时候,他还说要成为我的随从……最后我们说好无论做什么,我们总会在一起……那段时间他正在学习高级男仆的课程,我让庄园的高级男仆教导他……诺丁知道这事儿有多重要,他不会在这种时候独自跑去山里……”   唐飞柳听得一愣。他轻声说:“你的意思,难道你的朋友是被人害死的?”   “最后查出来了,是他们隔壁的邻居,他的孩子高热死去之后,他妒忌诺丁,被处死的时候,他还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你不选我的儿子做你的朋友?这样他就不会死了……”诺丁之前发过高热,是我叫仆人照顾他,那是诺丁自己熬过来的……”杰斯的眼睛里面闪着光芒,红发暗淡,看上去可怜无比。   唐飞柳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看下去了,他学着记忆里的方式,轻轻地拥抱一下杰斯,然后说:“这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杰斯说,“可是我很遗憾,是我害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你别这样,兰斯,可怜的人太多了,你如果今天给洁娜小姐几磅,或是什么珍贵的食物药草……要么被偷走,要么就会给洁娜小姐惹来祸患……”   唐飞柳顿时沉默了,他知道了杰斯的顾虑,也理解了。现代人衣食无忧地长大,一直把吃饱穿暖当成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其实不是这样的,人类饥饿的时间是两万多年,在近代一百多年才做到真正吃饱,也就是说,唐飞柳的父亲母亲都曾有过饥饿的记忆,而只有从唐飞柳这一代人开始,才是真正衣食无忧地长大。   所以唐飞柳并不觉得吃饱是多么珍贵的事,即使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中世纪,他也有超越时代的知识把自己打理的很好,他没有真正经历过绝望,所以保留了很多柔软的同情心,这无可指摘,但是如果唐飞柳贸然去帮忙,可能在这里的村民看起来,就十分让人妒忌了。   现代中了大奖的人尚要戴着头套穿着玩偶装领奖,古代这更是生存的问题……唐飞柳眼神黯淡下来,杰斯却说:“不过你如果真的那么想帮她,只有一个办法,你带她全家离开这里,把他们安置在公爵要赐给你的庄园里,就近照顾。”   只是第一唐飞柳现在还没有庄园,第二,唐飞柳却也没有精力一直照顾着关注着这一家人。   可是难道就这样看着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吗?   唐飞柳沉默地和杰斯一起回去,他走在乡间漂亮的小路上,原本绿油油的草地和满山的树木,美丽的让人心旷神怡,可是唐飞柳极目远眺,这样的小村庄有两个,房子都破旧矮小,点缀在大地上,像是一个个拮据的补丁。   刚才洁娜的故事,可能每一个补丁里面都在上演,唐飞柳看着看着,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不能帮洁娜。”   杰斯没说话,唐飞柳继续说,“我现在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是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每个人……”   这一刻,唐飞柳心中有什么在激荡着,他看着周围的山林草地,看着这美丽的一切,心里说:“也许我是没什么本事,不过,我得试试,我得干点什么。”   冥冥之中,上天把他送到这个地方,难道只是让他就这样生活着吗?   唐飞柳觉得,也许是,也许不是。   但他决定要好好努力,不只是为了自己,然后,他认真地问杰斯:“你知道公爵的庄园,有哪些隔得比较近,还比较适合种植的吗?”   而城堡之中的爱德华一边穿着睡衣,一边对贴身男仆劳伦斯说:“有些想吃小肉饼了。”   那道菜比较麻烦,唐飞柳走的急,精细的东西都没教,爱德华公爵肯定是知道的,而劳伦斯作为一个贴身男仆,修到顶级的功力就是闻弦歌而知雅意,他躬了躬身,回答:“我这就去吩咐,大人。”   “恩。”爱德华淡淡地回答。   劳伦斯出了公爵的卧房就匆匆往楼下走,刚巧碰到了戴夫管家,戴夫管家奇怪地问:“劳伦斯,怎么这么着急?”   其实劳伦斯礼仪无懈可击,能被戴夫看出来,也是因为他是跟戴夫学习出来的,两人对对方都十分了解,劳伦斯低声说:“公爵大人说想吃小肉饼。”   老戴夫愣了半秒,然后点点头,说:“好的,我知道了。”   劳伦斯也点点头,两人就此达成了共识。   第二天早上,爱德华并没有对早餐是熏肉配黄油面包而发表意见。   而骑士丹罗已经在半路,三天后,正在和罗斯一家庆祝第一批水泥下水管道制作成功的唐飞柳就会被迫加快启程的步伐,理由是管家老戴夫担心今年会加速入冬,希望唐飞柳加快进度,尽快进行下水道工程。   于是唐飞柳比预计提前了一周,回到了黑天鹅城堡。   作者有话要说:   有存稿的感觉真好,就算哪里不对删了两章也能从容以对。 第10章 开明   “公爵大人,戴夫爷爷说我要跟您汇报一下进度。”唐飞柳敲开公爵处理公务的书房,眨巴着眼睛伸头悄悄在门口说。   和其他喜欢让贴身男仆念,自己口述的贵族不一样,公爵总是自己看公务报告书,而他的贴身男仆伊万丝除了在固定的时候会进来听候吩咐、换羽毛笔和墨汁,其他时候大多在老戴夫的身边,因为老戴夫已经老了,精力不如以前好,伊万丝得确保自己尽快学会打理城堡乃至城堡外的一切。   于是这会儿房间里面只有公爵大人一人。爱德华听到了声音,放下手中的羽毛笔,他抬眼看过去,就看到一颗毛茸茸的金色脑袋,那双湖蓝色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他,似乎像是一只想要随时跑走的小猫。   “进来。”爱德华沉声说着,唐飞柳赶紧唰地一声进去了,平常还不觉得,处理公务时候的爱德华看上去怪严肃的,唐飞柳感觉像是读书的时候遇到了政教处主任一样,充满了一种“虽然我啥都没干可是我就是好心虚”的焦虑之中,他规规矩矩地站在爱德华面前,一脸严肃地说,“大人,水泥厂的改良已经做好了这样冬天也可以正常产出水泥,那边开始扩大了招工,出货的速度比以前翻了五倍,而成本甚至不到以前的十分之一,我保证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咱们城堡的主楼就可以做好全部的下水道系统……”   “停,”爱德华被他炮弹一样的一连串话给听得脑仁打结,他看着眼前的金发小孩,突然说,“你的头发变长了。”   “啊?啊,是的。”唐飞柳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头发,他之前一直是自己修剪的,虽然老牌贵族都在留长发,但是新兴的绅士都已经开始留短发,唐飞柳倒不是为了时髦,主要是为了省肥皂还有缩短干燥的时间,没吹风机的时代他可不想感冒,他摸了摸脑袋上细软的金发,已经到了耳朵下面,感觉快要能梳起来了,继续说,“竟然已经这么长了,我明天就剪掉。”   “不用。”爱德华公爵黑眼深沉,他细细地看唐飞柳的半长金发和雪白的脖子,一路流连到腰际,然后他哑声说,“这样很好,像是壁画上的圣子一般圣洁。”   “???”唐飞柳顿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大哥,你这样让人很惶恐啊!你一个从小被关在高塔里面长大、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说一个人像是壁画上的圣子,为啥并没有真的被夸奖的喜悦,反而有种活不过今晚的惶恐呢?   “……公爵大人您说笑了。”唐飞柳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小动物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情况有点不对劲,他赶紧说,“那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开始铺主楼的下水道系统了?还有大人您的卧室是重点改造的地方,也许您要暂时在别的房间委屈几天……”   说到他最为在意的下水道系统,唐飞柳可以说是眉飞色舞,而爱德华的神色也开始变得正常了,唐飞柳松了口气,也更加自然,他乐颠颠地说着自己的规划和定好的时间,最后完美地结尾:“到时候就算公爵大人您同时宴请一千位贵族,整个城堡也能干干净净,还能香喷喷的!”   “好,我给你最高的权限。”爱德华也认真地点头。   “那我就先去忙了!”唐飞柳得到顶头上司的点头,顿时眉飞色舞地出门了,快乐地下去,就对所有高等仆人说:“公爵说咱们可以开工了,所有有空的人都快来,咱们要挖开这些石块,然后把大的管道全部铺进去!”   这工程听起来很一般,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是非常浩大的工程,唐飞柳如果不是得到了爱德华的全部授权、还有老戴夫和伊万丝不遗余力的帮助,只怕根本没有他想象的顺利。   先是把整个城堡的地板翘起来,然后按照一群人实地勘测很久、讨论出来的路线开始铺整个下水道系统,这些城堡里的下等仆人远远不够,还征召了附近五个村子的工人、以及约克城的一些工人前来,整个城堡都乱哄哄的,唐飞柳忙的每天脚跟碰脑袋,只觉得上辈子第一份工作都没让他那么想吐血。   但是虽然忙碌且突发事件巨多,好歹唐飞柳还是非常快乐的,比起以前坐在办公室,他的本性其实更爱这些生活方面的建设和成长,这爱好虽然不够爷们,但是在这个地方,显然唐飞柳所做的一切让所有人都觉得很棒,这让唐飞柳充满了自豪感,于是他每天忙忙碌碌,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对黑天鹅城堡的改建之中。   而爱德华公爵也不遑多让,领地的事情因为重病垂危而耽误,一些小地方不守规矩、试探的人都要全部处理杀鸡儆猴,震慑那些充满妄想、觊觎权威的人。   还要回应住在皇宫之中的王子和皇后,重病垂危的皇上还健在,却依然不放弃再造出几个私生子的想法,可是却又不肯马上死去——爱德华拿着羽毛笔写下漂亮的花体字,对约瑟芬皇后写下最后几句:“……最后,致我最亲爱的姨母,愿您一切安好。您最忠诚的,爱德华。”   他放下笔,仔细再看整篇信,然后折起来放入信封,再烧好蜡,盖上自己的火漆封住信封。红蜡固定成和他手上相同的图案,趴在荆棘上的小蛇抱住绿色珠宝,牢牢地封住了信。   爱德华做完这一切,微微吐了一口气,就突然听到楼下熟悉的笑声,如同银铃铛一般从楼下环绕上来,充满了快活的气息,爱德华慢慢站起身,走到窗边,透过天鹅绒的窗帘,他看到在楼下的小花园里,金发的少年正拉着火红头发的年轻人笑着说完了什么,然后火红头发的骑士大声说:“你是认真的吗?!太恶心了啊小兰斯!”   “我不叫小兰斯!叫我唐!”唐飞柳插着腰,气的金发都要炸起来了,大吼着说,“我不管,你们骑士每天只晓得吃了锻炼,挖坑不也是锻炼吗?!你陪我去!”   “我不要挖装大便的坑!”杰斯极力拒绝,他捂着脑袋像是要世界末日一样夸张地说,“哦小兰斯,你看上去像天使,但是为什么思想那么可怕!”   唐飞柳简直要被这个中世纪脑子一根筋的骑士给气死了,但是他又不能一个人去干这个事情,他还想努力说服这个“因为骑士的荣耀,所以绝对不挖粪坑”的杰斯,可二楼的窗户却打开了,唐飞柳目瞪狗呆地看到黑发黑眼的高大公爵站在猩红色的天鹅绒窗帘后,配合黑天鹅堡的建筑风格……唐飞柳感觉刚才他窒息了一秒,这画风简直太像是吸血鬼了,导致唐飞柳呆了好一会儿,才呐呐地说:“大人……那个,我只听说您的书房换了,不知道您在这里……”   都怪这古堡虽然巨大,但是进来后发现其实结构根本不简单,唐飞柳只知道公爵的房间暂时在东面能看到果林的这一边,却没想到公爵没挑选靠近太阳的那一面,反而在背阴的小花园处。   他尴尬地解释着,旁边的杰斯也不敢打闹,认真地对爱德华行礼:“日安,尊敬的公爵阁下。”   “……你要去寻找什么?为什么要找杰斯,我派给你的其他助手呢?”爱德华站在二楼问道。   “他们都在忙!”唐飞柳赶紧解释,“因为戴夫爷爷说在城堡沤肥有些不雅,可是我觉得把那些、那些……肥料……丢掉太可惜了,毕竟肥料可以让田地结出更多的粮食……”   没错,唐飞柳弄了半天,就是因为他想堆肥。   看过穿越文的都知道,这东西在中国古代的时候也是在中后期才被发现,而欧洲人就更酷了,他们好像只点了科技树,对于土法的堆肥什么的他们根本不在意,所以中世纪的人非常少,因为粮食的产量奇低,而土豆产于美洲大陆,唐飞柳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在认真观察,却根本没发现,好在现在大航海时期开始了,相信不久这个高产量高营养的东西将会随着新大陆被发现而出现。   不过那是未来的事情,唐飞柳现在可不敢指望,他在看到洁娜的故事之后,就已经决定加快自己的步伐,也许他做不了太多,可是他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水泥厂提高缺口,让他们聘用更多的工人,是一个方法;而堆肥,做肥料,努力提高粮食的产量,让大家少饿肚子,又是另外一个方法。   所以就算是遭到了拒绝,唐飞柳依然不肯放弃,他在城堡目前除了厨房的赖丽大婶、和跟着他出门的二厨森诺夫——而他们两人都忙的不可开交——之外,目前有空的只有闲闲无聊的骑士杰斯了。   既然城堡里面不能堆肥,那么就去找更好的地方,不就可以了。   而且唐飞柳也是看不惯,骑士饭量很大,除了训练不事生产,每天只训练半天,下午就休憩,虽然知道骑士在这个时代是高贵的、他们都是绅士的孩子,身边甚至跟着自己的仆人……虽然知道现在是和平时期,训练量变少是很正常的,可是唐飞柳还是觉得,想给杰斯他们找点事儿干。   好吧,杰斯总喜欢拿唐飞柳调笑可能是更大的原因。   不过唐飞柳在堆肥这方面是认真的,堆肥虽然不能根本解决产量小的事情,可是绝对可以让粮食的产量大幅度翻倍,约克现在以最富有的爱德华公爵为例,他手下的骑士高达将近两百人,听起来在古亚洲简直是搞笑一般,可是这就是现在的洛特帝国,也是欧洲的实况,领主和领主之间的战斗通常是几十个人,而国家与国家之间,几百人就是恶战了。   这是唐飞柳所在的国家现代人无法想象的事情,这么一想,顿时就会觉得整个欧洲史似乎都充满了搞笑,就和日/本历史一样,通常他们一个将军手底下有十几个武士就能成为一方霸主……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   可这就是真实,因为穷,因为没有钱,而这个穷的程度是同时代的亚洲人无法想象的,当唐飞柳知道爱德华所有的战斗力都是这二百号骑士,还把周围的领地主人可以吓得噤若寒蝉……还能让约瑟芬皇后和皇位继承人把他当做最为重大的依靠……甚至在爱德华生病期间约瑟芬皇后还因为焦虑昏倒了好几次……唐飞柳整个人的震惊和微妙感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可是就这二百号人,干吃饭不做事,却真的是整个约克、乃至约瑟芬皇后的后位安全的最大保障——因为皇宫的骑士也就两百号人,其他领主都不够有爱德华富有,没办法养得起那么多人。   养骑士太费钱了,唐飞柳当时是从上等人跌落,他能用兰斯小少爷的宴会典当二十镑出来,他天生识字、在现代社会还学过九九乘法表,心算能力惊人,让小工厂主可以把他当做重要的大管家……这都是真正成长在这个时代的人所没有的。   很简单的例子,唐飞柳一个月可以赚七个先令,而一般的工人站在棉花堆里面,每天超额工作,面对染剂的毒害……可是他们一个月赚多少钱呢?一般人,十五个便士……甚至不足一先令。   所以唐飞柳一开始还觉得这个时代的油荤不那么贵,甚至还能把自己照顾的很好。   可是如果他不是兰斯……不,兰斯这样早产体弱的孩子,如果不是一位绅士的孩子,他甚至不可能长大。   这些都是唐飞柳刚来这个时代没注意到的事情,他在约克城的时候,还以为一切没那么糟糕,但是现在,当唐飞柳在这个地方生活的越来越久,他才终于明白资源匮乏地方的野蛮和可怕。   所以唐飞柳觉得自己必须去做这个事儿,因此他虽然有些心虚又惊扰到了爱德华公爵,很久没听到爱德华的回复,却还是大着胆子偷偷抬头往上看。   黑发黑眼的公爵看着这仿佛壁画之中圣子一般的孩子,他甚至不到十六岁,纤细又圣洁,金发被暗淡的日光照耀,像是花园里耀眼的太阳一般。   他牛奶一般雪白的脸有些激动,染上了红晕,他大着胆子抬头偷看,看上去虽然一副安分的样子,其实胆子十分大,像是不知道猛兽危险的幼崽。   “我可以陪你走走。”唐飞柳听到这仿佛吸血鬼的公爵轻声说,“路上你再详细告诉我。”   “谢谢大人!”唐飞柳顿时眼睛一亮,转头嫌弃地用眼神鄙视杰斯。   杰斯安静如鸡,并不敢在公爵眼神底下移动分毫。   并第一次为自己新朋友的胆大而惊讶……这个小家伙,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公爵?   唐飞柳根本完全没注意,他开心地鄙视完杰斯,然后就说:“大人,那我在这里等您下来?”   他甚至开心地挥了挥手。   爱德华点点头,转身离开了窗边。   “耶耶耶!我告诉你,杰斯,你刚才失去了被写在历史里面的机会了!”他趾高气扬地抬头,斜眼看杰斯。   “好吧好吧,问题是你不担心公爵详细听了你的‘粪便收集计划’之后的事情吗?”杰斯坚定地认为,一个上等人是绝不可能喜欢听这样污秽的事情的。   “……不,公爵是一个很开明的人,跟你们这种腐朽的小资产阶级根本不一样!”唐飞柳口气的鄙夷简直要凝成实质,就在说话间,爱德华下来了,他身边依然没有带着他的贴身男仆,仿佛伊万丝根本就只是管家的接班人而已。   而唐飞柳欢呼着狗腿地跑过去,跟在爱德华身边就开始手舞足蹈地叙说着自己伟大的计划来。   杰斯眼睁睁看着爱德华公爵揉了揉金发的小孩,喉结微微滚动,而金发的小家伙毫无反应,似乎竟然是已经习惯了一般,还在忙着说他那伟大的计划。   杰斯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疑惑地自言自语:“难道大便真的是这么宝贵的东西?!”   高贵的公爵绝对不会错,那么,错的就是他了!杰斯点点头,决定认真反省。 第11章 月夜   说真的,和爱德华相处其实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虽然跟和杰斯一起不一样——和杰斯相处的时候,更像是和现代自己的朋友相处一样——但是和爱德华一起,唐飞柳已经越来越自在了。   因为唐飞柳感觉得到爱德华对他的尊重和肯定,在这样一个知识近乎是蛮荒的时代,爱德华这样一个土生土长的人,会接受和肯定唐飞柳这挑战想象和信仰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简直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奇迹。   若不是爱德华公爵的支持,就算唐飞柳有再多的想法,只怕也只是空谈,甚至他也许就会在某一场小型瘟疫爆发的时候,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陌生时代。   唐飞柳虽然想念他的家,想念现代生活,可是一年多了,他也渐渐开始对这个时代产生了一些归属感,如果有机会,他当然想回去,但是他既然已经在此地,既然他估计在现代已经死去,那么,这来之不易的第二世,他当然也要好好过下去,而不要荒废,不只是为他自己,既然到来,他也想把文明富足的火种,也传递给接纳他的陌生时空的人们。   如果和地球一样,这个时代,亚洲的古代已经人口开始繁荣,出现的村落和城镇人口是洛特帝国的五倍以上,尤其是千人以上的城镇聚居地十分常见,而以约克为例子的帝国,则是稀稀拉拉的村庄,每个领主的领地如果有五千人以上的城镇一两座,就是大领主,甚至都是伯爵以上爵位的人才拥有,而爱德华手下有约克、米尔奇山城、布鲁洛这三座城市,每个人口都是将近万人以上级别,足见爱德华的富庶和权利。   可这依然不够,爱德华的富庶是建立在大领主的权利上的,这并不代表他旗下的自由民、商人和富农工人们活的更好,有可能在爱德华还算优厚的待遇下,他们比其他领地同阶层的人好一些,但根本上他们生活水准其实并未提升,底层人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没有完全做到。   唐飞柳或许并不能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普世人物,但是他想的是能做一些就做一些,不说能达到同时代亚洲古人的生活水准,多让一个人活下来,也是好事。   因此他很认真地对爱德华解释说:“虽然很多人都说那些是不洁的东西,但是其实那些东西很有用的,好好使用可以让麦子结的更多……你知道很多麦子是空壳就是因为地不够肥、授粉不够……还有豌豆什么的,每一样农作物都是需要灌溉才能多结果的,就跟骑士需要锻炼才能更强大……”   说真的唐飞柳并不是个口才十分好、善于说服人的人,他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虽然有固定的朋友圈也确实算是十分受人喜欢的性格,却不是主动型人格,这会儿他很着急地想解释,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都相信地里结出的东西是污秽的,所以长着腿的猪、羊等肉比较便宜,但是天鹅、鸡鸭等长着翅膀的、因为能飞,能接近天空,于是被视为高贵的食物,在这样的风气底下,说要用粪便去沤肥灌溉农作物,其实如果换一个人,说不定已经把他赶出领地了。   可唐飞柳越是知道清楚,越是想说清楚,却反而越是找不到系统而缜密的逻辑,他七零八落地说着,越说自己越心虚,然后就在他焦急的时候,爱德华突然停住了脚步,拍了拍他的背,轻声说:“小兰斯,你还能喘得过来气吗?”   “啊?”唐飞柳顿时愣了。   他看到爱德华看着他,半响爱德华说:“冷静下来了?不用害怕……我不会嫌弃你所说的东西不洁,因为我自己,本身就是天底下最为邪恶的东西。”   唐飞柳愣愣地看着爱德华,他看着面前这个高大雄壮的男人,他身上穿着黑色的三件套西服,如果在现代人看起来,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制造机,黑发黑眼和锋锐的轮廓让他不但有西方人独有的雕刻般的俊美,更有一种属于亚洲人的神秘。   可是他生在这个时代,他如此平静地陈述出这句话之前,唐飞柳一直以为这个人是如同教科书一般的精英——强大而又充满控制力。   可是这一刻,唐飞柳意识到了一件事情,爱德华或许强大、充满了压倒性的控制力和威严,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是脆弱的,他自小在高塔之中长大,也许他并没有表现的那么不在意那些过往。   唐飞柳笨拙地上前,像拥抱想起朋友的杰斯一般轻轻拥抱住爱德华,他轻轻地拍拍爱德华的背,说:“不是这样的,公爵大人,您是非常聪明的人,比他们所有人都睿智和坚强。”   “真的吗?”爱德华反手拥抱住这个天真的金发孩子,入手的腰肢果然滑腻如同脂膏,而且单手握上去,就仿佛能轻轻折断——如同他初见时候想象的一模一样。   而唐飞柳心脏软的要滴出水来,他轻轻地拍爱德华的背,如兰斯小少爷记忆之中、家人互相安慰的那样,继续努力地想安抚这个受伤的公爵,他认真而坚定地说:“当然了,时间会证明的,约克将会成为这个时代最富庶的地方!真的,至少比其他领地来说!”   毕竟粗放式管理的地方,只要提升到古代中国那样的水准,大约在这个时代的人看起来就已经是黄金乡了吧?   唐飞柳坚定地安慰完爱德华,豪迈的心情褪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和公爵大人太过亲密了些,他有些不安地在爱德华的怀里动了动,轻轻用手在爱德华的胸口推了推,爱德华适时顺从地放开了唐飞柳的腰,他脸色柔和了许多,轻声说:“谢谢你,小兰斯,我第一次听到人这样对我说。”   “那是因为本来就如此。”唐飞柳一瞬间的怪异顿时褪去,他抬头对爱德华笑,信心满满地给突然沮丧的公爵大人打气:“公爵大人,我会加油的,虽然冬天快到了,可是我们可以在社交季到来之前,把这一切都做好的!”   “我非常期待那一天。”爱德华轻声说,他自然地牵起唐飞柳的手,说,“山路比较难走,我带你去选址吧。”   “哦,好。”唐飞柳倒是没觉得有什么,这会儿的时间寒风已经起来,主楼的下水道系统已经快完成的七七八八,工人们已经在收尾——最近因为黑天鹅城堡的改造,附近的工人倒是可以过一个富庶的年关了——而唐飞柳这个身体,在这个时间已经穿上了好几层衣服,走路就有些笨拙,这可不是水泥路的年代,要是在泥巴地摔倒了清洁都是很麻烦的,唐飞柳握住了爱德华那双干燥有力的大手,只觉得那手上的老茧十分硬,简直都有些割得疼了。   不过唐飞柳可没心情管这些,他十分开心地一路被爱德华牵着走出城堡的范围——天鹅堡外有很大的草坪和花园,一圈圈地蔓延出去,可就如同老戴夫管家说的那样,在这样的草地上做一个沤肥的地方,实在是不雅。   唐飞柳自己也没打算每天一出门就闻到大粪的味道,尤其风向不对的话岂不是整个城堡都是发酵的大便味,这可不是唐飞柳愿意的。   不过也不能离城堡太远——现在的天鹅堡跟后世看到的城堡不一样,门口虽然有草坪和花园,修剪十分漂亮,但是其实这地方地处山巅,主要目的是为了军事防御,因此这草坪和花园外其实还有一圈巨大的城墙,据说是约克公爵历代慢慢建起,到现在爱德华维护,整个是巨大的半圆形,里面围住的不但有花园和草地,练武场地和池塘,最主要的是城墙上有可以行军以及攻击来犯敌人的碉堡。   这玩意儿虽然听起来耗费巨大,似乎有些不知所谓,但是就和当年的长城一样,虽然耗费太大,但是其实在特定年代,确实是阻挡敌人进攻的良好设施。   可是在老公爵的时代,他晚年已经搬去约克城的府邸居住,现在更多的贵族都选择住在舒适的庄园,而不是城堡,作为主要是军事建筑的城堡,说实话其实并不是特别舒适的住所——对贵族来说。   不过爱德华依然选择居住在囚困他的城堡,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   但在唐飞柳看来,这地方可比人口破万的约克好多了,主城里面成千上万人在随地拉屎,一出门就能踩到黄金,这城堡人口还是偏少的,稍微注意点就会好很多。   最终他们一起走走停停了很久,终于在城堡的下坡处找到了一处偏僻且在小苹果林后的地方,这地方可以避免掉风向改变而产生的气味,周围草木繁盛,适合堆肥,唐飞柳总算感觉到最重要的事情解决了一部分,可是这地方太远,如果要把管道铺到这么远,也太浪费。   他想了想,和爱德华商量:“公爵大人,可以在城堡的背风处,管道的尽头,设置一个封闭的小池子,可以让人及时运来这里,这样您绝对不会感觉到任何不适……”   唐飞柳的话没说完,爱德华就说:“我说过,我给你最大的权限。”   唐飞柳点头,郑重地保证:“公爵大人,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信任。”   爱德华揉揉他的头发,看小孩的金发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金芒,在他的手指中溅开,轻声说:“好的,我的小兰斯,好好努力吧。”   是夜,爱德华看到他的书房里,一本案卷被摆放在他的书桌上。   爱德华翻开,是今年他管辖之内,圣殿的人要处死的“渎神者”。   在鸡/奸这一档上,下面列了五个人的名字。   爱德华沉默一下,按响了服务铃。   进来的是老戴夫,而不是贴身男仆伊万丝。   “戴夫,这是什么?”爱德华点点手上的案卷,轻声说,“那帮混蛋在我的领地里,竟然想越过我杀人吗?”   “公爵阁下,”老戴夫眼神温柔地看着他,轻声说,“这是每年都会执行的。圣殿在每一个领地都有豁免权……您知道的,每个国王都需要圣殿的肯定,才能成为国王……”   爱德华当然是知道的,圣殿独有自己的领土,它虽然很小,但超越所有国家而存在,它信徒遍布世界,几乎每个国度都是他的信徒,而男性与男性之间的鸡/奸是不洁的、是不道德的,圣殿的传道者要杀死这些被举报的人,是每年都会发生的事情。   沉默地深深吸了口气,爱德华看着戴夫很久,表情从冷硬抗拒慢慢软化,他慢慢地双手捂脸,闷声说:“……我不知道,戴夫,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您只是迷失了,大人……”老戴夫走过来,轻轻抚摸爱德华的头发,他轻声说,“我看到您在城堡的角落和小兰斯一起……您不是个脆弱需要拥抱安慰的人……至少现在不是了。但是,这些都不要紧,小兰斯确实是个可爱的孩子,十分惹人喜爱,您不会想他成为别人伤害的目标吧……”   “你说得对。”爱德华抬起头,看着老戴夫,他知道老戴夫一定是内心有了较为强烈的确定性,确定他对小兰斯的好感确实不同寻常,才会把这件事情拿出来和他说,爱德华轻声说,“我不该这样,就算我不信该死的神,就算我是恶魔之子,可我不能亵渎一个孩子……我太卑劣了……”   “不是的,大人,冬季的社交季很快就会到来,您只是一时迷失,您会有一位夫人,还有可爱的孩子,您未来的道路一片平坦……大人,您不必信神,您也不是恶魔之子,您是约翰娜夫人的孩子,是她拼死也要生下来的宝贝……她生前最担心的就是您,她临终的时候一直在说,她爱您,她让我发誓好好照顾你……别忘了你的苏娜教母,你的姨母约瑟芬皇后……若您真是恶魔之子,又怎能沐浴在这么多人的爱之下呢?”   爱德华慢慢松开手,他抬起头,看着老戴夫,轻声说:“你说的对。”   他很快又镇定下来,仿佛刚才的迷惑和恐惧只是错觉,他轻声说:“戴夫,你出去吧,我想休息一下。”   老戴夫微微鞠躬,退了出去。   爱德华闭上眼睛,想到第一眼看到那仿佛圣子沉睡图的兰斯,他的金发铺洒在白丝绸的床单上,看上去像是阳光落在白云里一样,他憨甜地沉睡,睁开眼睛的时候,像是满世界的湖泊灵气都聚集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   爱德华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这个小家伙,就忍不住皱起了眉,严厉地看向他。   他当时就想快点赶走这小家伙。   可能是当时,他的直觉就在提醒他,这个看上去像奶油点心一样的小家伙,羸弱又不堪一击,可是对他来说,说不定是个大麻烦。   他应该相信他的直觉的,毕竟多少次,都是直觉帮他避过了危机。   可是今时今日,小兰斯口里的一切让爱德华向往,他作为一个领主,不会放弃能替他带来新的局面的重要人士,他再也无法赶走这个小家伙了。   而且他也舍不得赶走他——如果离开城堡的遮挡,这么羸弱的小孩,可能出去就会被疾病和意外吞噬。   爱德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的眼睛不但从未被女人吸引,更别提同性了,怎么会遇到这自称医生的小家伙之后,感觉像是邪灵附体一般?   他找不到思绪,最终只能说服自己,或许如戴夫所说,这一切都是个意外,是一时的迷茫。这几个月是他迷失了,也许冬季社交舞会开始之后,他应当认真寻找一位淑女,能让他回归正常。   他再次看了一眼卷宗,里面写着其中一位通/奸的绅士指认同伴化为恶魔诱惑他,于是获得了圣殿的赦免。   爱德华拿起鹅毛笔批复,对圣殿大加嘲讽——他接手后就从未对圣殿示好过,大约是所有领主之中对圣殿最差的存在,因此这嘲讽倒显得十分合情合理——并问他们到底收了这个绅士多少钱,才能如此昧着良心赦免这位‘渎神者’。   做完这一切,爱德华胸口的闷气总算稍微出一点了。   他走出门下楼,一路踩着月色,幽灵一般往外走。爱德华走了很远,他原本是想去白天和兰斯一起路过的一个花园,那里秋风萧瑟,但是还有菊花在开放,在月色下说不定别有美丽之处,适合心情忧郁迷茫的人。   结果才靠近那里,就听到了兰斯哇哇乱叫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人逗急了,伴随着一股浓香的味道……带着蜂蜜浓郁的鲜甜,让人一瞬间就想到兰斯给人的感觉——这家伙在公爵的眼中,像是一块无时无刻都散发出甜蜜味道的小点心,自己却永远毫无知觉。   走近了就听到兰斯气的跳脚的声音:“嘿,杰斯,你不许再抢我的奶茶了,那可是我的私人珍藏,你说好只喝一口的!”   爱德华慢慢走出去,就看到杰斯大口喝了一口什么,然后那杯子被穿着睡袍的兰斯给抢回去了,紧张兮兮地查看,然后似乎是害怕杰斯再抢,他拿起杯子,想从另一侧喝掉剩下的部分,接着就被突然伸出的手阻止。   “杰斯,我说了这可是我的……”唐飞柳义愤填膺,正准备痛骂贪吃的杰斯,结果抬头,就看到了公爵大人,唐飞柳一瞥,才看到杰斯正一脸安静如鸡的表情,并悄悄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大人……”唐飞柳再次偷开小灶被抓住,他弱弱地说,“那个……蜂蜜和茶……都是我的……最近戴夫爷爷派人给我送回的行李里面的……”   爱德华看着他,又看看杰斯,唐飞柳总觉得爱德华有些危险,如果有尾巴的话,唐飞柳此刻肯定自己绝对夹得很紧。   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感觉到了爱德华在生气,似乎还有点憋屈。   可是唐飞柳这回真是无辜的啊,他只是想他的大计划想的睡不着,下楼遇到了今天值班巡夜的杰斯而已……他不是故意偷吃啊!   爱德华半响才叹了口气,他接过唐飞柳手上的杯子,说:“你再去冲一杯吧,这杯已经冷掉了。”   说完,唐飞柳眼睁睁看着爱德华把剩下的奶茶连杯子端走了。   唐飞柳和杰斯面面相觑,最终决定看在今天公爵似乎心情不好的份上,一个赶紧回楼上睡觉,另一个赶紧去继续巡逻。   夜色深重,一切平静下来,月亮躲起,今夜……黑暗最终彻底淹没大地。   作者有话要说:   茶很甜,爱德华心里苦。 第12章 庄园   一切似乎还是毫无改变,但是一切似乎又悄然改变。   唐飞柳只觉得自己更忙了,而爱德华公爵似乎忙的也根本不见人影,他不再必须每天都去跟公爵汇报自己在做什么,而是指派了戴夫爷爷作为自己的搭档,唐飞柳觉得一切都再次被加快了。   不过唐飞柳也能理解,因为戴夫爷爷说,公爵到了娶妻的年纪,今年不但要在黑天鹅堡召开舞会,约瑟芬皇后甚至为公爵在洛特皇宫准备了舞会,用于给公爵选未来的妻子。   “这会儿巴洛特城的蕾丝都已经卖完,全城的手工者都在赶制贵族们的舞会衣袍……所以你懂的,为了公爵的婚姻,我们必须忙碌起来。”戴夫管家私下对唐飞柳说,唐飞柳严肃点头,说,“我懂的,戴夫爷爷,保证完成任务!”   老戴夫看着面前这个啥也不懂的孩子,灰色的眼睛带着柔和的光,他摸了摸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吩咐下人就可以了,不需要全部都自己动手,小兰斯,你的身体不够强壮,别勉强自己,好吗?”   “我知道的!”唐飞柳点头,他会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但是也会全力以赴在这件重要的事情上,毕竟他开始越来越喜欢黑天鹅城堡了,戴夫管家让唐飞柳叫他爷爷,而性格剥去管家严肃的外表外,这位老管家其实是一个非常温柔的老爷爷,爱德华公爵懂得他的畅想,支持他对城堡的改造,甚至允许他在这个城堡改建自己喜欢的房间……这样的雇主和同事,亦师亦友,让在陌生时空飘了一年多的唐飞柳感觉仿佛像是个家庭一般。   于是在他的加班加点下,一切都飞快地完成了——在社交季到来前,整个城堡的下水道系统完成了一半,目前城堡不但可以让所有人住的舒适整洁,还能空余出一百多件新装修的客房招待客人。   在试用成功之后,地板很快被铺了回去,继续粉刷填好空隙,完全整修、刮白之后,这地方简直焕然一新。   唐飞柳看着自己砌好了浴缸了新卧室,简直要开心的翻滚!   这个新房间太完美了!有小壁炉,白墙、干净的地砖,壁炉和四壁脚都贴的红砖墙,和雪白的四壁交相辉映,看上去竟然有些像是唐飞柳在现代自己装修的、那个精致而文艺的小窝。   窗帘唐飞柳没有选择暗红的天鹅绒——虽然戴夫爷爷说可以允许他选择这样华贵的料子,作为对他改建城堡成功的奖赏——不过唐飞柳对天鹅绒没什么爱,作为一个文艺小清新,他选择了便宜的纯白镶嵌蕾丝的棉布,内层则是光滑的丝缎,这样和他的床单被褥就达成了统一,让这个房间明亮又充满了洁净的感觉,而唯一的红砖点缀则让这个房间不那么冷,有种温柔的色彩。   唐飞柳看到这房间的时候,就忍不住开心地尖叫了——这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对于他这种热爱蹲在自己小窝的人来说,一个舒适漂亮又温柔的窝,简直是这个世界上仅次于美味食物的重大需求!   “这些都是你准备的吧?谢谢戴夫爷爷!”唐飞柳看了一圈,卧室简直满意的让他想打滚,所有家具还是褐色原木,都是产自于领地之上的,颜色是唐飞柳亲自选的。而地上柔软的巨大白色兽皮,一些点缀的摆件,外面一些漂亮的摆件……这些细小的东西,肯定是戴夫爷爷特地加上去的。   “大多数确实是我的一些私藏,这是为了谢谢你,小兰斯,你把我的卧室布置的太漂亮了,我觉得我仿佛睡在云朵里。”戴夫爷爷也笑,这一次改建之中,下人房也迎来了耳目一新的新房间、因为木材便宜,唐飞柳还拜托这城堡的木匠给大家修整了一些家具——诚然公爵有名贵的家具和好用的各种收纳用具,但下人们可没有这个殊荣。   下人房也不是如同城堡主建筑那么舒适的,这里走进来之后,与其说是城堡,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走入了大学宿舍——小小的房间,每个房间住两个人,分为两边,一边住着女仆,一边住着则是男仆,每一边都有独立的大门,有规定的就寝和起床时间。   只是住在楼顶的唐飞柳和管家戴夫爷爷、以及贴身男仆伊万丝会有像是小户型一室一厅这样的单独居住住所,高级男仆们则是两个人分享一间这样的一室一厅……而楼下、更楼下的地方,则是住得更加拥挤而混乱。   爱德华公爵这回十分豪迈,而恰好在给爱德华公爵定制一批新的、更现代、更舒适的家具时,一些边角材料、还有一些被筛选下来、不那么好的木材被留了下来,唐飞柳于是顺势废物利用,下人们也对这个计划极其激动支持,所有人的剩余时间基本上都扑在了这上面——虽然负责城堡维护的木匠们为此忙的差点疯了,但是他们自己也得到了丰厚的报酬,不只是管家特地吩咐的美味面包和双份工钱,甚至还有一些下人努力攒下的私房钱——为了让木匠改制的时候捎带给自己定制一些其他的小东西,毕竟公爵府邸的这些下人可不是乡绅从乡间聘请来的下人,而是属于公爵的私产,所以他们不出意外的话,会在这个地方住很久,直到获得领主的恩赐组建自己的家庭,这样他们就不再呆在城堡里,而是搬出去,成为外围的工匠、种地或是其他的什么人员之一。   最终,城堡的下人房更像是一个现代的大学宿舍了,下等仆人们的单人床被修好,统一的中间隔离帘,每层楼统一的盥洗室,他们拥有了简单的并排私人小衣柜和单独的单个床头柜,那里有可以锁上的抽屉,能用来放一些自己私人的物品。   除了楼上,下面的佣人房除了每层楼的大厅,并没有单独的壁炉,真火壁炉不只是仅仅燃烧木柴就可以,否则在约克这个冬天最冷的时候根本不能出门、不能开窗的地方,在室内烧火是多么不明智,现代人都是知道的。   而真火壁炉通常搭配有通风的烟道,如果每个房间都连上,不划算且不明智,因此这方面倒是和以前一样,下人房是统一依靠厨房的柴火来保证供暖。   虽然这表示了没有壁炉的下人房确实会冷很多,但是对于外面饿肚子挨着低温的人来说,这地方却已经足够让所有人满意、整天都喜气洋洋了。   事实上这一顿改建之后,已经让所有人都兴奋的不行。下人们最近诡异的精神勃发让爱德华公爵甚至都感觉到了,他疑惑地问:“最近是有什么好事吗?伊万丝?”   难得随侍在公爵身边的伊万丝想了想,说:“也许是因为小兰斯先生最近做的事情。”   爱德华这才知道,唐飞柳最近忙来忙去,到底是在捣鼓什么了,他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这是他,他总是会忍不住想到照顾所有人……明明自己都那么需要人照顾。”   伊万丝看到爱德华公爵眼睛第一次那么柔和,那双黑眼睛不再显得那么冷厉和不近人情,他顿时也胆子大了些——和看着公爵长大的戴夫管家不一样,伊万丝是半路成为公爵的贴身男仆的,他其实和公爵并不亲密,甚至有些畏惧——不过这会儿伊万丝显然第一次敢在公爵面前说些私人一点的话,他微笑着说:“大家都说小兰斯先生像是天使一样,在他的身边让人总是那么快活……”   然而伊万丝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的主人可不爱听到谁是天使,和黑天鹅城堡一样,住在这个地方的人,被圣殿的神使斥为堕落的恶魔,而他们的主人,就是圣殿亲口认定的恶魔之子……在这里,夸奖一个人是天使,就仿佛是对公爵大人莫大的嘲讽。   伊万丝很想补救,说些什么,起码别让公爵因此暴怒。   可是公爵只是眼神沉厉下来,他脸上轻松的气息消失了,仿佛刚才的柔和只是昙花一现的错觉,他轻声说:“出去吧,伊万丝。”   “是,阁下。”伊万丝躬身,出了门才发现,就短短的几秒,他身上竟然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伊万丝很快退下去,爱德华环视自己的周围——这书房已经变得全完不一样了,虽然还是深色的木质结构,但是家具的造型全部都改变了。   不再是沉重的带有历史厚重感觉的华贵造型,虽然依然还是符合一位公爵的身份,有雕花和包金的角落、纯金的三层烛台放在典雅高贵的书桌上……爱德华站起身,再次细细浏览这个房间。   这里的一切都很符合他的审美——原本的那些老旧的、上一代老公爵留下的浮华事物都撇去了,大约都被戴夫收在了仓库里。   而现在这里的东西,典雅整洁,不失华贵,却内敛许多,充满了一种矜贵而光华内敛的感觉,而这些都是戴夫和唐飞柳商谈之后的结果,戴夫觉得这是个契机,应当趁机把原本的东西全部抹掉,用全新的面貌来迎接新的公爵夫人。   而虽然华贵的老式东西让唐飞柳觉得非常美,但是显然金线银线镶嵌珠宝的东西在日常使用确实让人觉得有点用力太过,即使他们做的确实很好看。   于是唐飞柳回忆起了古典的欧式家具,他结合了一下当下贵族太过浮夸的装饰和点缀,终于做出了让戴夫管家都十分喜欢的预设,最终呈现的成品显然每个人都十分满意。   如果说唐飞柳的房间是简欧小清新的田园风格,那么公爵自己的房间,则是符合城堡的设计,充满了内敛典雅却不失侵略性的布置。   不过为了冲淡太过冷厉的一切,也是为了配合红壁炉的色彩,唐飞柳让女仆在这个房间缝制了昂贵的染色红绸枕套和沙发靠垫外套,整个房间是深沉的乌木,衣帽间和外间的起居室全部统一,与爱德华私人处理政务的书房是同一色泽,也与未曾改变过的、招待客人的正厅老式家具保持了崭新却奇妙的统一。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GAY,唐飞柳对于自己的审美还是非常自信的。   爱德华一路浏览过去,打开衣帽间的大门——这里基本上是全新的,规划的十分干净、一目了然,帽子、衣服、鞋子、手杖、日常装扮与宴会饰品……全部都区分的十分清晰,显然小兰斯有好好跟伊万丝解释过这一切的收拾方法。   爱德华沉默地换了一套骑马服,召集骑士,连夜出了城堡。   “这是冬季之前的最后一次打猎了,往常大人总会去的更早,”戴夫第二天跟刚好找爱德华的唐飞柳说,唐飞柳顿时蔫了,休息了几天,他正准备跟公爵大人邀功,顺便要求自己的小庄园啊!   他甚至都想好了赶紧趁着大雪之前,靠着公爵的赏赐,把自己的庄园也稍微梳理一下,改建的更舒服,这样在休假的时候,除了这城堡舒适的小窝,他还是想要完全属于自己的、更加舒适的田园牧歌生活啊!   对城堡的改建让唐飞柳更有信心,他迫不及待想要属于自己的庄园,冬天他可以开始计划改建,春天大地解冻,他就能够马上开始,也许冬天他还能计划着做些什么,让属于自己领地的人们稍微过的好一些……这会儿听说爱德华不在,唐飞柳顿时蔫了。   “不过你可以跟我说说,”戴夫笑眯眯地说,“可爱的小兰斯,你有什么烦恼呢?”   “我想问问,之前您跟我说过……那个小庄园……”唐飞柳有些不好意思,吞吞吐吐地说。   戴夫却笑了,他说:“原来是这事儿,我以为你还没想好呢,怎么样,要不要我拿图纸和地图过来给你挑选?”   “真的吗?!我想好了,其实我想要离城堡不太远的,可以在半天来回的地方,最好有湖泊、河流或者能种小麦的山地和果木……如果没有也无所谓……”唐飞柳顿时眼睛发亮,开心的恨不得手舞足蹈。   爱德华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成堆的野兽,有死的也有活的,然后就在晚餐的时候,吃了一口晚餐,突然问:“好久没吃到一些新鲜的东西了?”   “小兰斯前几天向我开口要了一座小庄园,他太开心了,昨天刚把所有的事情处理完,就申请了假期,下午就坐马车去了那地方,他说要好好看看自己的新家。”老戴夫微笑着说。   “他选了哪里?”爱德华顿时皱眉,放下了刀叉。   “南登乡,那里人口简朴,乡绅也性格很好……大人?阁下?”老戴夫诧异地看着爱德华站了起来,竟然打算往外走。   “……那里不行,他如果要的话,我早已经为他选好了地方。”爱德华一边往外走,一边强硬地再次重复,“戴夫,以后兰斯的事情,你要先问我再决定,我不希望再次发生这种事情了,好吗?”   “爱德华大人,您这是要做什么?”老戴夫惊讶地跟在身后,压低了声音说话,“您真的明白您现在在做什么吗?”   “我知道。”爱德华转身,看着戴夫,他焦躁地停顿了一下,然后认真地看着戴夫,轻声说,“戴夫,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只是……我只是不能让他去那么远,相信我,我知道的。”   戴夫的灰眼睛里满是忧伤,他看着爱德华,半响才说:“大人,您知道吗?很多年前,约翰娜小姐也是这样说的,她说她知道自己做什么——然后她拒绝了皇帝的求婚,嫁给了老公爵。”   爱德华拍了拍戴夫的肩膀,沉声说:“戴夫,相信我。”   他说完,有些淡淡狼狈地躲开了戴夫的视线,匆匆套了一件大衣就出发了,马车跑的飞快,只留下戴夫担忧的眼神。 第13章 控诉   爱德华的马车深夜到达的时候,唐飞柳还没睡下,南登乡的这个小庄园并不大,不过上一任主人留下的房子十分漂亮,是非常经典的欧式田园风格小庄园,只是因为这里常年没有主人居住和打理,显然此地所有收入全部都直接缴纳给了公爵府,也无法维持庄园的日常维护,于是不但整个房子落满了灰尘,灌木都有些疯长、花园的花也七零八落,显得有些萧瑟了些。   但是依然无损唐飞柳看到这座红砖墙和罗马柱组成的庄园房子时,那种恨不得尖叫的喜悦——这地方是唐飞柳在现代时候,只能在书里和网络图片上想象一下的存在,作为一个小清新,唐飞柳当然想过在花园里看书晒太阳的悠闲岁月,但现实是他只能在那个七十平方的小房子阳台上种满了植物,摆一个有些逼仄的小桌椅……那时候已经让朋友们羡慕的不行,也让唐飞柳网络上的粉丝大呼他是最有生活情调的人。   可是,当唐飞柳站在真正的、属于他的大花园里面时,当他扶着罗马柱尖顶的田园风欧式小花园的围栏时……唐飞柳想说,小房子确实有情调没错,但是大花园和整片真正完美的田园风光,绝对可以让人从骨头缝都溢出感动和幸福来。   于是理所当然,唐飞柳环绕一圈后,就带着戴夫爷爷特地送给他的两个下等女仆一起打扫了起来——幸好熟练的戴夫爷爷给他准备了好几辆马车,否则这地方虽然家具摆设全部都还在,其他的东西却已经陈旧不能使用了,若不是带来了新的被褥和日用品,只怕唐飞柳今夜就睡不舒服了。   两位下等女仆也十分激动,这对她们来说绝对是高升,虽然看上去是从黑天鹅堡到了一个乡绅的庄园,地位截然不同,但是这位乡绅可不是一般人,他是公爵手下目前的大红人,且从行政事务到城堡一些管家事务都能说上话,不但看着如同圣子一般,心地也温柔又温暖,对待下人十分仁慈。   更别提到了这个地方,她们就不再是下等女仆了,虽然唐飞柳会招一位真正的管家——要识字、会管账还能做一些行政规划——这可不是女仆敢觊觎的位置;然而她们一定会成为高级女仆,从此只需要服侍主人和教导从乡间、城里招来的下等女仆,从此一跃成为可以被人称为女士的存在。   这让三人都充满了干劲,到了晚上的时候,唐飞柳的主人房已经干净又舒适,全部都焕然一新,下人房也清理好,唐飞柳大方地让两位女仆自己选择卧室,庄园的下人房虽然并没有城堡那么大,但是两位女仆欣喜地各自选了一个小的单间,作为自己单独的卧室——她们未来所要做的一切也匹配的上。   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意义巨大,虽然在盥洗的时候会发现确实没有城堡便利,还需要从新清理的厨房烧水然后带去盥洗室,但是显然无损三人共同的好心情。   而当唐飞柳穿上睡袍和拖鞋,正在女仆的陪伴下、在烛台光芒的照耀下最后一圈巡视大厅的一切——仿佛葛朗台检阅自己的财宝一样——爱德华公爵的马车突然造访,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爱德华其实很少坐马车,何况庄园离黑天鹅堡其实并不远,马车要两个多小时,而骑马最多一个小时出头就可以到达,但是他是来接小兰斯的,想到唐飞柳的身体,且夜间在山路中骑马确实也充满了危险,这才耐着性子选择了有风灯照明的马车。   马车到的时候,唐飞柳远远就听到了,他疑惑地问女仆之一:“爱丽,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先生,似乎是马车的声音。”爱丽是个稳重的棕发姑娘,总是规规矩矩盘发,这时候谨慎听了一会儿,认真地回答。   “……这样大晚上的,有谁会来这个地方呢?”旁边稍微年轻一点的薇儿疑惑地说,她提着裙摆就想往外走,被唐飞柳拦住了,“没事,戴夫爷爷跟我说过,南登乡的治安良好,乡绅热情……可能是路过的马车,我去看看,你们俩呆在这里。”   说完,他接过爱丽薇儿手上的烛台,就往门外走去,虽然爱丽和薇儿似乎觉得不安,可是唐飞柳第一是相信自己的判断,此时洛特帝国虽然不算特别繁荣,但是也没有□□或者山匪——这和同时代的人口繁荣亚洲可就完全不同,因为理念落后,人群稀少,在人群聚集的地方都很难生活,进入山中基本只能喂野兽了,何况这里是公爵领地核心地段,一般匪徒也不敢往这边跑——第二也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怎么也不能让女孩去面对未知的危险,因此他出了门,结果看到远远的四盏风灯摇晃,马蹄踏踏而行,径直就来到了庄园的大门口。   唐飞柳虽然有信心,但这会儿看着这贸然造访的来客,远远地拿着烛台站着,并不敢上前——现在庄园里面可只有他一个男人,还有两个姑娘,他可不敢轻举妄动——幸好很快唐飞柳就放松下来,因为马车门打开,里面坐着的是黑发黑眼的公爵,他从马车里出来,跳下马车,然后看着唐飞柳。   唐飞柳顿时愕然,反应过来马上吸拉着拖鞋跌跌撞撞跑过来,口里疑惑地问:“……公爵阁下,夜安……您怎么会突然……”   爱德华看着他一路危险地跑过来——显然丝绸缝制的软拖鞋并不适合在室外跑动——看着他柔软的金发在火焰下跳动,等到他跑到面前,仰头用湖蓝色的眼睛看着他,愕然地问话时,爱德华身上的肌肉才慢慢放松下来,他轻声说:“打开门,让我的马车进来,小兰斯。”   唐飞柳这才发现他还把公爵大人关在庄园的门外,幸好这会儿他在享受葛朗台的乐趣,正把整个庄园的钥匙都挂在自己的脖子里面。唐飞柳赶紧摸索脖子处挂的布带,然后从衣领里面掏出叮当作响的一大串钥匙来。   夜风有些冷,夹棉的睡袍显然都有些不够御寒,唐飞柳哆哆嗦嗦地开了门,就觉得身上一暖,抬头就看到爱德华早已脱下外面的大衣,把他整个人都裹了起来,看着唐飞柳愕然的眼神,他说:“夜风很冷,你不该穿着睡袍出门。”   “……我原本准备睡了。”唐飞柳嘟嘟囔囔地低声说,这该怪谁啊,大晚上突然造访,害得他穿着睡衣出来给他开门,还有他最喜欢的、在约克城自己用兰斯以前的睡衣裁剪改制出的夹棉拖鞋,明天肯定要洗了,天知道那柔软的、在室内行走的棉布底到底磨破了没有。   爱德华显然听懂了唐飞柳的未尽之意,他看着唐飞柳低头嘀咕而露出的一大截雪白的脖子,上面细细碎碎的金发有一些甚至垂到了黑色大衣的衣领上——最近的忙碌让唐飞柳才修剪的头发又长长了,而显然冬天这加长的头发让唐飞柳觉得暖和,于是他根本没想到要修剪,这会儿裹着不合身的大衣,让他显得年纪更小了,衬着那金发和碧蓝的眼睛,看上去愈发有种让人忍不住想要亵渎的圣洁感。   “啊!”唐飞柳惊叫出声,他正抱怨呢,突然整个人拔地而起,突如其来的悬空感让他吓得想要挣扎,下一刻就发现整个人都落入了一个温热却硬邦邦的怀抱里。   唐飞柳目瞪口呆,当爱德华身上没有那股常年不洗澡的、熏得他能绮念全无的体味之后,那淡淡的肥皂洁净的清香味和那股浓烈荷尔蒙气息一起夹缠着笼罩住唐飞柳的时候,唐飞柳发现他真的走不动了,他的双腿有点发软。   他满脸通红地被捂在爱德华胸口、安静地被一路抱着回到了客厅,然后爱德华问两个看呆了的侍女:“卧室在哪里?”   爱丽规规矩矩地指了二楼的方向,爱德华一路把唐飞柳抱回卧室,放到床上,这会儿他才发现,小兰斯烛光下牛奶般泛着细腻光泽的脸,此刻居然变成了粉色,不但如此,他的耳朵、露在衣服外的脖子……大约被睡袍覆盖的身体,也变成了粉红色。   稍一想象,爱德华就忍不住喉结滚动,他看着唐飞柳,把唐飞柳看的想要缩起来,唐飞柳觉得这气氛太不对劲了,他忍不住缩脚,整个人往床中间坐了坐,爱德华看着那雪白娇小的脚微微蜷缩,那上面都带着淡淡的粉色……   “大人!”唐飞柳惊讶地叫出声,因为爱德华竟然握住了他的脚!不过下一刻,唐飞柳就松了口气,因为爱德华拉开被子,把他的脚塞到被子里,轻声说,“夜间寒冷,这样比较暖和。”   “……谢谢。”唐飞柳不知道为什么,默默地拉着被子把整个人裹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他眼巴巴地看着公爵,才想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公爵大人,您这么晚来到这里,可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我……”爱德华看着烛光下的唐飞柳,床塌陷了一块,爱德华坐了下来,他看着唐飞柳,认真地问,“我是来想问你,可以不选这个庄园吗?”   “啊?!”唐飞柳顿时什么想法都没了,他唰一声扑腾开被子整个人凑到公爵的面前,惊愕地问,“为什么?”   事实上唐飞柳瞬间想到了每次说要涨工资然而每次都是驴人的老板,当他的表情从惊愕到失落再到控诉的时候,爱德华总算匆忙开口了,他把唐飞柳整个人塞回被子里裹好,急忙说:“别误会,小兰斯,我并不是不肯给你庄园,而是我想要你亲手建造一个庄园……不,一个城市……就在黑天鹅城堡下面,我希望你成为我真正的行政官。”   “什么?!”唐飞柳瞪大眼睛,他看着面前的爱德华,惊愕地说,“城市吗?!”   唐飞柳有兰斯的记忆,所以知道爱德华这个要求对他来说是多大的殊荣——事实上他之前还在疑惑,在这个时代,每个城市都依托城堡修建而成,不,认真来说,整个西方的城市发展,最初都是从城堡和教堂开始,以城堡或教堂作为地标,然后周围开始出现住户,接着产生商店,最终慢慢扩大,成为巨大的城市……事实上约克也是这样,只是约克的核心不是城堡,而是教堂,老公爵晚年住的大庄园也是地标之一。   而唐飞柳疑惑的是,黑天鹅城堡按道理才是应该发展为城市的地方,就算之前因为动荡和征伐财力不够,但是到了老公爵的手上,其实也应当是可以开始着手发展的,可是黑天鹅堡一直孤零零地站在悬崖上,下面全是大片毫无计划的村庄和农田,根本丝毫没有城市的气息。   开始唐飞柳很疑惑,但是只以为这是贵族的爱好,他可从未想过爱德华会有这个打算,竟然会赋予他更大的责任!   组建黑天鹅堡的城市,且成为一位公爵的行政官——这是什么概念,这就像是诸侯战争的时候,突然被聘请为上卿啊!   唐飞柳瞪大眼睛,呆愣一阵之后,突然严肃地握住了爱德华的手,大声说:“大人!我一定会努力的!”   爱德华舒了口气,难得地露出了一个温柔的浅笑。   唐飞柳才发现,这个严肃的公爵其实笑起来很好看,有种禁欲系的人突然温柔的反差萌……糟糕,唐飞柳发现心跳的有点快。他赶紧顾左右而言他,轻声问:“那个……大人,您来就是为了这事儿?”   “是的。”爱德华看着窗外,轻声说,“因为这件事太过重要,我赶紧前来和你商量……只是现在太晚,我们却没办法连夜赶回去了……”   “那您……那您今夜……”唐飞柳舌头打结,绝望地问,“那您今夜住哪里啊?”   ……整个庄园,能接待一位大人还不会太过失礼的地方,显然只有一处……唐飞柳看着爱德华环视一圈,看到了窝在床中间的他。   唐飞柳裹紧自己的小被子,心如鼓擂——老天啊,这可怎么办?!他这是要主动把床让给爱德华公爵吗?可是他不想睡在还没改良过窄小的沙发上啊!   可没想到下一刻,爱德华公爵站起身说:“起居室外面有沙发,我可以在那边将就一下……”   唐飞柳顿时愣住了,这可是一位公爵!他此刻可以直接把唐飞柳赶走,却选择了自己离开。   “……我曾在外战斗的时候,山洞也住过,没有那么娇弱……兰斯?”爱德华正说着,准备离开,却没想到衣摆被拉住了。   金发孩子抬头仰望着他,蓝眼睛温柔的仿佛把皮肤都点着了,爱德华听到他细声细气地说:“其实这床很大的……大人。”   爱德华感觉那一瞬间,他整个身体都绷紧了,尽管握着他衣摆的手那样的柔弱无力,可是他却用尽全身力气都无法摆脱,他喉结滚动,哑声说:“小兰斯,你……”   “我的意思是,都是男人,我们可以凑合一下!”唐飞柳认真地说,“没关系的!阁下!”   爱德华一口浊气吐了出来,他闭了闭眼睛,说:“好了,小兰斯,你该睡了,好吗?”   唐飞柳看到他走了出去,有点莫名其妙……他难得好心,突破了一个小GAY的羞涩,认真想邀请他凑合一下啊!睡床多舒服啊!要知道他的直男小伙伴偶尔留宿他家,他都是很嫌弃的好吗!他一个洁癖,下了多大的决心啊!   不过也许是贵族们都这样吧,宁可睡外间也不肯和别人一起入睡,据说一些大贵族结婚后都不许配偶进入自己的房间……唐飞柳打着呵欠,实在是太困,于是居然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唐飞柳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被什么温热又坚硬的怀抱给搂住了,他原本因为约克入冬而总是睡不好的症状也消失了,他被一个大火炉抱住,香甜地睡了一整夜,大火炉热力源源不断,且让他觉得发自内心的安宁和安心。   第二天醒过来,唐飞柳发现自己神采奕奕,他伸了个大懒腰,然后拉开窗帘,就看到楼下一整个花园都凋败,但远处一小片银杏明黄的发亮,围住了一个小小的池塘……色彩的层次和对比、衰败与辉煌的交印……这一切美得让唐飞柳屏住了呼吸,他的心完全被击中了。   天啊,这里比他想象的美一万倍!他舍不得这个地方!   “大人!”爱德华进来查看晚上总是打被子的小家伙的时候,就看到他一脸留恋,那双蓝色的猫眼甚至泛着泪光,他一脸恋恋不舍地说,“这里太美了……”   爱德华沉默了一秒,然后说:“你说的对,这里很美,也许我能派人把这里好好打理一下,有空的时候可以带着你们小住。”   然后他看到那双蓝色的猫眼闪亮起来,与远处的湖泊辉映,爱德华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贵族总爱住某个庄园,因为这里确实比单调冷硬的城堡美很多很多。 第14章 社交舞会   早上的庄园太美了,尤其是唐飞柳只要一想到这个城堡原本属于他,就忍不住更加痛心疾首,因此他整个早餐时间都心不在焉,而公爵大人显然从他丰富的面部表情看出了这个小家伙的不甘,不得不轻声提醒吃着面包走神的唐飞柳:“小兰斯,城堡附近也会有这样漂亮的庄园,并且从头到尾都可以根据你的意思定制……”   “谢谢您,大人。”唐飞柳不舍地看着那罗马柱的凉亭,强迫自己把眼睛从这欧式田园乡村的花园收回来,他想了想城堡附近的村庄,然后说:“我觉得偶尔能来这个地方度假就很好了,我并不想要新的庄园……您说过让我为您建造一座城市,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把这些钱都拿来建造一座城市……一座漂亮的、大多数人都过的舒适的大城市……”   唐飞柳脸上的情绪都变成梦幻的向往,他带着畅想的语气对爱德华说:“从天鹅堡往下看,水泥的地可以一直从半山腰弯下去,城堡的大门打开,一路走出去,就是整个新天鹅城……每个区域都规划的整洁干净,有公共设施、有商店街,人们可以买到一切生活用品,而走出去,整个山上都是果树,田地里都是沉甸甸的麦子……大人,城堡其实已经足够大且足够舒适了,我只是、只是觉得这里很美,但是不代表我一定要拥有它。”   说到这里的时候,唐飞柳不好意思地一笑。他确实太喜欢这里了,甚至差点被这个地方冲昏了头脑。然而认真想想,他就真的必须要拿到这个庄园吗?然后作为一个小庄园主人,独立幸福地生活着……这样就够了吗?   寒冷的冬天马上就要到来,他要负责社交季的城堡打理,戴夫爷爷已经邀请他一起布置舞会;他第一个收集的肥料发酵坑正在进行、并在不久后将会用来给试验地里的麦子施肥;唐飞柳还计划着试试桑田鱼塘空间套种多收的实验……所有的一切还才刚开了个头,事实上冷静下来,他虽然还是带着对田园牧歌生活的渴望,然而唐飞柳也清醒地意识到了,他暂时还不能停下脚步。   不过没关系,只有爱德华公爵的领地繁荣昌盛,只有大部分人都生活的好一些,真正的田园牧歌才能实现,否则出门踩在充满大便的乡间小路上,那可就一点也不小清新了。   唐飞柳狠狠咬一口面包,认真地看着公爵大人说:“……不过,能够偶尔来休息一下,我也是很高兴的。”   爱德华看着他,心里柔软的一塌糊涂,他轻声说:“一定,事实上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这个冬季我们得做点什么……我的意思是,我并不需要很多舞会或者别的,我对你所说的计划十分有兴趣,也许这个冬天我们可以开始着手做一些规划。”   “这样可以省下很多钱!”唐飞柳的眼睛唰一下亮了,他一口吞掉口里的面包,感慨地说,“公爵大人,你知道我在约克度过第一个冬天的时候,一个月才花多少钱吗?!五先令!我把自己养的就已经白白胖胖了……虽然酸酸的粗麦面包确实不那么好吃,好吃的甜水果也很贵……但是,五先令一个月,我已经过的很好了!一般的工人一家人每个月甚至才花不到人均一个先令,所以他们营养不良……但是你知道一场公爵的舞会要多少钱吗?戴夫爷爷随意跟我说了下一些要求,我算了一下,光是宴会要准备的晚餐就至少要将近五百镑!五百镑!还只是一场晚宴的晚餐,不包括来宾们住在城堡产生的费用,不包括烟丝和酒……说真的,这太疯狂了,五百镑,我甚至都能看看海航回来的那些人到底带来什么好东西了!”   唐飞柳说到这里,作为小市民节省的心态就高昂起来,他挥手,认真地说:“五百磅,还只是一场舞会……整个社交季下来,这样的大型舞会和持续的社交舞会……整个冬天算下来,随随便便三千镑就消失了……还是我在这里精打细算的基础上!而以前的老公爵据说一场舞会就能消耗掉这么多钱,我的天啊,要知道我们休整整个城堡都不到整个数字的零头!”   这是非常可怕的,贵族可以真正的一掷千金,在漂亮的城堡、穿着奢华的舞会服装交际,而外面的穷人们则毫无出路……甚至没有人想过稍微要帮他们一点。   唐飞柳觉得自己情操并不那么高尚,他也并不是真正的仇富,他只是觉得,如果爱德华愿意举办舞会,那么他作为下属,会办的体面且符合公爵大人的身份,但是今年确实是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如果公爵大人打算不再参加那么多无意义的舞会,而愿意多拨一点钱给明年的马路和农业的改建的话……那就太棒了!   “我也觉得,”爱德华看着唐飞柳,黑眼睛带着淡淡的柔和,他轻声说,“事实上,你知道我‘大名鼎鼎’,所以一场正常的社交舞会已经够让我接见领地里应当见的人了,他们应该也不想在我这里耗费太多功夫。”   唐飞柳看到他这样说自己,顿时心里揪起来了,他认真地说:“那是他们愚蠢,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恶魔之子,公爵大人,您是个十分有魅力的人,他们如果见到您,就会知道传言到底有多么无聊了。”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恶魔之子,我无法确定。”爱德华盯着唐飞柳,他的眼神幽深的像要携裹着唐飞柳坠入深渊,他轻声呢喃着,语气温柔的要滴出水来,他说,“但是我确定,世界上如果有天使的话……那一定就是你的样子。”   唐飞柳愕然,他被爱德华盯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头皮有点发麻,他抿了抿唇,慌乱地说:“大人……您谬赞了……”小兰斯的身体和唐飞柳本人一样,禁不起一点激动,直接就涨红了,这让唐飞柳看上去有些狼狈,像是被逼到角落的小动物。   爱德华意识到自己似乎有点吓到这小家伙了,他深呼吸一口气,说:“回去吧,明年开春我就让人整理好这地方,到时候花园的花开放的时候,我再带你来这里小住。”   “啊?啊!好的,好的!”唐飞柳站起来,小碎步跟上,他感觉自己刚才产生了错觉,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冷静点,唐飞柳,外国人都这么夸人,虽然听起来确实有点撩人但是公爵是正常男人,冷静一点!就和昨天晚上一样,他是个公爵,绝对不能起不该有的心思啊!”   这样努力自我暗示下,在回去的路上,随着爱德华公爵对乡间风景的介绍,马车一路赶回到城堡的时候,唐飞柳总算恢复了正常。   去的时候带着的两个下等女仆,而回来的时候,爱德华公爵正式任命了唐飞柳作为天鹅城的总行政管理权限,并让唐飞柳开春后搬出下人房,选取城堡带花园的大房间居住,而两个女仆则暂时留在南登乡的庄园里,等唐飞柳搬出来后,就会成为他私人的仆人。   这事儿倒也正常,虽然很多贵族手下的臣僚都有自己的房子和家庭,但是他们之中得到特许的,大都乐意一半以上的时间呆在城堡——甚至有些举家都住在城堡里——这样方便在贵族面前献媚和邀宠,还能及时阻碍同僚的离间和陷害。   唐飞柳倒是愿意和戴夫做邻居,事实上他的房间才整理好,他也不愿意搬出去,而且城堡一半的地方都改建好了,主楼是属于公爵和公爵的贵客;其他改造的上心的就是下人房和骑士们居住的城堡西侧,唐飞柳觉得再改建剩下的部分意义不大,但他可不想跟骑士们住在一起,骑士们都大大咧咧,他还不想每天面对那么刺激的景象,可是住在主楼……说实话虽然贵族百无禁忌,有些贵族受宠的管家和贴身男仆也住在主楼,可这边就唐飞柳一个人,他可不要当唯一的那个。   而幸好爱德华随后也没忘记宣布戴夫和伊万丝也将在未来城市建设的时候获取重要地位,他一起宣布之后,又提拔了戴夫和伊万丝一起推荐的高级男仆罗斯成为男仆长。   唐飞柳舍不得他来到城堡之后的小房间,事实上他改建的可舒服了。   可是既然他以后也要有自己的办公室和会客室,这是不得不改变的部分,幸好他和戴夫、伊万丝都一样,有一整个冬天享受自己的旧房间。   和戴夫不一样,伊万丝对新城市这件事情拥有极大的热情,他还年轻,一个公爵的管家也许是个好位置,然而伊万丝似乎还有别的打算,这在他的表现之中可以看出来。   某个上午,激动的伊万丝敲开了唐飞柳的门,他有巨大的鹰钩鼻和灰褐色的眼睛,棕色的卷发梳理整齐,他对迷迷糊糊的唐飞柳激动地说:“嘿,兰斯,那地方似乎和你说的一样了!”   “什么地方?怎么了?”唐飞柳感觉到外面的空气有些冷,忍不住缩了缩,迷迷糊糊地问。   “就是那些……肥料?对,肥料的地方,似乎和你说的一样了!”伊万丝激动地催促,“兰斯,也许你愿意换衣服和我一起去欣赏一下你的成果?如果可以的话,老山姆他们都等着开始拉去他们的田里试试施肥了……你说过最好在第一场雪下来之前做这些事儿,所以他们都一直着急地等着呢!”   “肥料……真的吗?!”唐飞柳迷糊了一下,才猛地清醒过来,他关上门,一边往里面跑去换衣服一边大喊,“我马上就好,等我一下!”   “OK!”伊万丝激动的踱步,也大声回答。   而隔壁的戴夫早早就不在房间,他总是起来这么早,巡视他呆了大半辈子的城堡,因此伊万丝也没觉得异常。   不过今天的老戴夫可没去别的地方,他正随侍在并未按呼叫铃的公爵床边,爱德华一边穿衣服一边回答:“是的,一场舞会就够了……戴夫,他们不欢迎我,我也不欢迎他们。”   “遵从您的意志,大人。”戴夫轻声说,“但您的姨母可能并不愿意得到这样的回答,她在期待您的婚礼……您知道的。”   “我知道,戴夫,这场该死的舞会我会参加,我会处理这件事情……不行的话我会去皇宫,该死的我都知道,你能不要一直提醒我吗?!”爱德华愤怒地戴好围巾,停一会儿,他才转头看着老人,低声说,“戴夫,听着,对不起,我刚才失控了……”   “没关系,”戴夫悲伤地看着他,轻声说,“我可怜的小爱德……我只希望你不要活的那么艰难,好吗?”   爱德华抱住了这个悲伤的老人,他拍着他的背,轻声说:“我知道……戴夫,也许你说的对,我应该早点去皇宫,这样对大家都好……这样我就可以把那些糟糕的念头全部忘掉了……”   而此时唐飞柳对着诡异的粪坑在欢呼,然后他就被熏得差点窒息,他捂着鼻子说:“可以了!这一堆可以了!让他们开始吧!”   他又兴致勃勃地检查了下一堆堆堆起的粪肥——天知道绿草成荫的城堡这一角落,最近已经成为下人们都不轻易踏足的地方了。   不过唐飞柳可是非常高兴,老山姆他们听着他的话,畅想麦子增收,也充满了干劲,众人忙的热火朝天,唐飞柳和伊万丝没了作用,他们走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管家戴夫说:“伊万丝,和我一起收拾行李,公爵大人明天就会启程去皇城,参加皇后的舞会……”   伊万丝愣了一下才回答:“好的。”   “可是……不是先在城堡举行冬季的第一场社交舞会吗?”唐飞柳最近都在为这件事儿规划,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愣住了——那到底要不要订购新鲜的海鱼啊?!   “等公爵大人回来后再说。”戴夫看着兰斯,突然说,“小兰斯今年十六岁了……也许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去参加一下乡间绅士们的舞会——那里可有无数可爱的淑女正等着你结识呢。”   唐飞·GAY·纯零·柳……愣住了,他张口结舌,半响才说:“啊、啊,好啊。”   他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戴夫要这么说,但是他突然才意识到一件事情——在中世纪出柜到底意味着什么?   唐飞柳想到了他看过的书,里面各种宗教的酷刑,突然后知后觉地开始害怕。   他背上起了细细的冷汗,然后干巴巴笑着说:“不过我对结婚抚养孩子可没兴趣,戴夫爷爷,您不也不结婚吗?”   好的,至少可以一生不婚,然后自己DIY……唐飞柳飞快说服自己不要自己吓自己,也幸好戴夫爷爷忙着给出门的公爵准备东西,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唐飞柳几乎同手同脚地回了房间,好一会儿才觉得自己活过来。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还是被杰斯带着,去参加了南登乡一位乡绅的舞会。   说真的,这个时代也许是最糟糕的时代,但是确实也是个华美的时代——至少穿着大摆裙、细腰的少女们大多都漂亮的一塌糊涂,不是五官,而是指她们秀雅的谈吐和举止,泛着一种老式淑女独特的醉人美丽。   更可怕的是,装扮一新的男人们大多都为了迎合新领主的审美,都是简约的燕尾服,这让这群绅士的一小部分人挺拔而又俊朗,唐飞柳走在其中,感觉自己眼睛都要忙不过来了!   不能吃!但是可以偷偷用眼睛舔舔啊!唐飞柳开心地喝着鸡尾酒想。 第15章 听壁脚   这个冬天显然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要好多了,城堡里外所有的大便都被铲起来放在一起堆肥,整个城堡虽然没有电,但是下水系统已经全部做好,而顶头上司去了皇宫参加宴会,唐飞柳除了偶尔和山姆大叔他们检查堆好的肥料就只有偷偷给自己加餐这一件事情可做了!   生活还能更幸福吗?!   唐飞柳回答,还有的——那就是第一场冬雪下下来,城堡山坡远处的农田,山姆大叔他们的田地都堆好肥之后,第一场冬雪下下来,整个社交季到来的时候。   南登乡是唐飞柳第一场参加的舞会,他们作为城堡的红人,是每个乡绅的贵宾,也是各位乡绅小姐梦寐以求的对象。   唐飞柳虽然性向与众不同,但是他作为一个高审美的人,能同时看到那么多俊男美女,这对他来说也是赏心悦目的事。   尤其是唐飞柳参加了一场乡绅的舞会,随口说了几句关于烹饪和享受美酒的事儿,却瞬间作为“上等人的流行”而备受追捧的时候。唐飞柳开始越加喜欢这样的宴会——因为食物开始变得可口,葡萄酒也开始变得醇厚纯粹,更重要的是,唐飞柳发现在这个时代,其实也有一些富有正义感和怜悯心的人。   比如南登乡的绅士艾伦·那特斯,他是个高大英俊的绅士,据说也是老那特斯的第二子,在他的兄长继承了庄园之后,艾伦拿着属于他的分家钱,没有干任何其他的事情,而是一转头就上了出海的船。   他的母亲为此昏厥了好几次,他的哥哥也试图寻找他——他们兄弟的感情极好,艾伦拿到的分家钱足够他再去买一栋舒适的房子,甚至买点地,继续过体面的生活了。   可艾伦就像疯了一样迷恋大海,他在海上漂泊了五年,据说财富不断翻倍之下,比他的哥哥还多,而他的哥哥却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性命,艾伦就不得不放弃了他在海边的房子,回到约克继承他哥哥的庄园——因为他如果不回来的话,他的哥哥没有继承人,这个庄园就得被他的堂哥继承,那个酗酒的赌鬼可不会让他的母亲和两个侄女儿过上好日子。   唐飞柳就是在南登乡的第二场舞会认识艾伦的——唐飞柳几乎可以一眼在所有人之中看到这个男人,他风度翩翩、打扮体面,看得出来他过的富裕却又克制,他正处于一个男人最为有魅力的日子,大约三十多岁,气度温润内敛,却又带有淡淡的威严。   更重要的是,唐飞柳的雷达唰一下子告诉他——这个人和他一样,取向不同。   “嘿,杰斯,那个人是谁?”唐飞柳顿时就忍不住拉了拉身边正在瞄漂亮姑娘的杰斯,杰斯这会儿正举杯痛饮顺便看在场的淑女,顺着唐飞柳的眼睛望过去,也看到了艾伦,他顿时就说,“哦。你还不认识,那是艾伦先生,他可是个传奇人物。”   唐飞柳于是就知道了艾伦的来历,知道他虽然此刻看上去温润优雅,但是曾是在海上和海盗搏斗过的狠人,而且知道他当年风尘仆仆从海上回来,正好遇到了以为他已经死去,前来继承财产的堂兄——那位恶心的人正在家中大放厥词,正在对艾伦十三岁的大侄女说:“正是因为我的仁慈,我才会打算娶你,这样起码你和你的母亲妹妹还能在这个庄园生活下去,你大可以不愿意,这样你们三个人就从我的庄园里滚出去,我一个便士都不会给你们!”   而艾伦的母亲,那位绅士的女儿、夫人,一辈子都养在深闺的温柔女士被吓得痛哭,她抱着自己的两个女儿,大哭着摇头,说:“不行,放过她们吧,她们还是孩子,求你了,我可以带着我的嫁妆离开这里……”   而艾伦的堂兄冷笑着说:“你的嫁妆已经是我叔叔的财富,你没有资格从这里拿走哪怕一个子儿!”   这时候就要说说这个时代恶心的“约定俗成”之一了,女人没有拥有私产的权利——没错,和次子死在外面都合法一样,在这个时代,跟十八、十九世纪之前的欧洲一样,女人都活的没比牲畜好多少。   不是没有继承权,是作为一个人,她们连拥有自己私人财富的合法身份都没有,因为当时人们信奉,女人自身就是一种财富。   听起来恶心又可怕,但这就是真正的历史,于是就会一再出现这样荒谬的状况——只有女儿的绅士去世之后,他的女儿不能继承财富,而是只能祈求这位绅士的继承人有哪怕一点点好心肠,能善待他的女儿,要么娶她,要么给她一份体面的嫁妆,让她嫁给一个还算可以的男人,而如果那位继承人不顾体面,绅士的女儿被赶出家门,也最多只是道德的谴责而已。   所以,这位酒鬼堂哥其实说的没错,如果他不是年纪比艾伦先生还大十几岁,并且因为常年酗酒全身恶臭甚至还因为欠了赌债被人打跛脚之外……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艾伦风尘仆仆地回家了。   这让走投无路的一家人都得救了,那位酒鬼还想闹事,却被强壮的艾伦先生痛揍了一顿,然后扔烂泥巴一样扔了出去。   让唐飞柳欣赏的是,这位酒鬼堂兄还骂骂咧咧地想威胁艾伦的侄女儿“……你们等着,等他死了,等我继承了这个庄园……到时候我倒是要你们好看!”时,艾伦先生回答的那句话,他说:“如果我快要死去,我一定先杀了你!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觊觎这座庄园,这个庄园是属于她们的!”   在这个时代,能说出自己继承的财富属于没有资格拥有的人,这样跨时代的高尚,绝不是简单就能做到,因此在唐飞柳听完艾伦的故事时,当他和艾伦面对面的时候,那副止不住的崇拜就很能轻易解释了。   “艾伦先生,真是太荣幸了。”唐飞柳看着艾伦,说,“能和您这位人格高尚的绅士认识,让我倍感荣光。”   杰斯在一旁笑着说:“没错,兰斯刚才还在对我惊叹您曾经的光荣故事。”   艾伦有一头短短的褐色卷发和温柔的灰蓝色眼睛,看上去十分英俊——是的,这是唐飞柳第一次这么评价这个时代的男人,即使是爱德华也没资格得到如此高的赞誉。   爱德华的荷尔蒙气息太强大了,是足够让人窒息的那种,侵略性太强的气势反而让人不太会注意他的样貌,而艾伦就不会,艾伦英俊、而且体格强壮的恰到好处,他像是现代剧里面的“美国甜心”,拥有正直的气质、强壮的体魄和英俊的过分的脸。   组合起来,简直迷人的让人快要晕过去。   对唐飞柳来说,最大的幸运是艾伦先生身上的气味——瞬间就让快被帅的腿软的唐飞柳清醒了过来,否则他不确保他还能不能在这位迷人的绅士面前保持正常的理智。   不过也是因此,唐飞柳对艾伦的印象更好了,因为在和艾伦认识后,在艾伦打趣地说起他的荣幸才能认识这样有才能的行政官之后,他们其实当时没有太多的深谈。   不卑不亢,不会因为被人恭维而失去理智,也不会因为他人的身份尊贵而改变自己,但又礼貌的恰到好处。   这反而让两人在之后的某次意外深谈之后,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其实当时唐飞柳正在十分烦躁,这样的宴会确实好玩,但是和大多数宴会一样,有一两次的经验就足够了,新鲜感褪去之后,这样的宴会只会让人觉得无趣而且焦虑——因为大雪还没停,唐飞柳远远看去,村民生活的地方已经和雪连成了一片。   这太考验一个现代人柔软的心肠了,自己坐在柔软的天鹅绒铺就的改良沙发上,壁炉烧的噼啪作响,穿着睡袍无所事事地翻看一些华丽的书籍……可你只要跑到窗边远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城堡极目望去的尽头,你原本可以看到的那些小小的补丁全部变成了雪白……你知道那里有人正在挨饿受冻,你无法不感同身受。   可那些人看上去离的很近,但是大雪之下,马车无法出行太远就算了,那些地方通常还没有马车能够到达的宽阔道路,而更近的看山崖下的村庄——唐飞柳最近才知道那些人都是公爵大人的奴隶,他们没有自己的田地和收入,冬季会得到一些自由砍伐树木取暖的许可,但也过的并不那么好。   而唐飞柳想做点什么,可是他又不知道怎么向戴夫爷爷开口,事实上他早上才对杰斯发了火,就在杰斯使劲儿要把他拖来宴会的路上。   “你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你穿的暖和、你吃的很饱,所以你觉得雪景美丽,所以你才有心情不断地参加舞会!”唐飞柳怒气冲冲地对杰斯说话,弄得杰斯莫名其妙,他疑惑地问唐飞柳,“难道你没有吃饱吗?小兰斯。”   “不,我只是、我只是觉得……你不觉得山脚的那些人们,此刻需要那么一点帮助吗?”唐飞柳叹了口气,才忍不住烦恼地说。   杰斯当场就笑了,然后咏叹地说:“哦,可爱的小兰斯,你真是天使。”   这话听起来像是嘲讽,但是确实也是现在的状况——贵族们没有心情俯视众生,因为圣殿此刻的教义也是如此,拥有财富和权利的人是因为他们的出身,因为他们是上帝宠爱的孩子,而那些过的不那么好的……你们是叛逆的羔羊,所以上帝惩罚你们。   听起来有些扯淡,但是洗脑成功之下,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   这个时代、这个帝国正在繁荣昌盛,海运的发展将会给这个帝国带来资源和无上的光辉,但是这一切似乎和平民没有关系,工人们和自由民虽然能吃饱,也能吃肉,但是缺乏太多的调料还有精细的粮食,而底层的奴隶甚至没有自己的私产。   往年大雪之后总有人死去,有人的房屋被压塌,在睡梦中可能一家人就已经去世——唐飞柳知道他并不能做什么太大的事情,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但是当他衣食无忧地坐在巍峨的城堡里时,他想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对身边这一些人,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良心好过点。   而就是这个时候,从上次认识后,就没交流过的艾伦和唐飞柳恰好发生了一场对话。   开始是唐飞柳因为心情郁闷,但又不太想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来,而幸好这是一场乡村聚会,由喜欢乡村的某位绅士发起,在这个冬日难得的日光和煦温暖的下午,在这位绅士的主宅草坪上。   因此唐飞柳就得以自己四处走动,并来到了后花园的半坡处坐下来眯着眼睛晒太阳。   而就在这个时候,唐飞柳听到了对话的声音。   开始是带着嘲讽的声音冷冰冰地说着:“这不是漂亮先生艾伦吗?真是罕见,您居然会多次来到舞会……不用管那些你乡下田地里面的穷鬼了吗?!”   这话说的刻薄,而下一刻唐飞柳却听到艾伦彬彬有礼的回答,他说:“……只是作为一位绅士对我土地上的人们正常照拂罢了,如果我有余力,去帮助别人,让我觉得十分开心。”   “是啊,你可开心了……当时你离开家躲避我的姐姐的时候,你也很开心吧?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你,害得她匆匆嫁人,她是哭着离开家的……都是因为你,我最喜欢的姐姐才会远嫁,我恨你!我恨你!”那刻薄的声音带着巨大的愤怒和悲伤,唐飞柳偷偷趴在地上、透过树枝看过去,就看到爱丽面前站着一个栗金色头发的少年,一双幽深的绿眼睛里面滚动着泪水,他握拳昂头看着艾伦,整个人看上去像是一匹愤怒的小马。   唐飞柳简直要屏息了,天哪,这个少年太像是CG画里面的精灵了,生在现代的话,大概可以留长头发就可以演精灵的那种。   “罗杰斯,你这样对我不公平……”艾伦灰蓝色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孩子,他轻声说,“……我和你的姐姐玛丽珍没有任何私人关系,她难道没告诉你,我们只是朋友吗?”   “……我不管,我讨厌你!”绿眼睛的罗杰斯并不停,他愤怒地看着艾伦,看上去要不是因为艾伦比他高大了一圈,他实在是毫无胜算,他绝对会和艾伦打一架。   “罗杰斯,我不是为了你的姐姐,虽然我是在逃避,但是不是因为玛丽珍……你明白吗?!”艾伦痛苦地看着罗杰斯,语调悲伤地说着。   “可你当时就只是跟我和姐姐在一起最多,你知道姐姐因为你拒绝了德古少爷的求婚……你当时突然就消失了,除了姐姐,你还是为了什么?!”罗杰斯昂着下巴,愤恨地说。   “玛丽珍拒绝德古并不是因为我,听着,罗杰斯,你还小,我只是不想伤害你……”艾伦试图认真解释,可是他的彬彬有礼和社交技巧在面前这个愤怒的小家伙身上显然没有用处,罗杰斯一点也不肯听他解释,而是愤怒地一脚踢在劳伦斯的腿上,然后惊慌失措了一秒,外强中干地丢下一句“我才不小,我已经二十三岁了!你就是个伪君子!”然后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唐飞柳看着这行云流水的一幕,看到罗杰斯·珀尔逃走的样子,只觉得整个人都萌萌哒了,这位先生也太可爱了吧——他是真的完全看不出来面前这位迷人的艾伦先生看着他的时候,有多想一口把他吃掉吗?!   萌到内心恨不得捶地的唐飞柳一时激动,弄出了一些响动,然后马上听到了艾伦警惕的声音:“谁在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是我用来圈地自萌的,小萌文,唐飞柳就是块甜甜软软的小糕点,所有一切都为了萌糖糖而存在,大家别纠结。 第16章 I'M BACK   唐飞柳举手出来,面对艾伦警惕的打量,他有些尴尬,示意艾伦看他爬出来的地方,然后不好意思地轻声解释说:“我比你们来得早,不是故意要听你们吵架。”   “……罗杰斯只是、只是心直口快。”艾伦轻声说着,唐飞柳看着他,想到离开的珀尔,顿时笑了,“……你不用解释,事实上,我觉得珀尔先生实在是太可爱了,所以才会忍不住……你知道的,被你发现。”   唐飞柳笑了笑,然后发现对面的艾伦先生露出了警惕的、护食的表情,唐飞柳这才发现自己刚才说的话有多暧昧——而且显然的,不只是他对艾伦有那种强烈的同类直觉,艾伦显然也发现了他的不对。   这样的情况下彼此之间伪装没有任何意义,唐飞柳只能轻声说:“好吧好吧,我虽然……你知道,和你一样……但是我只是觉得他很可爱,并不代表我对他这种类型有胃口。”   艾伦上下打量十六岁小身板的唐飞柳——显然,唐飞柳看上去比珀尔还纤细柔美的样貌,让艾伦确实瞬间放下了心,然后大约是独自一人忍耐的太久,这会儿放松之后,露出了微微的疲惫。   他轻声说:“……请你替我保密,好吗?”   “好的。我的意思是,当然。”唐飞柳看着面前这个英俊而正直的男人,终于懂了他身上那种熟悉的、和爱德华差不多的内敛气息是从何而来——这是由挫折而产生的独特压抑感,爱德华是因为家庭出身的话,艾伦显然是因为他的爱情。   唐飞柳过于热心肠的情绪涌上来,他忍不住想开导这个男人,他轻声说:“其实,你没必要这样的……离开家什么的,你知道,这不是一种什么问题,你不过是,和别人不一样罢了。”   “……可是我只是把他当成弟弟!你无法想象,某天我在梦中看到他,我觉得我一定是被恶魔给附身了。”艾伦烦躁地摸了摸头发,他轻声说,“这太可怕了,我不能伤害到我爱的人,可是该死的这地方我就是躲不掉……”   一边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艾伦一边用力揪自己的头发——他在惩罚自己!   唐飞柳飞快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握住了艾伦的手,认真地看着艾伦,说:“艾伦先生,你不能这样,这不是羞耻或者可怕的事情,你不能这样对自己,你没有错!”   “不,这是我的错,若不是我心智脆弱,我就不会让魔鬼侵蚀……”艾伦神情紧张地说,唐飞柳顿时大声怒喝:“艾伦先生!”   他把脸凑到艾伦的面前,面对面地看着艾伦,认真严肃地说:“看着我,艾伦,你觉得我是恶魔吗?!”   “……什么?”艾伦惊愕地看他,脱口而出,“当然不!”   “那我恶心吗?!”唐飞柳继续问。   “不!”艾伦继续回答。   “我站在这里,让你觉得我应当羞耻吗?!”   “我现在应该做点什么惩罚我自己吗?”   ……   艾伦的表情渐渐放松下来了,他轻声说:“不……不不,您是一位优秀的人,我听杰斯说你甚至想要去为贫民做事,您值得任何一位绅士发自内心的尊敬。”   “那么,”唐飞柳看着艾伦,轻声说,“您也是。我尊敬您,是因为您伟大的品格,不管您会爱上哪个人,那是您私人的事情。”   那是一场艰辛的对话。   唐飞柳才发现迷人且风度翩翩的艾伦先生,过的仿佛清教徒一样,最终的原因是为什么了。他一直在惩罚自己,唐飞柳感同身受,觉得痛苦,觉得可悲。   他想到了自己,在这样一片带着偏见的大陆上,他要么和艾伦先生一样一生忍耐,要么终日胆战心惊,不得安宁。   唐飞柳觉得害怕,但是他不是个敢于和大环境战斗的人,但他想,至少现在他还有一个朋友,能说说心里话,不用伪装自己性向的朋友。而且他还比较好,至少他没有如此恋慕身边的哪个人,还不得不日日考验自己,仿佛天火焚心。   “……所以,我刚才听说你在帮助你土地上的人?”这些东西是不能一直深聊的,因为越聊会让人觉得绝望,他们谈了一会儿,就默契地换了个轻松一些的话题。   “是的,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稍微让他们的冬天好过一些。”艾伦整理自己的表情和头发,一边回答。   “你做了什么?”唐飞柳却是刚才听到就十分感兴趣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知道的,就在城堡的下面,有一些人……我想做点什么,就好像你一样。”   “……我只是把我的烘焙炉和工坊免费借给他们使用而已,”艾伦显然很愿意和唐飞柳聊这样的话题,他说,“……那地方本来就是给他们用的,平常都要收一些麦子作为费用,但冬天我让他们自由使用,否则为了节省食物,他们很多人整个冬天都吃不上热烘的面包,而我让他们付出的代价就是为我好好整理和维护那个地方。而且我免利息地为一些人提供赊欠的粮食,第二年还给我就行……这些都是针对一般村民的,对于老人和孩子……你知道我有一间老式的葡萄酒厂,在我投资海运之后,这地方对我来说就是空置的地方了,在约克最冷的一个月,我在那里面提供煤炭,让没法儿过冬的人可以来这地方。”   最古老的救济所的雏形,这也不用花太多钱,且不会如同后世欧洲福利太高会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工作那样,产生什么恶果,尺度拿捏得还算好。唐飞柳很心动,但是他又泄气地说:“可城堡下的人们可没有一个废弃的葡萄酒厂。”   “……我的土地上人口还算多,”艾伦轻声说,“你得去实地看看,事实上,一般的地方,可没有那么多的人。”   唐飞柳想了想,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想到了这地方,一个聚会来的小乡绅,说起话来有个几座山的人都不太敢出声,因为他们都只是比一般的富农好一些,这时代土地珍贵,但是人烟也稀少,村庄可能隔几十公里才有稀稀拉拉的一个,当然在黑天鹅堡这边会比较繁荣,村落也较为常见,据说在荒凉的地方,一个小庄园主拥有几百上千公顷的地都是非常常见的,骑着马车绕着自己的庄园走一圈也得要个几天几夜的那种。   而也正是因为艾伦的提醒,唐飞柳才下定决心,要去实地看看。   出发的那天唐飞柳带着杰斯和杰斯的朋友,然后马车在缓慢前进的路上,和艾伦汇合了——是艾伦自告奋勇地提出了要来帮助唐飞柳,因为他也已经受够了宴会。   “我得干点真正有意义的事情。”艾伦是这样对唐飞柳说的。   唐飞柳当然是求之不得,他开心地和艾伦打招呼,两人的马车一路跑下去,雪地难走,虽然一眼看上去似乎近在咫尺,但是等他们下了马车,步行进了这个小村庄的时候,唐飞柳还是感觉到了压抑。   人们住的房子都很低矮,基本还是土胚房子,每家的房子都关得紧紧的,根本看不出到底有没有人居住。   “……这地方是混居,”杰斯一边哈气一边说,“你看那些结实一些、有窗户的家庭,他们属于公爵,耕种公爵的土地,另外的就是自由民,他们耕种公爵的土地并交纳地税。”   杰斯显然为唐飞柳的坚持不解,但是他还是任劳任怨地替唐飞柳解释。   唐飞柳和艾伦一起慢慢走进去,走入正常的、这个时空中最底层的人的居住地,于是在这个冬季,唐飞柳如愿帮助了一些人——他为他们提供聚居的庇护所和炉火、聘请空闲过冬的自由民去扫雪和维护整个附近的交通要道的运转,并接管了这个村落烘焙面包的公共厨房,聘请了两个女人作为这里的维护人员,将这些无偿提供给村民们。   这个善举很快被更多人得知了,而唐飞柳在和艾伦一起跋涉在雪地里帮助人们的时候,他们不但获得了人们的感激,也彼此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也许在很多人看起来,唐飞柳做的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他根本不能帮到所有人,他只能在他看到的地方,进行极其有限的帮助,可是这对唐飞柳来说,就足够了。他是个普通人,他或许心肠柔软却不能救世,可是至少当他现在走出去,这附近受到过他恩惠的人们都会自发地对他脱帽致敬,原本他走入村庄,孩子都会躲起来。   可是现在当他路过的时候,远远就会听到孩子们给他打招呼的声音。   这就足够一个普通人觉得自己起码有所安慰了。   而在唐飞柳和艾伦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几乎每隔几天都会拜访对方——且交换在海外的见识和唐飞柳脑内的知识时,远在皇宫的爱德华再也无法忍耐,他在某个夜里,梦到了他金发的小天使眨着蓝眼睛看着他,他全身似乎都渡着金色的微光,他的眼睛里面带着泪水,全身的皮肤都泛着粉色,他樱桃一般的唇在喘息,带着泣音埋怨他:“……你弄疼我了,爱德华。”   爱德华瞪大眼睛,发现自己竟然又泄了。   爱德华按响了服务铃,很快伊万丝就进来了,轻声说着:“阁下,您有何吩咐?”   “……黑天鹅城堡最近如何了?”爱德华制止住伊万丝的话,低声提点,“我要知道有什么新鲜事儿。”   每年的冬季都是社交舞会,要说有什么新鲜事儿,连海船都无法靠岸的日子里,除了哪家的夫人风流、哪家的小姐和下人偷情……其他哪里能有什么新鲜事儿。   伊万丝认真地想了想,他轻声说:“……要说新鲜事儿,还是小兰斯,据说他最近拿出自己的薪水,帮助领地里的人民过冬……好像是受到了艾伦·那特斯先生的影响,兰斯和他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大家都说,这可是兰斯第一次这么崇拜一个人……阁下?”   伊万丝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爱德华的脸色吓得收声了。   “艾伦?就是那个出海回来的小绅士?”爱德华认真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这个曾在他接手天鹅堡时候前来晋见过的那位小乡绅,而爱德华还记得这个小人物,还是因为对方不但谈吐聪敏,态度良好,还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   一位让人尊敬的、正直的英俊绅士,此刻趁他不在约克,而获得了小兰斯的全部崇敬。   爱德华深深呼吸。   “出去,”爱德华顿了一会儿,沉声对伊万丝说,“去收拾我的行李,我们明天启程回约克。”   说着,爱德华站起来,伊万丝看到爱德华濡湿的睡裤,忍不住咋舌。公爵虽然一直未婚,但是往年也从未如此、如此表现……伊万丝甚至记不清这是第几条裤子了。   “可是外面大雪……”伊万丝虽然惊讶,正事儿还是不会忘记的,他轻声说着,换来爱德华的怒意:“雪下得大就多带些人,还用我教你吗?!”   “是,遵从您的意志,阁下。”伊万丝吓了一跳,不敢再犹豫,赶紧行礼出去了。   于是某天,在唐飞柳正琢磨着在温暖的房间偷看自己盖的布料的时候,突然就听到他的房门被打开了,然后伊万丝给他使了个看不懂的眼色,唐飞柳还在茫然的时候,就看到了两个多月未见的公爵,此刻正满身未散的雪花,一身铁马金戈的煞气,雄壮凶悍地站在他的面前。   “公公公公公公爵大人…………”出现了,政教处主任的气场,唐飞柳再次陷入了“虽然什么都没做但是就是好心虚”的害怕之中,并且下意识地立正站好。 第17章 察觉   “小兰斯……好久不见。”爱德华公爵用一种气势汹汹的眼神看了唐飞柳好一会儿,才整个人放松下来,他轻声说,“托你的福,我回来的路上十分轻松。”   雪开始堆积的时候,公爵已经穿过约克,他在那里稍微补给了一下,就再次直接往黑天鹅堡赶,其实路上伊万丝也在担心,今年的大雪堆积的厉害,如果在半路马车被堵住,那就会很危险了。   尤其是快要到黑天鹅堡的那一段山路,窄小而且未尽维护,加上大雪,简直是考验每个人的运气,可爱德华公爵毫不为所动,一定要加速往回赶,伊万丝只能一边向路西法祈祷一边坐在马车上。   然后他们就经历了震惊——因为当他们绕过山路之后,走到黑天鹅堡的范围内的时候,却看到了冒着大雪的七八个男人结成队伍,正奇怪地扯着几块板子上滑行,他们在路上撒一些草渣,然后再拉扯着板子继续往前走。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伊万丝停下来,远远地问道。   “是伊万丝先生!”在前头的壮硕男人笑了,他摘下帽子行礼,然后自豪地说,“我在按照兰斯小先生的吩咐,带着巡防队的人们维护交通道路!”   伊万丝最近在揣摩公爵的意思时一直受挫,但是在这场没日没夜的赶路之中,伊万丝似乎领悟了什么,他这时听到小兰斯的事儿,顿时好奇地追问:“巡防队?就是你们全部的人了吗?”   “是的,我们经过一场摔跤胜出,而得到了这份工作!”领头的男人继续爽朗地回答,大家都笑起来,显然为这事儿颇为自豪。   “所以你们身上的新衣服……”伊万丝知道公爵大人在听,否则车子不会一直静静地停着,他继续追问。   “没错,这是我们的工作服。可不只是我们,在村庄里面,有工作的人都获得了新的衣服!”领头的大叔爽朗地笑,然后又认真地说,“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公爵的仁慈……如果不是公爵大人的吩咐,我们也不会得到如此好的照料……感谢仁慈的公爵,愿他的身体安康。”   这群乡下的粗壮男人此刻看上去简直是耳目一新,在原本伊万丝的记忆之中,这些人一直是灰暗的色调、充满了麻木和痛苦,他们总是吃加了很多木屑的黑面包,营养不良且安静,身上的衣服总是破破烂烂的……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不在冬天出门,因为寒冷。   而现在,他们身上有一套样式古怪却看上去就很温暖的衣服,虽然还是扎实的麻布料子,看上去带着褐色,但是很厚,看上去十分保暖,这群人的额头甚至有一些汗珠,且最大的改变是,这些人似乎吃的很饱,他们面色红润,看上去虽然还是没有太过健壮,但是身体健康有力,仿佛身体有使不完的力量。   这改变居然是在两个多月里面产生的,和书信不一样,亲眼看到这样的改变,伊万丝自己都是深深震撼的,他挥手道别了这些村民,然后驱车一路回去,在路上,爱德华从马车往外看,才发现了他的村庄似乎悄然改变。   田地被大雪覆盖,而村庄却冒着烟火,往年冬季总是死寂的村庄此刻居然有人在走动,马车从远处过,还可以听到孩子们的笑声。   这和临走时候的境况差距有些大,爱德华进了城堡,听说唐飞柳在房间,就径直过来了,他迫不及待想看看这个脑子里面总是充满了奇怪想法的小孩,最主要是想问:“这孩子会不会因为太过心软,于是为了帮助别人,把自己的薪水全部花出去了?”   爱德华觉得他有义务好好打听一下,毕竟他已经知道小兰斯的所有往事——他那么柔弱而且心软,是非常容易因为别人的诉苦,而奉献出去自己所有财产的,爱德华只要想到是因为他的离开,而害的小兰斯被人欺骗,就觉得心都要揪起来了。   而唐飞柳自己丝毫没意识到爱德华的心思,因此当爱德华一脸凶神恶煞地问起“你在村庄做了什么?”时,唐飞柳第一反应就是飞速解释:“……公爵大人,您别生气,确实是我自作主张……”   “不是,”爱德华这才发现自己的表情和语气似乎吓到了唐飞柳,他看着唐飞柳,半响才一点点让自己放松下来,看着这个小孩,温柔地说,“我是太惊讶了,显然你让大家过的很好……只是,这不是你的责任,你不能因为这个影响你自己的生活,小兰斯。”   唐飞柳认真地打量了一下爱德华,看到爱德华的关心,他终于确定了爱德华确实不是在生气,顿时也放松了下来,唐飞柳羞赧地笑了笑,说:“其实我没有花什么钱……好吧,我确实现在搭了一些钱进去,但是艾伦先生太厉害了,他给我介绍了一点小生意,这样我就可以聘请大家来帮我做些工作……”   唐飞柳认认真真地解释起来自己最近做的事情,他开始只是做了一些帮助,然而在艾伦的鼓励下,他拿出了自己目前攒的钱,跟艾伦一起接了一笔约克城工厂的活儿——他们运来了布料和原料,然后让村庄里的女人们赶制成衣,这不算一笔大生意,一个冬天下来最多能让唐飞柳赚个十几镑,但是这对村庄的人来来说可不一样,这意味着他们的冬天将能够吃饱,还能赚取佣金。   而那些巡防队则是因为为了运输材料和成衣,唐飞柳特地聘请的巡防人员,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毕竟据说偶尔在冬天,会有太过饥饿的野兽下山,有时候甚至会伤人。   总之这一切基本都是互利的,只是唐飞柳说到最后,想到了一件事情,他轻声说:“……只是艾伦先生说不能让奴隶们赚取佣金,我只能让他们给我做点别的,我会给他们一些奖励——比如面包或是一些熏肉。”   “你做的非常好,小兰斯。”爱德华听着他一句句的“艾伦先生”,两手握住了唐飞柳的肩膀,他看着唐飞柳,扯开话题,“……你背后的是什么?”   “啊?!”唐飞柳这才发现他试图挡住的东西被发现了——那是木头钉着的盒子,里面填满了土,唐飞柳撒了几颗小白菜的种子……小心照料,此刻虽然不是非常健壮,但是也已经长得青翠欲滴。   爱德华看着那些青菜,又看看唐飞柳,惊愕地说:“为什么这里会有青菜?”   “……因为我想吃,”唐飞柳可怜巴巴地说,“那个……这里冬天没有蔬菜,我实在是不行了,刚好城堡里面温度适宜……”   “你的意思是,你知道如何在冬天种植?”爱德华顿时眼睛直了,他说,“我的天啊,小兰斯,你可能不知道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了什么?你们又不喜欢吃青菜,我也不能靠着反季节种植发家致富啊。”唐飞柳十分没种地轻声碎碎念。   他对于这个帝国看不上青菜可谓是深恶痛绝。   而爱德华说:“……不,不,是水果……昂贵的水果……或者昂贵的鲜花……你知道冬季舞会,如果能有夏季才能开放的鲜花作为点缀,每一位夫人该有多高兴吗?”   唐飞柳顿时眼睛亮了:“公爵大人,您要做鲜花生意吗?”   “当然,建立一座城市需要的可不是小钱。”爱德华公爵看着兴奋的唐飞柳,微微地笑了,唐飞柳欢呼一声,原地跳跃,大声说,“太棒了,我要让整个公爵的城堡全部被鲜花环绕!不过现在我们只能在室内种……您愿意吗?”   爱德华点头,然后一把接住欢呼的唐飞柳,他揉了揉唐飞柳柔软的半长头发,轻声说:“加油,接下来你就有的忙了,我的行政官。”   “当然,我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唐飞柳认真地说。   于是,在这个冬季,整个城堡的下人都没办法猫冬了,他们被吩咐着开始在整个城堡种植——于是连主楼都是各种泥土装好的简易种植工具。   公爵大人此举其实是大失贵族的体面的,于是舞会理所当然取消了,拜访者当然也是尽量能少则少,而当艾伦先生来找唐飞柳的时候,就被伊万丝彬彬有礼地拒绝了:“兰斯先生正在忙碌打点公爵的新产业,暂时拒绝一切会面。”   约克的冬天原本漫长而枯燥,甚至长达半年都是寒冷和雪,这情况遍布整个帝国已经周边的一些国家。而这一年,当黑天鹅城堡的大门打开,珍贵的如同黄金般的鲜花被一盆盆地小心照料,用柔软的棉被包裹马车、且放上煤炭炉子维持温度的花朵,一盆盆地被带出城堡,然后在约克城中转,辐射到整个国家。   大贵族的夫人小姐们今年艳光四射,在头发上装饰新鲜的花已经成为新的流行——如果你没钱别几朵艳丽的花朵在你的头发上,那说明你要么跟不上流行,要么你已经出现了经济危机。   而在自己的卧房和舞会装饰花朵,已经成为财富的象征。   于是一整个冬天,金子源源不断地流向黑天鹅堡,即使是折算路上惊人的耗损率,也让公爵大人大赚特赚,身家再次翻了一番。   而每天快乐种花的唐飞柳一整个冬天都窝在城堡,再也没往外跑出去过。   于是春回大地的时候,当他伸着懒腰走到阳台上,换上轻薄的春装时,他才突然发现——他好像一不小心就在家宅了三四个月!   而这个时代没有手机,也就是说,他已经三四个月没有和自己的新朋友艾伦联系了!   唐飞柳看着外面解冻的大地,突然决定出个门。当他穿上衣服戴好帽子的时候,来到楼下,就看到爱德华没有在自己的办公室,却在大厅里面,正和旁边的人说些什么,唐飞柳才出现,爱德华就发现了,他招手,唐飞柳颠颠跑过去,就看到伊万丝激动的表情,爱德华说:“走,和我一起去看看你的成果吧。”   唐飞柳茫然的时候,伊万丝激动地说:“那些麦苗,你得去看看,它们简直是太美妙了!”   唐飞柳顿时也激动了!这可是大事,于是唐飞柳把一切都忘在了脑后,他激动地一路坐着马车、颠簸了好一会儿,才到了今年实验的种植田。   然后唐飞柳就茫然了——他根本看不出来这些跟草长得没差多少的麦苗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了!   虽然唐飞柳其实很热爱种植花草,曾经在阳台上养过草莓,可是作为一个现代人,他随手在淘宝上买的小袋肥料就足够让所有树苗花苗都长得十分健壮了,在唐飞柳看来,这就是普通的健康的植物而已啊!   但是其他的人可不觉得,所有人都惊呼着:“我的神啊!这、这简直是天神创造的奇迹!”   “才不是,这是科学!”唐飞柳看了一眼身边沉默的公爵,决定把这些人的迷信思想扼杀在摇篮里——信仰在这个年代并不是好事,这个年代的信仰野蛮血腥,圣殿的教皇甚至可以随手搅动几个国家的杀戮——再说作为一个圣殿每年都要杀死的GAY,唐飞柳天然不喜欢这样可怕的宗教,他认真地解释说,“是因为我们认真施肥,麦苗得到了营养,就好像我们吃的很饱,所以今年的冬季大家都能健康的度过是一样的,跟神根本没有关系。”   大家这才想起来自己所处何地,顿时有些惊恐地看着爱德华,而爱德华作为恶魔之子,其实性格没有那么暴虐,他看着唐飞柳,反而为小兰斯如此认真为他说话而开心,他握着唐飞柳的手,说:“是的,科学是无价的。”   伊万丝轻轻咳嗽一下,上前一步打断了微妙的气氛,他躬身说:“兰斯先生,现在大家都在懊悔没有在冬季到来前参与施肥……也没有堆肥的打算……”   “哦哦哦!没关系,没关系的,”唐飞柳猛然回神,他眨巴着眼睛不敢看爱德华,然后转头认真地跟伊万丝他们科普起堆肥的方法和春季追肥的事情。   大家听得无比认真,爱德华拄着手杖在旁边观看,春回大地,整个黑天鹅堡的树枝在抽新芽,今年整个领地的穷人和奴隶折损率少的惊人,而每一个路过的人虽然不算健壮,但看上去脸色都还行,每个人看着兰斯,眼里都闪着向往和崇拜的光。   明明就在身边,可这个金发的男孩站在阳光下,被众人敬仰,如同神祗普及圣音,而他就在旁边,黑发黑眼,带着罪恶的心思看着这个圣子一般荣光万丈的孩子,百般忍耐,恨不得触手去污染他……   “公爵大人!公爵大人?”唐飞柳转头的时候,就看到爱德华用一种非常可怕的眼神盯着他,唐飞柳有点害怕,他碰了碰爱德华,看到爱德华回过神来,才放松地呼了一口气,笑着说,“公爵大人,我们刚才聊到春季多雨,既然如此,我们不如来做整个灌溉排水渠吧?!”   看到爱德华点头,唐飞柳高兴地欢呼。   就是总觉得爱德华公爵有点怪怪的,唐飞柳想……是他想多了吗?但是爱德华的眼神,真的很像某种肉食动物想吃东西的眼神啊,怪饥饿……不对,是饥/渴的啊?!   唐飞柳想……要娶公爵夫人的公爵大人,应该不是GAY吧?   他心里不断在说服自己,可是不注意还不觉得,一旦注意到,唐飞柳就总觉得每个动作似乎都有些不对劲。   于是回去的路上,唐飞柳作死地想试探一下顶头大BOSS。 第18章 试探   爱德华觉得整个回程中,似乎都有种甜蜜的折磨。   他的小天使对他的心思一无所知,而且对他十分信任,小兰斯吃了厨娘做的小饼干,若无其事地递到他面前,笑意盈盈地说:“公爵大人,您要不要试试,这次赖丽大婶做的很棒,香甜又不腻,好吃!”   爱德华就着那缺口咬了一口,只觉得香甜的让人觉得从喉咙到胃都暖洋洋的,然后在马车颠簸的时候,因为摇晃,兰斯还主动请爱德华抱着他,说是这样可以减缓想要呕吐的眩晕。   ……其实这事儿两人也经常这么干,只是原来唐飞柳不觉有什么,十六岁在现代不过是个孩子,他这个身体太弱,马车的眩晕让人想要呕吐,所以杰斯也曾经让他躺平并抱着他的脑袋……唐飞柳一直告诫自己这个时代全是直男,因此从来不多想。   不过今天不一样,也许是今天的春光太好,也或许是爱德华似乎今天被逮到时眼神太过直白……总之唐飞柳这会儿开始认真思考,才觉得从一开始,这位公爵对他的态度就好的太过分了。   爱德华不是现代人,他是在这个冷酷时代成长起来的人,而且他整个儿童时期加青少年时期都在高塔之内长大,按道理来说一般的孩子如果长期在室内不活动,都绝对会产生抑郁、狂躁等心理问题的。而爱德华虽然看上去凶悍,身上的伤疤都可以看得出来此人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是他确实比起一般贵族来说,反而更加平和……不过也许就如同越凶的大型肉食动物,平日反而看上去十分慵懒一般,也许爱德华只是把变态的一面全部埋着,等到爆发的时候,就是一击必杀的时候。   唐飞柳想的很多,但是他请求之后,看到爱德华一脸镇定、真的只是稳稳当当地抱着他,又觉得此人怕是直的,因为虽然爱德华看着他的眼神确实总觉得有点rou欲,但是也可能是他想多了。   这身体养了一两年,虽然健康很多,但是先天不足的地方确实很难养回来,唐飞柳试探了好几次,这会儿也累了,昏昏沉沉地趴在爱德华怀里,不再作妖了。   然后他晕着晕着,身体摇摇晃晃,和下面的人肉坐垫公爵大人摩擦摩擦,接着唐飞柳就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越来越灼热和坚硬,有点铬屁股了,天地良心,刚才喂饼干、脸贴胸肌以及反抱都是试探,但是这一回唐飞柳真的只是晕糊涂了,他迷迷糊糊地伸手往硌得慌的地方摸,还压了压,茫然地说:“是什么?好不舒服……”   爱德华公爵脸上一路的平静都消失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几乎是瞬间,唐飞柳就明白了那是什么……他的晕眩和瞌睡都瞬间消失了!唐飞柳尴尬地瞪大眼睛,抬头看向爱德华公爵。   “小兰斯,那个……你还小,”爱德华看着唐飞柳,把唐飞柳的震惊当成了茫然和惊讶,他抱着小兰,反而像是安抚小孩一样拍拍他的背,轻声哄着,“没关系,马上就到黑天鹅堡了,回城堡之后你先休息,过两天我带你去踏青,你不是想去庄园小住吗?”   这个牵强的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可真是太拙劣了!唐飞柳看着咬牙隐忍的公爵,认真来看,这个忍耐的男人可真是有魅力啊,唐飞柳坐在他的腿上,窝在他的怀里,只觉得整个人都要被这勃发的荷尔蒙淹没到窒息了,唐飞柳真的好想作死地再蹭蹭,最好把这个人逼崩溃——要知道这种荷尔蒙爆棚又一副禁欲修士的样子,这种在欲/望之中挣扎到肌肉紧绷的男人……真是看上去太性感可口了啊!   但是唐飞柳虽然心跳的快要蹦出来了,却不敢真的把这个人逗到崩溃,因为唐飞柳能感觉到那隐忍底下的箭弩拔张……说真的,他和公爵的体型差……有那么一点点大。虽然已经十六岁,但是小兰斯的成长之中,之前是挑食,之后是经济原因,等唐飞柳接手后,才好好将养,现在还不到一米七,唐飞柳可不敢逗这个一米九多、如同熊一样强壮的男人。   而且……唐飞柳不敢确定,虽然那句话说“世界上有三种东西根本无法被隐瞒——贫穷、咳嗽和爱情,”但是唐飞柳也不确定爱德华公爵到底是对他有想法还是是个双性恋,毕竟他还去皇宫参加过舞会,也许公爵夫人已经有了眉目。   唐飞柳突然就忧伤起来,他乖乖地趴回了爱德华的怀里,恹恹地回答:“恩。”   “怎么了?你听起来不开心?”爱德华对他复杂的心路一无所知,他抱着香喷喷的小点心,看到这孩子一脸兴致勃勃却突然变成恹恹的样子,顿时急了,“你怎么了,兰斯?”   “……我晕车。”唐飞柳往爱德华的怀里钻,他趴在爱德华的胸口,心想……不行啊,圈中大忌就是和同事搅在一起,这样以后就麻烦了。   唐飞柳命令自己心跳快停下来,为此唐飞柳甚至没节操地回忆起艾伦先生的美貌来,两人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回到了天鹅堡。   回到城堡的时候,刚才在马车上那一触即发的暧昧和湿热似乎都消失了,春风寒凉,而唐飞柳还没打算好干啥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凄厉的野兽嚎叫声。   唐飞柳瞪大眼睛,被爱德华从马车上抱下来,他还没落地就好奇地伸头望:“是什么、是什么?!”   爱德华好笑,恨不得就这么抱着他直接走过去看,但是他想到这样做的后果,眼神一黯,轻轻把这小家伙放在地上,然后就看到这小家伙毫不留恋地从他怀里一溜烟跑开,往运送动物的骑士队伍跑去。   远远唐飞柳就跟兰斯打招呼,跑过去,才看到这群人居然扛着许多猎物,唐飞柳目瞪狗呆地发现,居然还有挣扎的野猪!   “……你们去打猎了?”唐飞柳激动地检查,看看有什么好吃的——虽然他在现代是不吃野味的,但是到了这里,圈养的猪都跟野猪差不多,现代那种大白猪这会儿根本还没出现,而古欧洲的猪比亚洲的还磕碜,亚洲的都能长个七八十斤,但是古欧洲这种猪似乎只能长个三四十斤就到顶了。   这都是品种的不同,而唐飞柳很爱吃红烧肉炖土豆,这会儿不但肥胖的大白猪没有出现,那土豆也还没影子呢。   不过他还是眼巴巴地跟着队伍去厨房,这会儿什么肉都有,甚至还有小鹿,鹿肉和牛肉差不多,吃起来口感更为细腻,唐飞柳想到这里,口水有点上来了。他一跟去厨房,赖丽大婶就热情地迎接了过来,笑着问唐飞柳:“小兰斯先生,今天想做什么好吃的新鲜东西吗?”   “我想吃红烧猪蹄……”唐飞柳想到了软糯的猪蹄,边说感觉边要往外滴口水了。   “猪蹄……那是没有人吃的东西啊!”赖丽大婶惊讶地说,唐飞柳瞪大眼睛,“啊?!”   “那是踩在土地上的脚,很脏。”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整个厨房的人都蹲下行礼,唐飞柳愕然地转头仰视身后突然出现的人,惊愕地说,“公爵大人,你怎么来这里了?!”   贵族是不可以进入这样肮脏的地方的,这里和他们的身份不匹配,但是爱德华阁下显然毫无自觉,他就这么站在原地,回答唐飞柳:“城堡里任何地方我都可以去……小兰斯,你为何会对这么不洁的东西产生兴趣?”   “……所以你们所有人都不吃猪蹄?”唐飞柳看到那群厨房的人还蹲着行礼不肯起来,顿时就推着爱德华往外走,“公爵大人你不要在这里啊,在这里大家都不自在了!”   爱德华顺从地被这双柔弱无力的手推得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跟唐飞柳说:“……一般都会扔掉,因为圣殿说这些东西都不洁污秽,不可食用,食用者会被污染,堕落。”   ……唐飞柳真的要被这个圣殿折服了,治不好瘟疫就说是洗澡干的;因为觉得内脏和猪蹄脏就让人们扔掉……难怪你们人少!物资都这么不丰富了,你们还挑食!美得你们哦!   难怪同时期不挑食的亚洲人都发展到十万大军火拼了,你们这边几百个骑士还在决斗……唐飞柳用一种怜悯的表情看着爱德华,说:“太惨了,那你们岂不是从来没吃过溜肥肠、卤猪蹄和炒猪肝?!等等……你们不会连炖猪肺火锅都没吃过吧?!”   看到爱德华一脸迷茫的表情,唐飞柳整个人忍无可忍,他一拍桌子,大声说:“不行,今天我就做,让你们知道你们浪费了多少美味!”   唐飞柳说着,转身进了厨房,而爱德华随后收到了快马带来的信息,爱德华看了很久,突然按了呼唤铃,当伊万丝进来,他说:“……把我旁边的房间收拾出来,给小兰斯使用。”   “遵从您的意志,阁下。”伊万丝没说话,他安安静静地鞠躬,离开了房间。   做完这个决定,爱德华看着窗外渐渐暗淡的阳光,他躺在椅子上看着外面,然后轻声说:“戴夫,你知道吗?在皇宫的时候,我见过很多美人。”   “任何美人得到您的青睐,一定都会倍感荣幸。”身后进门的戴夫轻声恭敬地回答。   “……可是不行。”爱德华轻声淡定地说着一个仿佛晴天霹雳的消息,他继续说,“多么漂亮的淑女或是风情万种的夫人……我全部不行,我对她们,没有任何反应。”   戴夫也许是太过惊讶,半响没有出声回答。爱德华轻声说:“……果然就如同圣殿所说,我是恶魔,因我不被容于世,所以我注定无法有子嗣。”   是的,这是爱德华狼狈提前回来的原因之一,他尝试过要走回正途,不要玷污那个仿佛圣子一般明媚的孩子,他已经足够虔诚地努力,可是最终还是事与愿违。   他是不容于世的,他是恶魔之子,他潜伏于黑暗,无法看向俗世的一切,反而盯上了上帝的宠儿。   他那么迫切地想要玷污那个孩子,想要让他的光芒被黑暗污染,想要看他哭泣却又无法逃脱的样子,明明对着那些美人都毫无动静,可是每天只要一做梦梦到那个孩子蔚蓝色的眼睛,他就整个人都紧绷起来,在梦里一遍遍地亵渎他……可他那么小,又那么天真,他甚至根本不懂白天抱着他的人,在马车的行驶中,抱着他香软的身体,心中到底涌起了多少邪念。   “我……我知道不应该这样,就这一阵……”爱德华轻声说,“……我今天收到来信,莱特最近要来……你知道他,我得把小兰斯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大人……”戴夫轻声喊了一声,然后安静下来,他轻声说,“遵从您的意志,大人。”   出门后,戴夫茫然了许久,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轻声说:“约翰娜……保佑你的儿子吧。”   他垂首,急匆匆地走了,眼角有一丝闪亮的泪花。   作者有话要说:   爱德华:我的天使,他什么都不懂……   唐飞柳:……公爵大人,你想太多了,我电脑里面有1T的种子,我绝对比你想的懂的还要多嘻嘻嘻嘻嘻…… 第19章 尴尬   于是春天的今夜就变成了一个让人难忘的晚上,这个晚餐,爱德华吃着烹饪方式奇妙的美味,深深地对小兰斯到底看了什么游记产生了怀疑——兰斯的家就在他的领地里面,那地方爱德华在税收里面曾看到过,并不算是个特别富庶的地方,那些珍贵的书籍都在那样一个小庄园放着吗?   爱德华吃着切片的蒸馒头夹各种卤煮,看着用两根木筷子愉快从锅里面捞下水吃,并一边啃馒头、一脸幸福的唐飞柳……   “小兰斯……你想念你的家和藏书吗?”爱德华猛然问。   唐飞柳正吃得开心呢,这会儿十分茫然地咽下去一块卤猪蹄肉,回答:“不想啊……啊,不是,反正那里只有我的哥哥了,没什么好想的。”   看到爱德华的表情,唐飞柳觉得自己的回答是不是太无情了一些,于是匆忙补救。   而爱德华对此简直是喜闻乐见,他稍微松了口气,他现在的情绪十分凌乱,像是两个自己在疯狂的拉锯搏斗——黑暗的一面带着邪恶的诱惑在轻声呢喃:“他属于你,只要你一伸手,他就永远属于你。”   而另一个正直的爱德华则是在努力地痛斥自己“你不能伤害他,他还是个孩子,他那么信任你!”   爱德华头痛的厉害,听到唐飞柳对自己的家没有任何眷恋,内心倒是不那么紧张了,他对于唐飞柳更加喜欢城堡生活是十分喜闻乐见的,这代表他的小天使喜欢他的城堡,并且住的十分满意和舒适。因此听到唐飞柳的回答,爱德华也不再多追问,而是点了点头,然后说:“那好。吃完了吗?吃完了我给你看看我给你选的新房间。”   “啊?!”唐飞柳茫然地吃完饭,就被爱德华拿着温热的湿毛巾擦干净爪子,然后他被带着一路往上走,慢慢走到爱德华的卧室。   爱德华推开了隔壁的门——雪白干净的房间,打磨光滑的地板、干净的盥洗室和一个自己独立的书房。   “虽然小了一点,但是我重新让戴夫装饰了一下。”爱德华看着大约加起来两百多个平房的套间、对唐飞柳说,“这里会比你现在的房间舒服一些。”   “……但是这里……不太合适吧?”唐飞柳茫然地看着这个地方,他没记错的话,这里似乎是伊万丝和他关系好之后,偷偷八卦时聊过的地方——这不就是“传说中如果贵族夫妻相处不好就可以各住各的,但是在同一层……”时候,伊万丝说公爵隔壁那个小套间就是给未来公爵夫人准备的吗?!   唐飞柳走到卧室,果然看到在丝绒的垂帘后,一拉开,就是一道通往隔壁的门。   脑神经一抽,唐飞柳一推……这门是活动的,根本没有门栓或者锁什么的,一推就直接可以看到,开阔的四柱床和满床的丝绸被褥……唐飞柳愕然回头看公爵,声音有点不太稳当:“那个……公爵大人……这是您的房间吗?”   爱德华咳嗽一声,说:“是的,这个地方怎么样?”   “布置的太好了……虽然说春天是可以搬来主楼的大房间,但是我没想到是这里……”唐飞柳茫然地说着,他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这里确实很舒服,各种布置都是最华贵的材料,他甚至看到了纯金的烛台。   可是这不是舒适就可以的事情啊,这地方,这地方怎么想给他住都有些不对劲吧?!   “你喜欢就好。”爱德华点点头,显然十分满意唐飞柳的回答。   出现了,又是那副标准的“很好,算你懂欣赏”的贵族式矜持满意,唐飞柳无奈地送走不知道为何看上去就心情很好的公爵,然后坐在满是柔软丝绸和蕾丝堆积成的床上。   发了会儿呆,唐飞柳虽然还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过如果戴夫爷爷都没提出异议,想来住在这里应当也不是特别让人觉得奇怪的吧?   因此唐飞柳只能带着疑惑去沐浴,洗了个热水澡,他觉得舒服多了,他拉开窗帘,外面是美丽皎洁的圆月,他坐在自己的新房间,这会儿按道理要睡觉了,可是今天骤然乔迁的新居虽然十分舒适,但唐飞柳却还是很茫然,正在唐飞柳坐着思考这一切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突然卧室的门被推开了——穿着黑睡袍的公爵拿着燃烧蜡烛的金烛台,在烛光的照耀下,像是从棺材里才爬出来的古堡吸血鬼公爵,吓得唐飞柳一个激灵,差点丢脸地嗷地叫出声。   爱德华真的太有吸血鬼的感觉了,尤其是在这么个圆月、古堡、烛光之下,显得神秘的威慑力十足。   不过幸好,爱德华手上那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显然缓解了他过于冷酷的外貌,他走过来,把牛奶放在床头,然后把唐飞柳整个人单手从床上抱起来,掀开被子,又把唐飞柳塞进被子,才拿起牛奶,轻声说:“喝完牛奶再睡觉。”   这行云流水的动作让唐飞柳茫然了,他抬头看爱德华——这大哥的骚操作让人越来越茫然了,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你要玩养成吗?   唐飞柳反省,一定是他太猥琐了!   他顾不得已经刷牙,赶紧一口口喝完牛奶,然后乖巧地躺回被窝里面——层层叠叠的豪华白蕾丝盖在脖子处,蕾丝镶嵌的丝绸枕头柔软舒适,唐飞柳的金发披散在枕头上,蓝眼睛一派乖巧地盯着爱德华看,爱德华伸手轻轻擦掉他唇边的奶渍,来来回回擦了好几次,把那柔软的红唇擦的更加嫣红,像是等待人采摘的鲜嫩樱桃。   擦得唐飞柳觉得身上都发热了,这位公爵才轻轻地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语调暗哑地说:“晚安,小兰斯。”   “晚安……”唐飞柳目瞪狗呆地看着公爵大人离开——到底发生了什么?公爵大人这一连串的行为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   唐飞柳失眠了。   并且做了一晚上的梦,梦到一具充满了伤疤的健壮身体一直压着他,压得他喘不过气,扭得像是一条白腻的蛇。   唐飞柳以为事情进展到这里已经是匪夷所思的极致,但是世界告诉他,他还太年轻,见过的世面太少了。   这世界上还有比做了春/梦被人发现更尴尬的事情吗?   唐飞柳现在可以回答:“没错,有的!”   那就是你一晚上好梦到天亮,然后被人用温热的毛巾擦醒,当你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到的却不是总是笑眯眯的慈祥管家爷爷或者是你的好友杰斯、甚至都不是你感情融洽的同事伊万丝……而是你的顶头大BOSS时!   不过你以为这就是尴尬的顶峰了吗?!如果是,那就说明你太年轻了。   “你能不能出去一下?”唐飞柳非常不好意思地对表情柔和的公爵下驱逐令,但是爱德华显然误解了唐飞柳的意思,他轻声像是哄孩子一般说,“小兰斯,不可以赖床哦。”   唐飞柳十分尴尬,显然他早上起不来这件事情已经传到公爵大人的耳朵里来了?如此豪华的公爵单独唤醒实在是让人感到荣耀,但是唐飞柳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此刻微微动了动,就觉得睡袍处有些湿湿润润的……唐飞柳想到了那可能是什么,顿时脸涨的通红,他祈求地看着爱德华说:“公爵大人,您能先离开一下吗?我、我……”   简直都要把人尴尬哭了。   而唐飞柳没想到的是,这才是尴尬的开场,爱德华完全误解了这眼泪汪汪的小天使的意思,在他的心中,小兰斯还是个天真的孩子,这会儿爱德华以为小兰斯在撒娇,他叹了口气,轻声说:“好吧好吧,我抱你去盥洗,你可真是太爱撒娇了,下不为例,好吗?”   这温柔的语气,由爱德华这样的人说起来,简直让人觉得快要被宠溺给淹死了。如果是平常的唐飞柳,可能还会为此脸红心跳一阵,但是这回他只是惊恐地瞪大眼睛,大声说:“不、不是!”   但爱德华的动作太快了,唐飞柳阻止的时候,爱德华已经一手掀开被子,一手把他抱起来了——唐飞柳润润的睡袍处被一把托住,他紧张地屏住呼吸,希望公爵没感受到。   然而,公爵似乎觉得有些异样,他伸手抓了抓,似乎在确认什么。   ……尴尬,气氛似乎要凝固了。   “……你出去!!!”唐飞柳来到城堡第一次,无视尊卑,猛地推爱德华,疯狂踢着自己的脚、恼羞成怒地大吼出声!   “好的好的,小兰斯,你别激动,你别激动!”爱德华把他小心放在床上,然后投降地举手,赶紧往外走,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这是很正常的,小兰斯,这说明你长大了……”   回答尊贵的公爵大人的,是一个扔过去的愤怒的枕头。   唐飞柳觉得自己应该这辈子都没脸见人了,他匆忙地放了热水洗澡,热水和牛奶皂都拯救不了他的心情,唐飞柳又羞又气——别看他平常看上去很淡定,偶尔还有些猥琐;别看他昨天故意往公爵的胸肌处窝着;别看他电脑里面有全球各地精品小种子……但是其实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心思细腻的唐飞柳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无法接受自己竟然就这么、在做了梦还丢脸地发泄之后,竟然被爱德华一把抱住,还那么刚好就托住了湿润的那块地方。   啊啊啊啊啊啊……这让他怎么见人啊!都怪爱德华,他昨天要不是那些奇怪的动作,他也不会做那些奇怪的梦!   唐飞柳整个人快要疯了,他裹着浴巾从盥洗室出来,刚好遇到了做贼一般的公爵,正拿着一叠衣服放在四柱床的床尾——那里是用来放换洗衣物的床尾凳、长条形状,上面铺的柔软,可以坐在上面穿鞋或是换衣服。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人居然又进来了!   唐飞柳脸颊通红,他站在原地裹着浴巾,进退两难,不知道是上前痛骂这个人,还是尴尬地先找个地方把脑袋扎进去。   而就在这个时候,爱德华转过头,他看向了唐飞柳。   “小兰斯!”爱德华举着双手,一副投降的样子,轻声喊着他,像是把他吓到一样,轻声说,“小兰斯,你不用害羞,那是很正常的事情,说明你长大了……”   唐飞柳看了他一眼,不肯回话也不肯再看他,爱德华只能继续说:“我也一样,这对于男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倒是让唐飞柳感觉窘迫好一点了,他哼了一声,说:“公爵大人也会这样吗?贵族不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有自己的侍女吗?”   就像古亚洲的大户人家少爷都有通房丫头一样,这边的贵族只会更加荒唐,只是他们没有纳妾的制度,但是毫不妨碍他们去找情人,不过只有婚生子能够继承财产,但如果婚生子不在的话,那么私生子也能作为继承人,这一点倒是和古亚洲也一样。   这会儿说到这个,唐飞柳哼了一声,越想越气。他瞪了一眼爱德华,说:“你进来干什么?!”   “我只是……给你拿衣服……”爱德华举着手上的衣服,解释说,“我怕你不知道衣帽间的位置。”   事实上唐飞柳确实不知道,但是他这会儿心情恶劣,没道理也不会认输,他瞪着爱德华,带着自己都没发现的委屈说:“我才不需要你帮助!”   爱德华愣了一下,朝着唐飞柳走过来,因为逼人的气势,唐飞柳瑟缩了一下,觉得自己刚才是不是太过没礼貌了,可是他心里就是酸溜溜的,高兴不起来。   “小兰斯,我非常抱歉,早上是我太鲁莽了……”爱德华把他整个人抱起来,走回到床边放下,然后拿出自己西服里面放着的手帕,开始擦唐飞柳光裸的脚,轻声说,“我应该尊重你的隐私。”   唐飞柳看着他那双粗糙的大手轻柔地握着他的脚擦拭,脚上的水汽被擦干净,爱德华握着他的脚,温热的体温让走在地上而受凉的脚慢慢暖起来,爱德华抬头看着他,轻声说:“你能原谅我吗?小兰斯。”   唐飞柳的心里酸酸的,他忍不住低声说:“……我没有生你的气。”   恩,好像那个此刻还躺在房间地上的枕头是幻觉一样。   但是爱德华却笑了,他这样一个内敛到让人害怕的人,一笑起来,让人有种被强大的野兽温柔注视的感觉,又害怕,却又有浓浓的安全感。   唐飞柳咬唇,他的心跳的太厉害了,仿佛下一刻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唐飞柳深呼吸,但是还是没压住那一句酸溜溜的:“公爵大人,您刚才跟我说,您也有那样的时候?”   “是的。”爱德华轻声说,“别怕,小兰斯,也不用害羞,这事儿再寻常不过了。”   “那您是怎么解决的呢?”唐飞柳的脚被握着,他微微卷了卷脚趾头,不安却又执拗地问,“……或许……您能指引我如何做?”   唐飞柳感觉到握着他的手微微颤了一下,然后他整个人被大大的被子卷住了,爱德华看着唐飞柳,哑声说:“小兰斯,等你长大了,自然就懂了。这事儿以后再谈,现在,你得换上衣服了,城堡这几天要好好收拾一下,过段时间莱特王子将要来做客。”   说完,爱德华抱了抱他,然后逃一般地走了。   唐飞柳看着爱德华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没错了,这么多征兆,他又不是真的是个十六岁不到的孩子,爱德华绝对对他有什么邪念,他绝对确定了!而且这回更确定的是,这家伙一边有邪念却又一边自虐地克制……那挣扎在欲/望边缘的表情,还真是性感呢!   唐飞柳起床换衣服,他穿着自制棉袜,一边想,啧啧啧,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公爵殿下,居然还是个足控。   一边又想……怎么办,公爵大人虽然真的看上去有点太壮太可怕,却真的很性感让人食指大动啊!   如果是在现代,这样一个极品,只怕圈内小零要撕的头破血流只求一夜春.宵,可是这是在中世纪,宗教最为严酷可怕的时代。   可是……不只是样子或是身材,唐飞柳更沉溺于公爵强大之下的温柔和克制,因为这些温柔和克制的瞬间,明明那么强大却如此在意他的感受,让唐飞柳反而更加心动。   是的,是心动。   爱德华公爵并不知道,在他挣扎的过程之中,早已吸引了他的猎物。   但唐飞柳茫然又迷惑——他在自己的心动和对未来的恐惧之中挣扎,一方面是这个时代、严酷的圣殿,在这个时代走这条道路可不是艰难能够概括的;而另一方面,是公爵虽然对他有近乎不可掩盖的迷恋,可是……谁知道这个人如此克制,是不是因为他想要走回正途,比如,娶一个女人?   唐飞柳被自己的想象折磨的心烦意乱,且爱德华还每天准时造访他的房间,看着他喝了牛奶洗漱睡觉,早上会亲自唤醒他……唐飞柳真的一度怀疑爱德华是在玩养成,比如把他养大了好干点什么。   并且显然唐飞柳身体被养的越来越好了,脸色红润,生理成熟,于是愈发频繁地做梦。可是公爵大人看上去却十分沉稳——当然唐飞柳不知道这段时间里面,无奈伊万丝因为春季衣服难以干透,于是作为贴身男仆,他不得不贴心地吩咐女仆为公爵多做了很多贴身换洗衣物——但是唐飞柳越想越气,他愤怒又委屈,觉得凭什么就他自己承受这样的职场xing骚扰?   于是,这一天晚上,在跟爱德华互道晚安,看到爱德华端着烛台离开后,再也没有干燥贴身衣服和睡袍的唐飞柳干脆扔了浴袍,直接光liu溜钻进了丝绸里,带着报复心、想着明天爱德华的脸色,香甜地入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爱德华:……小天使,你确定这是个好报复手段吗?我给你一秒重新思考一下。 第20章 交锋   最近城堡的忙碌接近了尾声——清扫干净了种植花朵的痕迹、打扫干净所有的泥土和一些木栅栏,把应该修补的地方稍微修葺一下,最主要是为了迎接爱德华的堂弟,莱特王子的到来,把城堡的客房换上华丽体面的装饰。   最近唐飞柳除了被上司若有似无的骚扰,主要就是为了忙碌这件事情。   而爱德华把唐飞柳放在眼皮子底下,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这件事情唐飞柳隐约都有所感觉了,因为戴夫爷爷已经无数次在他面前“不经意”地提醒过,这位莱特王子是一位非常、非常放浪洒脱的人物——不只是表现在他喜爱收集落魄画家们那些画作,喜欢资助一些夸夸其谈的人、甚至还和他们一起戴着破帽子在小巷里面喝酒……具体还表现在他似乎是某些夫人们最爱的座上宾……能够进入卧房的那种。   而戴夫爷爷无数次提到的话题之中,重复最多的,就是莱特王子不只是给几乎一半的贵族戴了鲜嫩的绿帽子,他的喜好天马行空,除了冶艳的夫人,他最爱的就是金发碧眼的男孩。   ……听起来和他那位正在皇宫之中为了即位而努力奋斗、处心积虑的哥哥简直是两个妈生的,就算作为爱德华的亲堂弟,这个莱特王子感觉也是个变异奇行种。   不只是戴夫爷爷,爱德华也曾在唐飞柳面前说过类似“不要和莱特独处一室”的警告。唐飞柳那时候才懂为什么爱德华突然提前了他的卧室搬迁事宜,而且甚至还把卧室选在了和他相连的同层。   但是虽然这些事情都能说得过去,唐飞柳似乎被说服了,爱德华心中却知道,无论听上去有多么合理,依然无法把他内心的心思掩盖过去——他控制不了自己,就算他竭力忍耐,就算他知道某天他还是得注视着这天使拥有自己的生活,可在审判的钟声想起来之前,他却还是忍不住想要插手这孩子的一切,他的生活、他的服饰、他的住所、他的食物……   但是爱德华发誓,他做过无数关于这孩子的绮梦,让他谴责自己、鄙夷自己,让他为自己的黑暗而痛苦惊心,但是爱德华一直好好把那些邪恶的心思都关在黑暗之中,他真的就算是做最为夸张的梦,都未曾想过这一天看到的画面——   开始还是非常正常的。小兰斯是个爱赖床的孩子,事实上,在他搬过来之后,爱德华才知道,如果没有人去叫他的话,他可以一觉睡到吃午餐的时候。   因此爱德华在唐飞柳搬家第一天,问起他为何还没醒,从伊万丝口中得知这件事情之后,就决定把这个活儿自己接过来。   爱德华自认为做的很好,虽然有某个早上,长大的小兰斯显然是生了他的气,因为被他碰到了尴尬的时刻。但是其他时候,爱德华自认为他显然把这小孩哄得很好。   这是爱德华给自己的救赎,他内心黑暗而且矛盾挣扎,无论隔得多么远,他在梦中都能感受到自己多想要亵渎这个天使,于是爱德华告诉自己,趁着这个机会,照顾他、喂养他,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位可靠的年长者,一位和善的大人……也许他能把这份不洁的亵渎之爱慢慢淡化,而变成对他的保护和照料。   这想法到底起没起作用只有唐飞柳和爱德华两个人自己明白,但是今天的爱德华显然是收到了这辈子最大的冲击。   他推开门就看到了他的天使沉睡在洁白的绸缎和蕾丝里面,金发散乱,爱德华知道他只要过去,用热毛巾擦擦他睡的粉嘟嘟的脸,就能看到他一边用手揉着眼睛,一边嘟囔着什么,最后慢慢睁开眼睛,露出比晴空还美的蓝眼睛来。   这是爱德华一天之中最为期待的时光,其重要程度不亚于虔诚于上帝的人每日的祷告……而今天,就在爱德华带着自己都无法发现的温柔注视着他的圣子醒过来,嘟着嘴在不开心地说着“我不想起床……”的气话的时候……   洁白柔软的绸缎被子随着唐飞柳磨磨蹭蹭坐起来而滑下来,但这次露出来的不是同色系的睡袍,而是一大片雪白如同牛奶的肌肤。   唐飞柳只觉得好像有些冷,他无意识地摸自己的胸口,用还有睡衣的声音哼哼着问:“大人……今天特别冷吗?我怎么觉得好冷啊。”   唐飞柳的手指在自己的身上摸了一会儿,冷空气让他慢慢清醒过来,也让唐飞柳慢慢找回了神智。   于是理所当然的,唐飞柳想到了为什么他会感觉到冷了——因为他没有穿睡衣!   唐飞柳看向床边的爱德华,然后就看到爱德华天人交战的眼神——太像是面前放着一块肉但是又被命令不许吃的军犬了,眼神真是坚毅正直但是又充满了无法隐藏的垂涎……唐飞柳看着爱德华那明灭挣扎的表情,想到了这几天他的心烦气躁,这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本想缩回去的动作停住了,他故意一脸天真地看着爱德华,仿佛根本看不懂面前这个人的危险和挣扎,眨巴着蓝眼睛,轻声不好意思地说:“爱德华大人……可以给我拿一下衣服吗?昨天我忘了穿睡袍。”   说着,他似乎是为自己的鲁莽而不好意思,低头羞怯地看着被子,爱德华低哑地咳嗽一声,说:“好、好的,我马上去。”   说完,爱德华遮遮掩掩地站起来,他仓促地往外走,唐飞柳在身后喊:“包括贴身的衣服……我昨天都忘记拿了。”   看到爱德华原地一个趔趄,唐飞柳看到门仓促摇晃,爱德华落荒而逃,忍不住埋头在枕头里,闷头发出解气的大笑声。   时间在两人的交锋之中流逝,在莱特王子到来之前,唐飞柳收到了艾伦的信,邀请他去他家里看海上带回来的一些稀罕物品,这吸引力太大,唐飞柳可无法拒绝,因此唐飞柳特地找爱德华公爵大人请假,说要去南登乡找自己的朋友。   爱德华大人认真听了一会儿,就皱起了自己的眉。   “海上的稀罕物?我可以带你去海边的城市,等到了夏天,我带你去海滨的城市度假,那里有码头,到处都是海上带回来的东西。”爱德华对南登乡的那位漂亮绅士可没有好的印象,他第一反应是试图阻拦唐飞柳。   唐飞柳眼睛亮起来,对于去海边选购海商的稀罕物可谓是毫无抵抗能力,但是他还是不肯放弃去南登乡的机会,他说:“可是不只是海上的东西,我更想见我的朋友!艾伦先生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他见识广博,大人,反正您这会儿没事,也许您可以和我一起去,也许您也会喜欢他呢?!”   这邀请让爱德华的脸色终于好了些,虽然他确定他对艾伦没有任何好感,不过他想了一下,矜持地点头,站起身来,说:“那我就陪陪你吧,看在你么邀请我的份上。”   “是是是。”唐飞柳敷衍地点头,公爵大人什么都好,又温柔又内敛,但是就这个偶尔来一下的贵族式骄矜,十分的……找不到形容词。   仿佛一只大型动物,也许凶猛,也许会温柔地舔舐你,但是偶尔也会傲娇地扭头,甩着尾巴,等待你主动抚摸他的皮毛。   好在说到顺毛,养过两只大肥猫的唐飞柳还是颇有经验的。   两人各自回去换会客服,暌违了几个月,唐飞柳终于能再次见到他的朋友了。   他十分喜悦地、哼着歌快速换了衣服,结果从不对他穿着发表意见的爱德华一见到他,就皱眉,说:“你得换套衣服,这样可不像一位绅士。”   然后,目瞪狗呆的唐飞柳就被直接拉回房,公爵大人寻找了一会儿,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拿了一套崭新的礼服来。   ???唐飞柳正在疑惑,爱德华公爵说:“这是我十三岁那年的衣服,你试试。”   唐飞柳看着明显符合他现在身材的礼服,再看看自己,心中有种郁闷的感觉——这是变相的打击吧?绝对是吧?!   但是明显身上这套衣服确实质量上乘、剪裁良好,唐飞柳换上之后,像是换了个人一样,爱德华估摸着他换好衣服,推门进来,看到玻璃窗下、阳光照耀下金发的小王子,他缓缓走过去,帮助唐飞柳给丝绸衬衫打领结。   “你……你果然很适合这样的打扮。”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兰斯——金发碧眼,穿着得体的衬衫和西服三件套,而白丝绸的三层领结挡住他纤细的脖子,手腕上一些蕾丝从西服的袖口滑出半截……如果说他穿着黑色礼服像是恶魔,那么这孩子穿着就像是圣洁的天使一样,爱德华呢喃着,“你宛如天使,兰斯。”   ……被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如此再三盛赞,唐飞柳每次都亚历山大,而这一回,他脑子一抽,轻笑着把手放在爱德华的头顶,笑着说:“那么……我赦免你的罪……”   唐飞柳的话说到一半,迅速消失了,他几乎一秒就安静如鸡地夹紧尾巴站着,他看到爱德华眼睛那一瞬间爆发出强烈的光,整个人身上仿佛要燃烧起来,唐飞柳感觉到公爵喷出的热气,他轻轻环着他,箭弩拔张,唐飞柳觉得下一刻这个人就要把他扔床上办了!   ……这位公爵大人的被挑逗点,居然是天使和恶魔角色扮演游戏吗?!   唐飞柳乖巧地站着,不敢乱动,他现在还不是很想和公爵大人玩小天使和大恶魔的游戏,一点也不想。   “……要、要不我们现在出门吧?”他小心地对深呼吸、额角青筋暴起的公爵大人建议。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得意洋洋的糖糖,你未来想起这些日子对公爵的考验,希望你到时候不会后悔。(手划十字) 第21章 道顿   公爵认真觉得自己的毅力可能并不如自己幻想的那么强大,他把这个孩子放在眼皮底下,是想照顾他,是害怕他受到伤害。   可是爱德华现在越来越无法确定,他会不会成为那个伤害这孩子的人。   两人坐在马车上,一路上气氛是罕见的沉默——这可是两人之间很少出现的场面,但是公爵是在思考,唐飞柳是差点玩脱,这会儿还不敢瞎放飞自我,于是一路有惊无险地到了南登乡,很快到了艾伦先生的庄园。   艾伦先生站在庄园的门口等待,表达了对唐飞柳的重视。   他远远看到公爵的马车驶来,张开手臂打算拥抱他这位聊得来的忘年交,结果刚露出笑容,就看到钻出来黑发黑眼、一脸冰凉的公爵。   公爵跳下马车,然后转身,抱住和他穿的一模一样的金发小兰斯,往前走了几步,才把兰斯放下来。   兰斯脚一落地,就开心地奔跑过来,一边奔跑还一边笑着大声招呼:“艾伦先生,好久不见!”   他跑过来,狠狠抱住了还在震惊之中的艾伦。   艾伦看着公爵大人大步走过来,眼神快要把他烧穿了。艾伦久经世故,他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一模一样的装扮、携手前来和亲密动作的原因。也深刻明白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公爵大人绝对都是在警示他什么,艾伦赶紧拍了拍激动的唐飞柳,笑着说:“我准备了一些甜葡萄酒和一些海外的东西,上次你说的谷物我们并没有寻找到,但是找到了一些奇怪的别的东西,有些像是你说的土豆,快来看看吧。”   唐飞柳马上就被吸引走了注意力,他急匆匆就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真的吗?是那个黄色的土豆吗?有多少?”   “是那个东西……”艾伦说着,身边爱德华走上前,一边接过话头,“兰斯,你在寻找铃薯?那东西几年前就有人带回来过,有穷人吃过,结果上吐下泻,甚至有人死亡……这东西没有味道,且还有毒。”   “你们早就找到了这东西?!”唐飞柳转头,说,“那你们没有人发现为什么会有毒吗?”   “没有,”爱德华说,“只是从那之后,海商们知道这东西没用,就再也没带过这种东西回来了。”   “土豆超级超级好吃!”唐飞柳认真地说,“有毒是因为它的贮藏方法不对的话,就会发芽,如果有绿色的芽青就不能吃了,吃了就会让人不舒服、呕吐拉肚子,有些人还会身体麻痹……当然,种植的时候也有讲究。”   说到自己擅长的部分,唐飞柳一般就会非常健谈,他笑意盈盈地说:“而且种植的时候也有讲究,其实约克这地方纬度高,种土豆还真的蛮合适,土豆就是在这种冷的时候长得快,而且一亩地种植下来比小麦产量不知高多少……亩产是一千到两千斤,当然现在堆肥不够,但是最差一亩怎么也能弄个五六百斤吧!”   “你说的是真的?”不光是艾伦,连爱德华都动容了,这样大产量的东西,在约克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种下去,只怕连最穷苦的人都不会饿肚子了!   再说唐飞柳还说这东西很好吃!   “是真的,这玩意儿最麻烦的是要轮种,一块地最多种两次,就要换一换别的,不然就产量小很多,”唐飞柳飞快说着,在艾伦的带领下去了会客的大客厅。   一进去就看到里面几个大桌上铺满了东西,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什么珍珠宝石各种做饭的香料等珍贵的东西倒是少见,但这会儿所有人都顾不得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艾伦把他们领到一个角落,那里放着两个麻袋,里面乱七八糟的堆了很多显然已经发青的土豆。   “这都要发芽了,不能吃……不过一共就这么点吗?”唐飞柳感慨一下,继续说,“这么点种不了太多。”   “……这是个商人的东西,好像叫道顿,他被同船的人和当地人合伙欺骗,以为这是什么新型的作物,买回来准备小赚一笔……因为他的本钱不够买其他的东西,且他第一次出海,什么都不认识,现在已经赔光了全部的钱。”艾伦一边回忆一边说,“我能拿到这东西也是因为他不肯死心,拉着自己的货到处推销,前几天和一帮送货的海商一起来到了约克城。”   “他现在还没离开吗?”唐飞柳顿时紧张了,艾伦赶紧说,“应该没有,他说要在约克多待几天……”   “让你的仆人去通知和我一起来的仆人,”爱德华轻声说,“马上让杰斯带二十个人,把剩下的土豆全部拉回来,连这个商人一起。”   唐飞柳愕然地问:“为什么要把这个商人也一起抓回来啊?”   “如果是真的话,我们得保证消息别那么快传到别的地方。”爱德华揉揉他的脑袋,显然不会解释太多,唐飞柳想了想,预估爱德华大概是想偷偷独食而肥,他也是很支持这个打算的,因此也不再追问。   而艾伦躬身行礼,他或许嗅到了什么别的气息,但是艾伦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看着公爵慢慢抚摸唐飞柳的金发,那双粗糙的、布满了握剑的茧的手轻柔无比,抚摸在那洁白的脖子上,轻柔地摩挲。   而唐飞柳一无所知,还在开心地叙说着,他的蓝眼睛里面一派干净,仿佛万里无云的天。   那只手从脖子上一路换成环绕的姿势,放在肩膀处,艾伦收到了爱德华警告性的一瞥,顿时垂下眉。   而唐飞柳的记忆里,这是一场愉快的会面,他开心地拎着那堆土豆回了城堡,又开始了他的育苗大业——在爱德华指定好的下人房、唐飞柳原本的房间里。   那堆土豆早已经发了芽青,在唐飞柳给它们换了个舒适的生长空间之后,几乎是疯一样开始猛地冒芽,两天后唐飞柳就不顾公爵大人的阻拦,自己下地跟大家说如何播种的事情了。   听说这土豆之所以有毒是因为发芽和保存不当,还有种植的方法等问题,田地里面的农人倒是听得认真,这个时代的人都很淳朴,最大的心愿就是少饿肚子,此刻听说这东西各种烹饪方法,顿时觉得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加上唐飞柳那么尊贵的一个公子,居然每天蹲在地里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说土豆的做法和注意事项,让大家都对这件事充满了期待,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唐飞柳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因为去岁冬天对于领地所做的一切,让所有人都崇敬他们这位年少的治安官,不但崇敬,而且感激,因为去年冬天大家不但安然度过,一些在村子里面巡逻的人收入增加,家人甚至在圣诞的日子,吃上了香喷喷的面包,没有掺杂木屑的那种!   一个自由民的小儿子亚当在自己的朋友之中炫耀了足足一整个冬天,他不厌其烦地描述柔软的皇后面包是多么柔软,夹杂着浓郁的奶香,而且因为他父亲有了新的工作收入,他甚至每隔一个晚上,就能固定地每两天喝一杯鲜奶。   这描述让所有的孩子忍不住畅想,亚当的朋友甚至向往地感慨说:“如果有一天我能吃到这样的面包,让我干什么我也愿意。”   而其他的人或许没有亚当这么强烈的感受,毕竟亚当的父亲在自由民之中,也算是十分精打细算的人物,亚当的父亲斯图尔特原本就是个善于管理自己财富的人,他的几个兄弟都连续因为经营不善把自己弄得穷困潦倒,甚至把自己卖给公爵作为奴仆,才能获得庇佑活下去,而他却小心地攥着每一个便士,从不肯乱花出去,所以他的孩子和妻子在村中一直都算是过的很好的那一批人。也是因为这样的良性循环,斯图尔特才能因为吃得饱有力气,在选拔巡逻队的时候,一举获得了这个资格,从而使家里有了更好、更稳定的收入。   当他拿到巡逻队员厚厚的衣服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的决定开心的喝了一杯麦酒了,但是当他连续几个月早出晚归,并且固定在治安官手上拿到属于自己的半镑的时候,斯图尔特的妻子都激动的睡不着,甚至半夜听到一点声音都快起床,然后翻看床底下的陶罐——那里放着他们全部的身家。   总之,这个冬天不但不苦,在亚当的心中,在没有比这个冬天更好的日子了,每天父亲虽然都要出去,但是父亲脾气却越来越好,虽然说话越来越大声,但带着一股子骄傲快活的劲儿,母亲也每天笑嘻嘻的,他们不再总是喝稀拉拉的麦粥,母亲会隔几天就去面包磨坊,带上一些麦子,委托莫妮卡和小珍加工成香喷喷的热面包。   这是亚当出生以来,第一次在冬天吃到面包。往年这时候大家都是舍不得吃的,因为约克的冬天漫长而且寒冷,大家都不希望春季的时候饿着肚子翻地,因此都会精打细算的安排好食物,而冬天去面包磨坊交上一些手续费才能吃到面包,显然不如煮麦粥划算,因此往年每个冬天,亚当都只吃过稀拉拉的麦粥,难吃且容易饿,所以亚当讨厌麦粥。   而今年冬天可不一样,每天半块没怎么掺杂木屑的面包,顶饿香甜,而尤其是让亚当怀念不已的那个皇后面包——亚当第一次拿在手上的时候,甚至认不出来那是什么,它是那么松软,里面冒着浓郁的奶香味,亚当的父母甚至烘烤之后,把它切开,在里面放了一大块香甜的黄油。   亚当第一口吃下去的时候,就瞪大了眼睛,那滑稽的样子让父亲斯图尔特哈哈大笑起来,差点没拿稳他自己的那块夹了大块熏肉的面包,而亚当的妹妹显然也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食物,他们吃的非常细心,最后把手指都仔仔细细地舔舐了很久,直到一点奶香味儿也没有,才去吃那碗放了很多料的浓汤。   这会儿还没找到土豆,浓汤里面只有打发的奶油和黄油,还有一些西蓝花,总之味道并不如松软的皇后面包那么惊人,但是这已经足够让亚当和妹妹开始问父母何时才到下一个圣诞了……因为亚当的父母告诉他们,只有圣诞节才能吃到这样好吃的面包。   而有这样变化的不只是亚当家,不说别的巡逻队员,就光是负责在面包磨坊烘焙面包的两个巧手姑娘——天知道莫妮卡的父亲原本还差点把她卖去城里面,现在却再也不敢说这样的话了,他的女儿每个月可以拿半镑!比他赚的还多!   莫妮卡的母亲也直起了腰杆,在家中再也不用抱着莫妮卡哭泣了,她甚至有一天把面包甩在自己丈夫面前,只因为丈夫对女儿说起了一户不那么相配的亲事。   大家都说莫妮卡和她母亲总算有好日子过了——因为没生下儿子,莫妮卡的父亲其实想过把她们母女都卖掉,然后拿钱再娶一个。   总之……唐飞柳根本不知道他一时善念,到底为这个小村庄带来了什么,但是他倒是很高兴,因为大家都拧成一股劲儿,都那么信任他,这回他才说了土豆,根本没任何证据,但是每个人都那么高兴,虽然这回根本没分到自由民手上,但是他们都期待着公爵丰收之后,大批量地开始推广这种作物。   唐飞柳虽然和这群人接触的很少,但是相比于冷清的村庄,他更喜欢大家大口喝着麦酒、大口吃着面包,互相笑着打招呼的样子。喜欢孩子们嘻嘻哈哈跑来跑去,一边玩耍一边大声笑着和他远远招呼“尊敬的行政官先生”;喜欢女人们在田地里也帮衬着干活儿,种些豆子和蔬菜,脸上带着安宁和欢喜。   ……这才是,真正的田园牧歌图。田园牧歌之所以让人向往,是因为它是静谧的、欢喜的,而不是因为它的落后和脏乱,不是因为它贫穷。   这一幕让唐飞柳欢喜,也让他更为坚定,力所能及地,他要去加快这些图画变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丰饶。   因此当道顿先生被带来城堡的时候,唐飞柳没有来得及收拾自己身上的泥巴,就直接和伊万丝赶着牛车飞奔回去,也是十分能理解的。   而唐飞柳一下车,就飞快往城堡跑——这几天城堡的仆人可都听着这小兰斯先生在不断地念叨道顿先生,也知道他多期待这个人的到来,这会儿看到他跑过来,都笑嘻嘻地给他开门指路,这让唐飞柳几乎没耽误什么时间,就找到了在大厅里面,正坐立不安的道顿先生。   而道顿先生正手足无措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推门而来,跑的气喘吁吁的,看到他,眼睛就亮起来,他惊喜地说:“您就是道顿先生吗?!”   这男孩看上去年纪不大,皮肤洁白,身上穿着的衣服倒是简单的衬衫和夹克,料子也就是一般棉布,看上去不像是大贵族……但是道顿作为一个商人,虽然不算成功,却好歹也会基本的察言观色,他可是看到这孩子进来的时候,所有仆人都在低头行礼,高级男仆为他开门,管家戴夫严肃的脸撇了撇,却不是嫌恶,而是一种类似于长辈对顽皮孩子的故作严肃和无奈。   而最重要的是,这孩子一路冲进来,大大咧咧,刚才还严肃地看着他的公爵,此刻却转头看着这金发的孩子,脸上露出了还戴夫相似的纵容又无奈的表情。   戴夫迅速观察完众人的反应,明白了这个他不知身份的男孩绝对是重要人物,他赶紧站起身,摘下帽子行礼:“是的,我就是道顿,尊贵的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   文档崩溃,写了两遍,明天请假一天,让我冷静一下。   (我有点怀疑是爱德华憋久了的诅咒。) 第22章 斯图尔特   唐飞柳愣了下,扑哧笑了,他赶紧说:“道顿先生,您不必如此,我叫兰斯,我来是想问问您,请问您出海去寻找铃薯的地方,是在一块全新的大陆,是吗?”   没错,唐飞柳之所以那么着急,可不是因为一点土豆,土豆的原产地,看过一些历史相关记载的人都知道,土豆和它的故乡,是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   尤其是对于在现代生活过的唐飞柳来说。   土豆最早被发现是在美洲大陆,这会儿还全是土著生活,比起古亚洲和古欧洲,这地方简直就像是上帝亲儿子住的地方一样——美洲不但有马铃薯,还有玉米、南瓜、番茄、花生瓜子……   这些在现代社会中习以为常的东西,在这个时代,还全部都在美洲老家躺着睡大觉。   而且这些东西,稍微了解营养学的都知道,大多都是高淀粉食物,这代表着这些东西易于饱腹,能给人体提供大量必备热量,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都易于贮存,在关键时刻可都是能救命的粮食。   而除了这些意外,还有辣椒,西红柿炒蛋、西红柿酱肉面、辣椒炒肉、红油火锅……唐飞柳只要想到这些,都恨不得口里流出口水来!   更别提连可可都是美洲传出来的!大名鼎鼎的巧克力,这会儿还在美洲树上长着呢!   唐飞柳只要想到这些,就激动的恨不得捶胸顿足,他眼巴巴看着道顿,着急的恨不得马上就把道顿的家底掏空,倒是爱德华看不下去了,他咳嗽一声,对戴夫昂了昂下巴。   戴夫懂了,他走过来,笑眯眯地轻声跟唐飞柳说:“小兰斯不要着急,先去换套衣服吧。”   “什么?可是!”唐飞柳想挣扎,但是戴夫一句话,他就放弃了,戴夫说,“道顿先生已经出了约克城才被找到,因此是连夜坐车前来的,先让他休息一下。”   唐飞柳顿时只能上楼去洗澡换衣服,等他换了干净的衣服下楼,爱德华已经把道顿的家底摸得差不多了。   道顿是个落魄的小贵族,不,准确来说,是落魄的、抱着往日辉煌不肯遗忘的贵族后裔,他们家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位男爵,到了道顿这辈,就只剩下一个破落的小庄园了,才一片苹果林和一些麦田的庄园,每年的产出只能让他们养着两个女仆和两个下等仆人,勉强度日罢了。   道顿有个女儿,众所周知,在这个时代,没有财富的女孩,如果又没有一张让人无视她的嫁妆的容颜,会落到什么凄惨地步。   眼看着女儿越来越大,却没有出落得花容月貌,再怎么装扮,也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道顿先生顿时就着急了。   他的女儿马上就要踏入社交界,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富,只怕就很难嫁给身份相当的庄园继承人了。   让女儿嫁给一个商人或者自由民?或者一位骑士,连自己的庄园都没有?   道顿先生不能接受,他看着自己的女儿整日郁郁寡欢,显然也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不那么美观,偷听到女儿和母亲说起社交的事情,轻声说着“我不想离开庄园”的话,道顿先生的心都要碎了。   而且不只是如此,道顿先生还有个儿子,才五岁,若是没有钱,很显然小道顿未来面临的将是用婚姻换取丰厚嫁妆的女人,而不是自己所爱之人。   道顿先生就想,他不能这么下去了,他得给女儿和儿子挣个前程。于是道顿先生在妻子和母亲的支持下,拿着她们俩陪嫁的珠宝,第一次出门经商,就直接被人哄出了海。   但是道顿先生也不是傻子,唐飞柳到的时候,他正在紧张地解释着:“先生,我真的看到当地人在吃铃薯,我在那边呆了小半个月置办货物,当地人都在吃那东西,而且我问了那边的孩子,他们说这东西遍地都能长出来,我甚至自己吃过……”   显然,道顿也留了心眼,他并没有那么傻地相信别人的介绍,他好歹也是个有产业的人,也是经常和买卖打交道,不是普通的农民,他是真的觉得这东西不错,才会带回来,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回来之后,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说他被骗了。   “这东西是可以食用的,你没有错。”唐飞柳听着爱德华只是这么说,然后就跟道顿确定更大的订单,这让道顿无比欣喜,甚至欣然接受了爱德华要他带着公爵大人的手下出发的建议。   事实上道顿求之不得,这代表了他人身安全可以得到保障,利润也得到保障,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订单。   而爱德华在计划什么,唐飞柳并不在意,他只是赶紧在两人商谈结束后插嘴:“先生,我跟你描述一下我看到的一些食物,请您看到了一定要帮我带回来。”   爱德华看了唐飞柳一眼,唐飞柳眨了眨眼,暗示他一会儿再细说,然后唐飞柳就开始详细描述番茄玉米之类东西的样子,其中说到辣椒的时候,道顿先生脸色一皱,非常嫌弃地说:“天啊,我记得那东西,太可怕了!”   “什么?!”唐飞柳瞪大眼睛,问:“你见过那东西?”   “是的,事实上我的货物里面还有一些,是随货附赠的,我根本不想要那东西,但是有人跟我说可以卖给想要恶作剧的人……”道顿显然是想到十分不美好的记忆,而显然的,他估计也是恶作剧的受害者之一。   唐飞柳听得声音都颤抖了:“那您这次带在身边吗?”   “我都带着。”道顿先生回答,他这次回来货物无法出手,根本就不敢回家,他害怕看到家人失望的眼神,又对自己曾亲眼看过当地人食用铃薯而充满了信念,这会儿守得云开见月明,也是十分开心,听到唐飞柳要和他一起去取那半袋辣椒来,也十分大方,把这些东西赠送给唐飞柳。   唐飞柳见到这半袋干辣椒,十分兴奋,干辣椒里面的子是可以直接作为种子的,而外面的……他激动地转过头,一把抱住了微胖的、穿着黑西装像是企鹅的道顿先生,开心地说:“感谢您,道顿先生!”   道顿先生猝不及防被这孩子一把抱住,下一刻就听到爱德华公爵威严的声音:“兰斯,你吓到道顿了。”   “没事、没事。”道顿被放开,才松了口气,他笑了笑说,“我的荣幸。”   道顿这会儿才弄明白这个金发孩子到底是谁,竟然就是兰斯行政官,据说这位行政官很年轻,道顿在城中曾听过,这位行政官在约克城的时候,是一位极其优秀的医生,然后被公爵大人聘用之后,东西都被公爵大人的仆人全部搬走了,从此定居在黑天鹅城堡。   只是没想到这个被人传颂的年轻人,居然看上去像是个孩子,无论身材还是样貌,都太过纤弱了一些。   但好在他显然被养的很好,无论是脸色还是性格,都是完全没有蒙上阴霾的样子,人的天性如此,总是会向往光明和美好的东西,而眼前这个孩子显然就天然有这样的气质,就算他对着一堆恶作剧的东西眼睛亮亮的,道顿都觉得像是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显然觉得这个小天使如果淘气,也大多会让人舍不得责备他。   不得不说,幸好唐飞柳是个成年人,否则如此下去,大约得养成个超级熊孩子出来。   而成年人唐飞柳现在什么都听不下去了,反正他叙述的东西都已经差不多,他说:“这个东西是用来烹饪的,今天我可以让你们试试这东西的魔力!”   说着,唐飞柳欢呼着下了厨房,他今天可以做些麻辣的菜色了,简直可喜可贺!   而公爵大人则是和道顿先生仔细商议这一趟行程,在唐飞柳在厨房忙忙碌碌之中,道顿先生已经匆匆带着爱德华派的人手,悄然离开了城堡,带着大量的金币本金,离开了约克。   其中就包括唐飞柳的好朋友杰斯。   对于这个消息,唐飞柳是有点蔫,但是又十分为杰斯开心——现在这个时代是十分矛盾的,像是中世纪的财富分配方式,但是其实又开启了工业萌芽,这代表了这个国度都在转型,未来骑士可能并不是一个人最好的出路,在整个社会富足之后,商业就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一种晋身的途径之一。   毕竟在任何时代、任何时间地点,手握大量财富,都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杰斯显然是深受爱德华的信任,才能获得这个同去的资格,虽然不是负责人,但是显然对杰斯本人来说,已经足以值得开心了。   因为杰斯离开的时候,委托认识的女仆转达他“小兰斯你等着,我去新大陆给你带你说的奇怪东西回来!”   兰斯虽然有点蔫,但是总体还是为朋友开心的。而且道顿走了之后,土豆也种完了,看着爱德华的领地一派新旺,唐飞柳觉得成就感爆棚,这冲散了他对于道别的悲伤。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莱特王子总算姗姗来迟,他的马车一路来到城堡的时候,唐飞柳根本没看到,是爱德华接待了这个王子。   但是很快的,唐飞柳就意识到了,这个莱特王子确实不负他的名声,确实是个,性格比较糟糕的人。   其实爱德华根本没打算让两人撞上,据说莱特王子前来,只是一场路过,他打算在城堡休整半个月,然后继续往西走——据说那边有莱特王子的一位好友,是男是女是什么类型的好友他们都不在意,但是总之,莱特王子只是个路过的客人。   爱德华为此放任唐飞柳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去查看麦苗和堆肥的事情,而且他甚至为此赞助了唐飞柳一笔钱,让他握着这笔钱继续征召民兵去打通约克和天鹅城的道路——当然,打通这个道路是极其有战略意义的,但是根本来说,现在唐飞柳他干的这事儿比较猥琐,因为他打通这条道路,是为了方便天鹅堡附近的农民……挑粪。   大家都在公爵的领地上看到了堆肥的效果,但是城堡里虽然人数众多,堆肥却是有限的,在听说唐飞柳关于堆肥和春天追肥的各种理论之后,看到了施肥之后的,麦苗和隔壁相比的体型差异,大家都坐不住了。   可是在油水不丰厚的年代,就算每家每户开始自己利用养的鸡鸭和收集全家的粪便,依然是不够用的,大家都为此有些一筹莫展,尤其是看到春季追肥之后,愈发长势良好的麦苗,简直是看着收成从手中溜走一般。   在这样的时刻,某个脑子十分灵活的人就想到了个办法——那个人就是斯图尔特。   他作为被聘用的巡逻人员,和公爵城堡那些负责放风和巡查的人不一样,整个范围都在天鹅堡附近,于是除了固定的巡查换班,他其他时间还是会照顾自己家的地。   而他作为自由民,田地的肥料当然是要自己想办法。不过他心中好歹没太大的压力,毕竟他现在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他可以把家里人养的十分好,且在村中有一定的威信。   可以说,除了公爵手下的那些真正骑士和治安管理的人,他就算是村中最有威信、且受到大家敬爱的人之一了。   斯图尔特对这事儿还是非常开心的,虽然巡逻队的事儿让他不得不加班加点地干活儿,还不得不出了点钱,让自己某个把家里女儿都给卖进了公爵城堡的兄弟帮忙,但是这避免了这位兄弟把他自己和他老婆儿子都卖掉,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儿。   还有就是,他现在手上有了以前无法想象的金钱。   斯图尔特是个热爱积累财富的人,但是他对于家人还是很慷慨。至少隆冬过去,看到手中累积的钱,再看看家里早已经破旧的棉被和妻子身上破破烂烂、穿了四五年的棉布裙子,斯图尔特宣布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在这个晚上,一家人都累的不行的时候,说:“过几天我们去约克,去置办点新东西。”   顿时全家人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大儿子亚当发出了欢呼声,然后不可置信地说:“父亲!你是说真的吗?我们,我们全家人都进城去?!”   看到斯图尔特点头,亚当顿时放心地欢呼起来,和妹妹一起尖叫,两个孩子都在畅想城里是什么样子——他们可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而斯图尔特温柔地看着妻子,轻声说:“这几年你辛苦了,过几天去约克,也去挑两条漂亮的裙子吧……我记得你年轻时候穿着那条白裙子,就像是水仙花一样,太漂亮了,我们所有的小伙子都恨不得把你抢回家,那一瞬间我就想,我一定得娶这个女人为妻,不然我这辈子可就白过了……”   斯图尔特的妻子眼圈有些发红,轻笑着说:“孩子在这里,你在说什么呢。”   “你们,现在去睡觉,谁要是还闹,过几天就不许进城了!”斯图尔特哈哈大笑着,把孩子们赶出去,注视着灯下已经有了风霜的妻子,轻吻着她,说:“莉莉,我爱你。”   ……早已经被生活磨得仿佛麻木的女人,眼里流出了热泪,她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我也爱你,斯图尔特,嫁给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   这是她的心里话,少女时代,她曾经有无数追求者,可她最终选了这个踏实的男人,就算朋友们都笑话她选了小气男人,可是她们谁知道,这个男人会给她解释每一笔花费,告诉她他的打算,他一直把她当做最信任的一家人,虽然有时候确实扣扣索索,但是当他手头宽裕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想到她。   他给她买棉布的裙子,却一直穿着麻布衣服,说是男人干活儿不可以穿太好的;他攥着每一笔钱,但是却小心地告诉她要放在他们睡的床下;他心疼她这么多年,裙子缝缝补补,可是多少女人都是如此,他自己身上的衣服甚至比她穿的还久、还要残破。   当年嘲笑她的邻居,有些麻木地过着日子,有些早已经被男人卖了;还有些过了十多年,突然羡慕她嫁了个好人。   而莉莉嫁给他的原因,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她只是,嫁给了一个心疼她,愿意一直心疼她的男人而已。   谁想到这个男人给她的比她想的要多的多,他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在荒年也不肯卖掉她和儿女,宁可半饿着肚子也要把食物分着大家一起吃……大约也是上天感动于他们如此互相支撑,让斯图尔特这回带着家人进城,就给大家又想到了个好出路。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有点感冒了……难道真的是爱德华这个老处。男的诅咒!?!?!?让我好起来我马上给你发福利啊大哥!!! 第23章 约克   进城的那天,他们一家人早早就起床了,毕竟约克可不算是什么很近的地方,唐飞柳当时乘着马车跑了一天一夜,斯图尔特这回敢进城也是托了唐飞柳的福——在古欧洲,要进城可比古亚洲要难多了。   事实上在现代,欧洲还是地广人稀。古亚洲这时候要进入有集市的县城还是比较方便的,基本能当天来回,但是这会儿洛特帝国可不是这样,真正的大城市非常少,中小型城市基本都还没特别地发展壮大,基本还是以一个个乡村作为主要结构,这会儿要进城,最近的就是约克。   所以一般农人基本上很少进城,他们会选择在流动的走商那里买一些生活必备的东西,走商会在每个村子固定的集市日期走街串巷,于是进城对于一般洛特农民来说,可算真的是极为郑重的大事儿了,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   斯图尔特也就是要结婚,才在父母的带领下,跟着村中要进城的、给老公爵送货物的管理人进过城,当时老公爵住在约克城内,这边是老公爵就地吩咐的治安官进行管理,治安官每年都会进城给老公爵汇报情况外加进贡赋税,自从爱德华回到黑天鹅堡之后,这边的治安官就因为贪婪中饱私囊而被赶出领地,因此再也没办法跟着缴纳赋税的车队一起出发。   不过因为贫穷和劳累,其实村民们也不太需要进城,因为手上可没几个钱,能够让他们在城内进行采购。   这回可不一样,这回斯图尔特之所以能空出好几天的时间,去约克城,当然不只是为了自己一家人,他身上还带着巡逻队员们的任务呢——事实上之所以会说到要进城的事儿,也是因为大家讨论起约克,又说起家里缺少的东西,斯图尔特这回调出了几天的休息,让大家替他代班,也是因为大家都让他带些东西回来,才让他便宜行事。   不管怎样,这回斯图尔特家出行,一家人是极其开心的,也因为唐飞柳让人整过的道路确实方便很多,许多会把马车陷住的地方都用土铺的平整,一些难以跨越的地方都搭了桥,又夯实了墩子,这让斯图尔特驾驶着牛车也走的飞快,他们在路上找村庄休憩了一晚上,第二天又早早出发,在日头正当中午的时候,总算到了约克城。   首先让他们惊讶的是约克城的繁华,但是接下来,约克城的恶臭就让斯图尔特一家人捂住了口鼻。   “天啊!粪堆!”小儿子亚当疯狂地大吼,“父亲,这个成是个巨大的粪堆!”   “亚当,不许胡说!”莉莉反手捂住自己的小儿子,不许他大吼,免得被守城的人为难,可是慢慢走近了,莉莉也忍不住轻声嘟囔:“天啊,图特,这地方……还真是个粪堆。”   斯图尔特是全家唯一来过约克的人,感觉约克倒是和他记忆之中一样的繁华,他开朗地笑,然后说:“你们啊,是在乡下呆久了,这就是城市的味道。”   没错,这粪堆,其实在城市许多人看起来,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虽然他们也很讨厌、很恶心这些东西,但是有人戏称“这就是城市的证明”,是夸耀人口众多的意思。   虽然在唐飞柳的记忆中对这地方百般嫌弃,而斯图尔特一家人开始也被这粪堆围起来的城市给惊到了,但是和唐飞柳不一样,斯图尔特一家人马上被这个城市的繁华征服了——这地方的面包坊居然会有松软的面包做好卖,不只是如此,还有做好的奶酪和黄油,大块大块摆在橱窗,看起来诱人极了。   亚当趴在那放着面包和点心的橱窗口,看的都要滴出口水来,斯图尔特看的好笑,于是说:“现在谁当乖孩子,我们先把要买的东西买完,等会儿我就给谁买一整块甜蛋糕。”   亚当和妹妹顿时都紧张地开始催促起父母买东西来,他们在城里面转了好几圈,斯图尔特比了又比价格,总算谈到了一个合适的价钱——之所以大家都推选他来买东西,除了他来过约克,还有就是大家相信跟着斯图尔特买东西,都不会吃亏——斯图尔特问完了价格,确认这家最厚道之后,就拿了一匹浆果红的布料,在妻子的身上比划,一边说:“莉莉,你看这个颜色,我简直无法想象你穿上这裙子得好看到什么地步!”   莉莉被说的脸通红,她笑着说:“这么鲜艳的裙子,多难打理啊!”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莉莉显然也很喜欢这颜色,从她握着布料不放的手就可以看出来,不过莉莉比划了一会儿,却还是放下了,她轻声说:“这颜色的布料好贵,比白棉布贵了一倍,还是算了。”   白棉布是一先令一米,做一条裙子怎么节省也得要四五个先令,这红裙子则是五先令两米,斯图尔特一个月半镑,也才十个先令,他们这回进城还要买盐、黄油和新的棉被,把大钱花在这里可不是什么理智的想法。   斯图尔特也知道,但是他脸上带着犹豫,他看得出来莉莉有多喜欢这布。倒是莉莉想到了一件事,她笑着说:“不过……我确实很喜欢这颜色,但是或许我们不需要买这么多。”   莉莉的眼神移到了放在箩筐里面的彩色碎布料,那上面写着两先令一市斤,她笑着说:“我可以来半个市斤的碎布料就好了。”   “不,我们可以买下这布料。”斯图尔特急匆匆地说,他低声说,“莉莉,我说过今天你可以选你喜欢的。”   “相信我。”莉莉安抚地拍拍斯图尔特,斯图尔特虽然不明白,但是既然莉莉如此坚定,他也不能干涉,只能泄气地放下了红布,然后挑选起要给朋友们带的东西,还有家里要的东西来。   这时候大家都是买了原材料自己做,一般很少如唐飞柳一样买现成的,因为加工费对村民来说,是不必要的支出,显然斯图尔特也是这么想的,他买了棉花和棉布,然后又买了食盐、买了一些肉,然后终于在两个小家伙眼巴巴的期盼下,来到了面包房。   一进去两个小家伙反而束手束脚了,他们就是真正的乡巴佬,去过离食物最近的地方就是面包磨坊,那里可不是面包房,只能用麦子让莫妮卡或小珍姐姐做面包,这里可是有看上去漂亮的根本不敢碰的蛋糕!   这玩意儿唐飞柳或许不会称呼为蛋糕——事实上这时候的蛋糕和面包没有什么区别,配方基本一样,只是把奶油打发,然后厚厚涂上一层而已。   可以这已经是非常珍贵的点心了,在约克也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事实上在橱窗上甚至没有做好的,只有一张写着“奶油蛋糕”的牌子,估计是要有钱的人现点了才做的东西,而斯图尔特刚才承诺的蛋糕也不是这种,而是隔壁橱窗的甜面包,也称为蛋糕。   而亚当和妹妹看的也是那个,对他们来说这已经是想象力的极限了,而且这蛋糕显然也是斯图尔特能偶尔负担的起的极限——第一次来约克城,他想给孩子们留下此生最美好的回忆,他掏出钱,买了两个甜蛋糕,掰开其中一个,分给亚当和亚当的妹妹,另一个则是整个递给了自己的妻子。   斯图尔特笑着说:“当年我就说过,哪天我会带你来约克,带你来面包房买一整个蛋糕吃。”   莉莉眼圈红了,她轻声说:“你居然还记得……”   “我一直都记得,包括亚当的哥哥……”斯图尔特温柔地抱了抱自己的妻子,莉莉的泪水刷地一声就下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死于风雪交加的冬天,那个冬天那孩子起了高热,他们没有钱,于是只能眼睁睁送走了那个体弱的孩子。   生活过的多块啊,转眼就是半辈子,莉莉早就忘了那个笑着、带着期待的下午,忘了那句戏言一般的承诺,可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她居然还是来到了以为这辈子也没机会来的地方。   她把那甜面包小心地收起来,又哭又笑,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让人感动。”他们旁边的面包房老板娘也擦了擦自己的眼泪,她是个肥胖到让人惊讶的女人,这会儿她带着哭腔说:“要是我那不争气的死鬼老公有你的老公一半体贴,我大概会在他醉死的时候抢一下他的酒瓶。”   老板娘的话让莉莉顿时破涕为笑,这老板娘性格极好,她用胖胖的手指擦了擦泪,就忍不住笑了出来:“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面包房这会儿生意还算清闲,老板娘竟然还跟他们搭起话来,莉莉赶紧说:“是从黑天鹅堡而来。”   “哦?小兰斯住的地方?”却没想到,这面包房的老板娘却瞪大眼睛,然后怀念地说,“哦,我的小兰斯,可爱的小天使,他最近过的如何?没有我的面包,他一定很难过吧?”   ……唐飞柳如果在这里,一定会回答她:“薇薇安大婶,你的面包房一跃成为城里第一,还是我教你做三明治和烘烤奶油饼干,没有你的面包我也很好你别担心了!”   但是斯图尔特和莉莉可不知道,他们对唐飞柳的存在可是非常自豪,说起唐飞柳,顿时两方都亲近起来,莉莉告诉了薇薇安大婶唐飞柳的境况,薇薇安大婶顿时觉得和这两人亲密许多,她夸张地感慨:“我真希望我自己能去看看小兰斯,他最喜欢我做的浓汤了,你们等等……”   说着,薇薇安大婶突然从收银台走了出来,她移动肥胖巨大的身躯,蹲下身从柜子里取出了两个牛皮纸袋,然后转身夹了好几个甜面包来。   “这个,你们帮我带给小兰斯,让他一定要好好吃饭。”薇薇安大婶郑重说,然后又把小的那个袋子递给亚当兄妹,笑眯眯地说,“这是我特地烤的面包条,脆脆的,你们回去的路上吃。”   “这个可以,可是那个不行。”斯图尔特想拒绝,他使着眼色让亚当把那面包条还回去,虽然那是个小袋子,可这东西还是有些贵重了。亚当眼巴巴地递,但是满脸不舍——他都闻到了黄油和蜂蜜的味道了,这一袋子面包条可不输给皇后面包。   可薇薇安大婶却他们一起轰出去了,只笑眯眯地在关门前说:“下次再来啊!记得代我向小兰斯问好!”   斯图尔特简直是茫然,却没想到,这还只是个开始,旁边有人听到了薇薇安的声音,就有人走过来,疑惑地问:“你们认识小兰斯吗?我的意思是,兰斯·唐医生?”   “认识……不过兰斯大人现在不是医生,他是我们的治安官。”斯图尔特持续茫然地回答,然后,他就突然发现,整个约克这条街的人,似乎都开始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   “早知道你们认识小兰斯,我可不能收你们这么多钱。”连卖了布料的老板都拿了半米红布塞给了莉莉,然后脸上的微笑都真诚起来,他脱帽对莉莉致敬,说,“小兰斯救了我那淘气孩子的性命,请替我带上祝福。”   ……一家人就这么茫然而且超级实惠地结束了采购,他们走出城门之后,望着牛车上放满的东西,都未曾回过神来。   倒是亚当把那一小袋混杂着蜂蜜和黄油香气的面包条递给妈妈,一边说:“妈妈,你替我收好,等出了城、没有臭气的时候,我们再吃。”   他显然已经趁机和妹妹商量好,这会儿妹妹也在一脸认同地点头——天知道买布料做衣服的时候,这小姑娘都没这么郑重而严肃。   而也就是在出城门、路过粪堆之后,亚当趴在牛车上感慨地说:“要是这粪堆是在天鹅堡就好了,那样庄稼就可以全部灌溉了。”   这时候的孩子可不是无忧无虑,他们都知道地里的东西关系着未来自己会不会饿肚子,亚当的有个伙伴可是被家人卖给了行商,这辈子都可能见不到了,所以小孩子也十分关心地里的收成,亚当孩子心性,这会儿想起地里,忍不住小大人一般地感慨。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亚当只是随口说说,但是斯图尔特回首望了一下那大粪堆满了城墙,快要和城墙齐平的粪堆,斯图尔特却暗暗地上了心。   作者有话要说:   头晕,差点忘了更新的事情。   爱德华的诅咒太可怕了,我母上大人也感冒了…………爱德华给力点啊,让我们好起来我给你发大福利!!! 第24章 莱特   斯图尔特这次回来,在村里可谓是引起了一个小弧度的波浪,首先是莉莉连夜赶工出来的新裙子——莉莉用手头的碎布,给新的白棉布裙子做了个约克城布庄看到的新式翻领,但是可不是用统一色调,而是用的有颜色的布料。   这种白裙加上彩色翻领和彩色手袖的裙子,莉莉头一天穿出门,就让全村的女人都疯狂了。小珍和莫妮卡在面包磨坊上班,她们收入是女孩子之中数一数二的,莫妮卡还好,她比较年长,父亲靠不住,她已经在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因此只是羡慕,而小珍几乎是瞬间就缠上了莉莉,得知莉莉手上还有彩色布料,可以为她缝在才做不久的白裙子上时,小珍几乎兴奋的走路都要飘起来。   莉莉买彩色布料的时候,就已经是打算作为点缀而缝制裙子,她其实也是无奈——这样的小门道,在有钱一些的人看起来,是非常寒酸的做法,否则为何那么多缝纫的工厂都不做这样的裙子,不是因为没人想到过,而是因为这种裙子,比一般的白棉布原料贵一些,穿白裙的穷人舍不得多哪怕两个便士,而买得起彩色裙子的人,可不喜欢这样寒酸的感觉。   但莉莉可不管,她跟斯图尔特结婚十几年,性格也从天真烂漫变得理性,那天斯图尔特是真的想给她做一条全新的红裙,她很开心,但是开心之余,她可不会真的接受——他们还有孩子,虽然日子越过越好,虽然她男人赚的越来越多,但是这可不代表莉莉就决定要做一个浪费的主妇。   而且莉莉觉得,她是个乡下人,不管城里那帮人怎么想,但是这种白棉布带一些彩色领子、边角点缀的裙子,对她来说是最为实惠的。又漂亮,又不那么昂贵,足以让邻居的女人羡慕,但又不到咬牙切齿妒忌的地步——这就是主妇们的智慧了,他们毕竟住在这里,要时时刻刻和周围的人打招呼,一条漂亮的、昂贵的红裙,或许会让每个女人都羡慕,可是却也足以引起别人的妒忌。   尤其是斯图尔特本来就领着一份让人妒忌的工作的前提下,莉莉可不想让人猜测他们家过的有多么好。   事实证明莉莉的尺度确实把握的很好,这裙子不但没让她树敌,反而让她成为了女人们之中的红人,大家都知道她答应给小珍做翻新的裙子领子,于是首先就是斯图尔特的朋友们的妻子找了来,她们都算是过的还不错的家庭,这会儿看到莉莉穿着白红相间的裙子,把金发挽起,戴上扎着红色系带的蝴蝶结,简直都眼热的要把莉莉整个人烧穿了。   “天啊,莉莉,你去了一趟城里,看上去完全变了个人,你现在完全就是一位贵族淑女!”莉莉的好友艾米丽毫不掩饰她的惊愕,她的男人和斯图尔特是朋友,她也和莉莉私交最多,这会儿别人还没说话,她就已经一把抓住了莉莉,掷地有声地说:“小珍说你那里有些布料,你必须得给我留一份!”   艾米丽这话一出口,莉莉就笑了,她招呼着众人一起从面包磨坊回去,然后说:“这事儿啊,我早就想到了!”   一群人跟着莉莉回了家,莉莉买的那些碎布头被大家翻来覆去地找,有些布头大一些的,就可以做个纯色的,但是有更多的是细碎一些的,大家顿时就有些失望。   而这时候,莉莉就拿出了自己女儿的那条裙子——过几天是小佩妮的生日,莉莉特地精心缝制好,打算到时候当做生日礼物给自己的小女儿。上面是碎布头拼的各种颜色,拼成了碎花的领子,这样一看,虽然没有纯色的简单大方,却十分俏皮甜美。   大家顿时恍然大悟,就有人从莉莉手中买了碎布头,匆匆回去自己缝制了。   斯图尔特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莉莉正把一把便士包起来,忍不住笑了笑,轻声说:“亲爱的,看来你已经给自己挣了条新裙子了。”   莉莉一笑,摇头说:“你真该看看,他们差点把我给亚当留的碎布都给抢走了。”   “我过两天再去约克,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再给你买些碎布头。”斯图尔特说。   莉莉顿时就疑惑了,斯图尔特才慢慢解释起来,却原来还是那堆肥的事情,斯图尔特和村民们看到公爵堆肥的那麦苗长得比旁边都快大了两倍,没对比还好,有了对比,大家都越来越坐不住,有时间聚在一起看到,就都叹气,而这个时候,斯图尔特也坐不住了,干脆地跟大家说了约克那堆粪肥的事情。   路程太长,堆肥在那里,牛车一次也就能运一点过来,大家虽然都心动不已,可是却没个章程,就在这个时候,唐飞柳猛地看到了村里女人们的裙子。   不是唐飞柳故意观察,而是在这个时空,在一片绿色和白色之中,猛然看到穿着色彩斑斓的女人,而且还不止一两个人,这就很难让人不注意到了。   唐飞柳当时正在规划麦田的排水,他正在请教老于此道的农人,然后跟他们讨论如何排水,一边感慨这边种地的各种粗放,就是这时候,远处有穿着彩色翻领裙子的女人挎着篮子从面前结伴走过,顺便笑着和唐飞柳打招呼。   唐飞柳看着结伴从面前走过去的女人,顿时被她们的打扮惊艳了一下,他忍不住笑着问身边的农人:“最近是有什么好事儿吗?”   “嗨,那帮婆娘,”旁边有人跟唐飞柳搭话,说,“最近斯图尔特那小子带自己婆娘去了城里,买了一堆彩布回来做了条裙子,豁,这下可不得了,全村的女人都跟疯了一样,都做了一样的款。”   “老约翰,你自己的婆娘不也做了!”旁边就有人大声笑着取笑他,“不但给自己做了,还给你女儿也做了,就你没有!”   老约翰显然十分糟心这事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会儿跟旁边取笑的人回嘴:“说的好像你婆娘没做!”   在大家的谈笑之间,唐飞柳才弄明白,这显然是斯图尔特和他老婆进城弄出来的新流行。说实话,这事儿唐飞柳还挺开心的,有心情打扮自己,说明这些人的生活在变好。因此他回去的路上,遇到了刚好巡逻的斯图尔特,就顺便搭了句话,笑着称赞斯图尔特妻子做的裙子特别好看。   得到唐飞柳的认同,斯图尔特觉得自己脸上都要散发出荣耀的光,他当时也就是不死心,顺口跟唐飞柳说了句约克城那堆肥料很好的事儿,却没想到,唐飞柳却一下真的上了心。   唐飞柳考虑的不只是堆肥和增产的问题,他考虑的是个非常可怕的事情——疫病。   约克城人口太多了,如果这么放任下去,春季过去彻底回暖之后,不够清洁的环境就会大量滋生细菌和病症,到时候再加上人口密度,只怕可怕的疫病随时都会到来。   唐飞柳想到这事儿,顿时神经紧绷起来,他回了城堡就急匆匆说了这事儿,爱德华也极为重视,他自己从鬼门关被唐飞柳救回来,坚持清洁和沐浴之后,果然觉得身体比起以前更加强壮,这回他也不敢耽误,拨了大批金币给唐飞柳全速去做这事儿——在爱德华的领地之中,约克是十分重要的经济城市,如果约克出了问题,他的统治就会受到重大威胁。   不但如此,那堆废物可以就近给公爵的土地堆肥,农人们自发的消耗让这些可怕的粪堆可以完全被消耗掉,这可是件非常重要的好事儿。   尤其在唐飞柳的叙述之中,这钱虽然花出去,但大部分都是为了道路整合,这事情其实特别重要,只是之前一直没忙到这方面,在这个时代,道路的通畅通常是保证直接统治权的重大因素之一。   因此在这段时间,唐飞柳得到了爱德华的全力支持,他开始进行城市建设的第一步——整合交通。   在未来的长远规划里面,整个天鹅城和约克城应该是双子城,两座城市比邻,将会是爱德华公爵的大本营,而约克作为帝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唐飞柳还没开始把它物尽其用,他前段时间忙着农作物、排水渠道的休整,幸亏斯图尔特多说了一句,不然等到疫病爆发的时间他再想起来,只怕怎么都于事无补。   为了感激斯图尔特,唐飞柳给斯图尔特升了官,他把斯图尔特从巡逻队调出来,任命斯图尔特负责整个道路修葺的负责人,不但如此,因为爱德华冬季除了固定的收入,还大赚一笔卖鲜花的钱,因此给的预算十分足够,唐飞柳联系了水泥厂的负责人罗斯,给罗斯下了一大笔订单,源源不断的水泥被从水泥厂运过来,当莱特王子到来的时候,从城堡到天鹅城规划的主干道已经全是干净的水泥地。   这条水泥地让所有人都爱若珍宝,孩子们都喜欢在平整的地面上玩耍,但是大人可不许他们长时间呆在上面,因为怕把那地面给踏坏。   整条道路其实并不长,但是其实水泥地才修到一半,就已经有村民赶车牛车去约克运肥料了。   这是唐飞柳特许的,春季已经过了一半,而水泥路大大加快了牛车的速度,唐飞柳选择的是捷径,各种修桥铺路,不需要沿着山脉走,这让约克到黑天鹅堡的距离大大缩短,当当天可以往返的时候,唐飞柳就要求斯图尔特通知大家,只要有牛车,就可以自行去约克运输堆肥材料了。   约克是城市,很多人都没有土地,大部分外围土地都属于爱德华公爵、还有一部分属于圣殿,爱德华公爵已经通知了管理这片土地和城市的行政官,鉴于地利,可以看得出公爵今年必然会获得巨大的丰收。   当然,除了最大的赢家公爵大人,剩下的自由民也将会获得巨大的利润——他们看着追肥之后,就疯一样长起来的麦苗,只觉得全身都是干劲。   约克城的人们也非常喜悦,因为他们最近得到了新的生财之道,毕竟在工厂干活儿都是少数,且工厂有淡季和旺季,有很多人这会儿度过冬天,全家都搜不出一个便士,往年这种青黄不接的时候最是难过,但是今年艾米丽大婶的面包房可差点被人踏破了,因为男人们都找到了活儿干——修路这活儿可不是一两个人做的事儿,于是男人们口袋里面顿时都多了许多叮当作响的便士或者先令,他们大口喝着麦酒,在下了工的时候聚在酒馆大声谈笑,深夜的时候,有家庭的男人会把自己的工钱递给家里的女人换取食物,接受家人崇拜的眼神;而没有家庭的男人,大多就会往流莺出没的小巷钻……整个约克,在没有一年的初春是如此热闹的了。   而唐飞柳早出晚归,他整个人都扑在了这道路的建设上,还要兼顾水利设施,总之他这段时间忙的连爱德华都没见着,更别提发现城堡里面多了客人了。   这是爱德华乐见其成的,爱德华喜欢神采飞扬的小兰斯,恨不得帮他规避掉哪怕一点点的小麻烦,在爱德华的想象之中,小兰斯只需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接受到家的喜爱和崇拜就好了,但是或许是命运,唐飞柳那天疲惫地回来的时候,因为肚子很饿,他谁都没叫,自己去了厨房,看到赖丽大婶给他留了热气腾腾的鸡汤,于是吹燃碳火开始加热,又扔了一把面条进去。   这面条是唐飞柳特地配的版本,赖丽大婶拉的十分纤细,下到鸡汤里面之后,没一会儿就软了,唐飞柳给自己盛了一碗,身后就传来陌生的男人声音,轻声问:“可以给我尝尝吗?”   唐飞柳吓得碗都差点扔出去,他转身定了定神,就看到昏暗的烛光下,穿着睡袍的男人一头卷曲的黑色长发,随意地披散着,他的睡袍松垮垮地系着,半截光裸的大腿直接露出来——这人居然没穿睡裤。   唐飞柳目瞪狗呆期间,这人已经走了过来,径直接过了那碗鸡汤面。   “不用管我,你吃你的。”这人好整以暇地说着,居然就这么大吃大喝起来。   唐飞柳一脸茫然,这人却吃的呼噜噜作响。   “啊,正好肚子饿……不过这面条是我第一次吃到,爱德华的厨房可真是不同凡响。”这人吃饱之后,笑眯眯地看着唐飞柳,说,“……厨房里的人,看上去也很美味。”   唐飞柳脑子里的警铃猛地叮当作响,他尴尬地笑,心里想:“我靠,我在这个时代遇到的第二个同类,不会就是这货?”   “你叫什么名字,小甜饼?”这男人却不走,看着唐飞柳,脸上带着兴味,慢条斯理地问,“爱德华怎么忍心让你呆在烟熏火燎的厨房?你应该穿着丝绸,走在洁白的羊毛地毯上才对……”   他说着说着,慢慢地走过来,唐飞柳感觉到了他的来者不善,心里慌得不行,连连往身后退,边退边说:“你、你好,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我叫莱特,小甜饼,我今天正觉得无聊呢。”莱特笑了,他伸手,狠狠地攥住唐飞柳,想把唐飞柳拉到他的面前。   唐飞柳觉得手腕被死死地固定住了,莱特的力气十分大,且毫无一丝怜悯之情,他看上去是个温柔的人,但是唐飞柳能感觉到这个人身上隐隐的暴力,唐飞柳疼的眼泪瞬间冒出来了,莱特却似乎更加开心了,他低声说:“你这个表情……我可真是喜欢。”   死变态啊!唐飞柳简直想尖叫了。   “你们在干什么?”就在这个时候,爱德华公爵的声音响起来,唐飞柳转头,求救地看向爱德华,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竟然有点吓呆了。   “爱德华,你把这孩子放在厨房,可真是暴殄天物……送给我怎么样?”莱特笑眯眯地说着,不肯放过牢牢固定住唐飞柳的手。   爱德华的回答是大步走过来,厉声说:“放开我的行政官,莱特,你是在对我挑衅吗?”   莱特愣了一下,手猛地松开,唐飞柳心头一松,他眼里的泪水顿时就猛地流出来,爱德华轻声说:“快回房去。”   唐飞柳心慌意乱,满脸泪水地看了爱德华一眼,飞快地跑了,像是被猎人追的兔子一样。   爱德华脸色沉下来,他看到唐飞柳的眼泪,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揉碎了。   在他的领地之内,居然让他百般呵护的孩子受到了伤害,爱德华看着尚在兴味盎然的莱特,眼里蕴含着深切幽暗的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出门走了一下,感觉好点了,写了两章,但是问题是我头开始疼了……我放了存稿箱,如果我过两天突然断更一下那就是感冒加重了在躺……请大家耐心等待……(and我娘好像也在头疼……这是什么奇怪的爆发流感高峰期吗?!) 第25章 往事   唐飞柳不知道爱德华和莱特到底说了什么,或者是达成了什么共识,总之第二天一早,莱特就离开了城堡——比他开始计划的提前了三四天。   这让唐飞柳顿时心头大石放下,他真的被吓到了,那个莱特身上,有唐飞柳特别讨厌的气势——强势、藐视一切,还有深入骨髓的傲慢,和爱德华那种偶尔一下、让人觉得有趣的骄傲不一样,这个莱特的傲慢,带着一种无可抗拒的不安感。   作为一个脾气温和的现代人,唐飞柳平日很少接触到这种人,这是现代几乎很难培养出来的特质,是属于时代的产物,只有绝对强权才能养育出的人。简单来说,莱特身上的气势,是独属于统治阶层的那种傲慢和骄矜,一点都不讨人喜欢,当你被这种人物盯上的时候,你不会欣赏他身上的那些美好,只会觉得可怕,还有被威胁到快要炸毛的感觉。   这感觉很难形容,尤其是在平等社会长大的人,很难理解在体力和权势双重压迫下那一瞬间带给人的痛苦和害怕,总之唐飞柳一溜烟跑回了房间,直接钻到被子里面,像是被吓到的小动物一样,觉得稍微安全点,他才发现他的身体在微微发抖。   没一会儿爱德华就上来了,他看到唐飞柳躲在被子里面,脸色慌乱且还缺乏血色,他叹了口气,轻轻走过去,坐在唐飞柳面前,他轻声说:“别害怕,小兰斯,别害怕,我让他明天就离开。”   “可是……可是他不是王子吗?”唐飞柳看着爱德华,轻声问。   这一瞬间,唐飞柳才明白自己为什么害怕——原来在潜意识里面,他已经如此相信爱德华,相信爱德华不会伤害他,于是在爱德华的领地里面,唐飞柳觉得安全,他把爱德华的领地都当成了自己的地盘,那么努力建设这个领地,就像是建造自己喜欢的家一样。   可是今天莱特王子的到来,就在唐飞柳最为熟悉的厨房,他却被莱特紧紧地钳住手臂,箍在自己的怀里,闻着莱特身上那久不洗澡的臭味和浓烈的香水味,却根本无法移动……如果不是爱德华下来,唐飞柳根本不能确定自己到底会不会吃亏,到底会吃多大的亏?   唐飞柳的害怕,仿佛一个人在自己家中,被人闯入挟持一般。   他之前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反应如此大,但是这一瞬间,他和爱德华才明白过来。爱德华轻轻拍着唐飞柳的背,他自责地说:“是我的错,我没想到才多久没见,他脾气越来越古怪了……他以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都是我的错,小兰斯,你别害怕,我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这是我的领地,他是来寻求我的帮助的,我会让他明天就离开领地,兰斯,放松一些,别害怕……”   爱德华不断地重复这几句话,让唐飞柳紧绷的神经才慢慢恢复过来,他尴尬地说:“对不起,大人……其实也没发生什么,我刚才反应太大了吧?”   “不……”爱德华神色复杂地说,“事实上,我也很害怕。”   莱特这次来,是为了找爱德华求助——他的名声在洛特皇城已经臭了,因为喜欢勾搭贵族夫人,莱特树敌无数,而且爱德华不敢告诉唐飞柳的是,唐飞柳的直觉是正确的,他那么害怕看上去还算有礼的莱特王子,可能正是因为他天生敏锐,这个如同向阳植物的孩子,他可能感受到了莱特的阴暗和疯狂。   莱特是带着几条人命离开皇宫的,他往年玩弄平民的孩子,都没闹出什么大风浪,但是这几年,随着他亲哥哥离皇位越来越近,莱特也越发张狂,原本有对手们虎视眈眈还好,但当约瑟芬皇后的敌人都被除去之后,莱特的行为简直就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他甚至对一位贵族的孩子下手,把那个金发碧眼的孩子活生生凌虐而死。   这件事情触及到了所有人的底线,那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莱特如此行为,让所有贵族都产生了极大的非议,因为这件事情,甚至让国王对约瑟芬皇后和长子查理产生了怀疑和不满,也让查理拉拢支持的时候阻碍重重。   于是在查理的愤怒和坚持下,莱特才被驱逐出了皇城,约瑟芬皇后身为母亲,她没办法阻止长子的决定,可是却到底舍不得自己的小儿子,哪怕他做出了如此可怕的事情,约瑟芬没有办法,也只能让莱特前来黑天鹅城堡小住,并和爱德华拉拢一下关系,关注一下爱德华的状态。   约瑟芬皇后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毕竟爱德华可算是他们最为重要的支持者,而莱特在离开皇城去游历、等待事件平息期间,最好能获得一位强有力的长辈照顾——以莱特的闯祸能力,约瑟芬皇后可不相信这孩子能自己照顾好自己——总之,这件事情原本计划的很好,在莱特被放逐期间,他好好巴结一下爱德华公爵,夯实爱德华与约瑟芬皇后之间的联系,为自己的哥哥查理继位也立功,这样方便以后查理接纳他再回到皇城、给他一块好的封地……但是莱特既然能做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显然他并不愿意接纳约瑟芬皇后的指点,约瑟芬皇后让他以低姿态求助的方式来到黑天鹅城堡,为此还派来了自己身边最得力的侍女随侍在莱特王子身边,调停莱特与爱德华的关系。   却没想到,爱德华耐着性子才和莱特周旋了半个月,搞清楚了莱特之所以出门的真正原因,莱特就给爱德华如此大礼。   爱德华不算是个坏人,他性格在贵族之中甚至算得上仁慈大方,但是那是因为他愿意,当他看到他的小天使居然被莱特强制性地锁在怀里,蓝眼睛里满是惊恐的泪水的时候,爱德华几乎是用上了全部的力气,才没有在厨房把莱特一剑砍死。   但爱德华也没兴趣再招待这个孟浪的王子了,他对莱特下了驱逐令,就算是姨母约瑟芬皇后的女侍一大早来求情也没有作用,爱德华眷恋约瑟芬姨母给自己的亲情,但是却不代表他可以如同姨母那样纵容这个莱特。   莱特显然没想到自己这回已经收敛了许多,甚至都没打算向公爵领地的绅士贵族出手——要知道他可是在路上听说过,在爱德华黑天鹅堡的旁边,据说有个叫罗杰斯·帕尔的小绅士,完全符合他的胃口,但莱特都忍耐下来,只是晚上习惯了皇城永不停歇的舞会和庆典、正在无趣的时候,猛然遇到个厨房的小可爱,他都甚至没打算对他下重手,却就这样被驱逐出了他堂兄的领地。   “早知道他是你的人,我就不会这样胡来了。”莱特临走的时候还在嬉皮笑脸,爱德华沉着脸,轻声说,“我也无需对你解释,只是我要提醒你……”   爱德华压低了声音,低沉地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重视和公平对待,那么就和你哥哥一样,像个爷们去自己证实!你这样胡乱行事,只会让所有人更加看不起你。”   爱德华的话让莱特一直带着笑容的表情沉下来,他看了爱德华一眼,突然又笑了,他轻声说:“堂兄,你知道的,我不想和你交恶,不过你可以看好你的小宝贝,毕竟……”莱特拉长了声音,声音滑腻,像是冰冷的蛇,他低声说,“我还记得,他可真香啊,让人难忘,对不对?”   说完,莱特笑着又说:“再见了,堂兄,我回来再看您。”   他灿烂地笑着转身上马车,完全看不出来刚才他还在和爱德华发疯,爱德华沉着脸看着莱特的马车一路驶出去,转身走回了城堡。   而唐飞柳还在做梦。   昨夜他被这个事情吓了一跳,晚上爱德华安抚了他许久,唐飞柳才沉静下来。唐飞柳不知道为什么他那么害怕这个莱特王子,总觉得这人身上有种血腥气,爱德华被称为恶魔之子,都没有给唐飞柳这种感觉,唐飞柳晚上昏昏沉沉地睡着,梦中他才一点点大,他茫然地迈着小短腿一路在大人之间穿行,一路上人越来越少,直到到了一扇华丽的大门面前。   他推开门,看到角落里一个贵族少年正抱着一个华服的女人亲吻——这画面口味太重了,唐飞柳简直是惊呆了,那个少年人看上去不到二十岁,虽然高大,却绝不到青年的地步。而那个女人虽然打扮华丽,且风流妖艳,但是她绝对超过三十岁了。   这样一对年纪相差这么大的、身着贵族华服的情侣?唐飞柳觉得仿佛在看什么古欧洲伦理剧,他有些不好意思,想要转身离开,然后却听到了身后那个少年人带着笑意的声音:“谁把这个小不点放进来的?”   “你叫什么名字啊?”旁边那个贵族女人也笑着问他们,而唐飞柳觉得十分可怕,他蹬蹬蹬地往后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是陌生的、面前的人是陌生的……所有一切都是陌生的,一切都让他害怕。   他转身就想跑,却因为腿短人小,根本跑不掉,只觉得整个人一轻,很快就被人抓了起来,唐飞柳整个人悬在空中,被人旋转过来,就看到褐色卷发的少年虽然样貌英俊,却一脸古怪的笑意,他轻声说着:“你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倒是像壁画之中的天使呢……”   说着,他轻柔地拖着唐飞柳的屁/屁,想把他抱进自己的怀里。   如果是真正的小孩的话,这手法和语言,唐飞柳是感觉不到任何问题的,但偏偏唐飞柳已经是个成年人,这少年人的语调和他的手法,近乎调情,那种恶心的、带着恶意的感觉毫不掩饰地摊开在面前,一个孩子看不懂,但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绝对能感受到其中的不同。   身后那贵妇也笑,娇声唤这个少年人:“莱特陛下,别管那孩子了,我们继续吧。”   “你先出去吧,我得照顾一下我的小客人。”莱特微微加重了“照顾”二字,表情带着笑容,但是唐飞柳却脑海中猛地涌上了“变态”二字。   偏偏这小家伙关键时刻,却和唐飞柳失去了联系一样,小家伙茫然地看着一切,看着那个女人羞恼地被赶走,然后感觉到这莱特王子把他报到沙发上,竟然就这么开始脱起了衣服。   “真是可爱啊,小家伙。”莱特笑嘻嘻地说着,眼底却带着不正常的欲/望。   这太可怕了。   唐飞柳拼命想移动,可是他根本无法操纵这个梦境,他感觉到身上一凉,然后一阵温热的抚摸感传来,他想挪动,却被牢牢地抓住了,莱特的笑容消失,变成了凶狠的样子,低声说:“不许动,否则我就杀了你的父母!”   这句话让小唐飞柳的身体一下子绷紧了,他流出大颗大颗的泪水,看不清楚眼前的人,而这哭泣显然让莱特十分满意,他的表情和呼吸更为急促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莱特不想搭理,可敲门声却不断地响起。   “滚!”莱特大吼着,门外的人却继续敲门,莱特气的站起身去开门,唐飞柳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黑发黑眼的少年人,他看上去消瘦沉默,整个人带着浓重的死气。   “皇后叫你马上去她那里,有重要事情。”这人轻声说着,莱特显然是气急了,但是这人低声说了什么,莱特一边咒骂着,一边穿上衣服,还是往外走了。   “唔?”唐飞柳感觉到自己被穿上衣服,然后抱了起来,唐飞柳抬头看着这人——虽然轮廓年轻很多,但是他可以保证,眼前这个人,是爱德华没错!   他想说话,但是说不出来,爱德华一路把他抱回大厅,然后凭着小兰斯指的地方,找到了他们的父母。   “以后不要随处乱跑。”年少的爱德华远远把他放下,弯腰轻声说。   “谢谢大哥哥。”小兰斯虽然懵懂,但是却大概知道这人帮他避过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依恋地抱抱这个大哥哥,露出了一个天使一般的笑容,在这个大哥哥脸上亲了一口。   爱德华瞪大眼睛,就看到小兰斯挥手,说:“哥哥再见!”然后,甩动小短腿往父亲的身边跑去。   唐飞柳睁开眼睛,他眼角有濡湿的泪水,他突然明白了,这个梦境是什么——这是小兰斯的梦境,当年小兰斯被父亲带着,有幸去了一位贵族的宴会,那个宴会因为莱特陛下的到来而让人趋之若鹜,小兰斯的父亲一掷千金才换取了这个机会,想要认识这些权贵。   就在兰斯的父亲忙着结交权贵的时候,兰斯的哥哥骗兰斯躲猫猫,想要吓一吓自己的弟弟,但是没想到,小兰斯差点就在那个晚上,遇到人生巨大的危机。   是爱德华救了小兰斯。   他那个时候大约也是才到了皇城,位置不稳,而那个所谓的皇后大人的召唤估计也是假的……很可能那就是爱德华知道了什么,而特地救下了这个孩子。   “……爱德华,”唐飞柳看着悄悄进了房间,打算唤醒他的公爵大人,他止不住自己眼里的泪水,他看着爱德华,伸出自己的双手,做出索取拥抱的撒娇姿势,爱德华一把抱起了他,担心地问:“怎么哭了?你放心,我已经让那家伙离开领地了。”   “爱德华,”唐飞柳抱住爱德华,埋头闷声闷气地说,“你记得十多年前,你刚进皇城的时候,从莱特手里救过一个孩子吗?”   他轻声对爱德华说着,他才知道,为什么他那么害怕莱特,却原来不是他害怕莱特,是小兰斯怕这个人,虽然兰斯自己都已经记不起来,但是记忆未曾消失,而是深埋,当有一天再次面对的时候,依然还记得那股深深的恐惧感。   而唐飞柳总算开始渐渐明白,他那么快信任爱德华、那么快在爱德华身上找到安全感,甚至不自觉地亲近他、甚至开始有些肆无忌惮——原来在记忆最深处,他看过这个人最温柔的样子,他那时候还不够强大,可是他的内心已经坚韧而温柔,像是黑暗之中的光一般。   爱德华瞪大眼睛,因为唐飞柳抬头,亲了亲他的脸颊两侧,然后唐飞柳就从他怀里滑了出来,不好意思地说:“谢谢你,又救了我一次。”   爱德华整个人僵硬了。 第26章 天使   一整天!整整一天里,戴夫都看到公爵大人嘴角带着可疑的弧度!   而小兰斯也特别奇怪,他一早就出门去督促春季排水以及查看粪堆清理的事情了,而爱德华则是对着公文看着看着,突然温柔地笑起来……伊万丝陪着唐飞柳出门了,他现在比起公爵大人,更像是唐飞柳的贴身男仆。   总之戴夫悄然进去送甜饼干的时候,发现公爵大人的笑容,差点惊愕的没稳住他体贴管家的风度,把小饼干掉到地上。   “这不像是厨娘的手艺。”爱德华随口试了一下,又喝了一口香浓幼滑的咖啡,然后说。   “是小兰斯早上特地做的,他说是给自己做的外带食物做多了,给您多分的一份。”这话说的可谓是极其僭越,不像是下属和上司说话,倒像是对自己最亲密的人熟稔的语气,仿佛笃定这话不会让爱德华猜忌或是不快一般。   而爱德华的反应也是如此,他笑了下,一点也没觉得自己这位行政官胆大包天,反而有种被深深讨好的感觉,连咖啡杯都挡不住他那深邃的笑意。   戴夫知道这事儿怕是往他最担心的地方滑去了,可是自从爱德华说他无法娶妻之后,又牢牢地护着小兰斯,甚至把未来夫人的卧房都分给了他,戴夫就知道这事儿怕是没办法了。但是戴夫不明白为何进展的如此快,明明前不久小兰斯还是一副没开窍的样子,两人之间的气氛也是非常正常,为何才一夜之间,小兰斯就学会了害羞,公爵大人却一副开心的胜过窗外春光的样子?   不过戴夫虽然不懂,却不妨碍他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实圣殿虽然一直把男子相恋列为重罪,但是其实贵族之间,这件事情却极为寻常,或许最初圣殿的人都是神圣纯洁的,但是当圣殿的权利越来越大之后,太多野心家和投机客进入了这个里面,他们比单纯侍奉神的人爬的更快、且不择手段,于是在这些年的演变之后,圣殿早已不是服侍上帝的忠仆,那里早已经是权利和贪婪的集中地……事实上,现在的圣殿可能是世界上最为简单的地方:有钱有权,只需要奉上钱财和土地,让圣殿在领地内占领税收和信徒,无论做什么,依然有圣殿的教皇为你加冕为王,圣殿还可以为你赦免你的罪恶,让你在天堂依旧享乐。   如果是普通人,缴纳不出钱财,那么,圣殿无法为你赎罪,因为你触犯了天父。   总之只要不闹到人尽皆知就好,就算闹到所有人都知道,只要大家都假装没听到没看到也行——而爱德华显然有这个本事让所有人都闭嘴,鉴于查理和约瑟芬皇后最近的顺风顺水,爱德华作为下一任皇帝的左膀右臂,身份也水涨船高,所以其实这事儿,只要跟圣殿的人服个软,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只是,戴夫担心的是爱德华和圣殿一直交恶,若是被圣殿真的找到什么借口,只怕到时候发生什么危险。   不过既然爱德华执意如此,戴夫也打起精神,先把下仆约束好。   而且……戴夫看着爱德华,突然感慨地轻声说:“阁下,很久没看到您如此好心情了。”   是的,爱德华半生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他这个一直在公爵府邸之中服务的管家却是全程看着的,而且爱德华虽然有约瑟芬的保护,有苏娜教母的爱,可是这些尊贵的女人对爱德华的爱,却不会真正像是母亲一般无私。   因为爱德华有用,因为爱德华在苦难之中练就的坚韧和残酷,弥补了她们和她们的孩子柔软又不够果决的一面,于是她们爱他,但是爱德华自己都明白,如果他没有用之后,他没有信心,除了戴夫,还有几个人愿意站在他的身边。   这就是戴夫想让爱德华尽快娶妻的原因,爱德华需要真正的家的温暖,需要自己的血脉,让他整个人有归处。   虽然最后爱德华选择的不是一位女子,但他这么开心,如此纯粹地幸福,真的是此生第一次。   让戴夫都不忍惊扰。   而城堡的简单交谈和达成共识,唐飞柳一点也不知道,他一大早闲不住,做了一大堆甜饼干——这是他的习惯,一旦开心或者不开心,都喜欢用清洁和做食物来派遣,做完之后,他才发现他真的做了太多,然后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好久没给爱德华做吃的了!   唐飞柳红着脸把东西安排好,像是身后有什么猛兽追一样,飞快地就出了城堡。   好在外面春光渐暖,唐飞柳总算只需要穿着个衬衣和夹克就能出门了——伊万丝这会儿驾驶牛车已经熟门熟路,他们两人坚持不懈地贿赂这头小牛一个春天,让这小牛对他们俩亲热无比,也对出门去村庄的道路越来越熟悉。这会儿伊万丝已经不需要怎么关注,这头初长成的小牛就慢悠悠地拉着他们到了村庄里。   当然,估计也是因为这牛车是唐飞柳的,于是村民们不知道如何感谢他们的行政官,就只能疯狂地对着治安官的所有物献殷勤,这牛热爱去村庄,其中一个理由估计就是因为村庄的人每到它一出现,就飞快地拿出家中割得鲜嫩青草甚至一些黑麦草来,把它养的是越来越油光水滑,在一堆牛之中愈发出众。   其实唐飞柳这习惯开始爱德华还不理解,他的小兰斯怎么能乘坐下等人乘坐的牛车呢?纵然爱德华自己当年离开城堡的时候也是坐着牛车,但是这不代表他愿意让小兰斯也做这些,可唐飞柳可不想坐着马车在乡间来来去去,不但显得特别二,还让人感觉有强烈的压迫感。   还有个巨大的原因,是唐飞柳其实很害怕现在的马。   这个时代的马,就仿佛是人群之中的爱德华,那绝不是现代看到的马,而是巨人版本一般,简单来说,营养好的、膘肥体壮的马——比如爱德华的坐骑——站着的时候和爱德华差不多高,没错,一米九几的马,一蹄子就能把人踹死!就是这么凶残的品种!   就算爱德华给他挑选最小的、女士们乘坐的马车,唐飞柳走过去也就能看到马肚子,感觉像是小矮人一般,而唐飞柳精心挑选的、母牛早产的这匹小牛,从小养起,养的虽然也越来越大,但是和唐飞柳感情可谓是情同父子,而且也没马大,只是比马看上去胖很多……总之,唐飞柳最终还是选择和这头牛一起每天进进出出。   而这个举措也让村民们更喜欢这个随和简朴的行政官,这会儿大家干的热火朝天,唐飞柳赶着牛车看过去,村中的面包磨坊大约在烤面包,冒出炊烟来。而平地上满是挖了排水的田地,一块块仿佛绿绒毯,远处山上是果木树林,排水的溪流都被有条理地清理,鱼塘和湖泊都连接起来,就算之后春雨再多,应当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当然,这也是因为这地方能被爱德华作为建城地,本身就得天独厚的原因。   总之按照今年麦苗和土豆的长势,土豆还可以一年两拨,估计今年丰收的作物,会导致麦子的价钱大大降低。   这对于现代农人来说是很惨的,但是在这个时代,种植的麦子除了自己的吃就是缴税,丰收不会让这些农人失望,反而会让他们欣喜若狂。   唐飞柳今年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让大家今年不再吃掺杂木屑的黑面包。希望大家都能吃到正常的、香喷喷的面包。   第二个目标,就是在那顿大粪被消耗完之后,着手建设城市之中固定的厕所——没办法,约克整个城市太大且太乱,如果全部铺上水利设施,全部由爱德华出钱,也得等到爱德华手上资本足够雄厚,这事儿唐飞柳现在还不敢想,且也没那么急迫。   但是第三个目标,就是唐飞柳现在要和爱德华商量的事情了。   “你的意思是,你要我把这附近的奴隶全部恢复自由?”爱德华看着唐飞柳,他有些疑惑地问。   说正事的时候,两人都非常严肃,不过唐飞柳现在大胆很多,虽然两人其实还没挑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但是唐飞柳现在却十分信任这位公爵大人,在这个时代,如果他真的百分百相信某个人不会伤害他的话,唐飞柳觉得这个人一定就是爱德华。   于是唐飞柳也不再恭敬地绕圈子,而是直接地开始对爱德华解释其自己的想法来——站在未来的角度上看,奴隶制往封建制转变,是进步的,不但代表了人权上的,且还是代表了生产力的进步,奴隶无法占有私产,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可没有自由民高。   而在历史的角度上看,这些奴隶的解放对于社会和经济都有巨大且重要的作用。唐飞柳现在要让整个黑天鹅城兴建起来,要让约克和黑天鹅城成为两座帝国最光耀夺目的富饶之乡……那么,他们现在所要做的,是尽可能让所有的平民都开始温饱、然后开始富饶。   这条道路是需要时间的,不过在土豆和麦子的夏收之后,到时候就能让所有人的仓库都变得鼓鼓的,土豆马上可以投入下一季的播种,这玩意儿一年可种植两茬,且还有大豆之类的搭配作物,今年基本能让约克附近的人开始改善生活。   而公爵大人能获得的丰收更是让皇帝可能都要侧目,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必须解放掉这批奴隶,不但能够让他们成为生力军,更重要的是,这批奴隶会释放出信号——面对整个领地的信号。   说到这里的时候,唐飞柳有些不安,他低声说:“……虽然对经济来说是个好事,只是这一点我较为担心,这批农奴被释放之后,其他领地的农奴或是庄园主的奴隶可能会有一定的想法……”   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轻声说:“兰斯,你实在是太善良了。”   唐飞柳顿时有点难过,果然历史书里面说的都是真的吧?无论爱德华多善良,人类都只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大奴隶主通常都不喜欢奴隶解放运动,因为这代表了他们的财产缩水,即使站在未来的立场上,整个城市会更为健康地发展,但是个人利益也会让这些人阻挡正确的历史道路。   也是,唐飞柳想,自己想的太天真了,他只想到了如何打造最好最富饶的城市,却没有想过,也许爱德华要的不是富饶的城市,而是他自己的富饶呢?   “可是,小兰斯,如果你愿意看到这样的世界,起码在我统治的地方,我希望你看到的都是美景和笑容。”唐飞柳失落的时候,爱德华却突然又说话了,他看着唐飞柳,轻声说,“毕竟,天使就应该住在天堂一样的地方。”   这句话让唐飞柳呆愣了一下,然后他的脸猛地通红,爱德华看到他的小天使瞪大蓝眼睛,白皙如同牛奶的脸庞飞起了晚霞般的红晕,他害羞的连脖子都红了起来。   这决定有些冒险,但是爱德华愿意为此加班加点几个月,去想着如何把这件事情完美地做好,这是他的小天使应得的——他的天使来到人间,走到他的面前,已经足够辛苦,爱德华希望能给他打造不输于天堂的黄金乡,让他能快乐而自在地、受到所有人的喜爱和敬仰。   让这个纯洁而容易受惊的小家伙,慢慢舒适而放松,永远永远,不想离开这里。   爱德华带着淡淡浅笑看着唐飞柳,黑眼睛里那些犹豫、挣扎……此刻慢慢都统一成深沉的温柔。   这是……他的天使啊。 第27章 南登乡   “听说了吗?”   这天在村庄里面,女人们都在悄悄地说起这个话题。莉莉一边缝着给女儿搭配裙子的小帽子,一边也心领神会地看了看四周,悄声对自己的好朋友蔻蔻说:“是那事儿吧?听说了。”   “据说是小兰斯先生对公爵大人提议的呢!”蔻蔻轻声说,“上帝保佑仁慈的小兰斯先生。”   “蔻蔻。”莉莉不赞同地皱眉低声对自己的好朋友说,“你在说什么呢?”   在黑天鹅堡的范围内说上帝保佑,岂不是在犯糊涂?   蔻蔻也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说:“瞧我,犯糊涂了,不过要我说,小兰斯先生或许是真的圣子和天使,但是圣殿里面的那群人……呵……”   说到后来,蔻蔻发出冷笑的声音。   莉莉也赞同地点头,轻声说:“据说教堂区的人这几年愈发难过了,圣殿这几年征的税收比我们这边高了三倍,去年咱们这边过的暖烘烘的,那边却饿死了好多人……”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说到不远处教堂区的人,莉莉也没那么快活了,蔻蔻赶紧说:“别说那些让人伤心的事情了,那边,咱们管不着,可是这回这事儿……你家斯图尔特的两个哥哥可都就在旁边啊,你们怎么打算的?”   说到这里,莉莉就叹了口气,轻声说:“……昨夜朱莉就找过来了,图特也心烦着呢。”   两人说的就是奴隶可以获取自由的事情,不过和唐飞柳开始的粗浅想法不一样,爱德华思考了之后,召集了约克和黑天鹅堡的行政官一起商议,总算制定出了整个流程——规定一个高的产量值,除了产量以外的收获,可以作为奴隶的私产,而私产累积下来,可以给自己赎身。   这个方法一出来的时候,大家都是喜忧掺半,因为这事儿简直是天降喜事,但是忧的是这产量估得比往年高——虽说地里的东西今年长得特别好,但是大家也不确定到底能增产到什么地步。   于是像斯图尔特家这样、家中有能干兄弟的,都纷纷上门求助了——奴隶的婚配都是不自由的,虽然爱德华这个领主非常仁慈,允许大家自由婚配,但是一般自由民孩子的家长都不会允许孩子和奴隶通婚,因为通婚之后,两个年轻人倒是没什么,但是孩子可都变成了奴隶,脑子有坑的人才会愿意这样做。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个巨大的机会,而谁知道公爵到底是一时被兰斯先生说动,还是准备一直这么坚持呢?如果只是昙花一现的机会,大家这时候不抓住,岂不是后悔一辈子?   因此斯图尔特的两个兄弟都带着他们的孩子上来了,女人们哭着求他们看在孩子的份上帮一把,斯图尔特和两个兄弟一起长大,这两个兄弟当初也不是罪大恶极,就是不善于整理自己的财富,在斯图尔特劝告的时候,还大口喝着麦酒嘲笑斯图尔特的抠门,这会儿两鬓已经染满了白霜,在斯图尔特面前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痛斥自己当年的自大和蠢笨……只要有一点恻隐之心的人,看到陌生人如此伤心,都会动容,何况是自己的亲兄弟呢?   而且斯图尔特这两个兄弟显然这些年是吃足了苦头——无论收入多少,全部都不属于自己,而且被人使唤起来,比骡马还不如,这几年爱德华在的时候还好,当初老公爵和他的长子统治的时候,村民之中,那些有适龄女孩的人家才是哭干了眼泪,不知被老公爵和他的继承人糟蹋了多少,而奴隶小孩也没有什么玩耍的时光,从小就要下地干活儿,莉莉看着几个小侄子,和兰斯差不多大,就瘦的厉害,样子也矮小胆怯,莉莉递给他们面包,几个孩子都一脸惊恐,看得人心中不忍。   莉莉心中知道,她的图特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亲兄弟受这样的苦,往年是没有办法,只能偷偷给他们塞点黑面包,让兰斯若是遇到了,就多照顾一下自己的堂兄弟,其他的,他们都无能为力,不只是经济上的无能为力,还有就是规矩上的。   因为按照规矩,虽然是亲兄弟,但是当一个是奴隶的时候,就完全属于主人,就算是亲兄弟给他送东西或是财富,都全部属于主人,有些被抓到,还会被鞭打。   所以除了偶尔在偏僻地方给他们一些食物,让他们悄悄抓紧时间吃掉,其他时候,他们都要假装没有什么交集,尤其是在原来的爱德华大哥统治时期,那可不是个仁慈的绅士,大家都被吓怕了。   但是谁又想自己的血脉亲人过那样艰难的日子呢?这回爱德华故意散播出这个消息之后,村庄的气氛顿时就改变了。   不但以往做事规规矩矩的奴隶们都疯了一般,恨不得住在自己被划分到的田地里,连奴隶的小孩都每天跑来跑去,附近的枯枝柴火都被这些小家伙拾捡干净了。   奴隶女人们则是每天跟自己的男人们一起,挑水伺候田垄上种下土豆,而当唐飞柳租借出爱德华的牛之后,村中的木匠忙了许久,这些牛就被纷纷套上了简陋的车架,整个水泥路上来来去去整天都能见到去约克拉粪肥的人,整个村庄的人不说话,大家都憋着一股劲儿,恨不得飞快到收获季,村庄世代都是这些人,大家互相都沾亲带故,谁家没有几个落难的亲人呢?   所有人都在私下讨论着收获季的事情,斯图尔特一直没有承诺什么,但是莉莉已经悄悄地开始给自己的侄子侄女裁了布,准备给他们一人做一身村中孩子们都有的新式衣服。她知道自己的男人最终会选择什么,虽然为了小家想,这样的事情,确实是个损失,可是莉莉却不觉得辛苦,她知道斯图尔特会做好安排的。   而就在这边的人都在沉浸于这一切的时候,唐飞柳再次见到了艾伦。   艾伦特地来到了城堡,来找唐飞柳。   唐飞柳是个宅男,一般在现代也是朋友提着材料找他吃饭,他很少习惯于找别人,来到这个时代,没有杰斯每天拖着他出门,他也就乐的每天宅在家里,这会儿艾伦找上门,他才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宅了些,这样没有雾霾风景如画的欧洲乡村,他却因为忙碌而错过了多少春光啊……   而艾伦找上门也是有事相求。   “你让我给你介绍罗斯先生?”唐飞柳对他这个计划可真是有点愕然了。他奇怪地说,“罗斯先生最近一直在给这边供货,他本人还在约克考察城里面的生意呢,你怎么会遇不到他?”   而艾伦先生苦笑一下,说:“小兰斯,你可不知道,这位罗斯先生如今可是位大红人,我派管家去邀请了几次,他都没有搭理我的邀请。”   “还有这回事儿?”唐飞柳顿时愕然了,他和艾伦聊了好一会儿,才大概弄明白了——罗斯开始用了改良版的水泥,没有造成巨大反响,因为大家都潜意识觉得便宜的水泥似乎代表着品质不好,可是在唐飞柳修建约克和黑天鹅堡之间这条路之后,所有人顿时都认识到了这水泥的珍贵之处。   于是罗斯在约克城租了个铺面,又趁着道路运输变得比以前简单很多,大量运输水泥过来,甚至在那边接单,然后让人拿着单子去水泥厂提货。   不得不说,这个罗斯在经商方面,确实有着敏锐的天赋,他这样一来,水泥厂顿时忙的再也没有白天黑夜,据说那边男人女人都围绕着整个水泥厂忙的快要疯掉,吸引了许多商人去那边找商机。   唐飞柳顿时激动了,真可谓是瞌睡有人送枕头,这黑天鹅堡虽然得天独厚,但是农业用地他都是在远处的地方进行规划,村庄和大片天鹅堡下的平原他可一直空着,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想个办法吸引大量的人口聚集,他还没考虑好是建什么工厂,这会儿艾伦就给他带来了这个好主意。   “不过你要水泥做什么呢?”唐飞柳心中雀跃,但还是忍耐下来,先问问艾伦的打算,而艾伦思考了一下,说,“其实我是看到了这边麦子的生长环境,可比我们那边好多了……小兰斯,你不知道,这附近多少人都眼红公爵这边呢!”   艾伦笑着说,在艾伦的叙述下,唐飞柳这才弄明白了,最近他干的事情,让多少人都跃跃欲试,只是大家不像艾伦,和唐飞柳没有什么私交,心痒难耐也找不到办法……于是大家推举了艾伦当做代表,让艾伦来和唐飞柳谈这笔生意。   原来大家看到粪肥的威力,都非常心动,可是黑天鹅和约克有一条水泥路,但是他们那边可没有,也有庄园主派遣奴隶去运输粪肥,但是不但时间长且山路崎岖,泼洒的概率极高,算下来实在得不偿失,因此大家都想了想,为了未来的利润,也为了各位小姐在春季社交季表露出的羡慕——那些淑女已经无数次互相抱怨泥地容易弄湿她们的裙子了。   男人们总有自己心爱的妻子和女儿,当各位淑女去约克的时候,路过那水泥路、下马车散步之后,听着自己的妻子女儿一次次感慨水泥路的干净整洁、讨论城堡那一片干净的水泥地、井井有条的洁净花园……次数多了,男人们再看到麦苗的长势,纷纷坐不住了。   根据艾伦的说法,这可是个大单子,且对于治内有好处,唐飞柳当然是极为欢迎的,这都是大家的要求,而艾伦说起来,还有个私下的请求,他轻声说:“小兰斯,你可以教导我如何改善庄园的排水和卫生吗?”   却原来艾伦在海上奔波,原本就对圣殿那一套不屑一顾,艾伦多次见到唐飞柳,都看到他干干净净、不染尘埃的样子,把原本姿色惊人的罗杰斯·帕尔都衬得像个小土蛋,这倒也没什么,但是罗杰斯前不久一直在低烧,总是反反复复,艾伦就想到唐飞柳跟他闲谈时说到的那些话,见罗杰斯这样子显然就是抵抗力差而导致的,他害怕罗杰斯就这么越来越严重,这会儿才急匆匆跑过来,特地对唐飞柳请求。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且唐飞柳这会儿正从地里忙了出来,这事儿来的及时,刚好可以让他顺便把那当初爱德华和他说好要度假的庄园也给重新整理好。   城堡虽然舒适,但是明亮的大玻璃窗和满是阳光的大阳台……说真的居住起来,竞争力还是比城堡大。   且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艾伦所居住的那地方,算是附近乡绅们聚居的比较密切的地方了,毕竟都在同几个山头,也是比较富庶的地方,根据艾伦刚才开出来的价钱,唐飞柳可以小赚一笔,而且还能推广粪肥堆积和清洁的重要性,先在这些富裕阶层做好推广,下面的平民自然引为风尚。   怎么想这都是个美好的事儿,唐飞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当天夜里匆匆喝完牛奶,就跟爱德华说起了这件事情。   爱德华看着他,微微眯起了眼睛。   唐飞柳瞬间就感觉公爵大人似乎有点炸毛,他赶紧说:“大人,我会每天准时往返的。”   “可是这样你就太辛苦了。”爱德华有些心疼他,可是唐飞柳实在不想放弃,爱德华想了一下,说,“也许我也该休息一下了。”   唐飞柳茫然。   爱德华轻笑一下,他说:“我答应过你,我要带你去那个庄园看看春光,现在时日正好,那我把公文也挪过去吧。”   唐飞柳心中一甜,但是马上又紧张兮兮地问:“……你离开,没关系吗?”   爱德华笑着说:“骑士们有骑士长训练,此刻没有战乱,没关系的。”   唐飞柳放心了很多,欢呼一声,开心的跳起来一把抱住了爱德华。   爱德华身体一紧,唐飞柳故意摸了摸爱德华的脖子,感觉到爱德华整个人都呼吸粗重了起来。   可是最终,爱德华把唐飞柳塞回了被子,唐飞柳十分开心,可是又有点小失落——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呢?亲也亲了抱也抱了,他这儿都心思百转千回了,可是为什么爱德华就没有其他表示了啊? 第28章 春水   无论如何,总之南登乡的庄园,在一番大的改建之后,终于迎来了他们的主人。   而早已熟悉这里一切的爱丽和薇儿,此刻就在大门口等待,她们在这地方显然过的很好,爱丽依然利落地盘着头发,薇儿则是扎着辫子,两人头上都规规矩矩地戴着女仆的小发网,带着笑容迎接前来的公爵以及一干下仆。   管家戴夫在城堡管理一切,这回是伊万丝第一次学着当一个管家,显然这些年来戴夫的言传身教让他获益良多,至少这一次他安排的十分好,屋子是伊万丝按照唐飞柳的指点好好布置的,而唐飞柳在这个庄园修建期间,早已经和罗斯谈好了再开一个更大规模的水泥厂的事情。   那边的水泥厂虽然原料丰厚,但是人群不多,且已经发展到极限,再扩张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而在这边,靠近约克,足够多的劳动力和足够优越的地理条件,也能方便各个地方倒卖的商人……总之,这笔双赢的声音罗斯显然不会错过,而且这水泥厂的配方是公爵大人的行政官提供,水泥厂还有公爵大部分的股份,把水泥厂经营好、在公爵的眼皮子底下经营好,给公爵带来大量的利润,未来所能得到的,可不只是财富和庇护而已。   罗斯这个人精。唐飞柳没想到的他都想到了,这回和唐飞柳匆忙选好自己的地方之后,就开始乖巧地提出了,要修建一条粗水泥浆路,到水泥厂的方向——那里到底是他的老地盘,且一些核心的东西前期可能要从那边而来,甚至包括引进一些老员工,而更重要的是,这条道路虽然会耗费罗斯的大量钱财,但是对于罗斯自己来说,在公爵面前做这事儿,比奉献自己的财富拍马屁显然更有作用。   罗斯显然已经嗅到了公爵要做什么,唐飞柳都没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爱德华懂了,不但懂了,爱德华还对他的行为进行了嘉奖,他甚至私下暗示罗斯,在新式的经济方面,他个人很有兴趣,如果罗斯能做的更好,他会给罗斯相应的地位。   罗斯不是个没有报复的人,只是一直以来,这个帝国对商人依赖却又倍加鄙视,罗斯一直觉得他生在错误的地方、错误的时代,他的才能没有真正受到重视,而他又是个天生对这方面拥有巨大野心的人,在爱德华给他一个口径之后,罗斯对于这件事情给予了全心全意的努力和疯狂的支持。   他把自己的财产几乎全部拿了出来,找人开始勘察周围的泥土和原料,与此同时,他甚至开始对唐飞柳献策,在唐飞柳原有的粗糙规划下,把商业区、生活区和外围的农业区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和规划。   这部分正是唐飞柳最为头疼的地方,而罗斯不但完美解决,甚至在水泥厂解决原料开采问题之后,迅速开始了人流的聚集。   罗斯开始招揽人手修建水泥厂,这让一部分约克富余的劳动力就闻风而动,唐飞柳正在乡村之中为艾伦先生修建好水利措施,安排好堆肥以及卖出一些自己的手工肥皂的时候,罗斯这边已经干的热火朝天了!   这一切唐飞柳当然是听爱德华说了,他非常开心,罗斯这样能干,给他去了个巨大的工作量,而罗斯显然也没打算把兰斯的权利架空——他可是个眼光老辣的家伙——罗斯在建设期间,给爱德华和唐飞柳的信件几乎是一样厚,他不断地请教唐飞柳各种对策,和对未来的规划,于是在修建水泥厂的时候,甚至还给未来修建城市的水利措施给预留好了空间。   这是唐飞柳建议的,新的房屋以后都这么办,先把屋内的清洁和水利措施给做好,未来城市整体聚居多了,连接好最大的管道,整个城市就一样清洁了。   就是这个粪便的排放管道,这会儿罗斯小气了一下,给自己单独放了个粪肥堆积坑,打算未来用来灌溉自己的土地。   天知道这会儿他连自己的屋子都没有,也不知道留着这些干啥。   唐飞柳觉得很好笑,但也明白这样估计是所有人都愿意的一件事情,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在这个时代估计可谓是警世良言了。   不管出于什么,显然罗斯是个不可多得的良才,他这会儿能把工作做得很好,也让唐飞柳没那么神经紧绷了。   唐飞柳和爱德华一起住到了乡下,顿时觉得一天漫长起来,唐飞柳在督建艾伦庄园的水利设施的时候,其实也比以前轻松很多,因为艾伦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和艾伦聊天让时间都似乎走的飞快,通常下午喝了两杯咖啡之后,一整天的工作就结束了。   而爱德华最近忙着关于奴隶自由的工作,显然这事情虽然还没传出去,但是爱德华已经在忙着应对措施,总之在这样的气氛下,显然罗杰斯·帕尔先生对于兰斯的一再造访,产生什么迷之想法,也是非常正常的。   庄园里面是一半一半的改建的,因为艾伦先生和他的两个侄女和寡居的嫂子显然不能搬出去住,纵然艾伦可以,未出嫁的女孩个寡妇显然还是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   于是这庄园水利整改期间,艾伦先生就常在花园里面一边晒着日光,一边和唐飞柳喝着下午茶,多亏唐飞柳的教导,艾伦只觉得家中厨娘的点心越做越好吃了。   而两人一起喝茶的时候,身体好一些的罗杰斯·帕尔出门散步的时候,就总会从艾伦花园外的道路走,每当路过这两人的时候,还会用力地哼一声,才拄着拐杖离开。   艾伦先生总是苦笑一声,罗杰斯就是小孩子脾气,在和艾伦说的多了,唐飞柳才大概弄清楚艾伦和罗杰斯的一些事情。   艾伦当局者迷,他总觉得罗杰斯是个小屁孩儿,但是在唐飞柳看来,也许这个小罗杰斯先生根本不懂自己为什么总是那么易怒——他真的是憎恨艾伦先生离开姐姐吗?   也许是,也许根本原因,是憎恨艾伦的离开。   “这有什么区别?”对于唐飞柳的话,艾伦表现的十分茫然,唐飞柳说:“区别很大,如果是前者,他讨厌你背叛了他的姐姐,但是如果是后者,他是讨厌你抛弃了他,把他一个人丢在这个地方……”   艾伦的眼睛亮了一瞬,然后马上灰暗下来,他苦笑着摇头,说:“我已经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哦?那今年罗杰斯先生找到了自己的妻子了吗?他可是早已经到了要娶妻的时候了!”这个时代的人,平民因为劳碌饥饿,贵族因为暴饮暴食不懂养生,加上医疗的落后和生活环境的恶劣,通常寿命都远不如现代人,二十出头的罗杰斯先生,同龄人都大都有了孩子,而他还在社交季的时候跳舞,却依然没选到自己的妻子。   和爱德华公爵可不一样,罗杰斯·帕尔是个迷人的年轻人,虽然不如艾伦先生这样对女人吸引力强盛,但是他英俊且富有,有个收益良好的庄园等着他继承,虽然样貌有些太过漂亮,性格也不算特别绅士,可总体来说依然还是个好的丈夫人选,可是他至今依然还没结婚,这就有些奇怪了。   不过唐飞柳也没觉得什么,这个时代,就算是心意互通又有什么好处呢,何况小罗杰斯先生没意识到自己的心意,也许还是件大好事呢?他和爱德华明明气氛已经如此暧昧,只差一层窗户纸,可爱德华不也是一点也没有表示出什么,也许就是考虑到圣殿的事情吧?   唐飞柳想到这里,就觉得蔫蔫的。   可是唐飞柳不想点破艾伦和罗杰斯的事儿,他和艾伦这么每天相处着,在完工的时候,罗杰斯却每天被刺激着,好像福至心灵一般,突然就悟了。   不但悟了,而且这罗杰斯先生从小被宠到大,做事毫不犹豫,具体发生了什么唐飞柳不知道,只知道当他带着艾伦先生续订的手工皂前来的时候,发现罗杰斯正得意洋洋地躺在贵妃榻上,一脸得意洋洋、示威地看着唐飞柳,而旁边的艾伦则是做小幅低地拿着什么东西,正在哄他吃。   ???这是怎么回事?!   唐飞柳恨不得揉揉眼睛,他觉得自己是不是产生了什么幻觉?!   “你还不去招待你的客人。”罗杰斯用腿轻轻踢了踢艾伦,自己漂亮的脸上却疼的扭曲了一下,艾伦这才看到唐飞柳来了,他赶紧点点头,然后又对罗杰斯说,“是给你订的牛奶皂……你昨天不是说很好用吗?”   “很好用,但是浴缸不好,硌得慌。”罗杰斯开口就让人浮想联翩,唐飞柳有点明白昨天艾伦先生的浴缸大约是被试用了,而且显然这两个人对这新家的水利设施都十分满意。   “咳咳,你们满意就好,根据我和艾伦先生的约定,之后艾伦先生会负责庄园的水利改建,赚取的利润我们私下分配。”唐飞柳笑嘻嘻地挤挤眼睛,然后把牛奶皂放在了桌上,夸张地脱帽致敬,“那么,我就告辞了,祝你们使用愉快,艾伦先生和……艾伦夫人。”   这句话让得意洋洋正在示威的罗杰斯顿时激动的差点跳起来,要不是艾伦先生把他抱着不肯让他起来,他可能就要追打唐飞柳了。   唐飞柳跑出去,远远把罗杰斯的咆哮丢在脑后,觉得这孩子真是活泼可爱啊,清洁干净之后,更让人觉得漂亮的一塌糊涂……艾伦可真是个有福气的人。   唐飞柳感慨着,回到了庄园,一路进去,看到仆人们都在认真准备给他的午餐,而工作狂爱德华显然早吃完了,现在还在跟他的领地公文做战斗,唐飞柳一个人寂寞地吃完了美味的午餐,吃的饱饱的,他一路走到爱德华的临时办公书房,推开门,就看到爱德华正穿着简单的衬衫在工作。   皱着眉头,一副认真严肃的样子,认真的人真是最性感的。   唐飞柳觉得肚子里吃的饱饱的,但是不知道为啥却有点馋了,外面初夏的阳光暖洋洋的,让人熏熏欲罪,唐飞柳眼前晃过骄傲飞扬的罗杰斯的脸,突然有点不爽了,他想——两辈子了,他娘的两辈子了!难道就这样保持处/男之身过两辈子吗?!   去他娘的圣殿,去他娘的威胁,人生如果因为害怕就不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那么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   于是,爱德华抬头,就看到被罗杰斯刺激大发、眼里含着春水一般的兰斯——他金色的头发被阳光照射的发出光晕,整个人踏光而来,他蓝天一般的眼睛含着水滴般缠绵的诱惑,他走过来,轻笑着趴在他的面前,从领口可以看到大片光洁的肌肤,爱德华觉得这圣子般的孩子这一刻,带着圣洁不容亵渎的诱惑,极其矛盾,可是惊人的诱人。   “公爵大人,”爱德华听到他的天使用海妖般魅惑的声音问,“你这样一直坐着,不无聊吗?” 第29章 怀抱   “我还好,小兰斯,你觉得无聊了吗?”爱德华艰难地移开了眼神,他不敢再看下去,害怕自己的反应吓到这个孩子。   唐飞柳目瞪口呆地看着爱德华只看了他一眼,就移开了脸,而且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倒像是面前站着的不是个普通人类,而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我忙完了所有的事情,确实有些无聊了。”唐飞柳坚持不懈,绕到办公桌的后面去,双手轻轻搭在公爵大人的肩膀上,感觉到公爵大人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唐飞柳的声音轻柔甜蜜,像是冬日加了蜂蜜的牛奶一般,他轻柔地撒娇一般地说,“公爵大人,你还在忙什么?”   爱德华觉得自己似乎在经受审判,这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他所做的一切、他的一举一动,对他这个心怀孽念的人来说,是多么痛苦而甜蜜的折磨,爱德华额角的青筋都要忍耐的暴起来了,唐飞柳听到他的呼吸变得粗重起来,公爵大人看不到身后,“天真无邪”的小兰斯正露出笑容,唐飞柳看到爱德华额角有一些细密的汗珠,心中只觉得要飞扬起来。   这当然不是恶作剧,当你知道你在自己有好感的人心中魅力十足时,当然值得开心。只是唐飞柳到底还是个天真单纯的阿宅,他调/戏公爵到一半,居然就这么看着爱德华的额角走神,爱德华一回头,就看到他的小天使嘴角那一抹笑容来。   爱德华顿时有些愕然,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小兰斯?”   “恩?”唐飞柳茫然地回答他,爱德华的眼神有些深幽起来,他有些疑惑、有些不自信,却还有种压抑的惊喜,他看着唐飞柳,轻声问,“小兰斯……你刚才……”   “恩?”唐飞柳歪头看着爱德华,他脸上恰到好处的疑惑和坦诚,让爱德华瞬间的喜悦又淹没下去,爱德华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对唐飞柳摇摇头,说,“没事,我刚才大概是有点疯了……”   唐飞柳听不下去了,他看着爱德华,突然对爱德华招了招手,爱德华茫然地看着他,顺着唐飞柳的招呼弯下腰,然后,他感觉到温软的小东西双手环住了他的脖子,爱德华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幻听,最邪恶的梦里面,他都未曾听到这样惊心动魄的话语,他听到他的天使低声呢喃用带着奶味的鼻音说:“公爵大人……爱德华大人……”   他轻柔地呼唤着,然后用自己丝缎般光滑的脸庞亲昵地蹭爱德华的脸,接着唐飞柳就觉得全身一轻,他整个人都被托举起来,然后唐飞柳就跌入了爱德华深沉的双眼里,爱德华轻声问:“小兰斯,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废话,当然知道,在这个贞洁的女人嫁了人,每年只留不到十天的时间给丈夫,而且还不脱睡衣,仿佛死尸一样的时代,刚才做的那一切,在现代人看起来都有些太过亲密,在这个时代基本上就和脱掉衣服掉求偶的艳/舞差不多了,还需要问吗?!   “我知道,”唐飞柳坐在爱德华结实的手臂上,带着止不住的笑意,低声在爱德华的耳边亲昵地说,“公爵大人,你的回答呢?”   然后,唐飞柳突然感觉到他的眼前一黑,他的后脑袋被公爵大人温热粗糙的手掌抱住,接着,公爵大人有些粗放的吻铺天盖地一般,像是潮水一样,把唐飞柳整个人都淹没了。   唐飞柳几乎是用尽全力踢了失控的公爵大人,才避免了自己窒息的危险。   “小兰斯,小兰斯……”爱德华的眼睛亮的惊人,他的样子让唐飞柳想到了网络上的搞笑视频,那种巨大的狗狗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香喷喷的肉骨头之后,又惊又喜、不敢下口,跃跃欲试却又舍不得的表情……   “噗。”唐飞柳被自己的脑补弄笑了,他被公爵放在了办公的沙发上,他被吻得脸庞发红,蓝色的眼睛湿润而柔亮,他无法理解爱德华看到了多么神圣的画面,对爱德华来说,他得屏住呼吸,才能忍受自己内心狂暴的冲动。   爱德华看着坐在他的椅子上,那对爱德华来说舒适的、正常尺寸的椅子,在他的天使被放进去之后,这纤细的天使像是整个人都陷进去了,而爱德华看到这淘气的天使踹掉自己脚上的小皮鞋、伸出细细的腿,轻轻踩在他已经虬结起的大腿肌肉上,暧昧而又充满了暗示,让爱德华的肌肉胡乱地情动而颤抖。   “小兰斯,”爱德华的眼睛深幽,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大手摩挲着唐飞柳的脚,下一刻,却把小皮鞋给唐飞柳好好穿好。   ……唐飞柳顿时满脸问号,等等,刚才气氛不是很好吗?!虽然他还是有点害怕,毕竟公爵大人的身材真的,比起人类,更像是一头熊,但是……他好不容易才鼓起的勇气啊!   这是什么发展?!   “小兰斯,”爱德华半跪在地上,给他穿好小皮鞋,任由唐飞柳的小皮鞋继续踩在他的大腿上,他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唐飞柳,轻声说:“听着,小兰斯,我很高兴,你根本无法想象我现在有多么快乐,可是……可是这太快了,我们不该这样,你知道吗?”   唐飞柳茫然,他疑惑地问:“不该怎么样?”   爱德华显然没想到唐飞柳会来这样的直球反问,咳嗽一下,他轻声说:“小兰斯,我喜欢你,不是如同一个长辈对晚辈,不是如同一个朋友对一个朋友,我喜欢你,想要拥抱你、亲吻你,想要把你揉进我的骨头,恨不得吻遍你每一寸皮肤……你能理解吗?”   唐飞柳脸红的像虾米,他虽然趁着午餐的那杯红酒,和一时的冲动,干出来了挑破两人之间那层暧昧的事情,但是这会儿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渐渐情绪稳定下来,听到爱德华如此火辣的告白,唐飞柳虽然心中喜悦,脸上却越来越红,烧的他觉得脑浆都要沸腾起来。   唐飞柳埋头点头,然后鼓起勇气,伸手抚摸公爵大人的脖子,他声音这会儿低的像是蚊子哼哼,轻声说:“我知道。”   爱德华承受着他的轻柔抚摸,他维持着半跪在地上的姿势,竭尽全力地控制着自己,像是害怕吓到面前的天使,害怕他唰地张开自己的羽翼,惊恐地飞回万丈高空之上,他轻声说:“但你还太小了,小兰斯,我的天使,我不能趁着你还是个孩子,就对你做下你还不懂的事情。”   “我不小了!”唐飞柳顿时明白面前这个人在纠结什么了,他抬起头,带着怒气说,“爱德华!我不是个孩子!我喜欢你!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非常懂!”   绕来绕去一大圈,唐飞柳这会儿终于听懂了爱德华到底在表达什么——他在给唐飞柳反悔的机会,刚才那个湿热的吻是爱德华的失控,他明明那么想要,而且此刻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他,除了爱德华心中的怀疑,和他内心的道德。   唐飞柳简直要气炸了,他双手抓住爱德华的领口,气到整个人都在炸毛,他认真地看着爱德华,再次重申:“我知道我在做什么!爱德华!”   这是唐飞柳第一次如此称呼爱德华,显然被爱德华当做不懂事的孩子给他造成了巨大的愤怒,导致了唐飞柳的失控。唐飞柳想过很多,为什么爱德华每次骚扰他,关心他照顾他,可是却从不真正做什么行动,唐飞柳设想过是时代的背景、是各种因素的阻挠……虽然爱德华实在不像是会顾忌这些的人,他虽然不是个标准的贵族领主,但是爱德华绝对是标准的强势型人格,喜欢掌握主动权和控制力,不然他不会在和平年代花费大量的财富养着自己的骑士团,要知道很多贵族为了享受生活大量缩减了这些方面的支出。   而这样的爱德华,如果真的那么想要他,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爱德华的欲望,而且爱德华给的理由,太让唐飞柳无语了——冬天在爱德华去皇宫的时候,唐飞柳已经度过了十六岁的生日,他已经有资格进入社交界,那就是对所有人说,这位先生已经成年,可以追求自己所爱的人、组成家庭了!   所以,爱德华给出的这个理由,无法说服唐飞柳,唐飞柳看着爱德华,爱德华任他发完火,才轻声说:“小兰斯,我知道你已经长大了,可是还不够,我不想你遇到某个女孩之后,后悔今天你自己做的一切……”   “我为什么要遇到一个女孩,我为什么要后悔?除非你不行!”唐飞柳气的恨不得打面前这个男人了,他已经有些口不择言,大声说着。   然后他就看到爱德华脸上的表情一肃,唐飞柳顿时头皮炸了一下,说起来刚才他这句话好像确实对任何雄性动物来说都太过挑衅,唐飞柳赶紧干巴巴地说:“或者你就是不喜欢我,但是不知道怎么拒绝我……”   爱德华看到眼前金发碧眼的孩子露出难过的表情,他再也无法忍耐,他轻声说:“……小兰斯,如果我告诉你,假如你现在放弃这个反悔的机会,你将一辈子都会被束缚在我的身边……”   唐飞柳看到爱德华的表情真正认真起来,带着被压抑的黑暗的、扭曲的欲望,带着不再费心遮掩的浓浓黑暗和偏执,唐飞柳听着他轻柔的、仿佛恶魔一般的低语,轻声说着:“……将来你再后悔,你会哭、会想逃、会恨我……但无论你做什么,你都会被我困在身边,直至与我一起踏入坟墓……”   “你愿意吗?”唐飞柳看着爱德华,一个真正的、被埋藏在温柔、宠溺的公爵之下,当年在高塔之中长大、于阴暗之中壮大的公爵,伸开了他巨大的黑色羽翼,他看着唐飞柳,轻声问着。   唐飞柳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要炸起来了,这是动物遇到危险的本能。   而且唐飞柳也知道,他已经再无退路。   当他把真正的公爵逼出来之后,已经代表了,爱德华在他的哭闹和任性之下,真正地下定决心,要把他拉到自己的身边,他不再伪装催眠自己是个温柔的长辈、纵容孩子的绅士,他拂去了所有的浮华妆点,在唐飞柳的步步紧逼之下,狼狈地直视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欲望,而爱德华这样的人,唐飞柳让他直视了他不得不面对的欲望之后,让他坦诚之后,再也无法逃避的爱德华,只能选择直视。   唐飞柳这会儿大概明白,为什么爱德华要给他反悔的机会了。因为在爱德华掩藏之下的真实性格,可能并不是那么美好,爱德华害怕自己常年被压抑的黑暗面,假如唐飞柳真的来到他的身边,然后又想离开的话。   “你知道吗,如果你哪天想要飞走,我会用荆棘缠在你的翅膀上,就算你哀鸣到咳血我也不会放开你。”爱德华轻声笑着说。   唐飞柳觉得自己大概招惹到了个间歇性的神经病,可是、可是……唐飞柳颤抖着伸出手,他抖着嗓子,害怕却又倔强地说:“可是、可是……可是我还是喜欢你,我、我不怕……”   他说到最后,已经带上了哭泣的声音。   爱德华脑海中黑暗的高塔、绝望的沉寂和日复一日的折磨,突然被这个柔软的小东西一下子冲散了,他瞪大眼睛,从濒临疯狂的回忆之中瞬间回到了现实。   他感觉到充满香甜奶味儿的小家伙抱住了自己,那么弱小,却暖烘烘的。   爱德华黑色的眼睛里,突然波光涌起,他缓慢地流下了一滴热泪。   黑暗的高塔之中,壁画的圣子从画中走了下来,幻化成眼前真实的样子。   “……我抓住你了,我的天使。”爱德华轻声在唐飞柳的耳边说,他亲昵地咬着唐飞柳的脖子,金色的头发落在他的脸上,像是高塔上罕见的璀璨阳光。   壁画之中那冰凉的天使有了温度,收拢双翼落在了他的怀里,随着他的动作轻柔地颤抖,乖巧的一塌糊涂。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终于好了许多,马上爬上来更新,最近流感特别严重,大家要好好照顾自己,千万别感冒,太辛苦了。 第30章 ptsd   唐飞柳最近有点苦恼,湖光山色特别美,绅士们享受到清洁的好处之后开始自己组建、维护自己居住的地方,漫长的冬天彻底过去,春风换成带着暖意的夏季暖风,淑女们把天鹅绒的长裙换成透气的蕾丝,把暗色的天鹅绒换成明媚亮丽的色泽,绿草成荫,苹果树开始开花、葡萄藤翠绿成荫、早桃已经在枝头开始透出粉色的痕迹……   这一切都美丽而且生机勃勃,尤其是今年的麦子,堆肥过的地方麦穗灌浆十分好,眼见着要收获的时候,大家看着沉甸甸的麦穗,脸上都焕发着光芒。   今年必定是个丰收的年份,历史的发展就是这样,当大家都茫然地埋头耕种的时候,或许觉得辛苦而希望渺茫,只能祈求上天,可是只要有一个突破,往往就代表着活下去的更大希望,代表着全部人的新篇章。   而黑天鹅城的水泥厂已经快速竣工了,事实上,在水泥路竣工之后,当黑天鹅城和约克连接起来之后,富有的商人们就嗅到了深深的商机——这里可是坐落着公爵的城堡,虽然以前这黑天鹅堡仿佛废弃,但是现在的公爵可是打定主意要住在这个地方,而且黑天鹅城要修建的事情已经随着水泥厂的开业而开始如火如荼,商人们最是敏锐,都仿佛鬣狗嗅到了血腥一般,全部都蜂拥而来。   按道理来说,整个天鹅城显然已经初具雏形,今年关于第一批农奴的自由法令也终于得到证实——在建成之际,只需要做到颁布的任务,比如种植的收获、建城墙的劳动付出……那些详细的方案唐飞柳并没有加入,也知道的并不清楚,他大约知道这些条例没有那么宽容,但是也绝不严苛。   公爵大人在唐飞柳的回忆和叙述下,大概懂得了奴隶是重要生产力和城市扩张财富之一,但是爱德华没有和唐飞柳细说自己的打算,事实上,唐飞柳开始慢慢由最开始的执行人员,慢慢开始细分下来,真正像是只担任行政官的职责。   或者说,是担任更为单一的角色,而这也是唐飞柳最近有点苦恼的原因之一。   在中餐那杯佐餐红酒喝完、冲动一把之后,唐飞柳并没有如愿以偿地真的和公爵发生什么大人之间的事情,公爵大人十分开心,并决定快点把唐飞柳养胖点。   这一点在冲动之后,唐飞柳也是非常同意的,在红酒带来的脑部充血过去之后,唐飞柳突然想到这个时代,没有任何辅助用品之下,他要是真的贸然和公爵发生点什么,发个高热只怕就这么享乐而死……那就可谓是丢人丢到全世界了。   因此在过后,唐飞柳对公爵的害怕慢慢退去,内心深处还是十分感激爱德华的克制。可是问题是,在告白之后,唐飞柳才渐渐发现,褪去那层温柔克制之后的爱德华,似乎真的问题较大。   爱德华似乎体内有两个人一样。   这不是说真的有另一个爱德华,也不是双重人格,而是指爱德华表面上是个强大的贵族,但是实际上,唐飞柳发现爱德华似乎有PTSD,也就是创伤后应激障碍。   唐飞柳对这方面并不是涉猎很多,大学时期他选修过关于心理学的课程,可是唐飞柳也没认真听,当时大家都选这个,是因为这门课比较轻松,老师说的大多都是案例,比较有趣,而且寝室的朋友们都是为了以后追求妹子可以用来装逼,而唐飞柳是被一起拉去集体活动,他本人其实对菜谱更感兴趣。   但是也正是因为那些课,唐飞柳虽然没认真,可是大概也比一般人对于这方面的反应要更为敏锐一点,他发现爱德华那扭曲的童年其实并不如外界所想的那样,成为了一个强大公爵不值一提的过往,事实上,在爱德华内心深处,童年被遗弃、被囚禁的一切时光,只怕从未远离过他。   更糟糕的是,唐飞柳有点明白为什么爱德华从见面开始,就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不只是因为公爵可能天生不直,还有个巨大的原因,就是爱德华本人在幽闭期间,似乎对于金发碧眼、圣洁的东西有扭曲的情感。   当然这不足以动摇唐飞柳对爱德华的喜欢,不管是因为什么,爱德华可不是个只看外表的人,他们在相处之中,一切水到渠成,唐飞柳毫不怀疑他们此刻之间慢慢建立起的情感,更何况爱德华所做的一切都克制的让唐飞柳惊愕。   事实上,以爱德华受到的创伤来说,他能够把自己控制的如此好,只能说这个人如果有更好的成长环境,不知该成为多么迷人的存在。   不过那可能等不到唐飞柳的到来,只怕整个城堡都是小公爵们的身影了。   这些都是唐飞柳内心非常清楚的,在他颤抖着双手拥抱住公爵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可让他苦恼而怜惜的就是,公爵大人的创后应激在之前似乎自控的很好,但是在和唐飞柳建立了亲密关系之后,他所压抑的一切似乎都突然山洪一般爆发了——粘人、过度的不安、焦虑,而且唐飞柳发现,公爵大人开始整夜整夜失眠。   被唐飞柳发现,也是因为爱德华的焦虑实在太严重了,开始唐飞柳只觉得公爵眼底的黑青越来越严重了,原本面部轮廓就很不亲切的男人,在面色惨白加上黑眼圈之后,身上的吸血鬼气质一下子进化到了吸血鬼亲王那样可怕的程度,伊万丝和仆人们都不敢靠近爱德华,而爱德华在晨光中走到唐飞柳面前,给他早安吻的时候,唐飞柳骤然产生了自己在被吸血鬼吮吸的错觉。   虽然在唐飞柳的劝告下,爱德华每天中午会枕着唐飞柳的腿睡一会儿,但是爱德华还是眼底的黑青越来越严重,唐飞柳完全不知道怎么了,事实上他以为他们现在是在热恋之中,甚至还计划了踏青、约会什么的——毕竟马上就是麦子的收割季,到时候唐飞柳要忙着新的计划,他很想在忙碌到来之前,和自己的男朋友留下一点开心的记忆。   可是问题是,唐飞柳发现自己两辈子好不容易找到个男朋友,不但告白听着像是神经病的威胁,在确定关系之后,对亲密关系表现的也像是心事重重的行尸走肉。   要不是能确定爱德华看着他的时候,那深刻的迷恋,唐飞柳甚至觉得爱德华是不是对他们的关系产生了懊悔。   不过幸好,在这个奇怪的现象进展到一周的时候,唐飞柳总算弄明白了自己家公爵大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开始的契机是因为烛光。   唐飞柳这个人的觉特别沉,只要睡死了,属于一般的动静都弄不醒他的那种,但是那天他下午在花园时,不小心晒太阳睡着了,爱德华纵容地没弄醒他,反而把他抱回庄园的床上,于是在大太阳的下午,唐飞柳在爱德华的书房长沙发上,憨甜地睡了一整个下午。   当唐飞柳醒过来的时候,爱德华已经把积压的事情全部办完,到了晚餐的时间了。   于是这个晚上,唐飞柳理所当然地有点睡不踏实了,他吃完了晚饭磨磨蹭蹭地爬来爬去,直到爱德华拿着烛台进来检查,他才假装开始睡觉。   然后唐飞柳眯着眯着,正有点迷迷糊糊的时候,他突然又感觉到了卧室门被推开的声音,睁开眼就看到爱德华正拿着烛台从卧室那边过来,唐飞柳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他又闭上了眼睛装睡,然后他感觉到爱德华拿着烛台看了他一会儿,才飘了回去。   唐飞柳松了口气,看看外面,床幔外,巨大的圆月挂在空中,显然这时候正是午夜,唐飞柳还以为爱德华是例行查房,直到爱德华端着烛台第五次来到他的房间的时候,唐飞柳终于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了。   “爱德华!”第五次烛光照在脸上,把刚来的睡意驱散之后,唐飞柳忍不住翻身而起,搓搓自己的鸡窝金毛,大声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不懂,为什么无论是城堡还是庄园,贵族们都和自己的爱人分开住?!”   爱德华被抓了个现行,正被吓了一跳,他蹲下身,正在想着怎么解释他有些变态的行为的时候,就听到了唐飞柳的发言,顿时思路被弄乱了。   而唐飞柳翻身爬起来,他穿着一身纯白的丝绸睡衣,双腿悬在床边,小腿上南瓜裤的蕾丝翘起来,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然后对爱德华伸出双手,带着睡意迷蒙地嘟囔着:“如果你想要我陪你睡才睡得着的话,那你抱我过去吧。”   爱德华顿了一下,然后飞快单手把床上的小家伙抱起来,右手举着烛台,回到了主卧。   “晚安,爱德华。”唐飞柳迷迷糊糊的被放在了爱德华的床上,他滚进被窝,蹭了蹭枕头,爱德华的味道让他觉得安心,原本一直不踏实的睡意反而慢慢开始踏实地到来,他迷迷糊糊地对爱德华说着,然后就被爱德华的气息完全笼罩了。   爱德华抱住了他,唐飞柳整个人都被圈在他的怀里,显得纤弱又娇小,可是他很乖,被抱住之后,他缩在爱德华的胸口,竟然就这么完全睡着了。   感受到怀中之人对自己全然的信赖,爱德华脸上紧绷的焦虑慢慢松缓下来,他看着怀里睡的脸红扑扑的唐飞柳,亲了亲他娇嫩的脸,然后自己也闭上了眼睛,没一会儿,呼吸就平稳下来。   而唐飞柳则是突然半睁开眼睛,轻轻嘟囔了一句:“真爱折腾。”   然后,唐飞柳拱了拱,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这回真正地闭上了眼睛。   外面有圆月、有波光嶙峋的蓝色湖泊,有高山和静静开放的苹果花,有黑夜之中休憩的走兽飞鸟……   而和所爱之人相拥而眠,无论对方是否贫困或是富有,无论对方是残缺还是圆满……都是值得珍惜的美丽岁月。   不管明天会遇到什么,人们都会庆幸,还有如今夜般美丽的日子。 第31章 不许动   创后应激障碍,分为很多种,在儿童期受到创伤之后,产生的反应有入睡困难、焦虑、反复扮演创伤事件、玩关于创伤的游戏、以及过度粘人。   在成年之后,这些创伤的症状有可能转变或是转移成别的表现方式,比如易怒多疑等,然而唐飞柳发现,在公爵大人身上,他大约完全保留、割裂了这段记忆,然后等待唐飞柳和他建立起亲密关系之后,就像是一把钥匙,唐飞柳打开了公爵大人身上关于过往的一切,包括从未过去的创伤。   即使这是爱德华自己都没意识到的。   而唐飞柳感觉到了,爱德华的粘人程度有些过度,有些……病态,有时候唐飞柳在忙忙碌碌地做着计划的时候,会感觉到不对,通常这个时候,他就会看到公爵大人竭力装作无所谓,但是还是对他有着过度关切的样子。   爱德华自己毫无所知,那眼神,让唐飞柳觉得不太对劲,而唐飞柳一直找不到正确的形容来表达他的感觉,直到某天早上,唐飞柳从衣柜里翻出了一套纯白的、轻飘飘的复古的衣服……这玩意儿虽然现在还有年迈的贵族穿,但是现在更多的年轻人已经完全拒绝了这种繁复、昂贵且不实用的老式袍子,而这袍服做工精美、料子华贵,虽然是纯白,但是绣花和工艺都十分繁复,显见价格不菲,而这玩意儿悄悄出现在他的衣柜,唐飞柳还以为是公爵大人送他的礼物——公爵大人一直都有这样的癖好——唐飞柳兴致勃勃穿上之后,看着水银镜子里面那金发蓝眼、穿着洁白袍服的少年……唐飞柳顿时升起一阵既视感。   他转个圈,确定了,只差个翅膀,他就可以去假扮宗教画里的天使了!!!   这人到底是什么怪癖啊!   唐飞柳正在思考自己的男朋友对角色扮演的狂热的时候,他的男朋友因为看到他差不多十五分钟还没下楼,已经上楼来找他了。爱德华推门进来的时候,本来还带着宠溺轻声叫着唐飞柳的名字,大约以为他又翻身睡了个回笼觉,然而他进入房间之后,看到了一身白袍、沐浴在晨光之中的唐飞柳,而唐飞柳的身后,是大片透明的玻璃窗,外面印着开满了花朵的花园,远处是翠绿的树木和飞鸟……这一切都神圣无比,像是神性的启世画。   唐飞柳看到爱德华的眼神马上就改变了,而爱德华自己似乎一无所知,唐飞柳转过身,故意笑着说:“嗨,爱德华,你把我的翅膀藏起来了吗?”   然后,唐飞柳看到爱德华露出了惊恐而又愤怒的神情。   唐飞柳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然而爱德华却大步走了过来,他一把紧紧地抱住唐飞柳,那是个防御的姿势,像是抱住了唐飞柳以抵御他被什么人伤害一样,唐飞柳这回真确定了,他反手抱住了爱德华,这动作让爱德华顿了一下,唐飞柳轻轻拍着爱德华的背,轻声说:“爱德华、爱德华,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当爱德华全身的肌肉放轻松的时候,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爱德华低头,就看到了唐飞柳严肃的表情,他认真地看着爱德华,轻声说:“……介意告诉我,你在害怕什么吗?”   “什么?”爱德华下意识地说,“我没有害怕什么……”   很好,唐飞柳呼出一口气,告诉自己,慢慢来、慢慢来,这和朋友们聊天不一样,在爱德华的心中,根本没有创后应激这回事儿,他也并没有发现他现在处于一个很危险的时期。   唐飞柳干脆坐下来,他笑着说:“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关于你的消息……”   那是小兰斯的记忆,在小兰斯出生的时候,公爵大人还在高塔里面,而当小兰斯长大一点,就能听到大人们讨论恶魔之子的事情,有人说恶魔之子黑发黑眼,连心肝都是黑色,而有人说恶魔之子是撒旦的孩子,他生来就注定要毁灭世界,如果不杀死他,那么整个约克的未来都十分堪忧……   听到唐飞柳说起来这些往事,爱德华的表情有些僵硬和紧张,而唐飞柳跪坐起来,他抚摸着爱德华的脸,湖蓝色的眼睛直视着爱德华,放低声音轻柔地说:“听着,我不在意你是不是恶魔之子,对我来说,你就是爱德华,你有点挑食、不喜欢吃辣椒、喜欢吃甜食……不许反驳,”唐飞柳笑着说,“而我也不是什么天使,我在你的领地的乡下长大,我的父亲是个小乡绅,我只在油画里见过我的妈妈,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后来我来到约克,我遇到了你,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喝下午茶、现在还睡在一起,我喜欢黑天鹅堡,也喜欢这个庄园,我喜欢这里的一切……但是我最喜欢、最喜欢的,还是你,公爵大人。”   唐飞柳无法感知到,他此刻在爱德华的眼中,是多么的光芒四射,他带着一种柔和而温柔的光芒,让爱德华紧绷的神经稍微松懈了下来。   爱德华咳嗽了一下,突然低声说:“我知道的。”他反手握住唐飞柳的双手,他突然低声说,“……你知道吗?我很害怕你离开,这或许非常莫名其妙,但是我那天、就是你知道的,那天我梦到了你,我梦到我亲了一下你,然后、然后你的金发突然就一瞬间变成了黑色……你的头发、眼睛,全部变成了黑色……虽然你的样子也改变了,可是我知道、那就是你,我很害怕……”   唐飞柳瞪大了眼睛,他太惊讶了,他听着爱德华的描述,那不就是他现代的样子吗?!这个时空是有什么魔法吗?他来到了这个时空,而爱德华竟然在没有任何提示和怀疑的情况下,做梦梦到了他真实的样貌!   “我很害怕,如果这是神在告诉我,你和我在一起的话,将会被我污染,堕入地狱……唔……”爱德华还在低声说着,突然就被激动的唐飞柳吻住了。   瘦弱的唐飞柳把强壮的爱德华公爵顺势推倒,一个美妙的吻结束之后,唐飞柳带着笑意,对下方的爱德华公爵说:“……事实上,我说了无数次了,黑发黑眼并不是恶魔的标志,我看过的那位旅行家说过,在遥远的东方黄金乡,那里住着的都是黑发黑眼的人,他们都非常富有而且幸福……你梦到的我,也许是我的上辈子呢?毕竟我看那本游记的时候,就觉得我似乎应该生在那里。”   “真的吗?”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唐飞柳,就在这温情的瞬间,唐飞柳尴尬地感觉到了屁股坐的地方开始有什么微妙的不适感,显然,爱德华公爵自己也感觉到了。   这会儿唐飞柳终于搞清楚了爱德华最近到底在纠结什么,心情大好……虽然爱德华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但是只要不是过于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唐飞柳是非常乐于慢慢给他安全感的,在抱住这位公爵大人的时候,唐飞柳就意识到了,他决心拥抱住的,大约不是那么心智健康的人类,但是他有耐心,也有心理准备。这会儿总算把爱德华最大的心结解开了,唐飞柳也认识到了一件事情,这位公爵大人内心有亲密关系的恐惧症——他大约是自小有被遗弃的经历,于是在亲密关系里面总是安全感不足,且有很严重的敏感多疑现象,在唐飞柳和他没有建立起亲密关系之前还好,一旦他意识到他拥有这个人之后,爱德华的不安就更加明显了。   这种情况下,给予安全感是很重要的,而因为各种原因,爱德华一直没有真正拥有唐飞柳的感觉,唐飞柳明白他做的是对的,现在他的身体在现代来说也是成长期,尤其兰斯还是个先天不良的孩子。   不过,唐飞柳不介意给温柔克制的公爵大人一点点甜头。   “不许动!”唐飞柳笑着眨眨眼睛,他金发蓝眼、一身白袍,看上去又瘦又纤弱,可他那只细细的手按在公爵的胸口,没有任何力量,却让一身黑色正装、看上去凶恶无比的恶魔公爵僵硬着一动不动,任由他另外一只洁白的手从腰带里面滑了进去。   “兰斯!”爱德华公爵瞪大眼睛。   “我说了不许动哦!”明明宛如天使的人,此刻笑起来淘气无比,看上去真是漂亮又圣洁,可是恶魔在他的手掌下,却真的一动也不敢动,只能压抑住自己,浑身紧绷,还得克制住自己,害怕自己一翻身,就把这柔弱但淘气的家伙欺负的一塌糊涂。   夏日的阳光真温暖啊,外面的麦穗已经成熟,农人们大声谈笑,说着新发布的规章和手上的存款,农奴们讨论着有谁家能把自己的孩子赎出去,有谁家的壮劳力将会自由,女人们则是讨论着城市建设要搬迁的家,讨论着家里的存款和能交付的房子购买的钱,还有新的城市,孩子们讨论着最近家长的大方,兰斯和几个家境殷实的小伙伴讨论着约克的甜面包……而大家说的最多的,还是田地里等待丰收的麦子和土豆。   约克似乎已经准备好,迎来第一个真正的丰收之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似乎真的好了,就是有点咳嗽。   我每次都这样,一感冒就折腾半个月,所以我超级讨厌感冒啊啊啊啊,大家一定要保重身体。 第32章 甜头   “图特!图特!”乡村的丰收是城市之中长大的人很难想象的热闹画面——男人女人都会穿上最简便便宜的衣服,女人们把自己的帽子牢牢捆紧,男人们甚至会把自己的破帽子丢在一边,挥舞着收割的长镰刀刷刷刷飞快割下麦子。   收割是最无法耽误的事情,要尽快收割尽快晾晒,不然收割慢了,就会有无数贪吃的鸟儿来抢食,若是下了大雨,耽误了收割晾晒,一些麦子发了芽,只怕今年的收成就要损失好大一部分,反正只有把麦子全部放回仓库,不然放在外面一天,人们就会担心一天。   斯图尔特家当然也是这样,往年他最辛苦,因为莉莉虽然是个持家有道的女人,但是她生的不如许多女人那样健壮有力,所以当年莉莉的父母曾想过让她成为某个贵族的情人,因为莉莉虽然长得漂亮,但是在村中的女人,若是没有半个男人的力气,不能下地干活、不能在农忙的时候连轴转的话,很快也会被她的男人卖掉。   幸好斯图尔特从没有为背过当初对莉莉许下的誓言,往年这个时候,斯图尔特就一个人,他每次总是披星戴月地疯狂忙碌,莉莉会在白天帮他一会儿,然后大多数时间还是做几餐饭,照料好她的图特——虽然心疼斯图尔特,但是莉莉的身体确实无法负荷整日埋头在田间的劳作,若是硬撑,如以前一样在农忙的时候生病,反而还给斯图尔特增添麻烦。   早年间还有莉莉的兄弟在丰收后驾着牛车来帮忙,但是后来的几年,老公爵的长子、也就是爱德华公爵的哥哥上位后,行事十分苛刻,大家都过的担惊受怕,莉莉也已经几年没听到父兄的消息了,虽然她住的地方离父兄住的地方驾车也才几个山头,只是莉莉家没有牛车,若不能一天之内往返,在山中可找不到住宿的地方,何况孩子还小、家中贫困,真要知道了什么,也无奈能为力,反而伤心……因此莉莉也只能当做把这件事情忘了,在这个时代,人们面临的难题总是简单、却似乎永远也无法跨越。   而现在不一样了,莉莉迎接着农忙时期加紧了巡逻的斯图尔特回来,斯图尔特摘掉头上的巡逻帽——虽然还和兰斯当年定做的一模一样,但是斯图尔特现在可是公爵承认的、黑天鹅城未来的巡逻队长之一!   而且作为当初督建约克和黑天鹅城工程的斯图尔特,这会儿不但得到了这份工作,还拥有了城中到来的商人的橄榄枝——至少莉莉就知道,他们会在未来规划区有一栋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不是未来给工人和市民们出售居住的那种公寓房,而是一栋有花园的小房子!全部都是水泥铺就,如果他们有钱的话,家中的装饰和物品将全部由莉莉自己决定,可以定做成任何款式!   这会儿斯图尔特的家已经和去年大不一样,虽然这村子面临改建,但是他们离黑天鹅规划的内城还有距离,除了斯图尔特和家里有巡逻队员的家庭,其他家可不一定有殊荣可以搬到内城去,何况还是规划最好的住宅区。   斯图尔特有非常好的消息渠道,他甚至听说了,小兰斯先生,正在捣鼓着在这个冬季到来,在社区正在兴建的那个最大的建筑立面,建立起如同罗马人一般的智慧堂,在那里,所有市民都可以和治安官讨论自己对城市的想法,大家都可以分享自己的智慧。   而这甚至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据说孩子们将会得到如同绅士一般的教导,斯图尔特最近卯足了力气在卖力表现,就是希望将来孩子们能得到这个名额,因此最近除了本职工作,他一直在小兰斯先生面前晃悠。   这会儿斯图尔特回家,看到在昏黄的烛光下,莉莉那微微带着细纹、却给她增添了几分风韵的眼睛,而莉莉的身后,是正在吞着口水偷看菜,又欢呼雀跃爸爸回来了的亚当和小佩妮,这屋子已经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以前的房子非常简单,客厅全是铺着防潮的稻草,在客厅里面则是烧着火,上面驾着铁锅,一般锅里就煮着麦子糊糊,只不过在农忙期间,麦子糊糊会稠一些而已。   可现在,虽然还是昏黄的灯光,虽然还是破旧的家,但是当家中的人有了期盼和笑容,这房子也似乎变得光辉璀璨起来。   斯图尔特吻了吻莉莉,然后笑着说:“莉莉,辛苦了,我听说,冬天之前,我们的房子就会建好,我已经看到了我们的房子图纸,天哪,我想不到这辈子我还能住这样的地方!”   这话让莉莉的眼睛亮起来,而他们身后,亚当刷地冲过来,抱住了爸爸的大腿,大声喊:“我想你了爸爸!”   “晚上说。”两人默契地笑了笑,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这些没确定的事情,可不能让孩子知道,孩童天真,若是不小心说出去,增添什么波澜,那到时候懊悔也来不及了。不过大人们可想多了,小亚当和小佩妮可根本不感兴趣,他们这会儿眼巴巴地看着桌上的食物——今天可不只是面包什么的,还有一道非常新鲜的菜色,散发出麻麻辣辣的椒香,让两个孩子好奇不已。   “先说好,小兰斯先生可是警告了大家,这内脏乱炖虽然好吃,但是会很刺激,小孩子不可以吃太多哦!”斯图尔特对大家宣布完,一家人就拿着叉子各插了一块塞入了嘴巴。   这是兰斯最近才干的一件小事儿,他发现附近的穷人们居然真的会把下水和内脏丢掉,仅仅只是因为圣殿说是不洁的食物,唐飞柳对圣殿可没什么好感,在这种食物贫乏的时代,居然把难得的高热量高脂肪的东西丢弃,这种信仰可一点都没替普通民众想过。   高高在上的贵族和享受民众供奉的圣殿神使肯定都能得到非常好的食物,他们可以鄙夷内脏不洁,可是在这个时代,脂肪和肉类虽然已经很丰厚,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在同时代的亚洲,人们已经开始把内脏利用起来,熏煮各得其味,而在这个时代,平民受到信仰的误导,竟然把身体需要的重要营养直接丢弃。   不但作为一个普通人很愤怒,作为一个吃货,唐飞柳简直是痛心疾首!   于是在唐飞柳做了杂锅下水乱炖之后,他就开始致力于跟亲近的人们说起这些,甚至偶尔会对有兴趣的人进行安利。   幸好圣殿虽然在贵族阶层深入人心,但是在公爵大人的领地上,最虔诚的信徒大多都呆在圣殿管辖的范围内天天被洗脑,而一般的人,如果在现实之中能得到甜美的面包和爽辣的食物,如果在今生就能吃饱喝足,拥有美丽的人生……谁他娘还管你描述的、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下辈子和天堂呢?!   说白了,所谓的这些信仰,可以存在,但是如果如这个时代这般残酷而且愚昧——不许洗澡、就算极度缺乏油水营养不良也不许吃内脏、不许发展医疗——已经威胁到人们活下去的根本,那么,当人们在现实中尝到更美好的生活之后,可不一定还那么在意那所谓的天堂。   这是人类战胜无数庞大凶残动物的根本,是趋利避害的本能,也是人类一直在完全前进的根源,唐飞柳没有想那么多,他的大脑里面想的很少很少,他还有些太过天真了。   不过幸好,在公爵大人接住坠落在他怀中的天使之后,其实就已经在不断地开始积蓄力量,公爵知道他要面对的一切是什么,而且他决心要主动出击,因为最好的保护自己珍宝的方式,就是拥有让豺狼们闻风丧胆的力量。   但公爵不打算告诉自己的小天使,这会吓到这个天真的孩子,他只需要在约克无忧无虑地长大,做他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唐飞柳所做的一切背后,都有公爵默默保驾护航,唐飞柳只看到麦子巨大的丰收喜悦、看到土豆第一季的收获震惊了所有人,他只大概知道公爵分发出去土豆,并规划大致的种植面积,但是唐飞柳不懂公爵每天加重了骑士们的训练——且和以往完全不同,公爵大人命令骑士们把自己的随从带出来,不许随从们替骑士背着铠甲,随从们震惊地得到了公爵统一定制的软甲,甚至得到了自己的武器,而且他们还得到了公爵的保证,这些奴隶随从,如果有表现的特别优秀的人,将会得到公爵的特赦。   这一切,让本来闲散的骑士有了危机感,作为贵族,他们可不想和自己的奴隶平起平坐,而奴隶们开始吃的很饱,不用伺候自己的主人,因为他们的主人得和他们一起接受训练,他们只需要不断地训练,保证自己不要被刷下去就可以。而当第一个天生大力士、因此饭量奇大的奴隶因为吃饱了饭,把一匹受惊的马活生生勒在原地安分下来、而得到了公爵的赏识时,当这个奴隶得到了公爵奖励的马匹,和骑士们一样骑上马之后,奴隶们都疯狂了。   所有人都以为公爵只拥有两百多名骑士,而且公爵已经开始分散骑士们去自己管辖的每一个地方,看起来城堡的护卫更少了,且公爵分派骑士,让他们负责城市的新型建设和建设巡逻队措施,理由是向领地的人们分发麦子和土豆种子,并教导他们如何食用,顺便推广水泥和水利措施,推广新型的农田水利以及堆肥方法……听起来这位公爵大人沉迷种田无法自拔,就算是消息灵活的贵族也只不过拿来晒然一笑。   也有敏锐的人大概嗅到了什么,但是没有人想说话,贵族们可不想动脑子,他们的脑子里面已经全是甜面包和奶油堆积起来的脂肪,就和他们臃肿的身材一样,作为贵族身边的臣僚,聪明人可不会说贵族们不爱听的话,而且……谁都没有证据,毕竟,约克最近产出的高度葡萄酒可真是带劲儿啊,爱德华公爵几乎瞬间就成了整个国家的大红人,眼见着其他国家的贵族都被他的葡萄酒迷得神魂颠倒,据说连圣殿的教皇都要每天喝一杯高度纯酿的葡萄酒才能入睡……谁会触这位炙手可热、身价已经一翻再翻的公爵的霉头呢?   这些唐飞柳当时可没想到,这一切的起源其实是他的恶作剧,因为公爵大人平常睡觉前都会喝一杯红酒,唐飞柳有点想看看公爵喝醉了是怎么样,厨房那几个大桶里的蒸酿提纯的葡萄酒当时被他给收起来了,也一直没用过,他干脆偷换了公爵的葡萄酒——唐飞柳不想承认是因为他青春年少、蠢蠢欲动,有点想灌醉了公爵给自己谋点福利,因为公爵在互通心意之后,一直太规矩了,他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做点什么,就算是一点甜头也好啊!   然后,第一次喝高度酒的公爵果然喝醉了,抱着唐飞柳啃了好大一通,把唐飞柳啃得七荤八素气喘吁吁之后,公爵大人直接睡着了。   唐飞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刚尝到一点甜头就不上不下地被放在一边,气的踹了公爵大人好几脚,然后因为太用力硌的疼,顿时更气了。   第二天公爵起床,看到唐飞柳在睡觉,脸扭成一团、嘴巴嘟着,做梦似乎还在跟某人生气,顿时人生第一次笑出声来,他轻声在沉睡的天使耳边说:“等你身体再好一点。”   显然,公爵大人虽然宿醉,但是还记得自己昨天干了什么,还有某个按捺不住的小坏蛋到底是什么心思,因此虽然被恶整,公爵大人却仿佛被蜜浸润过一般。   公爵大人亲了亲某个人睡的红扑扑的脸,然后起身去洗漱,而唐飞柳一无所知,只知道砸了砸嘴,翻了个身,继续呼噜呼噜睡的香甜。   作者有话要说:   唐飞柳:青春年华每天虚度,痛心!   公爵:……忍耐。 第33章 裙子   话转回到吃完了杂锅内脏的斯图尔特家,小孩子的接受速度比成人更快,斯图尔特和莉莉不得不把剩下一半的杂锅内脏封存起来,留在明天吃,两个肚子吃的鼓鼓的孩子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叉子。   “小兰斯先生说的没错,这内脏虽然看上去脏,但是真正吃起来,却不输给肉呢。”虽然辣椒在今年夏天已经开始收获第一茬,唐飞柳才舍得给大家安利赠送一点点,但是斯图尔特得到辣椒之后,莉莉可没敢放太多,她还留着一些种子准备小心地先种在他们的院子里面,据兰斯先生说,这会儿种子正是种下去的好时候。   但依然还是让从未吃过辣味儿的斯图尔特一家给辣坏了,但是这恰到好处的辣味儿虽然有些太刺激,可是鲜美的内脏肉味让油荤还是不够的一家人深深陶醉,斯图尔特感知还不是特别明确,但是莉莉作为一个家庭主妇,这会儿已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两人闲谈了一会儿,又说到今年的收成——天知道这是他们村最近一直最为受到欢迎的话题。   “咱们的谷仓全部放满了,图特,我长这么大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虽然这句话已经说了无数次,但是莉莉说起来还是不敢置信,斯图尔特听得笑眯眯的,他也再次说:“那你可要记得,让亚当和佩妮好好看着……虽然今年是我的兄弟们帮我收割,但是依然还是要注意一下,我虽然相信他们不会做糊涂事,可是你也要上心……”   这话斯图尔特已经叮嘱了无数次,斯图尔特就是这样的人,虽然以前莉莉在家时,所有人都说斯图尔特这样的男人不够豪爽,但是成为他的家人之后,莉莉才明白这个男人的迷人之处,毕竟斯图尔特对外人虽说比较小气,但对家人可以说是比对自己还大方,这会儿莉莉就带着笑意点头,说:“放心吧图特,都按照你说的,我每天都清点的仔仔细细,你的兄弟们都很好,我也悄悄跟朱莉和安娜说过了,会把他们的酬劳先寄存在我们家,等到详细规章出来之后,看能不能把他们的孩子赎出来。”   “恩,你跟他们说了吧,一定要先赎孩子,大人之后还有机会,让他们千万别犯糊涂,把钱和粮食花在不该花的地方。”斯图尔特认真地追问。   “都说了,图特,他们都说听你的,让你放心。”莉莉慢慢和斯图尔特说着,然后叹了口气,轻声说,“图特,我其实已经想了好几天,我知道我不该这样,家里才好过了一点儿,现在农忙期还没彻底过去,不过我想、我想……”   “莉莉,你怎么了?”斯图尔特看着莉莉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忍不住焦急起来,他一叠声地追问,“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莉莉……”   斯图尔特把莉莉低垂的脸捧起来,惊恐地看到莉莉竟然在流泪,他顿时惊慌失措起来,急忙说:“莉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告诉我好吗?我可以和你一起解决,你别难过好吗?”   “我知道我已经很幸福了,我知道我应该体谅你,可是图特、图特……我真的很想我的父母和兄弟们……图特,对不起……”莉莉眼里不断流出泪水来,她知道自己太贪心了,如果是在其他家,一个女人可以得到丈夫全心全意的宠爱,能掌握家里每一个便士的去向,有自己可爱的孩子,她本应该什么都不该想的。   可是莉莉真的很担心她的兄弟,还有她年迈的父母,纵然她知道这一切不应该,可是她还是忍不住了,在她的生活举步维艰的时候,她还能告诉自己,她没有办法,但是当一切变好的时候,她忍不住就会想到没有音讯的父母和兄弟——要知道,她当年和斯图尔特过的穷困的时候,父母其实可以不管她,嫁出去的女儿,只有命好的、家中富庶的女儿才会得到家族的照顾,除非就嫁在跟前,否则一般只要嫁远了,跟家人也就生疏了,且男人们一般都不喜欢妻子一直想着娘家,因此女人就算想家,一般也不敢经常提,可是莉莉真的忍不住了。   她虽然家中不富裕,父母和她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每年兄弟们还会过来替最小的妹妹和图特这个妹夫收割麦子,这在村庄里面可能很常见,姻亲之间互相帮助,但是她嫁的地方可是离家里有一整天牛车的距离的地方,很多女人嫁出去之后,被丈夫卖掉,家人可能都要过很久才知道。   而莉莉的家人却每年都会在最繁忙的时候到来,帮助她,所以莉莉忍耐了很久,在家中转好之后,她再也忍耐不住自己的担忧了,这会儿忍不住哭了出来。   斯图尔特听到她的话,忍不住微笑起来,他抱着莉莉,轻声说:“我的姑娘,我还以为是什么让你这么难过……是我的错,我该为你想到的,只是我一直太忙了,我不该忘记这件事情,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我们可不会熬到现在……”   “你不怪我吗?”莉莉惊讶地瞪大眼睛,斯图尔特皱眉,认真地说,“我为什么要怪你,我要为我的妻子是个有良心的女儿而责怪她吗?那我成了什么人了?!”   莉莉瞪大眼睛,她颤抖着声音问:“所以……”   “所以让我明天去请个假,我和你一起回去,刚好罗伯特要去约克,你可以想想,我们可以带点什么去见见爸妈。”斯图尔特温柔地笑了,“你知道的,我的父母已经离开了,所以我想,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现在还在的家人呢?”   莉莉的眼泪顿时唰地一下流出来了,她抱住了斯图尔特,只是这一次,是激动而快乐的泪水。她喃喃地说:“天哪,我会看到玛丽,当时出嫁的时候她还嘲笑我远嫁,我要让她妒忌死了!”   “没错,我们回去出了这口气,我的小姑娘!”斯图尔特畅快地笑,这一刻,生活的重压似乎在这一瞬间离他们而去了,斯图尔特抱着莉莉亲吻,就像是多年前在草地上,那个莽撞的、参加乡村舞会的小伙子,抱着自己一见钟情的姑娘喃喃细语,恨不得对她承诺全世界一般。   莉莉马上就要回娘家了,村子里面的女人本就羡慕莉莉,以前条件不好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差距来,最多莉莉比一般女人清闲,那时候可没人说斯图尔特会照顾妻子,大多数女人都会说莉莉身体不好,斯图尔特贪图她美丽的脸,把自己累得跟个牛一样,男人们有时候还会拿来开玩笑,问斯图尔特后不后悔。   尤其是长子去世的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在说是莉莉太瘦弱了,孩子随了妈妈,所以才会早早去了,那段时间莉莉每天哭泣,连斯图尔特也郁郁寡欢。   村里的生活就是这样,大家都是粗人,说起话来没个遮拦,也不一定是真的有坏心思,但是说出的话却真的有时候不太中听,斯图尔特与人交往还算不错,一贯是个脾气好相处的,都曾经为了别人的话生过气,莉莉从原本爱笑的姑娘变成现在这个文静的女人,也是因为这些年的风风雨雨的缘故。   但是现在可没人这么说了,因为斯图尔特出息了!当初兰斯先生选巡逻队员的时候,他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又是他提示了兰斯先生关于约克的粪堆,让大家的土地和庄家都长得很好,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丰收。   如今每家每户,孩子想拉屎拉尿都知道跑去自己家的简易厕所,男人们干活憋不住的时候,都一定要拉在自己家的田地里,可谓是把抠门做到了极致。   村中眼见着今年第一次要有余粮了,不但如此,公爵大人还开始收购他们多余的粮食,全部换成闪亮亮的便士先令甚至一镑一镑的整钱!   大家都知道,这一切最主要的是兰斯先生的功劳,但是不妨碍他们尊敬这个给兰斯先生进言的斯图尔特,而当他们一路熬过来,斯图尔特一直照顾着莉莉,莉莉也一直用温柔回报斯图尔特,渐渐的,大家也不再取笑他们,女人们越来越羡慕莉莉,尤其在听说莉莉要回娘家,斯图尔特为此甚至得到了小兰斯先生借的牛车时,所有女人都深深地羡慕妒忌了。   “莉莉真是嫁对了人。”村中的女人说起来,最近都是这件事情,毕竟莉莉戴着红绸蝴蝶结白帽,穿着翻领红裙,手上拿着同色系的圆篼包、被斯图尔特扶着上牛车的样子,看上去不像是一个农妇,说是乡绅的妻子,只怕都有人相信。   更何况还有人看到了牛车后面对着的东西——布匹和一些蜂蜜,几袋细面粉和腌肉,这出手可不算小气了,更何况斯图尔特手头松快,这回莉莉回去,不知多么风光。   村里的男人们顿时发现,他们在家里不再那么受到欢迎了,老婆不再围着自己转,而是开口闭口就是斯图尔特对莉莉有多么多么好……   唐飞柳要是知道,可能会告诉他们——女性开始觉醒了,你们这些家伙,好日子到头了!还是好好思考下如何哄哄自己的老婆吧!   可惜没人告诉这些人,反而有男人和自己的老婆争吵起来,觉得她们想要看自己的家人简直不可理喻。   时代或许有一两个不同的斯图尔特,会出现一两个幸运的莉莉。可是在大环境都把女人当做所属物品的时代,在大环境只能是男人作为耕种主力、女人无法掌握钱财的情况下……女人们想要真正得到男人的重视,还有很远很远的道路要走。   幸好,她们也许并不需要等太久了。   “嗨!”唐飞柳在某天,终于把水利设施叮嘱完、而黑天鹅堡的地窖设施改建已经在公爵的督建下进行的社火朝天时候,突然看到了自己那头熟悉的牛,小黑被借出去七八天,猛然看到唐飞柳,高兴地牟了一声,完全不管斯图尔特的吆喝,直接哒哒哒哒冲着唐飞柳跑了过来,唐飞柳开始根本没注意,他正在笑着跟伊万丝一起享受田间风光,只觉得这回丰收之下,他总算是解决了大部分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土豆丰收了,他已经在打算如何开始吃炸土豆条了!   而就是这个时候,唐飞柳突然感觉到背后一紧,他转过身,就看到自己那头大黑牛巨大的脑袋和快乐的黑眼睛,正在亲热地看着他,唐飞柳赶紧大声说:“小黑、小黑!可以了,不许咬我的衬衣吃!”   “牟——”小黑不乐意地叫了一声,咔擦一口,刚好咬断了唐飞柳的衬衣,唐飞柳的背顿时露出了一大块,伊万丝紧张地飞速脱下自己的衬衣挡住了唐飞柳,这一串动作行云流水,把唐飞柳都看愣了。   “请、请您穿上吧,我没关系的。”伊万丝飞速把衬衣给唐飞柳套上,完全不管自己的皮肤裸露在夏天的大太阳下。   别人不知道,城堡里的人大约都隐约知道这位小兰斯先生已经升职了,那职位可以直接想象如同公爵大人的上司,有时候让公爵大人出点什么小事儿可能都没那么紧要,但是如果今天伊万丝敢让小兰斯先生露背回家的话,大概他以后就每天都要考虑自己的人生了,伊万丝可不敢冒一点点风险。   唐飞柳这会儿可什么都没想,他正在和伊万丝解释说:“没关系伊万丝,反正穿两件还热……哇,你是莉莉吗?!”   话说到一半,唐飞柳的心思顿时完全被眼前的女人吸引了——莉莉从斯图尔特临时搭了棚顶的牛车里面走出来,她把裙子稍微改了一下,原本的宽大袍裙被改的稍微掐腰,袖子做出一点褶皱和收袖口的设计,看上去顿时身材高挑纤细,风流袅娜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大人,”莉莉赶紧下来对唐飞柳行礼,心中惴惴不安,轻声说,“我是莉莉。”   唐飞柳看着她,突然说:“嗨,莉莉,是这样的,你知道吗,我有个很有趣的主意。”   莉莉茫然地抬起头,她有些惊慌,幸好斯图尔特就站在她身边,微笑地对她点点头,莉莉才稍微放松了点,显然这位兰斯先生应该没有对她产生什么恶感,她松口气,笑了笑,然后就听到唐飞柳说:“……也许你会愿意加入?”   莉莉看向斯图尔特,他满脸激动,看着莉莉,脸上快要放出光芒来。   后来很多年,莉莉都不曾忘记那个瞬间,那是被人传颂的兰斯先生一生之中,极小的一件事情,比起水利设施、交通枢纽、比起他发现的灌溉和增产的食物、比起最早开始解决了所有人饥饿的问题……这件事情其实更像是一个逸闻点缀一般。   但是对于莉莉来说,那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瞬间,让她的人生从回来之时的郁郁寡欢,瞬间从底部回弹,此后一生,她一直快乐地仿佛活在云上之国,而所有的改变,都不过是因为那个小小的瞬间,因为兰斯先生看到了那条裙子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太阳好好,感冒好像真的结束了!开心,为了庆祝,下午的时候加更一章! 第34章 多吃点   唐飞柳其实一直算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他也没什么太大的野心和欲望,于是他所做的一切极其没有规划性,更像是觉得哪个方面不太方便,于是就开始往哪个方向思考。   因为在唐飞柳的脑海之中,有一座人类几千年堆积的精神财富之塔,因为太过庞大,所以反而显得零散,除非触景生情,唐飞柳的选择太多,根本无法一一照顾到。   也幸好爱德华对他的要求就是做自己开心的事情,如果真的一直做一个行政官应当做的一切,那唐飞柳现在做的,就是不断地面对图纸和工地,还有跟各种狡猾的商人们打交道了,那可不是唐飞柳擅长和喜欢的东西。   这会儿黑天鹅城的城建刚开始,商人们就已经闻风而动,有一些已经进入了建城的环节之中,唐飞柳上一刻还在忙着教人们提纯葡萄酒,下一刻就想起来储藏食物的地窖的改建,忙到一半苹果收获,戴夫爷爷说今年的苹果价格不高,因为丰收的太厉害了,但是最多只能放到秋季,唐飞柳就转头忙着喷白酒、买棉袄,教导下人们如何窖藏苹果——这样可以避免低价卖掉苹果,等到了冬天,这些家伙的身家可以翻个几倍!   而且最主要的是约克冬天能吃的水果太少了,外面天寒地冻,如果连苹果都没有,那水果就基本等于零了,而桃子和葡萄都不能放,唐飞柳倒是很可惜桃子不能做成罐头,他只能做成了果酱留着冬天甜嘴……总之,这个工作的历程,就说明了唐飞柳可不是什么计划性的人才,他看到莉莉的时候,其实也只是突然想起来了个经典的营销案例,然后突发奇想,对莉莉伸出橄榄枝,最近城里都在建设,刚好工厂区的地皮还有空闲,唐飞柳想到了约克城里面那些加工棉布的工厂,那些粗放的机器……看上去一切都似乎非常原始,可是唐飞柳突然想到,从这些机器里面,能够获取到多么可怕的利润。   尤其是随着丰收的到来,爱德华领地之中会越来越富庶,还有那些海外航行的人们带回来的财富、正在蠢蠢欲动萌发的科技……唐飞柳只是心念一动,他想的是,既然面前刚好有个显然善于此道的人,他就这么说出了口。   话说完,莉莉还在发呆,斯图尔特就激动地答应了。   然后公爵大人就发现了一件事情,他正等着唐飞柳吃晚餐,就看到唐飞柳穿了一件明显不是他的衬衫,松松垮垮地套在外面,而他的旁边,伊万丝光着上半身,偏偏两人还一个高一个矮,一个健壮一个瘦小,两个人这样子就像是宫廷之中的滑稽戏艺人一样,回来的一路上都让城堡的下人们窃笑不已。   “兰斯?”爱德华昂起了下巴,皱着眉,嘴唇下垂,这不是个开心的表情,显然公爵大人在等待唐飞柳的解释,唐飞柳叹了口气,对伊万丝说,“我都说了这样更奇怪!”   他对伊万丝说完,无奈地脱下了自己外面那层衬衫,转背给爱德华看,爱德华顿时脱口而出:“穿上!”   唐飞柳下意识地一个动作,把衬衣套好,公爵大人已经一边脱着上衣一边走了过来,一路飞快地开始训斥:“一位绅士,怎么能如此孟浪,把衣服脱掉……好了,现在跟我上楼去,把衣服换好再吃饭!”   “可是我闻到了土豆饼的味道……”唐飞柳被剥掉了外面披着的衬衣,公爵随手丢还给伊万丝,留下个警告的眼神,一边用自己的夹克裹住唐飞柳,而唐飞柳磨磨蹭蹭,伸头闻着并不存在的炸土豆饼,显然一天玩下来,他已经肚子饿了。   温柔的公爵大人罕见地并不搭理他的要求,而是裹着这淘气的小家伙干脆一路扛回了房间,回到了房间,唐飞柳还急着吃今年新挖出来的土豆,他下了地,踹掉脚上的小皮鞋,就踩着袜子在地毯上跑来跑去,一边大声问:“爱德华,我的衣服在哪里!快穿好我们就可以吃东西了!”   他乱叫了一会儿,跑进衣帽间翻来翻去,准备随意找个衣服套上的时候,才突然发现爱德华没出声,回过头,公爵大人正在门口打量着他,像是眯着眼睛打算找猎物下口部位的大猫,唐飞柳发誓他甚至可以看到公爵大人身后的尾巴正在惬意地甩来甩去。   然而一起住这么久,唐飞柳已经习惯了公爵大人这种灼热的眼神,他作死地扭扭屁/股,笑眯眯地说:“爱~德~华……你在看什么?”他的语调拖得长而甜蜜,甚至拉开衬衣摆,给爱德华看他雪白的小肚皮,唐飞柳笑嘻嘻地说:“不管你在看什么,你都没办法……唔、晤唔……”   就在唐飞柳得意地秀着自己雪白的小肚皮、嘲笑爱德华什么都不能做的时候,突然爱德华就走了过来,他一把抱住了唐飞柳,然后深深地吻了下来,这是个非常温柔、却带着半强制性的吻,唐飞柳几乎瞬间就感觉自己失去了思考能力,他整个人都被爱德华给抱起来,爱德华的大手抚摸着他的背,仿佛带着电流一般。   ……   “……我错了,”唐飞柳看着自己肚皮上的吻痕,半响叹了口气,自言自语说,“我单单是知道他这会儿不敢动我,却没想过他还可以换个别的办法收利息……”   “你在说什么呢?”爱德华换了衣服走出来,看到唐飞柳窝在被子里面嘟嘟囔囔,那小模样,看的让他的心都融化了。   “我在说,老虎的屁股不能摸!”唐飞柳被折腾了好一会儿,这会儿没好气地说,“顺便嘲笑我是个笨蛋。”   “不对!”唐飞柳突然抬起头,眼神炯炯地看着爱德华,突然拉住了他胸口的衬衣,大声问,“你之前明明什么都不懂,我都以为你要憋到我十八岁或者二十岁……你是怎么知道先收利息的?!”   爱德华这会儿显然有点吃不消,有些事他虽然做了,但是他毕竟是在这个时代长大的人、思维比唐飞柳要古板许多,这会儿讨论起这个,唐飞柳这个被收利息的人还没怎么——反正自从互通心意之后,这家伙脸皮就翻了十倍那么厚——反而是收利息的公爵大人这会儿似乎不好意思了,他咳嗽一声,眼神游移,轻声说:“那个……你知道的,贵族们都会有自己的、各种情人。”   “你什么意思?”唐飞柳脸上一秒之后晴转多云,阴测测地说。   “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显然唐飞柳误会了他的意思,公爵大人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有些医生懂这些,比如,什么时候能做什么,不会伤害身体,怎么保养、又可以、恩……”   “又可以收利息对吧?”唐飞柳这会儿顿时后知后觉地脸红起来,他结结巴巴地说,“所以……所以你去问了别人吗?!”   “……别担心,没有关系,没有别人知道,我就只是问问我领地上一些我知道的人……还有医生,毕竟你的身体,我真的很担心……”爱德华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唐飞柳简直脸红的要炸了,他觉得自己的头顶都在冒烟,讲话结巴的他自己都控制不住了,但是还是艰难地说:“所以、所以医生怎么说……”   “……他说,让我不要着急,”爱德华的眼神柔和下来,他一把抱起唐飞柳,抱着他走到了镜子边,然后轻声在他的耳边说,“你可以慢一点,但我要你安安稳稳地长得更胖一些,更高一些、身体更强壮一些,然后再接受我……”   “嗯……”被爱德华轻轻地舔着耳朵,唐飞柳这会儿才发现他这地方到底敏感到什么地步,他忍不住发出小猫一样的呜咽声,全身都激动的发抖,爱德华边舔边轻声带着气音说,“无论多久我都可以等待……但是,你是我的,所有的、都是我的……不许让别人看到……”   他说着,提示性地用力揉搓唐飞柳的背,手上的茧刮过滑腻的皮肤,带出一串串电流,让唐飞柳发出轻微的呼声,激动的一直发抖,整个人像是面团一样,被公爵揉的一塌糊涂。   下楼吃晚饭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唐飞柳脸红红地戳着自己面前的土豆饼,今年的新土豆香甜松软,好吃的不行,但是唐飞柳的神思还没从刚才的刺激里面回过神来。   明明其实没有做到真正的那一步,但是怎么那么刺激,到现在想起来都忍不住想哆嗦。唐飞柳觉得他真的没救了,但是这个偷偷在他专注别的事情时收集资料、技术理论都突飞猛进的公爵大人,可真的不好招架。   事实上唐飞柳现在有点担忧了,是不是之前这段时间他表现的太过分,把公爵大人逼得自学成才,而且显然学习的太好了,可以拿到奖学金的那种,这会儿公爵还没解禁,就把他弄得快哭了,要是解禁……唐飞柳感觉自己拿银叉的手都在发抖,但也说不好是害怕还是兴奋。   “多吃一点。”偏偏公爵大人自己毫无所觉,盛了一碗奶油蘑菇汤,放在唐飞柳的面前,眼神灼热地盯着他,像是恨不得下一刻就看到唐飞柳赶紧长大到一米八,变成个体格强健的年轻人。   唐飞柳现在听到“多吃一点”的感觉,可谓是心情复杂,这回有点懂在栅栏里面被人类笑眯眯叮嘱要多吃点的猪的心情了,吃了以后要挨宰,不吃又会饿。   不过幸好要面对的不是真的被宰了吃,唐飞柳心一横,干脆大吃起来。   公爵温柔地注视着他,像是幻想家猪长肥后获得丰收喜悦的农人。   恩……这样想太不浪漫了,嘴里叼着牛肉的唐飞柳决定让自己把这个念头丢到北极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写饿了…… 第35章 黑天鹅城   而第二天,唐飞柳穿上了缀满华贵蕾丝的高领衬衫、蕾丝领结和黑夹克,乖乖地穿着到小腿的黑裤子,规矩地搭配好穿在腿上的长袜,搭配柔软的羊皮鞋——天知道他多久没如此认真地着装了,这回可是公爵大人手把手打点好的,公爵大人显然通过上一次的事件发现了小兰斯先生太过随意的重大事实,否则也不会被牛啃掉了衬衣露出背来,并决定自己无论再忙碌也要自己盯紧他按照绅士的规矩着装,任何时刻他的衬衣和小马甲都必须规规矩矩穿在身上。   然后唐飞柳看到伊万丝的时候吓了一跳,他的这位亲密朋友牵着牛车,显然和他的牛都一夜未睡,一人一牛十分憔悴,看到他的时候,都露出了控诉和可怜的眼神。   “……你们昨天干什么去了?偷苹果吗?!”唐飞柳茫然地问。   “……我昨天跟小黑谈了谈。”伊万丝想了一下,认真地说,“我教训它不可以随地乱吃东西,不然我就把它的腿切下来炖萝卜!”   “是吗?”唐飞柳上了牛车,对伊万丝说,“……你和小黑果然情同父子,小黑你委屈了。”   说着,唐飞柳温柔地抚摸小黑,小黑发出了委屈的牟声,踢踢踏踏地往城堡外走去。   看着身边伊万丝憋屈的表情,唐飞柳憋了一下,忍不住大笑起来,他抱着伊万丝蹭了蹭,大声说:“好啦好啦,对不起,我的朋友,我不知道他那么小心眼,你可以让人来通知我的啊!”   “通知你什么?!”伊万丝和他呆久了,也建立起了亲密的友情,两人一起跑遍了每个地方,早已不再那么生疏,他看了看唐飞柳的高领衬衫,然后似乎怕被公爵听到一般,放低了声音轻声说,“那个时候通知,我会更惨的!”   “好啦,我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你……所以……”唐飞柳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油皮纸袋,轻声说,“所以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一大早起来,特地做了某人最爱的东西……”   “天哪!是皇后面包吗?!”伊万丝的眼睛放出光来,看着唐飞柳飞快地说,“涂了很多蒜汁和黄油、加了熏肉还有黄瓜片,里面夹了炸土豆饼和牛肉饼……天哪我原谅你!不就是和小黑熬夜拉磨吗?!天哪还有两个!我永远、永远都是你最忠实的朋友,小兰斯!”   伊万丝郑重地做了一个骑士宣誓效忠的动作,逗得唐飞柳笑的直不起腰来,才拿出一个唐飞柳特制面包三明治,咬了一口,发出快活且夸张的欢呼声。   牛车一路踏踏踏向着山坡下热火朝天建设的城市走去,金币流水一样花出去然后再次流回城堡,第一个盛夏过去,葡萄丰收的季节,莉莉和被挑选出的女人们走入了成衣制造厂,她们拥有了人生第一份工作。   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时候,黑天鹅城的工厂出现了一个叫黑公爵的品牌,大量的机器被从远方运过来,无数便宜的成衣被制作出来,开始不断地囤积,与此同时,艾伦先生爱情美满,为了给娇气的罗杰斯·帕尔先生更好的生活,他把自己的钱也拿了出来,建造了一座罐头厂,为了感谢唐飞柳跟他说的玻璃罐头制作方法,他为此支付唐飞柳百分之十的利润分成。   这一年,约克的人们交完税之后,家中开始有了富余,再精明的主妇也考虑要添置一些东西了,而就在这个时候,一批新的成衣被商人们分批带到乡下,那些物美价廉的裙子和以前比起来,虽然价格稍微贵了两个便士,但有彩色布料点缀,穿上去精神又漂亮,而商人们口里则说着——这可是约瑟芬皇后都穿过的新的时尚裙子!   没错,约瑟芬皇后确实穿过,而且很喜欢这种新型的裙子,只不过同样的技术,送给约瑟芬皇后的可是层层叠叠的彩裙,缝成孔雀开屏的样子,孔雀的眼睛是用猫眼石缝制,穿上去简直艳光四射,这是爱德华给约瑟芬皇后的生日礼物,连皇帝都为之赞叹构思精巧。   约瑟芬皇后的裙子,莉莉和三个手巧的女孩缝了几乎半个夏天,每天每夜不停歇,与此同时,其他的女人们则是大量的裁制和踩着机器缝纫普通的款式,这就是唐飞柳的打算,反正当约瑟芬皇后穿着“爱德华公爵曾经的御用缝纫师”制作的孔雀裙之后,这批打着新式潮流的裙子顿时在城市之中一时风行的仿佛病毒一般,不但如此,大批商人的订单开始雪片一般飞来,当内城第一批居民搬进去的时候,虽然马路上还有泥土,外面的水泥还在等待晾干……城区的酒馆和旅馆却已经加班加点开始营业了。   不营业实在不行,往年黑天鹅就算到了缴税时期,有不断来往的马车和人们,但是却大多都留在城堡居住,且大多都是公爵大人的下属,偶尔有表现好的,还会得到爱德华公爵的接见,虽然有些贵族根本不在意这些地方上的行政官员,但是爱德华是个励精图治的人物,他能弄清楚自己领地里面的每个地方产什么、历年税收到底如何,还能及时调整政策……这些当然不是靠着美酒和宴会能做到的。   而事实上,目前爱德华自己未曾举办过一次宴会,所有人都在流传,据说黑天鹅堡已经被爱德华改建的仿佛天堂,但是可没有人真的能踏入黑天鹅堡,更多人只是开始接触一位叫艾伦的乡绅,那位迷人的绅士据说是得到了公爵大人改建的秘方,可以提供给各位贵族,贵族们大多听说过那舒适的设施之后就心中大动,自从约克城里的贵族们都开始改建起自己的房子之后,社交圈里的小姐们约会的时候,年轻的先生们有钱和学问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小姐们可不想嫁给如今还在守旧,不肯接受新的沐浴设施的家庭。   守旧派其实就是圣殿的虔诚支持者,他们不敢公然违抗公爵大人,但是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通常都忧心忡忡,害怕新式的沐浴设施会给这座城市带来灾难。   不过好在这还没真正蔓延到大贵族阶层,圣殿对于贵族的洗脑是最为严重的,贵族们很多都是虔诚的信徒,因为圣殿一般都十分重视这些手握着金币出生的人,而他们的家庭一代代都是圣殿的信徒,也会给他们更为根深蒂固的信念。   贵族和皇室尤其是这样,不是虔诚的信徒,其实是很难拿到属于自己的财富的——比如没有圣殿的加冕,皇帝的位置不被神承认,于是就不是名正言顺的皇帝。   这情况是非常微妙的,圣殿能够对每个国家的皇帝继承指指点点,皇帝们或许真的信奉上帝,但是他们真的信奉教皇吗?   这就不一定了。   不过好在这个时代通讯困难,且人们其实没有处在信息大爆炸之中成长的人那么敏锐,大家都还只是互相嫌弃——沐浴的人觉得那些不沐浴的人简直是野人,而坚定的信徒则觉得他们是被恶魔蛊惑,已经堕落成了恶魔。   更坚定的老牌绅士已经在搬家去圣殿管辖的区域,这一切其实还是有些麻烦的,税费和各种引起的风评动荡,贵族阶层的离去会让一般自由民产生惊慌,足以让人们惶惶然。   但是今年,一切都在快速改变,大家可没注意到这种事情——因为每个繁荣的地方,都有英俊的骑士们骑着马车到达,他们带着长长的队伍,里面装载了关于丰收和减税的消息。   所有人马上就可以都吃饱肚子了,公爵大人的行政官兰斯大人发现了关于丰收的秘密!人们欢欣鼓舞,减税后今年收割的麦子可以留下更多,已经足够他们生活,且任何有力气、天生有能力的人,都可以参加选拔,成为骑士大人到来之后、所组建的巡逻队员之一……   这些消息很好地掩盖了本该十分剧烈的矛盾。   人们根本没兴趣讨论关于其他的事情,贵族之间的爱恨情仇离他们太远了,他们想要的很简单,就是吃饱饭,而公爵大人给了他们希望,公爵大人带来了海外黄金乡的高产量食物,那玩意儿被大批地种植在地里,承载着所有农人对丰收的幻想。   唐飞柳作为被悄然称颂的人,却根本不知道外界的情况,他这会儿正在看莉莉给他展示的新款,然后不断地跟莉莉讨论服装改良的方式。   “腰再细一些,摆可以再小一些,”唐飞柳看着样衣,认真地说,“蓬蓬袖也可以收窄一些,这批衣服针对的是干活儿的女人们,方便才是最重要的,当然也要照顾美观。”   “可是再细一些,会不会太过……”莉莉脸红了,她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说起话来还是非常的害羞,旁边的蔻蔻忍不住了,直接插话说,“兰斯先生,莉莉的意思是,一些女人会觉得不好意思的……你知道,我们以前可没穿过这样显身材的衣服。”   “那你会觉得漂亮吗?”唐飞柳笑着问大胆热情的蔻蔻,蔻蔻笑着说,“不瞒您说,我恨不得现在就穿上!”   “那莉莉你觉得这裙子漂亮吗?”唐飞柳又问莉莉。   看到莉莉虽然脸红,却还是点头,唐飞柳放下心来,他说:“那这批衣服开始,就这么做!下一批,来我们看看,这条裙子是丝绸领口的吗?”   唐飞柳一个个看过去,和莉莉与蔻蔻讨论着裙子的设计,他有意识地引导这两个女人,让她们思考关于时尚漂亮和耐用划算的划分,让她们理解她们现在做的一切。   其实只想赚钱的话,唐飞柳应该紧盯上层,毕竟他们现在接的大单已经做不过来了,一条裙子赚的差价足以让唐飞柳吃香喝辣,但是唐飞柳却依然没放弃这些简单漂亮的平价裙子,因为唐飞柳不只是想赚钱,他还想为所有人做点什么。   在原本单调的世界之中,增添穿着漂亮衣服、昂首挺胸的人们,是最最有成就感而温柔的事情了。   而且,只有不断地有订单和产量,才能不断地扩大生意,不断地扩招,也能不断地带来人流,还能不断为这些本来没什么地位的女人带来工作,让她们的地位悄然改变,尤其是那些生下来身体不那么强壮的女人,如果有一双巧手,也能自己赚钱,这样就可以避免被自己的父亲或者男人卖掉的命运。   事实上这个方式是很有效的,不只是女人们现在手头富裕了许多,偶尔还敢跟自己的男人摆摆脸色,商人们往来也变得多了,黑天鹅城这会儿建造到一半,就不得不开设了酒馆和旅馆,也是因为来来去去的商人。他们通常赶着自己的马车来,需要停放的地方和自己居住的地方,精明的商人就赶紧买了块地自己加班加点,请了周围的村民疯狂地赶工,赶在最前面,最近赚的盆满钵满。   而附近困苦的人都随着商人的流动,听到了黑天鹅城的消息,于是也有无数找不到生活希望的人开始往黑天鹅城而来。   莉莉的家中,就迎来了自己的亲人,她的两个侄女和她的寡妇嫂子,还有他们年迈苍老的父母。   只不过上一次,莉莉看到家中的贫困,知道二哥去世,父亲断腿的消息,满脸愁苦地回到黑天鹅城,这一回,她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带着笑容迎接了自己的父母和嫂子侄女的到来。   年迈的两位老人和寡妇带着个穿着破烂裙子的半大女孩,看上去凄苦无比,仔细看看他们小心抱着的贵重东西,都还是上次莉莉回去带着的东西,这场面看得人鼻酸。   但是,一家人还能在一起,如今还能在这个地方再次出发,莉莉能得到丈夫的同意、能有能力帮助走入绝境的家人,在这个残酷的时代,其实已经是罕见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差点忘了。。。 第36章 玛姬   “快进来吧,”莉莉招呼着自己的家人,笑着说,“图特今天特地早早下了班,说是要给你们亲手做他的拿手菜,他呀,最近一直显摆呢……”   一家人进了门,这会儿因为外面还有光,屋里显得也还算明亮,斯图尔特正摆着碗筷,看到他们进来,都带上了笑容,亚当和佩妮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姥爷姥姥,这会儿有些怕生,躲在爸爸的腿后面。   而莉莉的家人则是看着桌上放了满满一篮的面包,还有冒着香辣气息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却带着浓重的肉味儿,两个小姑娘害怕,抓紧了妈妈的手,眼睛却眼巴巴看着好吃的,让人看得难受。   “先吃饭吧,边吃饭边说话。”莉莉有些心酸,不敢露出来,让大家难受,赶紧笑着招呼父母。   “莉莉,你们,你们这是何必,怎么做这么多东西上来,我们吃不了那么多的!”莉莉的母亲走到桌边,一叠声说,“这么多,你、你可太大手大脚了,图特也就惯着你,图特,你收收,一餐哪能吃这么多……”   老人家有点急了,她显然是心疼自己女儿,怕斯图尔特对莉莉这么铺张地招待父母和侄女嫂子有意见,一叠声说着,恨不得赔礼道歉了。   “妈妈,你可别怪莉莉,你看这菜,还是我特地做的呢,都是我的主意!”斯图尔特笑着赶紧跟老人解释,他跟莉莉早就商量好了,也没有太大意见,斯图尔特的父母去世的早一些,他和莉莉在一起没多久,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也是因为太辛苦了,身体都被掏空了的缘故,而那时候,每次都是莉莉的父亲带着儿子们过来帮忙,斯图尔特一方面是现在已经开始有了富余,帮助莉莉的家人对他们来说并不太吃力,另一方面也是真的记得老人的好,看他们这么不安局促的样子,心中也不忍心,赶紧说,“爸爸妈妈,你们放心吧,我和莉莉都有打算的,来,放下东西,我们先来尝尝兰斯先生教我的这道菜吧!”   “又在显摆了。”莉莉也笑了,她接过父母的东西,和嫂子一起把东西放在他们将要住的房间里,然后拉着嫂子的手走出来,让他们坐下。   然后,一家人暌违了几年,终于坐在一起用餐,斯图尔特闭上眼睛,轻声祈祷,只是祝词有些不一样:“感谢兰斯先生教导我们灌溉排水、让我们躲过暴雨季节对麦子的侵蚀;感谢兰斯先生教导我们堆肥,让我们的麦子堆积满仓;感谢兰斯先生设立工厂、让我们的口袋变得丰裕……”   这祝词让桌上今天刚到的客人们都瞪大眼睛,莉莉笑了笑,然后,和亚当和小佩妮跟着爸爸一起念完,才宣布开饭。   两个小家伙都不约而同地拿着面前的杯子,往莉莉面前送,莉莉拿起手边的铁壶,笑着说:“我们都这么祷告,因为实在太感激小兰斯先生了……他可真是一位高尚伟大的人,斯图尔特简直恨不得每天把小兰斯先生挂在嘴边。你们以后就会习惯的。”   “是行政官小兰斯先生吗?我们也听说过,听说丰收的果实是他发现的,大家都偷偷说,小兰斯先生据说不但行为很伟大,他的样子也长得仿佛壁画里的圣子……”莉莉的妈妈说到这里,觉得自己的言辞有些不适当,咳嗽一下,结束了话。   不过莉莉倒是自然多了,斯图尔特也说:“要我说,公爵大人绝对不是什么恶魔,我们都觉得兰斯先生那样的人能留在公爵大人的身边辅佐他,也许是因为圣殿的腐败让神都看不下去了吧。”   “图特,”莉莉不赞同地说了句,这话虽然大家都说,但是家人才来呢,可不能吓到他们,不过这会儿,老人的注意力显然被莉莉的动作吸引了,她看着莉莉从装水的铁壶里倒出了洁白的牛奶来,给亚当和佩妮装满,然后又要来小波莉的,倒了满满一杯。   “……这是什么?”小波莉对着面前的杯子,问自己的妈妈。   “这是牛奶,很好喝的。”莉莉还没说话,亚当已经开口了,他喝了一大口,嘴上还有奶渍,大声说,“就这么喝,很甜的,等会儿吃了辣的杂锅,可以喝牛奶,这样就不怕辣了!”   本来有些尴尬的话题被孩子无心打断了,莉莉也笑着招呼大家吃起来,面包进了嘴巴,老人惊讶地瞪大眼睛,这面包里面居然没有掺杂木屑和沙子,是一个完完整整的麦子面包!香甜柔软的一塌糊涂,里面很可能还掺杂了牛奶发酵!   “莉莉,这、这……”咬了一口之后,连一直沉默寡言的莉莉父亲也说话了,“你们一直都这么吃?”   老人的口气非常不赞同,这会儿斯图尔特赶紧给自己的妻子解围:“爸爸,你们放心,自从小兰斯先生发现了堆肥之后,我们今年村中的人都这么吃!而且啊,我们以后也这么吃,爸爸,来,再喝点牛奶,吃点杂锅菜,这可是小兰斯先生的独家秘方,大家现在都可喜欢了!村中的酒馆里面,还有人点了配面包吃呢!”   一顿饭吃的香甜,但两个老人却为自己的孩子们大手大脚而不安,小波莉无忧无虑,她出生没多久,父亲就和爷爷一起出了意外,父亲死去,而爷爷也断了腿,现在只能跛着,失去了两个壮劳力之后,只有大伯和叔叔撑着家,但随着孩子们变多,家境也一日不如一日,波莉是个女孩,她没有父亲,虽然祖父母照顾着,但是到底不如其他几个孩子。   加上她们那边没有直观的感受,通常一直这么生活,这一次是她第一次喝到甜甜的牛奶,吃到香软不磕牙的面包,她大口大口吃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却吃下了大半个面包,直到莉莉的嫂子有些局促,稍微提醒了一下,波莉才放慢了动作。   她也有些害羞,莉莉却很高兴,她笑着又给波莉满上牛奶,给极力拒绝的父母也续上,这一顿饭吃了很久,直至夕阳的余晖落下,才算是意犹未尽地结束了。   这一顿饭下来,波莉和亚当聊上了,她和亚当差不多大,到底是个孩子,虽然生活磋磨,但是一旦环境改善,波莉的性格褪去开始的羞涩之后,也露出一些活泼来,这会儿她听着亚当说约克的一切,眼睛亮晶晶的,三个孩子没一会儿就一起去房间,看亚当和佩妮收藏的小玩意儿去了。   而这时候,大人们也要说说体己话。   莉莉握着嫂子的手,笑着对她说:“玛姬,你进厂子干活儿的事儿,我已经给你安排了,开始进去只能纺布,工资是每个月八个先令,不过兰斯先生说,不住在工厂房的人有一个先令的补贴,我看你就先住在这里……”   “八个先令,我吗?!”玛姬瞪大眼睛,她说,“我怎么会嫌弃,八个先令,我做梦都想不到……莉莉,莉莉,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这位感性的女人愕然完,几乎瞬间眼睛已经弥漫了泪水,她捂住嘴,显然是激动坏了。这些年来,玛姬受的委屈不是一般人能想的,一个寡居的女人,她的家里可不像莉莉,父母对她没有什么温情,能嫁给莉莉的二哥,还是因为莉莉的二哥咬牙给了大笔的钱和粮食,才把她从那个家里救出来,本来他们是想把她卖给一个出钱更多的老男人,但是那男人当时只是路过村中,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的底细,村中的女人讨论起来,都说这个男人可不是想买个老婆,他买了好几个姑娘,有可能是想把她们转手卖个高一些的价格。   玛姬当时威胁父母,要么拿着莉莉家给的彩礼,要么她自杀,让他们什么都得不到,那是她这辈子干过最冲动的事情,几乎是和父母闹到决裂,但是正是这样,她才能完整从那个家脱身,她出嫁的时候没有得到一个便士,但她依然还怀抱感激,让她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和其他几个被买走的姑娘相比,玛姬觉得自己仿佛身在天堂。   只是玛姬没想到快乐的生活如此短暂,就像是个迷人的泡泡,在莉莉的二哥去世的时候,玛姬的快乐也离去了,她死都不肯改嫁,不肯回到自己的家,她跪下来求丈夫的父母留下她,因为她不想忘记自己爱过的那个人。   可是玛姬很内疚,她留下来,虽然能做点活儿,但是如果把她退回去,卖掉,都会拿回来更多的钱,显然更为划算,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就算生活没那么好,玛姬也很感激,可是她还是害怕,这种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在男人去世之后、没人遮风挡雨之后,越来越严重。   放在现代,肯定很多人都不懂,为什么玛姬不离开村庄,去约克之类的地方工作,但是在这个时代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根本无法独自离开家,否则在路上遇到的危险太多了——不光是野兽和别的,一个女人走在大路上,身边没有男人,很容易被别人当做下手的对象,只是劫财劫色都还是一般的,那些半路出家的流莺,在一开始,又有谁是特地想做这个的呢?   不但如此,就算命好到了约克,工厂的职位可是个稀罕活儿,且当地都基本很少缺人,或者有无数的工人的家人或者亲戚等着排队进去,男人还好,这会儿给女工的活儿可不多。   因此,玛姬来的路上,其实还是满心惶然的,要不是莉莉回家给这个村子造成了轰动,而年迈的父母也被莉莉叫着一起过来,说是有活儿给两个老人干,不然玛姬可不敢一个人过来投奔莉莉。   玛姬路上还在担心,莉莉虽然说了这事儿,但是玛姬很担心太多人抢位置,可能等她来了有变动,她一直惴惴不安,饭菜虽然香甜,但是她一直吃的提心吊胆,却也不敢主动问,这会儿莉莉主动提起来,她顿时放下心来。   八个先令对她来说可不是小钱了,这钱精打细算下来,完全够她和女儿生活的比以前好很多,至少吃饱穿暖是没什么大问题了,这里可不是约克,物价没那么高,当然未来的物价也许会越来越高,但是莉莉说了,她进了工厂还会包一顿午饭,待遇可比约克好多了。更何况在这里有两位老人帮忙照顾所有的孩子,玛姬能安心好好挣钱,孩子也能平安快乐长大,还和莉莉能守望相助……玛姬流着泪,只觉得心中一下子放松安定下来,一时竟然擦不干净脸上的泪水。   作者有话要说:   死的是二哥,前面写错了,我改了。   以及谢谢之前给我地雷的兄弟们,破费了。 第37章 back   但显然莉莉和斯图尔特还没说完全部的惊喜,这会儿看到玛姬抹着眼泪,莉莉笑着安慰玛姬,一旁的斯图尔特却在郑重地跟自己的岳父母说着话,他说:“爸爸妈妈,之前因为托人带口信没说清楚,是这样的,这所房子最近我叫人翻新了一下,你看这地面,都用水泥抹过,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外面空地的部分呢……”   “哦,图特……”莉莉的妈妈轻声喊着斯图尔特的名字,显然还是非常局促,斯图尔特却笑着说,“妈妈,别着急,我是说,这房子给你们住,你们也不必觉得不自在……我和莉莉啊,要搬到新房子去了!”   “什么?!”莉莉的爸爸瞪大眼睛,看向自己的女儿,莉莉握着玛姬的手,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她看着爸爸妈妈,又看向斯图尔特,笑着说:“天鹅堡下面不是在规建天鹅城吗,斯图尔特因为是巡逻队长,得到了一栋花园房的购买名额,图特已经交了首付款……”   全家人顿时都瞪大眼睛,看着莉莉和斯图尔特,这可不是小事!这时候有钱是可以居住在城市,但是住在内城最新规划的花园区和住在一般公寓楼可完全不一样,周围可都是有钱人或者是官员!从此以后,莉莉就变成真正的城里人了!   不,认真来说,斯图尔特已经是巡逻队长,他还年轻,就已经在行政官面前挂过号,之前还督建过约克到黑天鹅的马路……斯图尔特的前途有可能还不只是如此!   一家人顿时都激动起来,而斯图尔特要宣布的可不只是这些,他之所以敢接莉莉的父母过来,当然也不是打算就这样把两个老人养着,虽然对他和莉莉如今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太大的负担,但是老人可能自己觉得不自在,而斯图尔特想的是两全其美的法子,他说:“最近城里的商人很多,旅馆都住不下,村子的人最近都粉刷了家里,让商人带着的伙计和仆人居住——城里面住宿的费用可不便宜,所以,我和莉莉反正要搬到城里去,我们干脆就把这老房子给再扩建翻修一下,这地方自己住,门口的空地围起来建一圈平房,做成个便宜的旅馆,院子里面搭上棚子让人坐着休息,顺便卖些黑麦酒什么的……爸爸妈妈你们可以看顾着,也算是一门营生,你们觉得如何?”   “旅馆?!我们把这房子改成旅馆?”莉莉的爸爸一直沉闷地坐着,这会儿却来了精神,他一直是个精干的人,性格某种程度上来说和斯图尔特比较像,不然也不会同意莉莉和斯图尔特的婚事,他当年在一个乡绅给的金币和图特之间,选择把莉莉嫁给图特时,就跟莉莉说过,图特是个聪明人,心肠也好,跟着他,莉莉不会吃大苦,当乡绅的情妇虽然享受的好,但是私生子没有地位,孩子可怜,若是容貌老去之后,等到被抛弃,日子也会马上过不下去。   当年的莉莉懵懂,莉莉的爸爸可不是个傻子,可惜后来腿断了、二儿子又去了,让他消沉了几年,不然以这个老人持家的能力,家中也不会一落千丈。   一路上到吃完饭,老人都没怎么露出过笑脸,虽然女儿真的嫁的很好,女婿也愿意管他们两个老人,他们已经幸运的不行,可是老人想的比较多,一时半会儿还好,如果长年累月下来,平常吃喝都要别人给,以后生病更是个拖累……老人家心里愁苦,这会儿斯图尔特的安排,却让他真正地看到了希望。   莉莉的母亲听到自己男人打起精神来,也不再说话,她也激动坏了,经历过风霜的老人比年轻人想得多,尤其是在这个时代,饿肚子的时候太多了,坐吃山空不做事,是多大年纪的人都不想干的,他们害怕自己成为累赘。   晚上的时候,莉莉温柔的要滴出水来,她这会儿才发现,图特把一切都处理的那么好,原本郁郁寡欢的父母听到了图特的安排,顿时来了兴致,在睡前父亲还激动的满面红光,已经在考虑到时候要在旅馆提供什么类型的餐点的事儿了。   母亲也开心,说着旅馆的床可以自己做,反正他们这个旅馆不太大,价格也便宜,吃的东西也得做的划算些……两位老人这会儿在房间可能还在讨论这事儿呢,连嫂子玛姬都很激动,她以后跟两位老人住在一起,不但有照应,下班后还可以在旅馆帮帮忙,他们是一起住惯了的,绝不会有什么不适应。   说到最后,莉莉的父亲还坚持要每年按照收入给他们租金,毕竟这房子可是莉莉和斯图尔特的财产,斯图尔特也没拒绝,让他们给莉莉,当做莉莉自己的私房钱。   这一晚上,斯图尔特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百炼钢成绕指柔,莉莉原本就是个温柔的女人,可是斯图尔特从未发现,这个女人温柔之下,还有妩媚的仿佛恶魔一般的魅力,当她完全释放出自己魅力之后,斯图尔特第二天起床都觉得自己轻飘飘的,甚至忍不住对莉莉感慨:“宝贝,如果每天都如同昨夜的话……天知道我恨不得你有一百个爸爸妈妈。”   莉莉被他逗得害羞,锤了他一下,挽起金色的大辫子,天将熹微,她要起床做饭了!   而斯图尔特早餐之前也有安排,他穿了粗布衣服,起床出门,孩子们还没起来,玛姬已经起来了,今天她就要去上工第一天,新生活和良好的食物、休憩让她容光焕发,她头发挽得紧紧的,身上穿着一套打着补丁的旧衣服,虽然有些局促,但是精神饱满、脸上带着笑容。   “早安,”看到图特的时候,玛姬还有点不好意思,她大早上睡不着,把家里打扫了一遍,外面放着昨天剩下的菜和面包,玛姬不敢擅动,这会儿莉莉出来,玛姬才和莉莉一起开始处理早餐,莉莉说他们早上不吃面包,而是吃一种叫做煎饼的东西,玛姬茫然地跟着莉莉一起揉面粉,看到图特出门,好奇地说,“巡逻队这么辛苦吗?这么早就要巡逻了?”   “不是,是早间的训练。”莉莉笑着说,“骑士大人早上训练巡防队员,公爵大人对他们可严格了,说是不够强壮的人,是无法保护城中的百姓的,所以,别人都说巡防队好做,但其实图特他们可累着呢……”   虽然说着很累,却不是抱怨,图特自己也很喜欢早上的锻炼,男人有谁不渴望力量,图特虽然不是最强壮的,但是他也觉得每天锻炼让他的体魄变得更强壮,且更重要的是,能被骑士训练,是一种殊荣。   而且据说,早上公爵大人会起得更早,训练那些不当班的骑士,最近休假的骑士们会来城里的酒馆喝酒,本来公爵大人带回来的那批亲兵就非常凶狠,和杰斯他们这种在约克一直未曾出去过的骑士不一样,爱德华带回来的两百多个亲兵,身上有种血煞气,他们都是手上有人命的人物,一般他们来了城里的酒馆喝酒,作风也跟爱德华差不多,一般人根本不敢搭讪。   被这样往常根本不敢接触的人训练……甚至第一次在城里巡逻,图特他们摘下帽子对骑马路过的骑士行礼,对方居然停下来笑着打招呼之后,巡逻队的男人们顿时觉得腰杆更加笔直了,他们现在一言一语都有些模仿那些骑士大人,因此虽然每天被练得气喘吁吁,却还是十分带劲儿。   玛姬看着莉莉,羡慕地说:“你都不知道村里的女人们多么羡慕你,现在女孩们都想嫁到黑天鹅城来了。”   “我知道!”莉莉忍不住也小得意地笑了,她说,“我当时回家,看到玛丽,她还嘲讽我,现在她可要气死了吧!”   “她都快疯了!”玛姬顿时同仇敌忾,同住村里,她这些年可没少受玛丽的气,这会儿说起来也带着扬眉吐气的感觉,说,“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过来之前,她还在说些阴阳怪气的话……真该让她看看我们昨天吃的什么,够这个小气的疯女人气一年了!”   两人说着共同讨厌的人,顿时就觉得和对方亲近起来,原本还觉得有些生疏,这回一起说到玛丽,听着这些年出嫁后玛丽那些事件,顿时都觉得对方熟悉亲切起来,早餐的时间过的无比快活,莉莉和玛姬快手快脚做着事儿,没一会儿,两位老人也起床了。   莉莉的妈妈还比较利索,这会儿把花白的头发盘的紧紧的,上面戴着破旧的头巾,身上穿着有些磨损的白裙,身后是精神抖擞的老爷子,他拄着自己那根光滑的木棍,走出来跟女儿们打个招呼,就往外面去了。   “他昨天就恨不得看看扩建的地有多大了,我劝了好久才肯睡。”莉莉的妈妈笑着说,然后走过来给两人帮忙。   这会儿准备的都差不多了,听到外面图特进门的声音,莉莉才把掺杂了青菜和鸡蛋、牛奶和盐的面糊搅拌完,她搅了一勺黄油,融化之后,才唰地倒进去面糊来。   这事儿玛姬和莉莉的妈妈都只能在旁边看着,她们可没做过这样的方法,事实上,她们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铁皮的锅和煎炸的做菜方式。   斯图尔特回来之后,身上已经没什么汗,显然他们巡逻队又在河里洗澡了,他亲了亲莉莉,进房换了巡逻队员夏天的制服,出来之后,所有人的早餐都已经准备好了。   玛姬咬了一口,顿时瞪大眼睛,软绵咸香的煎饼真是太好吃了,带着淡淡的黄油香味,她轻声感慨:“要不是这麦饼的原料太贵,我看在旅馆卖这个就好了,又方便又好吃!”   “这倒是。”莉莉也笑,“这毕竟是小兰斯先生传出来的食谱,做的是精细了些。”   如今大家生活越来越好,这些精细东西才开始被做起来,不过也不是每天都这么吃,虽然日子好过了,但持家有道的主妇也只会在重要时刻拿出这些珍贵的菜谱。   “不过小兰斯先生真是太厉害了,他好像什么都懂。”玛姬对小兰斯先生产生了好奇,吃着早餐,说,“他一定是一位风度翩翩,成熟优雅的绅士。”   图特和莉莉对视,哈哈大笑起来。   而另一边,成熟优雅、风度翩翩的兰斯先生,正在发无名之火,这两天他好像终于开始再次抽条了,估计是因为营养足够,晚上长得快起来,骨头疼的他直哼哼。   爱德华半夜感觉到怀里的小东西拱来拱去,一睁开眼睛,就撞入一汪蔚蓝的湖泊里,怀里的小家伙抬着头,像是一只金色的小猫一般,含着泪水哼哼唧唧地撒娇:“腿疼……”   爱德华当即睡意全无,整夜整夜地给他揉腿,大掌温热有力,两个多月,唐飞柳发作了十几次,每次都得要爱德华揉着哄才能慢慢睡着。   爱德华可谓是尽心尽力,但是人一旦身体不舒服就会心情不好,原本还很容易饿,能捣鼓点吃的治愈一下,但是偏偏这会儿又吃肉吃多了上火,这火上浇油一般,唐飞柳就火气越来越大,大约也是因为公爵大人太好欺负了一些,正常孩子被宠爱多了都容易娇气,唐飞柳两辈子,上辈子有爸妈朋友,这辈子有公爵大人,越发娇气了,明知道自己是作天作地,但是奈何公爵大人愿意陪他作,于是他愈发地骄纵,因为骨头疼,都不愿意下地走路了,每天被抱着上楼下楼,甚至退化到衣服扣子都不会扣,大早上爱德华出去锻炼也不让去,哼哼唧唧磨磨蹭蹭,把爱德华都快磨出火来了,偏偏可怜兮兮的样子,眼见着这家伙恃宠而骄,仗着爱德华心疼他,越来越不像话,爱德华都快束手无策的时候,好歹有个解闷的事情来了,杰斯他们第一次航海归来,带来了一个庞大车队的货物。   据说,还带回了两个差点被处死的人。   罪名是盗窃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   眼睛快睁不开了……………… 第38章 归人   船队是在爱德华的领地港口靠岸,爱德华早早就听到了消息,唐飞柳也早知道这事儿,但是没想到杰斯他们回来的这么快——可能跟那帮财大气粗的海商往港口修建的水泥路有关。   总之杰斯他们赶着几乎可以蔓延到几个山头的巨大车队回来的时候,那大大的货车排成一列一列,只是都掩盖的很整齐,根本看不出是什么。   杰斯他们到达城堡之时已经是夜晚,唐飞柳根本不知道,第二天他抱着爱德华睡觉,感觉到爱德华又要起身去锻炼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哼哼唧唧,最近已经是秋天,约克的秋天早晚开始冷,唐飞柳身上不太发热,离开了爱德华这个大火炉,一会儿就会冷下来,他整个人扭得跟条小蛇一样,巴在爱德华的身上不肯离开,爱德华被撩的心头火起,大手握住这不怕死的小家伙的腰,气狠狠地下手,落到腰上却是轻柔的仿佛羽毛,他轻声哄着迷迷糊糊的唐飞柳:“……要不就起床吧?早上赖丽为你做了鸡丝粥,还有香喷喷的苹果派,早点起床,嗯?”   “不……我不……”唐飞柳迷迷糊糊的,还记得讨价还价,“冷……”   他苦着脸,小脸皱成一团,开始降温之后,他就越来越讨厌出门了,最近连田地里面都不去了,城里也不去了,反正自从腿疼之后,什么雄心壮志都没了,每天就晓得窝在公爵大人身上,又懒又馋,幸亏公爵大人这会儿还不知道树懒是什么东西,否则一定怀疑唐飞柳是树懒成精了。   公爵大人倒是没觉得什么,就是觉得小孩没精神,看上去怪丧气的,就想找点什么好玩的让他开心一下,小孩子长身体都腿疼,公爵大人当然也疼过,也明白那种酸疼是不好受,不免就纵容了些,不过唐飞柳的好日子只过到今天为止了,因为他这个冒牌唐医生干到今天为止,这个时代的真正前锋人物已经出现了!   就是杰斯路上救下来的那两个人,那两个人一老一少,不是父子也不是朋友,据说是师徒,他们两人都十分清瘦,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都是红发鹰钩鼻,不是父子,却像是父子,尤其看到唐飞柳被抱着出来,那同时皱眉的频率,可谓是一模一样。   “兰斯,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杰斯倒是没想那么多,他有些着急地看着唐飞柳,在海上飘荡了快一年,杰斯的红发剃的很短,身体还是十分健壮,整个人皮肤变成了小麦色,看上去倒是精神的像匹马驹一样,整个人散发出开阔豪迈的气质。   显然杰斯收获良多,各种意义上。   唐飞柳一眼就感慨这位朋友的成长,这会儿还算开心,打起精神回答:“没事,就是长个子腿疼,不想动,怕活动大了晚上腿更疼。”   “是哦,那你小心点,别下地了。”杰斯茫然地回答,他似乎在思考他当年长身体时候的事情,但是却没回忆过来,其实唐飞柳就是懒,他只是不好意思承认他自己躺多了,而爱德华又纵容他,让唐飞柳越来越懒得自己活动。   不过幸好,这会儿这两个被救下来之中的长者就不赞同地说:“这位小先生,您是不是最近吃不下饭,精神不振,每天昏昏欲睡,但是晚上觉又不沉呢?”   唐飞柳还没答话,一旁的爱德华就沉声替他回答了:“是的,这是什么缘故?”   “……缺乏运动。”新到来的医生眼里都是恨铁不成钢,说,“在这个身体还在成长的时期,如果长时间不运动,人类的肌肉和骨骼都会退化,各位富贵的大人们都觉得这样是好事,其实长此以往,会身体越来越差……”   在旁边听着的唐飞柳越听越心虚,心虚是因为他知道这些人说得对,人都有惰性,他玩累了,加上腿疼的这段时间,确实躺的多,加上爱德华是个纵容的家长,于是宠的他都快自己不能吃饭了。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旁边的人不提醒,唐飞柳可一点都没发现他的娇气——要知道就在前年,他在约克的时候,还记得每天早上起来晨跑呢!   堕落了!堕落了啊!   唐飞柳捶胸顿足,深刻反省自己,不但是他,爱德华也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因为太过宝贝这家伙,把他养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深刻反省之后,第二天早上,唐飞柳又在迷迷糊糊哼哼撒娇的时候,硬下心肠的公爵大人把他抱了起来,擦脸刷牙,换好衣服,带出了城堡,凉风一吹,唐飞柳再不情愿也只能彻底清醒过来了。   好久没活动,公爵大人也没去训练,而是带着他走出城堡,慢慢往山间小路走去。   幸好天边已经有鱼肚白,因此好歹山林小路还是比较敞亮,唐飞柳被公爵放了下来,牵着手慢慢往山顶上走,一路走,慢慢就出了一些薄汗,但是人却越来越精神,爱德华牵着唐飞柳走到开阔地方的时候,拿下羊毛围巾垫在平坦的石头上,抱着唐飞柳坐下来。   唐飞柳坐在公爵的大腿上,只觉得有点怪怪的,他挪了一下,天边的鱼肚白染上浅浅的橘色,而后,慢慢的颜色加深。   日出是让人极为感动的画面,尤其当你坐在人迹罕至的深林之中,四周只有偶发的鸟儿叫声,虫子还没醒过来,天边的色泽慢慢从清冷变得热烈,当那个咸蛋黄一样的东西露出一道缝儿,璀璨的光落满大地的时候,唐飞柳整个人被抱着调转了方向,他背对着阳光,初升的太阳光斑斓亮丽,照在唐飞柳金子般璀璨的头发上,爱德华抱着他虔诚地亲吻,从他的头发到眉毛、眼睛、鼻子……最后吻住他的唇。   “你就是我的太阳。”爱德华轻声呢喃着,他抱着唐飞柳,轻声说,“答应我,一定要永远停留在我的天空上,不要让我的世界暗淡下来,好吗?”   唐飞柳这才发现他最近蔫蔫的,其实让爱德华私下里担心了,他没想到这男人居然是这个狗脾气,轻声说:“平常横的很,怎么就不知道给我屁股来两巴掌,我不啥事儿都没了么……”   虽然嘴巴说的倔强,但是唐飞柳心里难受了,他摸了摸男人的大脑袋,轻声说:“是我不对,我就想让趁机撒娇,让你心疼心疼我……哪里晓得后来躺懒了。”   他亲昵地蹭着爱德华,显然对自己最近作天作地闹过头、而这个平常凶巴巴的男人却默默忍耐而感到不好意思,而且通过这件事情,唐飞柳知道了爱德华对他到底能纵容到什么地步,这会儿坚决告诉自己以后小作怡情,大作可要慎重了,这家伙看上去凶,对他这个宝贝蛋儿却是打也舍不得骂也舍不得,除了收利息的时候有点喊不住,其他时候都可好欺负了。   “你是不是特宝贝我啊?”唐飞柳心疼完,又忍不住嘚瑟了,他得意地笑,“你看我都不肯下地走路了,你还乐意天天抱着我上楼下楼上厕所的……你得稀罕我到什么地步,才能这么忍我啊?”   “……我很喜欢。”爱德华笑着回答,他的黑眼睛里面都是溺死人的温柔,他亲吻着唐飞柳,温柔地伸手抚摸他的腿,一边轻声说,“特别特别喜欢。”   尤其是全心全意依赖地伸开手,只能抱住他的样子,没有他的话,不能移动、不能活下去,娇弱又让人爱怜,永远……也离不开他的照顾。   唐飞柳得意地笑到一半,突然觉得有点冷,他打了个冷噤,然后往公爵怀里拱,跟知道人类的宠爱纵容,因此有恃无恐、无法无天的小奶猫一半,边作妖还边说:“好冷啊,你快抱抱我,我刚才吹到冷风了。”   爱德华的回答是用风衣紧紧裹住了这宝贝蛋,托着他看着日出,这宝贝蛋还不愿下地,非得他一路抱回到有人的地方,才撒着欢跑来跑去,显然是完全恢复精神了。   爱德华看着他微笑,虽然、虽然脑海里有很多黑暗的、无法淹没的欲望、无法消失的惶恐不安……但是,比起娇弱而又暗淡的兰斯,他果然还是喜欢这个如同太阳一般璀璨,带着光芒、能量四射的小家伙。   “不要离开我,兰斯。”他轻声呢喃着,黑眼睛一直深沉而纵容地看着欢快跑走的唐飞柳。   唐飞柳的懒惰和撒娇,都建立在有人愿意这么宠爱他、纵容他甚至暗示他,这种被人溺死一般的浓重爱恋,被人当做柔软的肋骨、心中软绵的暗伤一般呵护宝贝的感觉,是会让人上瘾的……就像是喜欢快乐高歌的小鸟,被剪断翅膀、有香甜的小米吃、有温柔的抚摸和照顾,不再会被风吹雨打……久而久之,它就会被驯化,有一天笼子打开,它也不会飞走了。   但是人和动物不一样,温水煮青蛙或者训鸟,或许能一时满足内心的掌控欲,能化解心中的不安……但是,能让一个人真正被驯化的,永远不是这些,而是真正的、包容甚至自我克制的爱。   “公爵大人,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唐飞柳歪着脑袋装天真,笑着说完撩人的话,然后转头继续欢快地奔向杰斯,大声笑着高叫:“杰斯杰斯,你带回了什么好东西,快告诉我!”   爱德华愕然地握紧了手杖,看着远处跑走的小家伙,他轻声对身后走过来的戴夫说:“戴夫……他感觉到了吗?”   戴夫已经老了,最近在建城开始之后,城堡的事物也跟着变多了,他很少随侍在爱德华身边,伊万丝也已经几乎成了唐飞柳的侍从。   可是戴夫不再如同以前一样担心了,他的孩子身边,已经有了陪伴的人,也许他们的道路没有那么顺遂,可是至少不再有那种深入骨髓的孤独和寂寞。   戴夫轻声回答:“小兰斯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懂您的一片苦心。”   懂您是多么困难,才能压抑住在高塔之中滋生的黑暗和不安,懂您恨不得亲手撕掉他的翅膀、剁掉他的双腿的扭曲之爱,可是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也许害怕过,但是他还是如以前一样,颤抖着,还是伸出手,拥抱住了您残缺不安的灵魂。   因为他更懂您有多么爱他,才能一次次忍住亲手毁掉他的炽烈欲望。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差点熬糊涂,今天赶早。 第39章 高塔   杰斯这回回来带了很多东西,基本上唐飞柳重点提到的东西都带回来了,当然最大的意外之喜还是带回来的那两个医生。   他们在研究人类的身体,因为盗窃尸体被抓住,差点被当地的官员绞死,这两个人倒是没什么绝处求生的喜悦,他们说在他们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为自己信念而死的准备。   当然不用死是,能继续研究,他们也非常感激。   杰斯把他们带回来,也是因为觉得这两个罪不至死,而且他们说的很多话,都和小兰斯的理念一样。   这回唐飞柳可找到感兴趣的事情了,他和这两个人聊了很久,才发现这两个人大约就是西医萌芽期的人,而且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比较有实际操作经验,他们和唐飞柳聊了之后,也是瞬间就被唐飞柳口中的一些后世理论征服了,几人每天在城堡附近聊天谈话,一边交流经验,没多久这两个人就说要在这里定居,并且要建立他们自己的实验室。   这年头西医还没发展,基本上的外科手术看上去都像是邪教,但是架不住这两个人自己已经在动物身上干过接骨正骨的事儿,且他们对一般的感冒和伤口都似乎有所研究,据说两人甚至已经在研究羊肠输液的事儿。   唐飞柳现在财大气粗,痛快地资助了他们,对他们的要求就是给自己旗下的企业工人们提供免费医疗,这事儿工人们十分兴奋,这两人能得到采样的标本和愿意配合的人群,也是高兴的一塌糊涂,已经决定这辈子就扎根在约克进行研究事业。   医学的发展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出来的事儿,唐飞柳给他们也形容了药草,让他们顺便看看能否把中药草提纯高一点使用,尤其是一些日常生病会用到的药物,这两人被唐飞柳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最近疯魔一样,幸好唐飞柳给了他们去工厂蹭饭的木牌,不然这两人可能得把自己饿死。   安顿好了这两个人,唐飞柳就开始翻杰斯他们带回来的东西了,金灿灿的玉米让唐飞柳恨不得马上跳起来亲杰斯一口,他用力地抱了抱杰斯,然后继续看,番茄玉米南瓜种子……出发前该叮嘱的都有了,但是那一窝半大不小的猪……唐飞柳就真的懵了。   “不是,你怎么把这些猪带回来的?”唐飞柳十分不解,深刻追问杰斯的心路历程。   “你不是说,我们这边的猪都是瘦肉,但是最好吃的还是白猪肉吗?!我看着猪是白色的!而且据说长得很大,最大能到我们这边猪的几倍大!最大的母猪据说有两百多斤!”杰斯显然也是个敢想敢干的,这时代的安全航海路线,美洲到欧洲的时间比真实历史上哥伦布的路程要短一些,但是也得是小半年,小半年的航海时间,特地带一窝小猪……唐飞柳都服了。   “等等,这窝猪怎么这么小。”唐飞柳算算时间不对,问杰斯,杰斯摸了摸鼻子,说:“我这不是担心吗,就带了怀孕的母猪和一些小猪……结果路上小猪长得太大了,船舱实在放不下……母猪生了猪仔之后死了……最后就剩这窝了……”   “……没事。”唐飞柳被这个逻辑征服了,他觉得杰斯真是个人才,敢想敢干不说,还特别心大,但是老天爷也给他面子,还真给他活着带回来了这些小猪,唐飞柳倒是不担心,他说,“没事儿,到时候和本地的猪杂交一下吧,杰斯,你太棒了!”   唐飞柳和杰斯聊得欢快,两人开始畅想肥嫩软糯的增强版红烧肉和猪油拌饭,唐飞柳口中的美食把杰斯馋的嗷嗷大叫,恨不得这窝从海上颠沛流离而来的猪仔能够一瞬间长大,然后变成桌上的美味。   显见着确实约克这些地方虽然制度落后,但一切都在悄然发展,爱德华在解禁一切,疯狂地发展自己的领地的时候,在其他地方,应该也有精明的领主在飞快地发展自己的势力,这个秋天,第二季土豆都要收获了,约克的冬天即将到来,杰斯带回来的玉米肯定是播种不成了,不过唐飞柳却在思考着,要不要搞点玻璃种植一下番茄。   他想吃番茄,特别特别想吃,番茄炒鸡蛋番茄炒辣椒、番茄意大利面番茄炖牛肉……蔬菜不能保鲜,杰斯他们只带回来了种子,唐飞柳这会儿眼巴巴地看着种子,恨不得现场表演生啃种子。   杰斯去了当地也没敢吃,美洲这会儿还没开始发展,大家都在和当地人做生意,除了土著就是被流放的犯人,治安乱的一塌糊涂,杰斯可不敢随意干点什么,这会儿好不容易回来,唐飞柳流口水,他流的比唐飞柳还厉害。   而晚上的时候,爱德华给了这些离家的下属们开了个欢迎宴会,骑士们围成一大圈,在他们的院子里面惊讶地看到了一栏栏放满要堆出来的面包、一大盆一大盆冒着香气的肉酱面,还有一盆盆热辣辣的杂锅下水,还有最后上的……最近公爵大人最爱的鸡蛋布丁。   这道甜点改良了传统的血肠布丁——唐飞柳听到是布丁,挖了一大勺,只吃了一口差点当场吐出来,却原来这个时代的布丁里面是用动物的血和内脏搅拌熬煮,那味道销魂的唐飞柳半天没说出话来,然后他就直接在厨房捣鼓了一下午,捣鼓出了香甜的鸡蛋布丁来。   骑士们离家的时候,黑天鹅堡还是个孤零零的古堡,晚上打雷劈一道闪电下来都感觉有吸血鬼和蝙蝠要飞出来一样,回来之后,底下的黑天鹅城夜晚都还有酒馆的灯光闪耀,所有的人似乎胖了一圈,女人们更是裙子都焕然一新,若不是都是熟悉的面孔和熟悉的城堡,骑士们几乎要以为自己回来错了地方。   他们一直都算是能吃饱的阶层,也能在公爵的照顾下吃到最香甜的面包——但是今天可不一样,他们吃的面包比以前松软香甜,还有放了糖汁的派,咬一口上面的苹果香甜爽口,中和了甜腻……没有什么比一顿美餐更能给风霜满面的人安慰了,大家吃的捶胸顿足,杰斯大吼着:“我的天哪,我们到底错过了多少顿这样的好吃的!”   基本上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算半个吃货,骑士们本来已经吃不下,但是杰斯的呼喊让他们也觉得自己亏大了,顿时都纷纷再往自己的盘子里疯狂装意大利面和肉馅饼,像是要一顿把之前的亏空都给补上一样。   公爵在这个时候通常是最为大方的,他敲着杯子宣布,每个回来的骑士都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奖励——每人将会被奖励整整三十镑!   这可是一大笔钱!   骑士们虽然报酬优渥,但是也算是手头最松散的一批人,他们大多没有妻子儿女,没有家累,这个时代的骑士还不是浪漫的代表符号,而是一种战争储备,当然,在纳特以及纳特周边的帝国里面,因为经济的发展,战争已经越来越少,骑士们现在已经在渐渐退化,除了为了贵族妇人决斗已经没有太多表现自身的机会,但是在约克,在黑天鹅堡,看上去骑士们似乎还非常忙碌。   他们是爱德华从一次次战斗之中折服的下属,是爱德华各种意义上来说的、经历过生死的亲信,爱德华在夜晚的时候与他们大声谈笑喝酒,唐飞柳第一次睡在空荡荡的巨大主卧,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城堡里几乎没什么人在休息,除了他。   因为公爵大人不许他熬夜,说医生告诉他,熬夜会影响小孩长身体,天知道唐飞柳都马上要十七岁了!!!在这个时代,村里的十七岁的男人已经被视为大人,他们甚至有些人早已经有了孩子!   而唐飞柳,他这时候不能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听听骑士们海上冒险的故事,还必须要乖巧地一个人在这个黑黝黝的房间睡觉,唐飞柳本身就胆子有点小,他其实有点怕黑、怕一个人呆在房子里面,想到这个巨大古堡这一层就他一个人睡,房间越来越安静,月亮透过床幔的影子变换成各种形状,让人想起各种电视电影里说到的怪物……唐飞柳越想越害怕、越想越精神,他裹着被子,翻身爬起来,就开始赤着脚一路往楼下狂奔。   然后,他下楼梯的时候一路滚下来,喝的半醉的公爵大人正因为不放心独自睡觉的小家伙,这会儿正准备上楼来看看,就看到一团裹着丝绸棉被的东西咚咚咚地滚下楼梯,在他的脚边停下。   爱德华低头看,唐飞柳躲在棉被里面,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阻挡住了他的去路,唐飞柳这会儿正害怕,又感觉到那东西悄悄靠过来,一把抓住了他。   “啊啊啊啊啊爱德华救命!!!”唐飞柳带着哭腔尖叫起来,然后听到了公爵大人压抑的闷笑声。   唐飞柳疑惑地扒开棉被,公爵大人灿烂地笑出声来。   唐飞柳被他抱着,感受到爱德华胸腔传递过来的震动,看着这个平日不苟言笑的男人突然放声大笑,顿时有些看痴了。   “爱德华,你真好看。”唐飞柳痴痴地摸着爱德华的脸,感觉到自己像是被色/诱的昏君。   而爱德华显然是被灌多了,骑士们第一次喝到提纯过的高度酒,有些不知轻重,爱德华虽然已经习惯,但是这会儿显然也是被高兴的下属们起哄,喝的有些超出他的预计,他以为自己还很清醒,但是也许他的脑子已经醉的一塌糊涂。   他看着那金色的小脑袋伸出来,蓝眼睛看着他,他的天使伸出柔软的手轻轻抚摸他,像是圣子一般身带霞光。   爱德华黑色的眼睛突然变得深沉起来,他抱起他的天使,像是害怕惊吓到他一样,在天使的耳边轻声诱哄着说:“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好不好?”   “嗯?”唐飞柳茫然地回答,然后就这么被裹着,抱着一路路过卧室,往城堡黑暗深处走去。   那地方是仆人们都很少提到的地方,是公爵大人被小心封锁的过往。   唐飞柳被抱着,闻着公爵身上的酒气,一路盘旋着走上高塔,推开铁门,走过包着铁皮的木门,唐飞柳越来越紧张,他紧紧靠着公爵,一路被抱到高塔之上、那仿佛监狱一样的小房间里面。   那里面,是非常狭小的空间,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木柜,角落处有个木桶,除此之外,这里一无所有。   不,还有大面大面墙的壁画,上面是金漆涂色,金发蓝眼的圣子披着洁白的袍子,伸展开巨大且洁白的翅膀。   唐飞柳愕然地看着这墙面,整个穹顶和四壁都是圣子或大或小的壁画,尤其是面对着床的那一整面,都是圣子温柔凝视的样子。   “我抓住你了……”唐飞柳这会儿才发现,爱德华似乎早已经醉的一塌糊涂。他的表情带着阴狠和疯狂,把唐飞柳从被子里面剥出来,爱德华握住天使瑟瑟发抖的手腕,把他抵在壁画之上。   他低下头,用力地吮吸啃噬这可怜的天使,听他细细地带着泣音喊着“爱德华、爱德华……”   他恍惚间感觉到天使在扑棱着翅膀,像是垂死的天鹅一般。   爱德华做了个漫长的梦,在梦里,他终于张开了恶魔的羽翼,他把轻颤的天使完全覆盖在自己的翅膀下,毫不怜惜地撕咬他,让他的蓝眼睛里全是泪水,然后他再一点点舔掉,让他的天使发出嘶哑的求救声。   可是被污染的天使是无法回到天堂的,他将永远留在恶魔的高塔之中了。   爱德华心中恶劣地想着,拉着天使纤细的腿,让他不得不慢慢被拉回自己的怀里,无论怎么哭喊,都发不出一丝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没更新不好意思,其实我早就写好了,但是我很犹豫要不要释放公爵黑暗且不可控的一面,毕竟我写的是个种田小甜文。   我会尽量处理好的,谢谢大家的等待和支持。 第40章 儿时   唐飞柳也在做一个好长好长的梦,他梦到自己变成了个小豆丁,迈着小短腿在庄园里面欢笑奔跑,梦中的父亲带着温柔的笑容,还有比自己大一点,穿着老式高领晨起服的男孩在大声笑着大喊:“兰斯,兰斯加油跑!”   “papa!Papa!!”梦中的唐飞柳奶声奶气地大喊着在前面假装奔跑等待儿子抓的男人,那男人笑着,哥哥在前面伸腿绊倒了爸爸,于是小小的唐飞柳终于如愿以偿抓住了爸爸,得意地笑起来,周围的仆人们都带着笑容,和唐飞柳记忆之中那些冷厉又刻薄的庄园记忆完全不一样。   唐飞柳就这么奇怪地一直在梦中长大,等他稍微大一些,就被父亲带着上了马车,哥哥给他塞小饼干,一边看他吃一边兴奋地说:“小兰斯,我们要去公爵大人的舞会了!”   “公爵大人?”唐飞柳吃着香甜的黄油饼干,一边茫然地眨巴着眼睛看来看去,他趴在马车上往外看,外面是碧蓝如洗的天空,万里无云,马车在山林之中穿过,路过广阔的草原,马车一路往前走,穿山越水……最终停在了黑天鹅堡外。   黑天鹅堡如名字所言,通体黑色,马车在几座山之外都能看到山崖上那伫立的黑色建筑,看上去仿佛沉默寡言又凶狠的野兽,唐飞柳有点害怕,他往后缩着,却被哥哥抱住了,哥哥也看上去有点害怕的样子,却抱着唐飞柳认真地说:“不要害怕,小兰斯,哥哥会保护你的。”   唐飞柳在梦中感到安心,这时候下来的父亲也握住了他的手,一家人快活地随着人流走入了城堡。   门口是管家在迎接客人,他们这样的小乡绅能进入宴会都已经是殊荣,当然不敢打扰,只是稍微说一两句话,就走入了公爵的宴会。   这回和上回的梦境完全不一样,唐飞柳的手始终被哥哥抓的死紧,哥哥还一直叮嘱他:“不要乱跑哦小兰斯,要和哥哥一起。”   这个梦中,哥哥对于兰斯的关切丝毫不假,看得出来哥哥十分喜欢兰斯,也十分照顾他,而唐飞柳也能完全感觉到兰斯对哥哥的信任和依赖,父亲则是温和大度的,虽然母亲故去,但是小兰斯显然得到了家人全部的爱和照顾。   唐飞柳还没来得及细思为何这境况会与后来完全不同,就被眼前奢华的宴会给震惊到了——说真的,乡村的社交季和真正城堡之中贵族的宴会是完全不一样的,乡村的社交舞会如果是带着田园的浪漫和少女般清丽的天真的话,那么城堡的宴会就是大气恢宏且浮夸奢靡到极点的。   唐飞柳被哥哥牵着,坐在一堆小孩子之中吃甜点,他看到了褐发雀斑的小男孩趾高气昂地被围着走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唐飞柳吃东西吃的太过香甜,这褐发雀斑的小男孩似乎有什么不爽,他一把打掉了唐飞柳手中的小托盘,然后趾高气扬地对扁着嘴的唐飞柳说:“这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王子,”旁边一个又白又胖的小男孩就马上拍马屁,一叠声说,“要不要我让人把这乡巴佬赶出去?!”   “为什么?!”却没想到,这个被称为王子的小男孩却说,“我只是想告诉他,他吃的东西一点都不好吃而已。”   “我觉得很好吃。”梦中的孩子眼泪顿时唰地流出来了,被娇宠长大的孩子可不知道面前的王子是意味着什么,他委屈的哭着,被自己的哥哥抱着,听到哥哥压抑又礼貌地说着:“对不起,王子大人,我弟弟第一次来宴会玩。”   他们所在的其实都不算是宴会厅,只是布置出来专门给孩子们玩耍的地方,里面有很多玩具和大量的食物,侍候的都是仆人,这群惹事的小孩虽然臭屁,但大多都是未来的帝国高层,往常他们都有自己的活动地方,像是唐飞柳他们所在的地方根本不是这群贵族小孩会来的,只是这次这群小乡绅的孩子所待着的区域是去花园的路上,于是唐飞柳就因为吃的太过香甜就这么让王子给削了一顿。   简直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但好在唐飞柳哭的伤心,哥哥却好歹也是继承人,从小就被教育过利害关系,这会儿彬彬有礼地跟王子道歉,虽然年纪尚小、看得出来是极力压抑怒气的结果,但是好歹王子和王子们的随从年纪也小,王子听到唐飞柳他哥的道歉,注意力瞬间被转移了:“咦,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绿色的?”   显然这个跳跃的思路让唐飞柳的哥哥也愣了一下,王子继续说:“你抱着的是你弟弟吗?为什么他的眼睛是蓝色,你的是绿色?”   “……生下来就是如此。”唐飞柳觉得他哥哥的语气十分茫然,但是这回答不知道哪里戳到了这个王子的笑点,这个王子于是哈哈大笑起来,瞬间十分欣赏地说,“很好,你可以带着你弟弟跟在我的身后,与我们一起玩耍。”   ……这个思路就更为莫名其妙了!唐飞柳的哥哥显然也不知如何是好,但是知道贵族可不喜欢听到拒绝,于是唐飞柳收到了他哥“忍耐一下”的眼神,乖巧地点头,和他哥准备随侍在这一大串豆丁队伍的最后面。   “来我身边。”王子却一把拉住了唐飞柳他哥,围在王子身边的贵族小孩这才让了位置,王子显然是个思路十分清奇的人,他这会儿不知为何十分欣赏新的小伙伴,拉着他们去后花园玩泥巴,但是显然城堡的一切让王子已经越来越无聊,就在这时候,身后那个胖子轻声说:“王子殿下,您想去看看恶魔吗?”   “哦?”在花园里无聊的王子这会儿来了兴趣,他眼睛亮起来,轻声问,“是你最小的那个弟弟?”   “他不是我弟弟,父亲说,他只是借着母亲的身体诞生,但是他其实是恶魔,我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那胖子小男孩像是害怕别人把他和那个恶魔提到一起一样,赶紧一叠声解释着。   唐飞柳这会儿隐约知道了这孩子到底是谁了,大约就是爱德华的大哥,只是他太过肥胖,现在又处于儿童到少年的过度期,因此看上去和成年后的爱德华并无一丝相似之处。   唐飞柳在梦中似乎分成了两个意识,一个是他自己,一个是作为兰斯的幼小的他,这种情况玄而又玄,倒像是知道自己在做梦却无法挣脱一般,只是身临其境的感觉更强,更踏实,和之前梦到小兰斯的记忆、总有一种隔膜感完全不一样。   一行人说到恶魔,顿时都有了兴趣,王子一产生兴趣,大家顿时都前呼后拥着往城堡的深处走去。   “哥哥……我怕……”唐飞柳轻声拉着哥哥的衣摆,城堡的深处森冷且幽暗,塔楼深处高而小的窗户并不如居住区域那样采光良好,通风也很一般,因此泛着一股建筑物古老陈旧的灰尘味,让人只能想到多年前也许这里曾是骑士和敌人战争的地方,或是下人观看烽火的地方……总之都不会讨胆小的孩子的喜欢。   唐飞柳的哥哥也绷紧着下颚,他们在乡下的庄园里长大,接触的都是大面的玻璃窗户和乡村田园的家,唐飞柳的卧室外面是大片大片的玫瑰花,庄园里面有天使的雕像和大片灌木围成的庄园篱笆墙,唐飞柳的父亲总说,当早上的太阳照耀,他蓝眼睛的小宝贝睁开眼睛的时候,就仿佛天使从云朵里面醒过来。   而唐飞柳的哥哥就住在他的隔壁,两人在阳光明媚漂亮的环境长大,很难喜欢上这种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贵族们大多有自己的古堡,因此这帮贵族小孩似乎十分适应,他们一群人环绕高塔上去,然后来到了那塔楼顶上的房间外。   那房间被关着,房间门上挂着一把大锁,外面是个小小的可以称作玄关一样的东西,那里本来是给值夜的人轮流休憩的地方,而在这恶魔幼小时,被安排来照顾他的奶娘和下仆都在外面这地方轮流过夜,但此刻这外面没有任何人,放的所有东西都已经有很厚的灰尘,显然这地方除了每日有人送食物过来,已经没有其他人关注了。   “你们要进去去看他吗?”小胖子神神秘秘地说,“我知道钥匙挂在哪里。”   他像是掌握什么珍禽异兽的商人,转动着他贪婪的眼睛在说话,带着一种炫耀和得意的表情,唐飞柳有些怕这个人,他情不自禁地往后缩了缩,突然听到上方王子笑着说:“打开。”   小胖子赶紧摸到放台灯的地方,垫着脚摸了一会儿,果然摸下来一片钥匙,他把钥匙插进去,果然转开了那把大锁。   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是很久没上油润滑的艰涩感觉,一群衣衫华丽的小贵族站在门口,看到了那个黑漆漆的房间。   房间里面,有股破烂的霉味,床上,看不清五官、头发长乱的小孩缩成一团看着他们,没有人能看清楚他的表情和样子。   “喂,你们干什么?!”就在这时候,唐飞柳听到哥哥大喊,接着突然感觉到有人把他的手使劲掰开,他就突然感觉到身体被人一推,跌跌撞撞几下,身后的门猛地关上,然后,唐飞柳听到那王子和跟班们在外面发出的巨大笑声。   “王子殿下,我弟弟胆小,请您让我带他出来……”唐飞柳听到哥哥焦急地说着,然后就是王子殿下不以为然的回答,他漫不经心地说,“急什么,让我看看那恶魔会不会吃了这个孩子。”   唐飞柳害怕极了,他巴着门,还不到门把手那么高,顿时急的哇地一声哭出声来。   “王子殿下,请您放了我弟弟……殿下!”门外是哥哥焦急的声音,门内才不过几岁的小唐飞柳哇哇大哭,又害怕地往身后看,当看到床上那个黑峻峻的人影居然动了动的时候,吓得拍门大喊了起来:“哥哥、哥哥……哇……”   梦中那金发蓝眼的孩子吓得快要打嗝,门外和唐飞柳三分相似的哥哥绿眼睛里全是焦急,他知道不能和王子正面冲突,可是听到自己弟弟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候,到底还是孩子,下一刻唐飞柳听到门外传来王子的惊叫声,还有旁人的大呼声:“你干什么?!你不能这么对王子殿下……”   “你干什么!你这个乡巴佬!”王子殿下也在惊呼,然后唐飞柳听到了巨大的呼喝声,接着就是孩子们的尖叫,“快叫下人来,这乡巴佬把王子推下楼梯了!”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大家都在纷纷尖叫,门外乱成一团。   而门里面,唐飞柳大声哭喊着,丝毫没有发现,身后那个黑峻峻的人已经来到身后,伸出手搭到了他的肩膀上。   唐飞柳只觉得肩膀一沉,然后就看到肩膀上那只手,小小的孩子没受过那么大的惊吓,一翻白眼直接吓得昏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好多小苍蝇搓手,哈哈哈,太可爱了,实在不忍让她们失望,我今天把前天的补上,晚上再更一章。 第41章 兰斯   昏过去之后,唐飞柳感觉到自己似乎迷迷糊糊之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触摸自己,他茫然地睁开眼睛,就看到面前黑发黑眼的男孩在痴迷地看着他,当看到唐飞柳睁开眼睛之后,他轻声艰涩地问道:“……你就是天使吗?”   他似乎常年不太说话,因此开始说的时候,语调有些奇怪,但是很快就越来越清晰熟练,他的手还在唐飞柳的身上摩挲,因为常年未曾梳洗,他的身上发出难闻的味道,他迷恋地抚摸着这个金发碧眼的孩子,仿佛朝圣的门徒,他刻意放低声音轻声说:“……你不要害怕,虽然他们说我是恶魔,但是我不会伤害你的。”   看到唐飞柳虽然懵懵懂懂,但是好歹没哭,他又继续问道:“所有天使都像你一样香吗?”   唐飞柳不能闻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但是他记得在庄园里,父亲会用柔软的布巾替他擦洗,他喜欢毛巾擦干身体那种舒适的味道,因为他生下来体弱,家人大多纵容他,所以唐飞柳身上确实没有奇怪的味道,反而有种牛奶和饼干的香甜奶味,闻着和一般的孩子完全不一样。   这会儿他不敢动,只敢哀求地眨巴着蓝色的眼睛,祈求地看着眼前黑发黑眼的恶魔,半响才抖着声音奶声奶气地说:“我不好吃,求求你不要吃我……”   他被王子在外面说的那句“看恶魔会不会吃掉这小孩”给吓坏了,这会儿说话的声音都在细微地颤抖,要是恶魔说一句“不”的话,他大概瞬间就能表演一个泪崩。   好在恶魔并没有这个意思,反而轻声安慰他说:“你别怕,我不会吃你的……你喜欢吃饼干吗?”   说着,恶魔看小孩快哭了,赶紧从床头那个柜子里面拿出一个铁盒,一打开,里面就蔓延出了香甜到馋人的味道,小孩儿的注意力就是这么容易分散,刚才还在害怕的小家伙闻到了香甜的饼干味,顿时就忘了自己身在何处,瞪大湿漉漉的蓝眼睛,嘴巴里分泌出口水,模模糊糊地说:“饼干……”   “给你吃。”恶魔显然虽然没有怎么清洁整理,看上去吓人了一些,但是除了神神叨叨之外,应该在这个高塔之上过的还行,他手臂有力气,身体不像是没有营养的样子,只是生活环境确实糟糕,且精神状态也十分糟糕,他痴迷地看着唐飞柳吃饼干,轻轻地抚摸他的金色头发,然后轻声说:“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颜色。”   他陪小小的唐飞柳玩游戏,不厌其烦地陪小孩玩躲猫猫,小房间那么小,所以恶魔每次都能很轻易被逮到,但是轮到恶魔找人的时候,就要找很久很久,才能找到他。这是唐飞柳玩这个游戏最为有成就感的一次,他玩累了的时候,小脸上就红扑扑的,像是两团被染红的绯色云朵。   王子被打显然不是小事,城堡里的人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时间来找他们,而唐飞柳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在梦里,这位高塔上的年轻恶魔一直在陪他玩,拍着他的背哄他睡觉,唐飞柳打着呵欠睡觉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害怕这个恶魔了,他听到恶魔轻声唱着一首十分难懂的歌,小心地晃动他,轻手轻脚的,像是害怕把这小天使惊醒得扑棱翅膀飞走一般。   他们一起呆了一天一夜,只是每次送饭的人来的时候,恶魔都很紧张,他捂住唐飞柳的嘴,不许他发出一丝声音。   梦中的小孩不懂恶魔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懵懂地配合,而恶魔每次都会先拿好吃的东西给他,然后一遍遍地问他:“你能不能留在这里?”   “好啊。”梦中的小孩童言童语,显然已经开始把恶魔当成了朋友,他甜甜地笑着点头,然后苦恼地嘟着嘴,掰着短短胖胖的手指数着数字说,“但是papa说,我们来这里参加宴会,只能待五天的时间,所以我只能陪你玩五天哦。”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永远留在这里吗?我、我可以给你所有的东西。”恶魔环顾四周,突然发现他好像一无所有,顿时有点泄气,轻声说,“好吧,我知道你在天堂肯定有更多好东西。”   恶魔显然被这个发现打击到了,他沮丧了一会儿,又被小家伙使唤着把他举起来,试图看高高穹顶上那风口外面到底是什么。   人们找来的时候,唐飞柳正和恶魔玩到数数字的游戏,唐飞柳被一到二十给弄得迷迷糊糊,恶魔则是耐心温柔地一遍遍教他。   “爱德华,退到角落。”门外突然响起这个陌生的声音时,唐飞柳看到恶魔突然绷紧了身体,然后,恶魔突然一把抱住了他,然后焦急地在高塔上转来转去,似乎想找个地方把他藏起来。   他被小心地放到了唯一的柜子里面,恶魔轻声说:“别出声。”   金发小孩茫然地眨巴着蓝眼睛,穿着层层叠叠蕾丝和绸缎的小礼服,坐在柜子里面,像是最顶级的玩偶,他认真地点头,严肃地答应:“嗯嗯!”   还以为恶魔在跟他玩什么新的游戏。   然后,柜子门被关上,里面的小唐飞柳听到大人们走进来的声音,严厉的呼喝声,还有怒骂声,鞭子破空的声音。   接着,柜子门被打开了,唐飞柳被人一把抱了出来,他茫然地看着父亲和哥哥都惊喜地轻唤他,哥哥的额头鼓着个巨大的包,上面已经结了血痂,显然这两天过的不那么顺利。   “不要,不要带走他……”唐飞柳顺着这个声音转过头去,就看到恶魔跪在地上,而老公爵手上拿着带着银刺的软鞭,恶魔的身上,已经被软鞭打的皮开肉绽,可是他却似乎习惯了一样,只是执拗地看着唐飞柳,他轻声哀求,“不要……”   唐飞柳动了动,下一刻却被爸爸狠狠地抱住了,他们都激动坏了,显然以为他受到了严重惊吓,然后唐飞柳就根本看不到发生了什么,他只是似乎听到了恶魔在大吼着什么,然后就鞭子破空的声音,还有老公爵严厉的怒斥声。   唐飞柳被抱着走下高塔,当夜就连夜启程,离开了公爵的城堡。   而唐飞柳一觉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马车,此刻站在自己房间——现代的房间。   唐飞柳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在烘焙,房间里面都是松软绵密的奶香味儿,“唐飞柳”把一整盘定型好的蔓越莓曲奇放到了烤箱,然后转过头来,对唐飞柳点点头,轻声而有礼貌地说,“兰斯,你来了,请坐下吧。”   唐飞柳瞪大眼睛,看着和现代的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说:“……唐飞柳?!”   “唐飞柳”温柔一笑,说:“没错,是我。”   “这、这是怎么回事?”唐飞柳茫然地看看自己,再看看面前的人,他有点迷糊了,结果“唐飞柳”接下来的话,让他更加惊讶。   原来唐飞柳在中世纪睁开眼睛的时候,现代的唐飞柳也被人从河里救了出来,清醒了过来。只是和唐飞柳不一样的是,兰斯来到现代的同时,也恢复了全部的记忆。   “我们六岁的时候,你离开高塔后,因为惊吓和受寒,你开始发起高热……刚好在现代我也生病高烧……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就换了个身份。”兰斯认真地解释这一切的根源,他看着唐飞柳,轻声说着之后唐飞柳不知道的一切,“当时我们都忘了这些事情,但是和爸爸妈妈不一样的是,道格先生和你哥哥认为我是恶魔,吞噬了你的灵魂,寄居在你的身体里……他们想要自己的儿子和弟弟回来,不敢上报教会,只能偷偷关着我,私下请人驱邪……”   那段往事显然不那么快乐,兰斯虽然口里说的十分疏离,但是眼里有些泪花,显然来到现代也没改变他纤细的灵魂,唐飞柳听着小兰斯经历的一切,终于慢慢恢复了记忆。   他脑海之中划过一幕幕画面,他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兰斯,半响才愕然地说:“……所以说,我不是穿越,我们只是凑巧又换了回来?”   兰斯点点头,轻声说:“你就是兰斯,我就是唐飞柳……虽然我这些年可能过的不那么愉快……但是,我也很谢谢你在我回来之前所做的一切,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不那么难过,我很喜欢我们的朋友,虽然之前我闹了不少笑话,但是他们都很关心我们……还有,我很对不起你,我把一切弄得太糟了,父亲去世了,哥哥一直都再也没笑过……”   “不不不,是我对不起你。”唐飞柳茫然地说着,他呐呐地说:“我其实一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我一直觉得一切好像是个梦……我的天啊,所以这才是我的人生?所以我才是兰斯?”   “是的,你是兰斯·道格,你出生于约克,你的家人都很爱你,无论是约克的,还是我们的爸爸妈妈,他们都爱我们”兰斯看着唐飞柳,轻声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梦,但是我很高兴能看到你,如果你真的在这儿……兰斯,虽然我经历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是我依然很高兴有这么一段奇遇,希望你在约克过的好。”   “我、我也是……我的天啊,我居然就是兰斯……”唐飞柳这会儿被震撼的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他突然手足无措地摸了摸口袋,然后从里面掏出一个金色的袖扣来,他递给兰斯,说,“对不起,还有……谢谢你告诉我这一切,谢谢你……”   兰斯愣了一下,手忙脚乱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后只摸出来一个一块钱的硬币来,他不好意思地摊开手,说:“……对不起,我只有这个。”   唐飞柳拿过那枚一块钱硬币,环视着周围熟悉的房子和家,然后突然听到有男人迷糊的声音——穿着睡衣的高大男人从客厅走进来,抱着“唐飞柳”就一阵猛亲,迷糊地问着:“宝贝,你怎么大半夜烤饼干?”   那男人看上去像是混血,高大健壮,兰斯有点不好意思,接着那男人就干脆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带着调情的迷糊撒娇声说:“是我的错,来让我好好陪我的宝贝运动一下,你就能睡着了。”   “……你看起来很幸福。”唐飞柳尴尬地说着,然后他看到周围一切在变淡,唐飞柳赶紧挥了挥手,说,“再见,唐飞柳,祝你幸福。”   “你也是,小兰斯。”唐飞柳对他挥挥手,被抱了出去。   周围的一切幻境褪去,唐飞柳睁开眼睛,他抬起手,摊开手掌,发现手掌里面,静静躺着一枚一块钱硬币,熟悉的菊花图案,熟悉的一切。   熟悉又陌生。   唐飞柳叹了口气,他脑子乱的一塌糊涂。   作者有话要说:   小糖糖的来历终于说清楚了,他跑不掉啦。 第42章 往事   唐飞柳才醒过来,还没有来得及怅然若失,刚弄出这么一点动静,就听到伊万丝在外面毕恭毕敬地问:“兰斯先生,你醒了吗?”   “是伊万丝吗?”唐飞柳茫然地问,“你在外面?”   伊万丝这才推门走进来,身后跟着托着帕子和银盆的侍女。环视四周,似乎这里面的布置都还是熟悉的景象,而爱德华自从和他一起住之后,是从不允许任何人再踏入他们的房间的,唐飞柳顿时疑惑地说:“伊万丝,这是怎么回事?”   垂着眼睛轻轻替唐飞柳擦脸的伊万丝轻声说:“公爵大人今天天未亮就连夜离开了城堡,似乎是查理王子在王宫急招。”   “什么?!”唐飞柳惊得整个人坐起来,然后突然感觉到了有点什么不对劲,他低头看自己露在睡衣外的皮肤,上面满是吮吸的青紫痕迹,唐飞柳想到了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紧张地挪了挪屁/股,然后放心地喘出一口气来,拍了拍胸口说:“幸好幸好。”   幸好没真的做到最后,虽然大腿根有点火辣辣的疼,显然皮肤可能磨破了,身上还有些太过用力被咬伤的淤痕,但是好歹没有真的发热或是受创的风险。   唐飞柳想到了昨天的夜里,爱德华喝的微醺的表情和后来做的事情,表情顿时有点尴尬。   昨天的事、梦中的一切过往……唐飞柳这会儿脑子里面乱的一塌糊涂,他努力让自己理清思绪,问伊万丝:“公爵说了什么时候回来吗?”   “说是在您的生日之前,一定会回来。”伊万丝认真地回答唐飞柳,一边利索地给他洗好了脸,准备换上的晨间服已经放在床边,唐飞柳赶紧说,“我先去泡个澡,你先下去吧。”   伊万丝点点头,悄然地带着侍女出去了,唐飞柳下了床,往镜子边走去,镜子里穿着褶皱蕾丝睡衣的男孩金发蓝眼,带着一种纤薄脆弱的少年感,不过那只是一种第一感觉,实际上唐飞柳在营养丰足的这一年多里,已经长开了许多,只是大约他的眼神太过纯澈的关系,总让人有种年幼的错觉。   这会儿唐飞柳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看着那些斑驳的吻痕……连脚背上都有……唐飞柳整个人像是被什么大型动物狠狠地舔舐啃咬了一整遍,然后又被依依不舍地放过,唐飞柳想起来昨天夜里公爵呢喃的“不许你走”,还有那些沉迷的迷恋、带着不安的破坏欲和狂乱……   这会儿唐飞柳才隐约弄明白了一切的根源。   为什么公爵一开始看到他的时候,那么快就迷恋上他;为什么他对公爵有那么熟悉的亲切感……以及,公爵大人的心结。   唐飞柳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说:“兰斯……你怎么办?”   唐飞柳不知道。   因为这时候他才发现,他对这个世界一直是有一丝疏离感和不安感的,他做一切都不那么谨慎,做什么都潇洒且赤诚,不只是因为他的性格如此,也是因为唐飞柳内心深处,一直觉得自己并不真的属于这里,他可以在这里安家立业,在这里做很多很多事情,但是他没有一种真正属于这个时代的归属感,没有那么踏实的忧虑和奋斗的根源。   这也是爱德华一直内心有隐忧的原因之一,虽然唐飞柳自己没发现,但显然公爵大人是个察言观色的好手,但爱德华一贯是个压抑的人,他不太善于表达,且根据唐飞柳现在完整的记忆……当时高塔之中的爱德华显然濒临精神崩溃,那时候的爱德华整个人眼神和神态都有种疯狂执拗的表情,一看就和正常人不一样,也是,如果自小在高塔之中长大,就算当时有戴夫这个管家帮助、有约瑟芬的授意,爱德华没有真的受到饥饿和苦寒,但是内心的寒冷和孤独可不是食物能够填补的,也不知道后来爱德华是遇到了什么,才会变得到现在这样正常。   不,或许爱德华还是那个爱德华,他的心还在高塔之上……   唐飞柳漫无目的地想着,伊万丝退下后,他并没有泡澡,他穿上晨起服,打开房门,一路往城堡深处走去。   和记忆之中一样的路线,就算整改之后也无法消除城堡深处那股萧条冷厉的味道,伊万丝没有出声,只是忠诚地跟着唐飞柳,显然公爵大人百忙之中离开时,对这位忠诚的仆人下了死命令。   “你不要进来。”直到走上旋转的高塔楼梯,到达囚禁爱德华的高塔之上时,唐飞柳才轻声说。   “遵从您的旨意,阁下。”伊万丝认真地回答,他眼里带着忧伤和淡淡的惊惧,显然对这个地方有所了解并且不那么喜欢,他担忧地看着小兰斯,忍不住僭越地说了一句,“公爵阁下可能……算了,小兰斯,我会一直在外面等你。”   伊万丝显然是想提醒他,这是爱德华最为私密的自留地,可是伊万丝只说了半句,就明白如果这地方真的有人能走进去,那必然也只有唐飞柳,所以他停下了劝告。   唐飞柳对他笑了笑,表示自己没事,然后推开了那扇门。   如梦中一样,门发出粗嘎刺耳的声音,然后慢慢打开……里面的摆设还是和梦中一模一样,床、柜子和藏在角落用于便溺的小木桶……除此之外就是满眼铺天盖地的圣子像。   唐飞柳看着这个黑暗闭塞的房间,想象着如果他自小如同被囚禁的野兽一般在这个地方长大……他不可能做到如爱德华那样行为举止如同常人,唐飞柳在小床上坐了会儿,打开柜子门看了看,里面和他梦中一样,还叠放着一些衣服,都十分破旧,带着一种老旧时光的局促感。   唐飞柳拉开了床头柜,他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铁皮盒子,他打开铁皮盒子,里面是几块凌乱散乱的饼干……这些有意义的东西,全部都从未移动过,仿佛随时有人要回到这里,把自己关起来,继续独自在这里寂寞死去。   唐飞柳觉得眼前的一切有些模糊,他感觉到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慢慢从眼里流出来,他放下饼干盒子,拉开上面的柜子——那里应该放着书本或是什么杂乱的一些小东西,年轻的恶魔曾把它们当做玩具给幼时的他玩,唐飞柳甚至还记得那些杂乱玩意儿的样子。   可是唯有这个地方改变了,唐飞柳打开那柜子,吓得瞪大眼睛——他看到了一条血迹斑斑的鞭子。   鞭子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上面镶嵌着银刺,斑斑血痕有新有旧,唐飞柳拿起那条鞭子,入手十分沉,唐飞柳根本不能完全提起来,鞭子把手用皮料镶嵌,根部烫着熟悉的公爵家徽——盘绕在荆棘上的蛇。   唐飞柳这才发现有些血迹比起来十分新。   他想到了爱德华总是穿的整整齐齐的衣服。   曾几何时唐飞柳以为那是爱德华在控制自己,而在这一刻,唐飞柳有了十分不详的预感——爱德华一直是如何告诫自己忍耐的呢?他是如何一次次面对自己无知的挑逗和挑衅的呢?   或许爱德华什么都不做,并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体,或许在内心最深处,爱德华害怕拥有他,就像他害怕在高塔之上曾出现的那个金发天使,最终被人抢走一般。   唐飞柳思考一切的细节,那些未曾察觉的记忆随着熟悉的场景一次次地回放,唐飞柳转身看壁画上各种各样的圣子,他猛然明白了一个细节——圣殿宣扬的圣子是金发、金色的眼睛,如同阳光普照世界,带着威严和光芒。   可这个高塔上,所有的圣子都是碧蓝碧蓝的眼睛,仿佛最晴朗天空一般纯澈的蓝,因此圣子的威严变成了澄澈的温柔,让人被注视时,仿佛被碧蓝的天空所包裹。   唐飞柳捂住了嘴,眨巴着和圣子一模一样碧蓝的眼睛,透明的泪水从蓝眼睛里面一直扑啦啦掉下来。   而这时,门打开了,外面是头发花白的老管家戴夫,他看着唐飞柳,轻声说:“……公爵大人让我别让你过来,这回我这个老家伙自作主张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唐飞柳脑子里面的信息撞在了一起,他看着戴夫,轻声说,“戴夫爷爷,爱德华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曾经唐飞柳也和所有人一样,都以为黑公爵生而不凡,他没有软肋,所有的一切过往都只是注定他未来辉煌的勋章……即使后来和爱德华相爱,那种不真实的不安感也让唐飞柳故意不去探寻爱德华的过往。   他对一切都太乐观了,他以为那些黑暗的高塔岁月最多是孤独,而唐飞柳也在竭力遏制自己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漂浮不安感……他们两人隔得那么近,他们彼此吸引相爱,可是在心灵之上,他们反而隔得越来越远。   唐飞柳一直在竭力不去想自己应该属于哪个时空,原本的小兰斯少爷去了哪里,他占用了这个无辜之人的身体……他用焦急的脚步去报答这个时空,去解决饥饿和寒冷,努力建造水利和加快脚步寻找食物……做这一切,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工作狂,只是因为不安而已。   他觉得他欠那个小少爷的,可是他不敢深思,因为他不敢再死一次,不敢再让黑暗剥夺自己的意识……那种感觉有一次就已经足够让人心有余悸很多年了。可是唐飞柳的性格又是比较纤细的,所以他把那种歉疚的感觉代入到这个时代,他那么忙碌,什么都不敢拥有……因为他觉得自己立身不正。   于是唐飞柳没有发现,爱德华也在不安,那些黑暗的岁月随着他出现想拥有的宝物时,就在梦中如同梦靥一般不断地卷土重来。   “……公爵阁下小时候,可能比众人听说的更为艰难一些。”戴夫看着这四周的一切,开口就爆出一个重磅消息,“苏珊嬷嬷在的时候还好,苏珊嬷嬷去世之后,爱德华就开始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苏珊是爱德华母亲约翰娜死前指派的奶娘,也是因为她,爱德华的童年过的还算正常,因为苏珊是唯一敢顶撞老公爵、而老公爵也不敢下手的下人——苏珊是约翰娜的奶娘,也曾是皇后约瑟芬的奶娘。   这样的身份给了苏珊底气,且苏珊身负约瑟芬的命令,她成为了幼小爱德华的保护伞,她原本是个虔诚的教徒,老公爵曾以为苏珊会厌恶这个孩子,可是苏珊却把自己的十字架摘下、藏了起来。   她在的时候,爱德华虽然在高塔之上,可是偶尔还能被抱着下来晒太阳,偶尔在高塔下围起来的花园里面散散步……可是没几年,在爱德华稍微大一些,苏珊去世了。   她本来年纪就太大了,虽然身体还好,但是她太内疚了,她在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真心爱如孙儿的孩子之中被拉扯,已经太过疲惫。   在某个寒风凛冽的冬日,下人们过去为苏珊嬷嬷打开门,就发现她手握着十字架,已经安详地永远长眠了。   那是个非常寒冷的日子,下人们把这件事情传了个遍。   爱德华是最后知道这件事情的人。   “我们都不知道,在苏珊去世之前,公爵阁下曾悄悄见到过苏珊向神父忏悔过自己有罪……”戴夫说到这里的时候,深深地叹了口气,说,“苏珊让神把怒火全部降给自己,以求赦免小爱德的原罪。”   “然后她就去世了?”唐飞柳本就难过,这会儿更是要爆泪了,他说,“这不公平,爱德华才不是什么罪人。”   然后他们都沉默了一瞬,苏珊嬷嬷是个虔诚的教徒,真要说起来,生活对她才是最为不公平,她奶大的女孩死去之后,最不放心的孩子竟和她的信仰背道而驰。   她是爱德华心中最初的温暖,也是爱德华日后精神崩溃的原因之一。   虽然苏珊极力避免,可是她知道的故事大多都与宗教有关,大多都是天使爱人的故事,苏珊嬷嬷总会一遍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天使,但是小爱得,你要做一个好人,不然天使就会飞走,不再陪在你的身边。”   这些故事温暖了小小的爱德华,让他的黑眼睛里面有和其他孩子一样的天真和企盼,可是这些故事在苏珊死后,就成了折磨小爱德华的梦靥——他是恶魔之子,根本不会有属于他的守护天使,他生来克母,无论是生母还是照料他的乳母。   他于肮脏污秽之中诞生,来到人间,必然成为祸乱。   而与此同时,没了苏珊压制的老公爵的孩子们,开始是好奇,后来则是把这高塔上肮脏污秽的恶魔当做了游戏,一次次来挑衅围观,被苏珊养大的那个也曾可爱单纯的爱德华慢慢消失,最后变成了阴暗沉默的怪物。   那些残酷往事第一次摊开来说,搭配呼啸作响的风,经过多年,依然让人骨头都冷厉的慢慢发寒。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灌溉营养液和投地雷的人,大家破费了。   更新时间暂时不能定下来,因为我存稿量不够稳定,年终太忙碌。 第43章 来处   人就是这么奇怪,老公爵对爱德华绝对不算是个好父亲,甚至不算是个父亲,但是对其他几个孩子,却几乎有求必应。   于是几个孩子都被养的刁钻骄横,甚至连几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老公爵都给了钱给了华服美居,安顿的十分优渥舒适。   唯有对爱德华,老公爵不但冷漠,甚至凶狠。   当他第一次发现几个孩子去高塔上欺凌恶魔的时候,他拿起了那条对他来说已经不算轻的鞭子,狠狠抽了爱德华一顿。   边抽还边大吼着:“你这个恶魔,休想污染我的孩子!”   他把抽打爱德华当做了一种驱邪的方式。   在这个时代,贵族之间通婚极为混乱亲密,法皇宫的直系甚至被后世的精神学家推测有家族遗传性精神病——老公爵显然也是标准的蓝血贵族,这可不是什么搞笑的中二宣言,在这个时代,贵族们十分注重血统,他们觉得血统才是一个人高贵的根源,那些下等人就算富可敌国,也比不上一个穷困破落的贵族。   而显然不但是贵族们这么觉得,所有人都这么觉得,所以商人有钱了会竭尽全力娶一位有贵族头衔的小姐,以此抬高自己的门楣,为此就算那位贵族小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都能忍耐。   但贵族们基本不对下联姻,甚至在约克前些年的时候,当商人还没有那么富有之前,贵族和一般人通婚甚至是不被允许的,也就是不合法的存在。   说这么多,其实在唐飞柳一连串地听下来,他觉得老公爵很可能也是多代近亲婚姻、导致精神不对劲的产物。   老公爵是认真觉得爱德华是恶魔,他可不是开玩笑,他用镶嵌银子的鞭子抽打这个恶魔,甚至曾亲自动手,想要把银匕首扎入爱德华的胸腔,以解脱这个被恶魔附体的孩子的痛苦。   这一连串的虐待和苏珊的离去,让爱德华陷入了绝望,就算戴夫一再努力,爱德华依然越来越疯癫,他曾真心实意以为自己是恶魔,居住在地狱,他产生了幻觉,害怕光和任何人,他拒绝任何人靠近,甚至试图攻击撕咬来殴打他取乐的兄弟。   虽然这换来的又是老公爵的驱邪毒打。   那些过去戴夫并不细说,但是只是一些边角料,依然听得唐飞柳心惊胆战,老公爵的疯癫扭曲,爱德华的混乱和绝望……幸而戴夫说着说着,脸色慢慢柔和,他轻声说:“然后公爵阁下遇到了一个孩子,那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他于一场宴会之中,被乡绅父亲带来,长得像是壁画上的小天使……那孩子的来历公爵大人不知道,可我知道,那就是你……乡绅唐爵·道格的儿子——兰斯·道格。”   “……可是,”唐飞柳茫然地看着戴夫爷爷,他被戴夫的话给震到了,他呐呐地说,“我当时什么都不懂,我只是陪爱德华玩了一天游戏,还都是他哄我……”   “这就够了。”戴夫握住了唐飞柳的手,认真地说,“公爵大人当时精神有些糊涂,后来很长时间他才慢慢好起来,他一直说自己遇到了自己的守护天使,他被神赦免了罪恶。”   原来在爱德华心中,那段往事是这样的。   那个小小软软、金发蓝眼的孩子被精神错乱的爱德华当做了一段神迹,难怪爱德华一直对天使有那样炽烈的向往,难怪爱德华总是那么迷恋地看着他……唐飞柳现在懂了,因为爱德华虽然随着整个人好起来,忘却了那段往事,但是记忆深处却一直埋藏着关于守护天使的印象。   他生而为恶魔,却一直仰着头,希望能被光芒照耀,希望能褪去污秽,不再堕入印象中那个黑暗痛苦的地狱。   这才是真正的爱德华,只是他虽然失去了一切记忆,可是却一直深深记得自己的守护天使被人夺走的画面——纵然他后来恢复了正常,却永远记得失去的不安感。   “戴夫爷爷,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唐飞柳环视着这里的一切,他慢慢表情坚定起来,他轻声说,“我、我……我想给爱德华写封信。”   那个晚上,主卧一直亮着灯,唐飞柳甄字酌句地慢慢写着那封信,一边写,一边整理自己的思绪,第二天当信和其他文件一起被专人带着出发之后,唐飞柳在卧室呆了很久,突然问伊万丝:“……第一场冬雪还有多久?”   “应当还有一个多月。”伊万丝看了下外面的天气,轻声问,“阁下,您想出去玩吗?”   “伊万丝,我想回一趟家里。”唐飞柳看着伊万丝,轻声说,“爱德华不在这里,你没必要这么称呼我。”   唐飞柳的话让伊万丝脸上带了一丝笑容,他咳嗽一下,轻笑着说:“我忘了告诉你了吗?公爵大人让我成为你的贴身男仆……我已经不属于公爵大人了。”   “什么?!”唐飞柳这是真的震惊了,他愣了下,半响才说,“……那他自己独自去了皇宫?”   “恩,带着杰斯。”伊万丝轻声说,“我不是故意瞒你的,这两天没找到空隙和你说这些……”   “我知道。”唐飞柳说,“问题是他带着杰斯干什么,杰斯不是骑士吗?!他怎么会成为贴身男仆……所以查理王子出事是真的?!”   说到这里,唐飞柳顿时脸色变了,皇宫出事可不是小事,爱德华独自出发,除了带着保护自己的骑士队伍,还带着在约克长大、不为纳特皇宫熟悉的杰斯假扮成贴身男仆,还带了一群训练过的仆人……他到底是去干什么?   唐飞柳还没来得及担心,伊万丝就说:“没事,只是以防万一,公爵大人一直都是这么小心谨慎……皇宫有些人不是非常喜欢黑公爵,大人也只是为了小心行事。”   “每次都是这样?!”唐飞柳看到伊万丝点头,顿时越来越心疼爱德华了,他脸色变了吧,然后说,“好吧,那我还是等爱德华回来……既然还有段时间才下雪,我必须要回家一趟……我的家里这里并不远,一个多月足够来回了,你可以陪我去吗?”   “我的荣幸,阁下。”伊万丝笑着回答,其实从公爵身边被赐给唐飞柳,这可不是个好活儿,但是如果这个普通的绅士是公爵放在心尖上的人,那么显然这次职位变动将会给伊万丝更好的未来——其实伊万丝也早已经预感到了这次变动,他为了这一天已经等待了很久。   这变动一点都不委屈,甚至是伊万丝暗地里争取了很久,才得到公爵的首肯——约克所有人都想一直待在这位天使身边,因为他可不只是外表美丽,在传言之中,他有一双点石成金的手,有一双能看到未来的眼睛……他的赤足踏在哪一片土地上,哪里就会获得丰收。   伊万丝一直在兰斯身边,他当然知道传言言过其实,但是他又是最知道传言真实性的人,莉莉、斯图尔特,黑天鹅城的所有人……乃至于约克,曾出现在这位尊贵的天使身边的人,谁不是过的越来越幸福呢?   伊万丝从不信任虚无缥缈的神,他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好吧,那你知道从黑天鹅堡到奥尔维诺的路吗?”唐飞柳紧张地说,“我家就在奥尔维诺的瓦拉尔河边,那里有个小镇,叫瓦拉尔镇,我家就在镇上。”   “当然,这段路我没走过,不过城堡里一定有人走过……这些都不必您担心,尊贵的阁下,我会解决这一切。”伊万丝眨眨眼睛,对唐飞柳说着。   他说起这些,真是神采飞扬,充满了自信。   唐飞柳看着伊万丝,感激地说:“谢谢你,伊万丝,如果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请一定要告诉我。”   伊万丝看着唐飞柳,好一会儿突然一笑,摇摇头说:“我会的,谢谢。”   说完,伊万丝点点头,下去忙碌了。   直到伊万丝离开了好一会儿,唐飞柳才想起来,伊万丝整个人换了装扮,不再是两人流连于乡野间的那副落拓装束,伊万丝穿着标准的男仆服侍,举止又瞬间回到了彬彬有礼。   他似乎能随着身份的变幻,随意切换成任何样子,唐飞柳心中感慨。但是又很疑惑,因为伊万丝从不掩饰他野心勃勃的眼神,唐飞柳知道他一定有什么很重要的愿望,以至于伊万丝能做好公爵的管家,却也从不沉溺于这样的权势。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心胸,可是无论唐飞柳怎么试探,伊万丝都未曾真正说出来过。   不过虽然这事儿神秘,唐飞柳想了一会儿,也过去了,他更紧张地是他要回去这件事情——在记忆中,兰斯的哥哥亚历山大·道格可不是什么正派人物。   他金发绿眼,身材挺拔高大,热爱打猎和骑马,对于家族的产业打点良好,但是生性不苟言笑,嘴角微微下垂,只要不笑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冷酷的味道。   这是唐飞柳绝对没有的气势,事实上小兰斯在亚历山大面前乖得就好像鹌鹑,可是全瓦尔拉镇的人都知道,道格两兄弟的感情极差,亚历山大生性冷酷,对自己的弟弟丝毫不留一丝情面。   如果是前几天跟唐飞柳提起家人,唐飞柳一定会说:“……他们在二十一世纪过的很好,感谢您的关切。”   但是现在,唐飞柳十分迷茫,他知道自己是兰斯·道格,可是他重要的人格形成时期都在现代,他内心依然觉得自己是唐飞柳,只是他接纳了他同时也是兰斯的事实而已,梦中匆匆一面,当了十年的中世纪小少爷的兰斯,这会儿活在现代社会的兰斯估计也有同样的烦恼吧?   唐飞柳不知道,只是他其实也觉得这事儿不那么差……好吧他承认,其实他激动坏了,那些记忆回来之后,唐飞柳又是内疚又是高兴,很难形容那种复杂的情绪,一方面是因为内疚父亲死去,他临死都在担心真正的儿子在哪里,而这些年哥哥也过的不开心;可是另一方面,那种一直以来的不安感觉渐渐褪去了,就仿佛漂浮在空中的人扎根于大地之上,有了凭借和勇气。   他属于这个时代,这个时代也属于他,他有来处,有家人……这种感觉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懂。   总而言之,唐飞柳知道他必须得回去,那是他的哥哥,从小牵着他长大、照顾他的哥哥,他找了那么多年,唐飞柳觉得自己真是太混蛋了,因为没有记忆,他来到这个时空两年多之后,才打算回家看看。   唐飞柳第二天就出发了,伊万丝把马车打理的很舒适,从黑天鹅出去的路还算坦荡,唐飞柳看着窗外的风景和碧蓝的天空,整个人激动不安,却又充满了期盼。   如同每个和家人分别后,回家的游子一样。   而另一边,公爵坐在皇宫某间会客室。   打扮光线夺目的约瑟芬皇后摇晃着羽扇——皇宫之中显然没有真正的冬季。她看着室内怒放的黄玫瑰,慢条斯理地轻声说:“爱德,听说你的城堡之中,有一个金发蓝眼的小行政官,很得你的喜欢?”   “姨母,”爱德华显然并不喜欢这个话题,他轻声喊了一句约瑟芬皇后,说,“此刻显然不是关注我的领地官员的好时机。”   “……他只是你的官员吗?”约瑟芬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不娇弱,反而有种硬朗的迷人风采,像是怒放的红玫瑰一般,有种妩媚和刚毅并存的矛盾美丽。   她听到爱德华的回答,脸沉下来,带着威胁低声说,“爱德,不管你作为你的姨母还是作为你的伙伴,我都要认真地警告你,不要留下任何把柄给圣殿,查理还等着他们的支持,你懂吗?”   爱德华深深呼吸,黑眼带着淡淡的怒意,轻声说:“……可是姨母,你得明白,被人抓住和男人接吻的人,正是你的儿子查理。”   两人对视,仿佛两头狮子一般,都是气势轩昂,一时之间,竟是谁也不肯让谁。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主线就很开心,恨不得一天三更(做梦)   其实写这爱德华的往事我还蛮担心的,因为上篇文让我明白了,我对甜文的认知程度可能和大家不太一样……因为我一直觉得,如果是两人努力互相理解,互相靠近,战胜一些自我的束缚,最后在一起,就算甜文。   但是……大家的统一认知好像是【甜蜜且没有太大波折】?   大家的认知是什么呢?有空求告知,十分感谢! 第44章 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道格听说有访客的时候,自己都十分疑惑。   他虽然应酬得体,但是他自己知道,他可不算是受人欢迎的性格。因为对待弟弟太过冷酷,整个瓦尔拉镇的人对亚历山大都颇有微词——要知道虽然习俗一直是这么延续,长子能够继承全部财产确实是规定,但是一般长子继承了财富,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都会有一定的帮助,这也是约定俗成、绅士们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可是亚历山大可真是太粗鲁了,他把自己的弟弟赶出了庄园,据说只给了五镑安家费,连弟弟的东西都没能全部带走——那可怜的小家伙被赶走的时候,连匹马或者是马车都没有,就只是提了一个孤零零的小皮箱,茫然地走出了瓦尔拉镇。   偏偏小兰斯虽然不太经常出现,却实在是个样貌就让人怜惜的孩子,他茫然欲泣地走出了道格的庄园的样子,几年之中,还有人在私下窃窃私语。   连瓦尔拉镇的人都忘记了儿时的他们感情有多好,小亚历山大总是牵着自己的弟弟走在花园里面散步,而他们的父亲唐爵就在旁边看着,虽然缺少了女主人,但是这一家人感情非常好,老道格把两个儿子照料的十分活泼可爱,也一直没有再续娶。   但是后来,唐爵·道格先生带着孩子从黑天鹅堡回来之后,道格家的一切就开始慢慢变化,小兰斯的风寒发热过去之后,据说因为体弱之症加重,从此就很少再出现在大家面前。   但是老道格依然会带他们出去,偶尔会走很远,庄园的事物大多都交给了管家代管,一家人神神秘秘,直到老道格去世,亚历山大接手庄园,道格家还是这样的气氛。   因此亚历山大进入社交季之后,虽然表现正常,但是附近的姑娘们都不肯和他约会,因为他们觉得亚历山大不近人情,原本样貌就是冷厉刻薄的样子,稍微冷着脸都让人怀疑是否在琢磨什么阴谋,加上那刻薄地驱逐亲弟弟的事迹,同等家境的家庭根本也不会考虑把女儿嫁给他。   而亚历山大本人似乎也不太急于这些,他每天安分地打点自己的地,固定时间看书和上山打猎,他有自己的林中小屋,有自己的骏马,每年砸下大量收入在这些上面,似乎从未考虑过他现在最应该干的事情——比如给道格家族添一位少爷之类。   也因为亚历山大的行事,愈发与镇上的人有了隔阂,大家只是维持着表面的交际,除了缴纳税收的时候有行政官上门,亚历山大基本上全年没有别的访客。   “访客?我今年已经交够税了!”因此在听说有访客的时候,亚历山大对自己的贴身男仆诧异地说。   “先生,来的是您的亲弟弟兰斯先生。”亚历山大的男仆自小和他一起长大,隐约知道这两兄弟之间的心结,这会儿轻声在亚历山大的耳边说,“兰斯先生说他很想念你。”   “哦?他居然还活着?!”亚历山大冷哼一声,眼里有仇恨的光芒,他说,“道格家供养了他十年……他害死了我弟弟,还想从我这里拿走什么?!”   “……先生,您的意思是?”贴身男仆等待亚历山大的决定。   “去见他!”亚历山大站起身,对贴身男仆说,“丹,我的客人在哪里?”   丹轻声说:“安排在廊中花园里。”   “那倒是个好地方。”亚历山大轻轻摇头,低声说,“丹……你还记得那是兰斯最爱的地方吧?”   丹不敢说话,他当然知道,这栋漂亮的庄园已经修建了三百多年,历代道格家的家长都在这里长大,小亚历山大当年牵着小兰斯走到每一处探险,当年小兰斯听父亲说等他长大,离开庄园后,要给他修建一栋新的房子,当场就哭了出来。   “我不要离开哥哥和papa……”小兰斯根本没等到爸爸说到后面,只是一直哭一直哭,那个晚上哭的打嗝,直到亚历山大跟他保证,那个漂亮的廊中花园永远属于他……小兰斯才慢慢停止了哭泣。   这事儿知道的人很少,丹并不明白这两兄弟为何越走越远,他只是觉得自己的主人过的并不快乐,自从和小兰斯交恶之后,那个开朗的亚历山大也不见了,他仿佛背负着不为人知的痛苦,整个人像是被烈火煎熬一般。   所以丹把客人安顿在廊中花园,希望熟悉的地方能让两兄弟能够稍微缓解一下情绪,想到美好的往事——毕竟亚历山大不知道,丹可是看到了兰斯先生回来的排场,他乘坐雕刻着黑公爵家徽的马车,高高的漆金马车和华丽的点缀、还有身边跟随着毕恭毕敬的贴身男仆……还有一队保护的骑士,都骑着马,看上去威严肃杀。   这几年小兰斯先生显然已经出人头地,当年他和亚历山大告别的可不那么愉快,丹这样安排,希望两人冰释前嫌,也是他隐约感觉到了小兰斯先生现在大约已经是自己主人都惹不起的存在的缘故。   他担忧地跟随压抑着怒气的亚历山大一路出了书房往外走,远远地,亚历山大就透过玻璃,看到了一簇金色的发丝。而这时候,亚历山大才看到随侍在一旁的阵仗——唐飞柳到底最重要的成长期都在现代,有些细节他看不出来也看不懂,但是亚历山大可一眼就明白了,自己这个冒牌弟弟显然是出息了,他怕是回来报仇的。   他身边随侍的贴身男仆可不像是一般人家出身,他的举止和礼仪毫无一丝错漏,显然自小就受到严格教导,弯腰倒咖啡的样子简直就是所有仆人的教科书;他身上穿着的礼服是新式的,但是裁剪得体,看上去比一般家庭的绅士主人还要柔软昂贵;而路上丹说,他们还带着八位骑士,此刻就在庄园另一处休憩……这些细节就算了,亚历山大走进门,看到挂在门口的大衣,上面生怕人不知道一样,外套上用金线绣了盘踞在荆棘上的蛇。   这可不是什么普通花纹,这是黑公爵的标志,在整个公爵的土地上,没有人敢冒充这玩意儿。   而亚历山大走进门去,看到自己的弟弟脸上带着羞怯和惊喜站起来,亚历山大来不及仔细观察自己的弟弟,就看到了满眼的黑公爵的标志——贵族们一般都会在外套上绣上花纹,主要是在礼服上,作为出席庄严场合的绣纹,为了表达自己家族的威严和自己的来历,炫耀自己的权势和财富。   简而言之,绣纹是很正常的,贵族女人们在出席庄严场合穿的裙子,还可能不但绣了老公的家徽,还得把自己的娘家也绣上。   但是……亚历山大看着眼前的小兰斯,兰斯穿这个就很不正常了!   首先现在的风气虽然奢靡,但是贵族们热爱绣家徽,但对新式服装很少涉足,而且大多是外套上,以很小的标注为主要,毕竟新式服装提倡的就是简洁和线条感。   第二就是,穿着带贵族家徽的服侍,所隐喻的东西太多了。家徽不是装饰,是赤/裸裸的权势威慑和震慑,只有这个家族的人才能穿这样的衣服,否则视为僭越,甚至可能会被处死。   ……亚历山大心中震撼,再看自己的弟弟,就更为惊讶了——仿佛怕人眼盲看不清外套上那满背的家徽图案,自己弟弟身上,从衬衣的翻领、到打好的领结和蕾丝、再到袖口和卷起的裤腿边上,全部都绣了各色或大或小的家徽图案。   当然,这些图案比外套低调许多,金线与驼色的新式小西服也相得益彰,也与兰斯的头发呼应,看上去让人觉得尊贵又漂亮,让人根本不敢亵渎——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权势的威慑上。   “哥哥,哥哥,我是兰斯啊!”亚历山大还在默默打量,唐飞柳却忍不住了,他看到亚历山大这一瞬间,心中那不安彻底褪去了,他的心在这一刻真正落在了地上,他毫不掩饰地撒娇着伸出手,抱住了自己的哥哥。   那些儿时的岁月,在熟悉的地方,在最亲爱的人面前,终于都落地生根,在心中开出了漫山遍野的花来。   “哥哥……我好想你。”唐飞柳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泪一串串地掉,他轻声在僵住的亚历山大耳边哼哼唧唧地说,“……我也想爸爸和妈妈,那边的和这边的都想,我想你,也想我的朋友……哥哥,我心里好难受……”   唐飞柳正撒娇,突然却被亚历山大慢慢推开,亚历山大的脸上阴沉的要滴出水来,他轻声说:“我告诉了你多少次?我不是你的哥哥!无论你回来想干什么,除非我死,否则你绝对别想实现心愿!”   唐飞柳愣了一下,突然想起来了梦中兰斯说的话,他顿时有些明白了,自己太过激动,竟然忘了最主要的事情,唐飞柳红着眼睛转头对伊万丝说:“伊万丝,你先出去下好吗?我有点私事想跟哥哥说。”   伊万丝躬身,安静地退出去,唐飞柳看向丹,亚历山大不说话,兰斯不得不出口,轻声说:“哥哥,你当时说过的,我永远是这个小屋子的主人,在这里,所有人都要听我的话。”   “你说什么?!”亚历山大瞪大眼睛,整个人像是被雷劈中了一般!   这是幼时兰斯和他的趣事,是在去黑天鹅之前的事情!   唐飞柳眨了眨眼睛,泪中带笑地说:“哥哥,你先让丹出去,还有……苔丝嬷嬷还在吗?我想吃她亲手做的奶皮。”   “丹,你先出去。”亚历山大死死盯着唐飞柳,嘴里对丹说着,丹一出去,亚历山大就厉声说,“你到底在哪里打听了我弟弟的事情?!你这个恶魔!你对我弟弟做了什么,他到底在哪里?!”   他吼着,眼圈几乎是瞬间就红了,显然这件事情困扰他十几年,已经成为了他心中的心魔。   他恨面前的恶魔,他知道这不是他的亲弟弟,他的父亲去世之前还在担忧那个被恶魔附体的小儿子……这个陌生的兰斯,顶着兰斯外皮的恶魔,是道格家半生的噩梦。   唐飞柳原本还想卖卖关子,这会儿看到亚历山大的样子,顿时也不敢耽误,站着就开始说起来:“哥哥,是我,是我回来了!我是真正的兰斯啊!”   “你是兰斯?!”亚历山大冷哼一声,盯着唐飞柳,说,“行,看来你这回出去听到了不少消息,我倒要看看,你说你是兰斯,证据呢?”   唐飞柳的脑子急转起来。   他脑子里面全是他们玩耍的画面。   “……夏天的时候,我们在后山玩,我怕溪水,你背着我过河……”唐飞柳说。   “这事儿全家人都知道。”亚历山大面色带上了嘲讽。   “可是没人知道,当时你全身泥巴不是因为摔跤,是因为过完溪水,我们进家门之前,有野狗追我,我吓哭了,你追上去吓唬那野狗,自己滚下山……”唐飞柳说着,笑了一下,眼睛却有些湿润。   “……这事儿也不算太秘密。”亚历山大脸上的嘲讽消失了一些,但又瞬间坚硬起来。   “你小时候暗恋隔壁的简,跟我说要娶她,结果她那天推了我,你就决定不娶她了……”   “你喜欢吃苔丝嬷嬷做的奶皮,可是你要假装爱吃肉,因为你觉得奶皮是小孩喜欢的东西……”   “你带我偷偷玩爸爸的□□,结果把□□摔坏了……我们把□□挂了回去,幸好爸爸后来一直没发现,他的收藏品其中有一把已经断成两截了……”   “你在我知道自己以后要离开庄园的时候偷偷跟我说,以后我结婚了,也可以留在庄园,你永远不会赶我出去,这事儿爸爸都不知道……”   唐飞柳慢慢地说着,眼泪又失控了,一串串掉出来,他看着亚历山大,鼻子都已经哭得发红,他哽咽地说:“对不起,哥哥……我从黑天鹅堡醒过来之后,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们在找我,我忘记了你和爸爸……对不起,对不起……哇……”   唐飞柳大哭起来。   在往事慢慢被叙述出来的过程之中,唐飞柳慢慢感觉到了思念的重量,他看着眼前表情慢慢变得不可思议的男人,他大哭起来,内疚和痛苦淹没了他,唐飞柳哭的一抽一抽,他难过地说:“我对不起你们……”   亚历山大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的弟弟,他颤抖着嗓子,想要冷酷,声音却出卖了他,他轻声说:“……这些还不够……你还记得什么……你记得书房吗?”   唐飞柳茫然地看着亚历山大,书房?!   然后下一刻,他想到了什么,他看着亚历山大,轻声试探地问:“……是书房第三层后面你藏的零花钱?还是你在你的小书房藏的……”唐飞柳尴尬,有些扭捏地说,“藏的那些‘大人看的东西’?还是……你总爱在书房桌子里面藏的松果……还是你说你发现女仆和男仆总爱在书房亲吻的事儿?”   “天哪……你是兰斯!我的弟弟!”亚历山大动情地抱住了自己的弟弟,然后过了好一阵,突然低声说,“……我本来只是想让你说零花钱而已!”   “……好吧,我很对不起,哥哥。”唐飞柳抱着自己的哥哥,边哭边笑。   隔了十多年的相见,两人都激动坏了。   他们有太多的话要说了,一时之间看着对方,竟然都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在凄风苦雨之中带给我力量,我会继续努力的,差不多也该开心了。 第45章 道格庄园   到达的时候是下午,唐飞柳在花园呆了一阵子,丹就听到自己的主人激动而惊喜的大呼声,然后两人聊了好一阵子,突然门被打开了,亚历山大对丹激动地说:“快去拿些吃的来,让吉娜多做些奶皮和松果糖,热牛奶也拿一些来……”   这些东西厨房大多都是有的,这时候就流水一般全部拿了出来,丹匆匆到了后厨去催吉娜——也就是继承了苔丝嬷嬷全部食谱的大女儿——赶紧去做奶皮。   奶皮是苔丝嬷嬷的拿手东西,也是道格家二少爷曾经的最爱,只是在之后的十多年,这道菜像是禁令一般,不再是道格家最重要的菜色,甚至再也没出现过。   下人们并不明白是为什么,只是大约知道和总是看书沉默的二少爷有关,也和道格家的主人们总是神神秘秘的根源有关,没有人赶去探究主人家的隐秘心事,只是默默地收起了关于二少爷的全部食谱而已。   所以吉娜听说这道菜被再次点到还很惊讶,她着急地擦了擦围裙,不好意思地说:“我这就做,只是丹,这是做给谁啊?”   “是兰斯少爷、兰斯少爷回来了!”丹也很高兴,他想到主人亚历山大那精神百倍的样子,顿时也充满了干劲,声音都洪亮了不少,“先生说让把兰斯少爷喜欢的东西都做了端过去,他和少爷正聊得开心呢!”   唐飞柳这会儿正和哥哥聊到现代生活,亚历山大听得整个人都不可置信,他愣了半天才说:“……所以你去了一个陌生的时空,和一个孩子互换了身份?”   “我知道这经历太奇怪了,可是确实是这样,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学到了很多很有用的东西……”唐飞柳认真地解释着,他必须要把这些事情说清楚,因为亚历山大是知道他换了人的,他有这个心理准备,因此接受起来也较快。   而亚历山大确实愣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他们对你很好吗?我是说……那个孩子的父母……”   “爸爸妈妈对我很好,他们是非常温柔的人……虽然两个人老是吵架,但是也很恩爱……”唐飞柳微笑着,轻声温柔地回忆着,亚历山大面色复杂,轻声说,“早知道是这样,我应该也对那孩子好一些的。”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了,同样是两个失忆的孩子,现代的人会觉得这是正常的、值得心疼的;但是到了这个时代,圣殿给出的所有信息就是——如果有人突然不记得自己的经历,说不出自己的记忆,那么,这个人是恶魔假装的人类,必须要烧死这个人!   所以,认真说起来,亚历山大和父亲唐爵想让自己的孩子恢复过来,除了关着兰斯、在感情上对他防备和冷漠之外,却比其他结果好一万倍。   但这依然无法抹杀唐飞柳内心那股内疚感,他觉得自己得到了更多更多,如果有机会的话,他真的很想报答那个善良又温柔的孩子。   “我也是。不过他在现代过的很幸福,我看到了他和他男朋友……”唐飞柳轻声对哥哥说,想安慰一时之间内疚的说不出话的亚历山大,亚历山大却突然瞪大眼睛,说,“男朋友?!”   “是、是啊……哥?!”因为在家人面前太过放松,唐飞柳下一瞬才反应过来,这个时代的人对同性恋可没什么好印象,他顿时有些急,不知道说什么。却没想到,他哥像是被踩到尾巴的松鼠一般吱一声大叫跳起来,突然说,“你说到这个,我差点忘了……你身上这些衣服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爱德华公爵吩咐下人做的……”唐飞柳茫然地看着他突然怒气冲到天灵盖的哥哥,呐呐地说,“这怎么了吗?”   “怎么了?!”亚历山大深呼吸一口气,好歹想起来自己弟弟最重要的知识是缺失的,他在现代长大,根本不懂贵族那套秘而不宣的规矩。   亚历山大左右踱步,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按捺住咆哮的欲望,对自己一脸智障般茫然的弟弟说:“……这个图案,”亚历山大拉起自己弟弟的手,给他看小西服袖口的圆形蛇纹荆棘徽章,他问,“你每件衣服上,都有这个图案吗?”   “是啊。”唐飞柳茫然地看着他青筋暴起的哥哥,痴呆地问,“……公爵说这是行政官的服侍,代表我属于黑公爵。”   “……确实是属于黑公爵,”亚历山大想嘶吼,想暴跳如雷,但是又怕吓到自己好不容易回家的弟弟,他仿佛困兽一样,压低声音说,“……你在其他官员身上看到过这个徽章吗?!”   “……看到过图案,但是好像和这个不一样……”唐飞柳仔细回忆,“管家和仆人的制服上有小小的图案,但是比较简洁……应该是因为他们和我的职位不一样?”   “你就是这么理解的?!”亚历山大看着自己的弟弟点头,他整个人摔到在沙发椅上,气的青筋暴起,低吼说,“我应该早点找到你的……该死的公爵!”   他突然大声吼了一句,把唐飞柳吓了一跳。接着亚历山大终于脱力一般地说:“……这是家徽,是属于黑公爵的标志,不是下人们统一的标志,而是家庭成员的……你知道它代表的意思吗?”   唐飞柳茫然地看着自己哥哥,然后慢慢地、慢慢地反应过来,他捂着嘴,脸上腾地突然火烧一般红了起来,连耳根都要冒烟一般。   亚历山大绝望地看着自己的弟弟露出羞怯的样子,没有一丝抵触和害怕,只有甜蜜和害羞。   亚历山大认命了,看来这事儿虽然自家弟弟不知道,但是绝对不是黑公爵一个人的独角戏。   只是……看着自己可爱的仿佛圣子一般纯洁的弟弟,蓝色眼睛温柔的要滴出水来,带着一股纯洁的媚态……亚历山大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了,他要警告这两个头发昏的人,他认真地沉着脸说:“在公爵的领地里,你们这样无所谓,公爵既然会如此做,代表他对自己的掌控力十分自信,但是,还是要小心圣殿。”   “我知道圣殿,”唐飞柳顿时支起耳朵,顾不得害羞了,他低声说,“圣殿是不是很厉害啊?他们是不是真的会烧死喜欢同性的人?”   亚历山大脸色不太好看,但是也不至于到紧张的地步,他揉了揉自己弟弟的脑袋,然后慢慢地说:“会,但是你也不用太担心……”   圣殿的情况和欧洲那时候差不多,纳特帝国和周围的国家还稍有不一样,此时整个局势就仿佛群雄割据,纳特算是最大的帝国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战乱开始减少,所有国家都在集中精力应对饥荒和经济的发展,算是腾飞的起源阶段,唐飞柳的回来只是加快了整个约克的发展,在其他国家也许有人已经发现了土豆或是其他作物,毕竟航海已经开始发展,一旦发展起来,往前走是必然的规律。   而和亚洲的构成不一样的是,在这些国家之上,则是圣殿,接连几个世纪的洗脑还是非常有用的,每个帝国的皇帝都必须由圣殿授权才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皇帝,否则就不被承认,而且圣殿的影响力可不止如此,他们最为凶残的是,在最早的时候,连贵族授勋都要得到圣殿神使的认同,否则等同无效。   但是在唐飞柳出生之前,这局势就已经越来越改变了——皇帝们可不想一直被挟制,纵然最开始圣殿那一套在管理百姓之上确实行之有效,但是当他们被圣殿制约的越来越厉害,尤其是当圣殿的腐败越来越严重,教皇盘剥的财富甚至比各个国家的皇帝都要富裕之后……各种各样的矛盾就越来越激烈。   这些矛盾在几十年前激化到一个顶端,开始是有几个国家秘密商议,然后宣布皇帝拥有自己领土内所有授予爵位的权利和正当性,开始正式和圣殿对着干,而圣殿的腐败也越来越不得人心,没有了各种支持,于是大家都发现了这事儿的好处,顿时都有样学样,而圣殿多年嚣张跋扈的行为得到了突然的反噬,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反馈,在他们想出对策之前,得到了甜头的贵族们都开始强烈支持自己的皇帝,圣殿不得不咬牙退了一步,以此为转折点,圣殿开始慢慢退出极权阶段。   “……很多人都说,授勋权拉扯了几十年,到前几年其实才全部尘埃落定……据说教皇得到了一大笔钱,还被贵族们抓住了什么软肋,所以双方才达成约定……”亚历山大不愿意多说细枝末节的事儿,他大量地跟唐飞柳补课,说一些关于这些年的事情,生怕这在现代长大的弟弟以后吃亏,恨不得一晚上把十几年的课全给他补上。   两兄弟一边吃着点心一边说话,开始还有些陌生,后来话却越说越是说不完,血脉的力量就是如此纯粹,没几天,那十年不见的岁月就仿佛已经渐渐消失,瓦尔拉镇的人惊讶地发现,在某一个阳光璀璨的下午,孤僻阴郁的亚历山大·道格突然带着一个金发蓝眼的孩子在乡间漫步,那孩子脸圆圆的,白白嫩嫩,看上去虽然长高长胖了一些,但还是能一眼认出来,那孩子就是兰斯·道格,那个曾经被赶出去的亚历山大的亲弟弟!   大家顿时都惊讶了,不过他们还没来得及猜测,就收到了亚历山大一个小型下午宴会的邀请——为了欢迎养病归来的弟弟。   而皇宫之中,气氛就不那么轻松了。   那天午后和约瑟芬的对峙只进行了一小会儿,随着约瑟芬一笑,气氛才突然松快下来。   约瑟芬喝了一口咖啡,垂眼轻声说:“这么紧张,难怪连莱特都能看出来你对那个孩子与众不同。”   “莱特?!”爱德华倒是难得地错愕了一秒,他皱眉说:“我以为您将他放逐了。”   “他是个敏感脆弱的孩子,”约瑟芬喝完咖啡,轻轻放下自己的茶杯,骨瓷发出清脆的低响,约瑟芬皇后的声音悠闲地说,“但好在他很听话……我让他回到教会,去见见昔日的朋友。”   “他是您的孩子,想必您已经全部安排妥当。”爱德华看着约瑟芬皇后,轻声说。   两人稍微闲谈了一会儿,爱德华就起身告退。   爱德华一路行色匆匆地往皇宫外面走,上了马车,把金碧辉煌的皇宫丢在脑后一段路,爱德华才微微吐出气来。   皇宫里一切都很漂亮,是普通人一辈子都难以想象的浮华,可是也充满了普通人这辈子都无法忍受的黑暗和腐臭。   爱德华想到他刚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看到那个漂亮温柔、记忆之中虽从未真正出现,却一直保护着他、像是天使一般让他活下来的约瑟芬皇后——她那么漂亮、身上带着浓郁的香水味,穿着华丽的裙子,她微微抱着他低头垂泪,像是带露的玫瑰一般。   她训练他、教导他,像是一个慈母对待她的孩子,然后,她对爱德华说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问他——你们去打猎,和查理的兄弟们一起吗?   她细心告诉他,要往哪里去,要如何才能帮助查理获得他应得的东西。   那十年之中,爱德华得到了最好的教导,也真正成为了让所有人都害怕的黑公爵。他是约瑟芬皇后的保护神和代言人,是天生冷酷的恶魔。   所有人都觉得如果不是有这个侄子,约瑟芬皇后只怕保不住自己的后位,但是爱德华心里却明白,他们只是恰好互相帮助对方度过了最低谷的日子而已。   他们不太像是亲人,更大程度上,他们是政治伙伴,互相信任,但是也互相提防。   让约瑟芬皇后总是感慨,他应该是她的孩子,那样的话,她所想得到的一切,必然是囊中之物。   “不会,那我早就死了。”爱德华恭敬地回答这位女士,惹得这位女士大笑起来。   她是个野心勃勃、仿佛玫瑰一般的人物,她懂得许多,尤其是如何反败为胜,把一手烂牌打得顺风顺水——当年有敌人告诉爱德华当年的往事……国王首先求婚的可不是这位艳丽如玫瑰的小姐,而是这位小姐的亲姐姐玛丽珍;可是最后,温柔的玛丽珍选择了更英俊的老公爵,这位女士则是代表家族嫁给了国王。   国王并不喜欢明丽且性格强势的约瑟芬,纵然她十分美丽,但是他们也有过甜蜜期的,爱德华没有幸运看到那些年的过去,他只知道,这位女士心中有整个约克那么大,甚至整个世界那么大,她并不在意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她的目标只有一个。   当年被早早送去圣殿学习的莱特王子不知道,当年被当做王子培养的查理也不知道……第一个看出来的,是身在局外的爱德华,他看到了这头母狮燃烧的野心,他看到了她看着的地方——纳特帝国的皇帝宝座。   十多年的布局……不,半生布局,谁都不知道这位约瑟芬女士耗费了多少精力,但是显然,她已经马上要接过权杖了。   而从小就以为自己要成为国王的查理肯定这时候才突然发现,国王垂危,他是唯一的继承人,可是……他也不是唯一的。   所以他才开始反抗,想给自己的母亲造成麻烦。可是他在狮子一般威严强大的母亲面前,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小孩子发脾气罢了。   “你原本才应当是纳特的王子。”当年挑拨的人这样说过,爱德华看着外面漂亮的王城和走在城中的百姓,他的马车踢踢踏踏一路走远,回到他在皇城歇脚的地方。   爱德华才跳下车,就看到骑士之一走过来,弯腰低声说:“查理王子已经来很久了,他在书房。”   爱德华点点头,却听到下一句:“……还有,约克来信,其中有兰斯先生给您的信件。”   爱德华愣了一下,突然加快脚步,往房间里走去,他越来越快,把王宫黑色的气氛和随行的杰斯等仆人瞬间丢到了身后,急匆匆地独自上楼去了。   他满身寒气,翻开那封写的磕磕巴巴的信件时,却露出了自然而然温柔的笑容,像是那些寒气和黑暗都一瞬间被驱逐出去,得到了救赎的迷途旅人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佩佩老婆的地雷。   以及……今天大降温,我差点没战胜自己的懒惰。(幸好最终还是爬起来了) 第46章 查理   瓦尔拉镇确实是个漂亮富庶的地方,这里比约克的温度要高一些,临水且适合种植,大多都是小庄园主,只要缴纳好税收就都能过的不错,虽然比不上在约克和黑天鹅的那些乡绅那么富有且机敏,但是带着乡下独有的松快和淳朴。   整个纳特帝国的版图是如何唐飞柳不知道,但是瓦尔拉镇到约克这段距离,感觉都出于稍微高一些的纬度,整体比较像是他在现代所在国家的北方,因此再怎么暖和,这会儿也已经不能举行露天舞会,于是道格家的晚宴就在庄园里面举行。   冬季本就是社交季,只是今年不一样——今年这段时间可还在丰收,这时候唐飞柳才明白,原来爱德华已经在领地之中推广种植土豆了。   “那就办一个土豆宴会吧!”显然,亚历山大·道格也得到了一批种子,并获得了让他自己都愕然的丰收,亚历山大才几百亩地,家里大多都是靠种植葡萄、做葡萄酒获取利润,其实整个瓦尔拉镇的乡绅基本上都是种树或是葡萄,每年都会有商人来固定收获,只是今年有骑士带着人过来,说到了关于在黄金之乡发现的高产粮食,于是这群乡绅大部分都买了一些来尝试,亚历山大也买了一些,但是只种了半块山地,结果收获的食物让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唐飞柳原本不想办宴会的,下个月就是他的生日,爱德华说他会回来,可亚历山大好不容易见到了自己的弟弟,根本舍不得让他那么快离开,他甚至一直想挽留唐飞柳永远留在庄园里,尤其恨不得他的小兰斯能在当地找个乡绅的女儿结婚,然后忘了那个所谓的公爵大人。   当然,亚历山大知道自己也只能想想。   唐飞柳也舍不得自己的哥哥,他也就一直没走成,这会儿第一次作为主人操办宴会,他心情也是难得的十分明媚——不得不说,这个道格庄园完全符合他对田园牧歌的想法,如果开始他醒过来就在道格庄园,唐飞柳打赌这会儿他怕是已经懒得天天在家享受生活了。   这边唐飞柳看到土豆的丰收,干脆就自己亲自指点道格家的厨娘——苔丝嬷嬷的女儿吉娜——让吉娜做了关于土豆的全部食物。   这是个注定会让瓦尔拉镇的人再津津乐道几年的宴会,道格家的小儿子回到瓦尔拉的社交季,并且还带回了在约克城十分风靡的食谱。   宴会上的食物都是没见过的——炸薯饼、薯条、肉沫薯泥、主菜的黑胡椒烤牛腩……所有人都被这美味惊呆了。   当亚历山大敲着杯子举杯说话的时候,大家都还沉浸在美味里。   “我知道在座很多人都误会过我和弟弟兰斯的事儿,”亚历山大的绿眼睛温柔地看着自己的弟弟,笑着说,“不过其实当时情况也十分紧急……”   在亚历山大的口中,缓缓叙述出一个故事——两兄弟为这个故事串通了好几天,他们当然不会把唐飞柳的离奇经历分享出来,可是又要解释仿佛仇人的两兄弟为什么会和好,于是他们串通好,把当年的事情换了个叙述方式。   于是瓦尔拉镇的人才明白,当年小兰斯的身体确实十分孱弱,他性格幽闭文静、随着长大也没有变好,于是他们的远房姑姑——正是在约克城的那位——写信来,让他们送小兰斯到城里去,看看城里的医生会不会治好小兰斯,至少也让这个孩子出门走走。   而兰斯只提着小行李箱,就是因为他在约克有人接,只是这孩子走的时候还十分不乐意,所以表情十分委屈……   这些话其实禁不起推敲,但是此刻和好的两兄弟就是铁证,而人们比起悲剧,其实更容易相信温柔的东西,于是这一番话下来,没一会儿开始舞蹈的时候,就有女士们上来纷纷跟亚历山大搭话,表示这些年来误会了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应付了一阵,就看到自己的弟弟正和最近来到这一代附近的骑士在说话,还没说几句,骑士突然跪下来亲吻了自己弟弟的手。   亚历山大觉得血液逆流、脑袋爆炸,他大步走过去,恶狠狠地说:“……你在干什么?!”   “哈哈哈……他在跟我说骑士的吻手礼……”唐飞柳丝毫没感觉到自己哥哥在生气什么,他笑的十分开心,显然刚才和这个骑士相谈甚欢,非常自然地跟自己的哥哥说。   “……他们平常在城堡见到你,也会这样?”亚历山大深呼吸,心情平静下来,然后诱哄地问。   “不会啊,”唐飞柳自然地回答,然后悄声不好意思地说,“……不过我之前不小心伸手,就被骑士长跪下来这样行礼了,我本来只是想让他扶一下我,那天我扭到脚了,爱德华也不在城堡……”   “停!”亚历山大在这短短的一周已经听到自己弟弟说了起码八十次公爵大人了,他赶紧打断唐飞柳的话,然后认真地说,“我简直不敢相信,公爵大人没有告诉你吗?吻手礼对骑士来说,是什么意义,你知道吗?”   “啊?不是一种高贵的礼仪吗?”唐飞柳依稀记得自己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镜头,好像骑士们都很爱干这事儿,应该是骑士的专门礼仪。   看到自己弟弟自信的眼神,亚历山大觉得自己这些年来修养良好的身心已经一次次濒临破碎的边缘,他不得不喝了一口酒,然后认真地解释起来:“……不,骑士的忠诚只针对他们效忠的贵族,他们的吻手礼只会给两种人——第一种是他们发誓一生所爱的伴侣;第二种就是他们效忠之人的伴侣……你有看到他们亲吻那个该死的爱德华的手吗?!”   “啊?!他们不是看到贵族都会吻的吗?!”唐飞柳顿时也激动起来,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民俗到底代表了什么!他还以为这是一种骑士们都很爱跟他玩耍的游戏呢!   不过这不怪他,因为吻手礼的礼仪虽然在很多国家都有,但是其实每个国家遵守的都不一样,在现代也是如此,在有些国家是对君主都可以,在有些国家,则是对爱人、情人或是仰慕的贵族妇女都可以如此——要知道如果骑士愿意半跪亲吻自己的手,任何贵妇都会觉得面上有光——可是,在纳特帝国,吻手礼就只有亚历山大说的那两种意思而已。   “可是爱德华看到过,他、他……”他当时看着这个画面,还十分淡定地问唐飞柳:“你喜欢这个礼节吗?”   唐飞柳相信他是怎么说的?!对了,他十分开心地回答:“喜欢啊,这个礼节好酷啊!我也想当骑士!”   而爱德华的回应是揉了揉他的脑袋,对他说:“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让人给你定做一套骑士服装。”   要不是这个时代的骑士装其实是战甲的话,唐飞柳这小身板儿根本穿不动的话,他肯定是十分心动的。   此刻想起来,那个画面,爱德华所说的那些话……唐飞柳大口喝了一口葡萄酒,觉得脑袋有点晕,他蓝眼睛里面都是羞窘,绝望地跟他哥确定:“……真的只有这两种意思吗?!”   “没错,至少在这里,绝对只有这两种意思。”亚历山大无情地击碎了唐飞柳的侥幸,他深呼吸一口气,说,“你跟我说,你的衣服出现花纹是你刚当上行政官的时候……那这个吻手礼呢?又是在什么时候?”   “……我不记得了……好像更早一些……我当时只是对骑士很好奇,我从来没见过骑士……哥,你说现在城堡还有多少人不知道我、我和爱德华……”唐飞柳一直以为自己保密的很好,但是在他哥给他普及他身上穿的衣服、那些纹饰,就好像扯着所有人的脖子对着所有人大喊“你看我,我属于黑公爵,我是他的家人!!!”之后,他就明白了可能不只是城堡的人对他和爱德华的关系颇有猜测。   想到平常打交道的黑天鹅城的人平时看他的眼神……唐飞柳那个晚上差点没睡着觉,他简直想摇着爱德华的领子大吼“你这个闷/骚的人,你就欺负我不懂是吧?!”   可惜爱德华这会儿还在皇宫之中,唐飞柳打不到他,也就算了,这回这个……唐飞柳简直没眼看自己了——他现在十分惶恐,他到底在不经意之间、在爱德华的纵容之下,干了多少猎奇的事儿啊?!   于是在这个热闹的宴会上,大家都在跳舞,两兄弟作为主人翁非常热情地对每个人哈拉,只是大家发现小兰斯一会儿就会突然跑去他哥哥身边,然后低声说什么,接着做恍然大悟状。   所有人都觉得,大概这些年是误会了亚历山大先生,毕竟除去那些有色眼镜之后,亚历山大先生是多么迷人的一位绅士啊,他的绿眼睛像是青山,温柔而睿智,他体格健壮高大,显得沉稳可靠,他……他如果表情不要一会儿扭曲那么一下,就绝对是一副油画一般迷人的青年人了!   而亚历山大·道格他表示他真的做不到,因为根据他弟弟的叙述,那位素未谋面、身居高位、心狠手辣的黑公爵大人,他绝对、绝对对他的宝贝弟弟很早就包藏祸心,甚至毫无遮掩,只怕除了他弟弟自己,连黑天鹅城的路人都早早知道这位小兰斯先生的归属。   而小兰斯先生什么都不知道,就这么乐呵呵地一脚踏了进去……   亚历山大后怕又心情复杂——作为一个关心弟弟的哥哥,他根本就不支持自己的弟弟和一位位高权重的大人在一起,其实喜欢同性对他们这些人来说倒不是特别罕见,在高压的宗教之下,反弹其实反而是更为剧烈的,贵族们找个同性情人实在再常见不过;但兰斯和黑公爵?就太可怕了。   因为他们毫无抗衡的能力,若是有朝一日,这位大人想要变心,只是驱赶走小兰斯还好,若是他不耐烦……杀了兰斯,都没有人能阻止他。   可是他又庆幸,自己的弟弟就这么傻乎乎地顺着公爵的纵容和布局,一脚踏了进去……那不是别人,是心狠手辣的黑公爵,目前可没什么人能从他的谋划之中逃脱,如果兰斯不是这么一脚踏进去,如果兰斯不喜欢他……亚历山大可不确定愤怒的黑公爵会做出什么。   在小兰斯心中,黑公爵是个克制又温柔的情人,可是如果能让那些尸体已经腐烂的人开口说话的话……谁也不知道那些尸体会说什么,但绝不会是赞扬就对了。   亚历山大的心里沉甸甸的,担忧又是焦急。   而另一边,爱德华看了唐飞柳的信,看到他在信的最后扭扭歪歪地写着:“……我等你回来。”   唐飞柳的字可不好看,时下贵族都会用漂亮的花体书写,爱德华在约瑟芬皇后教导的十年里,当然也学会了书写,只是他看着那歪歪扭扭好像孩子写的字,却觉得可爱妥帖。他看了那信很久,久到杰斯敲门,轻声说:“查理王子已经喝了三杯咖啡了。”   “那就让他再喝一杯。”爱德华不耐地回答。   杰斯安静地躬身退出去了。   这是唐飞柳从未看到过的,严厉而又冷酷的爱德华,也是唐飞柳从未看到过的,聪明又安分的杰斯。   这是属于黑公爵不想让兰斯看到的另一面。   爱德华转头,看到皇宫之中,晦暗的冬日、沉下去的天色,从而在玻璃之中倒影出的自己——他的黑发黑眼,冷漠的表情,下垂的唇角,和皇宫的冬日一样寒冷而酷厉的表情。   爱德华揉了揉自己的脸,纵然是写信,他也像是怕自己的表情吓到那个软绵绵、带着奶香的天使一样,他提笔拿出一张纸,开始回信:“……我迫不及待想要回来,可是此处事情比较复杂……我给你备下了许多好玩的东西,作为生日不能陪你度过的礼物……”   外面的天色越来越暗,爱德华写了又改,改了又写。   等他用火漆封好信件,递给杰斯的时候,查理王子已经喝完第八杯咖啡了。他有一头和母亲约瑟芬一样的褐色卷发,穿着新式的礼服——天知道这位王子可是出了名的不喜欢这种“一点都不贵族”的衣服——他看到爱德华进来,脸上闪过薄怒,但接着马上压抑了下去,他换上可怜的表情,说:“我亲爱的兄弟,爱德华,你一定要帮我!”   爱德华脑海中哭泣的天使,暴虐的思维、对于自己的恐惧……此刻都消失的干干净净,他换上一个得体的表情,轻声说:“当然,查理,我为什么不帮你呢?”   反正你的母亲已经为你定好了棺木或是流放的土地,此刻你的选择,要乖乖成为公爵、或是步上你那些没有血缘的兄弟的后尘,都看你这次的选择。   愿你好运。   爱德华不那么认真地想着,面上认真地听着感激的查理继续说话。   皇城的冬天真冷啊,在这个被天使忘却的地方,简直要冷到人的骨髓去了,爱德华漫无边际地想着。   可是他还不能回去……因为这是他的自我处罚和放逐,他要自己深刻铭记这森冷的彻骨寒意,才能让他控制好自己,不要伤害他的天使。   他吓坏那孩子了,那个夜晚,他差点无法控制自己,想要撕碎他。   爱德华想到酒醒后,看到被自己折腾的伤痕累累的天使,他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吓得好一阵子无法喘息的画面……   爱德华讨厌那个总在暗处蠢蠢欲动的自己,他轻声对查理说:“……您说什么?”   “……我说,”查理咽了口口水、恨恨地说,“我想要你和我一起,重复一遍以前的事情。”   “只是这次的对象,是你的母亲?”爱德华确认地问。   他看到查理点头,顿时笑了。   好吧,也许他在黑天鹅压抑太过,释放一下,也许他能早点找回理智,能平静地回到黑天鹅。   黑公爵微笑着和查理王子握手,目送志得意满的查理离开了他的住处。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玄甲苍云和仙人掌团子的地雷。   以及虽然不知道营养液到底是什么,但是十分谢谢大家的大力灌溉!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这个营养液设定污污的呢……恩,一定是我的错觉。 第47章 住处   爱德华的礼物和信件一点都没耽搁,第二天就已经启程——马上就是雪季,到了冬季,一般人都很少再出门旅行,不管是多重要的事情,到了圣诞前后,全部都要延后。   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节日,从古至今皆然,这个时代没有过年这个说法,但是有圣诞和元旦,这和新年一样隆重,其实也是代表辞旧迎新,爱德华十多年在这个季节,都是在皇宫之中度过,不只是他,身上有爵位的人都会坐着马车从自己的领地过来,参加一年一度国王的盛宴。   这种宴会贵族必须出席,这可不是什么温馨的家庭聚会,也不知是单纯的一种社交需求,事实上这是一种政治必须——每年来参加国王的舞会、送上礼物,这是表忠心的重要一环,如果不来,则会让人怀疑你对于皇帝的忠诚,以及你一直躲在领地到底是为了干什么?!   事实上贵族们不但要来,要表忠诚,一般还会带上自己全部的家人——因为他们大多数人必须在皇宫待三个月以上,而且还有个让贵族们趋之若鹜的地方就是,来皇宫参加宴会可是贵族们相亲的重要途径。   哪家的女儿成年,哪家的少爷可以开始订婚……走入社交季对于下一代来说可是十分重要的,他们在十五岁或者十六岁进入社交季,穿着华服可自己同身份的人跳舞,认识当权者和开始拉拢自己的朋友……这是贵族们一辈子都要学会的学问。   这会让皇宫分外的繁荣,但是也特别的混乱,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爱德华都不想把他最重要的天使带来这里。   在爱德华看起来,皇宫除了漂亮一些,其实也没什么可取之处,而且兰斯的身体虽然养的好,但是相较于同龄人来说也不算健壮,爱德华可不想他奔波劳累,就为了参加什么鬼舞会。   且爱德华知道,兰斯可不喜欢这种人心混杂的场面,因此当约瑟芬说起他也许可以带着“那个金发的漂亮小孩”来皇宫参加舞会的时候,爱德华的表情就沉了下来,他放下了咖啡杯,对约瑟芬皇后说:“姨母,你可以继续试探我、挑衅我,但是容我提醒你,你还是先把你的事情解决完了再说。”   他说完,直接起身离开。   约瑟芬皇后却一丝也没觉得僭越,反而发出了笑声,她的声音带着爽朗,大声说:“哎呀哎呀,爱德华,你怎么又发脾气……”   爱德华没有搭理她,挥了挥手,直接离开了。   外人都说黑公爵在这个世界上唯一重视的家人就是约瑟芬皇后,而如同玫瑰般艳丽的约瑟芬皇后心肠柔软,对黑公爵这个侄子仿佛亲生孩子一样,甚至比对亲生孩子还要照顾妥帖,两人相处还要更为亲密。   连查理王子小时候都曾经发脾气,说为什么母亲和爱德华反而更亲密一些。   事实究竟是怎么样呢?   只怕约瑟芬和爱德华自己都不太明白这模糊的界限。   天际黑压压的,雪还没下下来的时候,整个皇城就热闹起来,无论是贵族们居住的内城还是外城的普通人,都是一片歌舞升平的奢靡欢庆。   第一场舞会已经开始了,约瑟芬皇后穿着那条绣着孔雀、缀满宝石的裙子,用华丽的羽扇遮住自己的半脸,她戴着漂亮彩色宝石的皇后冠冕,搭配自己的裙子,她身边跟着的爱德华是全场唯一穿着新式西服的贵族,黑公爵梳着背头,全身漆黑,和盛装打扮、五彩缤纷的贵族们相比,像是乌鸦落入了鹦鹉群,格外的夺目。   因为皇帝病重,已经无法起身,这场舞会的开场舞就变成了约瑟芬皇后和黑公爵阁下——这让所有的贵族都感到惊讶和不安。   来之前大家都已经知道皇帝病重,当然是无法领舞的,据说医生们早已经宣布无法医治,皇帝那个年轻的情人都已经被约瑟芬皇后赶出了皇宫,据说肚子里还有皇帝的私生子……可是约瑟芬夫人可不在意,她不承认这孩子,这孩子这辈子就只能是个私生子。   这事儿在贵族之中可不少见,那情人离开的时候得到了一点钱,她只是个侍女,也没有资本和早已经根深蒂固的约瑟芬皇后比拼,只恨皇帝病重的太仓促,无论她幻想过什么未来……都只能狼狈地到此为止。   ……无论如何,大家都知道这场开场舞不会是和皇帝,但大部分人都默契地认为,这场开场舞必然是会和查理王子——未来的继承人一起开场。   可是约瑟芬夫人却选择了黑公爵,这可不是什么偶然为之的事情,对贵族来说,这是极为重要的政治信号。   尤其是看到查理王子默默地站在一旁,脸色并不好看的时候。   “你今天很美,姨母。”爱德华一边跳舞一边轻声对约瑟芬皇后说。   “……还不够,这皇冠还不够华丽。”约瑟芬微笑,对爱德华说,“查理太不懂事儿了,这样的场合,他还跟个孩子一样……如果他和你一样,我可能还会考虑一下。”   “……他是您特地教导出来的孩子。”爱德华看了一眼查理,对方的表情确实非常僵硬,对于善于伪装的贵族来说,他确实还是个孩子,冲动鲁莽、易怒且喜形于色……简而言之,他从不是个适合的君王。   “你说的没错,是我特地这么养大他……”约瑟芬皇后笑了起来,她脸上突然带着淡淡的疲惫,她说,“可是我没想过真的杀死他,你信我吗?”   在音乐之中,爱德华沉默了很久,他才轻声说:“对此我并不担心,您总知道如何审时度势。”   约瑟芬听到爱德华的回答,半响突然笑了,她在音乐结束的最后一瞬,轻声说:“……看,我就说,我和玛丽可真是生错了孩子。”她说的是爱德华的亲生母亲,她的妹妹,约瑟芬笑着面对大家的鼓掌,轻声对身边的爱德华说,“……希望我没选择错。”   接下来,他们没有出声,而是昂首走入人流,两人身边都开始围了满满的人潮,大家都拐弯抹角地打听起刚才开场舞的事儿,查理王子的身边,只有几个没落的小贵族,根本搞不清楚动向,期期艾艾地还在恭维他们眼中的继承人,而其他的大贵族和聪明人都围在了约瑟芬皇后和爱德华的身边。   查理脸色阴暗,他看着他的母亲和爱德华,一口喝掉了自己杯中的酒,他并不搭理周围的小贵族,而是笑着向着自己的母亲走去。   皇宫之中又一番风浪要涌起,这一代一代伴随着权利的血腥故事总在更迭,也许有人笑了一辈子,也许有人年纪轻轻就将折戟沉沙……可是这都和唐飞柳无关,他在第一场冬雪之前回到了城堡,他哥哥亚历山大·道格先生一跳下马车,就开始疯狂地在城堡门口呕吐起来,让列队欢迎兰斯先生的仆人们都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快去拿些温水和手帕来。”伊万丝笑眯眯地对仆人们吩咐着,唐飞柳则是担心地给自己的哥哥拍着背,只来得及叫了声戴夫爷爷,就得一叠声安慰他晕车的哥哥。   “你小时候不是不晕车吗?”好不容易亚历山大才吐完,漱完口,唐飞柳就忍不住问道,小时候父亲总爱带他们出门,除了固定的贵族宴会,一家人也会在山上吃午餐什么的,反正就是经常出门。   “从这城堡回去之后,我一坐马车就吐。”亚历山大用热毛巾擦了擦自己的嘴,感觉好了一些,才慢慢地说。   唐飞柳大致猜出来了,大概是因为他从马车里醒过来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给亚历山大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从此之后他就一坐车就会容易高度紧张,自然就容易呕吐。   唐飞柳心中有些难过,但是好在他更多的是开心——事实上他舍不得回城堡,可是他又很想见到爱德华,尤其是他担心爱德华钻牛角尖……可是他也舍不得自己的哥哥,幸好亚历山大毫无牵挂,没等唐飞柳开口,他就主动说,他要来黑天鹅城,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发展。   其实主要是因为好不容易找到弟弟,他这辈子也就这个亲人,且又有如此多的波折,相聚难得,亚历山大其实早在宴会就下定了决心,要陪着自己的弟弟。   尤其是,这城堡里面还有个公爵……虽然他不过是个小乡绅,和公爵比起来不过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人物,但是亚历山大想,至少要给弟弟一个退路——   一个希望这辈子都用不上,但一定要有的退路。   亚历山大心中思绪复杂,但是唐飞柳就想的很少,他高高兴兴地回了城堡,高高兴兴地让伊万丝给自己的哥哥安排个房间……却没想到自己似乎还有什么事情没跟自己亲爱的哥哥交代。   亚历山大十分不好意思地说:“不用麻烦,我就住在我弟弟的旁边就好了。”   然后又十分好奇地问:“不知道兰斯住在哪里?”   ……气氛一下子沉默而且尴尬了起来,伊万丝看着唐飞柳,唐飞柳左看右看,半响才诧异地说:“哥,我没跟你说过吗?”   而亚历山大则是心中带着不详预感地歪着头,疑惑地眯着眼睛问:“……我应该知道什么吗?”   “哥,这么看,你的眼睛和我长得真像啊,我们不愧是亲兄弟呢……伊万丝,对不对?!”唐飞柳疯狂地戳自己的贴身男仆。   “是的,除了颜色不同,简直是一模一样!”伊万丝赶紧上前为唐飞柳分忧解难,笑着对亚历山大说,“先生,要不我带您住在三楼?那里风景良好,就对着山下的天鹅城,晚上可以看到山脚下的灯火,早上还能看到炊烟,可谓是美轮美奂……”   “不用了,我就跟我弟弟住在一起。”亚历山大看着勾着头的唐飞柳,问,“所以……你到底住在哪里呢,兰斯?”   “……我、我……”唐飞柳现在的心情就像是早恋和女朋友开房被爸妈堵在酒店一样,心情那是格外地复杂,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憋了半天才轻声回答,“我住在五楼……”   “然后呢?”亚历山大毫不放弃地步步紧逼。   “……和爱德华一起。”唐飞柳的声音已经堪比蚊子哼哼了,但是亚历山大还是完全听懂了。   亚历山大深呼吸,他对一旁毕恭毕敬的伊万丝甚至还笑了笑,说:“可以让我和我弟弟单独相处一会儿吗?”   伊万丝看着唐飞柳,看到唐飞柳虽然绝望,还是点了点头,这才出去。   “你是不是疯了?!”伊万丝才关上厚重的大门,房间里只剩下两兄弟之后,亚历山大就大吼一句,对着自己弟弟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你就这么和他住在一起了?!”   “……不、不然呢?”唐飞柳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哥哥,“……这里又不能结婚……”   “是不能,可是就算是作为情人,也是分等级的!”亚历山大眼睛发红,拍着桌子,怒声说,“他居然敢这么对我的弟弟,他居然敢这么对你!”   显然,亚历山大这会儿是真正恨极了爱德华了。   而唐飞柳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暴怒的哥哥,一时之间,根本跟不上亚历山大的思路。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迦鱼jary 和仙人掌团子的地雷。   还有昨天营养液灌溉又突飞猛进,十分感谢……(看到说往作者菊花灌营养液,我顿时腚一紧!十分紧张!)   也谢谢逐章补分的小天使。   大雪之后又冻雨……手冷jio也冷,不过有你们的回复,我坚强地爬起来继续努力码字了! 第48章 礼物   在亚历山大的怒吼之中,唐飞柳在耳朵聋之前,终于大概弄懂了约定俗成的一些默契——贵族们的情人有男有女,一个贵族只会有一个妻子,有可能有无数情人,但是情人之间的阶层也是不需要言语,就壁垒分明的。   最厉害的情人,可以弄死皇后自己上位——这可不是如同亚洲皇室那种妃子隐忍多年、干掉皇后的后宫宫斗,就是非常简单直接的,凭借着皇帝的宠爱,然后让皇帝自己亲手杀老婆迎娶自己。   可以说是十分简单粗暴,但是又行之有效。   甚至在皇后活着的时候,整个人在皇帝的扶持下,力压皇后,废掉皇后的后位,让皇后成为自己的侍女官的神奇人物都有。   而皇后被杀之后让前皇后的子女给真爱生的子女当侍女的,虽然不常见,但是也存在着。   总而言之,这地方的风俗习惯就是这么割裂而且精分——巨大的宗教压迫之下,与之相对的是贵族们匪夷所思的混乱和放纵。   一般贵族虽然不如皇帝那么权柄在握,但是上行下效之下,贵族们当然都有自己的情人,这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而情人们出身有高有低,最出名的是隔壁公爵和皇帝之间互相当情人,皇帝和伯爵夫人公然调情……而一般的还是绅士之间的暧昧。   宗教在这一点上也十分割裂且奇怪,往往皇帝和公爵大人的绯闻都路人皆知了,像是把肉在野兽的鼻子底下晃悠一样明显,可是圣殿却往往假装不知道,可是在乡间之中,若是有男子和男子之间相爱,想要厮守一生,那必然则会被处以火刑。   好在这些事情都不是唐飞柳需要担心的,他这会儿乖巧地听着他哥的话,终于搞明白了他哥亚历山大到底是在生什么气——原来贵族们的情人也还有那么多讲究!   最上层次的是能带着参加舞会!   以爱德华的身份,他如果愿意带着唐飞柳去皇宫的舞会,把唐飞柳介绍给众人,主要是长辈,那唐飞柳虽然是情人,那就算爱德华娶了妻子,也必须给他尊重。   因为那代表了爱德华对他的重视,代表了公爵大人把他放在心上,这会让人明白他是公爵的心上人,而不是随意玩一玩的露水姻缘。   ……这些复杂的条条框框听得唐飞柳整个人头晕脑胀,他试图为自己分辨:“哥,我不喜欢宴会,我也不喜欢那个什么王宫……我也不想出门!”   而且唐飞柳有信心,他如果想去,爱德华是绝对愿意带他去那个王宫舞会的——应该吧?唐飞柳想想爱德华那彬彬有礼外表下、如同野兽般的性格,仔细想想,爱德华这种不安的性格,恨不得在他身上打上烙印,说不定还真不愿意带他出门,毕竟要把重要的食物放在最安全的窝里,是野兽最重要的认知。   但是这并不代表爱德华只是和他随意玩玩,唐飞柳这点自信还是有的,只是爱德华的性格本身决定了,他并不会如同其他贵族那般,去浮夸地宣誓自己的宠爱和对某个人夸张的痴迷。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追求、他追求过你吗?!”亚历山大简直是气死了,他对着自己看似乖巧,其实满脸都丝毫不以为意的弟弟大声说,“没有追求的过程就只是□□而已!你到底知不知道?!”   说到这里,就又是一个贵族之间才明了的有趣共识了——同样都是出轨出柜劈腿……但是贵族们约定俗成的一个规则就是,虽然最终的结果都是两人一起,但是如果有追求的过程,被视为爱情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就突然高尚起来。   这是现代人很难理解的一件事情,比如同样都是一位伯爵夫人和骑士,如果他们一拍即合,当夜就睡在一起,很多人都会嘲讽这位夫人是个荡/妇;但是如果他们同样一拍即合,骑士花好几天、每天在夫人的窗台下唱歌、给这位夫人每天送上一束带露玫瑰……然后他们睡在一起,大家都会说,真是浪漫的事情。   唐飞柳也是大开眼界,这会儿听得一愣一愣的,而他哥看他听得乐趣盎然,竟然还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顿时气的恨不得一巴掌拍在这小脑袋上,可是又舍不得下手,只得大声喊醒他:“兰斯!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唐飞柳听得津津有味,这会儿被他哥一骂,顿时瞪大眼睛,反射性地回答:“好的好的,我听到了!”   “那你说,那位阁下有送你鲜花或是礼物吗?有没有写情诗给你?有没有对大家介绍过你?”这致命的连击顿时把唐飞柳打蔫了。   “没有,但是他……”唐飞柳想给自己的男朋友争辩一下,毕竟爱德华那性格,还有两人发展到后来的过程,似乎都没有什么机会发展到写情诗这种阶段——唐飞柳隐约觉得爱德华离开约克,很大的可能还是这人又在钻牛角尖。   可是虽然唐飞柳想要分辨,亚历山大作为他的哥哥,非常坚持这件事情,他认真地说:“那你就必须从他的卧室之中搬出来,我知道你不在纳特长大,你对这些没有什么认知,但是我作为你的家人,不管那位阁下是谁,他都必须给我弟弟足够的尊重,才能从我的手上接过我弟弟的手……兰斯,你能理解吗?”   唐飞柳愣了一下,然后认真地点头,说:“我能理解的,哥哥。”   这些并不是件讨喜的事情,来到城堡第一件事就是和公爵大人对上,这对亚历山大来说,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是他如此认真,因为他知道,这是他作为一个长兄的职责——或许唐飞柳绝对相信他和爱德华的爱情,可是作为家人,亚历山大需要一些更为世俗的保证。   这件事情或许并不会让爱德华有多愉快,可是也许,这也是他们彼此之间,都对对方更为安心的一个契机。   总之,唐飞柳搬出了五楼的主卧,挑了楼下的房间,亚历山大则是和他一起,两人总算在城堡安居了下来。   接下来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总算暂时转移了亚历山大对爱德华的不满。   唐飞柳带着亚历山大在城里转了两天,让亚历山大开始接触这个陌生的地方,亚历山大是个教养良好的绅士,他手头上的庄园也算是经营的不错,每年的收入大概是五六十镑,虽然亚历山大开销比较大,但是他一直没结婚,倒是积攒了一些身家,只怕瓦尔拉镇的人要是知道,都会后悔错过了这个身家丰厚的女婿。   亚历山大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黑天鹅城买房子,他倒是没挑隔壁村子的庄园,第一是庄园到底太贵,亚历山大是想认真做些事情的,最主要是陪伴着自己的弟弟,他当然选择最近的地方——城堡虽好,但是那是爱德华阁下的住所,亚历山大想要给自己和弟弟一个只属于他们的落脚处。   且黑天鹅城在亚历山大看起来,确实是个非常迷人的城市——这个城市虽然才刚刚初现轮廓,可是巨大且干净,刚建好的内城一部分已经住了人,整个城市干净整洁,全是石板和水泥铺就,巨大的主干道一路伸出去,直到远处山脚的湖泊,那里有挖了一半的壕沟,在规划之中,这群山环抱的顶部将会一路延展到山脚,然后在壕沟的地方和整个孤山连接起来,成为庞大的城墙。   亚历山大站在城堡的城墙上,一路往下放眼展望,他看到了一个庞大的城市,被崭新的水泥路一条条纵横连接起来,仿佛巨大的网。   这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画面,任何一个人站在此地,都忍不住会升起豪情和庆幸来——庆幸自己要见证这个庞大城市的兴起,庆幸自己位于一个腾飞的时代。   “兰斯,这里真美。”亚历山大站在这里,身上的疲惫都卸去三分,他轻声说,“我迫不及待想要成为这个城市的一员了。”   他低头看悬崖下的黑天鹅城,群山之下,建起的建筑环绕孤山上的城堡,让城堡似乎都不再那么孤僻吓人,倒像是群星璀璨之中的黑宝石一般,沉默却又神秘。   “真的吗?你喜欢这里?”唐飞柳看到亚历山大的表情向往又激动,自己也开心起来,他很想和哥哥住的比较近,这可是他现在唯一的亲人,这个时代可不是现代,一张机票天南海北都能和家人相聚,不过他也很担心亚历山大能不能适应,此刻看到亚历山大这么喜欢这里,他顿时开心又自豪,毕竟这个城市的兴建有他的很大一部分功劳,唐飞柳拉着亚历山大就说:“那我带你去看看新建好的花园洋房,为了作为纪念,其实我偷偷买了一套……没给爱德华知道,你也别告诉他。”   最后一句是转头对一直跟着的伊万丝说的,伊万丝笑眯眯地拉了拉自己的嘴巴,表示自己嘴巴已经被封上了,一行人下了城墙,把小黑牵出来挂上牛车,就往山下而去。   亚历山大在瓦尔拉镇长大,那里是标准的乡村田园,漂亮且风景优美,因此黑天鹅这边的风景倒是没让他多么赞叹,但是水泥路和新建的城市倒是真的让他流连忘返。   一群人进了城就开始看房,冬季已经有人搬进新居,一路上所有人都在对唐飞柳打招呼,唐飞柳一直都这样,倒是习惯了,亚历山大沉默地看着唐飞柳这一路走来,看着所有人都在对唐飞柳脱帽致敬,他脸上的表情开始是惊讶,慢慢倒是越来越放松了。   他们看了唐飞柳偷偷买下的那套花园洋房,面积倒是不大,被人照看的十分好,只是空着十分可惜。   亚历山大并没有接受唐飞柳的馈赠,他在同一条街买了一套面积更大的房子,当场付了钱。   唐飞柳倒是比亚历山大还兴奋,为了庆祝自己的哥哥来定居,他非常高兴地要求包揽全部的家具制造和家居装饰,为了让亚历山大放心,他拉着亚历山大在城堡里面参观转悠,自豪地说自己的改建成果。   亚历山大表情越来越柔和。   他摸了摸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看来我的担心倒是十分多余了。”   看到唐飞柳茫然的脑袋和表情,亚历山大想了想,说:“没事,那我的房子到底要怎么布置呢?”   说到感兴趣的话题,唐飞柳就眉飞色舞起来,而亚历山大看着自己的弟弟——小兰斯的金发打理的干净漂亮、半长不短地梳成马尾扎在脑袋后面,眉眼精致……而这一切都比不过他那双仿佛蓝天一般的眼睛。   亚历山大能明白公爵阁下为什么要把他的弟弟藏在城堡之中了,因为这样的孩子,如果走出去,看到那些不美丽的、恶心的角落,让这样的蓝眼睛暗淡下来,只怕是任何人都无法接受的罪恶。   可是亚历山大本来还是很生气,因为无论任何理由,亚历山大作为亲哥哥,都不想看到自己的弟弟成为没有任何地位的玩物。   可是这几天下来,亚历山大发现他错的离谱——那位阁下没有把他的弟弟带到那些肮脏腐臭的地方,却也并没有真正藏着他,那位阁下把他的弟弟放在土地上的每一位绅士或是平民面前,让所有人明白,这位兰斯行政官给他们带来了多么巨大的恩泽。   这是每一个高位贵族最核心的地方,是除非死都未曾分出去的真正东西——他们的权利、还有荣耀。   爱德华或许没有给他的弟弟那些浮华的、附着于公爵这个称呼之上的荣誉,可是他沉默地把他的弟弟放在更好、且更为崇高的地方。   亚历山大有些懂爱德华为何能让自己的弟弟那么信任,为什么能让自己的弟弟在这个年纪、还有这么一双蓝天般纯澈的眼睛。   是恶魔竭尽全力的温柔包裹,才让黑暗远离被保护着的天使。   “但是,鲜花和礼物都是不许少的,知道吗?!”亚历山大突然说,唐飞柳茫然地看着他哥抽风一样,发呆之后突然对他这么说。   “哥,你怎么了?”唐飞柳手上还拿着布料,他们在选取沙发上搭配的布料材质。   “没事。”亚历山大哼了哼,虽然他现在没有那么讨厌那位阁下,但是他也并不想为那个抢走弟弟的人说哪怕一句好话。   而两人忙碌之间,大雪下来,在唐飞柳生日的前一天,巡逻队的人远远就看到一列车队,远远地朝着黑天鹅城而来。   公爵的礼物紧赶慢赶,总算及时到达了黑天鹅城。   车队绵延了半座山,唐飞柳目瞪口呆地坐在大厅,看仆人们搬运着礼物。   一车车皇城时新的衣服料子、海商运回来的奇怪东西、一匣一匣的宝石、甚至还有一些王宫难得的新鲜食物,被雪和冰护着送过来——可谓是衣食住行,样样都包裹在里面了。   最重要的是随车回来的骑士从怀里掏出的信,厚厚一叠,看上去不像是信,倒像是一本薄薄的本子。   上面用火漆躺着抱着荆棘的小蛇,还有公爵的字迹。   漂亮的花体字,打开就能看到,里面用简单通行语写着“给我的天使……这里事物比想象的复杂,原谅我无法准时赶回,我为你备下了一些你可能有兴趣的礼物,并诚挚地对你道歉,愿你用你仁慈的心原谅我的失约……”   鸿雁传信,当案头的信累积成一小箱子之后,他们再次相见,已经是春日,满身疲惫的爱德华瘦了一圈,他骑着马带着骑士们沉默地回到黑天鹅堡,唐飞柳当时正在城堡的花园里面,拿着定制的小锄头挖地,打算琢磨着种种大蒜。   结果他听到动静抬起头,就看到满面风霜的爱德华冷厉着脸走过来,一把抱住了他。   然后吐了一口好长好长的气。   像是把什么压抑的、可怕的东西都借着这个拥抱驱逐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好冷……明天申请休息一天,我的爪儿冻得疼。希望别长冻疮 第49章 呆滞   公爵最近有点低气压,黑天鹅堡的人都夹紧了尾巴。   除了造成这件事情的主人——唐飞柳和他哥亚历山大。   当然,唐飞柳是真的没发现事情有什么问题,亚历山大是不是故意的就见仁见智了。   唐飞柳那天被公爵一把抱住,就很乖巧地回抱住爱德华,他心疼坏了,一看爱德华就知道,这男人肯定又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他好不容易给对方养出来的一些肉,这回这个冬季全给交代在皇城里面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不是去参加舞会庆典,而是去参加了一场硬仗。   而唐飞柳不知道的是,他某些方面来说确实是说对了,对别人来说,这是皇宫巨大变化的一个冬季——皇帝去世,皇后约瑟芬与圣殿角力,查理皇子谋害皇帝而被处死,莱特王子在回皇城的路上因为旅馆大火而失去了性命……最终,约瑟芬皇后在一干贵族的支持下,戴上了属于皇帝的冠冕,虽然这引起了很多预备继承人的不满,但是在圣殿参与授权、绝对的武力和以黑公爵的为首的支持下,约瑟芬继位的十分稳当。   这当然都是权利中心之外的人的看法,身在局中的人到底经历了什么,也不是寥寥几句就能说透,那些皇城的事情爱德华一丝也没打算告诉唐飞柳,在他的授意下,也没有人会把这些事情放在唐飞柳面前说。   黑天鹅堡的人、所有黑公爵的属下都知道,黑公爵在兰斯少爷面前,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他温柔怜悯,威严而又不失公允。   这是爱德华苦心营造出来的形象,而唐飞柳作为一个在现代社会长大的人,经历过巨大的信息爆炸时代,他要是愿意想,绝对也能明白,皇城之中的八卦到底代表了什么,可是爱德华不想让唐飞柳知道,唐飞柳也就不去细思。   在唐飞柳看起来,他最为关心的,则是爱德华的身体健康。   而爱德华一回来,还没来得及和他的天使慢慢相处,就遇到了第一个打击——在他在皇宫奋战的时候,回来才抱了抱小天使,正撒不开手的时候,门外就走进来一位穿着全白新式西服的年轻男人。   那男人有一头璀璨的金发,样貌硬朗俊秀,一路走进来的路上,侍女们都羞红着脸对他行礼,而还没等爱德华问这人到底是谁,怎么在黑天鹅堡如此放松的时候,那男人碧绿的眼睛就冒出了怒火,然后一路走过来,敲着拐杖咳嗽一声,对爱德华点了点头,行了个礼,口里则是对唐飞柳说:“兰斯,你今天不是说和我研究菜谱吗?”   爱德华不算是一路骄矜着长大的贵族,但是对于一个贵族的仪态和傲慢也是有的,尤其在对方如此不客气对他最为重要的人说话的时候,爱德华难得没有察言观色、谋定后动,而是皱眉直接开口:“你是谁?”   爱德华是这个领地的主人,在皇宫都能颐指气使,他纵然知道这个人或许有所依仗,但是兰斯是他的逆鳞,爱德华不能允许有人能在他的羽翼下对唐飞柳不恭敬。   可惜的是,爱德华难得如此,却下一刻就发现他踢到了铁板,他怀里的唐飞柳拱了拱,然后不好意思脸红红地回答:“哥,我、我这就去……”   爱德华茫然了一瞬,这个哥是怎么回事?   而就在这个时候,亚历山大看到爱德华还牢牢地抱着自己家弟弟,而自家弟弟被这熊一样高大的公爵抱着,看上去真是弱小可怜又无助,亚历山大顿时看这个公爵就不爽起来,倒不是真的憎恨爱德华,而是有种长辈看拐走弟弟的不良人士的偏见,他咳嗽一声,说:“在下是兰斯的哥哥亚历山大,公爵阁下日安。”   ……爱德华确实记得兰斯有个哥哥,可是怎么回事,怎么他就出去了一个冬天,回来之后,说到家人毫无反应的兰斯,却看上去和哥哥关系很好?!   在爱德华还在消化这个消息的时候,唐飞柳从爱德华的怀里溜了下来,安抚地拍拍僵硬且不知所措的公爵,像是哄一只大野兽一般,轻声说:“这个事情说来话长,总之哥哥现在在黑天鹅城这边买了房子,他以后就可以经常和我们见面了!菜谱也是我们打算合伙做的生意……”   这话看似简单,但是信息量十分巨大,爱德华愣了一瞬,马上彬彬有礼地说:“你好,先进去吧。”   “不了,我还得赶着和兰斯商量下关于菜谱的事情,毕竟铺面里还等着人招呼。”亚历山大拒绝了爱德华的邀请,转而看向唐飞柳。   唐飞柳弱弱地说:“哥,要不这样吧,我们在城堡里研究,爱德华才回来,我想今天陪陪他……”   亚历山大要是能上网,他大概就能明白自己此刻一口老血的心情,那感觉就像是儿大不由娘的父母一样,明明亚历山大如此做派就是为了给公爵一个淡淡的下马威,就是为了告诉公爵自己对于弟弟的重视程度,可唐飞柳这小家伙,反而就是毫不顾忌地一个直球,亚历山大瞪着眼睛看着自己的弟弟,看到他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只能先叹了口气,打算一会儿继续下马威。   而爱德华看着两兄弟那暗地里的交锋,看着不远处走过来的伊万丝,心中的疑惑都快化成问号悬挂在自己的脑袋顶上了,他恨不得直接问伊万丝和戴夫——这个重要的亚历山大是怎么回事,为何传来的信息没有提到这个人?!   这就是一个误区了。   戴夫和伊万丝觉得那是兰斯小少爷的哥哥,他一定会在信里面提到这个人,又不敢随意提起,怕给爱德华一个不对的印象;而唐飞柳是看着爱德华的信,就觉得爱德华已经操劳很多事情了,皇城的一切似乎也不是那么好过,而他哥哥来城堡只是借住一段时间,春暖花开、弄好一切之后,就会搬出去,到时候两人见面再说也不耽误事儿。   于是,最终的结果是亚历山大和爱德华猝不及防地见面了,且显然第一次见面,两人对对方的印象都十分微妙。   爱德华好不容易回到约克,心中恨不得一整天跟着唐飞柳,而唐飞柳和亚历山大不知道今天爱德华就会提前回来,开始也确实是约好了研究菜谱——亚历山大在吃过他弟弟亲手烤的小饼干和菜之后,就决定要在黑天鹅城开一家专门做烘焙的店面,不得不说,亚历山大和唐飞柳不愧是有血缘关系,原本亚历山大还没觉得食物多么重要,但是在唐飞柳的激发下,亚历山大对于蔓越莓饼干和黄油曲奇的热爱,导致他一个冬天丰腴了许多,不得不步行出门,才能勉强维持住之前锻炼良好的身材。   总之,这回他们讨论的食材就是华夫饼——当然,唐飞柳提的概念,其实更类似于后世的华夫饼,就是做成格子状,会在上面放上冰淇淋和各种果酱汁的那种。   只是这个时代,冰淇淋还处于手工合成的阶段,都还得是比较有钱的人才能吃得起的东西,但是亚历山大想要做成一个平民和贵族都能吃得上的各种等级的华夫饼,因此两人正在讨论在华夫饼的搭配上有什么不同的方法。   唐飞柳对原料的价格不是非常懂,他只负责把想法提出来,而亚历山大负责核算成本,两人当然还得去制作一下,才能弄清楚这期间的一些用料多少和口味搭配是否合理。   而唐飞柳也是故意把他哥和爱德华弄分开,毕竟他就算再迟钝,也能明白刚才两个人的气氛不是特别对,他拍拍爱德华,心疼地说:“你快去泡个澡放松一下,我去给你顺便做些好吃的,你还没吃过我特调的华夫饼吧?!”   “好的,”爱德华纵然是再不愿意,也得先弄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乖巧地蹭蹭小天使,然后谨慎地对亚历山大点点头,终于恋恋不舍地上了楼。   亚历山大忍了好久,才没从鼻孔发出冷哼。   在亚历山大看起来,这公爵的眼神都快把自己弟弟吞下去了,亚历山大十分纠结,一方面十分满意公爵对弟弟眼神十分迷恋,显然并不是真的把他弟弟当做玩物,一方面又觉得如果公爵没有如此迷恋他的弟弟,那他的弟弟可能还可以过一下有妻有子的生活……亚历山大心中思绪纷乱,而唐飞柳却已经一边做着华夫饼,一边小心翼翼地跟哥哥说起爱德华的好处来。   “哥哥,爱德华对我很好的,你不要对他太凶了啊。”唐飞柳小心翼翼地跟自己的哥哥沟通,这几个月相处下来,唐飞柳也是越来越懂自己的哥哥了,看上去一派温柔绅士的样子,其实特别小心眼,斯图尔特他们巡逻队有个刚上任的小伙子,第一次到他们店里说了句“这店子看上去好丑”被他哥记恨上了,到现在全队里面就这小伙子一个人没吃上免费赠送的赠品。   而且唐飞柳知道,他哥一眯眼睛,显然就是对对面的人开始表示不满,他看到爱德华的时候,眼睛都快眯成缝了!   而唐飞柳不说还好,一说,亚历山大显然更加不爽了。   楼上的爱德华此刻听说了亚历山大的来历,还有他的天使显然和哥哥和好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亚历山大一扫对自己弟弟的冷酷,在兰斯找回家之后,两兄弟感情极好,如果不是爱德华确信他打听到的过去绝对没问题,都快要相信亚历山大那一套说辞了。   总之,爱德华听着听着,在黑暗之中长大的公爵大人想的是——糟糕,难道在他不在的时候,他心肠柔软的天使被他那个哥哥骗了?   毕竟兰斯自己不知道,可是领地上的人大约都知道,兰斯在约克的威望和重要性,而且心思敏锐的小贵族和乡绅们只要看到兰斯的打扮,就能知道这个人对公爵来说,到底有多么重要。   所以往年抛弃自己弟弟的亚历山大和自己的弟弟和好,说不定也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爱德华越想越是那么回事,他倒是不担心亚历山大找自己要什么好处,可是他深刻地担心自己的天使受伤。   被自己的想象弄得根本无法平静的爱德华,在和唐飞柳、以及臭着脸的亚历山大和谐相处,品尝了无数种搭配的华夫饼,却根本食不知味的公爵大人,在亚历山大跟自己的弟弟窃窃私语了很久,打算找个机会好好警告一下这个心思不明的人。   而等到亚历山大终于告辞,可以和自己的天使好好相处的时候,爱德华正要抱着天使上楼洗漱,到达四楼的时候,兰斯却戳了戳他,轻声说:“……那个,我现在住在这一层。”   爱德华低头看他怀里的天使,唐飞柳显然看到了他眼里的震惊,红着脸不得不轻声说:“……哥哥说你都没有追求我,也没有带我去舞会,所以……他不许我们住在一起。”   爱德华一时之间,思维呆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了来了来了!   忙到劈叉,又冷又饿,弱小可怜又无助,但是还是终于赶出更新了!啊啊啊啊啊!不容易!短了点大家不要嫌弃,等忙完我再粗长一些。   ps谢谢给我投雷的唐唐~ 大家真的不用破费,你们看的开心,我写的开心,这就很美好了! 第50章 过招   爱德华阁下最近心情不好,亚历山大老爷的心情也不那么愉快。   他正在筹备自己的新事业,正是忙乱的时候,偏偏他弟弟的情人回来,眼见着自己弟弟一副稍微哄几下就动摇不定的样子,亚历山大真是焦虑的烧心。   其实亚历山大内心大概知道,这位公爵大人此刻对自己弟弟的感情绝非一个好玩或是新鲜能概括的,他慷慨地给了自己弟弟很多很多东西。   但是对于家人来说,世俗的东西或许不那么浪漫,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亚历山大认识在现代社会,不想把养的飘飘亮亮的女儿随便嫁给无房无车无斗志的男人的父母,大概就懂自己此刻的焦虑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当然这个比喻不是特别正确,但是焦虑的心情是一样的,对于家人来说,只有爱情是不够的,而公爵显然在物质上根本没有亏待过小兰斯,可是亚历山大想的更多——圣殿对于没有保护的贵族的情人、甚至一些没落的小贵族、以及一些相爱的同性平民,可不那么优厚。   如果公爵是因为关心则乱,想把自己真爱的爱人藏起来,那么亚历山大就更为不赞同——以黑公爵今时今日的地位,他不该低调,他反而应该昭告所有人他对于兰斯的重视,这样虽然还是危险,但是至少只要黑公爵依然强大、让人忌惮的话,兰斯也才会安全。   显然这个思路,是身在局中的爱德华没有想到的,在爱德华的想法来说,他拥有这样一个如珠如宝的心肝,一个巨大的弱点,他根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他恨不得把唐飞柳整个人藏在城堡,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爱德华不害怕对自己刺来的刀剑,但是他害怕他的天使被吓到,害怕他被人发现,成为他人攻击黑公爵时候,一个首选的把柄。   这确实是关心则乱,而在亚历山大看起来,如果不把自己弟弟的身份抬到很高的位置,假如真的有人要把对兰斯动手,作为敲打爱德华的一个手段——当然是因为他们不会料到这样行事,会遭到黑公爵的冷酷报复——但是若是他们不知道,以为兰斯只是爱德华一个颇为喜爱的情人,那么,谁都敢打兰斯的主义,甚至把对兰斯动手,作为对黑公爵的试探。   两人各持己见,在爱德华看起来,亚历山大可不是什么来路正常的人,他一来就如此挑唆自己和唐飞柳的关系,妄图离间他们,简直是不可饶恕。   把小天使放在柔软的蕾丝里面,轻声和他聊天,直到唐飞柳困得揉眼睛,爱德华才温柔地给他一个晚安吻,拿着烛台走了出去。   一出去爱德华就黑了脸,连夜召唤伊万丝,压抑着快要爆发的怒意,一字一句地说:“那个亚历山大到底是怎么回事?!”   伊万丝躬了躬身,认真地回答:“……您走之后,兰斯阁下突然回乡,开始见面的时候兰斯的哥哥亚历山大似乎还情绪不对,但是等他们从房间出来时,就完全是久别重逢的兄弟……”   其实伊万丝也十分疑惑,毕竟亚历山大的转变在外人看起来,确实十分没有道理,尤其是在长久浸淫在权术里的人看起来,简直不需要想,就能推测出来事情的真相——当年为了利益冷酷驱逐自己亲弟弟的哥哥,在弟弟混出头之后,又虚情假意地哄骗期待家庭温暖的弟弟,挑拨离间,一定是筹划着更为巨大的秘密。   “查清楚这个亚历山大的所有事情,我是说,所有。”爱德华轻声说着,微微眯着眼睛,他完全被惹怒了,声音森寒的仿佛约克冬日的冰雪,他轻声说,“他要是只想要些钱就算了,为了兰斯,我可以养着他,但是如果他想借着兰斯做些什么,想再次让兰斯伤心的话……”   爱德华的话没说完,但是伊万丝显然懂了爱德华的未尽之意。   两人说完这个话题,爱德华从书桌里拿出一个信封出来,上面烫着狮子和荆棘的标志——是皇室的独特徽章——爱德华推到伊万丝的面前,轻声说:“这是那位女士给你的信。”   “我不需要。”伊万丝看着那封信,毫无所动,他灰色的眼睛里都是平静和温柔,轻声说,“我觉得这里很好,我在这里长大,也将在这里服侍我的主人……他在哪里,我在哪里。”   爱德华看着这个年轻男人,他有褐色的头发和灰色的眼睛,标志的鹰钩鼻与那位雄心勃勃的夫人极其相似,只是那位夫人是烈焰之中的母狮,是睥睨天下的野兽,而伊万丝是样貌俊朗却温柔的人,爱德华轻叹一声,轻声说:“……她只有你这一个孩子了,你真的不看看这封信吗?”   “夜安,尊敬的阁下。”伊万丝行了个礼,转身离开。   爱德华看着他笔挺的背影,想到黑夜之中的皇城,查理的怒骂和那位夫人摇着羽扇、轻描淡写派人出城去寻找游历的莱特王子……伊万丝从很小的时候就被送来黑天鹅,当时爱德华正在皇宫之中奋战搏杀,伊万丝被戴夫养大,以一个仆人的身份。   他身上流着最为尊贵的贵族之血,可是却是皇后约瑟芬与情人生下的孩子,当约瑟芬皇后没有掌权的时候,他是注定生下来就见不到阳光的孩子,而约瑟芬皇后不知道怎么想的,没有把他留在皇城,却把他送来约克,让他成为自己表兄弟的仆人。   而更为奇怪的是,这位皇后在越来越接近皇权的时候,她对查理和莱特表现了多大的冷酷,对于这位素未谋面的私生子,却越来越表现出一位母亲的关切——至少她不断写来的信件,就说明了这一点。   那位女士只怕对身边的亲儿子查理,都没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   虽然伊万丝从不接受这位女士的信,也从未有任何异动,但是爱德华也能感觉到伊万丝对于自己和整个领地,似乎都没有那么上心,他心中有蓬勃燃烧的野心,他的灰眼睛里有和他母亲一模一样的欲/望,只是爱德华能明白,他的母亲看向的是王座,而伊万丝望向的地方,爱德华却有些不太明白。   但是这都不妨碍爱德华对于伊万丝的信任,他知道伊万丝或许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也尊重伊万丝的选择——他想当一位贴身男仆,那么爱德华就当他是贴身男仆;若有一天他想回到皇城,去和那位女士周旋,那么爱德华也会为他打点行装,并不介意对他多加帮助。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爱德华看了一眼信封,伊万丝看不懂,但是爱德华一眼就能分辨出来,这封信、和以前的那些信一样,都不是约瑟芬皇后身边的女官写的,而是约瑟芬皇后的亲笔书写。   爱德华知晓那些年来约瑟芬皇后的过往,但是他没有继续放纵自己的思路往黑暗和痛苦的往事蔓延,他把信丢回书柜,然后拿着烛台往外走去。   他的目标是四楼的卧室,没心没肺的天使伸着胳膊露出蕾丝被子之外,睡的脸发红,显然是嫌弃被子热了。爱德华放下烛台,把他伸出外面的手塞进去,用被子压好,换来金发天使不耐烦地哼哼。   爱德华脱下外面的衣服,换了睡袍,从另一头钻进去,把打算继续掀被子的小天使给牢牢困住,两人慢慢都陷入了沉眠。   而亚历山大隔了几天才知道自己说的话都被公爵当放屁,他弟弟说漏嘴说到和公爵一起起床,才让亚历山大明白,公爵大人不愧是在皇城之中玩弄权术长大的人,他和自己弟弟口中那个温柔而矛盾的公爵完全不一样,在他人面前,公爵大人可没有什么犹豫或是别的,他更像是为了对亚历山大示威,让他明白他对兰斯的影响力并没有那么大。   而亚历山大则是另出一招,他已经搬来这个房子很久了,也办了几次小型的宴会,也算是与周围的人都开始熟悉起来,尤其是和热情的巡逻队长斯图尔特一家,来往的十分密切。   亚历山大已经放弃和自己的弟弟讲道理了,显然自己的弟弟是个傻白甜,而且那位公爵阁下也显然是看人十分厉害,把自己弟弟的弱点吃的死死的,不管自己怎么叮嘱,转头公爵稍微示弱一下,自己弟弟肯定又迫不及待把自己洗洗喂给那个不安好心的野狼吃。   于是亚历山大借口邀请斯图尔特一家人,来家中观看自家的屋子家具,顺便邀请他们吃晚饭,把唐飞柳给留在自己家——这借口也不算假,亚历山大的家具,去过他家举办宴会的黑天鹅城居民们,都十分艳羡。   且亚历山大先生虽然才来黑天鹅城,显然就成为了黑天鹅城社交界最红的人,和在瓦尔拉镇被人歧视不一样,亚历山大一到黑天鹅城,就因为弟弟是兰斯先生这件事情,而收到了所有人的热烈欢迎,那架势,亚历山大都有些承受不住。   不过被人喜欢也是好事,亚历山大以前是不屑搭理瓦尔拉镇的人,当然也是因为他心中有自己的伤口,这回心无芥蒂、弟弟在身边,他当然也不是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他与这些人耐心打交道,和他们的父亲唐爵·道格的性格有关,唐爵先生虽然是个绅士出身的人,却性格外向,乐于宴会和交友,他或许不是位勤俭守财的继承人,可是却是个性格十分好打交道的朋友和父亲。   而在父亲的影响下,亚历山大当然也不会是老派绅士的作风,他对于黑天鹅城的新贵——商人和黑天鹅城的官员都是十分礼貌的,把他们当做对等的朋友打交道,因此很快就获得了大家更多的喜爱。   亚历山大在很多人里面,说到更为谈得来的,是斯图尔特先生——没错,当年在村子里面为了吃食挣扎的斯图尔特,如今在一些人口中,也可以勉强尊称一声先生了。与亚历山大这个阶层的老顽固见面的话,当然是不会得到这样的尊敬,但是亚历山大确实觉得斯图尔特队长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虽然有些见识受限于受到的教育,但是肯学能吃苦,最重要的是……斯图尔特一家人都是自家弟弟的忠诚粉丝!   虽然亚历山大不知道什么叫粉丝,但是他每次听到斯图尔特一家人对自家弟弟无脑吹,内心都十分快乐,真可谓是志趣相投,次次都相谈甚欢。   而唐飞柳在黑天鹅城之中,打交道比较多的人,除了黑天鹅堡,就是斯图尔特为首的一些人了,而且斯图尔特机灵,也愿意帮唐飞柳做事分忧,难得也会动脑子,莉莉又是唐飞柳工厂之中重要的骨干,做事麻利且温柔……因此听到哥哥要宴请他们夫妻,而斯图尔特还慷慨地把自己的岳父岳母接过来养老、甚至还把莉莉的二嫂接过来找工作安顿,经营他们的房子改建的小旅馆……   唐飞柳十分开心,他不但留下来,还特地做了好几个好菜,招待斯图尔特一家人。   ……恩,还有个更重要的是,爱德华不能吃辣,亚历山大也不太能接受,但是斯图尔特一家人越来越嗜辣如魔,在饭桌上能和唐飞柳吃到一起去!   唐飞柳做的最好吃的就是辣菜,偏偏身边人都不懂欣赏,所以……唐飞柳对斯图尔特的欣赏可是遇到知音一般,怎能不趁机炒个麻辣香锅一起吃!   于是,当夜幕低垂,爱德华接到了亚历山大派来的仆人回话——说是兰斯先生还在吃火锅,今天估计有些晚,就在山脚下睡了。   爱德华深呼吸一口气,顾不得再按兵不动,和亚历山大角力,站起身就沉声说:“戴夫,让人把马牵……算了!”   爱德华走出门去,并指一个呼哨,黑黝黝的骏马嘶鸣一声,咬开绑着的马绳,一路小跑,飞快出现在公爵面前。   翻身上马,公爵脸色阴沉地拍了拍爱驹,黑马灵性,长嘶一声,就往城堡外奔去。   “马鞍……”休息的马匹根本没上马鞍,但是戴夫也来不及提示了,黑发的公爵和黑马已经融入黑夜,只留下仿佛要冒出实质的怒火。   作者有话要说:   好冷好冷好冷……冷到劈叉…………   你们那里下雪了吗?据说我们这边下周又下雪……又………… 第51章 对峙   唐飞柳根本不知道他夜不归宿对爱德华阁下到底意味着什么,在唐飞柳看起来,亚历山大是他的亲哥哥,春季的约克早晚比较寒冷,唐飞柳身体偏弱,比较畏寒,既然哥哥大力挽留,那唐飞柳当然也就顺水推舟了!   何况这个房子里外大多都是唐飞柳布置,哥哥留给他的卧房后面还看得到后方的花园,可谓是精致漂亮,比起庞大森冷的古堡,更得唐飞柳的喜爱,在爱德华没回黑天鹅之前,唐飞柳其实住在这房子的时间比在黑天鹅还多。   没办法,在现代城市长大的唐飞柳,虽然根子上已经认定了自己属于这个时代,但是他骨子里还是喜欢热闹的环境和漂亮的花园洋房,而且黑天鹅城已经慢慢在周围开始打出了名号,号称是不夜之城。   这话在现代人听起来仿佛是个笑话,毕竟黑天鹅城与其他城市比起来,不过就是有经营到半夜的餐馆和更晚些的酒馆,但是这和现代真正的不夜城可不是一个概念。   但这在这个时代的人看起来,黑天鹅城虽然只是初初崭露头角,却已经露出了它庞大且富庶的外表。   而且住在城市里,能够更频繁地与这个时代的普通人见面,听他们讨论一些事情,偶尔也能促进唐飞柳对于现代东西的记忆——比如上次就是因为听旅馆的老板和老婆讨论起夜晚来投宿的客人,说他们大多都在寒风之中到来,有些到的时候都已经燃灯,可是能在城内投宿旅馆之内的客人,不管身份地位如何,手上还是都有几个余钱的,他们来到黑天鹅,不去住在外面类似于斯图尔特老丈人现在开的那种小旅馆,而是来到城里目前最为奢华的这个旅馆,多是富裕的商人。   他们一路风尘仆仆,来到黑天鹅城,看到庞大而富庶、才兴建一角就让他们兴奋赞叹的黑天鹅城,惊愕完毕,大多都会想要赶紧吃一顿好的。   这也是这些商人口口相传的事儿——黑天鹅城有着附近所有国家、连国王都没有的菜单!这里不但有最新款的奶油甜面包、夹着熏肉火腿和青菜的美味三明治、还有味道辛辣、只有真正爷们敢面不改色吃下去的菜!   而这些商人们手上握着的可都是大笔的打赏,可酒店老板和他老婆说起来,却是苦瓜脸——因为他们也是外地搬来的小商人,耗费了全部的钱财买了这块地、修建了这个豪华的旅馆,赚钱是赚的让他们乐滋滋,甚至已经打算买房在黑天鹅定居。   可是问题是,黑天鹅是有不少人都拿到了兰斯先生的菜谱,兰斯先生如此慷慨仁慈,很乐意和大家分享他发现的美味……可是那些东西大多昂贵而精致,需要一定的能力才能复制出来;或是便宜而且美味,但是需要热爱这些食物的人,才能抓住微妙而不能言说的精髓。   很简单,一个不爱吃辣的人,让他去做辣系的菜谱,他一定很难抓住辣系菜画龙点睛般的魅力;而不爱吃奶油蛋糕的人,怎么会挖空心思去寻找什么蔬果才能与奶油搭配出令人惊艳的效果呢?   这酒店老板夫妇就是这样的人,安德森先生和安德森夫人开了用他们的姓氏命名的酒店——他们都是性格十分开朗的人,而安德森先生性格精明、甚至有些抠门,安德森夫人倒是和他性格相似,她每天坐在柜台后面,负责盯着每一个雇员好好工作,生怕他们偷拿哪怕一个便士。   听起来这两位的性格不那么讨喜,但是其实他们的雇员还蛮喜欢他们的,因为安德森夫妇虽然抠门了些,但是该给的却一丝也不含糊,只是他们两夫妻似乎是从极为贫困的绝境奋斗出来的,因此他们从不乱花哪怕一个便士。   由此也决定了,他们在吃喝上面,不会支出太多。   安德森先生一直觉得,能吃上松软的面包,已经是皇帝一般的享受了!而且在黑天鹅城,所有人都能吃饱饭,现在渐渐连普通人都能偶尔吃上手臂长的、毫无掺杂木屑或是沙子的面包。   “这个城市的普通人都比贵族活的好!”安德森先生曾经跟人聊天的时候这么说过,而安德森夫人也是,她的裙子上面补丁挪补丁,当然开了旅馆之后,为了女主人的荣耀,她如果出来买东西或是逛街,总算也花钱买了一条坠了彩色边的花裙子。但是从根本来说,她花的每一分钱都必须要有自己的意义,否则在安德森太太看起来,就完全是不必要支出。   这样的一对夫妻,听起来就知道,他们对食物毫无心得,他们当然也觉得一些新出的奶油蛋糕或是甜面包很不错,但是除了圣诞和元旦的时候,他们奢侈地买过一点尝尝,其他时候,他们有牛奶和面包就已经很满足了。   他们没想到的是,因为他们的勤俭节约,反而造成了他们开设旅馆以来的第一个大问题——有些在深夜到达,饥肠辘辘的客人,想要点一些约克出名的食物,却只能饿肚子!   这事儿就尴尬了。   更尴尬的是,其他的小旅馆,都能有属于自己的一道做的特别好的菜!比如斯图尔特老丈人经营的图特旅馆,最出名的就是杂锅菜,而且因为太过供不应求,导致了他们只能限量卖给在他们住的客人。   其他的小旅馆也是如此,比如莉莉的好朋友蔻蔻,特别善于烹饪土豆,同样都是土豆条,蔻蔻腌制后炸出来的,总是特别松软咸香,裹着她秘制的肉酱,吃的人根本不想离开!   而作为最豪华的安德森旅馆,他们竟然没办法为饥肠辘辘的客人提供一道最特别的菜色!用一位抱怨的商人的话来说“其他地方就算了,有面包和黑啤酒就足够,可是这可是黑天鹅城!”   “对啊,我们可是在黑天鹅城!”唐飞柳听到的时候,就是安德森先生对太太正在吐苦水,他焦躁地说,“在黑天鹅城的每个旅馆,比我们差的旅馆,都有自己的招牌菜,我们怎么能没有!”   “可是城里面有这门好手艺的人都有了工作,要么就根本不想来旅馆。”安德森太太也很焦虑,黑天鹅城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他们的落脚地,他们其实走过一些地方,赚了一些钱,但是黑天鹅不一样,他们虽然已经靠最先开设豪华旅馆而赚了一大笔,但是他们是第一次尝试不要只是做一票赚钱的买卖,而是想把这个旅馆经营成为口碑良好的传家事业。   所以其实这不过是客人随口的抱怨的,但是他们却不得不上心。可是就如安德森太太所说,黑天鹅城那些手艺好的人,大多都被人聘请走了,他们要么自己家开了小旅馆,要么被人聘请,有些甚至被精明的商人邀请一起,打算去别的城市去开开设新的面包房,让他们当做合伙人。   唐飞柳当时听到他们如此说,顿时就灵机一动,他笑着走进去,然后对安德森说:“……我倒是有个小小的主义。”   在唐飞柳看起来,黑天鹅城必然要走这一遭——从开始的混乱到井然有序,如果任其发展,那必然要经过一次次阵痛。比如恶意竞争、抱团以及互相排挤。   安德森夫妇找不到大厨,并不是说约克的能人太少,或单纯是因为安德森的眼光太高,很大的原因就是以上,但是唐飞柳不想看到黑天鹅城经历这些弯路,他希望黑天鹅城赶紧繁荣发展,刺激约克城的二次兴盛,这样才是最好的结果。   于是唐飞柳给安德森夫妇出了好几个方向的主意,然后等他再次听到的消息,就是安德森先生和几家小旅馆达成了合作协议——小旅馆会负责提供招牌菜色,而入住豪华旅馆的商人仆人们,则会优先被安德森先生直接安排到这几个小旅馆。   这就是住在城市之中才能察觉到的一些暗涌,这些事情看上去影响不大,但是其实牵一发而动全身,谁都不知道一座豪华旅馆的倒闭对于一个新兴城市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许是商人的不信任和投资顾虑,也或许是人流混乱,造成巡逻队工作加倍……   而这些事情,唐飞柳住在城中的时候,偶尔看到,如果影响不大,他还能仍由他们发展,但是若是影响较大的,他总乐意让大家尝试想想双赢的结果。   而这会儿,他一边吃着炒的麻辣香锅,一边对斯图尔特问起他们收获土豆之后怎么处理的事儿,气氛在唐飞柳新做的酥皮苹果派被端出来的时候,到达了顶峰!   酥皮苹果派是唐飞柳第一次尝试,他做的十分细致,切成丁的苹果伴随糖汁被浇在酥皮上,一口咬下去,脆脆的酥皮裹着香浓的奶味,和甜蜜的汤汁一起撞击脆甜微酸的苹果粒,好吃的让人恨不得想哼哼出声。   而就在这时候,仆人飞快地进门,躬身说:“公爵阁下来访。”   这让斯图尔特和莉莉顿时就放下了手中的食物,惊恐地站了起来,唐飞柳转头,就看到公爵大人一身寒气,直接走了进来。   在约克的领地之中,公爵阁下畅通无阻,但是饶是知道如此,看到他一脸怒意地进来,亚历山大还是怒气满腔,他轻声说:“尊敬的公爵阁下,您或许不在意这是我的房子,但是请你明白,这是道格家。”   这句话说的隐晦也不客气——公爵可以进入任何一个地方,这是领主的特权,可是这是道格的家,也是唐飞柳的家。   没有一个贵族会不经过通报就直接闯入尊敬之人的家,爱德华如此进门,简直就是明晃晃地告诉兰斯:我不尊重你的出身、你的家族!   这在这个时代,是非常大的失礼。   爱德华这才想起来,他太过担心那个来历还没弄清楚的亚历山大到底对兰斯说了什么,或是准备进什么谗言,但是他看起来是担心自己懵懂的天使被人欺瞒,但是如果在兰斯看起来,这一幕确实是对于他的家人的不尊重。   爱德华顿时紧张起来。   而唐飞柳……他根本不懂亚历山大这苦心孤诣的一段话到底是啥意思,但是他确实感觉到了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唐飞柳左看右看,然后忍不住说:“你们……你们没事吧?”   “我没事。”亚历山大对自己的弟弟说。   “没事,小兰斯,要不你和……这两位客人先出去一下,我和你的哥哥有话要说。”爱德华也点点头,安抚地拍拍兰斯,哄他先出去。   而亚历山大显然也不想两人直接对峙,让自己的弟弟被吓到,闻言也说:“没事,兰斯,你先出去,尝尝我泡的奶茶?”   唐飞柳左看右看,不明所以,但是又有些担心,在两人一再劝说下,只能先出去了。   并坐在门口不远处,打算要是不对劲就冲进去。   这忐忑的感觉……怎么那么像愤怒的爸妈对诱拐儿子出柜的野男人的审判啊?!唐飞柳忍不住想!   而门内,爱德华看着亚历山大,沉下脸来,他寒声说:“不管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是如果你想利用兰斯,我保证你不但无法得偿所愿,还会深切地为近日的鲁莽后悔。”   亚历山大被他抢了先,顿时气极反笑,他看着爱德华,轻声说:“尊敬的阁下,您趁我不备,偷走了道格家的珍宝,竟然还先贼喊捉贼?让人敬佩。”   两人在残羹与明灭的烛火之中对视,只觉得对方碍眼到了极点。   作者有话要说:   完美诠释了鸡同鸭讲的爱德华与亚历山大。 第52章 月夜   “亚历山大,”爱德华看着面前这个绅士打扮的男人,心中不由得起了疑惑,按道理来说,如果这个人真的想要拿到什么好处的话,在和兰斯打好感情基础之后,似乎说服他弟弟哄着自己,才是最好的方式。可是这个人居然还站在自己面前,如此和自己对峙,爱德华不由得产生了更大的疑问,他微眯眼睛,看着亚历山大,轻声说,“我可以现在就杀了你。”   这话说得毫不遮掩,也全都是事实。这片土地之上,爱德华公爵才是土地唯一的王,与亚洲的集权不一样,如爱德华这样的大公爵,连皇帝都大多只对他们采取拉拢,他们在领地之内,所有权利都与帝王一样。   “我跟着小兰斯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做好了被您处死的准备。”爱德华的威胁却没让亚历山大动摇半分,他看着爱德华,直视着他,认真地说,“您或许以为我包藏祸心,但是我之所以一直如此做,是想为我弟弟争取到他应得的尊重,如果您爱他,请您给予他一位公爵的情人理应拥有的荣耀。”   “……我是为了保护他,他不只是我的情人。”爱德华看着亚历山大,很奇怪的,他居然觉得眼前这个曾把小兰斯赶走的男人,居然没有说谎,他皱着眉,只觉得他是不是忽略了什么事情,他的小行政官虽然是个性格温和善良的孩子,可是他也并不是真正的笨蛋,如果亚历山大没有绝对的理由,兰斯是不会突然跟他这么要好。   爱德华还没来得深想,就听到亚历山大不卑不亢的声音,轻声说:“不只是情人?您的意思是什么,您爱他?但是您不给他任何荣耀和承认,纵然他身上满是您的家徽……蠢蠢欲动的人依然还会觉得他是您的宠物。”   爱德华被问住了。他沉默了一瞬,然后说:“……你来到黑天鹅,仅仅是为了这个?”   这是爱德华给亚历山大借驴下坡的机会,他承认他一直以来太过害怕失去,就像一无所有的人突然有了珍宝,顿时不知如何是好,而兰斯自己也不在意这些,因此在亚历山大出现之前,爱德华想到的,还是把他的天使藏起来,不让他有任何机会受到伤害,可是亚历山大提醒了他,这样对小兰斯不公。   不过这样的想法,爱德华打算稍后和唐飞柳商讨,仅仅是出于这个,面前这人愿意冒着触怒他的危险,替自己的弟弟说话,作为奖励,爱德华愿意给他一点甜头。   一个人的护卫,永远是不够的。这和强大和弱小都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比如爱德华,因为过度害怕自己无法掌控的情绪,他一直都没来得及注意到的这些方面,此刻亚历山大却看到了。   这对爱德华来说,怒气消失掉,他却涌起了庆幸——他可不想某天在某些人的挑衅下,才确定唐飞柳的身份和地位。   舞会这种事情唐飞柳不喜欢,在现代人看起来似乎也是十分难以理解的一种无用社交,但是在这个时代,是领主、贵族们交流政见、表达忠诚的一种重要手段,也就是说,爱德华未来也是必然无法躲过大大小小的舞会,那么,他该怎么办……永远把小兰斯藏在城堡吗?!   那么,贵族们一定觉得黑公爵身边没有情人,将会出于好意或是任何想法,给他安排各种艳遇乃至自荐枕席……这种事情不但麻烦,且万一动摇到小兰斯的情绪……   爱德华思绪烦乱,但是这是他之后要和唐飞柳解决的问题,他问亚历山大,而亚历山大却摇摇头,轻声说:“……尊敬的阁下,如您所见,我恰好有足够的钱,足够我和弟弟生活,在您的庇佑下,领地也日渐繁荣……我对自己并无所求,唯一所求的不过是我辛苦找回来的弟弟安然无恙……”   “当然,假如有一天,我的弟弟成为他人攻讦的牺牲品,我也并不介意写信给我昔日一起游历的友人,答应他对我的盛情邀请,从此把自己完全奉献给神灵……”亚历山大躬身行礼,起身认真地看着黑公爵,带着威胁地说,“兰斯是我最爱的弟弟,是父亲临死托付给我的心愿,尊敬的阁下,我尊重您,我为您献上忠诚和财富……除非您让我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爱德华顿时明白亚历山大的意思了,他看着眼前这个青年人,轻声问:“你认识圣殿的人?”   在这个时代,能和俗世权势抗衡的,就只有圣殿。圣殿虽然日渐衰败昏聩,但是只是因为他们沉浸于物质和金钱,还有凶狠的内斗,亚历山大如此说,显然他的友人不但身在圣殿,且还有一定的地位,他这是在暗示什么?暗示他胆敢站在爱德华的面前,是因为有所依仗吗?   看亚历山大轻轻点头,却不打算详细解释,爱德华心中虽有疑惑,却也不打算把时间耽误在这里了,他轻声说:“……那是我的。”   那不是道格家的珍宝,那孩子现在被抱荆棘的蛇围绕,他属于黑公爵。   爱德华说完,不再与亚历山大讨论,他派出去寻找亚历山大底细的人没多久会回来,那些事情、亚历山大的态度,到时候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在此之前,爱德华只想做一件事情——给不准时回家的小孩一个重要的教训。   他推开门,门外忐忑不安的唐飞柳看到爱德华出来,顿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他笑的甚至有些谄媚,显然感觉到爱德华身上那股和平常不一样的气势,主动说:“爱德华,你和哥哥在聊什么?”   “聊你该准时回家的事情。”爱德华张开手臂,对唐飞柳低声说,“过来。”   唐飞柳茫然地想,他不是不久前让仆人传讯给爱德华,告知他今夜不回城堡的事情吗?再看看外面天色漆黑,唐飞柳说:“可是天都黑了……”   虽然现在从古堡下来的路已经变成了水泥路,还很宽阔,也近了许多,但是天黑的时候骑马,可不像是马车,除了月光根本没有照明,只能让按照马匹的方向感行走,还是比较危险。   不过他一边说着,一边还是走到爱德华张开的怀抱里,这样听话的依恋举动让爱德华心情好了许多,他一把托着唐飞柳坐在自己的手臂上,一边抱他出去一边说:“没关系,今夜月色十分皎洁,我们可以慢慢欣赏月色回城堡。”   唐飞柳还没来得及说话,只来得及大喊一声“哥那我先回去了!”就被爱德华给直接抱走,根本来不及继续说话。   倒是贴身男仆丹送走了斯图尔特夫妇,回身推开内室,就看到亚历山大揉着胃坐在餐厅的座位上,脸色发白,额头有汗珠。   “先生,您这是怎么了?”丹顿时吓了一跳,亚历山大苦笑一声,说,“没事,扶我去休息一下就好……”   和那位传说中的黑公爵正面对上,本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已经做了好久的心理准备,但是当面对他的怒火时,亚历山大耗费了全副精力,才能让自己不露出怯意。   但是,这是他作为哥哥,理应为自己的弟弟争取的东西,无论是小贵族还是大贵族,身份的悬殊是最可怕的……亚历山大最为害怕这些,因为在兰斯失踪的那些年,他一度沉迷于传说和传奇事件。   在去寻找的过程之中,亚历山大认识到了圣殿的残暴和可怕,有许多在亚历山大看上去完全是正常人的人,只是因为一点点异端,就被活活烧死……或是那些与小贵族相爱,然后被抛弃,最终被绞死的人……   亚历山大不害怕爱德华吗?   只怕只有他那个傻乎乎的弟弟,才完全看不出来那位大人身上的血腥气,只要见识过血腥的人,都能明白那位大人的可怖。   可是全世界只有他有资格站出来,为傻乎乎的兰斯做些什么……   亚历山大闭上眼睛,丹和下人们都不敢打扰,轻手轻脚地收好东西,让亚历山大缓缓休憩。   而另一边,唐飞柳被爱德华带回家的路上,他认真思考了最近的事儿,忍不住问起来:“爱德华,你是不是和我哥哥之间,有什么误会啊?”   “你怎么会这么想?”爱德华轻声反问唐飞柳。   “我跟你说,你不要误会我哥哥啊,他很好很好的……”唐飞柳之前是神经大条了点,他还以为他哥哥不喜欢爱德华,是就像现代不喜欢诱拐儿子出柜的长辈一样,但是这会儿他想到爱德华和他哥之间的气氛,怎么想都觉得,不只是他哥对爱德华有意见,而爱德华似乎对他哥哥也有意见啊?!   唐飞柳可不想自己在这个时代最爱的两个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互相看不顺眼,他赶紧想解释,可是刚开了个头,唐飞柳就突然明白了症结。   他顿时才起了个话头,就不知如何继续下去。   ……唐飞柳仔细想下去,爱德华对亚历山大产生不信任的感觉,是很正常的,因为虽然爱德华没问过他的往事,但是有可能爱德华心中早就知道他被赶走的事情,所以这会儿他和他哥哥久别重逢,可是爱德华不知道啊!他肯定还会觉得他哥哥心怀不轨!   唐飞柳顿时纠结了,他想说但是又不知如何是好。因为这件事情,他哥哥千叮咛万嘱咐,说这事儿不可以告诉任何人,包括黑公爵……不,尤其是黑公爵!   可是不说清楚,爱德华不可能真正对他哥哥释怀;但要是说清楚,就要先把自己的来历扒光光!   唐飞柳顿时纠结了,他喜欢爱德华,真的非常喜欢,而且那种喜欢是随着他们这两年的相处和细节堆积起来的,是随着时间累积的信任和爱;他害怕吗?他当然也害怕……唐飞柳思考了好一会儿,在回到城堡之前,突然轻声说:“爱德华,我可以信任你吗?”   “可以。”爱德华停顿一下,轻声回答。   “就算我不是天使……我很可能是圣殿心中的异端?”唐飞柳害怕地抱紧爱德华的腰,他整个人被裹在爱德华的披风里,说话的声音也模模糊糊,可是依然让爱德华听清楚了内容。   爱德华拉住了爱驹的缰绳,他似乎感觉到了怀中人在发抖,他担心地拨开披风,看到里面金发的孩子脸色苍白,胆怯地看着他,像是想把自己团起来躲避危险的小动物。   “兰斯,你知道吗?其实我回来的路上,想过很多事情。”爱德华看着唐飞柳,不去问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反而自己轻声说起来因为回来之后,两人连串发生的事情,而未来得及说起的心情,“我害怕我伤害你,我被圣殿称为恶魔,本不该有天使眷顾……先别急着否定我,小兰斯,你根本不知道你自己有多美好。”   爱德华抱着唐飞柳下了马,轻轻地抱着他,顺着月光下的路一路往城堡走,一边走一边轻声说:“我在路上想,我应该离开你,我应该给你财富和领土,让你快乐地生活,那地方不能太远,要让我看得到你,以慰藉我孤渴的心灵;那地方也不能太差,以你娇弱的体质,可不能在不舒适的地方生活……我想过很多很多,事实上回来的路上,我还没思考出结果,直到我回到黑天鹅,亲手抱住你。”   爱德华的声音很低,而且悠远,他的声音带着磁性,尾音往下微微下压,带着种沧桑却又神秘的味道,听得唐飞柳只觉得连刚才的害怕都快忘记了。   而爱德华显然回忆起了那天他看到在城堡花园,把娇贵的花朵全部移走,打算种大蒜的孩子,淘气的衣服上都沾上了泥巴。而佣人们显然在他离去后,根本管不住这小家伙,只能在廊下准备好红茶和点心,准备让兰斯少爷玩腻了好随时能补充体力。   那一瞬间,黑暗皇城之中的死亡,查理垂死的怒吼,约瑟芬皇帝那志得意满的笑容和危险的试探……那一切都在那金发的孩子出现的瞬间,突然都仿佛被光芒照到的阴暗,瞬间嘶叫着灰飞烟灭。   爱德华想到他抱住那孩子的瞬间,心中自私地尘埃落定了一件事情——纵然天火焚身也好,就算天神降临、想要带回自己的孩子,纵然肉身焚毁、化为白骨……那他化为白骨的手都要死死抓住这孩子,纵然化为灰飞,也要绕着他的身体、落在他的发间。   “……所以,你不用害怕我,无论你是什么,你都属于我。”爱德华轻吻着唐飞柳的头发,轻声地安慰着唐飞柳,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大哥,你这个到底是安慰还是威胁???   唐飞柳被爱德华的“安慰”的鸡皮疙瘩都跳起来,他愣了好一会儿,才消化完爱德华的“告白”,或者准确来说是威胁才对。   但是好歹他和爱德华相处这么久时间下来,已经越来越习惯公爵大人时不时画风诡异的告白,他思考一下,轻声说:“哥哥赶我走,是因为……因为那不是我……”   唐飞柳其实还是害怕的,这个时代的人,到底能接受这一切吗?他真的有必要说出这一切吗?   可是他知道,他想说。   他想赌一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看到说哥哥不敢和公爵怼的,欧洲这个时代呢,非常的残酷,但是他们的历史也非常有趣,我写到侍女上位弄死皇后的,皇帝和伯爵夫人偷情的,其实都是有记载的。   在我看起来,他们对待爱情的方式荒诞且怪异,当年流行性病的时候,他们把这种病成为爱情病……你们感受下这个醉人的画风。   而如果家中有兰斯和亚历山大这种情形出现,亚历山大作为兰斯的哥哥,如果不挺身而出的话,其实是会受到鄙视的,这也是风行的骑士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有维护家族荣耀的意思在里面,且情人和我们这边历史里面的地位还不一样,他们的情人地位也十分微妙,如果在受宠的时候不争,下来真是说死就死……不过想想当了皇后也有被弄死的,都不容易。   也因为如此,爱德华才会说兰斯不是情人,爱德华其实已经有了打算,只是他的挣扎期没过,所以还没写到那里而已。   当然这里面也会有风险,但是其实以公爵的风评,还有他对兰斯的重视,如果亚历山大不站出来,公爵反而会真滴鄙视他。   ……不知道我说清楚没,那么好玩的历史我好像说的并不好玩,不过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愚昧改变历史》、《极简欧洲史》,都很有趣,看完大概印象就很丰富了。   历史的真相本就复杂且仿佛轻纱遮面,而我是特定设定了扭曲的政治体系和文化、经济发展,很多都是博大家一笑,不能当真,各位看官开心就好。 第53章 礼服   月色之下,唐飞柳慢慢地说完了自己所有的奇遇,他不敢抬头看爱德华,紧张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他很害怕,心跳的快要从胸腔蹦出来。   唐飞柳等了好一会儿,等的都有些害怕了,才突然听到爱德华轻声说:“你曾经遇到过小时候的我?”   “是的。”唐飞柳抬头,看到爱德华的眼神有些呆愣,这情景可是非常难得,他神情有些恍惚,轻声说着:“我一直以为是幻觉……以为是做梦……那是你?真的是你?”   “……对,”唐飞柳看他这么激动,拍了拍他,轻声说,“爱德华,你没事儿吧?”   不然为什么一直纠结小时候的那个天使到底是谁,而忘了他说这么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现在该关注的,难道不是他曾经和现代那个唐飞柳换过十年的身份吗?!   神魂交换,这在圣殿的人看起来,估计就和巫术一样,不管是不是自愿的,反正肯定会被扣个灵魂不洁的称号。   “这件事情,以后不要再跟任何人说。”爱德华反应过来,赶紧严肃地说,“你应该听你哥哥的,不要告诉任何人。”   唐飞柳:???   这位先生,我不告诉你,你们明儿再互相斗鸡一样看着对方怎么办,结果才一说就被训斥什么的,扎心了。   不过爱德华转瞬之间眼神又暗淡下来,他小心翼翼地问:“……但是你会出现那样的事情,是因为当时遇到我吗?”   唐飞柳顿时心就软下来了,他轻声说:“不,我觉得那是个很好很好的缘分,如果不是那段奇遇,我现在怎么会过的那么快乐呢?”   其实这不过是个悖论,如果未曾去过,他就在约克的乡下长大,被父兄好好保护着,长成一个快乐的小绅士,或许此刻已经在舞会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样对他、对现代的那个唐飞柳都很好……但是人活着,有时候最大的智慧,是不去多想那些无法挽回的昨日。   爱德华神色自责,轻声说:“肯定是我当时没注意让你保暖,或者是那地方太阴冷潮湿了……”   唐飞柳捂住爱德华的嘴巴,轻声说:“不是你的错,真要说害得我发烧的人,也是那个什么王子!”   为了避免爱德华自责下去,唐飞柳赶紧转移话题,问那个王子到底是何方神圣。爱德华当时精神状态不对劲,也想不起来,可是被唐飞柳一打岔,好歹他没再想歪,觉得自己的恶魔之气熏到小天使什么的。   那么烦恼有什么用呢?爱德华辗转了四五个月冬季,得到的结论也是如此——他无法离开这孩子,他曾想过,他会不会伤害到对他那么信任的兰斯,可是爱德华自我挣扎厌恶之后,得到的结果最终出现了。   他舍不得放手。   就算他可能会伤害到这个孩子,他依然无法松开他的手,爱德华直视了自己的自私和阴暗,因此作为补偿的,他就未免对唐飞柳更为溺爱一些,就像是这样,才能弥补自己的心虚似得。   事实上要不是亚历山大那一顿和他针锋相对,只怕爱德华还没那么快下定决心,可正是亚历山大的挑衅,让爱德华愈发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他抱住了唐飞柳,轻声说:“谢谢你回来,还救了我。”   不但把他从高热的边缘救回来,也让他冷冰冰的心有了温度,有了追求。   爱德华轻声说着,突然把唐飞柳放在地上,然后在唐飞柳惊愕的眼光之中,爱德华单膝跪在了地上,他抬头看着唐飞柳,轻声说:“我以我的生命起誓,愿将一切都奉献给您,我的天使。我将谨记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我的剑在这里,在我倒下前我和它将保护您,我死后我的灵魂也会守护在您的领土上,我的忠诚就是我的铠甲,为您流尽我的血液,我的剑放在这里,我将牢记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的美德。我将奉献我的灵魂和我的生命公平之神脚下。我的血将伴着荣誉洒在战场上,我的剑放在这里,神祝福它永远锋利,除非他的主人低头,它将永不折断。”   唐飞柳瞪大眼睛。   这个……这个……唐飞柳颤巍巍地说:“这是骑士宣言吗?”   唐飞柳好似记得自己在某个动画之中看过,月色之下,黑发黑眼的公爵大人单膝跪地,对他行骑士礼,发誓效忠——这个感觉,这个感觉……真的好酷!!!   “是的,这是骑士宣言……是发誓只对您效忠的意思,”爱德华抬头,温柔地看着激动的像是被求婚一样的唐飞柳,嘴角有纵容的笑容,轻声说,“现在你可以拍我的右肩,然后接受我的效忠了。”   唐飞柳伸手,轻抚爱德华的肩,然后下一刻,整个人被拉到爱德华的怀里,然后爱德华抱起他的天使,吻住了他。   唐飞柳不知道爱德华居然还是个骑士,也不知道,爱德华除了对姨妈约瑟芬效忠、作为她的左膀右臂之外……骑士们唯一的一次效忠,就是对自己所爱的人。   被亲的七荤八素的唐飞柳直接被打包回黑天鹅堡,第二天一起床,才突然想起来,他哥亚历山大可是说过骑士效忠的另一层意思的!   于是,唐飞柳一个翻身,激动的恨不得整个人弹起来,他发出快活的哈哈哈大笑声——接着,门被推开了,唐飞柳看到,晨练归来的爱德华手上拿着一束带露的黄水仙,右手握剑、左手握着鲜花……这搭配怎么看都很像是时尚大片之中才会出现的。   想想这个画面——欧洲古堡、锻炼归来、汗湿衣衫的男人,左手握着鲜花,右手握着自己的剑……荷尔蒙几乎一瞬间扑面而来。   唐飞柳看的咽了口口水。   虽然很不争气,但是每次看到这种时候,他都会问自己——唐飞柳,你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才能迷住这么个大帅哥?!   而这个大帅哥显然对自己的英俊一无所知,甚至以前还有些自卑,毕竟因为他的外貌和生日,他才会在高塔之上长大;而唐飞柳的长相,才是如今社会的主流。   比如此刻,唐飞柳看着自己男朋友,被荷尔蒙熏得脸红且口干舌燥,而爱德华看到自己的小天使在床上站着蹦跶,身上穿着的蕾丝睡衣滑下一半,露出领口,顿时也看的眼神幽暗,强迫自己把眼神撕开,拿着花递给不知道为什么开心无比的唐飞柳:“喜欢吗?”   “喜欢!特别喜欢!”一开始他哥耳提面命让爱德华追求他的时候,唐飞柳表示压根无所谓,哥哥你太纠结了!   但是此刻从爱德华手上接过花,唐飞柳才明白从自己喜欢的人手上接过礼物是什么心情——简直是天上的烟花都要从眼前炸开了一样!   为此唐飞柳想抽打以前毫不在意的自己,并鞠躬感谢自家哥哥的主意!   爱德华本身是因为唐飞柳的解释,为亚历山大就洗白了借着弟弟做什么的嫌疑,那么显然亚历山大所在意的事情,就不是需要戒备的事情,而是爱德华必须思考的事情了。   既然亚历山大和小兰斯的感情之所以变好,是有迹可循、且值得信任,爱德华经过和唐飞柳昨夜的告白之后,心中终于决定了未来要把小兰斯放在什么位置上。   虽然在爱德华的计划之中,几乎没有找一个男人做另一半这个预计出现过,但是既然现在木已成舟,他虽然心中还是害怕,但是亚历山大所给他指出来的方向,却莫名也让爱德华找到了让自己心中稍微安宁一些的办法——他害怕他们之间任何不确定的关系,害怕自己伤害所爱之人……   其实归根到底,是因为害怕不确定的因素,归根到底,还是害怕这个突然降临的天使,会如模糊记忆之中的那个守护天使一样,被人抢走,从此再也不见。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爱德华告诉自己,他现在是一位公爵,再也不是被困于高塔之上成长的恶魔之子,他应该从那段噩梦之中走出来,展现他的权利和力量,把他的珍宝置于高塔之巅,让人无法攀折。   爱德华的眼神幽深,看着金发的天使捧着黄水仙微微细嗅,想闻到花朵的清香——下一刻,唐飞柳突然尖叫一声,大喊着:“啊啊啊爱德华!你干什么?!”   却原来他整个人被爱德华打横抱起,往浴室扛着而去。爱德华声音也轻快起来:“你应该起来了!”   太阳早就已经洒到了城堡的房间,再懒惰的人都该起床开始新的一天了。   唐飞柳听懂了爱德华的意思,他大声说着:“我又不用晨练!”   然后,浴室传来嘟囔和嬉笑的声音,伊万丝站在四楼的门口,挡住女佣,轻笑着说:“一会儿我会叫你们。”   而后,约克的春季,黑天鹅城将要举办一场新的舞会的消息,就这么传了出去——这可是爱德华上任以来,极其稀少的盛事,一时之间,所有适龄的贵族女孩们都激动起来……当然,一些适龄的、消息灵通的金发男孩们也激动起来,莉莉收到的手工订单翻了好几倍,连黑天鹅堡的下人们都繁忙起来。   “三文鱼和金枪鱼运过来已经非常昂贵了,都要冰裹着,这可是春天!”而这场舞会,唐飞柳理所当然地拥有了全部的决策权——但是唐飞柳自己并不开心,他原本也策划过舞会,原本就对舞会的劳民伤财非常不满,要知道公爵的舞会和乡绅可不一样,通常都会采用昂贵的食材。   深海的食物听起来十分难以取得且路途遥远,但是不得不佩服贵族们对于享乐的决心——比如从海边,爱德华一直有自己专门运送食物和信件的专业人员,仿佛接力赛一般把各地最新鲜好吃的东西运到黑天鹅堡。   不过据说爱德华对于食物远没有其他贵族那么重视,因此这些耗费居然还算节省?   “哥,这舞会也太耗钱了吧?!”唐飞柳忍不住鼓着脸在他哥旁边一边写写算算,一边非常肉疼地说,“光是食物这一项都要花□□百镑!我是请人来舞会还是让他们吃穷我……爱德华啊?!”   亚历山大十分地恨铁不成钢,戳了戳自家弟弟的包子脸,轻声告诫:“你是不是笨,公爵的舞会,你以为大家都会空手来吗?”   “什么意思!”唐飞柳顿时眼睛发亮,眼巴巴地看着他哥,兴奋地说,“难道会有礼物?!”   按照唐飞柳参加乡村舞会的经验来说,大家也会带礼物,但是大多数是一瓶酒或是一些食物,甚至鲜花……都是一些聊表心意的小礼物。   “当然,”亚历山大赶紧给自己一无所知的弟弟科普,“而且大家送的礼物都不会轻,这可是难得的讨好领主阁下的好时机,没有人会错过……比起这个,你那天一定要站在爱德华身边,我相信一些得到消息的人,也许会有小心思也不一定,虽然不至于造成什么麻烦,但是你该有的气势还是要给我拿出来!”   这话说的唐飞柳就懵了,他茫然地说:“哥你什么意思,这个舞会不就是介绍一下我就可以了吗?还有什么麻烦?”   亚历山大叹了口气,他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亚历山大对丹说:“……丹,你去店铺里面整理一下开业的东西,我今天就不去了。”   于是,这个下午,唐飞柳完全忘记了宴会真的很贵这件事情,他整个人听亚历山大开始科普舞会的一些潜规则,最最重要的是——要小心那些不怕死,想要毛遂自荐跟公爵勾搭的小妖精!   唐飞柳对舞会的感觉就是肉疼加上劳民伤财,他完全没想过,在舞会居然还会有小妖精不怕死来勾搭?!   想到这里,唐飞柳顿时眼中燃起了熊熊火焰,他回到城堡,对还在埋头算账的爱德华一拍桌子,大声说:“爱德华,你不是说要给我挑礼服吗?!你快告诉我,那位裁缝到底在哪里?我要亲自跟裁缝沟通我的礼服!”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仙人掌团子和K的地雷。   爱德华的宣誓台词来自骑士对公主效忠的台词。 第54章 奖励   最近整个黑天鹅乃至约克的人只怕都知道,兰斯先生忙的可谓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据说都是因为黑天鹅堡的舞会的关系!   唐飞柳确实很忙,他一开始还只是在操心舞会将会花费很多钱,并觉得肉疼,但是在亚历山大耳提面命的教导之下,唐飞柳顿时着急起来——按照时下的规矩,爱德华既然承认他的身份,那么他在各方面也代表着爱德华的面子,届时舞会上,他的衣着、他的打扮、佩戴的宝石……全部都会被人记在心里。   于是唐飞柳焦虑了,毕竟如果他表现的不好,如果镇不住那些蠢蠢欲动的小妖精,说不定还真有不怕死的想取而代之……虽然唐飞柳觉得爱德华也许不会有那种想法,但是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这次闪亮登场,就像他哥哥说的,首先要把范儿端起来!   而打扮就是重中之重。毕竟舞会和其他场合不一样,虽然现在已经开始流行简洁的新式西服,但是在贵族的舞会之中,以唐飞柳的身份来说,他一定要把自己的地位和受重视程度夸耀起来,低调可不适合这个场合。   于是唐飞柳就开始扒拉起爱德华给他送的礼物来——他平常虽然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但是什么宝石胸针、袖口甚至一些项链和珠宝,唐飞柳可没兴趣每天去城里玩还戴着,他现在还每天牵着小黑牛、坐着牛车到处逛呢。   连爱德华给他定做的服装,唐飞柳都很少穿,板板整整的欧式绅士服,穿上把人绑的死紧死紧的,唐飞柳并不喜欢,他更喜欢宽宽大大、如今他的工厂定制的那种新式男士衬衣,更类似于后世的改良款,带点雅痞的味道。当然还有最受欢迎的圆领简单套头的简单恤衫,搭配布裤子穿上,十分轻便,高档一些的会加一些皮料在关节处,这样可以让布料更耐磨、穿的更久。   总之呢,自从把更贴近现代的服装做出来之后,唐飞柳的工厂就开始不再能负荷越来越多的订单,他的工厂不但扩招,且开始往附近小纺织厂和制衣厂派发订单,这也造成了约克城一些小工厂主越来越有钱,整个地区的繁荣度上升。   一些在家工作的女人都找到了新的工作,而且也有负担不起开设工厂的聪明人想到了好办法,他们聚集一些女人,把原料给她们,让她们带回家去做。这样的外单不但能够减少场地费,而且当人数增多,得到的成品也是让人吃惊的!   于是当唐飞柳在纠结自己装扮的时候,莉莉主动找上门了——她决定把工厂的那些手工活儿全部派给下面的人,她自己只需要把关,而她空闲出来,想为唐飞柳亲自制作出参加宴会的服装。   唐飞柳十分感动,和莉莉讨论半响,最终决定按照爱德华一贯着装风格,做简单的新式西服,不过唐飞柳想到了后世的大牌风格,最终决定做最经典学院风款着装。   燕尾服、西裤,不过里面的马甲换成和眼睛一模一样的蓝色,只是这样简单的打扮就没办法搭配宝石,唐飞柳把爱德华送他的宝石翻来翻去翻个遍,也只能找到一枚蓝色的胸针搭配他打算穿的衣服……哎,这会儿总算明白要去约会的女孩子的心情了。   而他这甚至还不算约会,而是为了震慑小妖精!唐飞柳唉声叹气的时候,爱德华进了衣帽间——显然爱德华阁下是打算换个衣服去吃饭,却看到一贯贪吃的小家伙居然坐在衣帽间里面,地上被他丢了一地的昂贵宝石和装饰品,而他坐在地毯上,正在似模似样地叹气……这画面太好玩了,难得让一贯严肃的公爵大人都笑出声来。   “怎么了?你在烦恼什么?”公爵大人也不着急着换衣服了,他蹲下来,看着叹气的唐飞柳,嘴角还带着未褪去的浅笑,轻声问:“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怎么办,我要怎么才能显得见过大世面,能吓得那些小妖精跟鹌鹑一样?!”唐飞柳一直背着爱德华忙忙碌碌,本来也想打算等着那天闪亮登场,给爱德华一个惊喜,但是这会儿确实不知道要怎么办了——他在奢侈和装扮上,可以算是毫无天分,这会儿卯足了劲儿,也只能把自己收拾的尽量干净体面,可说到要华丽且贵气逼人?   唐飞柳这回确实认知到了,他就老老实实地种地吧!   看到唐飞柳哀求地看着自己,爱德华忍住了笑意,怕自己一笑,让唐飞柳恼羞成怒,他咳了一声,轻声说:“……本来还打算宴会当天再给你的。”   他轻声说完,就起身,拿出钥匙,打开了衣帽间里层最为重要的暗格,然后,爱德华从里面拿出一个裹着天鹅绒的盒子来。   他单膝跪下,打开那个巴掌大的盒子,一打开,里面是一枚眼熟的戒指——比爱德华食指上的小一些,同样抱着荆棘的绿宝石小蛇,戒托泛着老银的光芒。   这个戒指的材质其实并不是最昂贵的,毕竟它铸造于很多年前,但是时至今日,这个戒指所代表的东西昂贵到抵得上一个国家,它代表着——   “我将会与你共享我的一切。”爱德华轻声说着,把戒指戴在唐飞柳的无名指上,他轻轻吻了一下唐飞柳的手,抬眼看着唐飞柳,带着纵容地说,“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有了这个戒指,唐飞柳根本不需要挖空心思地打扮或是宣扬自己的地位,他的手指上可是戴着抵得上一个帝国的财富!甚至他还能调动爱德华的亲卫队!   这戒指蕴含的意义太大了,唐飞柳几乎瞬间就眼里荡漾出了眼泪——他激动的眼泪哗啦啦,几乎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   两世为人,性取向是无法改变的,唐飞柳在最奢侈的梦里,都没想到过会收到戒指……尤其是爱德华这枚戒指,几乎代表了除了爱德华本人之外,一个公爵对于爱人的最大忠诚。   这是属于公爵夫人才能佩戴的戒指,不,有些公爵也许甚至也不会把这枚戒指给自己的配偶——毕竟有可能他中途想要换个老婆的话,有了这枚戒指,谁知道他老婆会不会绝地反击干脆把他给干掉。这种事儿可不止一次已经出现过了。   唐飞柳激动的一塌糊涂。   他以为爱德华对他起誓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却没想到,这个总是看上去安静的男人,却给了他太多太多,唐飞柳跪坐起来,哭着抱住爱德华,哽咽地说:“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我会变的嚣张跋扈,蹬鼻子上脸……到时候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的荣幸。”爱德华轻笑着抱住哭的一塌糊涂的小家伙,托着他的屁。股把他一路从衣帽间抱出来,唐飞柳一路跟八爪鱼一般抱着爱德华,不肯从他身上下去。   这一刻,唐飞柳内心深处,最后一丝对爱德华和他之间的忧虑消失了,不只是爱德华害怕,其实唐飞柳也是害怕的,不过唐飞柳是个性格温和的人,说的不好听一些,唐飞柳的性格其实偏向温吞,他害怕,但是他选择的并不会是攻击性的主动出击,而是温柔地等待,等待爱德华给他最终的答案。   幸好,幸好上天对温柔的孩子也回报以温柔,唐飞柳觉得自己似乎太矫情了,他很不好意思,可是无论怎么擦,他的眼里都一直蔓延出泪水。   是激动的,也是快乐的。   唐飞柳回抱住爱德华,轻柔地亲吻他的脸,爱德华脸上有扎人的胡渣,他身上毛发浓密,虽然准时修脸,唐飞柳蹭上去,却依然感觉扎的有些痛。   但是唐飞柳却依恋地靠着他的爱人,他轻声嘟囔说:“……爱德华,你想要什么奖励吗?”   “恩?”爱德华发出轻声的呢喃。   唐飞柳把头凑到爱德华的耳边,轻声说着什么话。   爱德华听得呼吸越来越快,他拍了拍唐飞柳的小p股,压低声音威胁地说:“不要乱说话,你还想不想吃饭了?”   唐飞柳咬牙,他脸上有些胆怯,但又有些跃跃欲试——这是他们之间的一个坎,唐飞柳当然害怕越过去,但是他知道,他现在已经有足够的勇气,主动和爱德华解决这个问题。   他轻轻咬了咬爱德华的耳朵,爱德华瞬间身体紧绷起来。   “兰斯!唐飞柳!”爱德华的声音绷紧了,他磨牙低声说,“我的忍耐力不会无穷无尽!”   为了你自己着想,现在还可以停下来。   而唐飞柳带着气音在他的耳边说:“公爵阁下,你害怕吗?”   ……再忍下去就不是有忍耐力,是身体有问题!   爱德华把唐飞柳放在床上,看着唐飞柳,喘着粗气认真地问:“你真的……”   话还没说话,唐飞柳的脚踢掉拖鞋,白生生的脚踩在公爵大人的肩膀上。   公爵大人托起唐飞柳的脚,吻在他洁白滑腻的脚背上。   黑天鹅城之中,亚历山大的“道格甜品屋”第二天开业,依然人满为患,亚历山大忙着在柜台后面数钱,一边一遍遍问丹:“兰斯还没来吗?你记得把他想吃的松饼给他留着!”   松饼留了一天,说好要来甜品屋吃松饼喝奶茶的兰斯没有来,亚历山大眼皮狂跳,明明赚了很多钱,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可是兰斯偶尔也会这样,可能是因为有什么事情耽误了,亚历山大安慰自己不要想太多,也不能对弟弟管的太紧了,毕竟小兰斯已经是大人,城里面如他这样大的男人都已经可以顶门立户,不好总是盯着。   第二天他亲自上门,就看到他弟弟正在城堡的大厅里,窝在一堆垫的高高的垫子里面,而黑公爵大人呢?   他没有工作,抱着金发的小天使,正在低声给唐飞柳念着从皇宫送来的——童话书?   作者有话要说:   家里停水了………………我好饿………………外卖还不来…………… 第55章 醉酒   亚历山大眼前一黑,要不是刚巧进门的劳伦斯一把扶住他,亚历山大说不定会直接这么厥过去。   那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实在是太明显了,那种无法插入的甜蜜,尤其是爱德华那种隐约的戾气都全部收了起来,整个人像是饱食之后、懒洋洋甩着尾巴的大黑豹。   他怀里圈着的唐飞柳,整个人窝在爱德华的怀里,一边听着爱德华低沉地讲着童话书,一边正望着爱德华傻笑。   有些时候人们并不需要说什么,身上的气场和荷尔蒙的涌动,就能让人猜到他们是否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不过就在亚历山大感觉到无力回天的时候,他却眼尖地看到了唐飞柳手指上突然多出来的那枚戒指。   亚历山大对这些极为敏锐,再怎么也是经历过历练的成年人,此刻看到那枚戒指,他扶住了伊万丝,感激地笑笑,心中好歹一口老血咽下去了。   至少……这傻弟弟看来,是真的找了个把他放在心尖尖上的人。   亚历山大这么想着,就看到唐飞柳已经发现了他,正在爱德华怀里拱着要换方向,却因为身体的弧度而露出一点点不适的神态。   而爱德华十分紧张,轻轻地捏着他的腰,把他整个人抱起来,调整好位置面对亚历山大。亚历山大看了一眼爱德华,他比唐飞柳大好几岁,自小作为继承人培养,好歹也学会了不动声色。他坐下来和唐飞柳说会儿话,说到甜品店的事儿,又和唐飞柳约好过两天等他去店面里吃东西,就飞快地道别了。   不然亚历山大怕自己对公爵大人实在看不过眼,到时候发生弑杀领主的惊天消息。亚历山大其实是真的有些落寞的,那可是他们道格家的天使,是他的妈妈用生命换来的宝贝,父亲从小就告诉他,让他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弟弟,弟弟很小、很软一团,从小就被他牵着长大,他教导弟弟学会拼写自己的名字,看他第一次吃到蛋糕时候、蓝眼睛亮的仿佛星辰一般,是他抱着那个孩子绕过泥洼,不让他的脚沾上泥土。   唐飞柳还是个孩子,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能看出来这个孩子根本不通人伦之事,可是今天看到的唐飞柳不再是了,他虽然还是天真,眉眼之间却有了成熟的风情。   强迫自己想起来那枚绿宝石的小蛇戒指,亚历山大告诉自己,要忍耐,就当是小兰斯娶了个男人!可是想到兰斯娶的那个男人比兰斯高壮了一圈,把唐飞柳抱在怀里仿佛棕熊抱着自己的猎物……亚历山大就烧心。   因此出了城堡,亚历山大脚步一歪,直接往酒馆走去。   酒馆白天也开着,里面会供应一些简餐,但是亚历山大可没胃口吃东西,他点了一大杯麦芽酒,直接开始借酒浇愁起来。   一口下去,麦芽酒的味道里有种淡淡酸涩味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带劲——来到城里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在外面喝酒的亚历山大不知道,整个黑天鹅的酒水都特别出名,毕竟如今爱德华手上来钱最快的一个东西,就是高度酒。   而酒的提纯这个方法虽然没有被允许流传出去,但是黑天鹅这地方高度酒水比较便宜,因此酒馆之中的酒水除了传统的酒水,也会特地从工厂里面下小额订单,毕竟很多有钱商人来了黑天鹅,也会想要喝一杯,而当他们喝的好,几乎马上就会给酒厂再次下各种额度的订单,也相反地促进了酒厂的生意,因此负责酒厂的负责人也给了本地酒馆和旅馆很好的价钱。   这些亚历山大都不知道,其实他来到黑天鹅,没有欺骗爱德华,他真的做好了置生死于度外的心理准备,他是道格家的继承人,也是兰斯的亲哥哥,有些事情他必须要去做,但是现在一番试探下来,公爵阁下显然对兰斯出乎意料的上心,上心的让亚历山大都为自己的傻弟弟庆幸。   可是这依然无法阻挡亚历山大的落寞——毕竟,他错过了弟弟最重要的成长期,在弟弟回来后,却被公爵捡回了家,他几乎还没来得及享受和弟弟的亲密相处,道格家的珍宝就已经被别人捧走了……   这种心情认真分析的话,其实和唯一的孩子出去搭伙儿过了之后,留下的空巢老人的心情差不多,说挑剔吧,爱德华阁下所做的一切,再贪心的人都要为之惊讶;可是你说单纯的欢喜吧?欢喜是欢喜的,毕竟那个笨蛋弟弟,有那么多的奇遇,稍微不小心说不定就会被人扣上不详的帽子,如今有了个强大的人保护,亚历山大也放心……   可是,就是很空虚、很难过。   亚历山大借酒浇愁,喝的眼睛都睁不开,然后就听到隔壁有人喝着喝着酒,突然发出了细微的哭泣声。   这声音在吵闹的酒馆其实并不引人注意,可是离亚历山大比较近,他听到这个声音,自然而然地转过头去,纵然喝的熏熏欲醉,依然还是有些惊讶——酒馆是男人的地盘,小孩和女人出现在这里,都实在让人惊愕。   那女人……不,那似乎还是个女孩。她看上去不过十八九岁,红发白皮肤,戴着个破旧的帽子,手里拿的酒似乎是最差的黑麦酒,她似乎很伤心,喝着喝着,眼里就流出晶莹的泪水来。   亚历山大喝的醉醺醺的,他只觉得这一刻,心情似乎和这个可怜的女孩重合了,他看着那女孩,轻声问:“小姑娘,你怎么会来到这乱糟糟的地方?”   女孩抬起头,颧骨上是一些浅浅的小雀斑,她的眼睛是深棕色,此刻完全被眼泪浸染,她哭着说:“……反正我都要死了,我现在还会乎什么地方乱糟糟!”   这话说的吓人,亚历山大觉得自己酒都醒了几分,他紧张地问:“你生病了吗?”   “不是!”那姑娘似乎也心中苦闷,干脆地说,“我是山上文森特家的二女儿,我的哥哥没有给我一分钱的嫁妆,甚至为了多赚一些,他要把我送给约克乡下的安道森男爵,换取一笔钱……他都有五十岁了!”   “安道森男爵……不是已经有了孙子了吗?”亚历山大喝醉了,整个人艰难地思考着,他想了很久,脑子里面才出现一个白腻肥胖的老男人的脸,安道森男爵有自己的漂亮庄园,据说收成还不错,每年至少有快一千镑的收入……但是他太老了,首先不说能不能让女人怀孕,安道森男爵现在已经有了继承人!   这位年轻的小姐要是嫁过去,就算侥幸怀孕,也没有任何继承权,说不定未来被赶出家门,还会要独自抚养大孩子。   难怪这位小姐说她要死了,这种婚姻,对当下的绅士女孩儿来说,简直就是绝路。   亚历山大听得只觉得心情极差,眼前这位红发少女虽然不算明艳动人,也算是个清秀的女孩,她还如此年轻,她的哥哥怎么能如此狠心,给她如此糟糕的命运。   换成亚历山大有这样一个妹妹,他就算是拼命也会让他的妹妹得到幸福。   可是亚历山大根本没有办法插手这种事情,他听得难受,那女孩却说得爽快,她巴拉巴拉一顿诉说之下,亚历山大眼前已经出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那位文森特老绅士家中,第一位夫人生的继承人、大女儿和第二位夫人生的女儿,老文森特出意外仓促死去,和文森特小姐相恋的恋人想要迎娶自己的恋人,可是文森特小姐的哥哥,正儿八经的继承人拒绝了给文森特小姐支付嫁妆……于是,文森特小姐恋人的家人也对她和自己儿子的婚姻选择了观望。   耽搁了两年,从十七岁到十九岁,文森特小姐马上就要成社交界的大姑娘了,恋人已经打算和新爱上的女孩结婚,文森特小姐却接到了哥哥给她安排的嫁人对象。   她的哥哥不想让人觉得他耽误了妹妹的婚事,最重要的是,文森特小姐劳拉的异母姐姐,文森特家的大女儿珍妮,是劳拉那个恋人准备结婚的对象!   劳拉没有嫁妆,而珍妮则打算带着两百镑出嫁!所以很显然,在劳拉不知道的时候,这事儿已经定的差不多了,所以文森特想在此之前,用劳拉的婚事换取男爵的礼金,这样可以给妹妹办一个风光的婚礼,且还避免掉劳拉在现场的尴尬,也免得有人说文森特不厚道,帮着亲妹妹抢异母妹妹的恋人。   而劳拉·文森特对此的反应是,她阴测测地笑了一下,然后带着醉意说:“我打算在此之前自杀,反正他休想拿着卖掉我的钱,给珍妮办什么婚礼……还是和罗斯这个混蛋!”   这话说的决绝,但是真的是走投无路。   在劳拉的大哥继承庄园之后,劳拉的妈妈就应该要离开庄园了,她如果家族强盛,或是儿子别那么不讲理,说不定还能带走自己的嫁妆——可是显然,当年之所以从一个绅士的女儿,嫁给已经有继承人的人,劳拉的妈妈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原因。   比如没有嫁妆,比如家道中落,比如……家族已经被外人继承。   就和今日的劳拉一样。   “死了能干什么?活着才能恶心想恶心的人!”亚历山大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别的什么,在这一瞬间,他一拍桌子,说,“你认识字吗?会算数吗?!”   “都会。”劳拉小姐茫然地回答,那股阴测测发狠的劲儿都消失了,她看着眼前这个金发绿眼、醉的眼神飘忽的绅士,虽然不明白,但是她今天实在是太想要发泄了,她干脆继续说,“别看我现在混得这么惨,爸爸在的时候,我也有自己的家庭教师!”   “那行,那我给你提供个职位,你要不先别死了?”亚历山大其实这会儿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干什么了,他去城堡是散步上去的,最近店子才开,丹忙着在店子里面管事,因此亚历山大这么挥手豪气干云地说着的时候,劳拉小姐也没当真,她哈哈大笑,说,“行,这位先生,您能给我提供什么职位啊?是工厂女工吗?那我的哥哥可不会愿意因为这个放我离开家。”   “……不,我想想……”亚历山大接着酒劲儿,脱口而出,“首席女仆?恩……要不你试试当我的女管家?”   “女管家?好像不错……可是我哥哥不会答应的。”劳拉小姐一笑,认真地说,“不过还是谢谢你愿意尝试帮助我,再见啦,好心的先生。”   她璀璨一笑,脸上的雀斑都似乎跳跃起来,她转身甩着盘着的大辫子离开,头上的圆形破旧帽子在烛光下反射出微光,仔细看才发现,那也曾是精致的好料子。   亚历山大喝的终于完全失去了意识,咚地一声摔倒在桌上。   而旁边,戴着压低帽子的年轻男人动了,他过来扶起亚历山大,想带着醉酒的亚历山大离开酒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森本秋奈w的地雷。 第56章 绑架   亚历山大不见了的消息,到了第二天的下午才被确认。   贴身男仆丹以为亚历山大被留宿在黑天鹅堡,他最近被亚历山大任命管理新的店铺,忙的一塌糊涂,晚上见到亚历山大没回来,虽然有些疑惑,却也没有深入追究。   而唐飞柳花了一天时间无所事事之后,差点和爱德华随时擦枪走火,让他觉得他应该下山逛逛,免得真正尝到甜头的爱德华一副根本没吃饱的样子在他面前晃悠,晃得唐飞柳心惊胆战,生怕他一个没忍住……做人虽然最主要是开心,但是真正让爱德华吃到饱开开心心的话,唐飞柳觉得他可能就真的会断气。   于是唐飞柳牵着小黑出了门,带着伊万丝晃悠下山,准备检查一下自己的工厂制作舞会服装的进度,然后去哥哥的甜品店蹭点热热的派吃一吃,那里面还有唐飞柳才贡献出的奶茶呢!   谁都没想到,亚历山大,一个年轻健壮的绅士,爱好是打猎和骑马——居然会在黑天鹅城、在爱德华公爵的眼皮子底下,被人劫走了?!   没错,根据后续的调查,亚历山大当夜最后出现的地点很快被确定了,有人说在酒馆看到亚历山大在喝酒,还和一个女孩聊了很久,最后被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男人给扶走了。   而根据巡逻队的人所说,他们看到亚历山大被人扶着,那个年轻男人样貌普通,扶着亚历山大的时候,因为认识,巡逻队的人进行了盘问,然后看着那年轻男人扶着亚历山大进了房门才放心离开。   可是那时候已经是深夜,女仆们都已经休息,高级男仆似乎听到前门有动静,却根本没和亚历山大和那个神秘年轻男人会过面。   就在事情扑朔迷离的时候,唐飞柳和丹正在茫然,突然有个脸熟的小孩在门口缩头缩脑,看到唐飞柳,他眼前一亮,蹬蹬蹬跑过来就说:“兰斯先生,有人让我把这封信给您。”   唐飞柳一愣,一旁跟着忙了大半天的伊万丝马上上前结果那封信,结果他一展开那封信,脸色就阴沉了下来,伊万丝转头,认真地说:“先生,您最好马上跟公爵求助……亚历山大先生被莱特王子的首席骑士带走了。”   “什么?!莱特王子的骑士为什么要绑架我的哥哥?!”唐飞柳吓了一跳,就算他和莱特之前见面闹得不是很愉快,但是据说莱特王子已经死于旅馆失火,他的骑士为什么会特地跑来黑天鹅,就为了绑走亚历山大?!   “这里面只写了亚历山大先生被带走,他说会有其他信件同时送给公爵阁下。”伊万丝显然也觉得奇怪,但是这时候不能耽误时间,唐飞柳一边问,已经一边抬脚往外走去。   “可以带上我吗?”丹从小和伊万丝一起长大,因为自己的疏忽让亚历山大被人带走,心中十分难受,此时大着胆子开口道,“等先生回来,我一定向他请罪,只是现在能带上我吗?”   唐飞柳点头说:“你一起来把,丹。别自责,哥哥是自己想静静,才把你们打发开。”   这事儿还真怪不了丹,城里的先生们,也不是每个人都会随时带着自己仆役,毕竟这里不是乡下,到处都有人,还有巡逻队,很少能遇到不可知的危险,而亚历山大是看丹对于生意十分感兴趣,于是就干脆顺水推舟,让他多接触甜品店的生意,这甜品店虽然是个小生意,但是亚历山大可没只打算这辈子就只开个小铺面,丹以后是管家,以前庄园的生意简单,丹可以不学习,现在也急需练手,免得以后手忙脚乱。   只是如此阴差阳错,巡逻队看着他们进了门,仆人们不过是都在准备先生回来的泡澡和酒、食物,哪里想得到就这么前后脚的短短不到半分钟的差距,刚巧就给了那个人转移的功夫。   这事儿巧合居多,也是因为大家都大意了,毕竟已经七八年没有战争,巡逻队员们根本没遇到过除了打架斗殴之外的恶性事件,警惕心也不够,而亚历山大自己对繁荣的黑天鹅、他弟弟出了大部分点子兴建的黑天鹅,充满了自豪和荣誉感,因此根本不觉得自己在这座城里会遇到什么危险,干脆连贴身男仆都没带,还在外面喝个烂醉。   但是现在不是检讨到底谁对谁错的问题,唐飞柳急的脸色发白,但好在还能安慰自己,有写信就一定是有所求,总比哥哥杳无音信的好,被伊万丝扶着上了牛车,小黑被唐飞柳养大,这会儿不知是灵性还是感觉到了唐飞柳焦急的情绪,撒开蹄子就跑了起来,把个牛车拉的哐哐跑动,感觉竟然不比马车慢。   壮硕的小黑拉着他们一路从城里飞奔回黑天鹅堡,自己气儿也没喘,唐飞柳下了牛车,小黑牟了一声,亦步亦趋地跟着,一副眼巴巴的样子,要不是心中焦急,唐飞柳都要被他萌的笑起来。   平常一副大老粗的样子,总喜欢惫懒,这一回倒是让人心里熨帖的紧。唐飞柳摸了摸小黑的大脑袋,轻声说:“没事,别担心,你就在外面玩。”   小黑这才停了蹄子,看着他们一行人直接往城堡内走进去。   身后有仆役熟悉地卸掉了小黑身上的牛车,任小黑在城堡的花园草地里慢慢悠悠逛来逛去,躺在地上晒太阳。   这都是熟悉的漂亮景色,但是近日城堡的主人显然心情都不那么好。   唐飞柳一进门,直接往爱德华办公的房间走去,进了门就发现爱德华正拿着一封长信,信上有破开的皇室家徽,一头金狮子。   “是莱特吗?”唐飞柳顿时紧张地冲过去,想看那封信,爱德华倒是没拦他,只是拦腰抱住他,怕唐飞柳一时激动把自己磕到。   入目全是贵族通行的花体字,唐飞柳根本看不懂,爱德华之前给他写字为了顾及到他的阅读,都是换成简单的通行语,唐飞柳看不懂,又气又急,又是担心自己哥哥,一叠声地问爱德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个信里面说是莱特王子的骑士带走了我哥哥?!”   “是的,就是他。”爱德华沉默了一下,轻声说,“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擅自做主……是我派人救了莱特。”   这句话一出口,就让唐飞柳瞪大了眼睛,唐飞柳不可置信地说:“你救了他?莱特王子还活着,他没有被烧死?”   爱德华沉默地点头,显然心中也不好受,他轻声说:“……莱特是无辜的,他从很小就被约瑟芬陛下派去圣殿学习,作为对圣殿示好的证明。很多贵族都会这么做,让孩子接受圣殿的教育,以表明家族对于信仰的忠诚。”   “那他为什么、为什么要绑架我哥哥?”唐飞柳茫然地问爱德华,他不明白,虽然爱德华没有对他说过皇宫倾轧的话,但是莱特王子被烧死这事儿,唐飞柳是听到他说过的,因为爱德华为此还给约瑟芬皇帝送过礼物,作为安慰她连续失去两个孩子的慰问。   但是在皇帝死亡的关头,两个继承人全部死去,自己登上皇位,稍微有点政治素养的人都猜得出来这里面绝对有猫腻,唐飞柳虽然没有什么政治素养,到底生活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他当时只是不愿意细想。   毕竟自古到今,爱人翻脸、兄弟阋墙,日光之下,从无新事。   唐飞柳不愿意关注那些他无法改变、只会让他难受的事情,可是听着爱德华这么说,那么在约瑟芬皇后下手的时候,爱德华肯定是听到过消息的,而且他于心不忍,甚至还救了莱特,那么,莱特为什么要绑架亚历山大,他就算有怒气,也不应该是对着爱德华。   “再说,他为什么要对我哥哥动手,我明明每天也在城里……”唐飞柳颤抖着声音说,他有些后怕,可是又有些难过,他不懂这一切是为什么,但是如果是因为他和爱德华的原因,让哥哥有生命危险的话,唐飞柳真的不能接受。   “没事,他是想让我再帮他一个忙。”爱德华赶紧抱着唐飞柳,轻轻拍他的背,然后赶紧继续说下去。   却原来,莱特在被救下之后,爱德华把他带到了自己的领地之内,爱德华给了莱特两个选择,一个是在乡下,作为一个乡绅,就这么默默地过一辈子,另一个是……莱特可以离开他安排的地方,无论要做什么,爱德华不会再干涉。   虽然觉得莱特是无辜的,但是爱德华对莱特其实也没有特别熟悉的交情,他救下莱特,与其说是救莱特,还不如说,他觉得自己杀孽太多,害怕连累到他的天使。   还有就是,查理有杀母之心,可是莱特一直对约瑟芬十分依恋,他几乎对母亲的每一句话都奉为旨意,认认真真地去做。   才六岁的时候就离开家,去遥远的圣殿学习侍奉神,虽然在那里有专人照料,有仆人、也有美味的食物和昂贵的绸缎……但是哪个孩子不害怕呢?   可是莱特忍下来了,爱德华对那段时光不清楚,但是不妨碍爱德华大约知道,莱特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过的不如别人想的那么快乐顺遂。   至少,没有查理在皇宫过的那么志得意满。   爱德华只是想顺手做一件善事,却没想到,莱特在他面前哭着感谢爱德华,转头却直接派自己效忠的首席骑士绑走了亚历山大。   “我知道你必然不会允许我做这样的事情,可是,我必须要见到她。我一定要见到她。所以……”   唐飞柳看不懂那漂亮的花体字,爱德华却看得清清楚楚,他轻叹一口气,说:“亚历山大在被带去皇城的路上,我现在马上出发。”   赶上他们的马车估计很难,莱特既然孤注一掷,他肯定不会慢慢悠悠等着爱德华去追上去,那么,去皇城就是必须面对的事情。   “我也要去!”唐飞柳紧紧地抓住爱德华的领口,认真地看着爱德华,红着眼圈说,“你一定要带我去,我哥哥在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   有编辑私聊我,我其实有点想签,毕竟这样可以被更多人看到。   可是我又怕从此不能自由地写自己想写的,哎,为啥不签约的分数算0.82啊……真的是让更多人看到文,然后和我一起互动的机会都给掐死了……为爱发电的机会都不给_(:з」∠)_ 第57章 约瑟芬   唐飞柳知道爱德华对自己离开他的庇护范围一直十分抗拒,而唐飞柳也没有走出去在这个世界看一看的心情。   毕竟这个时代虽然美丽,但是却也残酷,别说是个身体不好的人,就算是身体健康的人,行走在山川之中,一不小心摔跤或是没走稳,或是遇到野兽……都足够让人喝一壶了,虽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但是那是在交通工具发达、经济也足够发达的时代才能玩的浪漫。   唐飞柳作为一个宅男,他觉得每天能换好衣服出门,并且还能坐着牛车去城里逛一圈,他已经很满足了,连约克都没有想再回去看看,他那套房子也空置着,戴夫爷爷带回了他所有的小东西,唐飞柳就没在管了。   可是这回不一样,唐飞柳一定要去那个所谓的皇城,不论那里到底隐藏着什么、无论爱德华到底多不想带他离开,唐飞柳都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跟着过去。   他的哥哥还在那里,虽然信里面莱特说,他带走亚历山大,只是为了确保爱德华会去皇城,去帮他完成心愿,可是就算没有生命危险,亚历山大此刻想必也十分不好受。   毕竟那可是被人强行绑走,光是醒过来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就够让亚历山大惊慌失措的了,何况亚历山大是个大男人,为了让他乖乖听话,想起来也不会让亚历山大太过好受。唐飞柳不能细想,再细想下去他就真的要继续哭下去了,他擦了擦眼睛,倔强地看着爱德华。   爱德华摸了摸他的脑袋,轻声说:“路上会很辛苦。”   “我能忍。”唐飞柳看爱德华似乎没有特别强硬地拒绝,顿时认真地保证,“我都可以忍,我们快出发吧,早点出发,早点能把事情解决!”   爱德华轻叹一声,默许了唐飞柳的话,他轻声说:“对不起……兰斯,我应该注意到这件事情,是我太大意。”   “不是,你也没想到那个莱特会这么恩将仇报。”唐飞柳看他难受,轻声说,“别在这里钻牛角尖,先解决这事儿,再想其他的事!”   说完,他转身就出了房门,打算收拾一下自己在路上必备的东西。   这时候路上如果没有城市,就没有食物——就算有人烟和村庄,如果那个地方没有绅士聚居,那么也吃不到舒服好吃的食物——更别提舒适的旅馆,这个时代要出门,一切都需要自己带着。   无论是衣服还是食物,甚至大量的清水。   这些知识唐飞柳其实是相对空缺的,他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一天一夜的距离,此处去皇城需要大半个月,路上只有三四个补给点,不过伊万丝和戴夫都十分有经验,飞快地安排下人装好了东西,爱德华点了一队骑士,一行人就这么直接出发。   唐飞柳不懂,只能干着急,被爱德华塞到马车里,往外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头晕,爱德华见他脸色苍白,只能抱着他慢慢地拍背,让唐飞柳睡一会儿歇一会儿。   在约克的领地之内还好,出了爱德华的领地范围之后,路面几乎是肉眼可见地越来越颠簸坎坷,唐飞柳被颠的吐了好几次,最后只得和爱德华一起骑在马上,就这么日夜兼程,才风尘仆仆地看到了皇城的样子。   到底是皇城,又是讲究奢华靡丽的皇室,和毫不在乎生活质量的爱德华公爵的城堡可谓是天壤之别。   远远就能见到聚居的人们,外城都十分繁荣,到处都是人,走入内城则是更为干净整洁,大部分人都穿着体面,体态丰腴,间或有夫人带着小女仆从店面走出来,上了自己家的马车……到底是王朝的都城,与黑天鹅城相比,这里像是一位丰腴贵妇,有底蕴和底气;而黑天鹅城更像是刚刚发展起来的青年,带着磅礴的朝气和无限的未来。   两座城市各有风情,不过越走越安静,越走越人际稀少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了皇宫门口。   但是爱德华的马车直接从门口而过,直接顺着皇宫巨大的围墙一直走,走了一会儿,穿过人流,来到了位于蓝色小湖泊边漂亮的建筑门前。   这是一座比较有历史感的建筑,与皇宫带着尖顶的建筑比起来,这里像是平整的弧形瓦弧度,整个屋子的颜色是带着时间感的淡淡砖红,门口有个巨大的花园和篱笆,一路进了门,就看到这栋房子的管家正规规矩矩地带领所有仆人站在门口,迎接主人们回来小住。   皇城的气候比黑天鹅城要寒冷许多,加上舟车劳顿,唐飞柳有些疲惫、全身发软,他是被爱德华直接用毯子卷着抱进门的。   进了门,温度暖起来,唐飞柳喝了热水,才慢慢缓过气来。   “有给我的信吗?”爱德华照顾好唐飞柳,就开始询问管家,这里的管家和戴夫气质很像,都是严肃且板正的性子,只是他比戴夫年纪小了一轮,听到爱德华的问话,低头尊敬地回答,“有的,尊贵的阁下,我这就让人把信拿来。”   没一会儿,男仆长就带来了所有的信。   大多都是不知道爱德华提前回领地,因此寄过来的宴会邀请,还有一些寒暄的信件,爱德华稍微翻翻,就看到皇室的表示,他撕开之后,看了一会儿,才轻声对旁边关心的唐飞柳说:“他说后天皇宫有一场小型舞会,让我寄给他两份请帖,他会在那里和我们碰面。”   “这样会不会有风险?”一扯到皇室,唐飞柳就觉得紧张的胃难受,莱特自己作为王子,居然要找爱德华要请柬,这里面事情多且曲折,到时候万一弄出什么事情,约瑟芬这位新上任的女皇,听起来就不会是那么好糊弄的存在。   “没关系,我会把这件事情告知约瑟芬陛下。”爱德华轻声说,拍了拍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你快去休息,这件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虽然爱德华那么说,唐飞柳怎么能不担心,他辗转反侧,只觉得这简直是无妄之灾,咬牙切齿地把莱特王子骂了一遍又一遍,心中第一次那么恨一个人,却没想到,到了舞会当天,唐飞柳却因为这个人,难受了很久很久。   舞会不算特别盛大,但足以让任何人为这老派的奢靡为之咋舌,穿着精致蕾丝裙子争奇斗艳的贵妇和贵族少女们,基本都穿着老式贵族服装、甚至还有穿高跟鞋和绑腿袜的、满是宝石披风的男人们……   要不是时间不对,唐飞柳是很有心情再看看那些金银绣线的贵族礼服的,但是这会儿他和爱德华却根本没时间在宴会停留,而是一路穿过旁边的长廊,起初还能远远看到那些参加宴会的贵族的样子,听到那边传来的一些声音,然后越来越远,到上楼进了二楼的花园之后,看到一个穿着简单起居服的淡金长发女人。   唐飞柳一眼就看呆了。   倒不是因为这个女人的样貌有多美,而是她懒洋洋地坐在那里喝咖啡,留着淡金色长发,有细密的卷,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个气质温和的女人,但是唐飞柳却有点害怕她,总觉得她身上,有和刚见到爱德华时候,那种让人缩手缩脚、十分害怕的感觉。   爱德华显然是发现了唐飞柳的害怕,他往前走了一步,首先打招呼:“午安,陛下。”   “叫我约瑟芬姨妈就好。”约瑟芬陛下笑了笑,放下咖啡杯,淡银色的眼睛往唐飞柳看过来,带着好奇的声音问,“这就是你藏了好几年的那个孩子?不错,确实很漂亮。”   “……”唐飞柳躲不过,硬着头皮轻轻问候了一句,“日安,陛下。”   约瑟芬微微一笑,唐飞柳看到她的鹰钩鼻因为笑容被带动,铁灰色的眼睛带着深沉的光芒,审视的眼神居高临下,威严端庄——唐飞柳有些害怕这种一看就像是人群之中的掠食者一样的人,爱德华安抚地拍拍他,然后岔开话题:“莱特还没有到吗?”   “那个孩子……”约瑟芬站起身,带着他们一起往室内走,一边轻声带着淡淡感叹的腔调说,“他是说想见我吗?”   “是的。”爱德华低头,轻声对约瑟芬回答。   “……你觉得我应该见他吗?”约瑟芬突然站定,侧头看向爱德华。   爱德华还没回话,走廊突然就传来了喧哗和奔跑的声音,一行人转头望去——走廊尽头,大步跑过来狼狈的莱特,他身上的礼服与有血迹,身后有人追逐着他,而在莱特的身后,摇摇欲坠的骑士在拼命阻拦前来的人,一条腿眼见已经废了,导致那位骑士跟不上脚步,可他像是被逼到绝路的野兽,反而咬牙大吼着,挥舞着手上的剑,大吼着冲向前来的卫兵。   莱特王子想跑过来,可是他又回头犹豫地看着自己的骑士,一时之间,他惶急又进退两难。   “全部住手!”爱德华一声怒喝,大声说,“一群人打不过一个人,好好反省你们平日的训练量!所有人,现在马上滚出去训练,绕皇城三圈,再去自己领罚!”   “是!”所有围殴莱特首席骑士的卫兵都全体立正回答,然后蔫蔫地收了刀剑转身离开,唐飞柳很茫然,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会听爱德华的话,就看到那摇摇欲坠的骑士远远地仓促上前几步,然后双膝跪在地上,轻声说:“大人……”   他一句话没说完,爱德华就低声训斥:“你先闭嘴,等会儿我再跟你算账,亚历山大呢?”   “那位先生被我们安排在城外的旅馆,有人照顾他,他现在很自由。”首席骑士说完,整个人摇摇欲坠,约瑟芬开口了,轻声说,“是一位忠诚正直的骑士,你没有背叛你许下的誓言。来人,带这个骑士下去休息治疗。”   那位骑士被带下去,莱特王子原本还在犹豫,此刻完全放下心来,他看着约瑟芬陛下,瞪大眼睛往约瑟芬走来,他轻声颤抖着说:“……妈妈,你真的想杀了我吗?”   “你得罪你爱德华堂兄,就是为了回来问我这句话吗?”约瑟芬陛下看着莱特,突然冷冰冰地说,“你真是令我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的意见,坚定了我为爱发电的决心。 第58章 烂账   “妈妈!”约瑟芬的话语和表情,不只是莱特,唐飞柳在一旁都看呆了,而莱特显然不敢置信——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这段时间过的并不好,甚至是狼狈,和上次唐飞柳匆匆一面见到的那个风流王子相比,眼前的莱特长发散乱,面容憔悴,他脸上还有血渍,身上的礼服带着血肉翻飞,看得出来他回到这个出生的地方,并没有那么容易。   而他根本没来得及观察自己的状态,而是惊愕地看着约瑟芬,他不可置信地说:“妈妈……你不是说我跟哥哥比起来,你最喜欢我听话吗?你不是说,只要我听话,你就会一直爱我……你跟我保证过的……”   这话说的天真又绝望,而约瑟芬陛下则是认真地看着莱特,语调威严地说:“你还是一点也不像我,软弱又天真,就算遇到绝境,也只会祈求别人的帮助……”约瑟芬脸上表情稍微放松,轻声继续说,“不过好歹唯有听话这一点还算可取,不过现在……”   莱特眼里瞬间流出了眼泪,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母亲,轻声说:“为什么……您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从小被您送到圣殿,我第一次回来,跟您说教皇会摸我和我的朋友……我想回家,是您让我忍耐……”   莱特抖抖索索,他的泪水一直不曾停下来,他大声说:“你说过我是你最喜欢的儿子!我为了你忍受那些、那些……我为你背叛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他死了!他死在圣殿里面!”   “那是你的问题!”约瑟芬皇后厉声说,“那是你的朋友,你是纳特的王子,如果你足够强硬,没有人敢对你下手,是你的懦弱给了敌人可乘之机!”   “那时候我才六岁!”莱特终于大哭着吼出声,他哭的歇斯底里,眼底带着疯狂和孤注一掷的愤怒,他挥起手中的剑,向着自己的母亲挥起屠刀。   “砍下来!”约瑟芬陛下怒目而视,厉声对着自己的孩子大声呵斥,“莱特,瞄准了,不许手抖!”   而莱特瞪大眼睛,脸上戾气和恐惧交织,他举起的剑一直在抖动,那弧度越来越大……最终,莱特哭嚎着松开了剑,剑哐啷掉在地上,他整个人瞬间跪倒在地,哭的满脸都是鼻涕泪水……他语调不清地一遍遍问:“为什么……母亲,为什么……”   “你要知道为什么?”约瑟芬看着莱特,一步步走过去,她只穿着晨间服,面对亲生孩子要杀死她,可是她却一丝也没有被触动到,仿佛是某种强悍不可跨越的钢铁围墙一般。   她低头看着跪倒在地的莱特,轻声说:“因为你软弱,你懦弱,野兽被逼到绝路都会露出獠牙,可是你……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不懂,妈妈,我不懂……”莱特抬头看着母亲,他的脸上全是泪水,他绝望地看着生养她的女人,哀求地说,“妈妈,你不是说过,你最喜欢我吗?”   约瑟芬一声叹息,突然转头,对着爱德华说:“宴会马上要开始,我先去梳洗,你把这里解决掉。”   说完,她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莱特大喊着:“妈妈,不要走,求你了,妈妈……”   可是约瑟芬皇后还是转身离开了,她身边的侍女官垂眉敛目,都一派安然,她们一路远去,爱德华叹了口气,对唐飞柳说:“你要先出去一下吗?”   唐飞柳不想离开,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诡异透了,唯有爱德华能给他一点安全感。爱德华显然也是不想让唐飞柳掺杂这一切,可是伊万丝没有跟着来皇城,戴夫年事已高,这几年早已经不能出远门,他们带进宫的骑士与唐飞柳不是特别相熟,他会害怕,爱德华也能理解。   因此爱德华只是拍拍唐飞柳,就直接走过去,对还在大哭的莱特说:“你知道就算见到她,也只会得到这样的结果。”   莱特看着爱德华,半响不说话,然后他突然笑了,他轻声带着恶意,转头看着唐飞柳,对唐飞柳说:“你知道吗?圣殿那个令人作呕的老怪物,最喜欢你这样金发的小孩……”   “莱特!”爱德华神色一厉,呵斥莱特,“闭嘴!”   “你知道他会怎么对那些七八岁的孩子吗?!他会……唔唔唔……唔唔唔唔唔……”爱德华恨恨地捂住了莱特的嘴,莱特几近疯狂,他看着唐飞柳惊恐的眼神,半响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他全身烂泥一样摊在地上,看着唐飞柳,突然撕扯着自己的长发大喊起来,“丹尼、丹尼,你不要死……我会救你,我可以救你……丹尼……”   莱特伸手,想往唐飞柳的方向走,可是爱德华的呼唤之下,已经有待命的卫兵把莱特王子抓住,爱德华直接撕下一只礼服袖子塞到莱特的嘴里,然后脸色铁青地让卫兵把莱特带下去。   莱特哭喊着被人拖下去了,唐飞柳惊魂未定地抱住爱德华,莱特所说的非常少,但是透露出的消息已经非常可怕。   “约瑟芬皇后知道吗?”唐飞柳不可置信地对着爱德华说,“不会吧,圣殿的人怎么会这么做……不是说送过去的都是贵族和皇族吗?”   “……嘘,别想这些,我先带你回去休息,好不好?”爱德华看到唐飞柳语无伦次,一脸惊慌,赶紧拍着他的背,轻声地诱哄他先不要焦急。   可是唐飞柳怎么可能平静的下来,他上次被莱特王子堵在厨房的时候,对这个莱特王子的来历打听过,也听过莱特王子所做的一些事情,所以唐飞柳对莱特王子其实内心是非常讨厌和鄙夷的,只是现在听到那些圣殿往事,唐飞柳只觉得目瞪口呆。   “好吧,”爱德华看唐飞柳激动的不行,赶紧牵着他往外面的花园走,到了太阳底下,看到唐飞柳情绪好一些了,爱德华才让他坐下,认真地跟唐飞柳解释起关于莱特的一切来。   莱特就是这个大地上,每一个皇室、没有继承权的孩子的影子——他们会成为与圣殿交好的一种工具,往返圣殿建立的学校学习,而皇室当然是有机会在最核心中枢学习。   纳特帝国强盛,国土较大且一贯富庶,按道理莱特就算离开家,也会得到最好的照顾,绝不可能被欺负或是其他。   只可惜约瑟芬陛下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愚蠢自大,另一个却心思细腻温吞。孩子长期与家庭分离,大多数是会变的强硬且与家人疏离,而莱特是另一种,因为在圣殿过的不那么好,莱特对家人的爱和向往反而更加深厚。   爱德华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才从各个渠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在莱特去了圣殿,几年后在新年回到皇城探亲,悄悄告知了约瑟芬皇后一个秘密——那位最尊贵的神仆、戴着最高冠冕的大人,他会把漂亮的小贵族孩子单独叫到祈祷室后面,莱特王子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有着浓密金发,像是天使一般的孩子,是当时最常被叫进去的孩子之一。   那个孩子叫丹尼,莱特开始还很喜欢那位温柔的大人,丹尼每次被大人叫走,莱特根本一无所知,只觉得那位大人青睐丹尼,丹尼是一位有些落寞的贵族分支,被送过来还是因为据说是父亲多次活动,得以得到这个珍贵的名额。   可是丹尼的父亲根本就不知道,他以为这次学习,会让自己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社会地位,他为此付出了大笔钱财……可是他根本不懂,如果真的有那么好,为什么被委托的亲戚,却没有把自己的孩子送来呢?   那些大贵族心照不宣的秘密,小贵族用父兄惨痛经验活得的、不可启齿的隐私……莱特直到有一次,在丹尼身上看到了淤青和伤痕,才产生了怀疑。   于是在多次努力之下,莱特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他看到他的朋友丹尼被那位大人放在神像下,看到那位大人穿着昂贵奢华的袍子,脱下了丹尼的裤子。   他可怜的朋友当时也不过十一二岁,脸上带着麻木和痛苦,他甚至没有哭泣和挣扎,只是脸上带着深重的绝望。   一个小孩本不该有这样的表情。   莱特那天看到了,他躲在那个角落,吓得一直哭。   他吓得全身发抖,他终于明白了,那位大人一直在他身上游走的手,其实表达的不是亲切和喜欢,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丹尼每次听说那位大人的事情,都全身紧绷,像是伤痕累累的刺猬。   莱特吓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回到皇宫,他迫不及待地找到约瑟芬陛下,祈求陛下救救他的好朋友。   “然后呢?”唐飞柳听得脸色煞白,但好歹没像爱德华害怕的那样昏倒过去,这得多亏唐飞柳在现代看过各种群魔乱舞的事情,如这位圣殿的教皇所做的这种龌龊事……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不小心一打开网络,甚至就能看到这些人在眼皮子底下猖狂地叫嚣,他们比圣殿所做的凶残可怕多了,他们把那些无辜的孩子毫无遮挡地发在网络上,甚至与痛骂他们的、有良心的人对骂,振振有词,嬉笑着挑衅。   但无论是那曾经在网络上看到的,还是现在亲耳听到的……关于莱特的那些往事,都一样让人痛苦和难过。   只要想到天真单纯的孩子被迫面对世间最为黑暗可怕的事情,就足够任何一个良心正常的大人感同身受地痛苦,这是人类的一种本能。   “……当时的约瑟芬皇后加派了卫兵给莱特王子。”爱德华轻声回答唐飞柳。   唐飞柳瞪大眼睛。   或许约瑟芬陛下想的是,她会保护莱特不会真正受到侵害,可是对莱特来说……他最亲爱的人,最为信任的人,再次把他送进了那可怕的魔窟。   而雪上加霜的是,爱德华并不知道细节,毕竟他在这些事情过了许久,才从高塔之上走出来,来到皇城。   唯一影影绰绰知道的是,丹尼最后自杀了,并且是在莱特的面前自杀。   而圣殿与纳特帝国达成了某些默契,圣殿割让了大部分在纳特的土地,那件事情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莱特为此得到了极为优秀的评价,被送回皇宫。   估计是因为目睹了朋友的死亡,莱特刚回来的时候,甚至有些疯疯癫癫。   “你知道那个推你进高塔的那个王子是谁吗?”爱德华突然岔开话题,对着唐飞柳说,“我后来想起来……会做那种事情的,应该就是查理——毕竟他对他弟弟也做过。”   “你说什么?!”唐飞柳吓到了,“莱特吗?他为什么要吓他?”   “因为约瑟芬陛下当时正在考验莱特,”爱德华轻声说着宫闱之中,或许当事人都不知道的秘辛,“……约瑟芬陛下觉得查理王子太过自满,想教导莱特王子,不免和莱特王子亲密一些。所以查理让人找了两个金发的贵族孩子,刺激莱特……”   话不需要说完,到这里的时候,就足够让人联想起当时莱特被临时放逐出宫的事情了。   “莱特……他是无辜的吗?”唐飞柳愕然地看着爱德华。   “……那两个孩子才是真正的无辜,但最终他们的死,后来经过调查,是查理的手笔。”爱德华轻声如此回答。   也就是说,这两兄弟的账是算不清了,那两个孩子之死,查理王子就算是主因,莱特也一定是触发了什么可怕的记忆,于是失控狠狠伤害了他们。   一笔稀里糊涂的烂账,夹杂着陈年旧事,听的人心中难受,如鲠在喉。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五三的地雷。 第59章 倒下   “可是你要怎么办,你救了莱特,会不会……”唐飞柳的话还没说完,爱德华就安抚地拍拍他的手,说,“不是我救了他,是约瑟芬陛下。”   那位王子被陛下斥为软弱无用的废物,可是大约比起查理那种狠辣自大的性格,莱特这种柔软,到底还是让约瑟芬陛下不忍心,就算留下如此大一个漏洞,也尝试着放他一条生路。   那个乡下、那个被安排好的乡村,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那里有大片大片的花园和草地,河流穿过林间的果林叮叮咚咚而下,春天有粉色的桃子,夏天有酸甜的浆果,秋天葡萄酒飘香,冬天满山的枯枝和雪,破开池塘的冰,鱼会自己跃出来。   那里有适合一个普通人的一切,身在高位的人,享受到香甜美丽的果实,享受到肥厚细嫩的鱼肉,享受到绮罗加身的舒适……那么总会背负起一般人背负不起的绝望和痛苦。   而莱特并不适合这一切。   只可惜他不知道,那是约瑟芬陛下难得的一次仁慈,他却还是冲了出来,只为了问那个答案。   当然,值得不值得,只能他自己说了算。   毕竟谁都不知道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在丹尼死的时候,莱特到底遭遇了什么?在那之后,约瑟芬陛下又做了什么,才让莱特如此眷恋母亲对他的爱,仿佛绝境的人找到唯一的光亮一般。   可是那都只是很偶然的事情,就像母狮不会永远纵容长大的小狮子留在身边一样,莱特所祈求的一切,在这个皇室,不会发生。   爱德华对这一切知道的也不多,如果他想的话,当然也可以打听清楚一切往事,可是这又有什么帮助呢?   爱德华并不想去做那样无意义的事情,当然他一直为约瑟芬陛下所倚重青睐,大约也与他这个并不过分好奇的心态有关。   “你别难过了,”爱德华拍拍唐飞柳的手,听到有人过来的声音,他看到自己的骑士长过来,点点头,对唐飞柳说,“我们先去接你哥哥去休息,怎么样?”   “找到了?”唐飞柳顿时一松,他看爱德华点头,顿时也不想继续沉溺在那些已经无法改变的往事里,他赶紧起身,一叠声地催促,“那我们快走。”   亚历山大这会儿正在吃甜品,搭配苹果起泡酒。   他的内心十分复杂。   皇城他来过,好几次。毕竟有时候小绅士有可能会弄到一些皇城贵族的舞会请柬,这都是非常珍贵的社交机会,在这里能认识到一些家族没落、但身份尊贵的未婚小姐,说不定就是一桩皆大欢喜的姻缘。   当然,这种事情其实很少发生。   毕竟家道没落的贵族小姐,因为身份高贵,因此也十分抢手,如亚历山大这种庄园一年不过五六十镑收入的小绅士,只怕有身份的贵族小姐都看不上。   当然现在亚历山大的身家可是翻了一倍,毕竟他在黑天鹅最好的广场上有一家两层楼的甜点屋!那里面卖的东西现在都无人可以仿制,在扣除给弟弟百分之三十的利润之后,他还能赚的盆满钵满。   不得不说,现在的商人真是太有钱了!   而黑天鹅一般的工薪阶层,消费力也十分可怕,亚历山大原本只是因为对甜点的兴趣开店,现在店子的收入已经眼见着超过了庄园的收入,他也越来越认真经营。   ……比如体现在他被绑架了,还记得让旅馆的小伙计给他买最流行的奶油蛋糕和起泡酒回来吃。   当然,亚历山大能这么镇定,也是因为那位骑士临走的时候跟他说,到达这里之后,他就自由了,但是需要在这个旅馆等待,他会让亚历山大的弟弟来接人。   亚历山大其实将信将疑,有点想跑,他走出了大门,没有人阻挡,可是他身上的钱根本不能安全赶回黑天鹅,于是亚历山大只能坐在旅馆一楼的小酒吧,吃着奶油蛋糕,喝着酸甜的起泡酒,再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户看外面街道上的一切,尝试等待看那个骑士说的是不是真的。   皇城的一切虽然繁荣,但是在亚历山大看起来,却有种庄重有余,却不够亲切的感觉。而且尤其是,皇城之中的人都还是老派的打扮,明明相隔黑天鹅也才大半个月的路程,城里面的一切,却仿佛和黑天鹅隔了一个时代。   旁边有人路过,一阵多年不洗澡的臭味。   亚历山大一阵窒息,只觉得嘴里香甜的奶油蛋糕都要吐出来,他咽了好几下,才忍住不翻白眼地把嘴里的蛋糕咽下去。   然后难受地大口喝酒。   亚历山大想到自己弟弟研究的奶茶,想到那香甜丝滑的味道,想到精致的苹果派酸酸甜甜的味道,想黑天鹅,想黑天鹅那干净整洁的路面,巨大的广场和雕刻着黑公爵骑着战马的喷泉,想夏天会竣工的第二批工人的公寓和几条新的城市路面,还有巨大的城市公共花园和一系列弟弟说的活动中心。   还有人们那洁白的衣服和肥皂香的体味。   身在其中不觉得,一旦离开,有了对比之后,只觉得现在自己住的地方连黑天鹅的马呆的马房都不如。   五便士一晚上的农家旅馆都比这里两先令的旅馆要干净!   而更让人无法忍耐的是,因为皇城的人太多,污染的太严重,旁边的河流都泛着一股大便的味道,亚历山大觉得真是由奢入俭难,他在乡下和黑天鹅呆的多,都快忘了外面的城市到底有多可怕。   这个皇城的大粪都快和城墙齐平了,要知道这城墙还是老皇帝死前下令加盖的,因为害怕敌人顺着大便越过皇城围墙攻打进来。   这个思路原本亚历山大没觉得什么,这会儿和他弟弟呆多了,就内心很是感慨。   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其实城市周围是不能喝水的,皇城有简单的半成品水利设施,但是没有注意的概念,因此所有的脏东西都是直接拍在河流里,导致河里的水根本不能喝,闻着就恶臭无比。   而除了皇族有每天固定从远处山上运回的山泉水,普通人只能选择喝酒,因为喝水很容易肚子痛,亚历山大以前不懂为什么,现在懂了,因为水不干净,估计里面很多细菌,难怪以前还有喝水死了的人。   而就在亚历山大正在茫然地打发时间的时候,他看到街角所有人都在避让,然后有鎏金的马车被两匹白马拉着直接哒哒哒地跑过来。   马车上挂着黑公爵的标志,亚历山大还在惊愕,就看到马车一路停在大门口,然后,就看到一个金色的脑袋钻出来,唐飞柳睁大着蓝眼睛,看到自己的哥哥,激动地挥挥手,就直接冲进来。   亚历山大也激动坏了,他这会儿虽然看着好好的,刚被绑架的时候,也拼死反抗,还想着逃走,也是受到那个该死的骑士几顿好整,这会儿看到自家弟弟,顿时才有种劫后余生的感动来,他一把抱住弟弟,感动地说:“兰斯,你是特地来找我的吗?”   “是啊,哥,你没事儿吧?”唐飞柳激动地左看右看,确定亚历山大虽然有些疲倦,但是整体看上去倒是还好,顿时才彻底放松下来。   “我还好,还好。”亚历山大说着,紧绷的弦也放松了,他大大地打了两个喷嚏,拿了手帕擦了擦,才继续说,“就是又饿又累,想泡澡想睡一会儿。”   虽然这里就是旅馆,但是亚历山大被人挟持,怎么可能心大的睡得着,他吃倒是吃了,但是就是神经不放松,这一放松,顿时整个人都萎靡下来,甚至开始打呵欠。   “走走,先回去。”唐飞柳赶紧招呼着他哥上马车。   因为是临时被抓走,亚历山大身上什么都没有,也不用带行李了,这时候看到亲人,哪里还想继续在这个地方耽搁时间,一时一群人都上了马车,亚历山大被带回了公爵在皇城的住所,当夜就发起了低烧。   打喷嚏留眼泪,身上酸软低烧……唐飞柳发现亚历山大的症状之后,顿时心里就一咯噔,当时就觉得亚历山大怕是感冒了,他飞速让亚历山大喝了浓浓的药汤,又飞快地擦酒精降温,几天根本没出门,就这么足不出户地照顾着亚历山大。   在亚历山大高热期间,爱德华受到急招,连夜去了皇宫,回来就匆匆对唐飞柳说:“你得快回黑天鹅。”   “你说什么?我哥哥现在还没彻底好起来!”唐飞柳被爱德华的话给惊呆了,害怕惊醒还在沉睡的亚历山大,唐飞柳走到房门外,对爱德华说,“到底怎么了,爱德华?”   “……城里很多人都和你哥哥一样,都在发热,而且更可怕的是,只要有人靠近他们,就会感冒。”爱德华急匆匆地说,“以前每次发生过这种事情,都会死很多人,现在情况已经越来越严重,约瑟芬陛下听说了亚历山大的事情,今天又在打听亚历山大的病情。”   唐飞柳顿时也是心中一紧,疾病在这个时代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传染性流感,根本没有药物和基本医疗知识的基础上,最可怕的是……唐飞柳握住双手,紧张地踱步,问爱德华:“爱德华,你老实告诉我,除了和我哥哥一样的感冒症状,还有没有其他的症状?”   只是流感不会让这些人这么焦急,感冒是有自愈的可能性的,只要不发烧或者发炎,一些身体特别好的人甚至可以靠着自身的免疫力度过,可是竟然让爱德华都觉得大事不妙,唐飞柳脸色惨白,他抓着爱德华,急切地说:“你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一点都不要隐瞒。”   千万千万不要是他想的那样,唐飞柳紧张的心脏都要吐出来了。   爱德华沉声说:“……是的,如果只是高热或是低热倒不至于让大家如此紧张,可是最重要是城里面现在开始有很多人突然拉肚子,然后会活活拉死、现在已经爆发了很多这样的病症,没有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飞柳喘出一口长气,他脸色惨白,腿一软,要不是爱德华扶住他,唐飞柳就差点直接倒在了地上。   他轻声说:“是霍乱……不是黑死病……霍乱、霍乱……不行,现在也没有治疗霍乱的药物……”   说着说着,唐飞柳又紧张地开始念叨起来。   “兰斯,你先别管这些,明天一早你赶紧出城,离开这里,我怀疑是因为这个地方不够干净,以前这种病就死了很多很多人,一旦开始就不是一两天能停止的,兰斯,别让我担心好吗?”爱德华轻声说着。他很着急,因为在和唐飞柳长期相处的耳濡目染之下,爱德华知道这个皇城幻境到底有多恶劣,爱德华不愿意带唐飞柳出来,也是自信因为在黑天鹅,唐飞柳能获得最好的生活水准。   以唐飞柳这小身板,爱德华很害怕,他根本无法抵御这种病菌。   “那你会和我一起离开吗?”唐飞柳问爱德华,不等爱德华回答,他又说,“……如果我们不帮忙的话,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对吗?”   “贵族们都在收拾行李打算回乡下,”爱德华看着唐飞柳,他摸了摸他金色的头发,轻声说,“我会尽量帮助大家,但是你不需要在这里。”   其实唐飞柳从未设想过有一天,他会直接与中世纪仅次于鼠疫的可怕病菌正面相遇,他那么努力建设黑天鹅,那么努力清理爱德华治下的城市和乡村……就是因为,根本上来说,唐飞柳害怕那些可怕的病菌。   可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唐飞柳却发现,他胆子大了很多。   “如果是鼠疫的话,我肯定马上就跑了……”唐飞柳轻声说,“因为那很可怕,根本无法预防,也不知道问题和原因……不过这个我知道,可能还是会有人死去,但是我知道会是什么原因……你可以转告约瑟芬陛下吗?”   唐飞柳曾经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那么玄妙离奇的遭遇,去看到后世那辉煌壮丽的文明,但是这一刻,他看着眼前的爱德华,他想,也许那不是因为他一个人而产生的奇遇,而是给这整个时空的。   给这个还在跌跌撞撞、还在努力探索,如何活下去,如何活的更好的时空,让它能迈着稚嫩的脚步,带着所有人追逐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五三的地雷。 第60章 霍乱   和鼠疫不同,虽然都曾被冠上黑死病这么可怕的名字,但是鼠疫是来自于老鼠以及跳蚤叮咬传播的一种疾病,发病原理和很多东西到现代还有较多的分支争议,总之是个想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的存在。   唐飞柳开始被吓得抓着爱德华差点没站稳,就是因为害怕是那个病毒,黑死病所代表的一切都太可怕了,盛行时期甚至可以让一个王国直接覆灭。   而霍乱虽然在当时盛行时也十分可怕,据说一发病甚至一个城市的人都会死的七七八八,但是在后世霍乱的来历已经被研究的十分清楚——是霍乱弧菌的感染。   这么说似乎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明了,简单一些来说,就是喝了遭到污染的水,这就不得不提到之前唐飞柳来到这个时代就深恶痛绝的一个事情了——这个时代的人,真的一点也没有讲卫生的常识!   在同时代,中医已经说到了病从口入和一些日常知识,已经树立起了一些保养的基本原则,而这个时代,推动西医启蒙的人却还在被圣殿追杀,最后绞死乃至活活烧死……因为圣殿太过庞大的威仪,因为圣殿对世俗的牢牢把控和监视,甚至能干涉到领地之中的任何俗物,这也就导致了,真正能帮助人们活下去的知识被斥为邪教异端,不被承认之余,还会受到最为凶狠的打压。   而霍乱就是这么产生的,因为医学的毫无发展,所以导致了人们平日也丝毫不曾注意,他们总是随地大小便,在天黑之后就可以把自家便壶里的大小便直接推开窗倒在楼下,这导致的并不只是恶臭,还有更多是人们无法发现的,就是病菌。   霍乱的病菌认真解释起来,很简单的一句话,就是喝了被大便污染过的水。这种情况在后世看起来简直是荒唐倒霉,但在这个时代,霍乱已经开始,证明纳特皇城到底污染到了多么可怕的地步。   唐飞柳把这些事情一一详细地对爱德华说完,爱德华总结道:“所以就是说,皇城的水不能喝,不但水不能喝,这种水酿造的酒也不能喝?”   “就是这个意思。”唐飞柳点头,认真地说,“你难道就没有奇怪过,我一直让城堡的人把水煮沸之后再喝吗?就算是山上的清泉我也是这么做的,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水里面的脏东西被杀死。”   “我知道了,我会把这些事情告诉约瑟芬陛下。”爱德华吻了吻唐飞柳的头发,然后安心地说,“所以只要我继续保持让人送干净的水和食物,你就是安全的对吗?”   “我很安全,爱德华,你让约瑟芬陛下告诉大家,如果接触到病人,尤其是病人拉的东西……告诉他们,一定要使用肥皂清洗自己,绝对不能偷懒!”唐飞柳严肃地一再陈述,又突然想起来一般,说,“这次我们过来的匆忙,我赶紧让人把黑天鹅堡囤的肥皂运送过来。”   “好,你先去休息,剩下的事情我会办好。”爱德华说话,连夜就批了衣服匆匆去了皇宫,唐飞柳找来管家,认真地吩咐他应该做的事情。   几乎是第二天,整个城里的气氛就越来越紧张,而亚历山大清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一松,他的病倒是有些像是惊吓又劳顿之后产生的反弹,这会儿在唐飞柳精心照顾下,好起来之后,只觉得整个人都精神百倍,但他一下楼,就看到自家弟弟正紧张地跟所有的仆人说话:“每个人,只要是出门的人,一定要注意自己是不是接触到了粪便和污染的地方,每天要注意清洁自己,最近不要再去买外面的食物,所有东西都在家里做好,使用的原料就用之前囤积下的食材……”   亚历山大默默地听了一会儿,唐飞柳发现自家哥哥醒了,眼前一亮,顿时加快了速度,很快地叮嘱完,又让女仆互相监督,尤其是做饭的人必须做好口罩……还有如果有人出现症状,一定要马上报告!   总之这一顿事儿安顿完,亚历山大从楼梯上走下来,唐飞柳才松了口气,亚历山大上前给自己弟弟捶肩膀,疑惑地问:“怎么了,怎么突然这么紧张兮兮的?”   “城里开始起霍乱了。”唐飞柳轻声跟自己哥哥解释着,亚历山大知道自己喝的酒肯定不干净,但是这会儿听说自己曾喝过得水里面有大便,圣殿宣扬的神并不会让流入河中的大便自己消失……顿时被恶心的半响没说话,他捂住头大声□□着:“我的天啊,我喝了一瓶夹杂着粪水的苹果气泡酒!我短时间内可能再也不会想喝这个了……”   唐飞柳被自己哥哥逗得稍微笑了笑,赶紧又忧心忡忡地问:“你不会想拉肚子吧?”   亚历山大想了会儿,说:“……目前没有,倒是想吐……你别担心啊!我只是因为被恶心到了而已!”   其实大自然是真的可以净化这些脏东西的,只是排入量太大且毫无处理的话,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堆积,这会儿唐飞柳看到自己的哥哥好像真的没问题,最大的担忧放下来,也跟亚历山大好好解释了一番这个霍乱到底要怎么对待。   霍乱的反应有很多种,但是据爱德华说的症状,目前霍乱是一发病就会上吐下泻,然后急性昏迷,最后就会死亡……这种估计是引发了身体内器官的突发性衰竭,总之到这个程度,就十分可怕,已经不是现在医学能气到作用的程度。   “所以我想,一定要告诉大家,让大家清洁自己,保证饮水和身体的洁净……只是肥皂这东西,现在只有约克有,运过来还要很久,这里的下人也不够,我在担心供应不了大家的需求……”亚历山大看着自己的弟弟碎碎念,眼神慢慢温柔下来。   这就是有弟弟的好处吗?心肠再怎么冷硬的人,看到面前这个为了大家担忧而碎碎念的小家伙,看到他掰着手指跟你诉苦,就忍不住想要让他别担心,豪气干云地把天都给顶住。   “我有个朋友,是个暴发户……”亚历山大对碎碎念不知道要怎么安排这些事情的唐飞柳说,“他倒是有个工厂,原本是做酒的,不过前几年他父亲去世之后,他又不擅长这方面,工厂就荒废了……”   “那没有工人吗?”场地倒是合适了,唐飞柳就是担心没有工人,尤其是眼下这情况,大家都人人自危,正是慌乱的时候,再招人也乱糟糟的,人一多,稍微管理不畅,万一进来一个霍乱的人,到时候就糟糕了。   “原本的工人都被解散了,但是他还有两个纺织厂,调一些女工过去就好了,再说原先管理酿酒厂的那个负责人也不错……在这儿说着没用,要不我出去见见他,如果看着靠谱,我就把他带回来跟你谈谈?”亚历山大说。   “那行,但是哥你要记住,你别在外面吃东西,找到他之后,回来记得让下人把马车冲洗干净,喝的水和食物我给你用小盒子装好,也别随意到处瞎摸来摸去……”唐飞柳化身话痨,成功地把自己哥哥说的举手投降。   亚历山大整理好衣服才出门一会儿,爱德华就回来了,他一进门就说:“约瑟芬陛下想见你,她想跟你谈谈。”   “好。”唐飞柳其实有点意外,他还以为约瑟芬陛下会觉得他提出的一切太异想天开,毕竟他所做的这些事情,稍微相信圣殿一点点的人,都容易觉得他在对圣殿教导的一切宣战。   唐飞柳还以为就算是看在爱德华的面子上,约瑟芬陛下也会犹豫一下,却没想到约瑟芬陛下比他想象的更加激进且果断。   “她会跟你说一些话,”爱德华在路上抱着唐飞柳轻声叮嘱,“但是你只需要做你喜欢的事情,她不会勉强你,也不能勉强你,我永远都是你最为忠诚的骑士,你有足够自由的力量支撑,好吗?”   “我知道。”唐飞柳心中熨帖,笑着亲了亲爱德华的嘴角,而爱德华眼神一变,抱着他加深了这个吻。   气喘吁吁地推开爱德华之后,唐飞柳整理好自己被飞速解开了一半的衣服,埋怨地念叨:“你怎么就这种事儿学的这么快啊?”   话虽然这么说,却没什么真正埋怨的味道。爱德华轻声笑着说:“是我的错。”一边好好地把他的小西服扣好,一边恋恋不舍地抱着他深深地亲吻。   皇宫大门已经到了。   黑公爵的马车一路被放心,他们步行进入宫殿,拾阶而上,到了约瑟芬陛下的寝宫。   这个下午的约瑟芬陛下穿着朴素,爱德华和唐飞柳到达的时候,约瑟芬陛下正在发呆,听到侍女官的声音,她才回过神来,她的手上戴着一枚漂亮的鸢尾花戒指,她抬起手指,给爱德华看,轻声说:“还记得这个戒指吗?”   “……这是您的娘家的家徽象征,”爱德华轻声说,“您说过,从小你就想继承那枚真正的戒指。”   “是啊,坐到现在这个位置,我依然没办法得到那枚真正的权戒。”约瑟芬轻叹一口气,带着怅惘说,“就因为我是女人。”   她转过头,看着唐飞柳,轻声说:“小家伙,你知道吗,圣殿说,男人死后会上天堂,但是女人不会……因为女人根本没有灵魂,她们只是用男人的肋骨所制。”   唐飞柳瞪大眼睛,这事儿他还真不知道,毕竟如果你跟现代一个女孩说:“你没有灵魂,你不会上天堂。”估计得到的就不是什么谦卑和驯服了。   不过唐飞柳倒是知道,这歧视一直都在,就算在经济发达的时代都还有绝对的壁垒——比如唐飞柳的好朋友,非常有能力的女孩,却因为长得漂亮,做出来的业绩都被上司吞了拿去表功,还被下面人说成卖sao上位;还有另外一个姑娘,因为安安分分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却在相亲的时候,被介绍人直接蔑视地不经同意对男方说“反正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工作,所以可以随时辞职回家当全职太太”……   那些都还是生活在经济发达,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身上,还是自己能够发声,父母都支持的女孩,一些生活在更糟糕环境的女孩,也许过的就和这个时代的女人也差不多。   因此唐飞柳看着约瑟芬陛下,不知道要说什么。   而约瑟芬陛下根本也没打算听唐飞柳的回答,她轻声说:“圣殿不只是这么对我,还对我的哥哥也是如此……他爱上了他的贴身男仆,他是个非常有才华、又温柔的人,他原本是法兰的第一继承人,可是就是因为这个,他被我的叔父抓住了把柄,圣殿让他处死那位男仆,就可以保证他安然无恙……”   约瑟芬沉默许久,才继续说:“可是他拒绝了……”   唐飞柳咽了口口水,他不用想也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惨剧,好在约瑟芬皇后说到这里,转换了话头,她看着唐飞柳,说:“……小家伙,你知道我们每年要给圣殿献上多少钱吗?”   唐飞柳摇头,看着爱德华。   “圣殿在纳特帝国的每个城市以及乡镇都有自己的独有教区,教区内的信众都直接向教会纳税捐款,除此之外每年教皇生日的礼品和捐给圣殿的钱……”爱德华没报出具体数字,约瑟芬陛下就说话了:“每年所耗费的钱足够再建造两座新的纳特皇城。”   唐飞柳不懂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个,他过来不是为了霍乱的事情吗?   而约瑟芬皇后直接说话了,她说:“爱德华说,你知道霍乱的来由。”   “是的。”唐飞柳紧张地往爱德华身上靠了靠,被爱德华安抚地拍了拍,他鼓起勇气面对这位仿佛在沉默燃烧的帝王,“陛下,我知道霍乱的来由,也知道怎么降低大家死亡的几率和预防……但是已经太严重的我可能并没有太好的办法。”   “这就够了。”约瑟芬皇后看着他,认真地说,“你放手去做,无论是沐浴还是清洁,无论是任何违背圣殿的宗旨,你都可以百无禁忌……之后可能会有段时间比较难过,但是,爱德华会好好保护你。”   唐飞柳根本没听懂到底她在说什么,爱德华轻声解释到:“陛下稍后可能将在《公报》上宣扬你将要做的一切。”   在爱德华的解释下,唐飞柳大概弄明白了,《公报》其实不是报纸,更像是报纸的前身,它是发布政令的一种最新的方式,在皇城印刷之后,会派发给下面的贵族。   在这个时代,印刷术已经开始,是被亚洲的活字印刷启蒙,这会儿最大的印刷厂都属于国王,更多的印刷厂都是被用来印制圣殿的经文。   而约瑟芬皇后想做的一切,其实或许可以视为,她忍无可忍,终于在掌握能力,在无数次小打小闹,抓圣殿的恶心事儿当政治筹码之后……她不想再继续玩这样小游戏,而是想第一次真正地对圣殿发起挑战。   当然首先,她要看到唐飞柳这一套的效果。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离兮羽、大、不小心入了坑怎么办、五三、汤圆糯糯、兽兽925扔的地雷。 第61章 查理曼   在和约瑟芬陛下面谈之后,唐飞柳获得了约瑟芬陛下的特授权,纳特皇城的首席行政官,也就是红发莱恩伯爵大人是约瑟芬陛下忠诚的支持者,可是对于唐飞柳所说的话,他还是几乎拍案而起,吓得一头冷汗。   莱恩伯爵是个标准的贵族,简而言之,他没有什么智慧和才能,但是却有个极大的好处也是坏处——他死心眼。   他对于约瑟芬陛下的忠诚极为坚定,否则他也不会得到戍卫皇城的殊荣,但是问题是他这个人也死脑筋,容易随大流,开始听说不可以在城市之中随意排便,他就已经觉得“这事儿好麻烦”,最后说道要洗澡、用香皂洗手,莱恩伯爵看着唐飞柳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着一个疯子。   “……好吧好吧,虽然我觉得你们是疯了,可是既然是陛下的命令……”当然最后,在黑公爵大人的冷哼下,莱恩伯爵战战兢兢地在命令上按下了自己的印章。   但过了莱恩伯爵这一关,不说其他大小贵族连夜逃走,打算在其他地方躲避这场该死的霍乱,就说平民之中,也对这道命令产生了极大的反抗。   和生活在黑公爵领地的人们不一样,在皇城的人们大多还算是这个时代过的较好的阶层,圣殿在皇城里有三个大教堂,信徒的忠诚度非常高。   唐飞柳想过会出现任何情况,但是唯独没想到,他好不容易做好了全部准备,还在担心派人去接的那两位医生这会儿没来怎么办……结果却遇到了基本全民抵制。   接连三天都在临时划分出的医院坐着,却看到的都是大家绕路而过,还窃窃私语,仿佛看着疯子一般,唐飞柳无聊又无奈,又听着仆人说圣殿每天都抬进抬出很多人,大家都跪在地上连夜点着烛光在圣殿门口祈祷,却还是无法阻止越来越可怕的瘟疫。   可是到这个地步,人们居然还在相信圣殿!这让唐飞柳简直无法置信,他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信仰这种东西,到底能让人迷失到什么地步。   然而这也无法改变,根本没有人相信他这回事儿。   而更可怕的是,因为各种方面的阻挠,唐飞柳提出的隔离治疗这件事情,也让大家视若无物,行政令颁布下去,大家却都阳奉阴违。   更为奇怪的是,约瑟芬陛下并没有站出来为唐飞柳说话,唐飞柳举步维艰,爱德华每天匆匆忙忙地来往皇宫和家中,还要抽时间陪唐飞柳枯坐……唐飞柳无聊至极,好歹他哥总算给他开了个张,让事情有了第一步发展。   亚历山大找到他的好朋友的时候,他的好朋友正在胡吃海喝。这位年轻的约翰逊先生大约和亚历山大一样高,但是整个人却比亚历山大胖了两圈,亚历山大到达的时候,他正围着餐巾对一块两层高的蛋糕大快朵颐,吃的嘴边都是奶油,身上的衬衣已经紧的快把扣子崩掉。   “杰克!”亚历山大热情地打招呼,“你还好吗?”   约翰逊先生在椅子上动了动,整个人艰难地跳起来,仿佛个皮球一样,他惊喜地大喊:“我还以为是那个皮草商,结果是你!亚历山大,你怎么会在这个季节来皇城!这可不像你!”   确实,在乡下生活惯了的亚历山大,根本不会选在气味难闻的夏季来到皇城,本来冬天还能忍,但是春季过去,冰雪解冻,到了夏天太阳一晒,那味儿简直是让人恨不得马上失去味觉。   “嗨,别提了,你知道最近霍乱的事儿吗?”亚历山大低声说着。   “什么,又有霍乱了吗?幸好我从少年开始就只喝酒!”约翰逊抖了抖一身的肥肉,害怕地说,“上一次霍乱,据说整个皇城死了一半人,天哪,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霍乱了,我得赶紧搬走,尼夫,快为我收拾行李!”   约翰逊说着,对自己的贴身男仆大吼起来,贴身男仆尼夫也一脸惊恐,转身就往外走,似乎真的打算要赶紧逃难。亚历山大赶紧说:“走什么,你不赚钱了?”   “命都要没了,还赚什么钱……你说什么?这时候呆在这里,还能赚什么钱?”约翰逊说着说着,转头疑惑地盯着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神秘一笑,然后说:“我弟弟知道预防霍乱的方法……我来找你,就是想和你一起做预防霍乱的东西。”   “什么?!是什么药物?!”约翰逊顿时感兴趣地瞪大眼睛,眼见着约翰逊上钩,亚历山大顿时就不急了,他对约翰逊说,“这事儿我可不能一次跟你说完,我得约个时间,你要跟我弟弟聊聊,看看具体怎么做,你看如何?”   “行!”爱钱如命的约翰逊多年之后依然风姿不减,一提到能大赚一笔,他连命都不要了,但是等两方凑好时间见面,约翰逊先生可谓是暴跳如雷。   他拉着亚历山大的衣领,大声怒吼:“这是什么治疗霍乱的方法?!现在谁会用肥皂洗澡,你疯了吗亚历山大!”   两方一阵鸡飞狗跳,约翰逊将信将疑,但是最终他还是动摇了——因为他看到了唐飞柳被皇帝陛下委任的手书。   精明的约翰逊想着,没事儿,砸一笔小钱,能换到这位陛下面前的红人青睐,管它有没有用呢,总之这是个好机会!   对约翰逊这种暴发户来说,他做生意真的是非常困难——毕竟在现代都还是这样,为什么名校出来的人总是更容易成功呢?不只是因为他们受到的教育,更因为他们的社交圈,比如兄弟会之类的。   这种团体会互相分享资源和互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其实就是此时贵族之间社交的一个演化版本。   而约翰逊没有这些,他家原本是和亚历山大一样的阶层,但是现在他变得非常有钱,定居皇城,有十几个工厂,都是因为他父亲搭上了海商的贸易,赚的盆满钵满,但是他现在和乡绅交际只能是买货,想要做上流社会的生意,却根本无法入手。   眼前这个机会约翰逊不想错过,他和他父亲很相似,都是半个投机家,毕竟当年在没有人相信海上贸易的时候,老约翰逊就干的风生水起,活活赚回了一座金库。   而现在这位约翰逊先生想要的不只是财富,而是更大的未来,他一旦下定决心,也十分舍得投入——他答应了和亚历山大共同建造肥皂厂的事儿,甚至还强行命令自己的员工,必须要首先执行兰斯先生所做的一切要求!   这命令让所有的工人都痛哭流涕,甚至想要反抗,但是约翰逊冷着脸,任何人想要不遵守,可以,直接结算工钱走人。   这就没办法了。毕竟什么沐浴会风寒乃至于被恶魔侵蚀……那都是不可知的事情,但是失去工作就会饿死是面前的事情!   当发现第一批带头闹事的人居然直接被开除,祈求也无用之后,工人们只能接受了这个无理的条件。   而与此同时,圣殿还在大批大批的死人。   就在情况愈演愈烈的时候,查理曼和索恩带着大批的药物到达了,而他们到达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孩正抱着自己的姐姐哭泣,他的姐姐已经陷入了昏迷,唐飞柳只能防治,这个女孩已经是中晚期的症状,他正手忙脚乱安慰那个男孩,查理曼和索恩就直接下了马车,一路往里面而来。   这事儿其实爆发的十分蹊跷,唐飞柳自己没觉得,但是一路跟着过来的伊万丝就已经嗅出了不对劲来,他冷眼看着门外角落鬼鬼祟祟偷看的人,冷哼一声,才走进了救济所。   “查理曼、索恩!”唐飞柳知道这两人就会选择过来,虽然他给他们的信之中写的是他们可以自己选择,但是这两个人能得到这个机会,估计肯定不会愿意放过,他们在黑天鹅之中,总是喜欢逮着唐飞柳讨论问题,可是唐飞柳根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也愿意揪着他不放,因为唐飞柳在他们看起来就是一座宝库,他们很多思考不懂的问题,唐飞柳经常就只是随口一句话,就能让他们恍然大悟。   这回与其说是两人特地赶来救场,还不如说是两人在花了唐飞柳巨额资助之后,前来考验自己到底进步到程度!   “伊万丝!”而让唐飞柳瞪大眼睛的是,伊万丝居然也赶过来了!唐飞柳不知道伊万丝为什么不来皇城,不过他大概能猜到,这里有伊万丝不想见到的人,而且似乎这里对伊万丝来说,其实相当于一个伤心地。   但是此刻伊万丝来了,看着他温柔的眼睛,唐飞柳眼睛热了,说是说贴身男仆,但是在唐飞柳心中,伊万丝就像是每天陪着他的哥哥和家人一样,唐飞柳飞快地过来,热情地和他们拥抱。   伊万丝牢牢地抱住了小天使,而查理曼和索恩则是敷衍地拥抱了他,然后戴上特制口罩和帽子,查理曼一边戴好一边严肃地说:“你们快出去,索恩,把我们的器械搬进来!”   唐飞柳、亚历山大和伊万丝都被赶了出来,就留下那个女孩不放心的弟弟,而索恩则是招呼着救济所此刻的工作人员,飞快地上下搬动他们的器械、检查仪器以及……大量的药物。   “查理曼对霍乱有所了解,他说在你的启发下,试着提纯过当时霍乱时,有幸熬过来的人咀嚼过的药草……”伊万丝在一旁给唐飞柳解释。   唐飞柳不可置信地说:“真的吗?我只是随便说说的!他们居然真的研究出来了?!”   “他自己说还是非常粗糙的形态,达不到你说的压缩粉末状……不过我觉得,他不是个爱说大话的人,至少也是有用的吧。”伊万丝笑着说,“你给他们的实验室投入了几万镑,难道自己却对他们一点要求也没有?”   “这个嘛……”唐飞柳受到现代教育影响,觉得再穷不能穷这些重要研究,通常查理曼他们要求买什么,他都是稍微问一下,然后大笔一挥买买买,他自己也不太细查账目,这会儿被伊万丝说起来,顿时也觉得自己太马虎了一点,尴尬地笑笑,然后又开心地说,“但是如果他们真的有进展,那就太好了!”   伊万丝温柔地看着他,轻声说:“是啊,希望有进展,那就太好了……”   几人一起都看着门里面,那里,年轻的女孩正被灌入药物。   她能否苏醒呢?   还是如同圣殿一样,成为被抬出去的尸首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以下小伙伴扔的地雷:   岚风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1-22 20:35:26   回忆里的风声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1-22 23:58:47   伊洲酱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1-23 00:16:47   兔子先森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1-23 14:07:25   五三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1-23 14:41:25   大家破费了! 第62章 扩大   那个女孩当夜没有死,但是依然还是昏睡着。唐飞柳紧张的不行,查理曼和索恩一直观察那个女孩的身体状态,根本不想离开,也不能离开,唐飞柳想着自己也做不好什么重要事件,干脆趁着这个机会,打算给这两个准备彻夜照顾病人的医生准备好休息室。   大约是小时候和现代的唐飞柳换过魂,唐飞柳在现代的时候,在儿童时期身体一直不算太好,他就三天两头总是去医院,而很幸运的,唐飞柳遇到的都是非常温柔的医生,不但会照顾小孩,还会笑着鼓励他,夸奖孩子的勇敢。   而在唐飞柳的记忆中,那些医生身上的味道都很干净,带着一种温柔和煦的味道……唐飞柳来到这个时空,会选择救助别人,会选择资助查理曼和索恩,其实在根本上,也是因为唐飞柳内心对医生的尊敬情节。   对唐飞柳来说,这些救死扶伤的人才是真正的天使,是一代一代如查理曼这种快被送上死刑架、却依然不肯认罪的医生,是一代一代和老师一起慷慨赴死,却依然无怨无悔追求知识的索恩们……才构架起了现代医学。   唐飞柳见到过几百年后的世界,见到过那辉煌的未来,他心中知道这些毅然赴死的人到底对人类有多重要,就像一个小人物,来到了注定会改变世界的大人物身边,总会有种高山仰止的心情一般,其实唐飞柳对查理曼和索恩,就是类似这样的心情。   因此见到查理曼和索恩打算彻夜留下,唐飞柳也不打算赶回去,他让人快些收拾救济所的房子,给两人收拾休息间,然后又直接让胆大的仆人自己报名,用高额的薪水来雇佣了临时的护士。   这时候救济所还只有这姐弟二人,其实事情还非常少,伊万丝和亚历山大就劝唐飞柳先回去休息——虽然随着成长期的即将结束,唐飞柳的身体也已经好了许多,但是他到底还是不如一般人强壮,这会儿熬到现在,已经有些脸色发白。   “查理曼医生,你要记得先休息,让护士换班帮你记录症状就好了,好吗?”唐飞柳离开的时候,还在不放心地叮嘱医生,查理曼医生对其他人根本不搭理,但是对唐飞柳他还是非常有耐心的,他点点头,回答唐飞柳,“快回去吧,兰斯先生,你的身体并不适合长期呆在这里。”   显然查理曼对唐飞柳的身体素质十分了解,这会儿他十分不赞同唐飞柳,虽然说霍乱这个东西的传染途径,其实查理曼这会儿已经大约有了一个猜测,但是对唐飞柳这种抵抗力特别差的人来说,这个地方的细菌是无法肉眼可见的,他们进进出出,难免病菌就比其他地方多一些,普通人沾染到一点还好,唐飞柳如果碰触到,倒霉的可能性比一般人大多了。   “好了,兰斯,你先回去休息,这儿有我呢!”伊万丝只能劝,亚历山大作为哥哥,这会儿是直接上手就牵着自家不放心的弟弟往外走,按照亚历山大的想法,女王陛下虽然安排这个事情,但是哪家的贵族领命会亲自办事儿?其实大多数还不是吩咐下人。   偏偏他弟弟每天都亲自坐镇,先头开始这边没有人愿意来就算了,现在真的有了病人,亚历山大就不肯自己体弱的弟弟老是呆在这里了,他现在正和约翰逊一起合伙做肥皂生意,主要是他掌握了弟弟给的配方,他们做的第一批肥皂都已经囤货好,根本无人上门,肥皂厂根本没生意,亚历山大干脆就天天陪着自己弟弟来这里坐镇,免得兰斯脸皮薄,被那些圣殿的人欺负。   没错,伊万丝一来就发现了,在救济所外,这个临时医疗点虽然没有人,但是却一直有鬼鬼祟祟的人在外面偷偷监视。   约瑟芬陛下是个用人不疑的脾气,且每一天爱德华都会对她汇报关于唐飞柳这边的情况,她也不需要如此小家子气去监视进度,唐飞柳才来纳特皇城,虽然领了命令,说的事情大家都大感荒唐,一些忠诚的教区贵族可能对唐飞柳十分厌恶,但是在黑公爵亲自坐镇之下,一般贵族这会儿估计也只能暗暗忍着,并不敢真的找麻烦。   而圣殿就不一样了。   唐飞柳不太看得出来围绕着这个没有人的救济所到底处于什么地位,毕竟他真的没有政治才能,而《公报》黑公爵府邸当然能收到,亚历山大会念给他听,但是里面写的那些简单的行政话语和一些皇城的事件报道,没有受到这方面教育的人,其实很难从里面真的挖掘出什么重要信息来。   在唐飞柳看来,约瑟芬陛下只是认真在公事公办,但是在亚历山大看起来,陛下虽然每天不偏不倚地让人记录救济所的事情,贵族们并不买账,但是圣殿的死亡数字已经越来越可怕,而陛下每天毫无遮掩地叙述圣殿神使祈祷的时间、人们风险的财产额度、还有公布□□的死亡人数……已经非常挑战所有人的神经了。   每当瘟疫的时候,对人们来说是可怕的,但对圣殿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敛财机会——圣殿把瘟疫宣扬成为神对不忠诚羔羊的惩罚,正是因为人们不够虔诚地侍奉神,所以才会引来天神的愤怒。   而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呢?   答案就是给神捐赠财富。   这个思路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是行之有效的,而且还不用负担任何成本。如果你被感染后,不是严重症状,自己好起来,那么就是你所作所为得到了神的宽恕;但是如果你产生了并发症,并且死去,那就是你的罪孽太多,无法偿还,所以没有逃过这次惩罚……   无论怎么说,其实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以往为了稳定人心,这种事情大家都是秘而不宣的,受到教育的贵族大概可以明白这是一种谎言和骗局,但是也有信仰特别虔诚的贵族、或是害怕死亡的贵族,也会大量捐献自己的财富。   这种事情愿打愿挨,《公报》从未认真记录过。   有些事情,就算是窗户纸,只要存在,就会让人下意识地觉得这件事情其实没有那么严重,而数据才是最为让人惊讶的东西。   就像是觉得自己很节省的人,为何总觉得自己的钱不够花?只要一记账,就会惊讶自己居然如此大手大脚;《公报》这次所做的事情,就和记账差不多。   原本和圣殿不和的爱德华都深深惊讶——人们的信仰,到底给历代教皇和神使们带来多么可怕的财富?!在圣殿之中,达到高层的人,如果有私生子的话,只怕比一个子爵都还要富有!   而圣殿为什么会在救济所外派遣人员监视呢?   也是因为这些数据被公布之后,原本傲慢自大的贵族们、有些心里头有点不是滋味——左边是巨大的捐款数额,右边是庞大的死亡人数……这对比之下,当然会让人心中微微动摇。   所有人都要快点哄唐飞柳离开,因为这姐弟一定只是个开始。   圣殿可不甘心自己被如此对待,他们当然不敢直面纳特的皇帝,但是他们也会给予反击——有什么比陛下特设的救济所也大量死人更有反击力量呢?   毕竟如果都是死,带着信仰死去,其实也是可以让人安慰、可以减轻痛苦,这方法倒是没错。   而且他们也十分慎重,唐飞柳走了之后,救济所顿时就忙了起来……一夜之间,整个救济所多了几十个已经陷入昏迷的病人。   痛哭求救的人们遍布整个救济所,幸好救济所非常大,而唐飞柳一番忙碌,留下的人员也起到了效果。   查理曼指挥着护士们把病人和亲属隔离开,并告诉每个人,来到这里,就必须按照救济所的规矩——所有人,首先把自己清洁干净,要照顾自己的亲人,就必须用肥皂洗澡,领口罩和手套,吃东西必须也要清洁自己!   而他们最重要的是,度过隔离观察期。   一时间群情激奋,甚至有人带走了自己的亲人。   查理曼看着那些激动的人抱着自己的孩子或者是弟弟妹妹离开,只是冷眼看着,并不阻止他们。   而剩下的人,被监督着洗了人生第一个澡,没多久,有两个人也开始拉肚子,被直接转入轻症区治疗。   接下来几天里,《公报》里只说了救济所开始接待病人。   接着,第一例轻症人员快速康复的事情,让大家都晒然一笑,因为这种轻症是一定程度会自愈的,圣殿也不乏这样好起来的人。   而再接着,有重症人员死去的时候,圣殿开始大肆宣扬起来,而一帮贵族则是极度附和,甚至有人把唐飞柳当做攻讦对象,大肆丑化,还有人写了戏剧本子,在剧院公演,把唐飞柳写成了个在女王面前逗趣的小丑。   唐飞柳被他们这一系列作为气的简直跳脚,但是他忙着给查理曼提供更多的帮助,又忙着帮助查理曼他们培训一批更加熟练的护士,根本没分出精力理他们。   就在剧院里演出的新剧目《弄臣》正被贵族们追捧的时候,霍乱的影响扩大了——随着携带病毒逃难离开的贵族的脚步,霍乱在整个纳特都开始散落开来。   而最为可怕的是,似乎这只是一个开始。   随着商人贸易的步伐,霍乱在整个大陆上开始蔓延。如同唐飞柳最害怕的那样,这场瘟疫最终还是没有被他及时阻止。   在时代的浪潮下,一个两个掌握真理的人,就算拼尽全力,也无法阻止世俗的脚步。   唐飞柳听说了其他国家传回的消息,听说这件事情以他最不敢想象的情况发生,他顿时重重跌坐在沙发上,眼里慢慢流出了泪水。   爱德华不在家,他在皇城,正在和约瑟芬陛下商讨如何应对扩大的瘟疫。   伊万丝半跪在地上,担心地看着突然哭泣的唐飞柳。   去过辉煌壮丽的未来,并不能给这个时代带来任何帮助,唐飞柳觉得自己全身无力,伊万丝轻轻拍着他,给他擦眼泪,但是依然无法阻止唐飞柳难受的低潮。   而就在这个时候,亚历山大骑马回来,他大步走进来,行色匆匆,脸上带着狂喜,说:“兰斯!有人熬过来了!有人熬过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和K的地雷。   掐指一算,明天下雪,适合躲在被窝撸猫,适合钻被炉,不适合勤奋。   所以明天请假一天,后天正常更新。(顶锅盖溜) 第63章 治愈   “你说什么?!”大悲之下大喜,唐飞柳差点一口气没接上来,他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看着自己的哥哥。   亚历山大也是憋屈坏了,毕竟这段时间以来,救济所的人走在路上听到的都是大家窃窃私语的声音,还有各种毫不掩饰的鄙夷,甚至有人称呼他们为“荒唐的渎神者”。   要不是背后依靠着皇帝陛下,只怕救济所的人都要被圣殿的人给抓起来绞死了。   而且圣殿虽然没办法直接杀了他们,却多年以来,有自己的耳报和方法,把他们逼得差点无立足之地。   尤其是最近,圣殿那边宣告祈祷等待死亡的信众,有些人听说还有救济所,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救济所求助——虽然其实这事儿等于他们被圣殿当枪使,可是面对这些病患,还能怎么计较呢?   怎么都得先救了人再说。   可是圣殿多么谨慎,送来的差不多都是一两天就要死的人,接连不断地送进来抬出去,查理曼都快要绝望了。他甚至怀疑当年他治好过的病患是不是根本不是眼前这种霍乱病,可是他到底是个性格极其坚韧不拔的人,因此在查理曼强烈的支撑下,索恩默默地和自己的老师探讨霍乱的救治方法,加上唐飞柳不时参与下,众人不断地改变医治配方,终于在昨夜,有一个昏迷较短的人清醒了过来。   那时已经深夜,加上查理曼见这个人状态还没稳定,因此不许众人声张,今天在确定之后,亚历山大得到了查理曼的首肯,这才飞奔一般地回来报喜。   他每天听得最多的就是圣殿的人对弟弟的鄙夷,还有那场叫《佞臣》的戏,据说已经成了最近极受欢迎的剧本,亚历山大生生忍了这么久,天天和查理曼他们在一起,可以说是憋了很久的气,这会儿恨不得昭告天下。   “快去派人去皇宫通知……不,我马上把这件事情回禀给陛下!”唐飞柳本来是想找人通知爱德华,好歹想到现在他的上司是陛下,出现这种事情,他必须要马上告诉约瑟芬陛下。   唐飞柳激动的不行,他备了马车就直接往皇宫赶,把这个消息直接传达给正在焦头烂额议事的约瑟芬陛下面前。   这时代的君主和亚洲的封建帝王还有些不同,至少贵族大臣们不需要对皇帝双膝下跪,一般贵族大多都是骑士,见到君主行个单膝下跪的骑士礼就可以,而帝王议事的地方也没有类似亚洲的那种什么大殿排列山呼万岁,也是一群人在议事厅,而约瑟芬陛下坐在豪华的主位,看着下面坐着的官员们,听他们汇报各地的动态,还有些目前还没能从皇宫逃走的贵族,这会儿都在约瑟芬陛下面前争得面红耳赤,看上去是本国的贵族在议事,但是根本上一听就能明白,这是借着最近的瘟疫讨论救济所的荒唐,算是圣殿对于约瑟芬陛下试探的警告。   唐飞柳听着他们嚣张的言语,想着虽然现在的纳特也是分封的君主制,贵族们其实在自己的领地都像是个王,对陛下的制约十分强大,但是这群人如此忠诚于圣殿,也难怪现在的皇族对圣殿越来越忍耐不住。   但是这些事情都不是小人物该操心的,唐飞柳被带进了门,直接毕恭毕敬地汇报了终于有第一例患者被治愈的事情。   这下子,刚才还在揉着额头劝架的约瑟芬陛下马上不头疼了,她直接接过话头,就对在御前痛心疾首一直念叨天神保佑的马奇公爵说:“马奇公爵,我欣赏你对于信仰的忠诚,但是当务之急,我作为帝国的皇帝,必须先保证人们能活下去!”   这句话一说,马奇公爵就知道糟糕了。其实在唐飞柳进门汇报之后,马奇公爵代表的忠诚于神的派系就知道要糟糕,但是没想到这回约瑟芬陛下这么不给面子。   贵族们和陛下的关系十分微妙,不管撕成什么样子都可以,但是都要有个度,毕竟陛下指望着出事儿就得要贵族出动自己的骑士来保护陛下、为了陛下而战斗,跟周天子和诸侯的关系差不多。   但是问题是,其实贵族们也得指望着陛下给自己的继承人封爵,毕竟按照继承制度,虽然说婚生子才可以封爵,但是活动活动,一般只要有儿子,差不多都能继承自己的爵位,只要自己活动的好。   以前的贵族们还没有这个顾虑,是因为这种权利一半在皇室,另一半掌握在圣殿那里,且认真分辨起来,皇室只能同意他们的孩子继承爵位,真正让这个继承权合法的是圣殿,而皇室大多也不会因为小事和圣殿起纷争,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好好拍好圣殿的马屁,在非战乱时代,贵族们大可以连自己的君主都不怎么搭理。   不过现在可不比以前,毕竟多年前这个权利就已经在上一代教皇闹出大丑闻的时候,被各个国家的皇室集中起来,直接从阳奉阴违到完全过明路,让各位皇帝收回了自己的权利。   也因此,皇室的地位也愈发重要。   现在算是一个尴尬的时期,贵族们心中虽然知道皇室掌握了他们未来财产的继承权,也知道彼此现在是互相制约的关系,可是问题是理智找到,情感上却没那么快同步。   毕竟很多贵族是忠诚的圣殿支持者,大多数人从小就接受了圣殿的洗礼,算是从小就是信徒,怎么可能因为一点点世俗的权利动摇到自己的信念。   加上约瑟芬陛下这次所做的事情,确实十分挑战所有人的认知,以马奇公爵为首的这群人开始还只是反对,现在眼见着救济所的人还不是每天死,顿时越来越嚣张,这会儿眼见着一直没出声的约瑟芬陛下的脸色,才反应过来,最近自己是不是态度太过蛮横。   换上其他皇帝他们可不敢这样,但是约瑟芬陛下是个女人,加上又才继位没多久,马奇公爵他们可能对爱德华的敬畏都比对这一介女流多。   这会儿回过神来,看到约瑟芬陛下的脸色,大家才觉得自己是不是表现的太过,想要找机会弥补,可约瑟芬陛下已经完全不管他们,而是直接换了常服,要求唐飞柳带着她去救济所,看看治疗的情况。   约瑟芬陛下亲自出宫,来到救济所慰问生病的人,并在两天后,将在皇宫门口发表自己的重大讲话!   这件事情随着约瑟芬皇后来到救济所之后,消息像是长翅膀一样传达出来。   所有人都沸腾了!   不光是因为约瑟芬陛下的驾临,更是因为救济所已经连二连三治好了人!圣殿的医院依旧还是每天抬人出来,可是救济所的人却已经开始接二连三地好起来了,有些人已经回到了家,他们从鬼门关回来,大多都接受了救济所的那一套,而在他们的影响之下,人都是怕死的,看着被救回一命的亲戚朋友,知道救济所那一套确实可以行之有效,大家还有什么好抗拒的呢?   一般人都这样,更别提是怕死的、更有钱的阶层了,在约瑟芬陛下驾临救济所没多久,约翰逊就惊愕地发现,他在皇城卖香水的铺面、捎带着卖的肥皂,居然快速地被人抢购一空。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铺面门口就开始有人排队要求购买肥皂。   当时制作的时候,约翰逊可是做了两批,一批是掺杂了一些昂贵药物一起熬煮的药物肥皂,据说能更好地预防病痛。   而另一批,就是最简单的保持清洁的肥皂。   药物十分昂贵,因此原本约翰逊就做的不多,这会儿销售一空,普通香皂肥皂更是物美价廉,连一般的人都能负担的起,因此更是很快就排满了队伍。   压在仓库的肥皂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失,约翰逊根本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毕竟他是个消息不灵通的暴发户。   而第二天,约翰逊先生就知道为什么了,而且他收到了人生之中最为高贵的请帖——皇帝约瑟芬陛下演讲的头牌坐票。   约翰逊觉得自己要昏过去了——他只是赌一把,却很可能做出了比他爸爸还要厉害的投资吗?!   而和约翰逊的喜悦相对的,皇城里另一边,奉神的马奇公爵,这会儿也在家里坐立不安——虽然一再小心,又让圣殿的神使一直为自己的家族祈祷,可是他最为宠爱的情妇的女儿,这会儿却也染上了病。   马奇公爵和爱德华虽然都同为公爵,都是大贵族阶层,但是与爱德华相比,马奇公爵却逊色许多。   因为爱德华有自己的公国领地,整个约克大约占据纳特三分之一的面积,老公爵更是去世皇帝的堂兄弟,本身也属于皇家,且爱德华的母亲和约瑟芬陛下同出自法兰皇室分支的大贵族,爱德华不但继承了老公爵的公国,且自己也是法兰的第三顺位继承人、现在也是约瑟芬陛下身后的第一继承人。   有公国的公爵在自己的领地里面,就等于是一个国王,且约克的面积庞大,比周边一些小国家还要更为宽广富庶,爱德华又是个勤俭自守的性格,加上他自己本身就是个身手非常厉害的带兵打仗的将领……简而言之,这和只有少量领地的马奇公爵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含金量。   可是马奇公爵一脉的家人,连着几代都没出什么善于经营家族的人才,却偏偏都对圣殿十分忠诚,是标准的老牌贵族,以身份贵族血脉而骄傲,最是不喜欢那些低等人,当然,这在以前是好事,毕竟老公爵和老皇帝以前最是欣赏马奇公爵这种耿直的性格,还有他忠贞的信仰,但到了约瑟芬和爱德华面前,这种性格,只让两人默契地加快了给马奇公爵找些事儿做的脚步。   于是马奇公爵手下几个投靠的大商人,这会儿就觉得在皇城举步维艰起来。   马奇公爵自己却正在义愤填膺,私下对自己的管家抱怨:“就知道那恶魔之子带来的不会是什么好事,女人掌握帝国,还背弃神的信仰……愿天神降罪给那些渎神者。”   他在这里写写画画,那头,下人传来了情妇和女儿都病重,想要去救济所求医的意思。   马奇公爵大怒,拍桌大喊:“派人给我堵住她们!让她们好好地对上帝祈祷,别动那些邪念,否则谁都救不了她们!”   马奇公爵气的只喘粗气,不过这还只是个开始,第二天,约瑟芬陛下第一次来到众人的视线面前,开始第一次面对大众的演讲。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和五三的地雷。   肾还好吗,我来揉揉,哈哈 第64章 光天化日   在从古至今的所有皇室之中,对于每一任继承者,只要条件允许,最基本都是要求身材高大健壮、五官端正、口齿清晰,一旦有这些基础方面的问题,绝对坐不稳皇位。   原因就是因为身有缺陷,不能服众。   和现在的纳特帝国一样,被洗脑的下层民众相信他们生而为平民,天生就应该服从于贵族,因为贵族和他们流着不一样的血液,他们是天神最爱的孩子,而只要普通人好好服侍那些天神热爱的贵族孩子,以后就可以上天堂,有吃不完的面包和喝不完的红酒。   这也是一直以来,皇族不想真正和圣殿完全撕破脸皮的最深处的秘密——因为这样可以继续奴役平民,有利于统治。   其他的都是闲话,只是说起这些,也是说明了一件事情,国王的演讲,在纳特这个国家,不,在整个大陆上,其实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维持统治的手段。   当然,最早的时候,其实主要是国王都和骑士们一起在战场上战斗,那些演讲都是国王为了激励自己的骑士们战斗而慷慨激昂地讲话,只是后来经济发展起来之后,战争不再那么频发,于是这个传统就渐渐变成了国王在每年招待自己的臣僚参加宴会的时候,所进行的一种内部讲话。   有些类似于现代的西方总统在晚宴上讲话,在座都是重要名流。   而约瑟芬陛下这回却是不只是针对名流,她穿着一身皇帝的袍服,从马车下来站在门口,准备发表讲话的时候,面前当然也坐满了各种愿意前来的支持者。   而在最外围,任何一个皇城的市民,都可以自由地听陛下的讲话。   约瑟芬陛下的讲话可谓是动情之极,上来就先把圣殿的死亡人数和救济所的死亡人数报出来,然后开始着重讲双方的轻症重症康复人数,□□裸地打了圣殿的脸之后,约瑟芬陛下又认真地说出了要拨出大把经费支援医学,造福大家。   不但趁着这个机会,把现代医学的概念、趁着这次瘟疫的事件普及给大家,解析了大家生病的原因,约瑟芬陛下还不断地找机会黑圣殿,并怒斥圣殿——“我,约瑟芬·纳特对天神内心充满崇敬,我是天神虔诚的孩子,我相信是天神的旨意,让我发现能够拯救大家的药物和方法,而我怀疑,为何圣殿日日祈祷,却没发现就在眼皮底下的救命良药?”   这一段段旨意,让人们顿时都产生了怀疑——是啊,为什么,贵族是神宠爱的孩子,而皇族更是天神授予权利管理自己羔羊的人,所以约瑟芬陛下能够发现治疗瘟疫的药物,一定也是天神的旨意,那么……圣殿为什么没发现呢?   在一次次数据的对比和引导下,大家顿时就开始动摇起来。   而在最后,约瑟芬陛下更是含笑对大家说:“现在我要介绍一直支持查理曼医生的一位绅士,”唐飞柳在身后深呼吸起来,这一段是昨天他排练了好久的,其实唐飞柳根本不想站在这样的位置,被大家紧紧盯着,可是爱德华一直在鼓励他,连亚历山大都认真地对他剖析,现在他做的事情,估计已经在圣殿心中扎根,唐飞柳是绝对不可能对圣殿服软的,他的身后,可全是一条条人命!   那么唐飞柳就必须站出来,让人感觉到他的地位不可轻动,在黑天鹅堡,爱德华可以保证唐飞柳的安全,可是这是皇城,他太忙碌,瘟疫已经引发了全民恐慌,他们一时半会儿还不能离开皇城,爱德华当然希望唐飞柳身上越多护身符越好。   唐飞柳认真摇头,深深地看爱德华一眼,爱德华对他笑笑,不需说话,唐飞柳就心中溢满了勇气——就算是为了爱德华,他也要努力适应这样的生活。   因为……他想站在爱德华身边,让他不惊不躁,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而停下他往前走的脚步。   这样想着,唐飞柳就努力自然地走出去,踏着台阶,站在了约瑟芬陛下的身边,约瑟芬陛下笑着对所有人宣布:“我将择日授予这位年轻且优秀的孩子子爵爵位,以奖励他对所有人的贡献。”   唐飞柳单膝下跪,对约瑟芬陛下行礼之后,接下来他就开始背写好的故事了——没错,他上台的目的,是为了给发现药草而赋予神行一些的传说。   因为在爱德华的领地里时,唐飞柳无论想出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有爱德华的支持,因此这是第一次,唐飞柳感觉到了人们多么固执,明知道是好事,都能引来大家的怀疑和反弹,于是一直懵懂的唐飞柳也学会了开始曲折地思考,学会了主动对爱德华请教要如何做,才能把自己的观念自然而言地灌输给大家。   而爱德华当然很高兴能有给小兰斯教导的机会,他很认真地引导唐飞柳,让他慢慢明白——就算是为了所有人好,有时候也要用他们能接纳的方式去做。   当然,为了这个觉悟,唐飞柳为此付出了很多很多的学费,把他累哭了,但是他还是很高兴的。   因为唐飞柳不想就这么放弃——也许真的冥冥之中有什么力量,让他看到那些后世的知识,让他念到大学,也许就是真的为了这一刻呢?   所以唐飞柳开始心中还有些骗人的负罪感,可是说着说着,他反而开始大彻大悟,认真地开始活灵活现地说起关于霍乱药物是怎么被发现的了。   这事儿他连夜和查理曼医生以及索恩医生都串通过,本来这件事情开始是约瑟芬想召见查理曼医生,让查理曼医生上场的,可是查理曼医生性格古怪,醉心研究,最讨厌就是这些应酬事情,而索恩虽然比他的老师稍微圆滑一点,却也不是爱奔走名利场的性格,他头大的很,讲话也紧张,效果实在不行,最后想了很久,还是定了唐飞柳。   唐飞柳临时接到这事儿,编了一晚上故事,综合了查理曼医生之前找到药草时的故事,又综合了一些他自由发挥,到底是经历过现代小说文体洗脑的,唐飞柳的故事可比现代的文学家写的戏剧更为符合群众的口味,如果让一个现代人来听,那完全就是个志怪小说的翻版。   故事是这样的——开局就是有一天,唐飞柳做梦梦到有一株莹莹发光的仙草,被小鹿衔在嘴里,递到他的面前,然后用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哭泣,唐飞柳就十分纳闷,小鹿为何要哭呢?   接着他就发现小鹿化为一个红发男人,不说话,只是拿着那草药一直流泪。   唐飞柳正在疑惑,出门在外的下人就说,圣殿要绞死一个红发男人,被他随手救回来,唐飞柳一看,赫然是梦中的红发男人!   经过自我介绍,才发现那男人因为给自己的邻居朋友治好了病,而朋友那病在圣殿的医院治疗了好久,反而越来越重,在查理曼这里,却一分钱都没收,就这么几碗汤药给治好了,一时之间,大家有病不再去圣殿开设的医院花钱,去一次圣殿的医院至少要几镑,而且还基本治不好,查理曼有时候却只收几先令,而且基本能治好……于是查理曼被记恨上,被圣殿诬陷偷窃尸体,才要被绞死。   随着故事的进行,大家都听的津津有味,故事可是宫廷里面大手多次修改,可谓是悬念迭起,充满了紧张刺激,当大家听到查理曼正在苦恼有病人拉稀不止,在乡间和兰斯先生漫步正在讨论这件事情,却真的有小鹿衔草跪在兰斯先生面前献草的时候,顿时都忍不住发出轻声惊呼。   他们听的十分激动,唐飞柳倒是还算淡定,毕竟这个套路,此刻的亚洲都玩的风生水起了,都是承天之命,亚洲那一套又用又打,可谓是一直是皇权压过了宗教权利,因此亚洲同期比起来,比纳特这边发展简直是天壤之别,要唐飞柳说,约瑟芬陛下这个思路才是正确的——你们圣殿不听话吗?行,天神不能动,你们这些神仆我还不敢揍了?!   他说完这个故事,现场鸦雀无声,而这时,下面带头有人大声鼓掌,约翰逊先生激动的一塌糊涂,他觉得这个事儿太精彩了!   而随着约翰逊和一些约瑟芬陛下支持者开始鼓掌,这场讲话最后以最为激动人心的状态落幕——约瑟芬陛下承诺,她将会私人拨款,现在生病的人,都可以去救济所免费得到医疗!   这下子还有些犹豫的人顿时心动的更厉害了。   好多人就急着往家里跑,而唐飞柳镇定地讲完话,这会儿腿软,一背着人就粘着爱德华不动,爱德华怕他憋住,把他抱起来往僻静地方走,一边轻声问:“怎么了?怎么就突然不开心了?”   “不是……”唐飞柳闷闷地说,“我就觉得我占了查理曼先生的便宜,他才是应该被大家记住的人。”   “他当然会被记住,”爱德华轻声说,“你放心,不只是约瑟芬陛下,我将会在黑天鹅成立第一所医院和研究中心,我会给查理曼先生最大的支持和援助……人们以后会记得他,也会记得索恩,没有人会忘记他们为人们做的一切。”   “真的吗?”唐飞柳顿时瞪大眼睛,他开心了一下,然后又说,“你看,开始我要资助他们,你还不搭理,现在知道人家的好了吧?”   “我为什么要知道人家的好?”爱德华却是趁着这个机会流氓了一把,他的手顺着唐飞柳的西服滑进去,带着笑意轻声说,“我只要知道你的好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和崎篱的地雷。   and那个……不要关我,阳台上全是积雪,我还在努力写存稿,不用关我就很认真的,真的!!   乖巧.jpg 第65章 约翰逊   两人收拾好,这会儿且还不是一诉相思之苦的时候,爱德华要忙着把这件事情扩大下去,而唐飞柳呢,他得到了一个新的任务。   毕竟救济所那边得到了最好的配方之后,亚历山大就不许他再过去了,外面的瘟疫实在是越来越触目惊心,到了半城的人都要倒下的地步,这对于约瑟芬陛下可能反而是好事,逼到这个程度,在死和信仰面前,大多数人还是想活下去的,何况那个故事又给了人们台阶下,天神还是关注他的羔羊的,所以告知了他的孩子启示。   只是可能是圣殿不够虔诚,违背了神,所以遭到了神的厌弃。   这流言传遍大街小巷,而随着查理曼越来越得心应手,纳特皇城作为最先爆发瘟疫的地方,反而开始逐渐控制住了局面。   纳特这边的居民能得到免费治疗,其他国家的人可还刚开始卷入这场无妄之灾呢。现在这个时代,皇室之间多互有姻亲,很快,纳特这边就收到了求援,希望能购买药物配方的信。   虽然查理曼医生不爱名利,但是这回和上次不一样,唐飞柳可是认真提出了专利法案这个说法,并磨着爱德华,要求他给查理曼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   于是,在约瑟芬陛下周旋之下,查理曼那个配方很快换回了源源不断的金子,从差点上绞刑架到一夜暴富,查理曼医生自己一无所知,索恩也跟着老师发了一笔……但是索恩本人最高兴的是,他终于得到了老师的承认,在救济所大量的实践经验下,他很快得到了老师的认同——其实索恩早就已经可以出师,他的理论知识已经足够丰富,只是比较惨的是,这个时代,索恩和老师太难得到练手的机会,要不是这次皇城的瘟疫,只怕索恩还没办法独当一面。   总之,瘟疫的事情似乎得到了控制,但是接下来的大事儿,可才刚刚开始。   在给了圣殿一耳光之后,爱德华和亚历山大罕有地私下聊了一番,然后在两人密谋之下,不知道为什么,在皇城的圣殿之中,就调来了一个金发的神使。   那个神使名叫安东尼,他的头发是深金色的,看上去有些像是枫糖,他笑起来眼下有两条纹路,唐飞柳觉得他身上有种温柔又平和的气息,第一眼就很喜欢他。   而安东尼据说还是亚历山大的朋友,他应黑公爵的邀请,从兰大市调到皇城之中,成为皇城三大教堂的其中负责人之一。   这种事情本该是圣殿那边来安排的,可是约瑟芬陛下已经只差指着圣殿的鼻子骂了,且在其他国家,发生的瘟疫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其他的皇室也对圣殿越来越贪婪十分不满,这时候除了和圣殿十分亲昵的一些国家,其他国家都开始学着纳特帝国,开始若有似无地收紧了圣殿的权利。   这一切都只是个开始。   这些事情都不需要唐飞柳知道,因为唐飞柳有自己要忙的事儿——经过这次瘟疫之后,约瑟芬陛下要求他负担起重修纳特皇城下水道工程的任务!   纳特皇城存在了很多年,据说最早的时间已经不可考据,只知道是一代一代扩建又维修的结果,这里在最早时候也是有水利工程的,但是多年不使用,并且图纸还不全的基础上,虽然约瑟芬陛下给了他很大的权利,可是皇宫之中,原本负责维护治安和皇城的那堆人,一时半会儿根本对这些完全不懂……   唐飞柳可不想呆在这里,又辛辛苦苦教导一群人,接着才能开工,于是唐飞柳想了一下,干脆让人给在乡下愉快玩耍、顺便做做小生意的艾伦先生寄了一封信。   接着唐飞柳就自顾自地忙碌起来。   首先是先把这个城市弄干净,否则就算有药,随着温度再升高,大家也依然会感染、生病,这回还好只是霍乱,以后要是有了真正的黑死病那才叫真的惨,那种病就是绝症,别说查理曼,真的来了个现代学医学的都要抓瞎。   虽然霍乱也被称呼为黑死病,但是直到在后世,鼠疫都才是真正让人闻风丧胆的真正可怕疫病。   而皇城周围的河流都被污染了,要保证大家喝上无污染的水都非常难。   唐飞柳计划着,第二天就跟莱恩伯爵提了一下。   莱恩伯爵这回见到唐飞柳,已经对他态度大变,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据说莱恩伯爵前几天也中招了,幸好去了救济所加了个塞,还没害怕半天,就把拉稀给止住了。   要是换在不久前,就算没有霍乱,只是拉稀,只怕他就得灌肠放血地闹上很久。打这一遭之后,莱恩伯爵对于新式医学可以说是大为亲近,这回唐飞柳见到他,俨然就见到了新的人——莱恩伯爵不但全身上下洗的干干净净,甚至能闻到他身上的肥皂清香。   不但如此,莱恩伯爵变得十分爱干净,甚至和唐飞柳讨论起关于听说黑公爵府上有浴缸这事儿来。   唐飞柳开始还怕清理大便,设立公共浴场和厕所这种事情,让莱恩伯爵会十分抵触,结果却得到了莱恩伯爵的大力支持,第二天招工的海报就被贴在了告示栏上,所有没活儿的人凑上去一看,顿时就惊呆了。   于是爱德华回来,就看到唐飞柳正垂头丧气地坐在沙发上,他在外间脱大衣,伊万丝就悄悄地在爱德华耳边说:“先生今天打算做堆肥灌溉,结果大家反应很不好。”   是了,为了自己救命是一回事儿,堆肥灌溉这种事儿,拿脏污的粪便浇灌果木和蔬菜小麦……这种事儿大家反对也是正常的。   毕竟多年被洗脑,大家觉得那些脏污的东西会污染食物,是很正常的。这到底不是爱德华的领地,爱德华也不能直接对各位臣僚下令必须推行,但是他看到小兰斯抱着腿在沙发上沮丧的小模样,忍不住就想给他分忧解难。   爱德华抱起沙发上那一团沮丧的团子,然后一边带着他往楼上走,一边说:“别担心,你跟我说到底是那些人反应的最大声,我给你想办法。”   “我不,”手上那一团拱了拱,轻声地说,“我在想办法,要他们心里真的认同。”   “你放心,”爱德华一边揉着这团子,一边轻声哄他,“绝不逼迫,我保证让他们心服口服。”   “真的吗?”唐飞柳顿时开心了,不过却有点将信将疑。但是爱德华确实从来不曾骗他,没有把握的事情,爱德华可从来不会在他面前随便乱说,所以唐飞柳稍微想一下,忍不住又开心起来,问他,“你打算怎么做?”   “到时候再告诉你,我先……”爱德华的声音模糊起来,他埋头舔舐啃咬白腻的团子,含含糊糊地说,“让我先收点利息。”   这回收利息可不像是以前那样浅尝辄止,唐飞柳被揉成了一团面团,抖抖索索的,越是乖巧可怜,想要求放过,却越是让憋了许久的爱德华坏心想欺负,这一通闹下来,唐飞柳第二天起床,说话都只觉得嗓子发哑。   而爱德华则是很难得闲闲地靠在枕头上,看他焦急地检查自己身上的痕迹,生怕等会儿被人看出来昨天到底多荒唐。   唐飞柳气的牙痒痒,想咬爱德华一口,可是看到爱德华眯着眼睛餍足的样子,像是大猫吃饱喝足在闲闲地甩尾巴,虽然看上去确实毫无危险性,可是想想昨天爱德华被他咬住肩膀之后,反而更加激动,折腾的他差点没这么昏过去……唐飞柳告诉自己,要忍耐,他可是还想出门努力工作的人!   看着看着,唐飞柳只觉得全身一寒,转头就看到爱德华眯着眼睛,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那跃跃欲试的样子,养过猫的人大概都能体会出来——就是那种打算开始扑过来的蓄势待发状态!   “停!我等会还得上班!”唐飞柳及时一脚,踩在爱德华的脸上,总算及时为自己拯救了节操。   虽然他的节操昨天晚上已经没剩下什么了……但是,上午起床和下午起床还是不一样的!虽然按道理来说今儿是休息日,但是他和爱德华都多久没过休息日了!   不过今天,显然爱德华是很想真正过个休息日了。   “啊!”唐飞柳正在庆幸,脚却被人抓着轻舔起来,他吓了一跳,就看到爱德华兴味盎然的表情。   唐飞柳心想要遭,爱德华别的时候都还好,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精力旺盛的缘故,平常在黑天鹅还能跟骑士们一起晨练发泄一下自己多余的精力,到了皇城,他没了对练的队伍,平日又忙着政治,憋得越久,就越是缠人的厉害。   偏偏这家伙别的地方不知道天赋如何,但是在这种事情简直是完败唐飞柳,唐飞柳被舔的哆哆嗦嗦想哭,一边心里哀号——他这两天绝对是不能出门了!   而另一边,亚历山大则是正在和心里跟揣了碳火一样的约翰逊先生大展身手!   托弟弟和黑公爵这个弟媳(?)的福,再加上约瑟芬陛下虽然多年来和贵族们相处良好,手头也有效忠的人,但到底这回做的事情都是挑战所有人固定认知的存在,真正做起事来,还是唐飞柳以及唐飞柳手下那一堆死忠做事麻利。   而亚历山大作为最可靠的人之一,如今在陛下面前也得到了大大露脸的机会。不因为别的,就他和约翰逊合伙做肥皂这事儿,约瑟芬陛下就直接大手一挥,给了他大笔订单和税费的减免。   不但如此,亚历山大因为在黑天鹅城居住的久,出身也信得过,因此最近他正式被指派成为了唐飞柳的助手,开始掌握一定的权利,协助弟弟实地勘探和对皇城的规划等。   约瑟芬陛下这也是无奈之举,爱德华这几天缠着兰斯不让他出门,平常又小气的很,她偶尔想起吩咐什么、或是询问进度,都还不能随意召唤兰斯进宫,进了宫爱德华也一直杵在一旁,跟个门神一样,那劲儿看的约瑟芬真是扎眼。   她后来去救济所,恰好发现了亚历山大的存在,干脆就把亚历山大用了起来。开始还只是打算当个问问消息的,一用却发现,亚历山大虽然出身不高,但是一些见识却与他弟弟十分相似,汇报起事情来也是头头是道,人又是个小心谨慎的性格,关键难得是知情识趣。   约瑟芬陛下才登位也不久,就遇到这样可怕的瘟疫,背地里还有圣殿给她下各种绊子,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愚蠢狠毒,一个柔弱不堪大用……也许日后世人会说她是个阴狠的母亲。   可是谁又知道,身在这个位置,世人说她心怀叵测蛇蝎心肠,可是最初的时候,谁又没对自己的人生有过白日梦一般的幻想呢?   这些都是不值得为任何人说的心里话,但是她既然走到了这个地步,就别想有任何人让她再退回去!   约瑟芬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她揉着额角,轻声说:“让亚历山大进来吧。”   这个皇城有了新的主人,纳特的每一个人,包括圣殿,都必须接受这一点。   而亚历山大出来之后,激动的心脏怦怦跳,他得到了新的职位,这就算了,但是他得到了更为可谓的东西——皇帝的承诺。   那是道格家族一家人最期待的东西,是改换门庭的希望。   是贵族的爵位。   不是唐飞柳那种只能惠及自身的子爵爵位,约瑟芬陛下承诺将会给他真正的封地,以及可以世袭的爵位,虽然可能并不那么高,可是——道格家要改换门庭了!他可以被人尊称为阁下了!!!   “亚历山大!你在发什么呆!”暴发户约翰逊先生赚钱赚的精神勃发,整个人又胖了一圈,皮肤粉红像是一头小猪,整个人喜庆又活泼,他挥舞着手上的账本,哈哈大笑着说:“怎么,被我们的利润惊呆了吗?!”   “我要请你吃饭!”亚历山大抱了抱自己的好朋友,激动地说,“约翰逊,你这小子,我们的好日子要来了!”   “这还不是好日子吗?”约翰逊茫然地看着简直要飞起来的亚历山大,对他的话表示疑问,而且……约翰逊拍着自己的胸口豪迈地说:“再说,有什么厨娘比的过我约翰逊家的!我的厨娘可是连一些大人都会妒忌!”   然后,约翰逊就受到了暴击——他觉得自己以前的肉长的太亏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和26876695的地雷。 第66章 商人   和在黑天鹅城不一样,亚历山大虽然不愿意,但是皇城能以公道价格租住个好房子太难了,亚历山大本来想咬牙租个小点的房子,就租在救济所到黑公爵府邸中间的路段,虽然有点贵,但是以亚历山大现在的收入来说,其实也不算太难负担,但是唐飞柳才经历了哥哥被绑架的案件,一点也不想哥哥离的太远操心。   不过纳特这边的习俗就是这样,长期住在别人家做客,一般只会发生在亲戚小姐要和庄园主人培养感情这种基础上,更何况亚历山大一个大男人,这黑公爵府邸到底属于公爵,虽然爱德华自己不太在意,但是唐飞柳也不想哥哥不自在。   两兄弟正在纠结这事儿的时候,爱德华听了伊万丝汇报,就直接切了三分之一的黑公爵府邸给亚历山大居住。   亚历山大本来是十分不愿意的,毕竟他自己手上有钱,他死活都想搬出去,不想让人日后知道自家弟弟和公爵关系之后,想起这段往事,觉得他的弟弟纵容家人在公爵府邸白吃白喝。   但是这回情况确实不一样,全城霍乱,住在外面,和在这一条专门供给贵族住的街区,人口密度和环境实在是没法儿比,因此亚历山大最后在自家弟弟带着泪花花的蓝眼睛下屈服了,当然,屈服的根本原因,还是爱德华那一句“你是不是怕以后还不起我这个人情?”给激发出来的。   亚历山大什么都能忍,但是他在爱德华面前决不能示弱,这是他身为兰斯的哥哥和道格家族继承人的面子!于是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亚历山大闷头努力赚钱,打算把这个借住费按照市价给公爵交上去。   原本他还住的心里压力极大,幸好接着肥皂厂的钱就疯一样开始回流,亚历山大手头的钱哗啦啦回来,他把租金付给了爱德华之后,才敢理直气壮地宴请自己的朋友。   这也是约翰逊一直没机会得到亚历山大请客的机会。   而约翰逊作为一个暴发户,就是这么信息闭塞——他和亚历山大来往这么久!就知道他弟弟兰斯是黑公爵面前的红人,现在亚历山大本人也是约瑟芬陛下的红人!   但是,约翰逊不能参加贵族的舞会,就更别提贵族私人的下午茶聚会了!所以他一直都不知道,原来他曾经的好友、同属于绅士阶层、不被贵族看在眼里的亚历山大·道格,居然住在黑公爵府邸的旁边,当然,也是因为眼光限制,换一个人就马上看的出来,亚历山大才不是住在黑公爵旁边,他就是住在黑公爵府邸,而且他宅邸的仆人可都穿着黑公爵仆人的标志服装!   不过傻人有傻福,约翰逊这会儿倒是没吓到,只是惊叹了一会儿,然后还异想天开地对亚历山大说:“要我说,我就该把房子也买到这里来!”   “……你说的对,”亚历山大点头,笑着说,“有人卖给你的话,一定也要通知我。”   约翰逊惆怅道:“哎,算了,反正我家能在隔壁那边买到房子,都已经算是运气好了。”   如今的城市可是壁垒森严,大贵族们住的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逛过来的,而中小贵族住的地方也是寸土寸金,商人们抱团住在一块,而因为大贵族们都住在东面,于是整个城市最有钱的人都抱团住在东方,以大贵族、贵族、商人聚居蹭蹭叠进,约翰逊现在住的地方就是贵族区外围,整个环境十分优美,有自己的街区公园,秩序良好,是个非常舒适的地方,一般除非经营不善,很少有人会出售这种住了很多年的家族房子。   亚历山大不就是因为找不到这种地方的房子,所以才不得不缴纳昂贵租金给黑公爵。   当然,亚历山大不知道的是,这钱转头就到了唐飞柳手里,唐飞柳抱着一匣子金币哭笑不得,一边觉得他哥哥倔强,又一边觉得窝心。   这钱可不是小钱,换在别的地方都足够买下一栋大的花园洋房了,亚历山大可以不给,可是他还是给了,就是怕爱德华心中看轻唐飞柳和他身后的家族。   唐飞柳拿了钱,转头就直接入股到自己打算做的生意里,当做本金,就当是给他哥哥存老婆本了。   亚历山大丝毫不知道,这会儿还在嘚瑟地对约翰逊展示自己的饭桌——香喷喷的黑胡椒烤牛腩,一刀切下去肉汁流在盘子里,带着肉汁四溢的香味,这一道菜就把约翰逊给震惊了。   迫不及待地把女仆递过来的盘子接过来,约翰逊切了一小块塞到嘴里,顿时眼睛惬意地眯了起来,那一口肉香满溢的牛肉香味,夹杂着黑胡椒和粗盐的咸香味道,只觉得一瞬间让人就胃口大开!   而更为让约翰逊好奇的是旁边煮成糊糊的东西,他用勺子舀了一勺,一塞进嘴巴,浓郁的土豆香甜、夹杂着碎熏肉和奶香……约翰逊觉得自己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大口大口地吃着肉、很快把土豆泥、炸薯条和大块的黑胡椒牛腩吃的干干净净。   对面的亚历山大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会儿也吃的开心,这道黑胡椒牛腩是唐飞柳的配方,据说也是试了很多个版本,才和纳特的调料进行最好的融合,亚历山大第一次吃的时候就放弃了当一个绅士,他吃撑了!并且还十分不雅地打过饱嗝!   当然,现在再吃,还是非常的让人念念不忘,亚历山大也吃的很多,那块牛腩肉粗粗估计有五六斤,亚历山大和约翰逊两人吃的一扫而空,搭配的土豆泥和炸薯条也吃的干干净净,尤其是那道沾薯条吃的番茄酱,亚历山大十分喜欢,沾着薯条吃的干干净净。   “亚历山大,你该早点请我吃饭的!”和还有控制的亚历山大不一样,约翰逊是真的撑得走不动了,他坐在沙发上,解开了自己的裤子扣,放松了自己的肚子,毫无形象地瘫在沙发上,对亚历山大抱怨,“你早点请我吃饭,我就知道我以前吃的东西屁都不是了!”   要知道,约翰逊可是标准的吃货,是个对着藏红花天鹅都能大快朵颐的奇才,最喜欢吃的就是各种肉类和各种甜点,这会儿突然吃到如此美味,他吃到形象尽失,也是非常能理解的事。   “我可不敢,你知道这番茄酱,我都只剩五瓶了,这土豆也是黑天鹅运来的存货,今天请你一吃,就没剩多少了。”亚历山大笑着说,“不过你放心,马上就要夏收,等收货的时候,我必然让管家给你送几框来!”   “天哪,这土豆也太好吃了。”亚历山大回味道,“尤其是和肉配着,真是格外好吃。”   要是唐飞柳在这儿,肯定会想,都是高碳水的食物,肯定好吃了!因为会胖啊!   “当然好吃,而且产量很高!”亚历山大想了一下,说,“是用猪牛羊这些家禽的粪便浇在上面当肥料的哦。”   约翰逊的表情呆滞了一秒。   亚历山大继续说:“刚才吃的夹熏肉和咸黄油的面包好吃吗?”   看到约翰逊点头,亚历山大不顾他惊恐的脸色,笑眯眯地继续说:“那是用人类的粪便浇灌出来的哦。”   约翰逊脸色铁青,感觉整个人都要吐了。   “不是吧?连你都这么不能接受?你不要小看这些粪便啊,它可是让整个约克都增产了三倍以上的产量!”亚历山大从约瑟芬陛下手上接过这个任务的时候,本来就觉得这事儿虽然十分棘手,但是应该也没那么困难。   可是此刻看到约翰逊的表情,他觉得自己可能也是太乐观了。毕竟这可不是黑公爵的领地,在领地里,黑公爵做了什么,农奴们不能反抗,而其他人就算是为了讨好黑公爵,也会意思意思地试试。   且其他人是能眼睁睁地看着黑公爵收割时候的盛况的,人一旦亲眼看到甜头,肯定就不会犹豫了,可是这可是皇城,这地方的粪便多年积累,可以灌溉的范围十分惊人,就皇室的私人土地肯定使用不完,现在是夏季,马上盛夏就要到来,在那之前还不解决,问题就大了……   “你说什么?产量增产了三倍?!”约翰逊虽然脸色还是有些发青,却惊讶地高声问亚历山大,“你是说黑公爵大人真的已经尝试过用粪便浇灌……而且还没出事吗?”   “能出什么事儿,人类的粪便在发酵后,对植物来说是很有营养的!”亚历山大细细地跟约翰逊解释起来,约翰逊是个小庄园的主人,他现在认识的商人大多都是没有自己土地的,所以这事儿真说起来,还真是难推广开。   也可能是亚历山大说的那句话,约翰逊说不定真是个福星也不一定,这事儿,唐飞柳自己都还没琢磨出个章程,约翰逊却干了个日后足够被历史记住的大事儿——卖粪!   千年后,如果再出一本《荒诞的历史》的话,只怕约翰逊就会成为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正是今日这一顿饭,约翰逊琢磨了很久,没多久他和亚历山大窃窃私语了一番,然后在唐飞柳和黑公爵阁下的大力支持下,约翰逊开了个晚宴。   宴会在场众人都是暴发户,大多都是众筹做海上贸易的大商人,带回来了很多高新的技术和产物,手上十分有钱,但是毫无社会地位。   这群人都是脑子活泛的人,凑在一起,听着约翰逊先生敲着酒杯,宣布了约瑟芬陛下如今正在为这个事儿烦心,且贵族们都束手无策的事儿,知道自己表现的机会来了,顿时都激动的一塌糊涂。   没有人知道当夜发生了什么,多年后有无数小说和电影对这个夜晚进行翻拍,总之,就在这纳特皇城第一步改革之路差点夭折的时候,这群商人却成为了历史上最重大的拐弯之一。   他们先是雇了一群人,开始在约克皇城的下城区表演有趣的单口段子,其实也就是脱胎于滑稽戏,是现代脱口秀的最早雏形。   他们把其他国家贵族听说纳特人吃屎的事儿编成趣事,把关于粪便灌溉和增产的事儿都一股脑编进去,引得人哈哈大笑,并让大家开始惊疑——难道那些恶心的东西,真的是什么好东西?   在人们都开始怀疑的时候,商人们都站了出来,突然高调宣布,他们要买下粪堆的所有权!   然后顿时,大家都急了,觉得这东西只怕真的是很好,不然那帮平常一毛不拔的暴发户、一个便士都要掰成两瓣花的商人,怎么会那么舍得,居然买下了粪堆的所有权?!   于是,城里的工人还好,这皇城附近的人顿时弄好了工具,赶着牛车来抢粪了!   而商人们则是宣布,每个来的人都必须给他们付钱!   这事儿顿时吵的一塌糊涂。   唐飞柳听着整个进展,顿时啼笑皆非,这叫什么,喂着不吃打着抢饭?   而另一边,马奇公爵开始举行宴会,频繁邀请圣殿的红衣神侍,对贵族们强烈抨击起这股“渎神的、令人不安”的事件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也谢谢灌溉营养液的各位。   还有……我有存稿了!激动! 第67章 忍耐   随着商人们和平民们互相争抢之下,在瘟疫的风声还没彻底过去,整个纳特皇城就呈现出令人哭笑不得的繁华来。   人们都在讨论商人们据说要把粪堆卖到海外去,灌溉自己在海外的庄园,而住在附近的自由民则是很多都保持了观望,但是另一部分消息灵通且聪明的庄园主人,则是突然地在和约翰逊以及他的朋友们见面之后,成为了堆肥灌溉的宣传人员。   而当自由民正在挣扎在圣殿的批判和每一次礼拜的宣传,外面庄园主人们早已经在疯狂地拉灌溉肥料,整个纳特皇城为此人流量更加剧增,在盛夏没到来之前就已经活力四射。当有人说皇帝的土地上,所有人都接到了用堆肥灌溉的命令,而更令人惊讶的是——黑公爵的土地上,据说早已经每个人都吃得上香喷喷的、毫不掺杂杂质的面包了!   靠的就是那堆脏的可怕的粪便!   而这回那些庄园主之所以站出来,就是因为听说有一种叫做马铃薯的东西,在黑公爵的土地上得到了空前的丰收,去年整个约克的冬天,据说根本没有人饿死!   这个数据对普通人的诱惑是十分巨大的,更别提那些庄园主人,他们在如同约翰逊那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过土豆泥和炸薯条之后,再听到这东西的产量,顿时就瞬间看到了背后可怕的利益。   《资本论》里有一句非常经典话,就是用来形容商人和资本家的本性的——“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平民们或许因为眼界所限暂时看不到这背后到底代表了什么,但是这群中层阶级瞬间就嗅到了这其中蕴含的巨大未来——不但是给当权的、急于改革的约瑟芬陛下示好,更是为自己带来极其巨大的利益。   那些马铃薯的种植方法和种子,到现在都掌握在黑公爵的手里,虽然这东西未来必将普及,但是走在最前面的人,得到的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一点点利益。   于是,就在马奇公爵还在和圣殿大肆抽烟嘲笑改革的时候,嗅到利益的商人们就已经把这件事情办成了经典营销案例。   这件事儿不但让亚历山大在陛下面前大大露脸,也让约翰逊先生和他的朋友们得到了一次参与皇家宴会的机会。   皇宫之中的宴会,通常是一般人根本无法肖想的存在,越过那道护城河走入城堡的第一道大门,对很多没落贵族后裔来说,都是一生都无法想象的荣耀。   约翰逊和他的朋友们在最荒唐的梦里面,估计才能梦到这个场景,可是这一回,因为他们完成的太漂亮了,于是他们之中表现优秀的人都拿到了可以走入那个大门的请柬。   马奇公爵安排的滑稽戏艺人还在为保守派的贵族在宴会逗乐,编造着关于渎神者和他们吃屎的趣事,他们都在城东的城堡醉生梦死,与雍容优雅、摇着羽扇的贵族女性调情,大口喝着最好的葡萄酒,痛斥“那些不信神的异类”,可是另一边,新贵们已经登上历史的舞台,只是此时他们每个人都战战兢兢,很多人都以为这是一生一次的殊荣。   连已经走入皇宫唐飞柳都未曾料到,对他来说这只是个任务,是想要阻止疾病、想要给这个时空带来点什么的一个努力尝试的过程。   而结果会告诉他,他所做的努力,也许能够得到比他自己那颗普通人脑袋能想到的更多更多。   就像是在资助查理曼医生的时候,唐飞柳压根没想过一念之善,却成为今日救下百万人的楔子;而他今日只是想带来一座漂亮干净的皇城,于是本该在改革之路艰辛半生,才能打下辉煌基业的纳特母狮约瑟芬大帝,竟然一步跨过了十多年的艰辛周旋,在这一年就看到了人民衣食无忧的未来。   那些老牌贵族和圣殿,原本还有十多年快活日子,与约瑟芬陛下斗智斗勇,互相拉扯保持一个微妙的平衡。   可是,爱德华悄无声息地发展出了一个资本雄厚、兵强马壮的约克;有他站在身后,约瑟芬和爱德华一直没告诉唐飞柳的是,她给唐飞柳的看似是个简单任务,可是一环扣一环,哪一环停滞,可能都是好些年的不得不政治妥协和平衡。   可是唐飞柳傻人有傻福,他一门心思只想好好做事,根本听不懂什么弦外之音,亚历山大也是如此,他看的比唐飞柳远,但是他只能看到那是他们晋升的希望,却没想到,那不只是他们这群人的希望,他们在日后的史书中,在这场舞会中,代表的新旧权利的交替,代表的是……大商人阶层和中产阶层,将会成为和老派贵族抗衡、乃至最终取代他们的力量。   这是时代的马车嶙峋驶过的信号,身在其中的,也许有人能懂,也许有人不懂,夹杂在这群人之中的聪明人,日后自当成为传奇人物,叱咤风云;而不懂的人,如今快快乐乐地四下张望,准备后半生随时对任何人吹嘘,也算是各人有各人的福气和缘法。   唐飞柳也是要参加这次舞会的,他原本只想穿着从约克带来的西服,但没想到,这一回爱德华却格外重视,甚至瞒着他早早地让皇宫最好的师傅做好了新的服装。   一套全白的西服。   如今唐飞柳已经长开了许多,也长高了许多,他原本身上那股子少年的样貌消失了一些,开始有了更为温润的模样,手长脚长,带着一种淡淡温柔又阳光的气质,金发变长了许多,爱德华痴迷那些头发,虽然不干涉,但是一旦留长,他就总是喜欢一遍遍轻抚那些金色的发丝,唐飞柳觉得爱德华已经足够像是痴汉了,因此总是会在夏季把头发剪短,这回因为霍乱而忙碌,此时头发已经可以扎起来。   那套白西装的料子是缎面的,扣子是简单的金底镶蓝宝石。用唐飞柳的眼光来看,这是一套穿不好就会让人显得油腻痴呆的衣服,对人类极其不友好。   不过这套西服真的很美,就是那种让人觉得会配不上这套衣服的自惭形秽的感觉。   但是当唐飞柳穿上之后,对着穿衣镜,他都没管外面的爱德华,自己把自己给看呆了。   镜子里面胡乱扎着金发的少年,穿着这套缎面的白西服,赤着脚站在地毯上,因为剪裁得体,显得腿又长又直,蓝宝石扣子衬着惊愕的蓝眼睛,有种禁欲却又冲突的视觉感……唐飞柳觉得他要不是纯O,今儿他可能得对着镜子节操不保。   “兰斯,你还好……”爱德华推开衣帽间的门,话才说到一半,就消了音。   唐飞柳看到了他跃跃欲试的表情,顾不得欣赏自己了,赶紧激动地说:“走走走,我们要迟到了,就这套吧!我们走!”   爱德华喉结滚动,被他拉了好几下,才顺势被拉出房门。   上了马车,唐飞柳才发现自己的蓝宝石领结都歪了,他埋头拉好了自己的领结,对着那硕大的金底蓝宝石领口看了一眼,心中哀叹……不过是晚宴,需要这么夸张吗?!   抬头看了看爱德华自己,万年不变一身黑,精神干练、强壮又压迫感惊人。   唐飞柳咧嘴一笑,心想,这荷尔蒙乱飞的帅哥,是我的我的!   下一刻又开始担心起来,忍不住开始旁敲侧击地问——晚宴上有没有女人啊?有女人的话美不美啊?   说了没两句,突然想到了重要的事情,唐飞柳顿时紧张起来了——贵族的晚会和乡绅肯定不一样,据说大贵族的女性还有扇语,你看她巧笑倩兮地挥着扇子和你调情,指不定人家扇子扇动的频率就在骂你这个傻逼离我远点。   总之上流阶层就是这么复杂,据说不但是贵族女性有挥着扇子打暗号的扇语,男士之间也有一些简单的暗语和礼节。   唐飞柳紧张地抓着爱德华,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爱德华原本听着他一直在大厅贵族淑女,脸上僵硬的不行,这会儿听着唐飞柳问这些,以为他一直担心的是这些,才露出了笑意,他牵着唐飞柳的手,笑着说:“你放心,我保证他们肯定不敢在你面前做这些动作。”   唐飞柳还想说话,爱德华让他看自己的手,然后低声说:“如果有人在说你听不懂的话,把你手上的戒指展示出来。”   唐飞柳看着自己手指上那枚黑公爵的权戒:……难怪爱德华出门还特地让他把这东西戴上,是为了让他不在宴会上受委屈吗?   心里顿时炸开了烟花,唐飞柳开心了一会儿,才想起刚才的事儿,顿时又吞吞吐吐地问:“那……宴会上,你要跟那些女孩子跳舞吗?”   唐飞柳虽然恶补过舞蹈,但是他不知道这种晚会上,会不会有什么讲究,这会儿自以为掩饰的很好,其实眼神却毫无顾忌地出卖了他的想法。   爱德华看着唐飞柳那一副“我只是随便问问”的想法,和那一脸纠结在意,嘴角带着笑容,也不逗他,认真地说:“会。”   在看到小天使的蓝眼睛要竖起来的时候,及时补上:“和约瑟芬陛下。”   开场舞必须由在场最尊贵的人开始,或者是宴会的主人,总之这两样都是约瑟芬,而且这个晚会是约瑟芬陛下示好的场合,她当然要对大家展示自己的风采,而爱德华一贯和约瑟芬姨妈搭档惯了,今晚他很确定自己估计又要上场给陛下当搭档。   “……哦。”唐飞柳放心地喘出一口气,看到爱德华的眼神,立刻心慌意乱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补上一句,“我只是随便问问。”   “恩。我知道。”爱德华看着他到处乱转的蓝眼睛,看着他被西服衬托的愈发纤细的腰和长腿,闭目忍耐。   不由再次期待晚上的舞会能快点结束。   而唐飞柳得到爱德华的回答,又觉得自己安然过关,没有被发现自己小气心思,顿时眉开眼笑,暗自夸奖自己,完全不知道旁边的公爵为什么忍耐地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和SEVEN的地雷。   今天好冻,只能靠一身正气御寒了。 第68章 拉文   认真说起来,这居然是皇宫最近第一场宴会。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自从夏季开始,唐飞柳他们一来皇城就发生霍乱,然后这几个月所有人都在忙碌,尤其是约瑟芬陛下,这不但是亚历山大和约翰逊一干人第一次参加皇宫的宴会,也是唐飞柳第一次见到皇城之中的贵族。   这是他将会第一次见到爱德华的同僚!这将是他和爱德华一起,第一次携手参加宴会……也就是说,爱德华将会在这个晚宴上,把他带到大家的面前,宣扬他们之间亲密的关系!   唐飞柳后知后觉才发现这件事情,然后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被爱德华坦荡地牵着手,就这么携手走了进去。   “这是你有了伴侣之后的第一次社交晚会,等会儿可能会有很多人跟你打招呼,你喜欢就多搭理一下,不喜欢就别理他们。”爱德华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西语那低声的磁性呢喃,听得唐飞柳不合时宜地想对自己的男朋友发花痴。   “嗯嗯。”唐飞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答应什么,只知道乖巧地紧紧挽着爱德华,然后一边心里哀叹他是不是应该穿的再隆重一点?!   出发之前还觉得身上的宝石也太多了,现在却紧张地摸摸自己被爱德华亲手束好的头发,恨不得在脑袋上戴的同系列礼帽上再镶嵌个小皇冠!   唐飞柳紧张的东想西想,好在进场之后,发现大约这个宴会是约瑟芬陛下精挑细选的人,在座之人都是清一色新式服装,大外套脱下来之后,一屋子黑压压的燕尾服,但好歹有女人漂亮的裙子在其中缤纷绽放,到底还不算让人觉得肃穆,反而让人觉得有一种老时光特有的美丽。   唐飞柳轻轻喘了口气,白了一眼爱德华,轻声在爱德华耳边咬耳朵,气哼哼地说:“你是故意的!”   故意不告诉他这场宴会的特殊性,也不告诉他这回宴会的规格,就是为了吓他。   “……你自己想想,这段时间你忙成了什么样子,我哪有时间跟你说话?”爱德华也低头在唐飞柳的耳边低语,唐飞柳被气流弄得哆嗦一下,又气又窘,这会儿彻底回过味来——他确实前段时间太过忙碌,偶尔吃饭都是在哥哥那边,甚至有时候在医院或是约翰逊那边的肥皂厂。   不但是偶尔查理曼想到什么会问他,约翰逊那边的肥皂厂利润十分可怕,约翰逊大为认真,甚至开始接到周边国家的订单,约翰逊短时间内已经把手上的产业扩大又扩大,亚历山大趁机也买了一个老旧的制酒厂,最近在忙着扩招人员,却还是供不应求。   唐飞柳忙着解决手上的任务,但是约翰逊那边有个手巧的工人,最近琢磨出了半自动化的流水线作业,把制作的时间大大缩短,甚至还自己琢磨出了非冷凝的制作方法,唐飞柳大为激动,那段时间一直在肥皂厂和那个工人讨论,约翰逊大把砸钱之下,顿时炸出了一群能工巧匠,唐飞柳恨不得吃饭都和这群人一起讨论……这七七八八的事情加起来,唐飞柳有时候忙起来,比爱德华这个公爵还要忙碌,爱德华确实已经被冷落很久了。   两人正在低低地交谈,打着自己的眉眼官司,这会儿宴会已经要开始,爱德华牵着唐飞柳站在了约瑟芬陛下的旁边,唐飞柳顿时就看到无数打量的目光向他看过来。   唐飞柳不是个十分外向的人,但是他的性格只是宅,却不懦弱,这会儿挺直了腰背,口里低声说着“都是萝卜都是萝卜”……却没看到爱德华侧耳听了一耳朵,嘴角勾起了个隐蔽的弧度。   接着是第一支开场舞,约瑟芬陛下牵着爱德华下场,所有人找到舞伴,随着约瑟芬陛下的脚步一起起舞。   当然,唐飞柳可没打算和谁共舞。   他看到自家哥哥正在被一个穿着黄裙子的女孩搭讪,那女孩穿着新式的舞会裙,不是老式贵族的那种繁冗,倒像是唐飞柳离开黑天鹅之前,莉莉新设计出来的那种小摆裙。   会在这个重大场合穿这种新式小摆裙的,肯定不是老牌贵族的孩子,不过……看着宴会上很多穿着老式贵族裙子的女孩们,唐飞柳觉得这女孩的父兄一定是个嗅觉敏锐到可怕的政治动物。   而这样的聪明人虽然不多,但是也不少,不过是因为约瑟芬陛下最近在皇宫发表讲话穿过新式小摆裙,很多人就猜到了这其中代表的寓意。   唐飞柳看着他哥哥正在有礼貌地和那个女孩说话,笑了笑,他一贯不爱动脑子想那些聪明人爱操心的事儿,而幸好也有人愿意庇护他。   唐飞柳看着正和约瑟芬陛下跳完舞,就在寻找他的视线,对爱德华笑了笑,躲在角落挥了挥手。   而爱德华往前几步,就被很多人包围住了,唐飞柳看着他走过来,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身边的人静默了一秒,然后突然都非常默契地笑着跟他打起招呼来。   “这就是兰斯子爵吧?看着就是个精神的年轻人。”红鼻头的男士第一个发话,大家一窝蜂地开始笑着招呼起来,一瞬之间,唐飞柳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变成了皇宫第一受欢迎的人。   显然这群人和爱德华的关系更为亲密一些,和唐飞柳搭话虽然也非常热情,但到底不谄媚,姿态也掐的非常好,而且最重要的,他们和爱德华说着公事,显然这个晚宴很快就要被这群工作狂变成临时加班场所。   唐飞柳听得一个头两个大,爱德华说了一会儿,看到旁边的小家伙已经悄悄在控制着自己打呵欠了,顿时突然笑了一下。这一下把大家都给弄呆滞了,还在说着纳特周边防御事物和布防的红鼻子男人愣了一下,还以为自己说出了什么可笑的战略,却没想到,下一刻,爱德华转头柔声对正在神游天外的唐飞柳说:“是不是无聊了?是我的错,介绍完了就该让你自己去玩,快去吧,但是别跑太远,出大厅去园子要带上伊万丝,好吗?”   这一串串操心的叮嘱,唐飞柳每天听,十分的习惯,他一边乖乖巧巧地点头,一边眼睛发亮——听着这群人聊天真的太无聊了!而且没有一个话题是唐飞柳懂且喜欢的,他这会儿开心地点头表示听懂了之后,本来想亲亲爱德华然后跑走,就像是以往在黑天鹅的时候一样,但是这会儿刚垫垫脚,突然想到这里是皇宫,顿时一个急刹车,嘴里说:“我知道啦,那我就……”   爱德华却低头轻柔地亲了亲他的脸颊,低声说:“我一会儿就来找你。”   唐飞柳感觉周围有人下巴要砸在地上了,他不好意思地恩了一声就赶紧转身离开,爱德华转头,就看到周围一圈人精,此刻难得露出失态的表情,爱德华咳嗽一声,假装没看到,认真地说:“刚才说到哪儿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大步走进来一个浅金色头发的年轻人,大步如飞,人还没到就夸张地大喊着:“爱德华,天哪,我看到了什么?!”   爱德华一转头,身边那红鼻子的小贵族就在旁边机智地说:“拉文侯爵是昨天连夜回纳特的……”   红鼻子叫沃夫,他家族往前追溯,和拉文侯爵其实算是偏支关系,没落的老宅就在拉文侯爵家的庄园旁边,在搭上爱德华之前维持的十分艰难,也是因为沃夫的关系,后来爱德华才会和性格完全不同的拉文侯爵有交情。   “嗨,我几年没回国,你就是这个表情迎接我的吗?!”拉文侯爵和爱德华的性格不只是不同,简直是南辕北辙,不过两人因为一些特殊的过往,认真说起来,算是爱德华极为难得、简直是硕果仅存的唯一还算朋友的人。   不过用拉文侯爵的话来说,他们这是生死之交。   往常爱德华看到拉文侯爵还是非常开心的,但是这一次他有些紧张,而拉文侯爵没发现爱德华的小心思,大笑着抱了抱爱德华,然后促狭地眨着眼睛说:“刚才那位美人是谁?竟然能打动黑公爵的芳心,让你露出那样的表情……啧啧啧,我一定要认识一下!”   “拉文,”爱德华反抱了一下拉文,扯开话题,“你怎么突然想到回来了?”   拉文侯爵性格十分奔放,认真说起来和爱德华家还有极远的亲戚关系,当然,这个时代,贵族之间通婚严格,差不多阶层的人翻翻家族历史,都能找到互相之间的关系。   爱德华的母家来自法兰皇室的分支,是大贵族出身,而拉文侯爵的母亲也就是爱德华母亲家的远亲,是一位尊贵的公爵小姐,下嫁给了拉文侯爵的父亲,也是因为拉文侯爵的父亲是纳特的一朵奇葩。   拉文侯爵的父亲出身高贵,有自己的领地,认真说起来比马奇公爵这种只继承了空头爵位的公爵还有影响力,且拉文侯爵的父亲游学的时候在舞会认识了拉文的母亲,那位差点嫁给另一个皇室的女孩被英俊又浪漫的拉文侯爵迷得半死,毅然拒绝了皇帝的求婚,惹怒家族,据说没拿到一分嫁妆——这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最可怕的事情!   连拉文母亲都在担心会不会因为如此她的婚事会告吹,却没想到,拉文侯爵却耗费重金打造了一顶侯爵夫人的冠冕给她,送上了全套结婚的礼服……而两人结婚之后,在拉文侯爵出生之后,据说拉文的母亲家族,才补上了属于她的嫁妆。   但是这事儿已经是陈年往事,却到现在都为众人传唱,也是因为如此,继承了老侯爵样貌和性格的拉文侯爵,是每一个贵族小姐心中的白马王子。   她们都在期待这个拉文侯爵也是个痴情浪漫的年轻人,所以每到舞会,贵族小姐们都会为拉文侯爵争风吃醋,直到有贵族小姐为他差点闹出丑闻,拉文侯爵才被他的父亲勒令去母家那边认真学习,简而言之,因为太过招蜂引蝶,他被扫地出门了!   而到现在,老拉文侯爵把一切交给儿子之后,据说已经带着夫人去了新大陆,要在那边建设他们新的庄园……据说他们至今为之,都是第一个出海的贵族。   这样的家庭,养育出的儿子的性格,当然也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物,拉文这会儿和爱德华挤挤眼睛,就在巡梭离开的唐飞柳的背影。   爱德华十分头疼,而且……他真的不想让拉文和唐飞柳见面。   唐飞柳躲在角落正在吃喝,他哥惊魂未定地跑过来,大口喝干了一杯葡萄酒,然后才对唐飞柳说:“……兰斯,你快掐我一下!”   “什么?!”唐飞柳茫然地看着眼前的哥哥,一脸“你是不是傻了。”   而亚历山大认真地催促唐飞柳,在被唐飞柳无奈地掐了一把之后,才茫然地说:“……所以说这都是真的?!居然真的会有贵族小姐想跟我调情?!”   唐飞柳心中一串省略号,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自家哥哥没出息的惊恐感慨。   亚历山大真的十分惊恐!虽然他是平常表现的十分淡定,也表现的十分靠谱,是个可以依赖的好哥哥。   但是,在亚历山大的心中,他其实还是那个瓦尔拉镇走出来的小乡绅,家里种的最多的就是葡萄,每年靠着葡萄酒的收成换几十镑钱小心存起来,有了多余的钱就继续买地、继续种葡萄……一代一代的道格家就是这么发家的。   亚历山大可以努力,可以奋斗,往一代代道格家想的那个方向去振兴门庭,但是他一直以为他还在努力的道路上……至少,至少得再努力个好几年吧?   可是,在这个场合,却有贵族小姐对他伸出了橄榄枝,这样的飞来艳福让亚历山大一时太过震惊,居然直接溜出来对弟弟倾诉起来。   唐飞柳对自家哥哥的性格这会儿摸清楚了,该说果然是血缘吗?!他们兄弟两个果然都是埋头做事的类型,平常什么事情都不动如山,可是真的当有类似这样的好事,第一反应绝不是高兴,而是惊慌失措。   简而言之,有点怂怂的。   不过这飞来艳福,确实有点奇怪,唐飞柳也在疑惑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笑嘻嘻的声音,一个浅金色长发的脑袋钻出来,对兄弟二人说:“是黄裙子那个姑娘吗?”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和岚风的地雷。 第69章 来客   亚历山大疑惑地点头。   这人走出来,一身白西服,眉目不说,却一身逼人的风流气质,他乐颠颠地挤眉弄眼问:“自称是威尔家二小姐的那个?”   “是的,请问您……”亚历山大还要再问,就看到了身后跟着过来的爱德华。   显然这个人不是敌人,亚历山大稍微放松一点,就听到这个人一脸八卦地悄声说:“那你跑的对,这位小姐和自己的情人可是打得火热,估计今天是威尔子爵逼她过来,特地找你们这些外地来的人……你懂的。”   这里面的言下之意,顿时让亚历山大懵了一秒。   唐飞柳在想这女孩好惨,有了喜欢的人却还要被爸爸逼出来相亲嫁人。但是亚历山大可是闻弦歌而知雅意,贵族私下那套糜烂的生存守则,亚历山大可是原住民,只需要这一点点,亚历山大就明白了——这位小姐怕是有了麻烦,遮不住了,因此匆匆想找个人嫁了,也能遮羞。   亚历山大有些怒意。   他知道这个世界等级森严,他知道自己在这些贵族看起来,不过是乡下人,而那贵族小姐能看上他,估计还是托了这皮囊的福,在有些人看起来,只怕还是他高攀。   可是亚历山大就是很生气。   为自己的受宠若惊,也为自己的心境动摇,因为那个女孩确实是个漂亮又端庄的淑女,她又出身高贵,当那样的女孩站在你面前对你眨眼睛的时候,你很难从那甜蜜的陷阱里面爬出来。   可是,亚历山大并不只是想要这些……或许以前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此刻,他深刻地知道了自己不想要什么。   他脸色不是很好,而唐飞柳根本没懂这人说的什么意思,却也不好再打听,倒是拉文看到亚历山大的表情,是男人都懂这种心情,也懂虽然这是同行的准则,但是很多有血性的男人、尤其是有本事的人,却都不喜欢成为这种被瞄准的对象。   因此拉文同情地拍拍亚历山大,然后好奇地看着唐飞柳,笑眯眯地开始跟唐飞柳搭话:“这位小先生,你是怎么跟爱德华认识的啊?”   拉文一身风流气质,在唐飞柳看起来,颇有种老胶片里面那种自带晕染的风华,简而言之,这是个自己会发光的人,他淡金色的头发并没有很好地束起来,有一些松散地垂落在肩膀上,举手投足阔达又豪爽,让唐飞柳想到了他那些现代的朋友。   就是没有那种贵族的骄矜、也没有那些普通人的束手束脚,就是个非常开朗且惹人喜欢的年轻人。因此唐飞柳笑笑,就接了他的话,轻声说:“那你是怎么跟爱德华认识的啊?”   这个反问让拉文愣了下,显然唐飞柳的外表太过有欺骗性,他的打扮看上去像是个乖巧漂亮的人偶,金发蓝眼,腿长又气质甜美,和他哥哥坐在那里,感觉像是两个放了浓厚糖霜的翻糖蛋糕,只是唐飞柳显得更甜蜜而且好下口许多,却没想到性格与外表还是有差距。   拉文顿时来兴趣了,坐下来就继续说:“我跟爱德华是很小就认识了,你知道吗,我这辈子第一次翻窗户就是因为他!”   看起来这个拉文好像还真是爱德华罕见的好友,唐飞柳听到那些详细的往事,顿时眼睛也亮了,他就和拉文一问一答地说起了和爱德华相识的故事。   却没想到,刚说了几句,拉文就认真地问起来他救人的那些手法和细节来,两人因此说到海商,乃至于后面的霍乱和改革……拉文顿时惊呆了,他说:“所以我当时吃的药物、那个查理曼医生……是你资助了他吗?”   连爱德华都不知道,原来拉文居然在路上也得了霍乱,外面太乱了,拉文差点因此死在陌生的小城,可是他这会儿说起来,却是眉飞色舞,而唐飞柳也意外地发现,这个拉文虽然开始看着不靠谱,但是说着说着,却能发现他其实是个性格非常好玩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爱从海商那里听故事,且又是个爱交朋友的性格,因此拉文的一些见解十分新颖,和唐飞柳知道的一些知识可谓是不谋而合,甚至拉文说起他的一些见闻,让唐飞柳大呼过瘾。   站在一旁,除了去攻打别人的城市、偷袭别国的贵族……根本没有真正出游过的爱德华看着和拉文坐在一起的唐飞柳,两个金发的人坐在一起,都穿着白衣,让人只觉得圣光发出浅淡的光晕,身后还有拍打着翅膀在歌唱的小天使。   这是个非常神性的画面,圣洁而且干净,他们对视而笑的时候,只让人觉得世间的污秽都无法靠近。   爱德华心中的阴霾渐渐飘起来,他一直沉默地听着他们说话,直到唐飞柳笑着转头问爱德华的时候,才发现自家男朋友十分难得的,又露出那种表情——挣扎又凶狠,不知道跟谁较劲儿的那种暗潮汹涌。   唐飞柳心中一惊,他看看拉文,又看看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这回倒是突然觉得大概懂了爱德华的脑回路。   爱德华的不安感基本上都来自于这种地方,他在内心的深处,还是害怕唐飞柳处于他无法到达的地方。而让黑公爵能感到不安、无法到达的地方……唯有光明和温暖环绕之地。   这回不管拉文说的多让他感兴趣,唐飞柳都听不下去了,他直接站起身,几步抱住了还在一旁的爱德华,他轻声说:“我们是不是离开太久了?没有人会去找你吗?”   爱德华本来心中正在难受,却看到一旁笑着的唐飞柳直接站起来,接着他感觉到他被抱住,身上的寒意和痛苦一瞬之间就被从骨头缝里拉拽驱赶出来,爱德华轻轻抱住怀里的人,半响才低声说:“嗯,我们出去呆一会儿就回家好吗?”   “好。我想回去吃好吃的,这里的东西都太一般了,比不上我的手艺……”唐飞柳笑着说着,跟他哥打个招呼,让他等会儿记得一起回家,就牵着爱德华的手,两人一路往外面走去。   身后的拉文看完了自家朋友被顺毛的全过程,他目瞪口呆地看了好一阵,才对身边的亚历山大说:“……天哪,你看到了吗?我的天,原来爱德华居然这么好哄吗?那我是为什么被他揍了十年!!!”   亚历山大本来正沉浸在自己今夜被看扁的打击之中,这会儿先是弟弟亲自给他把狗粮塞到嘴里差点噎死,又是这个来历不明但是看打扮和出场方式就估计位高权重的大人在旁边一直破坏气氛,他也没心情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心情里了,打起精神附和道:“大人,您说的是。”   拉文得到了符合,继续痛彻心扉地唠叨,亚历山大在阳台上吹着晚风,只能庆幸这是仲夏之夜,如果换上冬季,在穿堂寒风和唠叨左右夹击,再加上差点被贵族小姐当做接盘侠的痛苦……他一定会失去活下去奋斗的勇气。   而拉文说着说着,已经从痛斥爱德华到倾诉少年时期的噩梦了。   亚历山大原本以为这就是几句恭维话的功夫,但是没想到,他居然听着这个不靠谱的、自称拉文侯爵的大人,絮絮叨叨了一个晚上!!!   要不是后来这个宴会已经接近尾声,他弟弟派人来接他,只怕他还不能脱身!   这个晚宴,他本来该如同约翰逊一样,周游在各个潜在的合作伙伴面前高谈阔论,一起抽支烟,或者在陛下面前再争取下一个任务……可是,这些打算全部化为了泡影!!!   约翰逊这一次可谓是收获颇丰,因为手上的肥皂厂,他最近大赚一笔,这回又多了许多订单,相信今年结束之前,整个纳特估计在城市之中,就会有人开始卖起零售的肥皂来。   不但如此,约翰逊还得到了一些其他的合作机会,他光是今夜收到的订单,就要比往年几年加起来还要多。   而亚历山大不但一无所获,还听人念叨了一晚上,要不是第二天的好消息,他觉得他整个人会被气的卧病在床。   幸好,在不知为何晚了大半个月之后,艾伦先生带着他的仆人和雇的许多伙计,浩浩荡荡来到了皇城。   他带着最新的施工队伍,是唐飞柳当时整改庄园之时,艾伦跟着一点点培养起来的熟练工。   因为黑天鹅堡也有这样的工人,但是黑天鹅堡的仆人一般是不会离开自己的职位的,而且说到熟练程度,艾伦手中这只最精锐的队伍,可是帮助了很多乡绅改造了自己的宅邸,只是这回的对象有些庞大而已。   亚历山大代表今天不能出门的唐飞柳和艾伦见了面,艾伦先生表现的克制有礼,但是亚历山大原本在冬季和这位优雅的绅士见过面,艾伦先生是个满是成熟魅力的翩翩绅士,十分具有老牌绅士的迷人风采,此刻才多久不见,居然整个人瘦了一圈,虽然竭力打扮体面,却还是带着一副颓丧的感觉来,整个人像是受到了巨大打击一般,竟然有点清癯的感觉了。   亚历山大和艾伦并不那么熟,他问不出什么,寒暄之后,艾伦却带来了个让人更意外的人——穿着破烂的裙子、戴着过时的、打了补丁的旧帽子的女孩被女仆从马车上搀扶下来,她脸色虚弱,但还是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对亚历山大说:“先生,请原谅我这么唐突,不过您上次在酒馆说过,如果我想,可以为我提供一个职位……”   居然是文森特家的二小姐劳拉!   只是酒馆里那个面色红润的姑娘消失了,变得憔悴而且虚弱,连脸上的雀斑都似乎失去了神采。   原来劳拉是被自己的哥哥逼得走入绝境,而刚巧伤心的艾伦想要避开罗杰斯的婚礼,劳拉连夜偷偷爬上了货车,出了南登乡很远才被发现,她跪在地上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劳拉想过最糟糕的状况,可是在她的妈妈也染上霍乱,明明黑公爵的领地上有领药物的地方,劳拉的哥哥却舍不得哪怕一个便士给自己可怜的后母弄点药,劳拉就知道,最后一丝侥辛也没有了,她豁出脸面找唯一的朋友借了钱,给母亲炖了药,然后在跟妈妈叮嘱之后,劳拉就孤注一掷。   在这几个月里面,领地里面的平民都知道,兰斯先生和黑公爵大人在皇城里面,带着查理曼医生研究出了治疗霍乱的药物,救了成千上万的人,而在满世界都是瘟疫的时候,在整个约克,霍乱却根本没有大规模引起过问题。   因为整个约克只怕是现在全大陆卫生最好最干净的地方了。   所以劳拉也觉得,她母亲的病也来的奇怪,全家谁都没得,却在死撑着不许女儿随便被卖出去的母亲身上发生了。   劳拉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了,她没想到来接艾伦先生的居然就是这位亚历山大先生,她原本打算的是,据说皇城在招女工……在母亲的遭遇上,劳拉最后一丝侥辛褪去之后,她想的是,她要活下去。   那些人越是让她死,让她活不下去,她就越要活下去,而且,她要活的漂漂亮亮,让那些人看着,看着她绝不会如他们的愿!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昨天没摸到电脑不好意思,年前忙的不行,健身房教练又回家浪了,已经一个多星期没锻炼,腰都坐脆了。   快过年了,大家有在好好锻炼吗? 第70章 蛋糕   亚历山大当然愿意给劳拉小姐提供一份工作,才刚受到了贵族小姐鄙视的亚历山大,和此刻的劳拉颇为有共鸣,阶层是生而有之的,可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活下去的权利,亚历山大的思维如此桀骜不驯,他才发现,或许是这一年和弟弟呆在一起的时光,彻底唤醒了他心中的傲骨。   他生而在乡村,瓦尔拉河养育他,他在瓦尔拉镇的青山秀水奔跑着长大,亚历山大并不为自己的出身羞耻,他为自己受到的待遇感到冒犯。   不过这倒不是针对那位贵族小姐的,而是针对贵族阶层对他们这帮乡下人的歧视而淡淡的愤怒,亚历山大暗暗对自己较劲,原本只是想在黑天鹅城慵懒地活着,做生意都是偶尔有之,连肥皂那几乎日进斗金的事业,亚历山大都是正常经营——他继承了老道格的精神,快乐知足。   在弟弟消失的那十年里,亚历山大接触的都是神秘学和传说,他是个非常合格的继承人,可也就是合格而已,他的人生缺乏动力和追求,一直都算是随波逐流。   原本找到了弟弟,亚历山大也只想和弟弟快乐地这样过下去,倒是这一次皇城之旅,让亚历山大怄气之后,才终于振作起来。   亚历山大开始认真地思考他未来的方向——只想做一个暴发户有钱人的话,光是靠着肥皂厂的事儿,亚历山大已经可以试着在黑天鹅附近的南登乡买个新的庄园了,他足够可以优渥而体面地过完这辈子。   可是这一回亚历山大把眼光放开了,他认真地琢磨着整个局势,然后私下去见了查理曼医生。   查理曼医生最近烦的不行,他是个十分严苛且不好说话的人,样貌也是清瘦、嘴唇很薄,从他的嘴唇里吐出的话,都不那么中听。   在未发迹之前所有人都说他性格古怪不好相处,当这回得到重用之后,查理曼开始一次次被人恭维和追着纠缠,他甚至都不能自己出门去逛逛皇城!   所以在亚历山大到来的时候,查理曼劈头第一句话就是:“站在门口,把你想说的说完,然后滚蛋。”   亚历山大愣了一下,旁边的索恩露出一个苦笑,索恩和老师不一样,他没有受过查理曼那么多的苦,在经历几次生死之后,在青年时期就赢得了成功,这也导致了索恩的性格里面还有年轻人的朝气,偶尔也愿意和大家开开玩笑。   “查理曼医生,我特地过来,是想问问您,需要我帮忙解决外面的骚扰吗?”亚历山大瞬间明白了,赶紧把废话都忍住,直接切入重点。   查理曼医生神色一松,半响才扭过头,继续检查他的仪器。   这应该就是答应的意思。   亚历山大为此特地好声好气哄走了外面等待感谢医生和一些试探的贵族——那些大人不想过来和平民们一起买药住救济所,所以居然一个个都想派人邀请查理曼医生上门,难怪查理曼医生气的闭门谢客。   而这反而也对亚历山大来说是好事,亚历山大干脆转悠了好几天,然后最终获得了和查理曼医生吃饭详谈的机会。   于是,在所有人都还在接触观望的时候,亚历山大在女王的授意下,清理出了一栋早期的老建筑,所有人都看到了无数人开始进进出出,没过多久,第一层被清理好,门口则是挂上了巨大的、刻着皇家图案的标志——“纳特帝国第一医院。”   而医院的联络、赞助人亚历山大先生特地发表了公开讲话,告诉大家,这是查理曼医生和他的弟子将会常驻的医院,不但如此,查理曼医生将会开始挑选自己的学生,也盛情邀请各个地方、对医学有自己研究的人来到第一医院应聘。   唐飞柳当然知道这个消息,但是直到观看完整个开幕仪式,他都有些神不守舍——他没想到自己哥哥、在瓦尔拉镇每天打猎维生的哥哥,居然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性格有了如此巨大的转变。   “你怎么了?”回去的路上,爱德华看着唐飞柳垂头丧气的,忍不住担心地问他。   “没什么,就是觉得,哥哥好像要离开我了。”唐飞柳轻声说着,然后想想自己说的不对,他赶紧补充解释说,“就是,哥哥以前没有事情,我们可以随时出来玩,可是他现在开始越来越忙……”   爱德华懂了唐飞柳在说什么。   这是个很孩子气的想法,因为只有孩子,才会希望亲人不要上班,和他一起在家里玩,所以说到一半,唐飞柳就有些羞耻,觉得自己确实太小孩子气,不好意思地垂着眼睛,不敢看爱德华。   “恩,可是你的哥哥很开心,他是个很有骨气的人,所以他不喜欢被人鄙夷。”爱德华说完认真的话,然后又低声轻声说,“不过我不忙,你知道的,我在你面前永远都有空。”   这句话在唐飞柳听起来,比任何情话都撩人,唐飞柳忍不住抬起头,腻歪地抱着爱德华轻轻地蹭,然后半响才恶人先告状,轻声说:“都怪你,我以前性格才没有这么黏黏糊糊。”   是真的,唐飞柳以前的性格,在现代活到自己能独立,每天直播做菜就能窝在家里过的舒舒服服,和各个朋友都相处良好,可是自从遇到了爱德华,在感觉到那种被强大而又窝心的照顾之下,唐飞柳顿时觉得自己越来越退化,退化的仿佛恨不得变成小婴儿被他时时抱在怀里。   “是吗?那我来尝尝够不够黏……”对唐飞柳的指控,爱德华的反应是一声轻笑,轻柔地亲吻他的脸颊、鼻梁、耳垂和脖子……   唐飞柳最后那一丝哥哥要去奋斗事业的寂寞感都消失了,他挣扎地轻轻踢自己的小腿,想提醒爱德华,却很快连小腿都被爱德华的大手握住摩挲,马车一路往家的方向跑,唐飞柳只来得及轻声喘息地说:“……等等……我约了人……爱德华、爱德华……”   “约了谁?”爱德华喘息之间,好不容易忍耐住自己。   却在下一刻听到唐飞柳说:“是艾伦先生,你还记得吗?”   爱德华顿时额头青筋一冒,他当然还记得那个南登乡、漂亮过头的绅士,那位绅士身上的事儿可不那么干净,也就唐飞柳这个傻乎乎的人还会觉得他是个忧伤而且纯洁的绅士。   事实上,能在海上活下来,还能安全带着巨额财富回到老家,还能假装若无其事地在乡下生活,艾伦先生这个人,或许不是个坏人,但也绝不会像是唐飞柳想象的那么傻乎乎和单纯。   不过唐飞柳不觉得,而且他特地写信给艾伦先生,也是因为改建城市下水道,他一个人可完成不了,艾伦先生那边有全部确切的人手,他是为了公事。   可是爱德华阁下这种时候是很难讲道理的,他又说不出妒忌的话,但是又咽不下这口气,想了一下,他干脆埋头继续啃噬唐飞柳的脖子,把他洁白的脖子上吮吸出许多红色的斑点,看上去像是蝴蝶一般。   “爱德华?!”唐飞柳喘着气疑惑地问,这家伙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开始疯了一样?   可是他接下来就没空发出喘息之外的疑问了,因为公爵大人很生气,大型猫科动物妒忌起来,磨人的功夫可比一般人强多了。   唐飞柳被弄得昏头转向,最后都哭了,却也没弄清楚公爵大人到底在发什么疯。   唐飞柳生气了,那天宴会回来的晚上,爱德华胡天胡地,他还能理解,毕竟他也心疼爱德华看着拉文和自己坐在一起的画面,那眼神就像是要被人丢弃的大型动物,那种难过哀求却又想要攻击人的表情……唐飞柳看不得爱德华那样的表情,所以他会最大限度地容忍他胡闹,那套华丽漂亮的宴会礼服就穿了不到三四个小时,回到家就直接撕的乱七八糟,好好的料子估计连做抹布都做不成……   结果今天又是发的什么疯啊,人家艾伦先生明明都有精灵一样的小男朋友了!   唐飞柳一边哭的打嗝一边气的扯爱德华的头发,可以说是特别气了!爱德华不敢说话,十分乖巧伸头让他扯,像是做错事之后被主人训的狼犬一样。   托唐飞柳家的公爵阁下发疯的福气,艾伦先生得到允许拜访公爵府邸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中午。   宴会是唐飞柳亲自吩咐的,也可以说,爱德华发疯的十分有理有据,爱德华不想让拉文见到唐飞柳,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会聊得特别开心,而拉文和唐飞柳坐在一起的画面,像是神性的启世画,爱德华害怕看到他的光芒与其他的光源团聚,那会太过炙热,让他有种失控的、想要把唐飞柳藏起来的阴暗冲动。   可是那都比不上艾伦给人的活生生妒忌,唐飞柳自己可能没发现,在这群朋友之中,他看约翰逊先生和拉文侯爵这样的贵族,都是一模一样的眼神,是带着笑意和善意的表情,可是在看着艾伦先生的时候,唐飞柳是眨巴着眼睛,带着崇拜的,眼睛里像是带着星星一样。   唐飞柳很想说他很冤枉,他会这么迷弟是因为,第一艾伦先生是他第一个发现的同类,而且又是个性格让人如沐春风的绅士,更重要的是——艾伦先生的样貌太像现代超级英雄片里面那种英雄的形象,样貌英俊带着极端正派的风度翩翩,看过超级英雄片的gay谁没有对着这种美式甜心发过花痴,谁敢说没做过这种chun梦!!!   唐飞柳青涩的少年时代,梦中的男神就是这一款——没错,唐飞柳就是这么肤浅的颜狗,他就是喜欢这种颜好满身肌肉气质又阳光的大美男!   但是他真正慢慢喜欢上,最后到心中认定的人,是爱德华。   可是这并不代表看到分外合自己审美的人,他就能横眉怒目以待啊!   尤其是爱德华还憋着不说,唐飞柳就分外迷茫。   不过为了接待艾伦先生,唐飞柳还是十分开心地催促厨房做了一大堆美食,艾伦先生的口味与大众差不多,唐飞柳就吩咐厨房烤了软嫩多汁的黑胡椒牛腩和三文鱼,然后搭配了肉末番茄酱意面和其他几样配菜,除此之外,还特地加上了最近新出的莓果小蛋糕和红酒奶酪作为饭后甜点。   爱德华看到这样的菜单就从鼻子里发出冷哼。   “你在家啊?”来到皇城之后,爱德华的交际变多,且整个皇城的变动十分巨大,因此爱德华一直很忙碌,这会儿出现在家里,确实十分让人疑惑。   “我今天休息。”爱德华整个人装扮得当,微微抬头,唐飞柳好久没见到他这幅贵族式骄矜的样子,还当他是突然心血来潮,当即也笑着配合微微鞠躬,“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阁下。”   然后他笑嘻嘻地拿着菜单指点仆人上菜的时间,自己才上楼去换衣服。   爱德华一路跟来跟去,让唐飞柳觉得摸不着头脑,可是也十分开心今天能和他腻在一起,两人之间一个昂着头摆着公爵架子,一个看的心痒痒不断撩闲……好在艾伦先生这会儿上门做客,否则今天这小男仆与大公爵的戏码很可能就要光天化日之下开演。   见到艾伦先生的时候,唐飞柳吓了一跳,他是听说最近艾伦先生来到皇城,似乎十分失意,整个人较为憔悴,但是却没想到,登门的艾伦先生整个人消减许多,身上那股生机勃勃的温柔感觉也全部褪去,他整个人强打精神,却不知为何,透露出一股无法掩饰的阴鸷来。   “艾伦先生,请坐。”唐飞柳心中好奇,却也不敢问,席间吃饭的时候,艾伦先生吃着美食,也笑着赞叹,三人还特地讨论起城市改建的事情,艾伦先生刚来皇城,之前和唐飞柳匆匆见面聊过一次,这次看了资料,说起规划来有条理许多,看上去虽然憔悴,却没耽误他做事。   “我听兰斯说,你有要好的爱人,为什么不带他来?”听着两人说完话,吃完甜点,然后喝着餐后酒,一直不算主动的爱德华却突然问。   艾伦先生愣了一下,唐飞柳还没来得及理解爱德华这突然问话是什么意思,艾伦先生却苦笑着说:“罗杰斯要结婚了。”   “你说什么?!罗杰斯·帕尔吗?!”唐飞柳顿时惊得差点坐不住,罗杰斯……他不是和艾伦两情相悦吗?那个漂亮的、仿佛精灵一般的孩子,怎么会在和艾伦情意相投之后,又选择结婚?   “……他说他没有信心这样……”艾伦喝了一大口酒,轻声说。   艾伦没认真解释,唐飞柳却大概懂了,他看着艾伦,轻叹一口气。   罗杰斯是喜欢艾伦,可是他虽然认真说起来比唐飞柳还大几岁,可是和在现代已经长大、经历众多的唐飞柳不一样,唐飞柳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一旦确定,他会非常认真地对待这份感情。   可是罗杰斯不一样,他漂亮而又出身优渥,像是个天真又残忍的孩子,他知道了艾伦喜欢他,所以才躲避他,他以为艾伦和唐飞柳关系暧昧,于是为了留住艾伦,他主动出手。   可是在冷静下来之后,大约罗杰斯可能还是喜欢艾伦,却也做不到为了和艾伦在一起,做好没有孩子、没有世俗认同的准备。   他也许害怕那条道路,也许只是为了贪图舒适,也许单纯地就是孩子想抢玩具,抢到了之后,也可以随手丢弃。   他选择那条更为平坦和顺畅的道路,任何人都能理解。但是……看着伤心的狠狠喝酒的艾伦,唐飞柳长叹一口气,只能轻声说:“如果你需要休息,我能理解。”   “不,我想多做点事。”艾伦喝完杯中酒,轻声说,“能有机会为陛下做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十分荣幸。”   唐飞柳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他,只能说:“今天的甜点,我多做了些,你拿回去吃吧。”   就像对待伤心的朋友,唐飞柳不算是个非常擅长安慰人的人,在关心的人难过的之后,他唯一的长处就是让朋友们吃到美味的食物。   艾伦想了一下,点头说:“谢谢。”   爱德华冷冷地看着艾伦,在唐飞柳回头吩咐侍女打包的时候,艾伦也看到的爱德华的眼神,他轻轻一笑,对爱德华大人躬身行礼。   “如果你难过或是需要人倾诉,我就在这里,好吗?”唐飞柳担心地过来了,他一边说,一边把一个打包好的油皮纸递给艾伦先生。   “感谢你,兰斯。”艾伦轻声说着,又对两人脱帽致敬,然后走了出去。   唐飞柳叹了口气,轻声对爱德华说:“怎么这样啊,艾伦先生真可怜……”   爱德华没有出声。   “希望吃点甜的他会开心,下次见面给他带点莓果饼干好了……”唐飞柳碎碎念着,爱德华这才突然插话,“他看着不像那么脆弱的人,你倒是好久没给我做饼干了。”   唐飞柳愣了一下,扑哧笑出声来,他垫垫脚,摸摸爱德华的头发,笑着说:“是的是的,该给我们的爱德华阁下做饼干吃了!都是我的错,不过……反正没事,想吃的话就和我一起做!”   唐飞柳笑着牵着爱德华和他一起去挤奶油、融化黄油,然后,一边坐着,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的表情越来越温柔,在把材料打发搅拌晾制好的时候,唐飞柳笑着用面粉点点看呆的公爵大人,然后轻声说:“……艾伦先生会好起来的吧?”   这么温柔的场景,煞风景地提到走了很久的艾伦,爱德华脸瞬间变臭。   唐飞柳有点明白这几天公爵阁下到底是在别扭什么了,也明白为何忙碌的公爵大人为何偏偏今天有空,他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已经翘的压不住,半响唐飞柳才轻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做饭吗?”   “不知道。”爱德华还在生气。   “因为在那个世界,我曾看过一位一生都在想要自杀的文豪写过一句话,他说:本来想在冬天自杀,可是因为有人赠送我一件夏日的浴衣,所以我想……那就再活到那个时候再去死吧。”看着爱德华茫然的眼神——历经苦难,把痛苦全部化为强大的垫脚石、在遇到唐飞柳之前,连自己的阴暗、妒忌和丑陋都能凭借意志压抑的公爵阁下,显然不明白这样纤细的精神——可是他下一刻,就听到唐飞柳温柔的声音,轻轻说:“……我想做出那样的食物,在最难过的时候,只要一吃到,就觉得整个人暖烘烘的,又能活下去了……这样的食物。”   爱德华看着他的天使轻柔地微笑,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说:“虽然这样想太好高骛远了,可是食物本身就很有安慰人的魔力嘛!”   他眨眨眼睛,对呆愣的爱德华说出最后一句:“但是我最想要每天做好吃的食物的,只有你一个人哦,公爵大人。”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这一句,唐飞柳大胆撩完,脸都变得粉红粉红。   下一刻,爱德华突然紧紧地抱住了他。   不像是惶恐或是别人,倒像是撒娇一样。   “那你就给我做就好。”爱德华闷闷地说,“他们好着呢,你根本不需要担心。”   “恩?”唐飞柳茫然地回复,然而爱德华阁下已经不想继续说了。   另一边,抱着蛋糕的艾伦先生回到一栋漂亮的小房子里面,他下了马车,直接进了主人房。   主人房里面没有仆人,是艾伦先生过来就已经吩咐好的事情。   他推开门,直接走上二楼。   房间里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艾伦推开房门,就看上在二楼的卧室里面,躺在层层叠叠的幔帐之间,是一个身材修长白腻的年轻人,他漂亮的绿眼睛里面全是泪水,整个人被牢牢地捆住,固定在床上。   金色的链条拴在他的脖子上,让这个长的仿佛像精灵的年轻人看上去充斥着令人不安的魅力。   看到艾伦先生进来,他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眼里滚落出大颗大颗的泪水。   他委屈地蹙着眉,看着艾伦先生。   “罗杰斯,今天有乖乖听话吗?”艾伦微笑着,哼着乡村小调走进来,温柔地问床上的恋人。   唐飞柳要是在这儿,可能要被这一秒变脸的艾伦先生给吓得头皮炸开。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今天爆字到腰疼。 第71章 锁链   罗杰斯·帕尔一生之中可谓是一帆风顺,他继承了母亲的美丽——而他的母亲因为太过迷人,让他的父亲神魂颠倒,并在多次抗争之中,这位大美人以一个农女之身,硬是活生生跨越了好几个阶层,直接嫁给了庄园的继承人。   其实这个结合虽然十分不理智,但是只要看过罗杰斯母亲的人,都会被她脆弱却迷人的气质倾倒,若不是生在乡野村庄,她只怕是嫁给贵族都有可能,如果她愿意给贵族当情妇,只怕都能给自己的孩子换一座大庄园来。   不少男人私下都说,罗杰斯的父亲能娶到如此美人,已经是赚了。   当然,在沉迷累积财富的绅士长辈来看,这是个非常不理智的婚姻,可是罗杰斯的父亲是唯一的继承人,因此在家长在无法阻止的情况下,只能接纳了这个媳妇。   罗杰斯的母亲年轻的时候过的并不好,她样貌美丽且纤细,带着脆弱和羞怯的迷人魅力,这样的样貌十分动人,但是却没有获得两位长辈的欢心。   直到罗杰斯被生出来之后,在有了确定的继承人之后,罗杰斯的母亲才渐渐被默认了夫人的地位,也是因此,罗杰斯的母亲十分疼爱他,作为继承人,罗杰斯从小就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最优渥的条件。   而小时候,他长得就十分可爱,一双大大的仿佛绿水晶一样的眼睛,干净透彻,他想要什么,都只要撒撒娇,就有想要讨他喜欢的人送到他的面前。   罗杰斯·帕尔从没有遭遇过任何挫败,除了艾伦先生。   艾伦先生比罗杰斯大许多,艾伦先生作为家中次子,性格十分豪爽,是这一带的孩子王,所有人都看在罗杰斯还小的份上让着他,看他可爱,也会带着他玩。但是艾伦先生可不耐烦带小孩。   而罗杰斯也是第一个看到艾伦先生恶劣一面的人。   在所有人看起来,艾伦先生都是个大胆豪迈的年轻人,他不但和乡村里的继承人关系良好,连一些下人都和他一起喝酒聊天,相处十分自然。   当时所有人都嘲笑他以后没有庄园继承,只怕是想早日适应日后的生活,罗杰斯当时还小,也是这么认为的,他打从心眼里觉得艾伦先生是个软柿子,因此当时还是小孩,他臭屁地命令艾伦先生也带他出去玩,结果就被艾伦先生忽悠着玩躲猫猫,再一睁开眼睛,所有人都呼啦啦跑的干净。   把罗杰斯一个人留在花园里。   第一次试探就以哭的打嗝结局,罗杰斯的人生之中,对唯一不带他玩、不称赞他漂亮的艾伦先生越战越勇,到底是什么时候,艾伦看他的眼神变得不一样,艾伦先生对他的态度从捉弄慢慢变成温柔的纵容……罗杰斯都没有发现,他只知道变故突生的时候,就是艾伦的父亲死后,他的大哥继承了庄园,艾伦没多久连夜离开了南登乡,据说直接就带着之前几个贴心的仆人直接出了海。   后来再看到他,就是家里遭逢大难的时候。   艾伦先生还是那样,天生就讨人喜欢。不,他甚至比以前更好了,他变得更为温柔、礼貌,他十足的风度翩翩、甚至关怀穷人,他几乎是个完美的绅士。   那些年少的往事全部都随着风消失了一般,罗杰斯笨头笨脑的,也忘了从小他们一起相处的时候,偶尔会锋芒毕露的那个男孩,而且……他恨艾伦。   因为他的姐姐哭着嫁人,临走还说:“可惜艾伦不在这里。”   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年轻的罗杰斯并不懂,对于那帮同年龄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又坚强的领头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可罗杰斯暗暗记恨了艾伦,他以为艾伦的离开,是抛弃姐姐。   这件事情原本也不会怎样,但随着艾伦的回来,随着这个更为温柔好欺负的艾伦归来,却让罗杰斯找到了发泄的途径。   罗杰斯的姐姐嫁人之后并不幸福,也一直没有继承人出生,过的很是艰难,因此罗杰斯只要一看到艾伦,就会上门找他的麻烦。   可是艾伦先生这一回回来,就是这么好欺负,连软中有硬的掣肘都没有,仿佛整个人变成了面团一般。   在艾伦先生看起来,是因为他愿意纵容这个惦记了很多年的孩子,看着他张牙舞爪活力四射的样子,是他呆在南登乡唯一的乐趣。   艾伦经历了一些不那么好的事情,海上并不那么平静,到了新大陆上,杀戮和反杀戮也层出不穷,新大陆不只是有无数的财富,也是这块大陆每个国家流放犯人的主要场所。   那些血腥的事情和这个柔软的、漂亮却又脆弱的南登乡小绅士似乎都毫无关系,在艾伦看起来,他的大侄女马上就要长大,他准备再过两年,给侄女招赘,找到靠谱的人,就再次起航。   但是阴差阳错,那个金发蓝眼的兰斯小先生只是和他谈一些海上见闻,两人又志同道合,说起一些救助穷人的事情——只是,兰斯小先生是全然的温柔和善意,艾伦先生也是如此,但是却夹杂着一丝赎罪的情绪在里面。   人都是趋光动物,艾伦觉得这个心肠柔软的小兰斯先生相处起来,令人心中快活,因此也不免就走动颇为频繁。   但是在罗杰斯看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   罗杰斯越看越觉得自己查到了真相,他知道为什么他的姐姐会被抛弃了,是因为艾伦先生并不喜欢女人。   这个发现让罗杰斯十分激动,然后越观察,他却忍不住越是疑惑——不注意的时候一叶障目,当注意到的时候,艾伦的一举一动,那些包容和温柔,很快让罗杰斯忘了自己最初观察的目的。   罗杰斯喜欢艾伦那么迷恋地看着他,让他又是得意又是满足,然后忍不住就越发骄纵,而这么一日一日地,当发现兰斯居然住在乡间,且和艾伦日日相对,甚至还策划改建庄园的时候,罗杰斯生气了!   他就是这么直来直往的性格,素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只要知道,他不许让别人夺走艾伦的注意,就什么都不想了,直接在晚上,只裹着长长的披风,来到了艾伦的家。   那还是个寒冷的夜,罗杰斯冻得直哆嗦。   他敲开窗户的时候,艾伦吓了一大跳,他以为帕尔家出了什么事情,结果罗杰斯笨拙地让他抱他进去,艾伦听话地把他抱进来之后,在那个圆月皎洁的卧室,年轻的罗杰斯先生慢慢拉开自己领口的绸带,披风落在地上,罗杰斯先生站在月光之中毫无遮挡,美得仿佛月神一般。   艾伦先生却惊得往后直退,却马上又上前,捡起披风把罗杰斯裹住,他不敢看罗杰斯,而是偏着头让他抓好,他可以为他去取新的衣服穿上。   而罗杰斯却伸出洁白的手臂,环在艾伦的脖子上,他笨拙地靠近艾伦,用自己漂亮的身体贴上去笨手笨脚的挑逗……   天知道那些手段太拙劣了,可是对于爱你的人,无论多么笨拙的手段,都足以让他为你疯狂。   罗杰斯先生最终还是如愿以偿了。   他过了一段非常舒适、快活的日子。南登乡的夏天,风都是凉爽的,罗杰斯先生坐在庄园里面,把昂贵的惊人的海外舶来品把玩一下,就随手丢在一边;他热爱华丽的珠宝装饰,于是艾伦外空心思从各地给他收集宝石和珍珠。   丝绸那样昂贵的物品,连小贵族都十分珍视,可是罗杰斯却睡在全是丝绸和天鹅绒的床褥里面,身上的猫儿眼宝石闪闪发光。   他长得像是精灵一般,只是与气质不同,罗杰斯爱好华丽浮夸的东西,但是他的心思却真的如同精灵一般纯洁无辜——所有人都知道艾伦从海上赚了许多钱,据说他在海边有自己的别墅,没有人弄得清楚他的钱财到底有多少,但是他可以联系到很多供货的人,甚至连黑公爵的海外生意最初都是他牵线……   而罗杰斯在和他相爱相知的时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个温柔的艾伦先生、能坐拥那些财富的艾伦先生,到底是有怎样的底蕴呢?   罗杰斯从未想过。   于是在这个冬季的社交舞会的时候,罗杰斯顺着家族安排,和一个他喜欢的甜美女孩跳舞约会,等艾伦问起来的时候,他没心没肺,天真坦荡地说:“……我结婚之后,你还是可以当我的情人啊!”   罗杰斯是真的那么想,他是认真的。   艾伦花了很多时间,才慢慢发现这件事情。他不可置信到苦苦劝告,最终甚至带了哀求,可惜最终只换来罗杰斯漫不经心的敷衍。   罗杰斯心中笃定了艾伦不可能离开他,太过有安全感的孩子未免自私,他觉得艾伦最终还是会原谅他的,会为他忍耐。   可是罗杰斯可能没发现,艾伦先生确实是个温柔且风度翩翩的人——在不触及到他的底线之前。   于是某个夜晚,当罗杰斯一觉睡醒,他发现自己身下在挪动,再一看,他在马车上,整个人被艾伦环抱着,那是个绝对占有的姿势。   艾伦看到他醒过来,就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轻声说:“……再休息一会儿,我的宝贝。”   “我、我们去哪儿啊?这里是……”罗杰斯诧异地问,又想爬起来往外看。   然后他突然听到了锁链敲击的身体,他摸了摸脖子,才发现那里链接着锁链,它是金色的,上面镶嵌着绿色的猫眼,顺着那条金链子看下去,尽头握在微笑的艾伦手上,他轻声说:“我们去新大陆……我在那里有很大的庄园和土地,你会喜欢那里的。”   罗杰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完全陌生的艾伦,这个一直纵容他的男人微笑着,可那笑容第一次让罗杰斯没有撒野的勇气,而是慢慢地涌起寒意。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我的萌物汤圆糯糯的地雷,因为有种被包养的责任感,因此回来很晚还是坚强地更新了。   不知为何有点明白家里有新婚妻子因此不敢去酒吧续第三摊的丈夫的心情了……(严肃) 第72章 猎物   “冷了吗,怎么在颤抖?”马车在不断往前,车厢里,艾伦关切地问,同时缓慢却又不可抵抗地把罗杰斯慢慢拉回怀里。   罗杰斯才发现,他被巨大的披风裹着,底下如同那个月夜一样,洁白且毫无遮挡。   脖子被拉着往上延伸,艾伦落下轻柔的吻,轻声呢喃着:“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家伙,果然还是这样才会乖巧一点。”   “艾伦,艾伦,我不结婚了,我不结婚了……”罗杰斯并不是个笨蛋,他环视一圈,发呆了一会儿,大概就弄明白了自己到底是什么处境。   罗杰斯有些害怕这个完全陌生的艾伦,他心中的艾伦一直温柔又迷人,像是绿海蓝天下的碧波,带着宽广和包容。   可是他大概是弄错了,艾伦先生不是温柔的湖泊,而是海浪——他温柔的时候可以把全部珠宝都捧在你的脚底让你踩踏嬉戏,可是当他愤怒的时候,海啸也是最为可怕的天灾。   一直顺风顺水的罗杰斯眨巴着眼睛,带着演戏也带着真正的害怕,他轻轻抱住艾伦,然后像是被抓住的小动物一样看着他,放低了声音哀求:“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哦?真稀奇,我们骄傲的罗杰斯还会认错?”艾伦的声音带着笑意,像是看着不懂事闹脾气的孩子,他轻柔地摩挲罗杰斯的后颈,锁链随着他的动作发出声音,艾伦看着罗杰斯,轻声问,“你做错了什么,我的宝贝?”   我的宝贝,my honey,my baby……那些昔日甜腻的声音,此刻再次响起,却没有让人觉得心中发甜,反而让罗杰斯咽了口口水,不知道为什么,罗杰斯就想到了艾伦尚未离开家的少时岁月,每次在他骄傲的时候会捉弄他,当他不可一世的时候,会故意设计看他出丑……然后如果罗杰斯真的哭了,艾伦却会特地在月夜之中赶来,敲开罗杰斯的窗户,给他献上当时最为喜欢的一切——带露珠的花、透明的宝石、昂贵的香料和一些乡间贵族孩子们都喜欢的东西。   罗杰斯自己也有,可是艾伦给的就是不一样,那是艾伦每次都会输给他的证明。罗杰斯不算是个胆子特别大的人,唯有对待艾伦,他一直有趾高气扬的底气。   可是往日的记忆再次回访,罗杰斯意识到了一件事——他这回真的把艾伦惹毛了!   和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一样,对于艾伦的情绪,罗杰斯还是能清楚分辨的,这是罗杰斯从小到大的天赋,他之所以那么讨人喜欢,就是因为再怎么讨厌,但是罗杰斯是个乖觉又有些小滑头的家伙,他不会做真正让人觉得厌恶恶心的事情。   “你没有错,是我太纵容你。”艾伦抱着他,揉着他的后颈,像是对待不乖巧的幼猫一样,捏着他的后脖子肉。   马车还在不断往前行,越过约克区,水泥路就会变得开始断续起来,艾伦的马车车队一路沉默地往前,车马声之中,还有罗杰斯小声的呜咽和求饶。   当初撩拨那个温柔的艾伦先生的时候,罗杰斯可能从未想过会有这样的时候,他像是从小被养的皮毛光亮、娇贵傲气的小猫一样,肆无忌惮而又快乐地长大,觉得全世界都理所当然应该包容他的坏脾气。   在艾伦最初露出凶狠一面的时候,罗杰斯是害怕的,但是当他求和撒娇失败,艾伦无论如何都不肯收回自己的计划时,从未离开过南登乡的罗杰斯真的害怕了,他皱眉轻声地哼着,抱着艾伦,低声乖巧地哀求:“我们回去吧,我不结婚了,好不好?”   艾伦被他那双绿色的大眼睛看着,那长长的睫毛微微扑闪,他的眼睛和脸颊都有些发红,像是轻轻咬一口,就会流出蜜汁的水蜜桃一般。   不得不说,罗杰斯确实有玩弄人心的本钱。   艾伦没有出声,他一直是温柔的、克制的,他从未体会过坏心眼的这一面,罗杰斯千娇万宠地长大,明明是自己做错了事情,这会儿却委屈起来——他扁着嘴,眼里的泪珠一串串出来了。   “讨厌你!我讨厌你了!”罗杰斯哭着推艾伦,艾伦本来眼神都已经软下来,带着疲惫和对自己的黯然,可是下一刻,罗杰斯这样推搡和哭闹,却让艾伦回过神来。   艾伦抱住他,眼神发暗。   “我给过你机会……”他轻声说着,不顾罗杰斯的哭闹和撒娇,狠狠地惩罚这个不知世事、天真又残忍的小少爷。   罗杰斯根本不知道艾伦在说什么。   他哭的抽抽,可是又太会撒娇,连精疲力竭睡过去的时候,都还是下意识地往艾伦的身上钻。   这种下意识的信任和爱,让艾伦总算从濒临崩溃的自我厌弃和绝望之中醒过来,艾伦看着一边做梦似乎都在嘟囔讨厌自己的罗杰斯,看着他一边皱眉,却一边抱着他,埋头窝在他的怀里,像是这样就能得到安全和宠爱一样……   “乔司,”艾伦扬声喊外面的管家。   “先生。”管家低声回应。   “去纳特。”艾伦说着,抚摸着怀里做梦还要抽搐两下的罗杰斯,下定了一个决心。他轻轻地抚摸着这个显然还不够成熟的小家伙,苦笑着说,“罗杰斯……”   别在我绝望的时候带来希望,别再带来希望之后,那么残忍地又把我丢下。   看上去凶狠又充满戾气的艾伦先生,轻声这么说着。   而罗杰斯并不知道这个心路,他只知道在他的多次阻止和哀求下,艾伦总算改变了目的地——只要不离开熟悉的地方,去完全荒芜和可怖的新大陆,罗杰斯就放松了下来。   在罗杰斯看起来,这就是危险过去的标志,说明艾伦已经生气完了。   因此罗杰斯被裹着披风,一路抱着走到新房间的时候,还在伸头四处看环境——发现地上铺着柔软的羊毛地毯、房间挂着沙漠风情的挂毯、屋子的四柱大床上裹着透明的轻纱……最终被放在铺满柔软锦缎的床上时,罗杰斯还来得及满意地笑了笑。   然后,他就发现,艾伦并没有打算给他解开锁链。   罗杰斯不是个能忍耐的人,他跪坐起来,拉拉艾伦的衬衣摆,乖巧又委屈地说:“这个很不舒服,你给我解开吧,艾伦。”   和一般人不一样,罗杰斯成长于众人的爱之中,爱对他来说是最为不稀罕的东西,只要他想要,随时都可以拥有。   所有人都要喜欢罗杰斯,能得到罗杰斯先生的一个吻,都应该高兴的仿佛蒙受圣恩。   当然,罗杰斯不会想的那么清楚明确,可是在他的心中,所有的爱都是理所应当的东西,艾伦看着他天真漂亮的大眼睛,轻轻抚摸着他的脸,微笑着说:“罗杰斯,你很委屈,是吗?”   罗杰斯点头,他已经说了无数遍,他只是想娶那个贵族小姐,但是并不是要代表和艾伦分手啊!罗杰斯点完头,似乎又害怕艾伦生气,他抱着艾伦的腰撒娇地蹭蹭,表达他的乖巧和听话。   这是罗杰斯的天生技能,他从小就这样,干完什么让人不快的事情就会乖巧一下哄人,你刚解开心结,他就马上欢呼着去玩耍了,没心没肺,天真又……让人想要好好教导他,让他明白,不是每件事情,都能让人默默忍耐的。   艾伦看着他,轻声说:“……你知道吗?这个东西……是我发现的第一座金矿产出第一批黄金的时候,我就命人打造了这个项圈。”   看到罗杰斯不解的眼睛,显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艾伦看着这个漂亮天真的小笨蛋,褪去自己的衬衣,这是罗杰斯第一次在阳光之中,那么详细地看着艾伦的身体——罗杰斯瞪大了眼睛。   那些夜晚里面,漫不经心抚摸到的伤疤,没心没肺的小罗杰斯觉得那是海上传奇的附属品,但是仔细去看,就能明白艾伦先生为什么总会不在夜里掌灯,为什么总会注意衣着齐整。   小罗杰斯以为那是绅士艾伦的一种习惯,但是或许,他从未真正明白他的爱人。   “……新大陆是个很美的地方,”艾伦轻笑着说,他英俊正直的脸在大大小小长合的伤口衬托下,也带了一丝诡秘的气息,“那里有裸露在地面的黄金矿,有风沙和草原,也有大片大片的林木和繁荣又满是流莺的港口……”艾伦轻柔地舔舐他怀里被吓坏的小家伙,轻声地呢喃着,像是冰凉的蛇在吐信,“但是那里没有你,曾经是我唯一的遗憾。”   那无数个夜里,从南登乡走出来的叛逆少年,带着父亲临终给的财富走上海上,那里不但有繁荣的港口,有一望无际的海洋和野蛮生长的新大陆,那里还有流放的罪犯、抢劫的海盗和买命杀人的凶徒。   那里不算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让男人们热血沸腾的野蛮之地。   艾伦先生十年奔波,在海上蜕变,也在海上遭遇危机。   他心中那个在南登乡无忧无虑、成长在锦绣繁华里的小少爷,原本只是懵懂青涩、情窦初开的寄托。   那个项圈只是一时鬼使神差的产物。   更像是一种寄托,一种对昔日的悼念。   回乡之后一直温柔好欺负的艾伦先生是打算放过这个少爷的,毕竟他吃不了苦、娇气又难养,肯定不喜欢野蛮的新大陆。   可是艾伦的心在海的另一个地方,那里一切都是荒芜的,于是也是自由的。   在那里,他不是绅士,不是南登乡的庄园主人,而是真正的艾伦,毫无遮挡、没有亲族和束缚,他可以喝着烈酒和人决斗,可以举剑杀死挑衅他的圣职者。   没有人关注新大陆的一切,那里与沉默严肃的南登乡、纳特帝国都全然不同。   那是艾伦这种生而知道自己不同的人的地方,在那里,没有圣殿和规矩,没有从小就煎熬和担忧的一切……可是那里,也没有这个娇气的罗杰斯少爷。   艾伦忍耐着自己,想当一个温柔的哥哥,在南登乡度过这几年,然后再扬帆起航。   可是这不知死活的小少爷,是他自己裹着披风,是他从窗台哆嗦着说“抱我进去”、是他解开披风上的锦带……是他自己主动靠过来的。   “不是说不去新大陆了吗?”罗杰斯根本不懂艾伦到底在说什么,他害怕地看着他,轻声问。   下一刻似乎都要哭出来了,也不敢再要求解开项圈。   这么乖巧又笨拙的猎物,真是……让人心疼又更加不想放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五三、玲玲、汤圆糯糯的地雷。 第73章 锁链   “宝贝,为什么哭了?”艾伦哼着小调回到房间,放下那个油皮纸袋,对着床上眨巴着眼睛流泪的罗杰斯问。   一边问着,一边轻巧地取下塞在罗杰斯口里的口球。   “不舒服,我讨厌这个东西……”罗杰斯显然这一天积累了太多委屈,和以往装乖的哭泣不一样,这回真的哭惨了,他想要坐起来,牵动着锁链,却只能狼狈而且徒劳无功,罗杰斯顿时哭的更厉害了,他抽泣着,恨恨地看着艾伦,不高兴地发脾气,“为什么要这样绑着我,为什么要一个人出去!”   发脾气都发不到点子上,分不清主次轻重,明明最为重要的是自己无法获取自由,但是他关注的居然是让他不舒服了,看他哭的这么惨,都快打嗝,整个人更像是只委屈的兔子,艾伦没忍住,放低了声音轻轻地哄他:“你不喜欢这样,那上次为什么又要翻窗户出门?”   “我不想一直呆在家里!”罗杰斯生气地抗议,“你一个人出去,都不带我!”   “好好好,是我的错。”艾伦轻轻哄着,然后又说,“可是这次我出门,特地给你带来了蛋糕……”   “哼!”罗杰斯还在发脾气,而艾伦解开出门前扣住他的锁链,上面包裹了很厚的丝绸和天鹅绒芯,因此娇贵的罗杰斯少爷倒是没受什么伤,可是大少爷委屈了,这时候听到最喜欢的奶油蛋糕,竟然还在发脾气。   艾伦从青春期开始模糊知道自己不对劲之后,此后的人生里,对谁都很有底气,偏偏唯独这罗杰斯少爷,真是像是个毛栗子,想吃到他里面甜软的肉,却又时不时被外面那些尖刺扎的疼。   但是艾伦好歹自小就知道这罗杰斯少爷的脾气,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不要被这小少爷带歪注意力,而是耐着性子拿起蛋糕哄他,一边捧着蛋糕一边柔声问:“罗杰斯,你不想永远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我……我想的……”罗杰斯大约是想说句狠话,但是看着艾伦先生,他嘟着嘴,半响还是不情不愿说了实话,但是他马上又生气地说,“可是我现在不想了!”   这话让艾伦一怒,但是好歹他还记得罗杰斯少爷就是这么个脾气,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回他盛怒之下,把小少爷欺负惨了,罗杰斯几乎是一路哭着被抱来纳特皇城,到了地方之后,因为小少爷闹着出门玩耍,嫌弃家中憋闷,吵闹之中,艾伦几次被刺激的情绪失控,把这小少爷给里里外外都欺负个彻底。   罗杰斯小少爷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这种委屈,他觉得自己不就是要结婚,艾伦就弄出了这么大的动静,这一天,罗杰斯第一次真正被控制住,连走动都不自由,艾伦出去吃个午饭的功夫,人生第一次遭到如此挫折的罗杰斯少爷思考了很久,哭的抽泣很久,他做出了个重大决定,他看着艾伦,恶狠狠地威胁他:“你要是再这么欺负我,我就要和你分手!”   艾伦深呼吸了一口气,他额头青筋都快冒出来,却还是努力深呼吸,看着罗杰斯,哑声说:“罗杰斯,别闹脾气,我想认真和你谈谈。”   “我没有闹脾气!”罗杰斯看着艾伦,得意洋洋地说,“我跟你说,你要是不想我跟你分手,就……”   想要得到的谈判结果还没说出口,罗杰斯就看到艾伦的眼神瞬间变化了,温柔的、捧着奶油蛋糕想要哄他的绅士一瞬之间气势一变,罗杰斯想到的谈判和威胁瞬间化为结结巴巴的小可怜,到最后,罗杰斯只能哭着抱住欺负他的人,一边断断续续地放软了声音:“艾伦,我爱你……我爱你……”   这话一遍遍重复,终于让疯狂的艾伦慢慢地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看着面前哭的眼睛发红、却更为动人的罗杰斯,艾伦抱着他,亲昵地说:“你这个小骗子……”   如果真的有天神的话,艾伦觉得,或许天神是个非常恶趣味的人,他造出了罗杰斯这样一个没心没肺却又聪明滑头的人,也许就是为了来克制自己。   可恨的是艾伦知道罗杰斯说的话,其实是他天生讨人喜欢的察言观色能力……艾伦一遍遍吻着睡过去挂了两滴泪水的罗杰斯,他苦笑着轻声说:“是我的错……”   没有经受住诱惑,明知道这家伙从小就是这样,趾高气扬地找事,别人真的当真,他反而第一个溜走,从小到大,都是那副精怪滑头的性子,偏偏还不许任何人不喜欢自己,最自私的一个小少爷。   而南登乡的大人们看着这个精灵般的小孩长大,不免就多了几分偏爱,孩子们对这个长得漂亮又惯会撒娇讨巧的同辈一直忍让居多……谁让他长得比女孩子还漂亮。   结果就造成了这小少爷这样的性子。   让自己当情人,和别人抢自己的爱人?艾伦第一次听到这个提议的时候,都差点被罗杰斯给气笑了。   可是……艾伦叹了口气,他慢慢解开了链接着项圈的锁链,给睡着了还在嘟着嘴、像是发脾气的罗杰斯揉四肢,一边轻声说:“……我应该给你时间。”   是啊,罗杰斯不是他,他从小在南登乡长大,在发育期开始之后,早熟的艾伦就隐约知道,自己似乎和一般人不同。   他知道关于贵族和绅士们找情人、荤素不忌的那一套,但是艾伦的情况和大家都不一样,他是完完全全,无法对女孩动心。   艾伦当然也烦恼过,这也是他会对海上和新大陆产生向往的根源,所有人都不明白,成长于内陆的南登乡绅士之子,怎么会想到去诡秘莫测的大海,怎么会想去另外一块新大陆。   可是圣殿的存在就是艾伦少时最怕的心魔。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性格刚硬的,在最初的时候,他也有做梦梦到圣殿会把他烧死的岁月,而罗杰斯对艾伦来说,是少时的月光和成人之后的唯一……是他心中从未更改过的爱人。   而罗杰斯和他的情况完全不同,罗杰斯似乎对所有人都一样……要不是艾伦确定罗杰斯对自己和对别人确实不同,艾伦几乎无法坚持走过这段时间。   可是问题是,罗杰斯的思维与南登乡的绅士们太相似了,他似乎觉得和艾伦在一起,然后他娶妻,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此直到现在,都觉得艾伦似乎是小题大做。   其实以艾伦当时处境,最好的做法,就是当断则断,主动和罗杰斯分手,然后自己再去尝试着结婚,罗杰斯自己可以结婚,但是他是个自私的孩子性格,肯定不能容忍艾伦也有结婚对象。   可是艾伦还是不敢。   因爱故生忧,因爱故生怖。   能和罗杰斯在一起,艾伦不敢尝试任何欲迎还拒之类的技巧——罗杰斯这个小恶魔应该也是完全吃定了他,才敢这么张牙舞爪,这么一次次地试探他的底线。   艾伦叹了口气,他看着罗杰斯,半响穿上衣服,走出了门外。   他走的非常快。   目的地是公爵府邸。   当他登门的时候,管家在门外等,一路带着他往公爵的书房走去。   唐飞柳这会儿已经出门去帝国医学院了,亚历山大那边刚开始,急需人去帮忙培训一批护士,还有就是和查理曼医生面试前来应聘的医生。   因此唐飞柳倒是不知道他出门之后,中午宴请过的艾伦先生又再次登门,甚至还和爱德华商谈了许久。   并且两人密谈之后,连夜进宫晋见女皇陛下,出来的时候,艾伦手上得到了一卷新的手书密令,而爱德华连夜规整人手,送信人和骑士连夜出发,目的是往黑天鹅城。   等唐飞柳抽空出来,总算把帝国医院的初步班底搭建成,并且着手开始申请医学研究室,尝试着和查理曼讨论到关于细菌的话题,说出关于青霉素的构想……害的查理曼这一个多月跟中邪一样之后,爱德华突然告诉他:“……艾伦要去海外,这回过去,可能短时间不会回来。”   唐飞柳顿时惊呆了,他愕然问:“什么?怎么会这么突然……难道是因为罗杰斯?”   “他带着罗杰斯一起离开。”爱德华看着唐飞柳,眼神有点闪烁。   唐飞柳眯着眼睛,看着爱德华,说:“你们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吗?”   ……爱德华沉默一会儿,才说:“没什么,只是我想,你会喜欢新大陆吗?”   “新大陆?”唐飞柳想了一下,脸上露出欣喜来,“怎么可能不喜欢!”   喜欢超级英雄片的人不喜欢美国?开玩笑的吧!   比起纳特帝国这样普遍寒冷又规矩严苛的地方,唐飞柳喜欢那个此时可能还很野蛮和荒凉的地方,那里现在估计还满是流放犯和各种杀戮事件……想到这里,唐飞柳赶紧继续说:“不过现在那边很乱吧,我不敢去。”   “你喜欢就可以……以后就不会乱了。”爱德华轻声说着,像是彻底放心了一样。   “很可疑啊,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唐飞柳被爱德华这没头没尾的话弄得更加迷茫了,好奇地看着爱德华,想要继续追问。   “这个我等会儿会跟你解释,不如你先想想,他们这次去新大陆,你觉得能用得上什么?”爱德华居然主动让唐飞柳送艾伦离别的礼物,这可疑程度更高了。   不过唐飞柳知道,爱德华是不会隐瞒自己什么的,他干脆就认真打点起来,顺着爱德华的话思考:“新大陆,还是带些实用的东西吧……药材和肥皂,其他的我也想不到……”   爱德华看着面前零零碎碎说着计划的人,想到艾伦憔悴的表情和前来求见时说起的话,突然觉得自己无比幸运——他简直不敢想,如果他遇到的是脾气骄纵又自私的唐飞柳,到底两人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怎么了?”唐飞柳正在歪歪扭扭用阿拉伯数字记下来到底送的东西要多少数量,还在一边和爱德华搭话的时候,爱德华突然像是撒娇一般,低头抱住了他。   “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很谢谢你,对我这么好。”爱德华轻声说着,把唐飞柳抱到自己腿上,跨坐着和自己面对面。   这姿势让唐飞柳淡淡地有些尴尬,他笑着说:“……我可是在给艾伦先生送礼物,怎么变成对你好了?”   爱德华气闷一下,但是看到唐飞柳的笑容,知道他是故意在笑话他,因此也不生气,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哗啦啦作响的东西,然后唐飞柳只觉得脖子一凉……   唐飞柳低头,只看到一抹璀璨的金色,茫然地问爱德华:“这是什么?”   爱德华喘着气,迷恋地看着他,说:“我带你去看。”   说着,爱德华单臂抱起唐飞柳,让他坐好之后,唐飞柳看到他另一只手握着细长的金锁链,顿时感觉到有些黑线——   爱德华抱着唐飞柳,一路走到书房外间的会客室,然后在玻璃的反光处看到了自己的样子——那里面,唐飞柳影影绰绰看到自己正瞪大眼睛,他的脖子上,此刻戴着一个像是颈环一样的东西,那东西上面镶嵌着蓝宝石,扣上牵着锁链,宝石项圈衬着他的发色和肤色,把他衬得少了一份圣洁,多了一份柔媚,且柔软无害,像是被禁锢的天使一般。   “这是?”唐飞柳想,这是公爵大人的喜好没错,但是他到底是从哪里得到这个行动的灵感的?!   “这是艾伦给我的图纸……”爱德华这会儿显然不想再多说话,他拉着锁链的另一端,让唐飞柳低下头亲自己。   唐飞柳眼珠一转,蹙着眉可怜兮兮地看着爱德华,演技浮夸地闪着泪花说:“这位恶魔大人,你、你、你要对我做什么……”   唐飞柳演技十分不走心,但是好在他的样貌占便宜,明明只是忍笑出的泪花,但是看着就是泫然欲泣、纯洁天真的模样,偏偏脖子上戴着枷锁,看上去分外惹人想要摧残……爱德华低头吻住还想作怪的唐飞柳…… 第74章 要求   唐飞柳说要锻炼身体不是说着玩的,他身体太差了,虽然一直好好保养,但是生来体弱是无法改变的,他在遇到爱德华之前,是因为餐风露宿伤了身体,在遇到爱德华之后,是养尊处优,居移气养移体,唐飞柳被养的恨不得都快喝着牛奶吃着蜜水、甚至不要太多下地走动,最近又事情一件连一件,在约克还好,唐飞柳还记得查理曼说的话,每天都在乡间爬山走动,或者在城里玩耍,到了皇城,这皇城风光不够好,事情又多,难免就疏于锻炼,一来二去的,自然就愈发体虚。   唐飞柳决定开始恢复锻炼,爱德华是十分高兴的,他原先在约克,早上还能偶尔拉着唐飞柳去看日出,爬山,但是到了皇城,唐飞柳一来是事情太多太累,爱德华不免不忍心,二来是锻炼地方变小,景致也不太好,唐飞柳就能耍赖就耍赖,爱德华每次看他迷迷糊糊地撒娇,那样子真是让人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捧在他的脚下,哪里还忍心让他不开心,虽然知道这样不好,但是一次又一次下定狠心,却一次又一次败下阵来。   唐飞柳自己毫无所觉,休息好了就觉得自己一定能好好锻炼……几天失败之后,十分羞愧地警告爱德华:“明天开始我一定要锻炼身体,不管我怎么耍赖,你都不许纵容我,知道了吗?!”   爱德华严肃点头,等到了唐飞柳说的时间,爱德华就果然又来叫唐飞柳。   可惜人类的惰性就是这么可怕,昨天还发下豪言壮语,过了一晚上,唐飞柳听到爱德华的声音,就慢慢缩着小脑袋开始往被子里面躲。   洁白的被子上,随着爱德华低沉温柔的呼唤,那颗金色小脑袋一点点就往被子里面缩,想用被子挡住爱德华的“噪音。”   爱德华看着,嘴角露出了笑容,以往他再喊一会儿,看到那颗金色脑袋完全躲到被子里就会帮他拉开被子呼吸,然后放弃地离开自己锻炼,这会儿想到唐飞柳昨天的叮嘱,就伸手把被子褪开一点点,并抱着他,想把他从床上抱起来。   可是这一抱之下,睡的迷迷糊糊的唐飞柳却死死抓住被子,把被子也给带了起来,爱德华抱着这一大团蚕蛹一样的瞌睡糖,顿时有点哭笑不得。   然后,唐飞柳恼羞成怒,当晚就拍着爱德华的胸脯说:“明天一定要叫醒我!!!”   “我看,要不还是下午吧。”爱德华却直接说,“我也挪到下午锻炼,我可以教你剑术。”   唐飞柳顿时大喜,剑术,听起来就很酷!遂终于睡懒觉和锻炼两不耽误。   而就在两人这关于锻炼的拉锯战之中,引起这一切的艾伦先生终于将要启帆远航。   唐飞柳去港口送他们。   说是去港口送他们,其实也是爱德华特地借此让唐飞柳出来休息一阵子,忙碌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养胖一点又清瘦了下去,爱德华嘴上不说,心里对姨母给唐飞柳任务太多有点淡淡的不满。   要知道在约克,唐飞柳只需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从来没什么系统的要求在上面追着他。   不过唐飞柳自己倒是很乐意,毕竟能亲眼看着人们过的越来越好,对唐飞柳来说,是件让人十分快乐的事情。   但是对于去港口这个突如其来的休假,唐飞柳也是十分喜欢的!   不过在行程路上,唐飞柳就愕然地发现了杰斯!一头红发的杰斯大约吃的太好,脸颊都鼓了起来,看到唐飞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说:“哎呀,兰斯,我跟你说,我们的猪冻死了!”   唐飞柳问了下,才知道杰斯说的是他从新大陆带回来的白猪,那猪本身和这边的水土可能也不合,没养起来确实令人可惜,但唐飞柳也只是可惜一会儿,也没有别的办法。   倒是杰斯眉飞色舞,说:“但是没想到大人这回居然选择让我跟着菲利亚队长一起出海驻扎,嘿嘿嘿,我好开心……”   “出海驻扎?”唐飞柳看看爱德华,这就是他之前和艾伦讨论的事情?   爱德华点头,唐飞柳这几天忙着锻炼身体,两人说到要谈关于艾伦的事情,也一直没谈过。这会儿在路上,爱德华才开始跟他解释起来,原来艾伦主动提出,希望能为爱德华效力,能得到一些武力支持,去把新大陆占领下来。   新大陆目前是罪犯的天堂,上面物质丰富却也匮乏,丰富是吃食,匮乏的是基本的一些生活用品和加工品……而打动爱德华的,是那里没有圣殿。   虽然有一些信仰虔诚的人去那里传教,但是却根本没有什么作用,新大陆的人们并不信神,那里有最差却也最好的氛围。   “我想给我们留一个退路。”爱德华抱着唐飞柳,认真地跟他解释为什么要耗费财力去做这些,而唐飞柳也懂了他的意思,唐飞柳第一次认真地轻声问出来:“所以……不会有任何别的人了对吗?哪怕是一位假的公爵夫人?”   这是唐飞柳在最初最害怕的事情,后来随着爱德华赠送权戒而消失了许多,但是隐忧一直存在,也是连唐飞柳也不太敢主动问出口的事情——因为在这个时代,如果爱德华真的选择娶一位假的公爵夫人,唐飞柳也只能选择和他分手,内心可能有难过,但是也有理解。   从古至今,作为在黑暗之中苟活的人群,他们从来都不那么容易。和在现代只是被一些人歧视不一样,在这个时代,是真的可能面临死亡的危险。   所以就算是贵族们可能真的有某个真爱之人,却没有多少人敢于真的不娶妻不生子,因为如果你有仇敌,这就是打击你的一个最好借口。   而爱德华显然是做好了这个准备,所以唐飞柳才会这么问出来。   唐飞柳以为他不在意这个事情,他以为如果真的爱德华选择了这个道路,他最多也只是难过……可是在问出口的这一瞬间,唐飞柳才知道……他一直是在意这个的,哪怕爱德华无数次表达自己炙热的心意,甚至做出了许多宣誓般的举动……   都比不上他为了他们未来所做的踏实谋划。   “公爵夫人……我不是已经有了吗?”爱德华对此的回应是抓住他的后脑勺,给他一个温柔而深邃的吻。   他们这边情意绵绵,而另一边,娇贵的、贪恋繁华的罗杰斯少爷正哭着发脾气,对艾伦大骂:“你自己去,我才不去新大陆!那里连水泥房都没有!”   “……罗杰斯,你放心,我带了你熟悉的一切,还有工程队伍,我向你保证你不会觉得那里简陋的……”艾伦又好气又好笑,他发现他越来越懂罗杰斯的逻辑了——这家伙简直是任性的不行,而且重点也老是偏移。   也……没良心的厉害。   艾伦还以为他要离开熟悉的家乡,最舍不得的就是家乡的父母和亲人,却没想到,这少爷一听要去新大陆,果然马上炸毛,可是炸毛的原因却是——他不要去蛮荒的、一点都不舒适的新大陆!   这结果让艾伦又是松了口气,又是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要把这娇贵的少爷带走,是多么正确……得有个新大陆,一个全新的幻境,才能让这个长歪的、自私到可怕的少爷慢慢认识到,他和予取予求的父母不一样,和纵容的长辈也不一样。   “我是你的男人。”艾伦下定了决心的时候,罗杰斯少爷的发脾气是无法左右最终结果的,只是艾伦认真地哄他,“所以你如果觉得任何地方不舒服、不满意,到时候都可以找我,我保证随传随到、并解决到你满意,好吗?”   罗杰斯睁大湿漉漉的眼睛,他讨厌新大陆!可是他最是乖觉,只知道自己这回肯定躲不掉了。   天才的罗杰斯少爷转了转眼珠,异想天开地说:“什么条件都会答应我?”   “是的。”艾伦点头,虽然罗杰斯是这么个性子,但是除了他闹着分手,其他时候,艾伦是愿意把他宠上天的。   “那我要最好的厨娘,还有我在海上也要正常喝牛奶,还有我的蛋糕和点心,还有我最喜欢的舞会服装……”这家伙数着手指,艾伦一路点头,不知不觉罗杰斯少爷的库房就要堆满了,而他乐滋滋的,却压根没想过,这是他的卖/身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的地雷:   离兮羽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06 15:33:15   19394168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06 16:04:23   汤圆糯糯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06 17:50:21   蠢萌的阿曦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06 19:46:12   零儿喵喵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06 20:08:31   五三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07 23:38:12 第75章 好气啊   出海绝对不算是个轻松事儿,但是好在这条航线对艾伦和他的伙伴们来说驾轻就熟,因此危险倒也不是太高,尤其这一回还有爱德华阁下资助的骑士队伍,爱德华把约克一半的兵力调出,并让艾则西副队长带着杰斯等人与艾伦一起出发,在新大陆上勘探划地,接手码头的权利和建造新的城堡和道路。   纳特这个沿海码头以海商居多,海商豪奢,因此海岸线边很多海边别墅,大多划了自己的私人海滩,更有钱一些的会选择在半山腰上自己建造一个小庄园——这回他们住的就是艾伦的小庄园。   这座山都是艾伦自己的地方,大多都是自由生长的林木草坪,一路上崭新的道路和全新的设施让唐飞柳十分惊愕,到了地方,仆人们收拾行李,唐飞柳因为长时间的劳顿有些不舒服,也不进门,干脆稀罕地在门口的大花园慢慢走动散步,顺便好好透透气。   而罗杰斯少爷是从未出过远门的,这回先是哭着被带到皇城,然后又没停留多久,就一路来到海边,罗杰斯少爷身体倒是很好,但是架不住他娇气,这会儿才被扶着下了马车,看着唐飞柳在走动,不知为何起了攀比之心,也努力在花园里散步,生怕艾伦觉得他比唐飞柳健壮。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特质,越是纤弱越是让人觉得尊贵惹人怜惜——但是那是对贵族小姐们来说的标准!   艾伦越懂罗杰斯的思路,就有时候越会被他逗得哭笑不得,不过他倒是表面十分配合,小心地扶着罗杰斯,让他作天作地地表达自己的舟车劳顿。   另一边唐飞柳感慨着跟爱德华轻声说:“艾伦居然这么快就把这庄园改建好了……他一直就没打算永远留在南登乡呢……”   “他是个很有危机感的人。”不知最近爱德华阁下和艾伦到底是聊了什么,总之一直对艾伦较为不喜的爱德华最近却大为改观,显然他们两人密谋的事情太多,估计还在对方找到了共鸣。   但也有可能是艾伦进献的图纸让爱德华阁下十分满意……唐飞柳想着,也不细问,只是感慨着,又悄悄看不远处在撒脾气撒娇的罗杰斯少爷,罗杰斯少爷这会儿正对艾伦抱怨:“这花园的石子也太咯脚了,我脚疼。”   花园的石子都是比较圆润漂亮的类型,而且选取的都是个头较大的,和现代那种为了追求养生而弄得石子路还不太一样,唐飞柳走着都觉得这个花园已经颇有欧洲近代那种典雅又现代的风情,和这个庄园一样,是唐飞柳最喜欢的、很舒适又典雅的风格,没想到罗杰斯少爷却挑剔不已。   “庄园也太小了,才这么大点,我在房间岂不是会听到马叫?”南登乡的地皮和港口哪能一样,乡村绅士们可以把主宅、佣人房和马房等都规划的很好,绅士们往常连服侍的下人都只能看到高等侍从,那些下等的侍从甚至不被允许出现在主人面前,而高等侍从经过培训,礼仪规矩无可挑剔,阶层森然有序。   但是艾伦这个别墅虽然并不太大,但是据他介绍也有将近三十个房间,以完整的U型为建筑轮廓,后方才是单独的下人房,更远处才是其他用处的建筑,比南登乡的绅士们所住地方并不差。   “要不我让人带你进去看看?”艾伦早知道这位少爷心情不好在瞎挑刺,往常也就听着他一直念叨,今天却不太好,他赶紧支开罗杰斯,然后才抱歉地对走远一些散步的爱德华和唐飞柳摘帽致敬说:“不好意思,不如我带你们参观下二位暂住的地方?”   “好的。”唐飞柳散步之后,这会儿呼吸着海风,只觉得胸闷的情况缓过来,也对这符合他审美的建筑十分感兴趣,跟着艾伦往房间走去。   这房子一走进去就是直接透光的花园,上面没有封顶,此刻日光照在这里面井然有序被拜访的露天桌椅和草木上,看上去特别温柔。   艾伦带着他们从大门的廊下一直往左边走,上了二楼,绕过二楼客人等待的玄关,进去之后,就是会客的大客厅,一路进去则是小客厅和环绕型的三间卧室——打通的巨大主卧,连通着□□隔壁是配偶的卧室。而在不远处的房间则是一间小一些的房间,里面摆放着挂帽子的架子和衣柜,显然是一个衣帽间。   而此刻仆人们已经把这里全部收拾好,衣帽间被装满了——只是出个门,唐飞柳没想到伊万丝居然给他收拾了那么多东西,大约是他自己没跟来,生怕带漏了任何东西。   “十分抱歉,地方确实狭小了一些,”艾伦显然也有些不好意思,这地方是他歇脚的地方,因此建造起来的时候,虽然房间还算多,但是规格等确实没有那么奢华,房间在唐飞柳看起来,与现代那种大别墅的房间差不多大,倒不会像爱德华之前的城堡和庄园那样,主人房有些过于大和开阔,反而让人睡在里面有时候有些害怕。   “这地方很漂亮!”唐飞柳趴在老式雕花的白木窗栏上往外看,远处是碧波大海,还可以听到依稀的海浪和海鸟的声音,而窗下是整洁干净的草坪,再远一些的同色系白栅栏外面,则是自由生长的绿色植物。   唐飞柳都忍不住看痴了。   阳光沙滩和海边别墅,搁在以前这个景观和位置还有这种规格的房间,他怕不是一晚上至少要花个大几千!   所以唐飞柳是真的十分开心。   而爱德华看到唐飞柳开心,比自己满意还要心情好。他对艾伦点点头,艾伦就直接出了门,而唐飞柳带着笑容痴痴地看外面,他身后,爱德华报臂好心情地看着他——此情此景,正是你在窗口看风景,而你身后的大猫在甩着尾巴看你。   碧海蓝天,沙滩和阳光,金发小天使只穿着白衬衣坐在雕刻着浮雕的窗栏边,阳光给他渡上光晕,他开心地笑着,让人恨不得跪下来为他奉上全世界,只为了求他垂怜一眼。   爱德华慢慢走过去,悄无声息地环绕住唐飞柳。   唐飞柳温馨而感动地依靠着自己的男朋友,只觉得这一刻就是永恒。   睡了一觉,唐飞柳起床之后,听到爱德华和艾伦已经一大早去海边检查出海事宜,顿时觉得轻松许多,他哼着歌下楼,打算吃个悠闲的度假早午餐,然后一下楼,就看到楼下罗杰斯穿着晨起服正在喝牛奶,他脸上像是朝露下的玫瑰,嫩的像是摸一把能捏出水来。   唐飞柳简直都要看呆了,他不由在心里暗暗想——要是有网络和手机电脑,这一对放在现代,光靠着他们站在一起那种闪瞎人眼的光芒,只怕都能成为网红,分分钟开店月入百万。   当然,那还是最差最差的结果。   不过,罗杰斯虽然有天使一般的皮囊,连唐飞柳都看的流口水,但是他一开口,顿时就让唐飞柳清醒了过来,他看了一眼唐飞柳,说:“哎呦,昨天玩的开心吗?”   很好,一开口就是唐飞柳最不想提起的话题。   唐飞柳:深呼吸,我可是在现代活了快三十的人!不能跟这个心智未成熟的熊孩子较真!   他转身打算离开,罗杰斯挑衅未果,更生气了——真不知道艾伦为什么和这个长得跟奶油一样的家伙关系好,好气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第76章 食物   出海的日子早就定了,爱德华想尽快把他需要参与的事情做完,好专心陪着唐飞柳多逛逛,多了解下海商聚集的集市。   他这么想,艾伦当然要配合,于是两人忙的一塌糊涂,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唐飞柳和罗杰斯在家里过招,也是闹得鸡飞狗跳。   唐飞柳原本不想搭理这个幼稚小少爷的,但是奈何罗杰斯拥有和他外貌一样好的挑衅天赋,每天不但嘴上挑衅,而且还要坚持不懈地找事儿,手段极其幼稚低劣,但是却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禀,每次都让人恨不得抓着这家伙像揍熊孩子一样揍屁股。   躲避了好几次,熊孩子却越来越斗志昂扬,唐飞柳暴躁之下,心智也跟着降低了,决定抓住罗杰斯好好揍一顿。   偏偏罗杰斯大约是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唐飞柳和他斗争起来,才发现这位烦人的大少爷真是滑不留手,他屡次抓捕都没真正让罗杰斯落网。   最终唐飞柳终于痛定思痛,他才想起来,他这会儿小身板身体并不好,跑跳起来根本比不上那个娇气但身体健康的大少爷,因此唐飞柳深呼吸,认真观察,发现这位少爷居然极其热爱甜点……不,这位少爷根本就是个吃货!   于是,唐飞柳想了许久,终于在这个下午,进入了厨房,然后拿出闲置许久的技能,在阳光暖洋洋的厨房里,认真地打鸡蛋搅拌放牛奶,弄了好一会儿,在外面悠闲地玩回来的罗杰斯就闻到了一阵轻柔香暖的气息。   “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吗?”罗杰斯眼睛一亮,然后迫不及待地进门,对女仆吩咐:“快给我端上来。”   “那个……是兰斯阁下在厨房……”女仆不安地回答,两位大人不知道,他们这些仆人可是最知道这两位尊贵的先生最近在家里斗法的事情,这会儿说起来,生怕罗杰斯生气。   罗杰斯却没想这个,他站了起来,哼了一声说:“他?肯定是装神弄鬼……”   一边说着,罗杰斯一边没出息地往厨房走去。   那香味越是往厨房去,就越是香浓,罗杰斯闻着闻着,这香甜的奶香味儿里面,似乎又突然砰地升腾起肉香味儿来,他忍不住伸头往里面看,就看到厨房里面,唐飞柳似乎在哼着歌烤着什么,旁边还放着一些小饼干,那小饼干里面夹着彩色的干果,透着黄油浓香的甜味,罗杰斯虽然没吃过这个样子的饼干,可是黄油的小饼干他还是吃过的,他在南登乡,家中是极为守旧的家风,因此其实对黑天鹅城的一些事情知道的并不清楚,因此罗杰斯也不知道,他最喜欢的那些甜点,很多都是唐飞柳给出的食谱。   而唐飞柳,他早就知道罗杰斯肯定来了,因为仆人们的表情就出卖了他们的焦虑,但是开始还是打算捉弄罗杰斯的唐飞柳,这会儿却是真正的心安静下来,他想到最近似乎大家都很辛苦,于是干脆认真地指挥着仆人们,决定真正地给大家做一顿好吃的。   因为还是没找到稻谷,因此唐飞柳只能做面食,爱德华喜欢肉类,并不喜欢吃蔬菜和主食,可是这样并不好,唐飞柳想了一会儿,检查了一下食材,终于才排好了菜单。   而罗杰斯看着唐飞柳认认真真地在做事,看了好一会儿,才哼了一声走掉,当然,如果他能不咽口水的话,相信将会哼的更加有气势一些。   当夜的晚餐让疲惫的艾伦和爱德华有些惊讶——他们对着那盘红红的东西认真观察了好一会儿,唐飞柳才笑着说:“这是番茄肉酱面!”   没错,这么经典的意面组合,唐飞柳居然一直忘记了!   他非常爱吃面食和主食,不过也许是最近太忙,也许是菜谱太多了,唐飞柳在想吃面食的时候,一直是搭配的中式拉面,这会儿想起来这种做法,看着面前色泽鲜艳的面条,闻着番茄微酸混着肉的香气,顿时也口水分泌加快,他招呼着大家说:“用叉子绞着吃就行,快吃吧!”   说完,唐飞柳一口塞到嘴里,入口香浓的肉汁和面条混合,番茄的微酸又减轻了油腻,让人一口吃下去,还想继续再吃,唐飞柳觉得自己简直不能更棒棒了!   看到唐飞柳在吃,爱德华对他在食物这方面可谓是全然的信任,也跟着吃了一口,入口的香浓让公爵大人眯起了眼睛——该说是命中注定还是天赋遗传呢?总之那么多美食,无论是鸡汤拉面还是小肉饼还是馒头和辣椒炖杂菜……爱德华阁下却毫无任何阻碍地第一口就判断出来了,他最爱这个!   大约这就是根植在欧美人民心中的魂,命中注定的真爱,总之艾伦和罗杰斯也尝了一口,艾伦先生还好,罗杰斯第一口就被征服了!   这就是他寻寻觅觅,最好吃的主食!!!   而接下来还在后面,这里靠海,珍贵的海鱼在这里卖的十分便宜,唐飞柳直接问了鱼肉特点之后,挑了滑嫩无骨的鱼做了一条烤鱼!   先是涂了香料辣椒腌制,然后炙烤,最后裹着红油一瓢浇下去,用锅子炖起来,下面铺了些洋葱打底——这道菜可是唐飞柳的精心改良版本,在现代时候,或许有不爱吃羊肉、觉得腥膻的朋友,但是烤鱼,这可是男女老少都最爱的食物。   娇气的罗杰斯显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罗杰斯爱吃肉,但是他不喜欢羊肉的腥味,牛肉倒是还可以,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鱼肉和鸡肉,但是他以往吃的都是简单炙烤的鱼,吃的也大多是鱼本身的鲜嫩,这回第一次试探着吃了一口,罗杰斯猛地看向唐飞柳,那眼神简直像是一见钟情!   爱德华不太能吃辣,艾伦走南闯北,什么都吃过,接受度比爱德华高,但是对烤鱼也是觉得好吃,却不像是罗杰斯那么狂热,不过这番茄意面本身就非常好吃,再说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不能吃辣,因此也给爱德华做了道他最喜欢的黑胡椒烤牛腩,鱼就让爱德华尝尝就好。   唐飞柳好久没下厨,自己吃的也是肚子圆滚滚,他躺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心里还在想……可惜这会儿还没有芥末和酱油那种吃法,不然厨房的鱼还可以用来做鱼生……   不过这是唐飞柳的想法,在其他人看起来,今天的食物十分好吃,尤其是罗杰斯少爷,他晚上根本没怎么搭理艾伦,而是苦思冥想,在第二天的早上,唐飞柳才起床,就发现幼稚爱计较的罗杰斯少爷带着温柔甜蜜的笑容,正亲自给他摆盘好了早餐,旁边的侍女正一脸惊恐地看着他……而罗杰斯发现唐飞柳的第一眼,就带着笑容打招呼:“这不是兰斯阁下吗?您起床了?我已经为您摆好了早餐……咖啡还是我亲手冲的呢!”   唐飞柳觉得他可能是睡迷糊了,他很需要马上躺回床上再起床一次。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罗杰斯就已经冲了过来,亲热地拉着唐飞柳的手,牵着他一路走到餐桌前,然后亲手为唐飞柳倒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这……这里面放了什么?”唐飞柳疑惑地看着罗杰斯,颤抖地发问。   他认真想想,他和这位少爷有来有往地斗法,但是还没到要给对方下巴豆的地步吧?!   罗杰斯显然没明白唐飞柳在说什么,想了一下才笑出来,说:“兰斯阁下你真会开玩笑,我就放了咖啡和牛奶,没有别的!”   “不是……你先告诉我今天怎么这么热情,不然我不敢喝。”唐飞柳认真地直接发问。   “就……就我想说……昨天的东西很好吃,谢谢你!”罗杰斯吞吞吐吐地说着,然后看着唐飞柳显然还在茫然,想了想,又尴尬地说,“我们家的厨娘特别会做点心,我可以和你换吗?”   哦吼,居然真的这么就妥协了吗?!   唐飞柳隐隐猜到这位少爷是有求于他才会这么热情,但是一个人得是思路多么单纯天真才会这么直来直去啊!   唐飞柳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仿佛精灵一般的罗杰斯,心中有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他是在想,幸好这个小少爷命好,长成这样,还是在南登乡那个乡下长大,有人保护又生在地位较高的绅士阶层。   要是他这个性子又这个样貌,生长在无人保护的地方或是更加乱一些的地方……只怕人生路要可怕许多。   不过要是真的换个出身,也许罗杰斯就不会这么天真了,也不会这么……又招人讨厌,但是一卖乖,就又真的挺招人疼的。   这个世界上千人千面,但是能出罗杰斯这么个自信天真的小奇葩,也还是极少的概率,唐飞柳都忍不住被他那样子逗笑了,假装苦恼地说:“可是点心的食谱……奶油蛋糕、糖霜蛋糕、甜面包、华夫饼和饼干……我都有呢。”   这一口气说出来的东西,让罗杰斯瞪大眼睛,他认真地思考,发现他家的厨娘会的东西,显然唐飞柳都会,他沉默一会儿,正当唐飞柳觉得自己是不是把这少爷逗太过的时候,罗杰斯一脸毅然地说:“那好吧……那我只能拿那个来换了!”   当天晚上,爱德华和艾伦吃到了一道十分特别的食物——脆皮烧鸡。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眼里简直快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唐飞柳握着爱德华的手,轻声说,“不过你怎么会把退路留在新大陆?我以为你会一辈子窝在约克。”   要是认真来说,爱德华都算是个半宅男了,整天都在自家区域逛来逛去,也不喜欢交际和舞会,简直是朵小奇葩,唐飞柳还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出远门。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腰疼,正常更新到明天,然后我要收拾行李回老家过年,之间开始随缘更新。   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77章 思乡   爱德华沉默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新大陆够远。”   “什么意思?”唐飞柳茫然地问。   “最近陛下和圣殿矛盾激化了,圣殿如果想削去陛下的助力,我是最为明显的。”爱德华这么说着,瞬间就让唐飞柳担心起来,他赶紧问:“那你会有危险吗?”   爱德华眼神一愣,突然笑了,他看着唐飞柳说:“我是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且,对我来说,这块土地,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他站在海边极目而望,眼底是对远方的向往,他没有骗人,唐飞柳看的清清楚楚,也非常容易明白爱德华的意思——这块被宗教统治的大陆,或许有温柔向善的好人,但是能混到最高处的人,大多都酷厉无比。   那些每年被烧死的同类,那些被活活绞死的跨时代天才,那无数个如艾伦那般别无选择的人和那些无数个枉死的查理曼们……圣殿或许带给了大多数人信仰和安心,却也带来了更多愚昧和蛮横。   人类蹒跚走在时代的浪潮之中,总是这样的,那些走在最前面的人想进步,想把好的东西带给全人类,但是往往这个时候,愚昧者们却不遗余力地阻碍甚至杀死这些人,只是因为越多的人愚昧相信他们,就能源源不断给他们虔诚供给食物和财富。   就像是养着猪牛的人,不希望它们得到解开缰绳、逃离栅栏的智慧一样。   唐飞柳对此十分明白,大约心里揣测一下,就能明白未来一段时间之后,可能这块大陆就不会平静了,这是世俗和圣殿必有的一战,历史的轨迹能证明,只有挣脱这愚蠢的束缚,人类才能在短短的几百年之内,创造出可怕的文明来。   现代医疗和工业革命都将在圣殿坍塌之后发展,就如同当年的欧洲一般。   “……我也一样。”唐飞柳弄清楚之后,不再纠结这件事情,他笑着说,“反正不管去哪里都好,只要我们在一起……啊,还有我哥哥、还有查理曼医生、莉莉她也会愿意跟我们走吧……”   说着说着,人越说越多,爱德华忍不住微笑起来,说:“纳特应当还是安全的,黑天鹅也是……我们不一样,所以……”   因为他们留下来会成为攻讦的借口,毕竟他们相爱还想相守、无法生育孩子,在大众看起来,这是十分违背常态的事情,爱德华当了半辈子约瑟芬陛下手中的刀,如果他独身一人,他是不介意再为约瑟芬陛下继续做事。   可是……现在他不愿意了,他不想因为他的缘故,让最爱的人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所以爱德华根本不想趟这趟浑水,原本他一直屯兵的缘故就是隐约猜到了陛下的打算,这会儿艾伦的提议给了他更为广阔的空间,爱德华考虑了一阵之后,就开始打算把新大陆纳入选择。   唐飞柳对他的想法十分赞同,相比起欧洲这个生存环境,现在去美洲——阳光、沙滩、大海!茂密的椰子树和热带水果植物,还有没被开发出来的巧克力……比起一年一半时间冬天的纳特简直就是天堂!   当然,按照杰斯他们对登陆港口的汇报,他们登陆地点估计还不是热带,但是亚热带也非常好啊!   唐飞柳自顾自说着,简直眉飞色舞,恨不得明天就扬帆起航一样,爱德华看到他这么自在,心中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是不会舍得离开自己家园的,这是人们可在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因为在熟悉的环境、活下去的可能性更大,也能够活的更好,因此就算是出于本能,不到需要背水一战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不想要离开自己熟悉地方的。   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是父母总会跟毕业的孩子说“入行要谨慎”,因为等你入行之后,想要改行,就会付出比毕业多很多倍的辛苦和努力。   不过唐飞柳倒是没有这个烦恼,对他来说,他可是看过美国现代纪录片的,他热爱美食和餐具、家具,因此看那些影片或者纪录片之中,最喜欢看的就是这些,不过也间接明白那个时期的状况,对他来说,那个地方是没有去过的熟悉之地,因此唐飞柳感觉像是要出国旅游一般兴奋,不过他唯一的担忧,就是不知道自家哥哥的想法。   如果要离开很久,那么唐飞柳希望亚历山大也和自己一起,但是他又担心,和他不一样,亚历山大在纳特长大,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如果亚历山大不去,唐飞柳难免就会为了他牵肠挂肚……这个时代通信也不便,万一亚历山大有什么事情,只怕他也不能及时知道。   不过这种事情都要等回去和哥哥商量之后才能得到结果,因此唐飞柳也不再纠结,他们漫步走了一会儿,除了离开港口的,也有到达港口的船只。   唐飞柳好奇地看着那些人卸货,然后拉着爱德华去码头的小酒馆坐了一会儿——他们不敢在外面吃东西,因为唐飞柳知道大家做食物的风格有多么粗狂。   不过点还是点了,就放在一边看着外面,透过玻璃看外面的场景,就像是一副老电影的画面,唐飞柳和爱德华聊了会儿天,感受新鲜的趣味,才一路往自然聚起的类似小集市走去。   唐飞柳倒是不缺什么,因此一路看过去,都十分淡定,没什么特别引起他注意的,直到他在一个橱窗口看到了一堆熟悉的东西。   “……这、这是什么?”唐飞柳看着玻璃匣子里面小心装着的东西,心中都提了起来——那是红色的小香囊,绣着双鱼图案,针脚细密,看上去暗暗流光。   “这是来自神秘东方的刺绣和锦缎所做的花香挂饰……”海商的伙计看着唐飞柳的贵族装扮,十分殷勤地请他们进店子,一边笑着说,“这位阁下您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东西是我家主人从东方带回来的……”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吗?”唐飞柳激动极了,他按捺住自己,却还是泄露了一丝激动,那伙计连忙点头回答,“有的,还有一些东方的丝绸料子和手帕……”   “……还有呢?”唐飞柳问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这个海商大约只是第一次在沿海做生意,因此带回来的东西都是贵族阶层喜欢的珍珠、刺绣、锦缎和瓷器。   “都拿出来看看。”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眼神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锦囊,心中明白唐飞柳其实是在思恋他在现代的岁月——说起来也是人之常情,最重要的时光和那对温柔的父母一起长大,唐飞柳能想起自己的身份,但是感情又是哪里能自己说忘记就忘记的呢?   比起生下来就没有什么缘分相处的母亲,唐飞柳想念她,也想念温柔威严的老道格,但是他依然觉得现代的那对温柔包容偶尔小气搞笑的父母,依然也是他的父母,他依然还是想念他们,想念到只是看到关于他们的一点遥远的东西,蓝眼睛里面就弥漫了泪水。   “……把这些东西都送到半山腰那座房子里。”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看着看着,竟然哭了出来,顿时叹了口气,小心地帮他擦了擦泪水,然后说,“我让他们送回去再看,好吗?”   “恩。”唐飞柳闷闷地点头,也不敢再看下去,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任爱德华牵着就往外走去。   思念无法回转的事物,无法触摸的未来……都是十分可怕的事情,是让人难过的事情,唐飞柳虽然知道,还是大哭了一场。   这一天的逛街让他伤怀无比,回去之后,爱德华也不敢真的让他接触那些古老神秘东方事物,而是连着几天带他散心,想要分散他的注意力。   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的意思,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他也不想这么让爱德华担心,可是他一想到都没来得及跟他们道别,此生竟然就再也不能相见,就难受的一直止不住眼泪。   不过好在连续几天散步爬山,爱德华又各种找稀罕事儿,还真的让唐飞柳找到了喜欢的事情。   唐飞柳喜欢的那些东西,爱德华心中都清楚,美食……这就不想了,唐飞柳做的东西最合他自己的胃口;而珍贵的珠宝华服、罗杰斯喜欢,唐飞柳却不是特别在意,而唐飞柳喜欢花纹特别的骨瓷餐具和手工物品,爱德华干脆带着他逛一些各种风格的器具。   每个海商都有自己的熟悉航线,彼此之间进货的搭档也不一样,摆在一起,还真是琳琅满目,唐飞柳坐了小半天马车,到了海商聚集的小镇,也是海商们的货物中转地,在那边逛了一下午,终于慢慢注意力被分散开来。   主要是,真的太多漂亮的东西了!   这个时代漂亮的器具大多是人力所做,与后世那些一模一样的流水线作品不一样,纯手工的作品总有工匠自己的思考和特质在里面,唐飞柳得到了一个大木箱全部妥帖收起的金器镶嵌宝石的餐具。   没错,是金器餐具!   上面镶嵌着彩色宝石,按正常人想,这种搭配应该十分的色彩斑斓,很难搭配的好看,可是这套具有浓浓印度风情的器具,带着让人目眩神迷的色彩,金器的鲜亮和珠宝交相辉映,看着都让人感觉幸福。   唐飞柳上辈子也收集餐具,三百多一个的骨瓷盘子他也勒紧裤腰带买过,更别提什么南瓜锅心型锅,色彩斑斓的装点厨房的东西他都爱!   但是他就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这么豪华的东西!而且还是这么有异域风情的东西,让唐飞柳十分激动,而更让他激动的,则是这位从印度半岛回来的海商,据说还带回了一种当地的糊糊香料,成为卡利,据说味道辛香,加入在什么东西里面吃都十分好吃。   可惜这海商开的价格有些高,且有人闻过,觉得味道十分奇怪,并且海上对烹饪方法也似乎学的不那么明白,这会儿都砸在手里了。   唐飞柳怎么听都是咖喱啊!   他顿时就兴奋地让人拿出了那珍贵的香料,然后果断地下手全包了下来!   不管是什么时代,购物果然是让心情变好的利器,唐飞柳转了一圈,采购了好几套足以招待十二人左右的餐具、下午茶骨瓷、绘着花朵的小杯盏、还有一套极其珍贵的水晶套盘。   “终于可以把家里的餐具全部换掉了!”唐飞柳开心地说。   爱德华第一次发现,显然他的爱人对家里的厨房布置居然有这么不满意。   “你可以让他们换掉的。”爱德华轻声不好意思地说,“或者我为你再建造一个你喜欢的厨房?”   爱德华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唐飞柳喜欢烹饪,但是他自从和爱德华在一起之后,越来越少享受单纯快乐的烹饪时间,都是因为他现在身份已经不一样,厨房在房子的一角,一般都是下人去的地方,主人是不该去那里的,装饰自然也不那么漂亮,唐飞柳最爱呆在厨房做好吃的,也是他放松的一个方式,但是他一去所有人都不自在,尤其是在皇城……他基本就只能站着吩咐,仆人们根本不敢让他亲自动手。   想到这里,爱德华顿时觉得自己操心其他事情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顿时有些内疚。   而唐飞柳想了下,他摇摇头,轻笑着说:“……还是不要了,不过如果以后的话,我希望有一间透光特别好的厨房,我自己装饰,然后谁都不许进来!”   “遵从您的意志,阁下。”爱德华轻笑着回答,牵着他送上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兄弟们的地雷:   汤圆糯糯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10 18:53:48   五三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11 10:34:40   WY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11 14:15:12   WY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11 14:15:16   WY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2-11 14:15:29   以及本人终于要回乡下了,激动。   大城市便捷有趣,像是魅力四射的大美人,小城乡村就像是秀丽的小家碧玉,哎呀,朕要把一碗水端平也是很难啊(叹) 第78章 尝尝   快乐的假期是短暂的,在做好这边工作之后,唐飞柳就一路启程,和爱德华一起回到了皇城。   上层的气氛微妙紧张,下面很多人却一无所知,却也不知不觉被推着走,只是未曾察觉。亚历山大的医院开始有越来越多的患者,但是据说也因此有了圣殿忠实的信徒在外面唱着圣歌劝大家回头是岸。   闹得最大的是马奇公爵的私生女和情妇来到医院求医,被马奇公爵发现,他竟然直接举剑杀死了他的情妇和私生女。   这件事情在这个时代,原本没有什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夜之间闹得满城皆知,甚至连约瑟芬陛下都惊动了。   却原来,这其中居然还有劳拉小姐的功劳。   劳拉小姐在来到皇城之后,在亚历山大的介绍下,她最终主动说,希望能够学习当一名护士,刚好那时候救济所缺人,而劳拉小姐刚开始还身娇体贵的犯了一些错,被查理曼先生训如狗,结果没多久,大约是真的热爱这个,还有性子里那股烈劲儿,劳拉慢慢开始上手,在查理曼加入帝国医院扩展招生的时候,居然把这个劳拉小姐也给算了进去。   女医生,虽然是个女实习医生,但是依然在当时引起了许多人的反抗和不适,而查理曼医生更厉害,直接说:“不爱学的就离开,我不需要会对我指手画脚的学生。”   这句话一出口,再没人敢叨叨了,劳拉就这么留下来,甚至还成为了最为优秀的学生之一,尤其是作为经历过磨难的人,劳拉心更细、更加沉稳,查理曼越来越重视她,也渐渐开始让她负责病人。   咳嗽风寒在帝国医院来说已经不算是特别严重的事情了,只要没发炎,问题都还不大,倒是发热是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对退烧来说还是物理降温较快,马奇爵士的私生女就是发热,才被她的妈妈偷偷送过来的,那是劳拉第一个治愈的患者。   那位私生女性格温柔,是个标准的贵族小姐,她非常感激劳拉对她的帮助,多次来给劳拉送吃的、甚至在劳拉空闲的时候,两人还会约着逛逛铺子什么的,也是因为这样,才被人发现,然后告知了马奇爵士。   马奇公爵这会儿正努力帮着圣殿制造舆论,结果女儿却被人发现在敌方治疗好了病症,马奇公爵怒意大起,当天就去了情妇那里,争吵之下,居然直接杀死了这母女二人。   这种事情实在是令人发指,纳特民风虽然歧视女性,把女性当财产和物品……但是在冷酷真相之外,总还包裹着糖衣,自诩上流阶层的人可干不出这样粗鲁的事情。   他们可以剥夺女性的嫁妆和家族财富,但是骑士精神刻在教养和骨血里的人——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最早觉醒的绅士或是大部分伪善者——总之,大环境虽然恶劣,但是一个贵族,可以剥夺自己情妇的经济来源,可以逼死她们,却不能自己动手杀死她们。   那是不一样的。   逼死她们再落几滴泪,说不定还能落个情深似海的好名声,直接杀人,那可就是连遮羞布也不要了。   而马奇公爵在盛怒之下,大约那位小姐与劳拉交好,受到了劳拉的鼓励,因此性格也变得不那么懦弱,可能这刺激了在外界失败了许多次的马奇公爵,总之……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那是劳拉的第一个朋友,劳拉也根本不知道那天夜里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她十分内疚,只是她没哭,而是直接找到了她的老师查理曼,查理曼俗事不通,又叫来了亚历山大。   对亚历山大来说,这事情令人恶心愤怒,而马奇公爵又是躲在那在医院门口闹事的主使,无论出于什么,亚历山大都不想让这件事情作为家事被略过去。   而幸好托医院的福,亚历山大有资格对女王进行书信的汇报甚至是申请求见,总之亚历山大进宫之后,第二天开始,马奇公爵杀害了情妇母女的事件就变得众人皆知。   在一个讲究面子和风度的国度,你私下无论做了多么恶心的事情,只要你不被发现,你就是一位绅士,当然,以马奇公爵的身份,其实就算做了,也没人敢给他难看。   但是这回显然是有身份更高的人想对马奇公爵出手。   总之,等到唐飞柳回来的时候,马奇公爵已经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谈资,而且借着这个机会,他还被陛下好生训斥一通,顿时安分了许多。   当然,也许他只是因为不得不暂避风头。   不过这个结果其实依旧是让人十分不满的,毕竟那可是两条人命,而马奇公爵却根本什么都没付出!   这就是贵族阶层的特权,当唐飞柳这样的人站在这个位置,他会利用这个特权去做很多很好的事情,那比他是个小人物得到的推广速度快很多,很快让大家得益;但是换成马奇公爵那样的人,就会变成一块让人不舒服的绊脚石。   而就是这个时候,据说马奇公爵在回家的路上被拉文侯爵拦车决斗,马奇公爵没敢答应,直接缩在马车里。   而拉文侯爵发泄无果,直接登门来了爱德华公爵的地盘,一进门就不爽地大吼:“啊啊啊啊爱德华,快出来,马奇那个胆小鬼真是气死我了!”   话说到一半,他就看到从里面的用餐室走出来个熟悉又陌生的人——赫然就是本来正在房间捣鼓在海边购买到的香料的唐飞柳!   “……什么味道?!”拉文侯爵进来之后,这一闻,才发现室内都是醉人的香气,他看着因为仆人通报特地出来的唐飞柳,十分自来熟地笑着说,“小朋友,你们家藏了什么好吃的?”   “……没有藏,不过爱德华现在不在家哦。”唐飞柳认真地说,“他刚出门,好像是陛下有什么事情。”   “啊,不用说我也知道……是因为莱特死了的事情吧。”拉文叹了口气,显然也对这事情有些黯然,唐飞柳被吓了一跳,他惊声问,“莱特死了?!”   “你不知道吗?”拉文被唐飞柳的反应也吓了一跳,他说,“……那我是不是不该告诉你?”   显然明白自家好朋友是什么性格,估计是故意瞒着眼前的年轻人,拉文觉得自己揍人不成是不是特地上门挨打了,可是唐飞柳却连声追问,他叹了口气,才说:“好吧好吧,我告诉你……但是你不许告诉爱德华是我说的!”   “保证!”唐飞柳认真地说。   “顺便把那好香东西再给我端一盘!”拉文非常厚脸皮地加码。   “那个还没好,一会儿给你吃!”唐飞柳果断答应,拉文才从头解释起来。   莱特王子其实已经自杀了好几天。   他在试图行刺约瑟芬陛下之后,就一直被拘禁在皇宫里,约瑟芬陛下没有让人放他走,但是也没让人苛待他。   就如同他还是王子时候的岁月,可是莱特整个人已经崩溃了,他无法承受这一系列的变动,最终决定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的骑士亲手为他送上了长剑,用来保护莱特的长剑、那把莱特亲自赐给骑士的剑,结束了他困惑而又狼狈的一生。   莱特王子不算是个合格的王室中人,他甚至不算一个完整而完满的好人,他身上有许多无法回避的罪孽,但是他的一生也令人唏嘘。   从儿童时期被送走学习,目睹朋友受到迫害的悲伤、自己也被猥/亵……放在伟大人物的传记里面,那大约是埋下复仇的火焰和种子。   放在一般人身上,则大约只有痛苦和绝望。   而莱特更不一样一些,他是个心思细腻而又害怕的孩子,那些童年过往和后来成人之中,莱特一直没有积聚起勇气为自己而战斗,他一直在狼狈地寻找庇护。   他求救过很多次,最开始就是自己的哥哥查理,可是查理是注定要继承王位的人,帮助莱特去与未来将会给他授予皇权的圣殿斗争?查理选择让莱特忍着,他认真地威胁莱特,让他不许把这些事情说出去,否则他将会在继位后让莱特一辈子留在圣殿服侍。   莱特十分害怕,他一直咬牙忍耐着,每当那带着皱纹的手亲切地摸着他的头发和脸,每当那个可怕的老人笑着抚摸他的同伴们,莱特就吓得恨不得发抖。   然而莱特尽管如此害怕,还是非常想帮助自己喜欢的温柔哥哥,但是他当时才六岁多,虽然是纳特的王子,但是没有人会把个孩子当回事儿,莱特与丹尼每天在一起,但是当那位大人牵着丹尼往偏僻的后殿走去的时候,莱特不管怎么哭闹,都无法阻止他的朋友被恶魔带走。   深刻的无力和绝望让莱特害怕,但最终让莱特崩溃的,是丹尼在十二岁生日之前,吊死在了自己的床头。   莱特开心地推开房门,是因为他得到了纳特皇室成员每个人都有的年礼,他想跟当初刚来时候就一直照顾他的大哥哥分享,可是他一推开门,就看到璀璨的金色光芒,透过彩色宗教画的玻璃窗,折射出光怪陆离的波光,照耀在那头浓密卷曲的金发上……年幼的丹尼被吊在床柱横栏上,微微晃动,在光晕下,像是要展翅欲飞的天使一般。   莱特一直站在那里看着,一直看着。   直到有仆人找来。   而那一年从圣殿回来,莱特找到了自己的母亲,抱着自己可能会被处死的恐惧,说出了关于圣殿的一切。他哭着请求不要再把他送去了,约瑟芬陛下让他养病了三个月,当时的皇帝陛下不喜这个胆小的幼子,在情人的撺掇下,冷酷地要求把这个孩子送走。   那时候开始,约瑟芬陛下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和传闻之中不同,纳特母狮约瑟芬陛下,那时候其实性格不算强硬,她很坚强,但是也有自己的软肋。   只是她到底斗不过皇帝的想法,莱特哭着被送走,据说约瑟芬皇后也哭得眼睛都肿了。   那是幼年莱特心中最为温柔的回忆,他的母亲为他哭,虽然无法阻止他再去那个可怕的地方,可是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莱特小小的心中记下了那些眼泪,从那之后,他变得更加乖巧开朗起来——这其实非常可怕,因为那些恐惧和仇恨没有被宣泄,没有找到个体面合理的发泄口,就像是还没燃起的火焰、闷成一团,不发泄出去燃烧别人,就是把自己活生生憋得如暗火日日焚心,仿佛不得超生的怨魂一般。   但没有人注意到可怜的莱特,他就这么一天天长大,终于熬到爱德华到了皇城,约瑟芬皇后倾心培养这个侄子,并韬光养晦,在几年之后一举解决了风光无限的敌人。   外人听起来不过是一段皇城之中并不新鲜的权谋往事,身在其中才会知道,那段时光让这些胜者到底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约瑟芬皇后付出了当年那个柔软利落的女孩;付出了那个被情妇特地安排的下仆带歪、心狠手辣的大儿子;付出了那个小小一团、钻在怀里祈求庇护的小儿子……   仇恨和权利让很多人倒下,让当年和母亲相依为命、挂念弟弟的查理从难过奋斗,到心狠手辣;让胆怯的莱特变得阴郁,仿佛黑暗之中的藻类,他害怕一切,甚至包括害怕自己,可是表面上行事却越来越荒诞,似乎很多人都喜欢他,但是他的世界里,他永远停留在了当年站在门口、看着丹尼尸体的时光……   唯有约瑟芬皇后是不一样的,她累积了越来越多的愤怒,最终浴火重生,当她的天真都被燃烧干净之后,她变得更加强势甚至强横,她带着仇恨而来,杀死了所有的敌人,她憎恨他们,甚至憎恨她自己……   “陛下不敢面对莱特,她希望莱特能有新的生活,是因为她一直觉得对不起这个小儿子……”拉文侯爵轻声说着,他的母亲当年曾是约瑟芬皇后的闺中密友,常年自由出入皇宫,对当年的秘辛知之甚详,甚至连爱德华不知道的一些陈旧往事都知道。   唐飞柳脸上露出不信的表情,不是他怀疑论,而是当时约瑟芬陛下看到莱特王子的表现,怎么看都不像是非常关心自己儿子的样子。   而拉文显然发现了,他笑了下,摇摇头,说:“其实我也不懂,不过我母亲当时和我说,约瑟芬陛下曾经崩溃过,她恨当年所有人……包括她自己——她觉得当年如果她不要那么懦弱,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如果早一些振作起来,情妇无法壮大,权利不会偏移,那么她就能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和所爱之人,就不会闹到现在这个地步,仇敌已经死去,可是活着的人依然活在昨日的阴霾之中,约瑟芬陛下日日看着,心中那团怒火从未消失过。   唐飞柳听明白了,他轻叹一声,就在这时,厨房走出来女仆笑着说:“先生,咖喱鸡肉弄好了。”   “咖喱鸡肉?”拉文顿时一丝八卦的心都没有了,嗅着那股浓香,早已经坐不住。   刚才那一丝阴霾和压抑顿时被女仆打断,一扫而空,唐飞柳看着拉文那闪亮亮的眼神,笑了一声,招呼说:“那就按我刚才说的,弄一些给拉文阁下尝尝吧。”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过年似乎有魔力,感觉积攒一年份的懒惰都用在这儿了! 第79章 凶光   马奇公爵杀人事件似乎并不如大家开始想的那么容易结束,皇城之中两方对立的势头越来越严重,好管闲事的拉文侯爵把马奇公爵揍了一顿,据说两人家族一直对立,马奇公爵甚至曾多次嘲讽拉文的父亲是个蠢蛋,竟然被女人掌控了心神。   总之这些都是皇城暗流汹涌下的表象,在种种摩擦之中,爱德华不自觉地被拖着往这暗流之中涌动。   皇城之中守卫开始越来越森严,这个夜晚,爱德华连夜要求护送唐飞柳离开,暂时回到他的封地。   “……你先告诉我,把我送走是为了让你做什么?”唐飞柳以前看电影的时候,总会忍不住埋怨那些危险之中不肯离开,还磨磨蹭蹭拖拉时间的人。   可是轮到自己的时候,就知道为什么如此老套的画面会一再重演——因为当你挂心一个人的时候,你绝对做不到如此冷静理智地离开,尤其在明知道对方要身涉危险的时刻。   而爱德华不肯正面回答,这让唐飞柳更紧张了,皇城之中的氛围已经越来越差,各种摩擦越来越多,骑士们甚至公开决斗,已经有了死亡的名单。   这些都只是一些表面上的事情,在权利的中心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从莱特王子死亡开始,约瑟芬陛下就脚步越来越急,改革的成功让这头母狮有了更为强大的威慑力,唐飞柳总觉得有些不好的事情在被酝酿。   “爱德华,回答我。”看爱德华移开眼神,唐飞柳盯着他,扳过他的头,让他正视自己,唐飞柳认真地说:“陛下到底吩咐了你什么?”   “我得离开皇城,去做一些事情……”爱德华回答的没有那么明确,唐飞柳生气了,他对外面高喊一声:“伊万丝,你进来!”   “阁下?”伊万丝没一会儿推门进来,一脸茫然地看着唐飞柳,显然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   “爱德华说要离开皇城,去办些事情,戴夫爷爷不在,你告诉我,这个事情,通常会是什么?!”唐飞柳怒气冲冲地看着爱德华,对伊万丝说。   “伊万丝!”爱德华低沉着声音,威慑地对喊伊万丝的名字,显然不愿意伊万丝说出他要做什么。但是伊万丝愣了一下,看着唐飞柳,十分自然地躬身回答:“公爵阁下应当是要率领骑士去进攻某个领导,或是为了刺杀某个贵族……”   纳特这个时代,还没有真正的军队,因为太过穷困,根本养不起那么多正规军,骑士就是这个时代的尖锐军队,而暗杀和强移动性的偷袭是这个时代最主要的作战方法。   唐飞柳就算之前不知道,在耳濡目染这么久之后,也知道拥有一位骁勇善战的黑公爵到底对陛下意味着什么——平时享受多么好的待遇,在这种时候,就要付出多少血汗。   所有人都觉得黑公爵深得陛下倚重,爱德华此前也没觉得用血汗和杀戮换取地位有什么不好,但是此刻看着面前的唐飞柳红着眼圈,竟然快要流泪,他顿时心纠结成一团,轻声说:“你放心,兰斯,我从未有过败绩……”   “是啊,你当然没有!”唐飞柳听他说话就生气,一把扒开他的衣领,大声说,“你只是留下了这些伤疤而已!”   初见面印象极深的、那几乎劈开一半的砍伤,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伤疤,往日看着就已经够触目惊心,唐飞柳无法想象,在爱德华的身上再出现其他的伤……甚至他若是救不回来……那该怎么办?   “我必须要去。”爱德华看着唐飞柳,认真地解释说,“不管是出于什么,我都要去。伊万丝,你照顾好兰斯,知道吗?”   “遵从您的意志,阁下。”伊万丝谦卑地鞠躬,然后爱德华大步走出卧室,唐飞柳想要起身跟上去,却被伊万丝恭敬地拦住了。   伊万丝一贯是最为忠诚的仆人,最为亲切的朋友,但是此刻,他却拦住了唐飞柳的去路,严肃地说:“阁下,您最好听公爵大人的话。”   “什么,伊万丝,为什么你也这么说?”唐飞柳十分难过,他说,“……为什么每次都是爱德华,为什么一定要是他,约瑟芬陛下手上那么多人,为什么每次遇到这种事情,都让爱德华冲在最前面?”   “因为黑公爵是不一样的。”伊万丝轻声说,“……而且,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陛下只能赢,不能输。”   “到底是怎么回事?”唐飞柳听着伊万丝说话,显然伊万丝知道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唐飞柳顿时急了,他看着伊万丝,说,“你不许瞒着我,不然我不会回约克,我要是一路偷跑,你们也很麻烦吧?!”   “莱特王子死后,他的骑士连夜逃走,前几天我们才知道,那位骑士赶往了圣殿,刺杀了教皇。”伊万丝果然知道,说话也条理分明,他波澜不惊地讲述着莱特王子死后一系列事件,听得唐飞柳瞪大了眼睛。   在刺杀事件之后,那位骑士并没有逃走,反而想办法联络到了一些受害者,将那些龌龊往事公之于众。   虽然大部分人都沉默了,但是总有不甘心自己的孩子就这么死去的人,丹尼可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于是在最初的引爆之后,圣殿大怒,他们发动了忠诚的大贵族和王室,将要对纳特进行远征。   目标就是纳特皇城。   而约瑟芬陛下本该退让求和,可是大约是最近纳特的成功让她得到了底气,她征召了一群盟友,以最新的一些技术和最主要的食物增产方法作为交换,和他们组成了新的联盟。   这是一场必然的战争。唐飞柳知道,毕竟在真实的历史上,在技术萌芽期,需要发展和进步的人类,必然要打响与代表着愚昧和守旧的宗教之战。   只有战胜,人们才能往前走,若是输了,则现在所有的进步和改善都会被抹杀,人们将只能再次眼睁睁走入吃不饱饭也不能合理利用食物的时代。   但是就算是作为一个新式的、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作为知道这场战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人,唐飞柳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如此可怕的自私——他无法接受爱德华受到危险。   就算知道这场战役无论失败成功,都将让黑公爵的家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闪闪发光,唐飞柳依然自私地希望,不要是爱德华,不要是他的爱德华遇到危险。   “兰斯,你不要想太多,公爵大人自己一直也在等待这场战争……”伊万丝看着唐飞柳的样子,暗叹一口气,蹲下来对着唐飞柳轻声说,“你知道当年黑公爵留在皇宫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所有人都说是黑公爵来找陛下求助……但是真实的情况,其实是约瑟芬陛下找到他。不过当时公爵阁下并不想留下来,是约瑟芬陛下给了他一个重要理由,他才留在这个地方。”   “……什么?”唐飞柳听着,才抬起头,他看着伊万丝,不明白这个时候,为什么伊万丝要突然跟他讨论这个话题。   “当时公爵阁下其实状态很差,是陛下用几句话激他,他才留了下来。”伊万丝轻声说着,仿佛他亲眼见过十几年前的事情一般。   当时的爱德华才从高塔里面走出来,人生第一次出门,他的精神状态很不对,约瑟芬陛下派人找到他的时候,彻底没人照顾的爱德华一身脏臭,正躺在草地上看着蔚蓝的天空,整个人仿佛痴傻。   下人把爱德华带到约瑟芬的面前,无论约瑟芬说什么,爱德华都只是痴痴地望着天空,然后约瑟芬陛下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这个侄子,在很久之后,爱德华终于对她说话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放我出去,我要看天空。”   那时候是纳特的夏季,碧蓝的天空让人们都已经看腻,但是爱德华却着魔一样,一天一天地盯着蔚蓝的天空看,似乎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愿意做。   当年跟在约瑟芬陛下身边的人都不知道这两人私下聊天时说了什么,总之在不久之后,爱德华公爵就开始正常起来,他一举一动开始产生了锋芒,他悍不畏死,无所顾忌,于是反而越战越勇,最终成为了如今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黑公爵。   “那个时候,约瑟芬陛下对公爵说——你想报仇吗?”伊万丝用平静的语气对唐飞柳说话,他幽深地看着唐飞柳,似乎在揣测,似乎在打量,而唐飞柳呆呆地听着他说话,似乎看到了那个从黑暗之中走出来,目露凶光的少年黑公爵。   穿着华服的皇后看着他,这是一头蛰伏的母狮在训导新的小狮子:“……杀了那些污蔑你的人,你可以编造新的历史;你想要夺回的那面墙壁,需要用你兄弟的血才能换回。”   而少年黑公爵眼神从蔚蓝的天空往下,从窗户挪到面前的皇后脸上,他的眼神从幽暗空茫到坚毅,最终定格成一抹凶光。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我们继续搞建设,希望这个月能完结! 第80章 王子   “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唐飞柳看着伊万丝,他弄懂了为什么爱德华一定要去这场战争,这是复仇,也是了断。   他是一定会去的,不但唐飞柳无法阻止,只怕爱德华自己都无法阻止自己。   可是那些秘辛都似乎是只有爱德华和约瑟芬陛下能知道的往事,为什么伊万丝会知道?唐飞柳心中隐约知道伊万丝是有些不一样,但是他此刻看着面前的伊万丝——他在黑天鹅的忠诚朋友,一路以来的贴心男仆,他们曾一起坐在牛车上笑着聊天,也曾穿行于城堡的每个拐角。   当初伊万丝没有跟来皇城,唐飞柳就大约知道了这个人应当是有什么不同的,虽然爱德华对待他似乎跟普通仆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唐飞柳还是敏感地意识到了什么。   而此刻伊万丝如此轻描淡写地叙述着深宫往事,那些黑暗的、不可告人的过去,他却全部如数家珍……那些往事,有些甚至是伊万丝很小很小时候发生的。   “……兰斯阁下,你应当已经猜到了,我为什么不来皇城的原因。”当时唐飞柳是曾经私下问过爱德华,但是爱德华只说了“皇城有伊万丝不愿意见的人”,唐飞柳想了下,有些没底气地说:“……我以为你是某位贵族的私生子。”   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太常见,而爱德华给出的信息差不多也是这个方面,只是伊万丝轻笑了一下,点头然后说出了让唐飞柳头皮发麻的真相:“确实是……我是那位陛下与一个小贵族的孩子。”   “什么?!”唐飞柳顿时惊吓的脱口而出,然后猛地捂住嘴巴。伊万丝被他的反应逗笑了,他和唐飞柳相处时间较久,因此大约知道唐飞柳的思维方式,他笑着说:“……没关系,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陛下上位之后也曾多次写信给我,在前不久她还托人带话,她想让我跟随她去学习……”   纳特人说话的方式都比较委婉,而伊万丝开始也是如此说话,在发现唐飞柳一脸茫然的时候,他才彻底笑了出来,摇摇头用唐飞柳式的语言说出了他的故事。   唐飞柳这才明白,伊万丝的出身和遭遇之曲折,其实与爱德华相比,也不遑多让。   伊万丝的出生是个意外,他是查理这个正统继承人出生之后,某次皇后舞会上的产物。当时查理已经三四岁,皇帝陛下当时正与某位夫人打得火热,因此皇宫之中几乎每天都是舞会和歌曲,充满了奢靡和欢笑。   而那时的约瑟芬皇后还是个婚姻刚出现问题的女人,她那时候还很爱自己的丈夫,她的性格明媚热烈,皇帝当时还很爱她,只是当他管不住自己出轨之后,骄傲的约瑟芬皇后对他再也没有好脸色,还搬出了两人共同的卧室,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   年轻的约瑟芬皇后忘了,皇帝不只是她的丈夫,他更是皇帝,他们的婚姻并不只是感情的结合,而是政治的权衡。   可是约瑟芬皇后也是生长在实权领地的小姐,她在此之前,人生从未收到过挫折,怎么可能甘心就这么妥协……其他的贵族或许可以忍耐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只要能表面达到和平就好,但是约瑟芬皇后却不堪忍受,在她还在为感情难过的时候,那位情人却已经趁着皇帝皇后离心的时候,稳稳地扎根,甚至怀上了孩子。   皇帝为了庆祝这位情人的喜事而举办宴会,长达半个月,美酒和欢笑围绕着皇城,约瑟芬皇后听着外面的热闹,在某一天打扮好,直接出现在宴会上。   那个小贵族也是一位骑士,他开始见到约瑟芬皇后的时候,就为她神魂颠倒,大力地传扬皇后的美貌,甚至愿意为她献上忠诚。   最开始约瑟芬皇后只是为了赌气,但是年轻而热烈的骑士一片赤诚,没多久竟然真的在性格热烈奔放的约瑟芬皇后心中驻扎,两人竟然真的爱上了彼此。   他们在皇宫之中约会,皇帝忙着会见情人,一开始还不知道后院失火,等他发现的时候,约瑟芬皇后怀上了孩子,正心中惊恐,就得到了噩耗,那位小贵族被驱逐出皇城,并在出城没多久惊马而死。   这只是个借口,所有人都知道,这绝对不是个意外,而约瑟芬皇后在皇帝怒气冲冲来到她的寝宫的时候,与皇帝大吵一架,她哭着怒斥皇帝先背叛她,并提出要和皇帝离婚,并驾车第一次回了邻国的娘家法兰。   他们的婚姻在当时已经无以为继,皇帝也想换掉这个皇后,但是皇帝的婚姻破裂和离婚不是他们能决定的,在身后的政治关系调停下,约瑟芬皇后在娘家偷偷生下了伊万丝,然后在家人的劝说下,再次回到了皇城。   大约是失而复得,或是其他因素,总之这次回到皇城之后,约瑟芬皇后和皇帝两人感情缓和了一阵,并在没多久怀上了莱特王子。   但是在约瑟芬皇后再次怀孕没多久,皇帝陛下再次迷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他甚至让那个女人住在皇宫之中,每天一起饮宴会客,仿佛他们才是真正的夫妻。   而约瑟芬皇后怀孕之后心神疲惫,剩下莱特的时候,因为那个女人派来的人,生了一场大病,那个冬天,约瑟芬皇后差点没熬过,她再次走出那个卧室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季,她走了出来,身体瘦的脱形,想要处置那位情人,却发现证据居然已经被消灭干净,不但如此,整个宫室之中,竟然已经没了约瑟芬皇后这个人一般,她只要走出寝宫,外面的一切,已经换成了新人做主。   不但如此,皇帝也多次在会见大臣的时候提出要换皇后。   而约瑟芬的病一直拖延那么久,大约也有想要让她就如此病逝的想法在里面,约瑟芬气的发抖,可是却像是失去利爪和尖牙的野兽一般,就这么被囚困一样在后宫苟延残喘,如此生生挨了快六年之久。   那段时间到底都有什么样的故事,无人得知,而世人知道的是在这六年多里面,查理王子渐渐从那个温柔恭敬的小王子变成了浮夸自负的蠢蛋,没多大的莱特王子被送往圣殿学习,约瑟芬皇后呆在后宫,咬牙隐忍,打落牙齿和血吞,一直忍到爱德华来到皇城。   其后的故事被很多人津津乐道,而伊万丝说的则是那些不为人知的角落,他说那些年,约瑟芬陛下不好过的时候,他也过的并不好,约瑟芬皇后那几年之所以被打压的那么凄惨,也是因为在疼爱她的父亲去世之后,继承家业的弟弟与她年纪差距很大,少年时代基本没怎么相处,约瑟芬就已经远嫁,而约瑟芬的弟弟虽然待她并不差,也愿意帮助她,但是到底不如父亲那般上心,只是让人固定照应,不让约瑟芬真的死于深宫罢了。   但是真的要再说些别的什么,比如钱财或是势力的支持,也没有太多了。   不过这些也已经算是做的很好的,只是对于伊万丝这个私生子,这位弟弟却更为不上心,他直接让自己的夫人安排,这位新任的夫人也图省事,直接把伊万丝丢在乡下的庄园里面,偏偏安排的仆人也不是什么老实人,伊万丝在乡下长大,每个月拿到的钱都没花在他的身上,仆人吃着甜面包和烤肉,他却经常饥一顿饱一顿。   伊万丝就跟乡下的野小子一样,每天在田间玩耍,偶尔抓到青蛙或是蛇,就直接烤来吃,直到约瑟芬陛下杀死自己的对手,然后开始发展出自己的势力之后,被关在乡下的伊万丝才第一次被人找到。   约瑟芬派来的贴身侍女到达地方的时候,伊万丝正被吓得不行的管家抓着,一路疯狂地往屋子里面拽,他哪里想到这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还有被问起的时候,而且竟然不是让他们送回去,而是直接来了人,半路才让他们知道消息。   于是在猝不及防之间,约瑟芬陛下的侍女看到了令人心碎的一幕——这位尊贵的主人被仆人们照顾的仿佛乡下的野狗一般,满身都是泥巴,头发散发出肮脏的臭气,他住的房间竟然不是采光最好的主人房,而是庄园的偏僻角落,十分小的房间,里面的被褥都已经又硬又黑,床头放着吃剩的半块黑面包,贴身侍女是约瑟芬的亲信,那一瞬间气疯了,于是让人彻底搜查了这个庄园,才发现这庄园的管家住着最好的房间,里面是柔软的丝绸和吃剩随手放着的精致甜点,他穿着主人才能穿的绸缎衬衫,打扮的像是个小贵族,甚至还在村庄里找了个女孩当情人!   两人俨然是把这地方当成了自己的产业,毫无遮挡,知道这消息之后,侍女牵着懵懂的伊万丝,就直接上了马车。   伊万丝那时候第一次见到打扮的如此矜贵的女人,他本以为管家的情人已经是世界上穿着打扮最华贵的女人,但是侍女一出现,就把她衬得黯淡无光。   他听侍女说,他的妈妈来找他了,伊万丝当时激动的不行,他日思夜想,每次受到委屈都会想他的父母在哪里,为什么把他丢在乡下这么多年,竟然从未来看过他。   而这一天,他被侍女牵着,一路上了马车,看到耀武扬威的管家和情妇被捆着,所有的仆人都被绳索栓起来,平日高高在上的仆人们都在惊恐地哭泣,还有人互相检举平日谁虐打小主人最多最狠……   侍女心疼地流眼泪,伊万丝却毫无所觉,他对苦难已经习惯了,他激动地想要见到自己的母亲,一分钟也不愿意等待。   他们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约瑟芬的娘家,侍女把没有洗漱的伊万丝牵出来的时候,伊万丝的舅母脸色顿时苍白。   连这些年来从未关注过这个私生子侄儿的舅舅都惊呆了,他先是惊愕,接下来是勃然大怒,疯狂地怒骂自己的妻子,而伊万丝左顾右盼,只想见到自己的妈妈。   闹剧演了很久,此时的约瑟芬皇后已经势力日盛,虽然不到后来的程度,但查理已经是唯一的继承人,约瑟芬的弟弟本以为便宜侄儿在乡下过的还不错,虽然不说养尊处优,但也绝对是锦衣玉食,结果现在才发现,他们多年的不闻不问,竟花的钱不但没在姐姐面前讨好,甚至可能从此以后,消磨掉了这最后一丝血缘亲情……他们怎么能不着急呢?   但是侍女就算没请示,这大半辈子跟着约瑟芬皇后,她心中明白皇后会想让她怎么做,于是直接冷着脸离开了法兰,带上了伊万丝。   那是伊万丝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母亲。   成长在乡村泥土之中的伊万丝第一次见到那么美而且威严的女人,那时的约瑟芬陛下已经蜕变成了坚韧不拔的女人,她看着自己洗漱干净,却依然瘦弱的孩子,眼泪一串串掉下来。   但皇帝还在,约瑟芬不能留下这个孩子,她才见了伊万丝不到一个下午,就让人把他连夜送走,送到约克城,并让爱德华派出骑士,让人好好保护他,不能再让悲剧重演。   “当时我一直哭着求母亲不要送走我,就算是死,我也不想离开她……”伊万丝淡然的神色也有了波动,他苦笑一声,说,“她还是把我送走了……”   小小的伊万丝大喜大悲之下,在离开皇城的半路上就病倒了,也是多年积累的伤势和营养不良的缘故,这场病在被引爆之后,来势汹汹,回到约克没多久,得到爱德华的私下授意,戴夫找到了在庄园里孤零零的孩子,把他抱着,仔细妥帖地照顾了大半年,总算捡回了这条小命。   醒过来之后,伊万丝一直亦步亦趋跟着戴夫,从此再也没回过庄园,也再也没有理过任何与约瑟芬陛下相关的人,他跟着戴夫学习,努力当好一个贴身男仆,他一路长大,直到爱德华公爵回到领地,都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下人。   “我没想过要回来。”伊万丝看着唐飞柳,轻声说,“……只是我很担心您,阁下。”   他灰色的眼睛极其浅,看着人的时候,那浓郁的担忧却快要溢出来,唐飞柳看着他,听完那些往事,他看着伊万丝,半响才呆呆地问:“……所以……你是王子?”   他愣了半天,突然表情变得惊恐:“我的天啊,我居然让一位王子给我当了几年的贴身男仆!?我的天啊!!!”   伊万丝一愣,噗地一声笑出来,牵着蹲着脚发麻的唐飞柳站起来,笑着说:“那一直是我的荣幸,尊敬的阁下。”   “啊啊啊啊……”对伊万丝火上浇油的促狭,唐飞柳感觉脑袋要抽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第81章 辛苦   惊愕完毕,伊万丝催促唐飞柳离开,唐飞柳冷静下来,认真地说:“你先老实告诉我,这次爱德华出去会有危险吗?”   伊万丝沉默一下,才说:“我知道的不是很清楚,不过陛下曾跟我说,他们对这场仗早有预备。”   唐飞柳这才稍微放心,他想了一下,继续问:“……那你觉得,皇城真的有被攻破的危险吗?比黑天鹅城更危险吗?”   黑天鹅那边现在聚集了爱德华的许多布置,而且正面战场都不在黑天鹅,肯定是那边比较安全,但是认真思考,皇城是最后的领地,真正的正面战场肯定不在皇城,只是估计比黑天鹅危险一点点。   唐飞柳听着伊万丝说完,认真地说:“那我不走,如果爱德华想要去和圣殿的人打这一场,我没有办法阻止他,但是我需要留下来,我想帮帮他。”   “……您在这里,公爵大人就会担心。”伊万丝耐心地劝唐飞柳,显然伊万丝并不赞成唐飞柳的打算,然而唐飞柳却是下定了决心,他认真地说,“我就是让他担心,我就在这里,如果他失败,敌人就会长驱直入……那样他才知道保护自己。”   爱德华在战斗之中,不是个会保护自己的人,他身上的伤口说明了这点。而在这个时代,和亚洲完全不一样,在亚洲,发号施令的将军不会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但是在爱德华他们的认知里面,在战争之中,贵族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探路者,这是天赐的荣耀,也是使命。   唐飞柳很难去改变这些想法,但是他想留下来,留在尽可能离爱德华近的地方,帮助他。   伊万丝沉默很久,才突然说:“您会遇到危险。”   “是的,可是活着每天都会遇到危险,不是吗?”唐飞柳想通了之后,笑着拍拍伊万丝,然后说,“要吃点东西吗?过会儿我要去我哥哥那里……”   亚历山大的医院在战争之中必然会派上更大的用场,只是不知道在机械作战的这个时代,和唐飞柳所知道的战争到底有多大差距。   不过既然无法离开,唐飞柳当然不想只是看着,他整合好自己的思路,就打算吃完饭去拜访自己的哥哥。   爱德华出发的仓促,也不知道前面到底是什么情况,要不是身体太差,唐飞柳真的很想跟上去。但是他很快制止了自己不成熟的想法,而是挖空心思想着要去做些什么。   而伊万丝在阻止唐飞柳失败之后,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一直不算是特别能言善辩的人,唐飞柳其实也很害怕爱德华给他什么授意,让他无论如何都要把自己带回黑天鹅,因此连着很久都一直呆在亚历山大身边,生怕一觉睡醒突然就在回黑天鹅的路上。   然而当第一批酒精被收好运往军队集结的营地时,伊万丝依然毫无动静。   唐飞柳总算慢慢放下心来,这时候第一批扩大作物的收获已经开始,令人瞠目结舌的丰收传遍了整个国家,而主战场的第一批死伤也已经开始产生,据说在拉锯和对峙之中有了第一次偷袭,唐飞柳握着爱德华报平安的信,看了好几遍才定下心来。   身在和平时代的人永远无法想象这种压力,爱人出差都足够让人担忧,想着出门在外,万事不便,是否有意外或是吃亏?有没有遇上什么不怀好意的人?   更何况那是面对厮杀的战场。   开始还好,双方尚还势均力敌,可是圣殿在速攻不下之后,开始发布圣启示录,要求每个信仰天神的人都站出来,为天神而战!   这个启示被飞速地传播,仿佛长翅膀一样遍布整个大地之上,于是连纳特国内都开始产生了小规模的□□。   而信仰者之中还有许多是贵族,以马奇公爵为首的一批贵族站出来强力支援圣殿,甚至授意自己手下的骑士开始暗杀约瑟芬陛下的追随者,连一贯不参与政事的拉文侯爵都受到了冲击。   拉文原本与爱德华交好,母亲又是约瑟芬陛下的密友,因此他在战争初期拿出了很大一批钱财支援这场战争,没想到却因此差点惹上杀身之祸,他一怒之下,拍着桌子毅然加入了主战派,从此更为活跃,但是面临的暗杀也更多了。   而在此之前,爱德华在皇城的府邸就已经全面戒备状态,不但不让新人进入公爵府邸,甚至连高等仆人以下的仆人也不再允许来到唐飞柳身边服侍。   不但如此,爱德华在得知唐飞柳居然没有回到黑天鹅,第一次勃然大怒,写回来的信简直力透纸背,但纳特语言与英文体系一样,骂人之中,太过严厉且粗俗的话,爱德华是肯定不会对唐飞柳写的,但是满篇的“不听话、耍小聪明、令我担忧……”反而比任何一次的信件都让唐飞柳心中感动。   唐飞柳看完之后,回了很长的信,写了他做的许多事情,并且附上了一簇金色的头发——用红色的缎带绑着,手指粗长的一簇,像是被剪下凝固的阳光。   他没有写任何动人的话语,只是简单地描写了他最近的日常,对爱德华解释酒精的使用方法写了三页,举例了任何一种受创情况的使用,还有新研发的棉绷带使用范围和方法,以及如何搭配使用……   “不要节省,我送了很多很多。”末了在结尾,唐飞柳只一再地叮嘱这句话。   墨干掉之后,伊万丝封上信,烧了蜡打上封,“咚”地一声,印下盘绕着荆棘的小蛇,伊万丝轻声说:“信件明天将会和物资一起出发。”   “嗯。”唐飞柳点头,却没有挪动,而是开始拿起鹅毛笔,继续写起东西来。   伊万丝知道,那是某个新的、能被军队用得上的东西——无论是较为重要的增加农作物生产方法,还是医疗知识,无论是作物套种养殖方法,还是打造武器的一些想法、制造缎带和发展外科……只要能对战争之中的爱德华公爵有用的东西,兰斯阁下就会全部小心地记录下来,然后第二天马不停蹄地开始寻找每个人去尝试着搜集和寻找这些东西。   而另一边,知道唐飞柳没有回去黑天鹅的爱德华公爵也给伊万丝写了信,痛骂伊万丝没有强行带唐飞柳离开,那封信唐飞柳也看到了,他笑了一下,对伊万丝说:“辛苦你被骂,不过真的很谢谢你没按照爱德华的话来做。”   “我是您的贴身男仆,并不是公爵阁下的仆人。”伊万丝做了个“管他的”表情,然后把信放在一边。   这句话很久之前伊万丝说过,但是那次只以为是随口一句话,在这个时候,唐飞柳却感受到了这句话的力量,他笑着说:“爱德华一定气死了……”   “一定会,但是我有自己想要追随的方向。”伊万丝低声说完,久久没有得到回应,他抬起头,发现兰斯阁下居然已经疲惫地睡着了。   他整个人窝在沙发里面,白皙的皮肤上,眼下黑青显得格外明晰。   伊万丝看了许久,直到有高级男仆路过,伊万丝才惊醒过来,弯腰抱起唐飞柳,一路往卧室而去。   唐飞柳忙碌地奔走在和哥哥商议医院事情的路上,查理曼医生本身就在外科上十分感兴趣,往日唐飞柳优哉游哉的时候,查理曼医生就已经十分受益,现在唐飞柳紧迫起来,也不管查理曼医生的接受速度,一股脑地把自己脑袋里的存货全部倒出来,让查理曼医生顿时燃起了极大的热情,又开始不眠不休地研究起唐飞柳说的那些方法来。   而在皇城之中,决斗和流血事件越来越多,甚至还有贵族被暗杀,帝国第一医院也接到了无数这些需要止血救援的伤患,查理曼医生带着弟子连轴转,没多久就发现唐飞柳所说的那些方法的优越性,这个发现让约瑟芬陛下大喜,直接批了地方建立起药物厂,强力购买原料,开始源源不断地生产战争所用的东西。   不但如此,约瑟芬陛下在多日转圜之下,直接以叛国罪处死了马奇公爵,臭名昭著的马奇公爵死亡之后,他的儿子站出来想要继承他的位置,但是在约瑟芬陛下撑腰之下,马奇公爵一位情妇的儿子站出来指正马奇公爵这位婚生子出生不明,不论外人怎么看,最终这位私生子得以继承了马奇公爵的位置,以一个乡下私生子的出身一跃成为了一位大贵族——虽然是没有什么财产没有领地的大贵族,但也足以让人震惊。   不但如此,之后围绕两方的暗杀越来越频繁,亚历山大不再允许唐飞柳离开府邸,圣殿那边几百年的把控,信圣殿的人十分多,约瑟芬陛下手腕强硬,杀了许多反对派,一些贵族流亡出国,而底下的小贵族们要么不敢出声,要么就跟着一起出事,总之虽然气氛严肃起来,但是却因为夏季的大丰收而局面稳定。   可惜盟友却不那么好运,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有些就已经直接被大贵族或野心家背叛,杀死之后夺位,联盟顿时势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19394168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3-04 17:51:13   汤圆糯糯扔了1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8-03-04 17:52:24   最近事情太多,可能得双日更了。会尽力多写点的! 第82章 安排   本来联盟之中,就以纳特为首,纳特如今兵强马壮,物资丰厚,原本不会这么狼狈,但是圣殿号召之下,无数闲着的骑士和贵族都纠结起来,来往前线汇合,爱德华一行难免就吃了亏,一路被压着打。   在数量上不占优势,本来还寄托着圣殿那边都是抱着钱不肯拿出来的、贪婪的吸血虫,却没想到,为了给战争更好的支援,圣殿竟然开始卖赎罪券——只要花上十镑,买上一个印着圣殿标志的赎罪券,死后就能到天堂哦!   不得不说,这东西未来肯定会臭名昭著,但是此刻却十分好用,所有人都疯狂地购买赎罪券,纵然是没有罪恶的人,也想买一份安心。   于是圣殿那头迅速敛财,一时之间,爱德华他们竟然根本无法抵抗,联盟一步步地往后退,眼见着这样不行,女王在纳特实行了新的征兵方法。   无数农人都在鼓励之下,带着自己的锄头出发了,而农奴是没有自由的,他们被大量地征用或是购买,直接被送去了前线。   但是没有人抱有希望,对他们来说,这是一场渎神的战争,被送去的人都愁眉苦脸,唐飞柳看着都觉得难过——不只是为战争的死伤,还有对爱德华的担忧。   可是他根本无法帮到什么,只能更加努力地盯着医院,盯着供给前线的食物和衣服,说到这个,唐飞柳倒是想到了一个更好的点子!   他抓住忙的焦头烂额的查理曼,说:“我们来弄个军医吧!”   “什么?军医?”查理曼花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军医是什么意思?我猜是去危险的战场吗?”   “是,去危险的战场!”唐飞柳想到这个时代,根本没有医疗这个概念,因此在战场上很多受伤的人都是因为伤口感染而死,他虽然弄了许多消毒的蒸馏酒精送给爱德华,但是如果能有手法专业的人跟随着,相信能大幅度增加骑士们活下来的概率。   唐飞柳想到这个,顿时觉得这事儿非常重要,他跟查理曼聊完天,就转身直接去找自己的哥哥。   推开门的时候,唐飞柳才发现,他哥哥竟然也在接诊病人,还是在院长室。定睛一看,竟然还是熟人。   只是拉文上次见面还是满头卷曲的长发,这回一打眼没认出来,竟然头发被剃的干干净净,此刻看到唐飞柳的眼神,他十分羞愧地转头,像是满身羽毛被剃掉的孔雀一样。   “这是怎么了?”唐飞柳问自家哥哥,亚历山大自从开设医院之后,把自己全部的事业中心全部挪到了这个医院,并在这个地方,亚历山大真正第一次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东西,对于钱财,亚历山大自小不缺,他热爱美食,但是却不如自己的弟弟那么执着。   亚历山大一度觉得自己可能这辈子就这么小打小闹地干点什么,这觉悟在到了皇城、得到陛下的接见也没有改变,只是他改变了想法,觉得自己是为了混个小贵族,听听女王的命令做事就好。   但是这个想法在好奇地接触医学之后,亚历山大就被迷住了——并不是因为医学的概念,而是那种救人之后的成就感。   尤其是外科手术,在此时还非常简陋的手术台之上,开始和恩师查理曼认真研究动物和人类的构造,开始学着和弟弟讨论如何缝合和止血、如何包扎伤口和消毒……这些东西亚历山大都在慢慢学习,不过是因为女王的命令,亚历山大才没有办法整日地沉浸在医学研究里面,而是不得不分出许多时间处理医院的事物。   也是因此,亚历山大的实操经验没有查理曼其他的亲传弟子多,不过看拉文侯爵脑袋被人打破,第一时间来院长室求医,也知道亚历山大估计也有了一定的名气。   “他在路上被人伏击,幸好那块石头没把他脑袋完全打破,不然就只能等死了。”亚历山大凉凉地说着,反正不是他宝贝弟弟,亚历山大倒不至于同情心泛滥。   而唐飞柳听说没有大碍,也顾不得继续讨论拉文,而是认真地和他哥商量:“哥,你手下那些医生,有没有外科特别好的,都找来,我想免费去培养一批随军医生。”   “随军医生?”拉文在旁边却饶有兴趣,他想了想,说:“我听陛下说,爱德华在前线这会儿很吃紧,人数差距太大了,他们只能撤退和骚扰作战,根本没办法……你这个可能没什么效果……”   说到这里,拉文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亚历山大在怒瞪他,而唐飞柳倒是没受什么打击,他是越紧急越是心无旁骛,哪里顾得上拉文说什么,只是坚定地想保护爱德华,纵然是微小的力量,唐飞柳也想为爱德华增加活下来的力量。   “明天来换药,回去别沾水别瞎吃!快滚吧!”亚历山大对拉文挥手,然后转头对自家弟弟说,“……有是有,但是在这个局势下,前线一直在往后退,送过去估计也没什么大作用。”   “可是我相信爱德华一定有办法的,我就是担心他会不会受伤……”唐飞柳紧张地说着,生怕自己的哥哥不同意。   亚历山大怎么会不同意,这次战争对纳特每一个人都如此重要,尤其此刻还留在皇城的人,基本都是约瑟芬陛下的亲信,真要打到皇城,若是约瑟芬陛下的权利被取代,他们一定是跟着被处死的一批人。   所以亚历山大也在想着干点什么,只是之前一直没有特别好的头绪,这会儿听到唐飞柳提出的这个想法,哪里能不答应。   只是看着自己的弟弟,亚历山大暗暗叹息,心中暗想,可千万别出事啊,爱德华。   而前线的爱德华正带着亲信一路狂奔,黑公爵一直是偷袭杀人的好手,他的骑士也是训练良好、身经百战的人物,只是对方的人数太多,导致了就算他们有碾压的战斗力,却估计蚁多咬死象,根本没办法痛快地放手搏杀,如果纠葛太久,反而容易被对方的一波波增援给弄得损兵折将。   黑公爵的征战之中,从来都没有如此狼狈的时刻,而最紧要的是,在联盟之中,各个国家的将领还在分兵作战,根本没有对面圣殿的那帮傻子那么齐心协力,爱德华心中虽然鄙视对面的人被圣殿忽悠着送死,却也不得不叹息,在信仰的力量下,足以让一盘散沙牢牢地靠在一起,反而形成了一股让人不可忽视的力量。   “公爵,咱们不能再退了,再往后退就到了纳特,他们不急,我们却不能退了……”夜里,围坐在一起的众人之中,新任的小队长乔纳森开口了,他是个三十多岁的红脸男人,他狠狠地喝了一口酒,然后喷着酒气说:“那帮傻子还在斗气,他们一直保留实力,根本没把我们的事儿放在眼里……”   “乔纳森,”骑士长开口了,他看着乔纳森,示意他谨言慎行,然后叹了口气,对爱德华说,“阁下,乔纳森顾虑的有一点是对的,我们的盟友一直在保存实力,在我们差点被围困的时候,他们竟然也没能来驰援……”   爱德华喝了一口烈酒,他此刻身上已经没有一丝皇城之中,那个笑着的公爵样子,他一身骑士铠甲,身上满是斑斑血迹,看着面前这些已经胡乱缠着绷带的部下,看着有些战马已经没了主人……爱德华深吸一口气,低声说:“确实不能再退了。”   半个月后,前方原来令人震惊的消息——黑公爵阵前斩杀了盟军的两位领兵贵族,他们被搜出与圣殿通信,而后军中大肆清洗那些信仰圣殿的骑士,令两国震怒的同时,却找不到发难的借口。   他们也不敢发难,毕竟他们都站在同一边,此刻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只是爱德华此举到底大大地扇了他们耳光,而紧接着,爱德华领地之中,从约克走出来一群装备精良的军队,让人瞠目结舌。   那些平时只以为是保安队长的人、那些以为只是乡下巡视的普通人,在这一天,就像是藏在灰尘之中的珍珠突然被狂风吹过——那些灰黑的灰尘离开,露出了珍珠璀璨的真容。   只是这个集结起来的军队可没有珍珠那么雍容温润,他们气势与一般匆匆被征集起来的奴隶平民完全不同,眼神带着坚毅,身上有被常年艰辛锻炼过的痕迹。   最可怕的是,他们牵着自己的战马,有自己的铠甲和剑——就算是没有战马的人,也有自己的武器。   这说起来似乎一般,但是这么庞大的人数和精良的装备,耗费的金子只怕都能铸造出一座金屋来,而那些武器和装备,更不是短时间能制作完毕的。   黑公爵的底牌让所有人惊讶,与此同时,帝国第一医院送出了第一批军医,不过二十个人,只是也已经到了能给的极限。   “……爱德华这么做,以后不好过了。”亚历山大也和纳特皇城的人一样,都去看了那队伍路过,那队伍在皇城补给,约瑟芬陛下给了他们最好的物资补充,她面上带着笑容,似乎发自心底为之喜悦,连贵族也为黑公爵而举杯。   但是连唐飞柳这种人都知道,爱德华这一次的大手笔,他输了还好,他要是赢了,在纳特也不会再有平静日子过。   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王,当年那些扶持着走过黑暗的岁月,也抵不过这种无法解释的、日积月累的防备和惊慌。   “哥,你想跟我去新大陆吗?”唐飞柳看着亚历山大,轻声这么问。   唐飞柳想过爱德华为什么会准备去新大陆的事情,他以为爱德华听到过什么风声……只是他什么都猜到了,却没有猜到这个时间来的这么快。   那些平日不在意的安排在这一天被掀开,黑公爵展露的力量,让唐飞柳丝毫不怀疑爱德华能活着好好回来,可是唐飞柳知道他必须早做安排,因为等爱德华回来,也许这地方就不再是他们的乐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第83章 担保   “去新大陆?”亚历山大看着自己弟弟,被他的话吓了一大跳。   “是,新大陆。”唐飞柳点头,轻声说,“爱德华早安排过了,现在那边应该已经到了。”   亚历山大看着唐飞柳。   他喉咙有些发干,半响才说:“……你是我唯一的亲人。”   亚历山大的话让唐飞柳眼圈发红,唐飞柳无法割舍自己的亲人,他很害怕亚历山大不想离开,那样唐飞柳就算走了,也会日夜牵挂。   可是唐飞柳也知道自己不能这么自私,他不能因为自己不得已要离开,就要求自己的哥哥一直跟着,这个时代是通讯困难,是非常难以相聚,可是人生的主题就是离别,这里是亚历山大长大的地方,这里有他习惯的山水和一切,也有他蒸蒸日上的事业,他甚至在这里已经得到了爵位!   “当然,哥你不想去的话,也可以的,陛下还用得上你,也不会太计较……”想到这里,唐飞柳纵然红着眼睛,也努力笑着反而安慰自家哥哥,生怕他有任何犹豫,从而做出违心的选择。   亚历山大双手按住他的肩膀,打断唐飞柳的话,轻声说:“……你是我唯一的兄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喜欢纳特,我在瓦尔拉河边长大……可是那些地方都不是家乡……”   看着眼圈发红的弟弟,亚历山大认真地说:“有亲人在的地方,才是家乡,才是我想去的地方。”   叹了口气,亚历山大擦了擦唐飞柳的脸,放柔了声音劝:“怎么哭了?难道你以为哥哥会不要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唐飞柳一边哭一边擦眼泪,可是眼泪却越来越多,他一边疯狂地摇头,一边哽咽地说:“……我怕哥哥因为我勉强自己。”   “这辈子还没人能勉强我。”亚历山大笑了一声,扯出手帕把花脸猫弟弟擦干净,然后说,“走也好,不然留在这里,我也替你和爱德华担心。”   爱德华或许只是为了自保,但是他如今掌握的力量,将会让所有人忌惮。更别提他如果胜利,更是会声望涨到空前的地步,到时候爱德华想要安分,但是其他人信不信呢?   亚历山大想到这里,揉了揉弟弟的脑袋,轻声说:“得多买几条大船,该搬走的都搬走吧,既然去了,只怕短时间很难回来了。”   两兄弟在那边商议着,又说起给前线送更轻便战斗服的事情,但是因为两人都不是货真价实的骑士,不明白铠甲和机动作战到底改良方便不方便,因此也就没讨论下去。   倒是唐飞柳关于武器改革的事情,亚历山大对此则表现出了更大的兴趣,只是想到前线基本都是骑士之间的战争,只能在征询懂行的人之后再启动这个东西,两人才不得不把话题改变到前线的食物供给上。   这个时代还没发生过特别大的战争,基本上都是以百人最多千人骑士团为基础的,到千人已经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大型战役,因此根本不像是亚洲还有开火做饭的习惯,通常是补给的时候揣上干干的面包和牙齿都咬不动的风干肉,想到爱德华吃不饱穿不暖的,唐飞柳就特别不放心,恨不得把家底掏空全部送上前线。   那些军备的东西约瑟芬陛下都已经提供了,但是都说是军备,那做的一定不好吃,而且都是为了方便保存而制作,基本都是脱水、干、硬,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味道,有些可能还有放久了的淡淡霉味。   爱德华肯定会好一些,但是那也不是正常人吃的东西,只怕现代的乞丐都吃的比他们要温软舒适一些,唐飞柳和自家哥哥聊完其他的,又讨论到这个问题,这事儿也没办法全部改善,制度只能从更高的地方开始改变,于是唐飞柳原本的计划就改成了给爱德华的犒劳和信件。   皇城之中的气氛随着前线的焦灼和爱德华的亲兵路过,而有了淡淡的放松,只是身在皇城的人不觉得,倒是前线的气氛,比起之前,反而更为紧绷起来。   爱德华坐在暂时驻扎的地方,盟军刚才还闹得一塌糊涂,虽然之前靠着盟军自己内部的矛盾弄死了两个负责的领军人物,也利诱威慑之下,终于取得了最高的权利,但是这次的战役却带着渎□□头,因此一些隐藏很深的信徒、甚至村中的农民,都会偷偷地给敌军报信。   这种人抓住杀了,也是杀之不尽的,而有些小贵族表面支持帝国,私底下却悄悄地给敌军通风报信,爱德华坐在那里沉默了很久,他突然问:“援军到图雅了吗?”   “是的。”一旁的骑士长回答。   “让他们在城中就地驻扎。”爱德华神色平静地说,骑士长愣了一下,愕然说,“可是我们还……阁下?”   骑士长放低了声音,躬身说:“阁下,请您再考虑一下,我们要真的放弃了拉鲁城和周边这一代所有的村庄,到了图雅,我们就离皇城只有三日的距离了……”   “我知道。”爱德华深呼吸,慢慢平稳下自己的心神,他轻声说,“这样下去无论有多少人,都会被磨死,我们必须让圣殿激怒所有人……”   “阁下?”骑士长不明白他的意思,在爱德华低语之下,骑士长露出了如遭雷击的表情,他想说话,却只哑声说出了一句:“圣殿带兵的可是恶名昭著的雷塔尔,他行事凶残……平民大多都是无辜的……”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因为他看到了爱德华的眼睛,他的眼睛一派平静,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已经下定决心。   黑公爵一旦下定决心,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他。   “大人,这事情如果泄露出去,您会……”骑士长想阻拦,但是他的话没说完,就被爱德华示意下去。   骑士长不敢再说话,他只能站起来,深呼吸走出去。   是夜,拼杀在最前线、死亡率最高的黑公爵亲卫队没有一如既往地抵挡在最前线,在盟军的大队的冲击下,习惯在后方划水的联盟很快抵挡不住对方的攻势,仓皇的盟军连夜撤退,离开驻扎的拉鲁城。   入城的圣殿盟军一夜大肆屠杀和抢劫,震惊了大陆上所有人。   不但如此,盟军所过之处,山野之中村庄无论老幼,无一人幸存。   整个城中大火烧了几天都未曾完全停息,而曾经一次次给盟军偷偷送消息的乔治子爵全家都被砍头,挂在了城外的高台之上。   “阁下,雷塔尔没有放过任何人。”没多久,在图雅城中,爱德华的斥候小队回来,他们表情都十分平静,但看得出来心绪起伏很大,爱德华看着他们,半响才轻声说:“……这是为了你们身在约克的妻子和孩子,是为了更多的人。”   “属下知道。”骑士长跪在地上,低沉但是坚毅地回答。   “下去吧。”爱德华挥手让他离开,半响才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袋子来。   那袋子拉开,里面是一抹璀璨的金色,像是灿烂的阳光一般。   爱德华看了一会儿,又小心地把他放回去。   他看着外面隔了几座山都能看到的浓烟,仿佛看到了怨魂的怒吼和不甘,仿佛有无辜的人睁着血迹斑斑的眼睛在控诉他。   爱德华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在与此同时,与纳特联盟的国家之中,所有人都被这场狂欢式的杀戮给震撼到了,在此之前,战争只会让普通人变成奴隶,却从未有过如此血腥凶残的屠城。   这也是雷塔尔这个带兵人的私怨所致,他本身就是个崛起之后手段血腥、热爱酷刑的人,出身于皇室,却曾流亡于大陆。而据说他仇恨纳特和法兰,因为在他路过这两个国家的时候,这两个国家的皇帝都拒绝见他,只是打发乞丐一般施舍了他一些钱而已。   雷塔尔是个自视甚高的疯子,他在攻坚战之中,手段残酷,经常虐杀平民,但是说真的,他会做到屠城的地步,还是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不但与雷塔尔对战的骑士们恨他入骨,原本事不关己的平民们都吓得仿佛惊弓之鸟,纷纷自发地盯着平日与圣殿来往密切的邻居,而一些笃信圣殿的小贵族也吓得半死,毕竟在屠城之中,拉鲁的几个给圣殿私下送信的小贵族都被一视同仁地全部杀死,据说是为了保密,圣殿联盟军并不知道这几个贵族是自己这边的人,也根本没给他们辩解的机会,一进门就烧杀抢掠,不但死的凄惨无比,连家中的小孩都没放过。   那些私下给圣殿汇报信息的平民也是没有一个活口,虽说之前纳特国内驱赶圣殿的神使,也曾逼着一些圣殿信徒的贵族举家搬迁,但是约瑟芬陛下从未真正在明面上屠戮圣殿的信徒,相比较之下,那些给圣殿传递消息,致使城破、而导致无辜之人惨死的通敌者,在这场屠杀之后,第一次被人所鄙夷唾弃。   人就是这样,在自己没有危险的时候,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以云淡风轻地点评,但是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一切都是虚妄,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在联盟退到图雅之后,爱德华的部队也集结到了这个地方,其他国家的骑士顿时更加势弱,联盟这边,终于也开始如臂使指,而那些隐藏的极深的两面派或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对圣殿示好的人,终于都停下了自己手中的事儿,到这个时候,圣殿的盟军和联盟这边,才算是真正地势均力敌。   而圣殿盟军那边大盛之下,圣殿冷酷的一面也显露了出来,新继任的教皇是个对不信神的人十分酷烈的狂信徒,他为圣殿盟军颁布赎罪令,并告知天下,信者杀死不信神的人,不是罪恶,而是给天神的献祭,而那些误被杀死的人,也是因为他们选择居住在堕落者聚集的地方。   这句话一出,顿时让联盟空前团结起来。   因为所有人都被绑在了一条船上,再也没有退路,他们要么是不信者,要么是信者,但是他们都是居住在被圣殿化为堕落者的地方,换而言之……圣殿的盟军杀死他们,也是为神而战。   这言论让唐飞柳目瞪口呆,而拉文却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   他叹了口气,说:“这位新上任的狂信徒是个非常容易被人撺掇的家伙……他能上位,说明圣殿也被渗透了……”   亚历山大有朋友在圣殿,他在唐飞柳不解的时候也说,这件事情十分正常。   亚历山大的朋友是位红衣神使,已经在圣殿之中得到了较高地位,在约瑟芬陛下驱赶神使的时候,那位红衣神使也一视同仁被驱赶了出去,但是那位朋友告别的时候对亚历山大暗示,他似乎终于有机会得到更高的地位……   唐飞柳听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这群人居然在那么就之前就在预谋,他只是想到爱德华在乡村潜伏的底牌,约瑟芬陛下很久之前对神使的安排……   不由得叹了口气,抱头想——他才是那个命运青睐的幸运儿吧?为什么他每天只晓得种田赚钱,而他身边的人在几年前似乎就能看到未来的脉络,甚至紧紧地握在了自己手中……而且不只是一个人如此!   如果没有少年时那一场奇遇,也许他真的活不到这么大也不一定。   唐飞柳叹了口气,对自己的智商进行了深刻的点蜡。   而亚历山大看着在家弟弟不知为什么深受打击的样子,想了想,没有出声。   他脸上有犹豫和挣扎,不过到底没说话,呆了一会儿,戴着帽子匆匆出去了。   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比如每天预约好的换药。   医院里,拉文已经等着换药,他看着匆匆赶来的亚历山大,孤单寂寞冷地说:“院长,你怎么才来,我都等好久了……”   然而亚历山大没理他的抱怨,反而突然问:“……爱德华是故意的吗?”   拉文茫然一秒。   亚历山大吞了吞口水,半响才突然说:“我听大家讨论过,援军前一天本来能赶到拉鲁,但是他们原地在图雅驻扎了……”   亚历山大的话没说完,拉文却突然笑了,他眨眨眼睛,打断了亚历山大的话:“你得跟小兰斯学学,别想太多,比较快乐。”   亚历山大懂了,他愣了半响,突然重重地跌坐在自己的椅子上。   “你不会一直以为被称为黑公爵的爱德华,是真的如你看到的那样,是个好好先生吧?”拉文好笑地看着亚历山大惊魂未定的表情,发现亚历山大真的有些害怕惶急,顿时也严肃认真起来,他说,“爱德华或许是故意撤退的,但是他不是嗜血滥杀的人,这一点,我可以用家族的荣誉对你担保。”   “……他会伤害我弟弟吗?”亚历山大无力地问拉文,不得不说,拉文的话让亚历山大感觉好了许多。亚历山大忍不住期期艾艾地说:“我听有人说……这场屠城是黑公爵策划的结果。”   “不可能!”拉文脱口而出,然后叹了口气,闭着眼睛说:“……爱德华可能放弃了保护一些人,但是就算是情势再危机,他也不会真的如此弑杀。我相信他。”   亚历山大愣愣地看着拉文,他脑袋很乱,他能接受自己的弟弟和男人相爱,对象是公爵他也能忍,可是……亚历山大不想单纯的弟弟身边站着的,是那样狠的人。   那太可怕了。   那不是人,那是恶魔!   “嘿!你别想歪了!”拉文把手在亚历山大面前晃了晃,看到亚历山大苍白的脸,那双翠绿的眼睛带着惊恐,像是被猎人瞄上的猎物,拉文赶紧安慰他,“爱德华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不会伤害兰斯,如果不是敌人,他甚至不会随意对任何无辜的人下手,在贵族之中,他简直算得上最清白的……事实上,我一直很害怕兰斯害死爱德华,所以我才赶回来。”   “你说什么?”亚历山大顿时找回了神智,他惊愕地看着拉文。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第84章 圣子   “你没听错,我很担心爱德华被你弟弟害死,所以才会回来。”拉文耸耸肩,对亚历山大说着石破天惊的话,“……爱德华在确实是那样的人,他总知道在绝境里面,如何带着自己的部下走出来……但是他有这样的才能,也会那么去做,可是他一直在恨这样的自己。”   毕竟是自己的挚友,而眼前又是爱德华最爱之人的哥哥,拉文不敢让亚历山大产生什么误解,十分掏心掏肺地说:“以前每次杀人之后,爱德华会把自己关在黑漆漆的房间里,也不拉开窗帘,也不出门,我有一次忍不住悄悄爬窗去看他,想知道他发生了什么,结果走进去……我看到爱德华在用匕首割开自己的皮肤和肌肉……他在战场受过的伤没有那么多,可是他满身伤痕,除了脖子以下,全是各种各样的疤痕……那是很危险的,很容易因为处理不好而伤口溃烂死掉,可是他就那么平静地这样伤害自己,仿佛不知道疼一样……”   身在锦缎之中的拉文第一次见到那么沉默神秘的同龄人,很想交这个好朋友,结果就被这一幕吓得久久不敢出声,直到他回过神来,挪动脚步想阻止他,才被那黑发的野兽狠狠地怒斥一声“滚!”给吓得屁滚尿流……当然那样丢脸的初遇拉文不会说完的,他只是悲悯地说:“爱德华他……他很爱你的弟弟,如果会伤害你的弟弟,他一定会死在你弟弟前面,所以,你不要担心。”   拉文说的平静,可是却让亚历山大久久无语。   他半响才抹了一把脸,无力地自嘲:“……反正我也无法阻止,但真的要有那个时候,我一定会先和他同归于尽。”   亚历山大恶狠狠地说,但接着挫败地揉揉头发,低下了头。   曾经他以为自己能有这个力量与这个傲慢的公爵抗衡,大不了拼上自己的性命,可是直到此刻,亚历山大才知道自己与公爵之间实力差距有多大。   这种挫败是男人最无法忍受的,尤其他作为兄长,一直那么想努力保护自己的弟弟,这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亚历山大几乎疯狂,他不想让拉文看到他崩溃的样子,于是低下头,眼泪一滴滴地掉在地上。   拉文说完爱德华的故事,心中的惆怅已经消除,在他看来,亚历山大是杞人忧天,他担心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因此看到亚历山大低头,拉文根本没发现亚历山大难受,他笑着用力掰亚历山大的头,让他昂起来看着自己,口里还在说:“别说那些扫兴的事情了,快给我换药吧院长……”   结果接下来的话根本说不下去了。   撞入眼帘的,是湿漉漉的翠绿色眼睛。   这个风度翩翩,儒雅又带着淡淡强势的男人满脸眼泪,猝不及防地被拉文拉扯着,就这样毫无遮挡地出现在面前。   拉文手足无措,他看着亚历山大这脆弱痛苦的表情,心脏只觉得停掉了。   亚历山大狼狈地擦干净自己的眼睛,他知道他失控了,最近的局势、将要离开这里去新大陆,对亚历山大来说,压力是无限累加的,而今天他终于失控了一瞬,亚历山大不让自己继续脆弱,他很快休整好自己的表情,咳嗽一下,沙哑地说:“不好意思,失态了。我现在就给你换药……你怎么了?”   拉文如梦初醒,他猛地从桌上跳下来,大声说:“没事没事,没事,哈哈哈快给我换药吧!”   “声音低一点,好吵!”亚历山大恢复了平常的态度,嘱咐完,就给亚历山大换药,换完他还摸了一把那锃光瓦亮的脑袋,带着淡淡笑意地说,“长出来了啊,你的头发。”   “是吗?太好了!”拉文笑眯眯地回答。   说完,拉文直接站起来,也不再如往常那样还碎碎念地发泄朝堂之间的吵架,而是迅猛地站起往外走,那架势就像是后面有恶狗追一般。   而唐飞柳正在看负责补给的人装车。   他带走了一切能带走的东西——干净的新绷带和止血药草,消毒的酒精和一些重要的食物和药物,在大撤退之后,所有人都开始背水一战,据说战争之中第一次有了赢面。   气势恢宏、一直压着联盟打的圣殿盟军第一次遭受到失败,据说还是伏击,唐飞柳一直惶急焦虑的心在得到爱德华平安的消息之后,才忍不住彻底松快下来。   他真的很想不顾一切地跑去前方,但是他明白,这个时候他安静地等待着爱德华的归来才是最理智的,而唐飞柳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安排人通知戴夫爷爷,让他整理出爱德华一定要带走的东西,估计爱德华回来没多久,他们就会踏上旅途。   唐飞柳开始安排人写信,又告诉哥哥要收拾家乡的东西也要快些,两兄弟发出信件,唐飞柳自己也开始清点和打包东西。   购买船只的事情唐飞柳是真的不懂,他和亚历山大商量,又问了拉文,最终只能在约翰逊先生的介绍下,开始询问手上有转让船只想法的海商。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伊万丝一直陪着他。   唐飞柳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肯定不如开始那样自在,甚至当时还产生了一点戒备心理——毕竟他的母亲是约瑟芬陛下,那位陛下显然还多次召见回到皇城的伊万丝,唐飞柳虽然很喜欢伊万丝这个朋友,但是打算离开的消息,他一直也没在伊万丝面前表现出来。   只是打包东西这件事情,是无法躲过总在家里出入的伊万丝的。就算每天能给伊万丝吩咐无数事情,但是时间长了,伊万丝也意识到了不对,他问唐飞柳:“你在打包东西?为什么?”   唐飞柳有些小紧张,他没回答,伊万丝就笑了一下,说:“不用担心,前方传回来捷报,军队在经过爱德华阁下的统一指挥后,已经赢得了主动权。”   是的,前方传来了好几次捷报,而且也已经步步推进,雷塔尔的作风在前期固然可以让他披荆斩棘,能让他迅速集中权势,但是只要他不败的神话被打断,他过于刚愎自用的性格就会让人觉得不适,且慢慢因为愤怒失去理智,会让雷塔尔更加容易被人左右。   此刻危局已解,伊万丝还以为唐飞柳打包东西是为了听爱德华的话,回到约克。唐飞柳看着伊万丝,他发现伊万丝的表情十分放松,想到爱德华这样的人,竟然能让伊万丝跟在他身边,还毫不遮掩两人之间的关系,那么,这证明了爱德华信任伊万丝。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但是显然,爱德华是信得过伊万丝的。   唐飞柳犹豫一下,然后轻声问:“伊万丝……你最近经常见陛下?”   “是的。”伊万丝愣了一下,回答道。   “……你会答应她的请求吗?”显然,陛下现在已经没有别的继承人,以陛下现在的年纪和身体状况、包括陛下身边没有情人的现状,都代表了一件事情,伊万丝是她唯一的继承人。   辛辛苦苦杀死皇帝,约瑟芬肯定不会愿意再把这个皇位传承给皇帝那边的亲戚,但是传给法兰的弟弟?或是弟弟的孩子?约瑟芬肯定也不会愿意。   毕竟约瑟芬的弟弟和她感情一直不是特别亲密,在出了伊万丝那件事情之后,更是几乎再也没有交集,所以理所当然的,约瑟芬会那么频繁召见不情不愿的伊万丝,肯定也是打定了主意要培养这个仅剩的、虽然不那么出众,但似乎也没有长歪的儿子。   唐飞柳每次看着伊万丝虽然不是特别热切,但是对于约瑟芬陛下的召见都会如约奔赴,有些越来越不懂伊万丝的态度。   而伊万丝的态度没有摸清楚之前,唐飞柳是不会愿意把在海外的安排说出来的,这对他们所有人都好。   “我不知道。”出乎唐飞柳的意外,伊万丝的脸上却真实地略过迷惘,他看着唐飞柳,说,“……开始我真的以为自己对她没有任何感情,我也不在意她的想法和地位……”   儿童时期,在被虐待之后见到母亲的狂喜与被抛弃的绝望如影随形,那种深入骨髓的痛苦和孤独一直缠绕着伊万丝半生,伊万丝从未打开过约瑟芬陛下在成人后才开始寄给他的信件。   伊万丝清楚地知道,那个女人或许对他还有一些舐犊情深的母爱,但是也绝对挡不过更多的算计和阴谋,如果他不是那个唯一活到最后的孩子,或许这辈子他都只是乡下长大的私生子。   而伊万丝并不是真的没有丝毫骄傲的人,他这辈子唯一一次痛哭流涕被人拖走之后,慢慢地就真正地压抑住了对于母爱的渴望。   也许那时候约瑟芬突然反悔,他还能哭着马上投入母亲的怀抱,但是当他彻底长大,已经独自能够生活之后,那些奢望就真的完全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伊万丝有了新的兴趣,新的野心——特别是自从与兰斯相遇之后开始。   不同于爱德华阁下对兰斯的那种狩猎般的兴趣,伊万丝喜欢这个金发的天真孩子,伊万丝和他有着相同的兴趣——在田野间、学着耕种食物、学着培育更多的粮食。   童年时代在乡间长大,忍受过饥饿的伊万丝觉得所有的悲春伤秋和感情,其实在填饱肚子之前,都是空谈。   因为被饥饿侵袭控制过,伊万丝对于兰斯提到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他跟着兰斯,感觉自己像是戍卫圣子的骑士。   圣子带来光明和食物,带来清洁和医学,带来水利和运输……他改变一切,而伊万丝的野心燃起,他知道了自己最重要的梦想是什么。   伊万丝想……陪着圣子,见证这个崭新的时代。   伊万丝说的凌乱破落,但是唐飞柳却听懂了。   唐飞柳看着他,突然说:“……伊万丝,我的朋友,也许你可以不只是看着这一切。”   伊万丝没听明白。   唐飞柳胸腔涌起一股豪迈和柔软,他笑着说:“纳特是个非常棒的国家,如果你能有更高的权利的话……你可以更快改变这一切。”   战争让唐飞柳所设想的一切都停滞了,唐飞柳其实一直在想,他离开之后,还会有人坚持继续改变这个国度吗?还会有人把文明的种子在大陆之中推行开来吗?   唐飞柳想要更多人体会到文明带给人的尊严和体面,让更多人过的温暖而且安全。   但是这一切都得是他自己能活下去,如果真的活不下去,唐飞柳也只能如此半途而废,因为他有爱人、有家人,他不是孤身来客,而是道顿家的小儿子,是黑公爵阁下的爱人。   不过,在弄懂伊万丝眼中看向何方,在弄懂伊万丝燃烧的野心是什么之后,唐飞柳很愿意为他提供所有的知识。   而伊万丝看着他的圣子,他于万丈柔光之中微笑。   那是伊万丝最后一次,见到这位睿智纤弱,却又让他牢记一生的人。   这次谈话之后半月,黑公爵重伤垂危,公爵府闭门谢客,三月之后,能够走动的黑公爵会见女王,密谈之后,黑公爵接到了女王的手书,他奉命在海外建立纳特的领土。   第二天起航,伊万丝在很远的码头看着那一抹金色消失在最大的船上。   黑公爵带走了他大半亲信,他此生没有再和姨母见面。   或许从最初相遇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这个国度两头狮子,必然只能留下一个。   而这个结果,所有人都知道,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这周有任务,可能没办法更新,双休会补上。   虽然看上去非常像是结局但是后面还有新大陆的一点剧情,还有哥哥的番外。   暂时就这些。 第85章 山民   “图雅,山谷那边的小镇上在招劳动的人……”在深山的山洞里面,一个沧桑到看不出年龄的男人哑声对面前的女人说。   一头枯黄头发,一身发黑的粗布棉袍的女人闻言惊恐地摇头,大声说:“乔,求求你,千万别动这个念头……”   “可是你身体太弱了,我根本找不到什么吃的,这里又冷又脏……再这样下去,你和孩子都会出事……”那男人声音低沉,他显然也陷入了绝望,却还是打起精神安慰自己的女人,不断地说,“我今天在远处看了一会儿,那像是一位真正的大人,带着他的随从和骑士,远远看气派极了……他们似乎是打算在这个建造城堡,也许他们确实需要人手……”   “可是乔,我们是被流放过来的,那位大人如果知道你的罪名,也许会不分青红皂白就杀了你!”图雅激动极了,她无论如何都不想自己的男人冒险,虽然在山洞之中生活非常痛苦,虽然她感觉到偶尔小腹会有湿冷的感觉,但是她依然不想让乔下山,去与那些一看就不好惹的人接触。   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可没那么好说话,他们也不会真的听你解释,就像是乔和她,只是因为在服侍大人的时候稍微犯了错,就被鞭打之后投入监狱。   这几年里,图雅一直在怀疑,当初她是被绞死比较好,还是被流放比较好呢?   她和乔在这块蛮荒的大地上相遇,和那些真正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和那些真正堕落的人不一样,图雅和乔虽然被流放,虽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虽然如此辛苦,却也没打算加入那些杀人越货的团伙。   虽然据说那些双手满是血腥的人竟然已经买到了赎罪券,已经能够衣锦还乡,但是图雅和乔都是安分守己的人,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而幸好这个大陆似乎是被天神偏爱的所在,这里不但很好狩猎,而且也有很多可以吃的果实,乔和图雅因为总在山中,不会往码头去,也和当地的原住民有了一些邻居般的交情,他们在原住民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寻找能吃的食物。   本来他们不会过得那么艰难的。   可是也不知道是幸福还是不幸,图雅在这个时候怀孕了。   乔看着图雅什么都吃不下,浮肿而且难以安眠,加上夜里寒冷,乔就背着图雅带着猎物去了码头口不远的市集。   很多和乔、图雅一般在山中居住的山民都是这么生活的,乔本来也进行的很顺利,卖掉了猎物和皮毛,换了盐和棉花、甚至还有一小包糖。   这些东西十分普通,本来也不会怎样,但是乔回来的路上,刚好遇到了徘徊在码头口巡逻的人——那些人可不是什么好人治安官,而是真正的凶恶之徒,他们会欺骗不熟的小商人,然后杀人越货;也会受雇于大商人,抓捕本地的原住民然后当做奴隶卖掉,他们手上全是鲜血,但是在这个没有人管的地方,他们就是活的最滋润的人。   乔很安分地躲在一边,却还是没能躲过这一劫,那领头的人喝的醉醺醺地从马上跃下,本来是去收取另一个摆摊原住民的食物,却在踉跄之间,直接撞到了乔。   早已经知道生活不公的乔马上惶恐地道歉,可是那领头人却看到了他怀里的东西,作为道歉,那人勒令乔把所有的东西交出来赔罪。   如果是其他时候,能够冷静下来的乔一定二话不说地上交,因为乔已经知道,他来到了没有法律的地狱之土,怎能祈祷真神的降临?   但是那一刻,乔不肯放手,因为图雅还在等着她,图雅怀着孩子,营养不够、身体虚弱,她晚上手脚冷的像是冰块,在盛夏的夜里也无法温暖起来,图雅需要营养、需要食物,否则不但孩子,只怕图雅也很难熬过这个夏天。   但是乔的沉默反抗却惹怒了这个人,乔的东西全部被抢走,不但如此,乔第二次再次积攒了肉和一些皮毛下山,却早早就被人告知,他别想再去交易了,因为他已经进了黑名单。   这对住在山洞中的山民来说,几乎是死亡的审判。   人是不能不吃盐的,大海虽然就在面前,但是自己私制盐,被发现就会被杀死;而其他的棉花、被褥、衣服和布料这些生活用品……如果没有的话,只怕都活不下去。   乔绝望地回到山上,眼见着图雅嘴唇越来越苍白……乔知道图雅需要舒适一些的幻境,需要安心和舒适,可是他却没有办法。   而后某一天,乔突然在山中狩猎的时候,看到了庞大的队伍进入山谷。   乔紧张地躲在山这边偷看,就看到在山谷的半山腰上,有全身装备好的骑士大人们列队跟着辆华丽的马车,然后马车上走下来两个人,他们在半山腰上看了许久,骑士又跑马绕圈,乔完全不明白,这看上去仿佛是大贵族,在他被流放之前也未曾见到过的尊贵之人,怎会踏足这块流放罪犯的土地?   而就在乔疑惑的没多久,突然就有更多的人来到这个地方,他们热火朝天地开始挖地,开凿山石,甚至在不远处烧制砖石,然后,就这么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建造。   乔以前曾作为过下等仆役,为贵族服务过,他被流放是因为高级男仆弄坏了一个银勺,不敢站出来,而冤枉了乔偷走了那银勺。   比起信任喜欢的高级男仆,主人选择了相信那位高级男仆,而把乔直接投入了监狱。乔根本没得到申诉的机会,他也不是体面且风度翩翩的、受过教育的高级男仆,没有知识和善辩的语言为自己脱罪,自然就这么被冤枉地带到了这里。   因此自然的,乔无法看懂公示处张贴的字是什么意思,但是好在大家都不识字,因此有个穿着体面的人站在山脚张贴布告的木板处大声念出来,乔才知道了——尊贵的纳特帝国爱德华公爵阁下,受命于女王,将在这个地方成立领地,而在兴建之初,这个地方招纳所有人,无论是体力活儿的人还是有其他能力的人,只要得到聘用,就会得到薪酬。   但是在下面还有补充——被人揭发是杀人者的人不收,被人揭发犯罪大恶极罪的人不收。   其他关于偷窃等之类罪名的人,或是一些因为蔑视贵族罪被流放的人,都可以在获得工作时候,得到一张居民证明。   得到这个居民证明的人,将会得到黑公爵的庇护,将会享有自由民的权利。   乔听得心中大震,可是和其他听得面有喜色的人不一样的是,除了山民之外,现在还能正常生活在新大陆的人,除了商人和被流放的人之外,还有一批是流亡者。   他们没有罪名,大多都是在家乡生活不下去、却又不肯卖身为农奴的自由民,他们付钱跟着商人来到新大陆寻找活下去的机会,他们长期茁壮发展,虽然会被那群码头的亡命之徒勒索,但是因为他们总是聚居,因此和势单力薄的山民不一样,他们不容易被欺负,活的更好。   这道命令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令人惊喜,但是对于乔这样的山民,最怕的是这道命令之下,会不会还隐藏着歧视和杀机。   毕竟以前也有贵族装模作样地试过赦免罪恶,但是有些山民下山之后,得到的却是绞刑。   可是乔无法再犹豫下去了,山脚下的庄园建造的如火如荼,薪水按日计算,不但如此,一些人甚至已经在山脚处开始轮班搭棚子,甚至打算就此在围绕着半山庄园聚居起来。   而图雅在这段时间,眼看着越来越虚弱,乔根本无法再忍耐。   他握着图雅的手,认真地说:“图雅,如果你死了,我也活不下去,所以我宁可拼一拼!”   图塔看着自己的男人,眼里都是泪水在打转。   她低下头,眼泪一滴滴地打在瘦削到见骨的手背上。   第二天是个艳阳高照的好日子,乔早早下了山,他一路慢慢地走到半山腰处统计工时的地方,对那打扮体面的人低头,拘谨地说:“先生,我想来这里工作……”   “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是什么原因来到这个地方……你是山民吗?”正在统计的负责人漫不经心地问着,一抬头才震惊了,他面前站着的这个穿着破烂,瘦削且严重营养不良的男人,一看就知道和之前那批自由民不一样!   乔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打鼓,他觉得他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乔觉得他在大吼,但是他只是发着抖,轻声说:“……是,我是山民,因为盗窃罪被流放……我是冤枉的!”   乔急匆匆说完,觉得全身血液都到了大脑,他头脑一片空白,四肢冰冷,然后他听到负责人轻声说:“哦,盗窃罪,乔,一天包一顿午餐,一个先令,你有问题吗?”   一个先令!   乔瞪大了眼睛,他觉得自己这一瞬间突然又活过来了!他愣了一会儿,才在负责人快不耐烦之前猛地点头,大声回答:“没有问题!我现在可以开始吗?!”   负责人被他突然大声惊了一下,嘀咕一下,给乔记上了名字。   那天是事隔五年之后,乔再一次吃到面包、并拿到一枚先令。   他很久很久没有拿到钱了,不是以物易物,而是一枚先令,乔身上疼的厉害,他其实身体已经亏空的狠了,山民并不长寿,乔之前甚至以为自己会死在山中。   可是在今天这个傍晚,乔中午拿到了一个扎实的黑面包,往年曾觉得干枯难吃的黑面包,今天乔吃的狼吞虎咽,只觉得是人间美味。   而那一个先令,乔小心地和中午剩下来的半个黑面包放在一起,然后小心地避开所有人,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回到了图雅所在的山洞。   当天晚上,因为怀孕而吃不下带着血水气白水煮肉和烤土豆的图雅,拿着那半块黑面包,大口大口地吞吃,直到吃完,才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觉得自己太贪吃了。   而乔十分开心,他把那个先令交给图雅,图雅摸着那个先令,两人看看那枚钱,再互相对视,眼里渐渐有了希望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扫地僧和19394168的地雷 第86章 山洞   “嗨,乔,你今天又不打算喝一杯吗?”下工的时候,乔排着队拿今天的一个先令,然后小心地贴身放在内衣里缝制好的口袋里面,并确定安放妥帖,绝对不会掉出来之后,乔才转头对打招呼的朋友腼腆地笑着说,“不行,今天还有事情。”   “乔每天都有事情!”旁边的年轻男人们就开始笑着起哄,大声地吹口哨,揶揄乔家里的女人是多么美,这一个多月,乔居然每天连喝一杯麦酒的功夫都没有。   才一个多月,这地方就已经完全不同。   夏日还是炎热,山风吹过,树林之中会有沙沙作响的声音,半山上的庄园已经有了个雏形——根据负责的大人说,这地方可能还有大半年的功夫,才能修建完成主体部分。   不过这倒是好事,尤其是对这些做活儿的人来说,这代表在这几年里面,他们肯定不缺活儿干了。   这度假的庄园据说是黑公爵下令建造,工人们当然不知道具体要造成什么样子,只是光看看规划的构架,就知道这包括了大半座山的庄园一定非常恢弘美丽。   最棒的是,据说黑公爵带着几船的金币和珠宝来到这个大陆,他确实是个出手特别阔绰的贵族,他不但开出了高昂的薪水,日日兑现,每天中午的面包也特别扎实,大家吃得饱,手上有钱,于是这个原本只有鸟雀光顾的地方,眼见着就突然繁华起来。   当然,这繁华是对原本来说的——毕竟就是有了木棚子搭建的酒馆,还有里面穿着棉布内衣和束腰的女人,有翻山过来拿面包售卖的小商人……当然远远不及港口那边繁荣舒适,更别提住在才搭建一半的城堡那边那么奢华森严。   但是,对于住在这里的山民们来说,这里已经渐渐让他们觉得安全和方便。   乔还真不是忽悠这些已经有了交情的朋友,他往日确实是推脱,今天却是真的有事。   乔深呼吸了一口气,做工一个多月,他手上有了四十个先令,本来不止这么多,不过刚拿到钱的时候,当有闻讯而来做生意的人前来这里,乔就赶紧买了些面包和食盐、糖,也是因为如此,图雅原本苍白瘦削到让人担忧的脸色才慢慢好了起来。   不过对于一个孕妇来说,图雅还是太瘦了。   想到图雅还在山洞里面等他,乔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他在往山腰下走,是和他回家不一样的方向。穿过那些在附近兜售食物之类东西的小贩,乔一路下山,在山脚处,就看到戴着个三分新帽子的中年男人,他看到乔来了,赶紧打招呼:“乔,我等你有一会儿了!”   “不好意思,今天下工的比较慢!”乔赶紧道歉,又催促老约翰赶紧走,老约翰知道他心急,笑着说,“没事,我已经打好招呼了,你小子也真是不容易……”   说着,老约翰拍了拍乔的肩膀。乔感激地笑笑,脚步十分仓促,他们一路走到山谷处,走到了人们开始渐渐聚居的地方。   乔要去的是那群抱团流民最开始就聚居的地方,那里和更远处的半山腰聚居的人们不一样,远处的那群基本是山民聚居,都是搭着简单的棚子,十分杂乱,而乔现在去的这个地方,据说是已经被规划好的居民处,流民抱团且手头比山民富裕一些,房子虽然也是低矮破旧,但是好歹是正常的石头和树木搭建而成,在遮风挡雨上就比棚子好许多。   乔考虑的不只是这一点,主要是这地方已经有了个小村庄的形态,白天他去工作,图雅一个孕妇肚子呆在家里,乔不可能放下心来。   让她一个人呆在茅棚里,没有完整的大门和坚固的墙壁……乔已经见识过这个世界最差的一面,他不愿意再冒一点点风险。   因此其他的山民拿了钱就去喝酒和买食物,而乔和图雅在商量之后,却节衣缩食,终于在今天,乔得到了这个机会。   这个机会其实在最初那位负责的大人就说过,这地方化为居民区,在黑公爵的庄园还没彻底建成之前,在规划好的庄园下方的、未来的花园住宅区外,是自由区,这地方可以让原住的流民和山民建造房屋,但是仅限于已经规划和使用的地方,其他流民未曾占有种植的地方,都需要到时候统一规划后分割或是售卖。   山民和流民们都不在意这一点,这个大陆都是富余的土地,事实上在得知会有骑士带着巡逻队在此地巡逻,把这个地方纳入黑公爵的管理地点,已经足够让所有人欣喜若狂了!毕竟每个人都想好好睡觉,好好休息,都想能够安全地度过夜晚,不害怕抢劫和杀人的匪徒。   乔其实也犹豫很久,不过想到图雅,乔还是咬牙决定当了这个冤大头——他实在是继续一个安全的地方,这对图雅的精神状态也是非常重要的帮助。   总之乔带着所有财产来到了村子,看到了老约翰所说的那栋房子。   房子非常简陋,基本是全木头的结构,但好在这里随地都是大树,搭建起来后也算漂亮,虽然小了点,里面也是铺垫着麦秆,但是乔倒是已经十分满意了。   怎么也比山洞好,这里至少干燥温暖,屋子外面是土地,里面还可以种些菜,周围环绕着邻居,有事情也可以请求邻居叫人,也不怕野兽。   “我很喜欢这个地方,老约翰,谢谢你。”乔大致看了一下,感激地对老约翰说。而老约翰却脸一红,不好意思地说,“这屋子很老了,事实上卖给你是我占了大便宜……”   “不,是你帮了我的忙!”乔阻止了老约翰说下去。老约翰也是个苦命人,他本身身体很好,却在流民和那群杀人匪徒的战斗之中受了重伤,虽然侥幸地留下一条命,却从此身体虚弱下来,夏天还好,到了冬天还会经常咳嗽,往年提着镰刀能和人拼命的人,现在却已经孱弱的连水桶都提不动了。   虽然因为如此,大家都对他家帮衬许多,但是到底不如自己还健康的日子,尤其是现在,家里有壮年男人的基本都上了山上干活,身体壮实的女人也上山去了,老约翰其实没有那么老,但是却体力跟不上,家里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眼见着大女儿要和喜欢的男孩结婚,老约翰却一套新衣服都置办不上,正在绝望的时候,刚巧遇到了到处打听的乔。   乔在工地上问的这事儿,流民之中比较抱团,当时就有人想到了老约翰的事儿,老约翰手头紧急,且他当年年轻时候,刚好因为生了二女儿而搭建了新的房子,老房子就经常用来分散存放食物,也是为了防备抢劫的无奈之举。   现在有了巡逻队,那帮肆无忌惮的人怎么也得掂量掂量,而乔也是个性格沉稳的人,因此那人就给牵了个线,现在乔和老约翰达成交易,两人笑着就一路往村外面的地方走去。   两人没走多远,就遇到了个穿着和大家完全不一样的男人迎面走来——他穿着衬衣夹克,脚上是皮鞋,和他们这帮赤脚的人一比,仿佛是天上地下。   “大人……”老约翰勾头,和乔一起忐忑地赔笑打招呼,小声说着,“日安。”   “什么事?”被称呼为大人的男人看上去不到三十,鹰钩鼻黑发褐眼,他看着乔和老约翰,脸上虽然没有笑容,但是却表情平静,带着淡淡的疑问。   “想请大人您帮忙见证……我是乔,我想用四十个先令的价格买下老约翰家的木屋。”乔鼓足勇气,才对这位大人说出口。   和最上面管事情、根本见不到的人相比,这位负责发放薪水、登记他们工作的管理人、且也在这个村子早早买了个房子住下的这位大人,显然是个更好的见证对象。   这位大人更为平易近人,他不像是其他人那样乘坐马车来往于城堡和这边,而是干脆直接买了个房子,直接扎根在了这里。   当然,乔和老约翰可能根本想不到,其他人回去也许是因为有妻有子,而这位只是懒得回去罢了。   不过这只是举手之劳,因此乔和老约翰就看到这位大人点了点头,甚至饶有兴趣地问了句:“是那座老木屋吗?搭建的很扎实,你买对了。”   “是、是,我也觉得我很幸运!”乔顿时激动地回答。老约翰原本有些心虚,这时候听到大人的话,终于放下心来,他也笑了一下,然后说:“谢谢大人,耽搁您回家了。”   两人说完,行礼表达尊敬。   那位大人显然还要回去吃晚饭,乔和老约翰说好,乔付了一半的定金,约定好明天搬家之后,再付另外一笔钱,办完了这些大事,乔才吐了口气,挥别了老约翰,一路往山上走去。   今天他回家的更晚,到了山洞口的时候,听到图雅颤抖的声音:“是乔吗?”   “是我!”乔心中叹了口气,他知道,图雅住在这里,一直很害怕,没有一个女人会愿意住在黑暗孤独的山洞里,耳边还在深夜听到野兽路过的声音。   别说是图雅,连乔偶尔都吓得寒毛直竖。   不过……今夜是最后一夜了。乔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抱住图雅,在她耳边说:“图雅,收拾东西吧!明天我们就要住在村子里了!”   “什么?!”图雅愣了一下,顿时惊喜的捂住了嘴——她当然是知道这事儿的,甚至连极少的几样家当都早就收拾好,随时可以拎着出发,可是图雅一直逼迫自己不要把事情想的太顺利,她的人生里面,没学会过如愿以偿之前,就早早学会了事与愿违。   可是好在这个最后的时刻,终于,严酷而吝啬的命运,给了图雅第一个明亮的转机!   “真的吗?那是怎么样的,你今天看到了吗?”图雅一叠声地发问,连乔让她快些吃饭都顾不上了,她不断地追问着,在大半夜还在一遍遍问那个地方。   “现在要早点睡,明天我们就要收拾剩下的东西搬走了,明天、明天你就可以慢慢看了!”乔看着图雅苍白憔悴的脸,才二十多岁的女人,看上去却仿佛四五十岁,脸上甚至带了沟壑。   可是希望是人类最好的礼物,这一刻眼里带着希望和期待的图雅,让人想到他们在山林之中,在绝望之中初遇的模样。   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绝望之中的支柱,是搀扶着活下去的臂膀,他们之间比起爱情,有更为牢固、更为厚重的力量。   乔抱着图雅,轻声说:“我们会活下去的,一起活下去,带着我们的孩子……”   “对,我们要好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图雅也低声说着。   两人拥抱在一起,外面夏夜的山风刮起,让人冷的打哆嗦,山洞之中的火苗噼啪燃烧,当初在绝望之中庇护过他们的地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活着走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交代完这个就交代爱德华和唐飞柳,就差不多了! 第87章 新家   图雅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离开过山里了。   开始来到这个大陆的时候,图雅是个下级的女仆,总在厨房里面和煤灰打交道,但是好在她和厨娘大婶关系很好,虽然一身都是灰尘,总是脏兮兮的,但其实图雅总会收到厨娘偷偷塞给她的一些边角料,要不是因为在服侍少爷的时候被拉上床,因此惹得女主人不喜欢,最后遭到陷害流放的命运,图雅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所有人都知道图雅是冤枉的,但是没有人能帮她,图雅开始还很难过——她是个乡下姑娘,被卖给庄园后就一直很安分,从没想过要爬上主人的床,在被少爷强迫之后,甚至连一个便士的赏钱都没得到。   明明是那个管不住自己的轻浮浪子的错,但是所有人都怪图雅浪荡,竟然勾搭庄园的继承人。   图雅已经对人性和社会失望,但是当她下了船,突然被人拦住,直接要送去旅馆当流莺的时候,图雅依然激烈地反抗了。   她可以被人陷害、被人污蔑,她的尊严被践踏,双脚已经踏入泥泞,但是她依然想要过如同人一般的日子。   图雅不想成为那种任人摆布的玩偶,纵然那可以过一阵子快乐富足的日子,但是没多久就会被可怕的疾病找上,患上爱情病之后,会全身溃烂而死。纵然运气好不患病,也会因为很快的年老色衰而死亡。   同样都是死,图雅选择了趁着看管不备的时候,直接划破了自己的脸。   她原本养的还算青春美丽的脸上,这道伤疤至此之后,一直如影随形,可是就算后来在山中遇到野兽,日日提心吊胆,甚至无数次走在饥饿和死亡的边缘,图雅也未曾后悔过。   只是图雅没想到……她还会有这样的日子。   “小心点,图雅。”乔扶着自己的妻子,图雅太瘦弱,身体很虚,孩子月份还不算大,因此也没有显怀,图雅被乔搀扶着,往日走几步就会喘气,今天大早起来走走停停,竟然到现在还是十分精神。   因为图雅知道,她这是去他们的新家,那是个有人烟的地方,但是乔没有告诉图雅,这个地方竟然这么美。   南方没有特别高大的山,都是低矮的山丘和大片大片宽阔的平地,图雅从山脊上往前看,翻过他们所在的密林地区,就看到远处最高的山丘上,正随着朝阳的升起,而有无数前来上工的男人女人。   工地已经开始热闹,而山脚下聚居的地方,已经有了炊烟。   “就是那里。”乔带着笑容对压抑住激动的图雅点头,图雅看着远处的村庄,突然低声说,“我就是出生在这样的地方,就和这个村子差不多……”   “我也是。”乔也点头。他们这种会被卖去当下等仆人的人,基本上都是村庄里的穷人家,日子过不下去,能在庄园当仆人还算是个好去处,起码能吃饱。   可是,只有经历过图雅和乔这样的事情之后,才会知道,比起吃饱,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东西。   两人一路搀扶着下山,老约翰得了二十个先令,足足五镑,一想到还有五镑等着,他哪里能睡得着,事实上老约翰的女儿也激动坏了,她也不是虚荣,但是哪个女孩不想出嫁的时候穿上漂亮的裙子呢?   这十镑卖房子的钱,老约翰和女儿商量之后,两个女儿一人做一套新裙子,其他的钱都存着,以后应急用。   大女儿早上已经早早去工地上工了,她虽然不是那么健壮,但是每天也可以得半个先令,这段时间女孩都乖巧地把钱交给了父母,这笔钱到时候得用来举办婚礼,按照风俗,嫁人的时候,婚礼的支出是女孩家支出的。   这时候大家都不那么富裕,举办一场婚礼其实花不了什么钱,但是老约翰的大女儿是如今家中唯一一个健康的成年人,她本来是想趁着嫁人之前多赚点钱,以备家里两位老人和小妹妹以后在家不便……虽然说嫁在同一个村里,但是一两次都算了,以后要经常从家里掏出钱给娘家,怎么都会让丈夫的父母不开心的。   老约翰想要女儿不要顾忌他们,而按照婚俗,老约翰也想给女儿“something old,something new,something borrowed,something blue.”   往日这“一点新、一点旧,一点借来一点蓝”,大家都是随意搭配,有逃离的时候还剩下首饰的,就用首饰,太过穷困的用母亲的发带也可以就这么随意搭配,蓝色甚至有用小蓝花凑合……   但是老约翰想给女儿更多东西,这是一个父亲的执念和对女儿浓浓的祝福。   因此大早上,乔和图雅就看到老约翰和十岁的二女儿等着,小女孩也很开心,因为老约翰答应她,这房子的尾款付完,就带着她和姐姐,和妈妈一起去城堡那边的交易集市,那边已经正式被纳为新的城市中心区,在那里,他们可以被保护之下进行交易。   小女儿是在新大陆出生的,她这辈子还没去过真正正规的交易地,往年交易是比较危险的事情,都是男人们带着猎物去海边的码头,往往会被抽走大部分的手续费,也是他们比较强势,还能留下一部分,而没有伙伴的山民就更惨了,他们甚至有可能所有东西都被抢走。   现在不一样了,据说自从那位大人到来之后,城堡外就有了市集,以供骑士和高级仆人们假期出来消费。   以前那些骑士不管事,只要不惹到他们和他们带过来的人,他们只是忙着修建城堡和规划他们的事情,而现在黑公爵阁下到来,收纳了所有正常人做他的市民,那么他们就能得到有保障的生活,老约翰这才敢去那些骑士大人们总是出没的地方。   “真漂亮。”图雅则是看着老约翰推开大门,这木头搭建的房子不大,但是里面干燥舒适,用的木头都是扎实的粗壮树干,屋顶是三角形,搭得比旁边一些人家还高一些,侧面有一个小窗户,正厅后面就是睡觉的两个房间,虽然格局小了些,但是对现在的图雅和乔来说,确实已经算很不错了。   更何况在村庄里,其实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这些流亡来的村民没有太大的见识,但是乔和图雅好歹也是服侍过绅士的人,他们隐约知道这个地方以后也许不会如此,那位大人和他带着的下人们,他们做事雷厉风行,每个人都精神抖擞,才到来这地方多久,就隐隐带来了繁荣和生机。   “约翰,再次谢谢你。”乔抱了抱老约翰,把另一半钱付给老约翰。   “说什么谢谢,以后就是邻居了,有事情可以随时叫我。”约翰是个爽快人,拿到钱就拍了拍乔,说,“马上就要上工了,你们先进去歇歇,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我也还有事情。”   两人说完,老约翰就带着雀跃的小女儿离开了。而图雅则是环绕着这个房子看来看去,真是喜不自禁。   “乔,这里很大,以后我们有钱甚至可以扩建!这外面篱笆围住的地方都是我们的吗?那我可以用来种些莴苣和豆子……”图雅一叠声地说着,然后迫不及待地进了房子。   里面家徒四壁,家具对现在的新大陆居民来说,都是非常稀有昂贵的东西,地上铺着干草,目前除了这些,什么都没有。   但是,有厚厚的大门,和坚固的门栓,外面有女人们起床后在笑着打招呼的声音,这房子出去不远,就有可以打回来喝水的水源,洗衣服的溪流就在村庄外面。   “我得去上工了,你今天在家里休息一下,我晚上会看看能买些什么……”乔抱了抱喜悦的图雅,只觉得自己身上充满了干劲。   图雅赶紧点头,她环绕着这个地方,卷起袖子,说:“你去把,我刚好把这房子收拾一下!”   什么都没有,还怎么收拾。   不过乔很高兴看到图雅开心放松的模样,他亲了亲图雅,第一次这么放心地出了门。   一路上都是人们打招呼的声音,对于乔这个新的邻居,大家早已经心中有数,相熟的年轻男人们还挤眉弄眼地大声调笑:“乔,怎么样,今天会有空喝一杯吗?”   “没有……”乔心中开阔,也大声说笑起来,“家里还什么都没有呢,我要攒钱,至少要买一口锅回来啊!”   大家顿时都善意地哄笑起来,说着“那里这段时间可能都没空了!”   锅可是个贵重东西,尤其是铁锅。   那都是海商们带回来的稀罕东西,一般人根本用不上,一些原住民倒是能用些稀罕东西甚至黄金偶尔换回来一些,他们这些人就别想了。   乔对大家的调笑岿然不动,他的生活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现在就让他先做做梦吧!   不过乔没有想到的是,他的生活一步步转变,也许不会如他想的那么慢,那么昂贵。   因为从踏足在这片大地开始,寻找金矿的队伍就被勒令要寻找其他重要的矿物,生活在后世的人都知道,这片大陆所蕴含的矿产和食物一样繁多且令人疯狂,这里此刻被称为罪恶大陆,是流亡者和犯罪者的天堂。   但是,也许是腐烂的圣殿,早已听不到真正的圣音。   这些都是日后的事情了,而这一边,老约翰过了两天,在大女儿婚礼之前,一家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凌晨踏着山路,就往骑士们巡逻踩踏出的山路出发……   他们要去看看那座还在修建、并且据说真正完工还需要好几年的城堡了!   当然,他们可不敢靠近,最主要的是,他们要去集市了!   而唐飞柳在做什么呢?   他正站在工地上,满身灰尘地挥手说:“你看看图纸,这个地方应该这么做!”   而他的哥哥正坐在刚完工的木屋里喝水,亚历山大经历过南方夏日的太阳,只觉得自己深深爱上了这个地方。   他白皙的皮肤晒成了小麦色,一笑就露出满口白牙,大喊着:“饶了我吧兰斯,求求你,别喊了,来喝口水,我们等会儿再继续,好吗?!”   “不行!集市这里都是木屋,一定要注意防火,所有人都必须按照规定!这里要是失火了可不是小事!”唐飞柳怒目瞪自己来到南方后就越来越松散的哥哥,大声说,“还有你,你还不快点督建医院,等你的老师来了之后,我看你怎么办!”   查理曼医生最近又带着一大堆学生进山了,他深深地发现了这块大陆的富足,还有满地的药草,查理曼医生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事情都丢给了自己的学生之一亚历山大,让他好好坐镇,而亚历山大在阳光和沙滩的洗礼下,只觉得在纳特发生的一切都彷如梦幻泡影。   这个没有帝国的地方,有璀璨的阳光和漫山的树木山林,这里温暖舒适,让人骨头缝里的寒冷都快要被逼出体外。   “好吧好吧!”亚历山大耸肩,认命地投降姿势说,“我现在马上去工作!”   唐飞柳嫌弃地挥手,转头又开始大吼:“不对不对,快停下!你们要从这边走……”   看来,这热火朝天的日子,唐飞柳好像乐在其中。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应该还有一两章就结束啦,再写多了也是重复。没想到我这个粗纲打完直接动手中途脱岗野马的人居然也要写完了!   小萌文还是很快乐的。 第88章 结局   汤姆·威尔士从船上下来,站在码头的时候,他还觉得整个天地都在旋转。   这对于一个坐船长达半年的人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我们来到新大陆了!”   “天啊,我们来到了黄金之国!”   ……   汤姆的身边都是哭泣着互相拥抱的人,唯有他孤零零的,孑然一身地站在码头上。但是汤姆却并不泄气,反而雄心勃勃地看着这被人讨论了无数次的黄金之乡,他轻声说着:“新大陆,美洲,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美洲,老子接下来就要征服你了!”   说着,汤姆忍不住叉腰狂笑起来。   全然不管身边的人看智障的眼神。   汤姆完全没把那些人放在眼里,毕竟和这些土著不一样,汤姆可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穿越人士,他本名叶世杰,是从山村里走出来的金凤凰,考上了赫赫有名的帝都大学,还找到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可惜这一切在大学毕业的一年之内,都离开了他,名牌大学的骄傲并不能让叶世杰进入职场后马上一鸣惊人,帝都的房价更是让他不得不奔波于出租屋和上班的场所,根本没有什么积蓄。   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女朋友在一年之后,在职场认识了更好的男人,就这么和他分手,叶世杰喝醉出事的那个晚上,正是女朋友和别人订婚的那天。   “你回到家什么都不做,我下了班还得回来做饭洗碗,连卫生纸没有了你都不会顺路带回来一包……叶世杰,我真的受够了。”   “你不就是嫌弃我没钱么?!”叶世杰想到当时他愤怒而惊愕,大学时期那么美好的爱情,怎么会出社会就如此迅速地凋谢了呢?   “叶世杰!你摸摸你的良心!我们俩赚的差不多,你每个月还给你爸妈汇一半,剩下的才给我,我的钱全贴给我们一起花了不说,我爸妈还每个月给我悄悄汇款……”女朋友其实是个非常清秀的女孩,也是个温柔的人,可是那个时候,叶世杰发现她的脸气的通红,眼里都是泪水。   ……叶世杰真的不知道这些吗?   他其实都是知道的。   只是他太骄傲,他从小在同龄人之间都是最优秀的,他从穷乡僻壤里走出来,到了城市里也是最优秀的那个一个,他以省状元的身份来到帝都,却没想到,真正论到天资卓越,他却从来都不是足以笑傲世界的那个唯一。   省状元在帝都大学来说,几乎就和每个班的班干部一样多,会念书已经是必须的底线,在底线之外,还有那么多厉害的人,会三四国语言的、精通好几种乐器的、书法国画开始参展的……叶世杰那么努力,却发现还是追赶不上他们。   更可怕的是,这种无力感在踏入社会之后,更为严峻。   职场需要的不只是会做事的人,还需要团队和沟通,表达能力卓越的人才能被上司记住,才能成为被重用、培养的骨干。   叶世杰慢慢就消沉下来。   他痛骂制度和公司的人事斗争,痛骂一切让他觉得不公的人和事,他开始沉迷游戏和美剧,放假后除了抱怨就是打游戏。   到分手的那天,他才愕然发现,虽然睡在一起,但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看过女朋友的脸了。   “……我会成功的,我是被选中的人!”女友哭泣的脸让叶世杰心中发紧,他咬牙,告诉自己,他没有错,即使有错,那也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如此幸运,在酒醉出事之后居然再次睁开了眼睛,开始叶世杰还在咒骂自己运气怎么那么差,居然出生在战乱的大陆上。   整个大陆都在战争,而且居然还是无聊的圣骑士为了维护圣殿,与纳特帝国为首的联盟进行的多年征战,这战争已经陆续持续了十几年,虽然不至于影响什么,但是越来越多的自由民开始攒钱,举家往新大陆搬迁。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据说新大陆已经和旧的大陆完全不一样,那里是遍地黄金的国度,那里的人都能吃上香软的甜面包和新鲜的牛奶,那里的人每天都能吃肉,那里没有圣殿的严苛规矩,平民甚至不用对贵族下跪,那里甚至没有奴隶的存在,每个人工作都能得到体面和报酬……   叶世杰活过来之后,才发现他的原身全家都死在了一场风寒里面,他正在决定要不要在旧大陆干脆地加入战争干出一番事业,就听到有人说起了新大陆。   怎么听都像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在新大陆发生,那里有蒸汽机还有工厂,一切的生活听起来都比这乡村好很多……唯一一点封王拜相的妄想都在真实看到有人被贵族直接绞死之后,叶世杰干脆地选择卖掉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踏上了来到新大陆的船。   叶世杰手上的钱不多,所有人都想去新大陆,船票特别贵,一个三等舱六人船舱的其中一个床位,都花了叶世杰几乎全部的财产。   路上还有吃喝,叶世杰再怎么节省,在踏上新大陆的时候,他手上也只剩下可怜巴巴的两个便士。   叶世杰登记好——新大陆在码头就有公民登记处,据说需要担保这些人不是罪犯——来投奔亲戚的人就很简单,如叶世杰这样的,还得拿出船主统一发放的登记簿寻找,然后才能被放走。   从船上下来的人与新大陆的居民差距极大。新大陆的人普遍健壮、脸色红润,连少女走路都挺胸抬头、脸上带着自信和满足的笑容,而船上下来的人普遍十分慌乱憔悴,看到自己的亲人才敢不停地流泪……   “登记好了,你可以去码头坐马车去镇上,然后搭火车可以去自由联邦中心城,那边工作机会很多,祝你幸运,年轻人。”登记好,那年轻的书记官对叶世杰说。   叶世杰笑了笑,十分志得意满地点头,他当然无法等待,这码头对旧大陆的人来说简直是干净宏伟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那巨大的拱形建筑和雕刻着“欢迎来到自由联邦”的文字,都让人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到了什么样富足的地方。   但这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稀松平常,叶世杰迫不及待想要去中心城,那里虽然定居困难,但是却十分繁荣,机会也非常多。   “嘿,你小子,等等我啊!”叶世杰走了一会儿,船上下来的一个年轻男人喊着他的名字追了上来,还在碎碎念,“我刚才打听过了,据说这边小镇上有很多工作,旅馆正在招年轻人帮忙拉客人,据说厉害的人每个月可以拿到五六镑,保底每个月都有两磅。我打算去那里,这样我就可以快些攒钱把我妹妹和爸妈接过来了……汤姆你要和我一起吗?”   这是叶世杰在船上同仓的人,是个非常和气的同龄人,所以叶世杰和他建立起了比较良好的关系,当然,叶世杰觉得这个平庸的年轻人,只是他路上的同伴,到了地方之后,他可没耐心再去听他啰嗦乡下的生活。   “杰瑞,我要去中心城,再见!”叶世杰一笑,拍了拍杰瑞,“你加油,祝你心愿达成!”   现在很多旧大陆的人都是如此,先全家攒钱把最年轻的孩子送过来工作,然后再由薪水高的孩子把全家人接过来。   新大陆对于所有居民都一视同仁,这里在飞速发展,对于到来的人,登记之后,就可以找工作,然后买地定居。   “中心城?好吧。”杰瑞其实是想和叶世杰结伴的,但是听到杰瑞要去中心城,他还是只能放弃了,和叶世杰毫无挂念不一样,杰瑞背负了全家的希望,比起不明白的中心城,杰瑞更希望马上能赚到钱,而且码头的机会多,人流大,除了工作的收入还可以兼职拿到小费,杰瑞可不敢随意去冒险。   他只能念念不舍地挥手说:“祝你好运,汤姆!”   叶世杰潇洒一笑,就这么告别了这个路上认识的朋友,只在路上买了个甜面包,就一路啃着上了火车。   中心城确实是个非常繁华的地方,巨大的城墙和护城河,围绕着中心城之外的乡镇,蒸汽火车冒着烟穿行在那些乡村之中,还能看到穿着现代欧式长裙的金发碧眼女人们撑着伞,走在不远处的山林之中。   如果有手机的话,随处都可以拍出一副欧式乡村图来。   在叶世杰看起来,这里已经有了18到19世纪的欧洲风情,虽然也有简单的小房子,但是都修建的比较精致漂亮,而大庄园更是崭新无比,远远看过去,花园和草坪,璀璨的阳光,只让人想歌颂生命的美好。   可是这一切,却依然无法比得过中心城给人的震撼。   中心城很大,城墙据说修建了很多年,到现在还没真正完工。但是其实这已经是内城范围,在下了火车的地方,就已经有繁荣的小镇,马车牛车都穿梭在其中拉客,这还是外城之外的地方。   “现在去中心城只要五便士!五便士就可以到中心城内城门口!”马车夫们都热情地对大家喊着,这在旧大陆还是贵族们出行工具,在新大陆这里,居然成了和公交车差不多的东西,只是马车厢不那么精美,马匹也大多是老马。   据说这都是那位黑公爵的意思,他把淘汰的要宰杀的马匹便宜卖给普通人,让他们学着饲养并建设公共交通。   “我要去!我也要去!”叶世杰还在犹豫,已经有人在前面上了车。   往年去中心城的人其实也不少,毕竟那里机会多,但是叶世杰很疑惑,他低声纳闷地自言自语:“中心城内城?那不是不能随便进入的地方吗?”   “……你是才来新大陆的吧?”叶世杰茫然的时候,身边突然有个带着笑容的中年女人搭话。   “是。”叶世杰看看自己,有些懊恼,他穿的太破旧了,也没有好好梳洗,所以才被人一眼看出来来处。   “不是,”那中年女人笑了笑,显然明白叶世杰在想什么,她兴奋地说,“因为我们自由联邦的人都知道,后天就是黑公爵大人和他男朋友的婚礼,所有人都能去内城观礼,幸好你是今天到达,我们是最后出发的一批,明天到达的船只,只怕连接待的人都没有了,所有人都想去看看公爵大人和未来的公爵夫人!”   女人的笑容带着自豪和满足,而叶世杰却听懵了,他惊讶地重复:“公爵和他的男朋友要结婚了?!”   没道理啊,旧大陆这时候还在战争,圣殿还在怒斥医学是渎神的存在,割开人的身体做手术简直是令人不安的恶魔……在叶世杰的记忆里面,还有纳特帝国的云游医生被抓住绞死的画面……   而圣殿最大的死刑之一,就是同性之间的爱情。   在新大陆,这最高领导人,至今没有登位,建立自由联邦,一直称号为黑公爵、却实际上在自由联邦最高领导人的人,居然要和一位男人结婚?!   叶世杰震惊了。   但是他的震惊却被人理解错了,眼前笑眯眯的女人脸色慢慢僵硬,她带着敌意和警惕地问:“……你是信神者吗?”   “什么?”叶世杰反问,马上耸然一惊,赶紧说,“我不信神。”   自由联邦有个特别的规矩,狂信者和传教徒不被欢迎,信神者不可进入中心城。叶世杰在登记的时候就被提醒过,但是他对圣殿那套愚民的玩意儿不感兴趣,也没追问。这时候看到面前的人神色变差,赶紧否认。   他本就不信神也不歧视什么,叶世杰赶紧解释:“只是有些吃惊。”   “原来是这样。”面前的夫妻、还有听着他们说话的本地居民们这才脸色变好起来。接下来一路上,叶世杰就听着这群人纷纷开始说起这一二十年里面,自由联邦从最初的山民流亡者,到所有海上人传播着的黄金之乡的由来……   叶世杰越听越觉得不对。   他脑海中的发财大计划好像有点越来越危险——玻璃在一百多年前就出生了,而那位未来的公爵夫人,名叫兰斯的乡绅儿子,他把不受重视的公共卫生和医学带到了这个时代,肥皂甚至已经有杀菌药草版;他挖掘了查理曼医生、建立现代医学,他的亲哥哥到现在已经是一位伯爵,手上有联邦第一医院和医学器材研发部门;这些都是小事,他规划和筹建了中心城,整个新大陆最重要的经济和战略中心,研发了灌溉和桑渔农田等种植技术,不但如此,还大力发展海运,重要的现代粮食作物和研发农业人才全部已经纳入国家保护部门;更为重要的是,在他的影响下,黑公爵这个原本只重视陆地军事的人眼光放到了海上,才在这几年海上海盗兴起之后,一直维护住了新大陆的安全……   虽然其实根据一些风言风语说,只要挂上了黑公爵的标志,就不会被抢劫,而那在海上抢劫的人,有举家搬迁、不幸遭到抢劫的老贵族暗示,好似还是大家的熟人,也就是黑公爵的朋友,那位著名的玫瑰侯爵——拉文侯爵阁下……   叶世杰听着听着,只觉得他发财的道路,原本打算一鸣惊人,用未来的一些知识赚钱的想法,在这个时候,突然就轰然倒塌。   快速发财致富的道路、简单的方法,似乎都已经被弄出来了。   剩下的,要么是稳扎稳打,要么是再想想辛苦的法子。   叶世杰心情极其复杂。   似乎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绝对是老乡的人,先一步走上了发财、掌握权势的道路。不但如此,这位老乡还是个GAY,居然把这原住民的公爵都给忽悠弯了!   叶世杰心中涌起了对那位老乡的妒忌。   那些简单的、容易的道路都已经被堵死了,他怎么每次都那么倒霉呢?!   马车一路往前跑。   叶世杰此刻内心五味杂陈。   他于第二天还是走入内城,看到了盛大的世纪婚礼,公爵挽着一位金发的白西服男人站在城堡的围墙上对大家挥手致意。   其实隔得太远,大家都看不清围墙上的两人。   可是大家都能看到不苟言笑的黑公爵一直搂着爱人纤细的腰,自始至终,都没有把手从他的身上挪开哪怕一秒。   幸福不需要靠近,远远就能嗅到它的味道。   叶世杰仰着头,内心充满了对权利的妒忌,他心中带着愤怒,他想着——那应该是他的权利。   而就在叶世杰咬牙的时候,他此刻没有想到,他接下来会遇到什么——他会花完自己所有的余钱,却依旧没有找到尊贵而简单的发财办法。   他会丢失自己的一切。   他会饿着肚子,不得不接受救济。   而后某一天,他开始得到了一个工作机会。   他此生都没有站上那个城墙。   但是他凭着过人的眼光,最终成为了伯爵大人手下的某个产业的负责人。   他拥有了自己的妻子,还有天使般的三个孩子。   他甚至曾见到过那位老乡的亲哥哥——那是位非常温柔的中年男人,常年救死扶伤让他翠绿的眼睛里满溢着温柔,他身上的气质平稳柔和,叶世杰那次是去舞会,他远远看到那位大人牵着自己满脸小雀斑的妻子,身边簇拥着一大群孩子。   据说最大的那位孩子在城堡里,接受继承人的教育,性格骄傲强势,像他的母亲,也就是亚历山大阁下的师妹,那是位注定要在历史中留下名字的女人,她对现代医学的掌握,据说已经快要和她的老师并驾齐驱。   而那位孩子也是如此,他聪明强势,但却爱恶作剧,有时候甚至让人烦恼。   叶世杰听到贵族妇人们笑着私下说,连最温柔的兰斯阁下,都曾被年轻的小公爵气得撸袖子揍人。   这时候的叶世杰,已经不再妒忌了。   他想到女朋友哭泣的脸,想到自己的愤怒和妒忌,想到自己初到这个时代,觉得不公和怨恨……   在那些奋斗的日子落幕后,踏实地坐在自己房子内的餐桌上,闻到美味食物的香气,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吵吵闹闹的孩子们……一切的一切情绪过去,最终都变成了温柔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写完了才敢说,要不是这位少女一直砸雷还有留言的人,我真的想跑路   毕竟脑洞好爽,写完几十万字……真的好累(心虚.jpg)   其实心有山川大海,但是只写出了小河沟。   文笔和时间都是限制,没办法认真琢磨……不过,真的很开心,谢谢一路陪伴的大家。   写完了好爽!   那么,山水有相逢,大家,有缘江湖再见!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